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人社调研报告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是省委实现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一项重大决策,县委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竭尽全力,联系群众,为民富民,保持稳定,立足长远,促发展,建和谐。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局统一安排下,我多次深入自己的联系点——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一组,调查了解农户情况,围绕该村组发展的“家底”是甚么,制约因素有哪些,脱贫的前途在何方等一系列题目,在对榆树井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剥茧抽丝”式的分析思考中,构成了发展规划和帮扶对策,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榆树井村基本情况
榆树井村为移民村,农业种植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小而杂,主导产业以葡萄业为主,基本无养殖业,农民收进主要依托传统农业和外出务工,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以农为主、以粮为纲的贫困村。
(二)帮扶对象基本情况
崔腾信,家庭人口4人,劳动力2人,文化程度较低。耕地面积11亩,无特色种植业,无养殖业,家住东湾村二组, xx年人均纯收入不足三千元。
二、制约农户致富的瓶颈
根据调查走访,制约崔腾信家庭致富的瓶颈有两个因素:一是人多地少,二是缺少劳力和技术。
三、帮扶思路及措施
针对致富进程中出现的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和实施办法,采取技术引领、政策扶持、示范带动等形式,从实际出发,坚持“输血式”帮扶和“造血式”帮扶并重,注重“造血式”。实行物质帮助与观念转化相结合解决临时性问题与健全完善长期性机制相结合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进村入户,政策法规宣讲,实地调研,座谈讨论等方式,结合生产,帮助帮扶对象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计划,从调整种植结构、转换经营方式、扩大规模种植养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工夫,促进增收。 2、送温暖办事实。在农忙季节和重大节假日进行物质帮扶。送化肥、筹集农资等农户必须的生产生活品。 3、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服务。为贫困户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带去致富信息项目,助农增收,脱贫致富。 4、做好帮扶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农民,提高贫困户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增加贫困户收入。5、坚持输血与造血相并重,扶贫与扶志结合,引导贫困户转变思想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克服过去养成的“等、靠、要”思想,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政策引领、能人带动、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坚定理想信念。
常言道:“工作要上去,干部要下去”。执政为民,说到底就是要切切实实为基层群众解决问题、谋取福利。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进村入户,走到群众当中去,接接地气,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脱贫致富。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正是加快全省脱贫致富步伐的实际举措。此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我们必须看到,“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握节奏,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保持工作连续性,一步一个脚印,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帮群众脱贫致富。
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地农村退伍军人集体信访、串联上访现象有所增多,影响了党和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批人主要是1954年10月31日以后入伍的在乡老复退军人,他们在部队和地方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作出过贡献,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他们与1954月10月31日前入伍和90年代后入伍的退伍军人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等一些优待政策,加上生活在农村,经济条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无法保障,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我们根据本市实际,通过走访民政、信访等部门,与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交流,查阅资料等,梳理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基本情况,问题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保障其晚年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我市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我市未通过政府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其中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以上的4971人,70周岁以上的1378人,75周岁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对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比较,待遇均相差比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xx]28号)等文件精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以下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②民政部门政策规定,xx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访的这批人入伍较早,条件艰苦,部队津贴低,却没有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与上述享受待遇的复退军人相比,各项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绪极不稳定。
2、根据现有政策,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视作缴费年限)方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役人员军龄可以视作缴费年限,但不得无故“前补”养老保险年限”。但这批人员年龄结构已经偏大,部分人员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进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员虽可以进社保但要“后延”,综合考虑不划算。因此,这批人员要求“前补”养老保险的愿望也比较强烈。
3、省内部分县市的处理办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已将所有军队退役人员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前补”了养老保险年限(或一次性补缴15年)。但两地均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要求予以纠正。这些处理办法造成了全省其他县市类似人员相互攀比,要求参考解决,引发了上访等问题。
三、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解决农村复退军人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是解决其养老保障、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从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补贴三个方面入手。
方案一:参照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的做法,允许(!)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办法的优点是可满足大部分要求进入社保复退人员的要求,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但考虑这些复退军人家庭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龄等实际情况(60周岁以上的有4971人,70周岁以上的有1378人),以xx年为例,一次性缴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万元左右,大部分复退军人难以负担。因此即使放开政策,预计也有相当部分人员不会参保,要求解决其生活保障的呼声仍然存在。
方案二:参照xx年后复退人员生活补助办法,一次性补发这批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复退军人按每人军龄两年,每人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计算,财政共需支出约3000元×13000人=3900万元。这一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且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单靠县市级财政无法负担。
方案三: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军龄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体现。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试行)的意见》也正在修订中。省文件中对于探索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地区和县级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考虑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等实际情况,并在缴费和待遇享受环节予以体现。一是在制定政策时,将军龄视做缴费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龄档次、缴费和享受标准时,部分年龄档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群众缴费3万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况下,有5年军龄的复退军人在缴费额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综合上述三项方案,笔者认为,比较妥善且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并充分考虑军龄实际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照顾,体现党和政府对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相信随着党和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政策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
