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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2-09-07 19:50:01 查看人数:61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1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廉洁与改革创新,确立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内容的“13322”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达到了预期目标和效果。去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07件(其中诉讼案件1466件,执行案件941件),审结1354件,审结率92.4%,比上年度提高了1个百分点;执结289件,执结率30.7%,由于执行案件增长幅度较大,与上年同比有所下降。

一、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各项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院更加明确人民法院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坚持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多次深入广宇煤电公司、金洋高岭土公司等大型引资企业进行服务调研,为企业送法上门,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期盼,并郑重对企业做出承诺,建立了减少诉讼环节,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一减少三优先”一站式绿色服务通道。在受理金洋公司诉浙江、杭州等地四个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坚持公正办案,坚持热情服务,不辞劳苦,四下江南,几经奔波、协调,终于使三个案件调解结案,一个案件判后自动履行,为金洋公司追回欠款200余万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排忧解困,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实实在在体现了人民法院着力优化服务的职能保障作用。同时,我们的司法服务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破产企业各方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劳动争议、“涉农”案件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努力。原告山西中北路桥公司诉被告邢某等66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反复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使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和谐解决,从根本上消除可能引发更大社会矛盾的不稳定因素。原告乔某等126名“农电工”诉被告忻州供电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我院在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同时,面对当事人情绪过激,扬言上访的情况,认真辩法析理,召开听证会,教育和引导当事人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法律诉求,使他们依法上诉到二审程序,避免了一场无序无益的上访隐患。我院还通过认真审理区水泥厂、区醋厂等破产案件,积极参与和推进企业改制的有序进行。在诉讼活动中,既做到了切实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欠发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金足额分配到位,保障破产企业的破产运行依法定程序顺利进行,尽心竭力提供司法服务,切合实际解决矛盾纠纷。

坚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罪行法定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程序和实体,完整地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故意伤害、贩卖毒品、贪污、玩忽职守、虐待被监管人等严重犯罪。全年共判处XX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判处5年以上不满XX年有期徒刑23人。对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起到了积极作用。注重司法和谐,加强人权保护,在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同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对于一些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能够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获得受害人谅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当宽则宽,依法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稳定的和谐因素。全年共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85人;判处管制的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1人;单处罚金的6人;不予受理1人;宣告无罪1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基本上用调解方式处理;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结案率也达到了60%。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切实做到罪刑一致,罚当其罪。对于一些罪名定性不准的案件,我院从公正、公平出发,及时与公诉机关沟通,主动邀请相关检察官联席讨论,认真研究,慎重把握,最终根据犯罪事实和现有证据重新确定罪名,准确适用刑罚。建立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向党委和人大以及上级法院报告案件情况,认真听取指导和监督意见,积极稳妥地审理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刑事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案件质量,全年上诉、抗诉案件占全部案件的23%,上诉、抗诉案件维持率占57%,服判率显明提高。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全年受理的39件少年犯案件中,免处5人;单处罚金2人;适用缓刑34人;判处拘役1人;判处实体刑17人。判处非监禁刑(包括适用缓刑)的共计41人,占判处少年犯总人数的61%。同时延伸帮教活动,寓教于审,判后回访,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跟踪档案。确实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和谐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促进官民和谐是人民法院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的工作目标。把和谐理念贯穿于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确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年协调原告自动撤诉和被告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促使原告撤诉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以上。为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保护民生权意识以及正确对待参加行政诉讼的意识,我院寓指导教育于审判活动,多次到案件多发的忻州市房管局现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并组织市、区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100多人进行旁听,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行政机关被依法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大幅度上升,败诉率明显下降。行政首长出庭率也达到70%。通过和谐模式化解“官民”矛盾,有力地增强了政府的亲合力。

