第1篇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局上下法制观念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县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要求,我局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县民政局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县民政局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县民政局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加强了制度体系建设,促使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依据合法。
(二)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我局建立《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范围,规范决策流程,形成完备的决策机制。各类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全部经过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局聘请县永济律师事务所张保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制做提供法律保障。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主动实行政务公开。我局的政务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干部选拔、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重大建设事项、政策法规等信息,经保密审查后,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向社会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其次在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方面,20××年8月组织相关科室对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全局共清理出17份规范性文件,其中列入修改0份,列入废止2份,继续保留15份。
三、加强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和标准,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执法标准,推进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标准执法。20××年,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和促进民间组织建设。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和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加快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所有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年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是全面启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我局已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原来成立社会组织需要办理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三种证书,合并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是健全权责清单,我局认真对权力进行依法理顺和规范,对依据不充分的一律撤销,有交叉的进一步厘清,20××年,共确定了64项民政行政权力,并对每项权力逐类逐项细化行政权力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并在网站录入。
四、推进社会自治
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努力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一是推进政社分开。乡镇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完善社区服务站,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建立“三社互动”机制。各乡镇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互动”工作机制。2022—20××年分别在幸福乡月坝村、沐溪镇三观楼社区和茨湾村聘请专业队伍开展了“三社互动”工作试点,加强了民政工作,减轻了基层工作压力;三是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根据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现阶段社区建设工作水平,对社区建设进行合理分类,制定社区建设分类指导标准。
五、下一步工作
我县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决心继续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抓好法治建设。坚决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确保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推动我县民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实现脱贫摘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第2篇 中国法治建设遇到困难的原因调查报告
我国在当前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在法制建设、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等方面颇有成绩。然而,仍然存在大量法律不被尊重、得不到有效实施的现实状况。如今我国走向法治的最大困惑在于:传统的文化积淀依然深刻地存在于国民心理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着已经颁布的法律制度的实现,导致许多法律在生效后并没得到较好的实施。我国的法治建设可谓步履维艰,困难重重,本文试着从熟人社会、人治社会、传统道德方面找出其原因。
一、熟人社会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中国的乡土社会已经远远不是那个传统的、不流通的、礼俗的社会。从全国范围来看,完成了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只是沿海少数农村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乡村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是处于农耕社会时期,大多数中国人仍然生活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中,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与沿袭久远的封建社会经营方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家庭仍是核心,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目的的农业生产仍无法冲破封闭的壁垒,血缘、地缘关系的根基虽然有所动摇,一部分人脱离农业生产转入工业、商业、运输业,但农民终究离土不离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仍然把根扎在乡土社会,血缘与地缘相结合的关系仍是乡土社会的主导关系。
农村与城市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员流动性的差异。农村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与外界交流很少、社会组成人员较为稳定,因此,虽然从整体来说,当代中国社会的血缘关系、亲缘关系日趋淡薄,正由熟悉人社会迈向陌生人社会,但具体到农村,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村,这种趋势似乎并不明显,熟人社会仍是这些地方的主要表现。受生产力水平等其他因素限制,村民生活和交往的环境具有小而稳定的特点,人与人交往异常紧密。此时,外界的评价对个体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道德层面的要求成了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人们不需要《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的保障,就能够确信交易的安全性,不需要《刑法》的警戒和惩罚就能够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人们的信誉保证机制、刑罚实施机制完全建立于熟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和私力救济层面之上。在这种秩序环境下,法律的介入反而让村民觉得麻烦,多此一举,简直就是画蛇添足,还充满了不可预期性,甚至效力还远远低于他们心目中的法。
当然,无论怎样,今天的乡土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它。曾经浸润在礼法文化中的乡土社会,面对现代化的冲击、社会的变迁逐渐失去了礼治的基础。然而,当法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慢慢填补礼治退让出的秩序空白之时,却又遇到了难以想像的障碍,生长在异域文化土壤上的法律体系有着它的科学性,但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却似乎难以开花结果。
二、人治社会 贱讼情结
我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以皇帝的中央集权、君无戏言而延续。皇上就是法,言出法随。一切制度因皇帝的兴趣所好改变,皇上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封建思想的束缚以及刑罚的威慑作用,一直影响着现在的一部分人。
中国古代民间有着深远的贱讼、厌讼或者无讼的传统,广大民众往往以息事宁人为由而回避诉讼,长期以来形成了忍字为先,委曲求全的心理。到了唐宋明清之际,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繁荣,曾几度出现过诉讼膨胀、健讼之风兴起的情况,终被封建正统视野下的舆论打压得无力生存,无疾而终。可见,这种回避、轻厌诉讼的贱讼情结甚为难解,而我国古代历史总体而言诉讼不兴的局面也因此得以形成。
在大多数统治者看来,诉讼纷争的提起在于小民当忍不忍、礼义教化未宣所致,是道德水平下降的表现。统治者曾对争讼有过唇舌细故而致争,锥刀小利而兴讼的评价,表明了其以争讼为耻的态度。所谓得己且己,莫妄兴词。一到讼庭,终身仇敌。璨相报复,无有休期。坏产破家,多由于此。 可见,当时正统视野下,那些受过儒家思想教化的人认为词讼可免则免,能用别的方法解决就尽量不要对簿公堂。提起诉讼有诸多弊端,不仅使得争讼者自身家破人亡,怨怨相报永无穷尽,而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败坏社会伦理道德,威胁社会的安定。因此,统治阶级大力倡导和为贵,克己修身,对民众进行伦理道德教化,使邻里、家庭自相慈爱以达到息讼,维护社会安宁的目的。再者,封建家长制的社会背景下,形成以家长处理纠纷的习惯,家丑不可外扬,家族礼法排斥提起诉讼。我国古代从西周时候起就建立了亲亲的礼治原则,确立了以嫡长子继承为基础的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规范家族成员的不同地位,并提出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理想状态。经过演变和发展,最终形成了贯穿我国整个封建历史的封建家长制。这种家长制在唐宋明清等封建盛世表现都颇为突出,以至于今天在我国某些落后地区还可见其遗风的影响。
第3篇 法治建设群众路线调研报告
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一、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的法治。实行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推进和党的领导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实现了“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的统一,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法治。法治建设过程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有人民参与,就能引起群众和法治的共鸣。群众与法治成为了利益共同体,人民群众就会自觉维护法治的权威,增强参与法治建设的主体意识,并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建设者、捍卫者。
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现代化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与政府开展充分的互动,共同完成国家治理。政府与社会各个方面开展充分互动的基础就在于法治,在法治基础上展开的互动本身就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充分体现。
二、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源之水。法治是党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根本方法和途径。同时,法治建设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包括制定“善法”、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执法、自觉守法、人民的法律监督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养成等方面,没有广大人民的充分参与,法治建设就寸步难行。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基之厦。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受益人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是构成法治建设大厦的基本元素,法治建设需要拥有良好法律意识的公民,他们是法治社会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是法治社会建设中最重要的因素。法治建设的目标、部署和方式方法是不是真正集中了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的检验,以达到主观和客观的统一。