第2篇 人社局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为建立长效的党建工作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人社局于7月中旬集中开展了机关党建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共有10个局属单位、10个内设科室,在编在岗职工189人;局党委下设10个党支部,共有党员209人。近年来,按照上级党委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突出抓好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五个方面的党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抓好思想建设。始终将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先后在局机关和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建成了两个实体党员活动室,利用两个活动室,按年度制定党员学习培训计划,详细安排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采取自行组织培训和邀请专家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扎实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在具体的学习内容安排上,2023年主要将xx大、xx届xx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在学习形式的选择上,除安排集中学习外,通过在劳动保障网站开设网上党员活动室和赴城阳监狱参加警示教育等方式,为党员搭建交流学习平台,通过加强沟通交流,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排头兵。
(二)抓好组织建设。始终将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基础工程。2023年机构改革后,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了局机关、劳动保险办、医保中心等10个党支部,各党支部党员数量都在7人以上,支部委员会成员均通过党员会议选举、并经党委批准产生。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党支部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度等系列党组织运行工作制度,按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各类会议,经常性举办结对帮扶谈心、救助困难党员、文化体育活动等系列活动,有效实现了党组织的规范运行。同时,注重发展新党员,不断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2023年以来,全局新发展党员3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
(三)抓好作风建设。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制度建设和活动促进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全系统作风建设工作上水平,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请销假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评价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活动促进方面,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联系企业、联系社区(村庄)、联系困难家庭“三联”服务活动、人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多项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切实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抓好廉政建设。始终将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问题。每年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并与局属各单位、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廉政建设目标和责任,实行百分考核,一票否决,年终进行奖罚兑现。创新性开展了“廉洁办事双月行”活动、中层科室公开评议活动等廉政建设活动,定期对机关中存在的违规收取钱物、违规办理业务、人为设置障碍和变相索要财物等方面问题,按照自查自纠、组织查访、廉政约谈和组织处理四个阶段进行预防和处置。同时,不断加强外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究违纪违规问题。
(五)抓好业务建设。始终将业务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在党建工作的统领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在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具体工作方面,推陈出新,争先创优,实现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标。2023年以来,打造了 “阳光考录”服务品牌,共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99人;开展了促进就业“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累计新增就业74722人;实施了“133”引才计划,累计引进本科及以上人才10433人;落实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等9项社会保险惠民政策,全市各类群体参保达到43.6万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49.57亿元,支付35.66亿元;建立了劳动纠纷超前预防、调解前置、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累计受理各类纠纷案件2192起,按期处结率均达到100%。人社系统连续两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主要经验
市人社局在党建工作方面的主要经验就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即坚持以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的统领,以业务工作为党建工作的促进,坚持互融互通,同抓互促,在实现业务工作上水平的同时,实现党建工作的同步提高。在具体工作上,主要表现在三个结合:即将党建工作与改善服务相结合,通过建立和完善人社系统服务窗口工作绩效量化评价系统,打造了青岛市级“真情相助,造福民生”党建品牌,并被青岛市政府授予“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称号;将党建工作与重点指标相结合,明确人社系统承担的青岛市委市政府对莱西市委市政府考核的重点工作指标,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了每年的重点工作考核均完成保良争优的目标;将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相结合,按年制定局内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意见,将党建工作和莱西市委市政府考核人社部门的指标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按月进行调度分析,及时查找整改不达进度问题,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的齐头并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足。从基层党建工作面上来看,普遍存在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各党支部一般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且大部分也仅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而在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开展党建工作或选择“自选动作”方面,往往创新精神不足,大多数情况下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比如现在多数支部尚未创建出名称响亮、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的基层组织党建品牌。
二是组织教育活动相对单一。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组织教育在支部议事日程中占得比例较低,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特别是个别支部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在教育内容上注重政治理论教育,缺乏对科学文化、法制理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教育,在教育形式上倾向于单一的集体学习,缺乏座谈讨论、实地调研等方式的学习,从而导致部分党员学习兴趣不浓,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是党建工作考核尚不完善。目前,各级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基本都是采取 “粗放式”考核方式,即以定性考核为主,很少有定量考核的内容。这种方式,在具体的考核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考核操作相对简单,考核打分的随意性较大,很难准确反映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实际情况;二是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由于考核结果相对不够准确且运用不到位,因此没有真正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
四、下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是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际,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重点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党建工作例会汇报制度以及互助帮扶机制、联动管理机制等党建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人社系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是丰富基层组织教育活动形式。在人社系统内部,除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外,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每月推荐阅读一本好书;每两个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党员读书会或学习交流会;每季度听一场党课或专题报告;每半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年至少组织、参加一次各级开展的党建知识竞赛活动。
第3篇 人社信息化调研报告
信息化就是网络化,计算机、电脑的普及 。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人社信息化调研报告!