坚持慎重严谨开展审判监督和司法救济。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公正的司法救济程序,对于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确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信意义重大。一年来,我院强化公正意识和“铁案”意识,坚持“慎之又慎、精益求精、依法纠错、有错必纠”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司法民为,严格要求案件质量,努力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要发现或程序或实体存在缺陷和偏差的案件,坚决予以纠偏改正,同时,对于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再审申诉,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充分利用与当事人再一次接触的时机,进一步深入进行辩法析理,使申诉人对法定程序、法律规范和事实认定清楚明了,消除误解,服判息诉。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13起,审结12件,审查申请18件。

二、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关注民生,确保民安,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法律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人民。

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认真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是继续完善“一站式”立案大厅服务,强化立案大厅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电子显示屏公示庭审排期等多种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功能,并设置7个接待室、4个调解室以及当事人休息、饮水等人性化关怀服务设施。二是从当事人实际需要出发,针对性地印制《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需知》、《申请需知》、《民事诉讼时效》等四种诉讼指南资料放置宣传栏内供来访来诉群众方便查阅,适时拓展法律宣传教育,正确指导和规范诉讼行为。三是坚持和完善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增加全院干警轮流值班接待制度和审委委员信访接待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使每一位来访来诉群众都能够及时受到接待和咨询服务,在第一时间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四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工作特点,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创设“车载法庭”、“假日法庭”,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全面畅通诉讼渠道。发放“便民诉讼服务卡”,随时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查询、预约等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一年来,我院还针对家庭困难的群众和特困企业免交、缓交诉讼费用56案331199元。

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对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的,确实加强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在全市率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征询来诉当事人同意,开展调解工作,及时在诉前处理大量纠纷;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辖区调解网络,采取特邀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并使法院调解有机地、灵活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衔接、切换,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我院调解率为38.3%,高于全市两级法院平均水平二个百分点。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难点问题,最大限度运用和谐诉讼模式,使大量的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保护、人身损害、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得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执行难”问题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我院执行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历年积案较多,执行率偏低,工作任务艰巨。一年来,我院采取分组包片,集中执行,重点突破等多项工作措施,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有效执行一批案件,但执行压力仍未缓解。全年受理执行案件900件,执结283件,执行率31.4%。另外,由行政庭承担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受理41件,执结6件,执结率14.6%。根据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要求,经过摸底筛查,我院共有历年未结积案720件,其中确定的重点案件138件;XX年12月31日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40件。在全省、全市都占较大比例,工作压力非常大。值此全国性集中清积之际,我们及时制定清理执行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定了分流新增执行案件;形成全院大执行格局;充实执行队伍,强化执行攻坚力量;后勤物质保障满足需要等工作措施。所有案件实行“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位院领导分别跟案督办。截止去年底,已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30件,结案率75%,执行重点案件89件,结案率60%,均超过上级法院规定的工作进度要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局良好。另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也面临较大困难,也需加大工作力度,予以有效解决。

切实解决群众疑难诉求,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涉诉信访是目前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院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我院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上级要求专门成立了信访科,负责统一协调全院涉诉信访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措施:一是建立三级包案工作机制。每个案件都成立了相应的包案组,实行承办人、责任庭长和包案领导共同负责的三级包案责任制,确保信访人的稳控和案件的解决;二是畅通信访接待渠道。建立了院长接待和审委委员信访接待常规工作机制,每天都有院领导与信访科及案件承办人对上访人进行专门接待,确定审委会议首先研究信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三是强化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制作案件督办卡,全程跟踪运行,限期督察通报;四是建立联络与协调机制。主动与党委、人大、信访局和上级法院互通信访工作信息,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研究工作部署;五是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对所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都要邀请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召开听证会,实现信访案件的阳光作业;六是实施人性化救助扶助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户给予必要的救助和扶助,对13户当事人进行上门送温暖活动;对接访途中突发疾病,生命垂危的上访当事人进行及时救治看护;对一些符合相关条件的上访当事人协助办理了农村低保、残疾救助、民政救济;七是规范信访案件档案管理。建立完整、规范的信访案件档案,便于从原审结果、执行情况及信访资料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这些有效的工作措施,我院对第二批中央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得到处理落实。但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去年,为做好奥运安保和信访稳控工作,无论是进京接访,还是当地截访,以及全面稳控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做出了艰辛的工作努力,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肯定和表彰。为鼓舞士气,坚定工作信心,我们拔出专款2万元,重奖辛勤工作在信访一线的工作人员,38个信访案件的12个包案组受到奖励。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推进法院自身发展