没有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是无的之矢。只有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谐稳定。脱离了群众路线的法治建设如无的之矢,往往陷入动机和目的脱节的局面,或者蜕化为少数人甚至是既得利益者服务的工具。贯彻群众路线不够,也容易带来法治建设的缺陷。
三、在法治实践中充分贯彻群众路线
在立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吸收群众参与立法,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评法,对已实施一定时间的法律(包括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最大限度吸收人民群众对法的评价。广泛吸收群众参与修法,对不合时宜、效果不好的法律法规,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及时修改,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在执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公正司法,在审判活动中贯彻群众路线,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保证广大群众必要的知情权。严格执法,行政机关依据其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坚持审判原则,推动情理法的适度融合。执法靠民,发挥其应有的社会调节功能,并有效地维护其权威性。
在全民守法环节贯彻群众路线。用群众愿望来指导普法。普法工作要更好适应群众性,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了解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普法的内容和形式要满足群众的愿望。要坚持用群众观点推动工作,以人民满意的要求来做好普法工作,引导全民守法。用群众中的典型案例来引导守法。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内容的普法,通俗易懂,既蕴含基本的法理知识,也寓公序良俗和本地特有的风俗习惯于其中。群众守法典型案例的征集、编辑和发布需要贯彻群众路线,做到案例来源于群众,案例可引导群众,普法效果为了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来教导用法。普法工作要接地气,体现群众路线,要紧紧抓住普法受众的心理,将枯燥的法律渗透到百姓的脑海里,影响到百姓的行动中。
第4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范文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xx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20xx年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xx年)》(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纠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庆发〔20xx〕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源发〔20xx〕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第5篇 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我市20××年度的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法治’、‘平安’建设和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作出新贡献”为指导思想,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年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1、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依法治市办及时起草并以枝法治办〔20××〕4号文件下发了《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任务。
2、为了充分发挥普法联系点的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3日上午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座谈会议,为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提供了平台。
3、为做好国家、省、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我市“六五”普法前期工作受到的好评。
二、精心组织,全面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安装运用
1、以枝法治办〔20××〕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8日下午召开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培训会议,特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邵波工程师对软件的安装、使用进行了技术讲解和操作演示。
3、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在各镇(街办)和市直一级单位共安装调试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编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小型终端用户版软件66套,通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系统运行正常。
4、5月13日至17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平台,自主命题,成功组织78个单位,1605名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平安”建设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为深入推进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全覆盖和迎接全省年度法律知识统考奠定了基础。
5、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市22个单位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进一步进行了维护,并对参加12月18日全省统一考试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相关要求。
三、积极行动,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新的亮点
1、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枝法治〔20××〕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以枝法治办〔20××〕3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栏建设的通知》,对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
2、利用五柳公园北门和马家店工商所户外led大型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动态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依法治市办在胜利路利用20个广告灯箱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在礼化路和司法局门前更换法制宣传栏三期,各市直单位更换法制宣传栏200期,各镇(街道)分别建设法治文化长廊9个,更换法制宣传栏27期,各村(社区)更换法制宣传栏558期。
4、加强与市城市管理局的联系沟通,在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的方案正在规划制定之中。
5、确定市委党校、市法院、市实验中学、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宫、市看守所、市消防大队8个单位为全市面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挂牌,今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60余次,近30000人接受教育。
四、各司其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市委中心组带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市人大把举办法制讲座列入了工作议程,聘请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并对人大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政府主动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了好头。市委党校将法治内容融入主体班教学内容,统筹组织了“政府公共职能与依法行政”、“应对突发事件与法制意识”、“侵权责任法”、“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等专题培训,全市公务员集中学法达到了40小时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77次2870人次;对国家公务员集中开班培训6次,320人;开展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竞赛)10842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8场5850人次。
二是进一步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农村普法的重要载体。计生、人社、国土、环保及政法各部门,采取向基层干部、农民“发放一批普法资料、送一套普法书籍、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讲一堂法制课、搞一次法律咨询、调处一批矛盾纠纷”等方法,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等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做“法律明白人”。组织市镇两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在全市9个镇(街道)开展集中下乡宣传活动32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为农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近2万册。
三是进一步把“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到实处。各学校认真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做到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学校成立家长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争取家长支持,加强对学生普法教育。学校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派出所等政法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50余场;9月份,在全市60所中小学全面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通过五个一(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升旗仪式、举办一次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一次禁毒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市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
四是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市直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单位坚持把法律服务作为政法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和优势职能,进行重点突破,大力开展“直通车”服务,通过开展“四联四访”,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活动,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在企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促进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市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并于20××年9月17日,市在市公安局大会议室举办了一期《知识产权保护 法》学习培训。
五是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法务网格建设活动,我们重点在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将普法工作与法务网格建设结合起来,在社区成立法务工作队伍,配备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年社区共组织法制宣传活动55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排查矛盾纠纷128件,调解成功125件,提供法律咨询145人次。建立了社区法律图书角;成立了由老干部、老党员、网格员为主要成员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办一次普法专刊。