人事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要求,全面打造公共人事信息服务平台,在辅助领导决策、加强对外交流、推进效能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较好地实现了人事政务公开化、公共服务社会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从单项、孤立、局部的应用向系统应用过渡;从统计、计算、报表向日常管理服务过渡;从简单的联机向计算机网络过渡。这些应用成果为全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使干部信息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例如目前我们广泛应用的工资软件,把人事工作人员从繁杂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一次录入人员基本情况,工资数据便自动生成,极大的方便了工作。然而,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在新形势下,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如何加快人事信息化建设,服务人才人事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一、创新理念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普遍应用,电子政务建设已成为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中共中央同志要求,要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廉政勤政,确实为老百姓服务。人事部在《关于加强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要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服务人事人才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加快推进人事系统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促进人事部门工作方式的转变,为开创人事人才工作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
加快推进人事部门信息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在由传统人事管理向公共人事服务转轨的时代背景下,加强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正在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坚持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应时代需要的公共人事服务新机制。
一是面对信息社会的发展要求,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为人才人事信息化提供理念支撑。信息社会最大的特征就是信息资源已经成为社会运转中最重要的元素,信息的采集、传递、发布、利用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人事部门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部门,依靠传统的手工搜集、制作、汇总、分析,已经不能适应信息社会对人事管理与服务信息准确、全面、快捷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实施行政行为,达到施政目标,已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针对当前服务对象的广泛性、管理要素的多样性、信息源流的复杂性以及跨区服务的特殊性等特点,把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人才人事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创新工作手段,寻求服务载体,不断提高对大容量人事信息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
二是面对公共行政的发展需求,不断整合内部职能,为实施公共人事信息化服务提供实践平台。近年来,我们以建立公共人事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快自身职能转变,优化整合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事项,放大服务环节,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较好地实现了“三个转变”:由科室分块独立运作向整体配合转变、由等待上门办理向网络在线服务转变、由纸质档案式管理向信息数字化管理转变,为全面实施人事信息化服务创造了基础条件。
三是面对政务公开的建设需要,切实改进工作方式,为实施人才人事信息化服务提供基础保证。我们把推行人事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公共人事信息化服务的重点,大力推行人事信息公开,实现内部信息工作五化:办公自动化、流程规范化、政务公开化、服务透明化、对外宣传信息化。规范人事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通过人事局网站等形式将与服务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人才招聘、人事考试、专家选拔、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励、工资查询等事务,除涉密事项外,都本着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
二、打造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我们紧紧围绕实际工作和服务对象的需求,全力打造方便快捷的人事信息化服务平台。
一是加强内部网络建设,积极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人事人才工作信息化,核心是要加快推进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要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结合实际,搞好系统硬件建设,配置必要的设备,保证系统运行还要加快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及时推出集信息采集、存储、输入、发布为一体,并可处理相关人事业务的“人事管理系统软件 ”,认真做好各类人事人才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不断丰富系统的服务内容,为人事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为有效推进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我们的服务机制,我局投入专项资金,添置更新办公自动化设施,全局计算机配备率达100%,初步满足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为提高工作人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组织开展办公应用软件培训。目前,全局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中心,各科室为节点,连接全体工作人员的人事业务信息网络,在机关内部基本实现了信息交流、业务办理的无纸化办公。同时,为确保信息安全,我们制定了《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计算机感染病毒破坏信息数据,杜绝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是加强各类信息库建设,积极构建信息服务共享平台。人事管理信息化同其他行业实行信息化管理一样,其主要内容是数据管理。针对纸质台帐资料在统计、汇总、分析等方面存在的弊端,我们先后建成了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工资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等多个数据库。同时,加强数据库的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提高内部信息资源共享面,有效避免了在工作中因信息不畅带来的被动,从而提高了人事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
三是加强人事部门网站建设,积极构建信息服务交流平台。在互联网上建立人事局网站,及时发布公务员招考、人事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信息,使人事人才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年5月16日远安人事网正式开通,我们牢固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人才”为主题的三服务办网理念。为达到加强引导、增强互动的目的,开设有公文阅览、办事指南,政务公开,培训考试、表格下载等栏目,并通过开设局长信箱、请您留言、答疑解惑3个栏目,在人事局和群众之间架设了3条沟通对话的绿色通道,依托网络轻松实现了与广大干部职工的“零距离”接触。建站四年多来,累计访问量已达45万人次以上,信息发布已涉及考试培训、职称评审、求职招聘、岗位设置,理论调研等多个方面,成为我县点击率较高的网站之一。
三、解决突出问题
随着我县电子政务建设的推进,纵向数据传输通道的互联互通,我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对于我们面临的问题,我们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对策,才能把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向前进。