一年来,我院突出法官队伍政治思想、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院被山西省高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荣获集体二等功,被区委、区政府授予“XX年度先进单位”、“政法工作先进集体”、“信访处置工作先进单位”、“XX年度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23人次分别受到省、市、区级表彰,豆罗法庭被中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荣记集体三等功,民二庭被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刑一庭、审监庭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院广大干警先后参加五次捐款活动,累计向灾区捐款42780元,表现了高度的政治觉悟和高尚的奉献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利用周一例会和周二、周五下午的规定学习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并号召法官自修钻研,有计划、有落实地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国情意识,确实提高政治素质,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加强廉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建立诫勉谈话和廉政档案制度,从党组成员到各庭室负责人,再到全体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跟踪落实,全程监督。设置群众举报箱和司法廉政监督电话。通过健全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教育广大法官忠诚宪法法律,忠诚国家和人民利益,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筑牢防腐拒腐思想防线。

加强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中层干部赴北京、山东等地先进法院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吸取经验,促进工作。有3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官资格;有10名同志通过省高院组织的晋升高级法官网络培训考试;有30人次参加省市各种业务学习培训。注重对青年法官的培养、锻炼,有16名同志选派到重要工作岗位。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成立了全院文体协会,组织开展了文体比赛、迎春书画展、外出参观交流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先进文化与司法精神融为一体的院风。我院合唱队在全区歌咏比赛中荣获二等奖,我院两法官书画作品在全省法院系统书画艺术作品展中获奖。在办公楼内开辟文化长廊,部署警策励志内容的书画作品和格言板块,在审判区接待室、调解室布置和谐民谚板块。通过这些活动,活跃了全体干警的文化生活,凝聚了团队精神,营造了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

加强基础建设。投资近100万元,完成新建奇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完成机关大院的硬化工程和办公区美化工程;添置10部警用车辆和23台微机,完成局域网建设。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定编方案,广泛征求全院工作人员意见,顺利稳妥地完成了多年来困扰法院整体工作的公务员定编工作。

四、注重科学发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我院制定的“13322”工作目标的主要内容:“1”就是指把XX年确定为法院工作“规范化管理年”;两个“3”就是大力倡导“热心、尽心、精心”三种工作精神,着力打造“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三案工作要求;两个“2”就是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

规范化管理的核心是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审判流程管理依托工作机制创新最终实现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只有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有效缓解繁重的审判工作压力,去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2407件,名列全市第一,占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五分之一强。只有提高案件质量,才能真正落实司法为民,案结事了,才能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涉诉信访的发生。

将全院工作分为“大立案口”、“大执行口”、“民商行政审判口”、“刑事审判口”和“政工后勤口”五大工作口,进行系统管理,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和凝聚工作合力,规范工作责任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和建立政务后勤岗位法官组成的综合合议庭,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整合审判资源;强化管理职能,在立案环节设立接待大厅;在党组会议、审委会议和院务会议三个系统设立三办主任;成立诉前调解中心,重心前移,服务前置;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对同一类型案件进行专门审理,在全市率先创建第一个少年审判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群体的普遍规律和心理特点,制定惩教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人性化的圆桌式审判模式,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法院四体一位的联动帮教机制,促使少年犯悔罪自新、回归社会。重新组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根据案件特点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确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选择典型案件,尝试和探索“陪审团”制,邀请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区人大、区政法委、忻州师院法律系和律师界等各界人士组成陪审团,出庭旁听、观摩。庭审后,与合议庭座谈讨论,提供广泛的参考性意见,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实行判后答疑制度,规范答疑范围、形式和要求,实行首办责任制,重视判后再行辩法析理的时机,让当事人胜败明了,服判息诉;开展裁判文书评比活动,进行展示讲评,促进法官素质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提高;制定庭审检查制度,由政治处、监察室和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组成检查组,随时抽查、督察庭审情况,定期通报,规范庭审活动;在全市首先实行案件流程网络化动态管理。从立案、排期、庭审、审限、执行、信访、评查等各个环节实行网上全程监控,用科学管理强化效率意识;建立包括考核办案质量和效率与考核办案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大力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强化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司法管理,提高了工作绩效。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接受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我院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