五、强化措施,加大 法治创建活动的推进力度
今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等法治实践。
1、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3月21日全市正式启动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以来,对50个单位上报的3973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在第一、二阶段审减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31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657项。各单位在第三阶段编制对内、对外流程图时,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确认。对2023年以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建清理专班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清理结果报市政府确认后,将公布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基层单位法治创建逐步推进。及时制定了《基层法治单位创建百分考核标准》,大力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学校”建设,24个创建试点单位工作进一步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典型引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创建方案。行政“执法四制”、村务党务“两公开”及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行政决策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得到推行,有效提高了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市国税局、市审计局等8个单位积极申报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积极推荐十大 法治人物和十大 法治事件,并积极组织网络投票。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学用相结合,推进了“法治”建设。
3、强化专项整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持从维护全市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针对关系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今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开展了6次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质量。教育、工商、公安、文体、建设、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净化了社会文化和校园周边环境。商务、工商、食药监、烟草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劣质食品、走私卷烟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全市依法治理。市公安局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缉枪治爆、禁赌铲毒、行业场所整治、道路交通、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六、认真谋划,全面规划好明年的普法工作
一年来,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全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尚有差距。一些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把普法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忽紧忽松。二是农村普法和青少年普法有一定难度。农村普法对象多为务工人员、老人和妇女,很难集中培训和学习;青少年校外普法存在难点。三是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普法进展不平衡。四是普法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明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水平,为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2、以“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查漏补缺,解决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3、加大 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使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的规划方案得到落实,适时更新法治文化一条街、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内容,建设完善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和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法治学习需求。
4、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促进全民普法,扩大覆盖面。
第6篇 依法治理示范乡建设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执行《**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市依法治市“十(加一)行动”总体方案》和《关于开展依法治理示范乡镇和推进依法治市示范机关创建的通知》(万市法治办〔2022〕3号)文件精神,我乡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依法治理,率先成立向家坝村和虾叭口村两个法治示范村建设点,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干部、村民学法用法,民主法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我乡法治示范村建设自查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依法治村中领导核心作用。
1.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今年根据全乡新进人员调动情况重新
调整各驻村干部,全乡基本满足每个村至少3名驻村干部,实现依法治理干部年轻化;严格村两委坐班制,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落实村各项工作。村委会成员依法办事,无刑事犯罪行为,没有干涉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的行为,无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全力和权益的行为。
2.建立健全监督委员会,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保障村务顺利开展,让群众知晓每一笔钱支出。设定每月1日为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议事日,逢节假日顺延,确保做到村务开展合法、合理,财务支出公开、透明。
3.加强干部能力建设。通过以会代训、组织培训多种形式,开阔党员干部视野,切实增强村“两委”干部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法律知识。
(二)创新社会管理,助推新农村建设。
1.加强治保、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示范村各配备1名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员,掌握酗酒闹事人员、非法传教人员的行踪和思想动态。村“两委”干部、治保人员深入到农户,事发现场了解矛盾,做思想教育工作,根据村各项制度和法规,严格执行。通过构建文明生态村,加大调节矛盾力度。
2.深入开展“三个文明创建”行动。村党员干部带头作表率,以整治脏乱差为突破口,认真履行《**乡村规民约》,在示范村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从村各项活动中
抓起,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各类学习培训等,找出认识差距,摒弃不良习惯,恪守礼仪道德,构建文明和谐新农村。目前,我乡两个示范村均没有出现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参合率、参保率逐年提高,达95%以上。
(三)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制定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干部集中学法用法机制,全乡共计开展集中学法8次。由乡长夏瑞兴领学《宪法》,同时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学习《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公路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义务教育法》等共计22部法律条文。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1.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约,公正透明。
2.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狠抓普法教育,通过政务公开栏、条幅等形式,对乡各类制度规定进行宣传。配合做好法律入乡、入村,做到法律、制度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进一步促进乡民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和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使示范村群众法律素质得到提高。
3.促进民主决策监督。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严把关,保证各项事务公开、透明、民主。重大的政务、村务决策,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办法研究决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下步打算
我乡依法示范建设将紧绕“民主法治示范乡”建设,发展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美好示范乡为目标。通过不断找出差距,顺势追赶。
1.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党员群众的理论水平,增强党员群众的执行力,保障依法示范乡经济发展的科学性、持续性。
2.多了解乡内外时势,与时俱进,不断摸索出创新型的发展路子,追赶先进乡的发展步伐。
3.积极推动“民主法治示范乡”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和谐文明法治**建设。
中共**乡委员会
第7篇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员还应该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将其融入安全技术、生产技术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安全更“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目前,建筑行业之中,有一部分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支撑与配套作用的规章制度以及法规需要修订;部分法律法规不适应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如,现有的立法对于安全专项监管的职责规定还不够明确,这样就无法完全的理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
目前,在建筑的安全生产实践之中,还存在现场的安全方案编制不详细、规范条例不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从侧面就暴露出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的问题。
二、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基础与前提。古人有云: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只有良法才能够善治。想要推动建筑安全生产,作为安全员,就应该抓好法律体系建设这一个契机。
第一,作为安全员,需要更新自身的立法理念。安全员需要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管理之中结合《安全生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安全目标,不断弱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经济属性,能够体现出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维护,促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的统一立法。第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进行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的完善,基于《安全生产法》作为核心,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这样就能够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条件。