一是不断修正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使维护管理跟上系统建设的步伐。人事信息化建设应当根据本地人事人才工作的实际需要,围绕与人才和用人单位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工作和事项实施。开发与应用并举,通过应用促进人事系统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随着系统逐渐完善并投入运行,信息系统已成为人事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转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根据需要随时增加、修正信息资料,切实维护信息体系。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培训与交流,建设一支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高素质人事干部队伍。加大网络知识和应用软件培训力度,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是统一规划,共同建设。人事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必须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统一规划,共同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既可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使用,也可以将模块拆分单独使用,在必要时还能扩展集成为网络化人事管理信息单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录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是资源共享,安全保密。加快推进人事部门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尤为重要。随着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进展,计算机网络上传输的信息量将越来越大,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不容忽视,完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要同步配套完善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管理措施三个方面强化数据信息安全。
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强、具有创新意义的系统工程。促成干部信息由分散管理转变为集中管理,建立人力资源共享机制,发挥整体优势,提高人才竞争优势,是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建设给人才人事管理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下,不断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人事部门创新力、凝聚力、竞争力,更好服务人才人事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4篇 完善残疾人社保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完善残疾人社保长效机制调研报告
残疾人是特殊的群体,又是困难的群体。对这一群体给予特定的制度安排,保障他们的社会生活权益,是关注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援助现状
我区总人口40.5万人,残疾人总人口 2.4万人,占总人口的5.9%(其中城镇人口 1.3万人,农村人口1.1 万人)。不同类型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口数比例,肢体残疾人数量7563人,比例为31 %,听力残疾人数量4531 人,比例为18.7%,言语残疾人数量580人,比例为2 %,视力残疾人数量4840 人,比例为19.9%,智力残疾人数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残疾人数量2420 人,比例为9.9%,综合残疾人数量:2284 人,比例为10.5%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援助工作,采取多种举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业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共帮助563名残疾人脱贫。通过低保、五保和救济保障,城镇特困残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农村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为保障和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区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医疗方面,实施以免费为特困残疾人助视、助行、助听和对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费给药的“三助一给”康复扶贫工程,不定期组织专家医疗队分赴农村,开展义诊和会诊。
在权益保障方面,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对残疾人经营性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推行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
二、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抚养及临时性的救助和救济活动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尽管有关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当多残疾人被纳入低保体系中,但总体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残疾人还很有限,特别是处于低保标准外边缘状态的大量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他们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属、邻里帮助以及干部节日走访、党团帮扶和一些亲友临时性救济。以户均收入确定低保标准的差额补助低保,解决不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一是上级补助经费有限,使残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财力不足。二是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单一,大部分靠财政支出,处于政府包揽的局面,阻碍了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社会低保之中,未作为独立保障项目。四是各类康复器材严重匮乏,缺乏场所,缺少训练有素的康复指导员,康复工作在城市没有正常开展,农村更是空白。五是残疾人的维权工作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3、社会主动助残未成风尚。中国人组织观念强,家庭观念重,受传统观念“家国结构”的影响较深。当他们遇到残疾伤害时,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别无他途。社会上许多人漠视这一社会群体的困难性,对他们关爱不够,甚至是歧视。企业主动捐助残疾人情况较少,个人捐助现象更是少见。
4、农村残疾人的生活与社会保障出现了新困难和新问题。按人口比例计算,我区农村残疾人约有1.1万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更是存在诸多困难。一是农业税取消,基层乡镇组织实施社会救济残疾人的唯一资金来源消失。二是残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残,因残致穷,又因穷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残疾人属于农村特困户,近四成农村残疾人在高额医疗和社会各项开支的挤压下,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三是农村残疾孩子失学状况严重。四是农村重残和一家多残家庭进一步边缘化。五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受伤致残增加,加大农村助残工作的压力。
三、几点建议
(一)树立新残疾人观念
把残疾人作为能够参与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创造的劳动者来对待,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包括整个社会生活,使他们能够在那里持久地而不是一阵子、平等地而不是作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点地参与社会生活,达到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共同和谐,最终与健康人相融合。加强宣传,倡导爱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努力营造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氛围,在较大范围内形成对残疾人全新的认同。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积极投入到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中来。
(二)政府要加大对残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中主导和引导作用。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完善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设立专项基金,保障资金按时到位足额的发放。