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执行工作进行工作评议,我院针对审议意见,及时做出专题报告,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一是从法院工作的全局出发,突出执行工作重点,建立了“大执行口”工作机制,由分管副院长统一指挥,协调包括执行局在内的全院所有涉及执行工作的庭室,广泛调动力量,全力攻坚“执行难”。二是明确要求各审判业务庭能够自行执行的案件要主动执行结案,并且在案件审理中要充分考虑到案件将来的可执行因素。三是及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表彰激励和警示督办机制,迅速部署开展了“清理积案专项执行”活动。四是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关于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等专项工作制度,使执行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结合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加强执行队伍,提高执行能力与工作效率。六是要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有效促进执行工作。

市人大对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我院也及时针对评议意见,写出专题报告,落实了以下几方面整改工作措施:一是确实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认真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创新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问题,全力维护法律公信。二是在案件审理阶段,努力提高和谐司法能力,实现案结事了,尽量避免出现“执行难”问题。三是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减少工作环节,用快捷、高效的方法及时处理纠纷,提高当庭宣判率,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书记员培训工作,特别是注重训练书记员的庭审规范和笔录书写质量。

一年来,我院完善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建立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督查督办制度。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定期通报工作、反馈整改措施等多种形式,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反馈情况,认真落实整改,才使人民法院工作有可能不断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能够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是区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工作目标和更高的工作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还存在不少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深。有的法官对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不力,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作风冷漠粗暴、办案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有的法官考虑问题单一、僵化,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未能很好地把握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是司法能力不够高。少数法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缺乏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上存在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认定事实不清楚、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以及庭审驾驭能力差等现象。四是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在少数法官中仍然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懈的问题。有的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有的拈轻怕重缺乏责任心;有的心浮气躁,缺乏平常心,严重影响着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五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力资源的配置未能合理地优化整合,潜力未能充分发挥。法院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急需加强,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信访、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执行积案数量较多,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执行难”问题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缓解。许多信访案件时间跨度大,上访人员缠访不止,情绪偏执,处理难度较大。七是两庭建设亟待加强。我院现在的机关办公用房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五个基层法庭,除奇村法庭新建外,播明法庭已成危房,豆罗法庭、董村法庭需要改建,三交法庭尚无办公用房,需要兴建。早期两庭建设50余万元的外欠债务尚未结清。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推进“xxx”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影响,保持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确实有效保障我区创优发展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首要工作任务。金融危机不仅给经济发展带来困难和挑战,同样,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凸显的新矛盾也会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在法院工作中,诱发犯罪因素增多,社会矛盾更趋纷繁复杂,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更加突出,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和审判任务更加艰巨。今年,我院的工作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确实加强队伍建设,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确立政治建院、绩效立院、文化兴院、基础强院的发展战略。