(二)落实法治思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得以好转作为建筑施工安全员,应该落实法治思维,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持续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检查,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针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各方能够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来开展组织施工,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条件;抓周基坑支护、脚手架、土方开挖、起重机机械安装、模板支撑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工程排查与治理,利用安全员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隐患的合理整改,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整体的安全性;落实严格执法要求,针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来进行安全管理,强调对事故频发与多发区域的专项检查,对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等问题,都需要严格的处理,避免其违反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落实监督法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针对施工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建设程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安全员都应该依法按照相应的条例上报,做好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总而言之,作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不断的培养自我法治思维,能够在实际的项目生产活动中利用法治思维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当然,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是每一位安全员必备的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之中合理的融入法律法规等条例,这样就能够让项目安全管理更加完善。
第8篇 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导语2023年河北省承德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已发布。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市政府:
2023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承依法行政办〔2022〕18号)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等方面,扎实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既定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将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了同步开展、同频共振,着力加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学法制度,采取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扩大)会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上来。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中共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承依法治市委〔2022〕2号),增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使命,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2023年版)》和《承德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分解表》,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一)认真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方案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按照市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顺利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完成的《部门权责清单汇总表》共包括共7大类、49项事项,同时认真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了公开。
(二)全面提升教育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两张目录”,其中《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包括“教师资格证相关政策咨询”等11项,《政务服务事项(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通用目录》包括“城市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等13项;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提升工作,认真维护实施清单,做到准确无误。根据《承德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17项事项的梳理规范填报任务;按照市直部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我局积极主动做好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填报完成。二是按照《“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效果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调转”等3个事项,我局提供了相关的数据资料。
(三)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承德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承放管服〔2022〕1号),扎实推动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提升职业技能等事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我局现在共保留证明事项一项,即“中考“四侨”考生证明”,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真正将“减证便民”行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7项。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对照《承德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补充目录(2023年版)》涉及我局的42项事项,认真做好数据信息归集工作。加快推进信用制工作,开展了“诚信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群体征集活动及失信败德行为线索征集”。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宣传工作,每月及时报送信息稿件。
三、健全制度机制,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组织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研究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提出年度工作总体思路,审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落实情况。领导小组继续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规科)。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等制度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督促、约束、清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承市政办传〔2022〕8号)要求,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依据《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制度,做到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科学规范。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和《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等三项制度。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聘用法律顾问,我局聘请屈树彬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期至2023年10月9日止。我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约定,均经过法律顾问把关、签字,重大事项由法律顾问出具律师函。完成了全市学校法律顾问人才库和学校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检察官、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公安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的制度做法,检察官、法官讲一些法治课经常化、常态化。上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调研、教育系统法律顾问队伍情况调研等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科学决策打下了基础、提供了参考。2023年9月,承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会杰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亲自讲了一堂法治课。
五、着力整章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成果和成效。年内,按照承德市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对“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再次“回头看”,开展全面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了《承德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动态调整了《行政执法和罚没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主动进行公开公示。
(二)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执法检查力度。我局认真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动态完善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2023年共计划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抽查4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13个事项,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覆盖清单中的全部2个事项。截至目前,抽查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检查结果全部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严格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注重整合抽查检查事项,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限度减轻基层学校负担。此外,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做到平台数据录入及时、监管事项“全覆盖”。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把职业道德和法律测试作为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前置条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全面落实“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考试”模式。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局机关24名拥有执法证件和新申请执法证同志,全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线上宪法法律考试,并全部通过。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周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完善应对体系,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坚持“学校防控严于其它单位,师生防控严于其他群体”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既严格精准落实上级精神和要求,又不搞层层加码、过度防控,有力有效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平稳有序的良好态势。