一、坚持政治建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的结合点,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要以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为契机,牢固树立人大意识,确实加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有效监督,确保队伍纯洁,确保司法公正;要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四个教育”(即:党性和权力观教育;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五个专项检查”(即:开展超审限、超执限案件的检查活动;开展庭审作风检查整顿活动;开展诉讼收费检查活动;开展对执行款物管理的检查活动;开展整顿警车工作,查处违章使用警车问题和安全问题),对违法违纪案件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决不姑息迁就,维护法院形象,维护法律公信。确保广大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公正、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贯彻执行“五个严禁”以来,我们及时召开了院党组成员、审委委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邀请专家专题辅导和坚持每周例会学习科学发展观文件;组织收看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先进事迹报告会;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定:严禁开警车、着审判服、警服下饭店;严禁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工作日饮酒和任何情况下酗酒;所有工作人员都认真写出承诺书,所有案件都随案附送当事人监督卡;以工作口配备廉政监督员,加强内部监督;对外设置举报箱,把院长办公室电话作为24小时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已经开展了清理超审限和中止案件活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理案件款物活动;整顿庭审作风活动;整顿警车管理和厉行节约活动。

二、坚持绩效立院,发挥审判职能,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着力于服务大局,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审慎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因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引发的各类案件,慎重对待困难群众可能进一步加大的利益诉求。依法审理涉及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企业破产、合同欠款纠纷、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事关城乡稳定的案件。继续坚持和谐司法模式,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拓宽调解范围,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民商案件撤调率要力争达到省高院要求的50%的目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要达到60%以上。行政案件要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以促进官民和谐为目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今年我院又创新了判前提示和裁判文书附法律条文工作制度,使之与已经运行的诉前调解和判后答疑制度有机地形成完整的和谐调处案件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梳理汇总十七项课题,组织相关审判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调研,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坚持不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千方百计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着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面对我区刑事发案数量呈上升趋势的状况,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恐怖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贪污贿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网络犯罪以及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加大对破坏、侵占耕地、破坏电力、水利设施以及制售假化肥、假种子等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为了惩治交通肇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院特别规定,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导致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犯罪后逃逸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除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外,一律不适用缓刑。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要切实做到“两减少”、“两扩大”,即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罪刑轻微、悔罪态度好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对非判刑不可的,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特别注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三、坚持文化兴院,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科学发展,积极创建学习型、文化型品牌法院。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主要是着力于引深“13322”工作目标,提高审判流程管理水平。审判管理与绩效机制,队伍建设与人力资源机制,司法政务与后勤保障机制要系统化、科学化,重落实、重实效,持续创新发展。认真审视区位优势给予我们的挑战与机遇,不负工作重任,勇于开拓创新,树立“不争第一就是落后”的进取意识,方方面面争先创优,时时处处展现我们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以文化建设创建品牌法院,依托地域文化特色,开阔工作视野,创新活动载体,打造和谐向上,昂扬进取的团队精神,创建体现法律精神,凸显文化底蕴,展示优秀法官群体风采的学习型、文化型人民法院。有计划地加强法官学习培训工作,全方位学习借鉴各地法院的先进工作经验,完善我们文化兴院的精神品格;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引领正确舆论导向,并且通过宣传信息的报送,加强工作主动性,畅通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争取各方面更多的重视、理解和支持;继续深化、拓展一系列丰富、生动的文化创建活动,提升法院文化品位,陶冶法官思想情操,营造和谐工作氛围,激发、凝聚工作激情,高起点、高标准引领和推进全院各项工作。

四、坚持基础强院,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司法装备,保障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抓住机遇争取法院办公楼、审判庭和新增秀容法庭的立项建设工作;逐步解决播明、豆罗、董村、三交四个人民法庭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办公环境,解决执法条件差的问题。二是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实际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切实解决法院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三是大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办公设施的科技含量,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四是争取司法警察、书记员招录聘任工作的落实,解决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的落实,合理整合统筹人力资源配备,有效缓解案件激增的工作压力,确保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的完成。五是完成领导班子和各审判工作岗位的合理配置与统筹安排,解决法官职级待遇问题,制定落实法官意外伤害保险、休假、定期体检、家庭困难支助各项制度。真正从政治上、精神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干警关心、鼓励、爱护和体恤。以上各项重点工作的解决,是夯实法院工作基础的重要保障。