(二)依法依规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我局从教育系统面广线长、人员众多的实际出发,坚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承德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针对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等,组织开展实景模拟演练,增强了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了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七、强化服务意识,依法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一年来,我局共办理信访案件30件,截至目前26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其中化解市领导包案1起、省领导包案1起。稳控2.9万名民办代课教师始终未参与非法集访,保持了全市教育系统整体信访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认真做好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办理反馈人民网网民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事项,积极利用12345市长热线、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网民留言、河北政务网“网民互动平台”、长城网“问政河北”等渠道,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群众诉求。其中仅通过12345市长热线,截至目前就回复办理百姓诉求51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受到广泛好评。我局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2023年三季度网民留言办理优秀单位”;被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新闻网授予“我为群众办实事”2023年度阳光理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共100家单位获此称号,我市仅两家单位。
八、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承市政办字〔2022〕64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外延,方便群众办事。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按要求编制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市级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年内制定出台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能公开,尽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承德教育信息网开辟专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惠民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渠道,更好服务群众。
(二)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设和政协提案,年内共承办81件,答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满意度达到100%。
九、突出部门特点,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教育。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组织法律培训、开展学法活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认真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先后组织学习了《民法典》、《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知识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深化学生的法治教育。梳理总结“七五”普法经验,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常态化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加强大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承德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承法宣办〔2022〕3号),对照教育部门普法责任共性和个性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与市法宣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宪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承法宣办〔2022〕2号),对宪法法律知识进校园做出安排部署。按照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宣办通知要求,组织举办了“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共分6个组别。经过安排部署、注册学习、作品上传、市级初评等环节,我市最终有110多教师生荣获省级表扬;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学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在教育系统营造了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9月份精心组织举办了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全市160余名选手参加比赛,获得各组别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了省级决赛暨全国选拔赛,荣获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我市“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的参与率达到37.1%,超过了教育部35%的标准;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各方面。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六小学、承德县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评为“河北省第八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截至目前,全市有50所学校荣获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与市民政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团市委等部门共建的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基地,陆续接待多批中小学生参观体验、接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部门法治管理体制还不很理顺,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法治的机构千差万别,不少县(市、区)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又分属于不同的科(股)室,给联系沟通和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工作人员不足,专业人员匮乏。机构改革以后,我科室除了办公室业务以外,又增加了法规法治职能,但人员没有相应增加,尤其是没有法律专业方面的人才。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普遍素质不高。我局拥有执法证件的干部仅24名,不仅年龄老化、业务繁忙,而且执法水平、专业素质与新形势下教育执法的要求也不相匹配,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以往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承德建设规划(2022-2025年)》、《承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以上级精神为指导,突出教育系统和教育部门特色,力求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一是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和水平。二是不断提升机关行政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事一次成”改革,真正将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该服务的服务好。三是不断提升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水平。要在巩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的同时,推动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依规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要优化活动载体、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渠道,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一个新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9篇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第10篇 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调研报告
20xx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xx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xx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xx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xx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xx年到xx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xx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 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xx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xx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 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 ,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 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第11篇 农村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xx”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xxxx”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第12篇 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创新的工作报告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新时期的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之路,形成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为此,政府就必须从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管理方式乃至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大的转变。
一、进一步更新政府管理理念。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前进,要求政府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全局的高度确立了新的政府管理理念,那就是:第一,政府职能是有限的。在政府管理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的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主决定应当具有优先地位。即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理。在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中,市场应当是第一位的,政府应当是第二位的。政府应当是市场的服务者、维护者和指导者,政府不能试图凌驾于市场之上,甚至去改变市场的运作机制和运作规律。在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中,应当以社会自律为主,凡是通过社会自律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一般不要去干预。因为社会自律更具亲和力,并且成本低。第二,政府管理方式应当是规则导向型的。现行行政应当从那种以随意性、盲动性、命令性为特征的权力导向型管理逐步转变为具有稳定性、规范性、预期性和多样性的规则导向型管理。压滤机滤布在协调和统一使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前提下,由重直接管理、静态管理和事前管理逐步转向重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第三,政府行政行为的运作应当是透明的。要求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公开,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更加开放,公众参与度更强,监督机制更加完备。第四,政府应当是高效、便民的。必须尽可能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简化管理程序,避免老百姓因政府管理行为而投入大量的不必要的金钱、时间和精力。第五,政府应当是讲诚信的。市场经济要求建设社会信用机制,而其中的政府守信是基石。诚信政府要求对老百姓要给予信赖保护,行政机关发布信息要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稳定,行为变更要有明确预期,造成损害依法补偿。第六,政府应当是负责任的。对公民而言应当是“权利本位”,而对政府而言则应当是“义务本位”、“责任本位”,就是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解决政府职能问题的基本精神就是一要到位,二要全面,避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必须克服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包办一切的观念,把那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真正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交给市场主体,从而真正把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着眼点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同时,注意全面履行上述四项主要职能,发挥其综合作用。一是要重视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强化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服务,全面履行职能。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就必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服务倾斜,不断完善公共政策,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系统,着力解决农村发展,就业、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
三、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体制。
要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就必须克服政企政事、政社不分的弊端。主体不分、权责不明,行为就无法规范,运转就不能协调;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就无法做到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以往行政审批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源也在于此。因此,抓住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就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是要明确各类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真正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与其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确保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的各项权利。滤布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二是要规范政府行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发挥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同时科学制定产业政策,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准入,抑制无序竞争,解决政市不分的问题。三是进一步理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和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对事业单位的授权行为,解决政事不分的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引导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解决政社不分的问题,
四、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机制。
健全政府管理机制必须符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这三项要求相互促进并且各有偏重。要做到科学执政,就需要建立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序公开的机制,使决策得到充分论证,以具备深厚的民主基础并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做到民主执政,就需要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而这离不开现代管理经验和科技手段,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要做到依法执政,就要在科学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就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反馈、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的机制,切实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民主和依法进行。当前正处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依法行政也开始进入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阶段,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更为迫切。要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决策责任制度等,全面体察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才能保证建设法治政府历史进程的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就是要按照执政为民的总体要求,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和便民高效。这不仅是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行政许可法的明确要求。第一,要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因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廉洁高效。要不断推进乡镇和县级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搞好市(地)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试点,重点开展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和防伪打假等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第二,要建设高效政府,不断强化服务。积极探索强化事后管理、动态管理、间接管理等方式,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因管理方式不当产生的问题。特别是要尽快探索和实现相对集中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通过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三,要建设依托科技发展,推行电子政务。在创新管理方式的过程中,要适应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发展的潮流,及时运用科技进步成果,提高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效能。要改变政府机关落后、沉闷的办公条件和环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树立现代政府“电子”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
新的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上。按照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行为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并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仅要求自己的行为要守法,还必须积极主动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行为合理。即使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合情、合理和适当的,不能显失公允、随意而为、朝令夕改、因人而异。三是讲求效率。即便是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也必须是及时的、低成本的,在作出行政决定、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充分论证其必要性,是否可以采取成本更低、效益更好的其他措施,行政决策或者行政许可实施后,要定期进行科学的评估,该变更的变更、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及时、有效地得以实现。四是讲求程序。就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能够公开的要向群众公开、能够尽量简便的要尽量简便,并接受人民群众和专门监督主体的监督。
第13篇 2023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法治建设包括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等内容。本文将介绍2022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2022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着眼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就目前来讲,农村仍然是最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最弱势的群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根基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希望也在农村,加快建设法治农村刻不容缓。
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堪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三十多年来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6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60多部部门规章以及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基本形成,推动三农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经过三十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法律进乡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四是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
但与城市法治建设相比较、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比较、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较,农村法治建设总体仍然薄弱,有的方面还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农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在农村,普法学法相当难,一些地区成为普法的死角、盲区,群众很少接受法律的灌输和熏陶,讲人情、讲关系的思想普遍存在,遇事找人成为习惯。很多农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二是用法难、执法难。用法难,一个是不懂法,一个是用不起法。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搞经济建设、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从普通群众来看,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执法难,主要反映在受长期以来形成的法不责众思想的影响,在极少数地方抗法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司法执行难以顺利落实,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降低了法律权威。三是信访不信法。农村涉法涉诉信访呈现出多样化、诉求利益化、过程长期化、缠访闹访常态化的趋势,一些信访人往往寄望于通过领导干预争取利益最大化,有的讨价要价越来越高。有些上访群众有极端化倾向,甚至丢下农活缠访闹访、敏感时节集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农村法治建设。四是封建迷信活动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盛行。有些地方盲目兴修寺庙,有的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对人们思想形成束缚,对老百姓观念形成误导,影响着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些邪教组织在边远农村地区时有活动,对法治农村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五是一些边远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左右农村局面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农民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不是求助于法律,而是依赖家族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尤其在一些偏远地方,有的以家族势力对抗基层政权、干涉执法司法,个别还出现了家族式、集团化犯罪。同时,利用婚丧嫁娶、升学乔迁等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在农村成风,人情消费令老百姓不堪重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事务管理无序。