各位代表,XX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迎接挑战和机遇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定不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坚持科学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明年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打击和保护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刑事案件453件,判决罪犯680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抢劫、故意伤害、xx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件104人;审结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00件132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二)充分发挥调解和救济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坚持以“迅速处置、依法审理、保护民生、维护稳定”为原则,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43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9亿元。审理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509件涉案人数多、矛盾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在审理备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的“卖豆饼老太捡钱案”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最终原告当庭撤诉,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旁听的35名记者以及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所能想象结果中的最佳结果。该案经省高院要求、市中院推荐,已申报XX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全省十大案例。一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41%,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推进下,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委托工会、妇联及相关基层组织协调处理各类案件460余件。加大对民生类纠纷案件的司法保护、救济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的急剧增长是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之一,如果处理不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为此,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及时调处,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72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94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召开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官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放“院企联系卡”80张,深入企业走访调查28人次,向企业赠送法律风险提示书56份,帮助企业当场解决法律问题17个。注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422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得到稳妥审理。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2起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贝莱尔公司因其79台模具被某企业扣押而引发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模具若有丝毫被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接到诉状及申请后,我院当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执行中被告方组织多人多处设置障碍截路阻挡,我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6人进行了处罚,审理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慎重审理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件的做法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相关信息在全省法院转发。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59件,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6件,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民二庭庭长岳朝友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先进个人本文来源:文墨星河www.。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功能,着力破解“执行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创新执行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701件,执结1669件,执行到位资金1.2亿元。用足用好执行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200余

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次,司法拘留74人次,1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被两次拘留,其中12人在第二次被拘留时履行了义务,1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有部分履行能力的,积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对确无履行能力,而权利人又陷入困境的,做好执行救助工作,以解其燃眉之急,全年向29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资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31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清结。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任31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大执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一)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高效便捷排解民忧。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立案,设立导诉室,接待、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10个接待室、3个调解工作室、1个速裁庭,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当日立案,当日调处,力争及时兑现,成功调结该类案件373件,自觉履行率达85%。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审判效率,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28%,全年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16天。实行人民法庭就地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率达100%。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讼累,在刘老庄、老张集、西宋集、吴城4个乡镇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选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巡回审判15场次,到身患重病、年老体弱的当事人家中开庭33场次,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教育了群众。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积极主动畅通民意。建立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拓宽司法服务的范围。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就案讲法、庭审观摩和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四百”工程,14名法官到机关、学校、企业就案讲法23场次;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条;邀请机关干部、社区群众、院校师生、部队官兵、企业员工560人次来院观摩庭审12次。建立并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先后组织了3次开放日活动,法院面向社会群众全面开放,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整个流程,参观法院办公、审判场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XX年工作安排

XX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第3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三)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召开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官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放“院企联系卡”80张,深入企业走访调查28人次,向企业赠送法律风险提示书56份,帮助企业当场解决法律问题17个。注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422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得到稳妥审理。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2起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贝莱尔公司因其79台模具被某企业扣押而引发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模具若有丝毫被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接到诉状及申请后,我院当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执行中被告方组织多人多处设置障碍截路阻挡,我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6人进行了处罚,审理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慎重审理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件的做法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相关信息在全省法院转发。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59件,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6件,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民二庭庭长岳朝友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先进个人 。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次,司法拘留74人次,1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被两次拘留,其中12人在第二次被拘留时履行了义务,1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有部分履行能力的,积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对确无履行能力,而权利人又陷入困境的,做好执行救助工作,以解其燃眉之急,全年向29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资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31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清结。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任3

1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大执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工作安排

,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4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明年工作安排

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三)充分发挥服务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功能,着力破解“执行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创新执行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