制约法治农村建设的原因分析
涉及三农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未富先老相当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甚至生存的难题。特别是进城的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得到了承认,但政治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承认,选举权、被选举权无形之中被剥夺。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当前,执法和法律服务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广大农村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一些乡镇司法所有其名无其实,一个中心法庭管辖数个乡镇,一个派出所辖区四五万人,经济越是落后的地方,管辖范围越大,执法力量越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越不够,无法适应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
传统观念、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建设构成消极影响。由于自然的原因,很多农村地方较为闭塞,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消极思想一时难以消除,农民接受现代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封建思想、家族观念、宗族意识对农村治理方式的转型造成了一定阻碍,部分地区家族势力影响着农村基层政治生活。
建设法治农村的对策建议
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灌输。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
加大针对三农的立法修法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好农业、保护好农村,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立法修法既要有数量又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尤其要加强农村改革与立法修法的衔接,正确处理政策和法律的关系,确保与农村有关的法律制度符合农村的发展需要和客观实际。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良好的法律服务可以推动农民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加大农村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对现有农业法律法规要加大执行和实施力度,促进农村发展,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行政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保证各项涉农法律严格执行和涉农法律问题的迅速合理解决。建立健全农村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依法自治水平。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法治的实施者和维护者,是法治农村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为民服务的村组干部至关重要。选准选好带头人,增强村两委班子公信力、执行力,把村民委员会建成村民自己的组织,保障好、维护好农民自主管理农村事务的民主权利。把法治农村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切实转变农村治理的观念和方式,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真正还权于民,把村民自治落到实处。
2022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2)
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
农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农民群众服务,因此,要联系当前农村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3、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工作,辐射农村法治工作。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学校中普及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员,让学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学校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第14篇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年初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黑政法发[xx]29号、黑政法发[xx]71号、庆法制发[xx]36号文件精神,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xx年度萨尔图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
根据省、市、区各级政府要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建立“两库、一单、一细则、一方案”并抓好落实,确定随机抽查频次为每月二次,本年度,共随机抽查执法16次,并将结果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使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规工作人员力量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求,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启动实施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频次,扩大普法范围。
(二)进一步梳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三)按照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做好建筑执法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执法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20xx)》(固党办[xx]100号)精神,根据固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细致有效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xx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自查结果作以如下汇报。
一、总体情况
xx年以来,我局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厅的要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法治考评为抓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中,落实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服务、运营、生产的各领域,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四个交通”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20xx年)》的要求,结合固原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固原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20xx年)》,并印发局属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做了部署要求,规定了局属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职能及时间进度安排。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承担行政职权共有四项。 xx年10月,我市成立固原市行政审批局,我局承担的四项行政职权全部移交行政审批局,xx年6月,行政审批局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转回我局办理。目前我局仅有一项行政职权。通过“放、管、服”,进一步理顺了项目审批、建设、管理的相统一。xx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进行对应清理,形成了交通运输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市委编办审核,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进一步规范了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健全了“双随机”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我们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确定了局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了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三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我局按要求公布了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列明了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及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未出现影响审批办理的情况,也未收到相关投诉。
(三)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两罚衔接”运行机制。积极接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系统信息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录入信息,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按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截至目前,局机关无行政处罚案件发生。二是严格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我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审和持证上岗等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落实执法投诉举报查处机制,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科学化执法。转变重管理轻服务观念,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探索改进服务的新思路、新方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交通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改善执法队伍形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四)开展社会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增强全民法治程度,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日常法治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法律进车站、法律进单位、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结合本行业特点和服务对象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的作用,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建设。三是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固交发[xx]43号)。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和与交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识逐步形成,交通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但从全市各县(区)所反映的执法情况来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二)执法方式比较落后,执法手段比较单一,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紧张,执法信息收集处理手段落后,缺少先进的执法取证仪器;
(三)我局的法律顾问制度尚未健全,未设立法律顾问。
四、下一步打算
(一)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有针对性的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三基三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范文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xx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xx〕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xx〕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xx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xx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xx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xx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xx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xx〕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xx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xx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xx〕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xx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xx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xx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第15篇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并把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法制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多年来,我区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对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应当看到,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仍然存在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可喜进展
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区以“四民主”、“两公开”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村干部及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带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民主选举在农村基层普遍开展,村民的民主意识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各村均按照党章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在征求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共青团、妇联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员无记名投票推荐初步候选人,再经街道党委根据推荐票数,按照组织程序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村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全区100%的村党支部都能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二是海选产生村民委员会。各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村党支部主持,选民推选选举委员会,经过两委联席会议提出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确定选举委员会,再选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实行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村委会。在选举村委会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办法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全区村委会选举村民参选率达98%以上。这种直接的民主选举,标志着村民民主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二)民主决策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贯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实行民主决策,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从调查走访的情况来看,_____农村基层普遍实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也比较规范。村里重大的村务,一般都实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如村建设规划、经济发展、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土地承包、企业承包、计划生育政策、宅基地使用方案、土地征用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中,基本上形成二种模式,一种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决策方案,由党支部召集主持村“两委”会议讨论,再由村民代表讨论,在此基础上进行表决通过,最后由“两委”付诸实施,前所各村一般采用这一模式;另一种是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两委”提出议案,然后将议案交由党员大会讨论,经讨论修改通过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由村“两委”付诸实施,三甲、下陈各村普遍采用这种模式。
(三)民主管理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推行,村民自治管理已有比较稳固的基础。据了解,全区农村大多数行政村都制订了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有些相当规范,把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等等各项自治制度进行汇编,装订成册发至各村民手中,如下陈街道下陈村、海门街道东方红村、前所街道前所村等。通过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四)民主监督在农村基层普遍得到实行,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监督和人的监督得到较好的结合。从调查走访的情况看,全区各村普遍实行了“两公开和民主评议”制度,确保落实民主监督。在制订各项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基础上,把制度监督与村民监督有机结合,街道(镇)监督与村民理财小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全区普遍实行村帐镇(街道)管的办法,统一了各村的财务制度,增加了财务管理和力度,有力地纠正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同时各村都实行了村务、财务定期公开,增强了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利。
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努力,_____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民主化法制化建设稳步推进,村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学法、用法工作明显滞后。通过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 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远远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三是村干部和村民遇事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村民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的少。
(二)村级制度建设和各项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规范。从调查走访中看到,有的是按季公开,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是每半年公开一次,年中和年终各公开一次;也有少数行政村一年公开一次,在年终公开,并且是迫于制度不得已公开一下。二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三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甚至制订的村规民约还有罚款等违法条款的存在。
(三)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就全区范围而言,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有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嫁居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具有全局意义。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围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把民主建设与法治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与农村基层党建、注重法制实践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干部法制培训班,集中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应承担起首要的责任,切实做好农村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要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农村干部的学法培训状况进行考试考核,把学法成绩作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农村得到全面贯彻执行。_____地处_____市主城区,因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不少行政村渐渐被城市“包围”。由于土地被大量征用,村集体获得了可观的土地出让金,一些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外来人口逐渐增多,村情日益复杂。因此在实行民主选举,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以保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显得迫切,更为需要。要把在街道(镇)党工委(党委)领导下的农村党支部建设作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靠得住的“领头雁”,保证和监督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强化基层农村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要在现有村规民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等基础上,依法完善相应的村民自治和管理制度。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要村务、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干部工作守则,村委会干部责任制等。这些规章制度既管“村官”,又约束村民;既是村干部依章理事的依据,也是广大村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有力保证。通过这些规章制度,促使村“两委”班子在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努力做到既不唯上,又不唯我,而是面向群众。村务、财务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事务,如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划拨、最低生活保障等,应在确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或每季度向村民公开一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不满意或有疑问的公布内容,由村委会进行面对面的说明,并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及财务根据,以确保“两公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基层农村的社会稳定。热点、难点问题的存在,困扰了农村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了社会稳定。这些问题,单凭村干部是解决不好的,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可以解决的先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理由,消解热点中“热”的因素,为解决难点创造条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后进村,要加大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对个别村还应做好帮扶工作,重点突破,彻底解决症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