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工作安排

,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

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第5篇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一)充分发挥打击和保护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审结刑事案件453件,判决罪犯680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抢劫、故意伤害、xx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件104人;审结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100件132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圆桌审判、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等方式挽救失足青少年,共审结各类涉少刑事案件63件;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开展送法进校园、心理咨询、回访考察、爱心妈妈行动以及关注留守儿童等活动,86名失足青少年得到矫治,无一重新犯罪。我院积极参与平安、法治淮阴建设工作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二)充分发挥调解和救济功能,努力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坚持以“迅速处置、依法审理、保护民生、维护稳定”为原则,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435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9亿元。审理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509件涉案人数多、矛盾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得以调解结案。在审理备受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的“卖豆饼老太捡钱案”时,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诉调对接功能,最终原告当庭撤诉,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旁听的35名记者以及4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致认为这是所能想象结果中的最佳结果。该案经省高院要求、市中院推荐,已申报xx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全省十大案例。一年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2.41%,同比上升3.71个百分点。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推进下,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委托工会、妇联及相关基层组织协调处理各类案件460余件。加大对民生类纠纷案件的司法保护、救济力度,劳动争议案件的急剧增长是今年民事审判工作的难点之一,如果处理不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为此,我院组织精干力量,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及时调处,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72件,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947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功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召开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官与企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发放“院企联系卡”80张,深入企业走访调查28人次,向企业赠送法律风险提示书56份,帮助企业当场解决法律问题17个。注重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422件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得到稳妥审理。对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2起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及时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贝莱尔公司因其79台模具被某企业扣押而引发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诉诸法院,并申请先予执行,模具若有丝毫被损,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接到诉状及申请后,我院当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执行中被告方组织多人多处设置障碍截路阻挡,我院依法对阻挠执行的6人进行了处罚,审理中,承办法官从企业生存发展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妥善解决纠纷,原、被告双方均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我院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慎重审理企业资金链断裂案件的做法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相关信息在全省法院转发。加强市场交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审结买卖、承揽、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759件,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66件,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民二庭庭长岳朝友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三保”先进个人。

(四)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功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一方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加大行政非诉案件的执行工作,确保政府合法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5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72件,裁定准予执行149件,执结149件。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推进会,全区各乡、镇长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观摩了一起行政首长出庭案件的庭审,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全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64.41%,有效缓解了“官民”矛盾,强化了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五)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功能,着力破解“执行难”。根据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情况,通过加大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救助力度,创新执行机制,努力化解“执行难”。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701件,执结1669件,执行到位资金1.2亿元。用足用好执行措施,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执行措施200余次。创新执行方法,多次采取悬赏执行、曝光执行、凌晨执行和季节执行,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执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加大制裁力度,罚款23人次,司法拘留74人次,14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拒不申报财产被两次拘留,其中12人在第二次被拘留时履行了义务,1人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有部分履行能力的,积极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对确无履行能力,而权利人又陷入困境的,做好执行救助工作,以解其燃眉之急,全年向29名生活极度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资金,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31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清结。在全市率先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聘任31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大执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一)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高效便捷排解民忧。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立案,设立导诉室,接待、引导当事人诉讼,设置10个接待室、3个调解工作室、1个速裁庭,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当日立案,当日调处,力争及时兑现,成功调结该类案件373件,自觉履行率达85%。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审判效率,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28%,全年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9.16天。实行人民法庭就地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率达100%。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讼累,在刘老庄、老张集、西宋集、吴城4个乡镇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选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巡回审判15场次,到身患重病、年老体弱的当事人家中开庭33场次,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教育了群众。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三)不断拓宽司法服务范围,积极主动畅通民意。建立民意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多渠道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拓宽司法服务的范围。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就案讲法、庭审观摩和司法建议”法制宣传“四百”工程,14名法官到机关、学校、企业就案讲法23场次;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条;邀请机关干部、社区群众、院校师生、部队官兵、企业员工560人次来院观摩庭审12次。建立并完善法院开放日制度,先后组织了3次开放日活动,法院面向社会群众全面开放,2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整个流程,参观法院办公、审判场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不断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xx年工作安排

xx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目标不动摇,加强自身建设,以扎实抓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平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抓好审判工作。以公正高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以维护公民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机制。以司法廉洁为核心,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5篇)

16件16人。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罪行轻微犯罪,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以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强化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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