二是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议政府确定以残联为牵头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保障;同时建 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平台,保证牵头单位全面、系统地了解残疾人社会救助情况。
三是积极引导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增强就业意识,引导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支持他们参加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积极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对农村的残疾人要与农村扶贫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通俗性、简便性和灵活性,鼓励农村残疾人扩大 “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规模,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残疾人创造各种就业条件。
四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兴办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门路。政府要支持那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并对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和表彰。
(三)发挥第三方的社会保障作用
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属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要改变“强国家、弱社会”的格局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发挥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1、企业可以发挥资金、产品、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与政府部门共同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同时规范企业的捐助行为,加强透明度,保证资金的正确运用。
2、各级行会组织应完善机构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务能力,真正发挥第三方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主力军作用。
3、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残疾人就业,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就业援助体系。广泛开展慈善募捐,发挥各类慈善机构、公益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募资金、募项目、募服务;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给残疾人就业给以行政、法律、经济、道义和舆论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制度规范化
一是建立完善残疾人基础档案。重点掌握残疾人贫困户的生活状况及动态变化,为政府部门落实保障措施提供准确依据。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抄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定期编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
二是建立独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推行覆盖全社会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社会保障金,重点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定点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级人大执法、各级政协视察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的力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程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是出台地方残疾人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将残疾人生活、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的对象、标准、方法、措施细化,特别要对目前社会低保进行分类,针对重残、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和无业智残人、精神病残疾人的特殊困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四是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对城市范围内的残疾贫困家庭,适当上浮社会保障标准,对重残无业、老养少、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酌情每月给予特别补助;对于农村残疾人,可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贴补部分资金。同时多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包括危房改造、免费安装自来水等;对农村孤残儿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学条件。
五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建立对残疾人的救助制度。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单位应对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救助,每年安排一定量的专项资金服务残疾人。
六是劳动就业工作制度化。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条重要途径,鼓励帮助残疾人自食其力、自强自立,是残联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残疾人的一种长效保障,必须走制度化的路子。制度化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技能培训的信息化建设。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平台。由残联部门与各用人单位企业 建立用工信息反馈制度,保证各类用工信息灵活畅通。要有登记和输送平台。主要是残联部门在社区和村组建立服务平台,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建立台帐,与残联部门及时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二是“培训——就业”一体化建设。分散式就业是很难满足残疾人就业要求的。残联部门应注重摸索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如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大量培训安置残疾人;农村开展种养殖业基地化建设等。这些模式一旦形成,残疾人劳动就业就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残疾人自谋职业的鼓励和奖励机制。残疾人自强自立、自食其力是政府鼓励的,并对自谋职业者予以工商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照顾。但还不够,还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年底视残疾人贡献大小以政府的名义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七是社区服务规范化。第一,队伍的规范。残疾人是社区、村组、组织的重点服务对象。要提高社区、村组、班子扶残助残意识,成立助残小组并制定扶残助残计划,做到残疾人工作人人有责。要建立联络员队伍,搭好残疾人与各级组织的桥梁。要规范助残志愿者队伍和社区残疾人自助小组。这是吸引社会各界助残的渠道,也是残疾人自强自立、互动互助的一种极佳方式。第二,场地规范。有队伍必须有阵地。社区要保证扶残助残队伍有阵地、有制度、有牌子、有适当经费,要形成统一的格式。要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作为重点服务工作之一。第三,服务的规范。为残疾人的服务应做到三条:一是内容要突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针对残疾人基本生活来确定。要突出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和维权、就学就医、就业及培训等内容。二是形式要凸显。要在社区服务场地树立明显的服务内容招牌,让残疾人一目了然。要建立残疾人咨询服务专门窗口,坚守“残疾人优先得到服务”的信条。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扶残助残宣传活动,营造社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让“扶残助残,有你有我”概念在社区居民中生根开花。三是服务要突破。服务内容要不断开拓,根据不同社区的不同特点,开展特色服务,如结对帮扶、鼓励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等。服务质量要不断提高,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生理残障不断康复,社区残疾人精神状态不断提高等。服务手段不断人性化,提倡服务首问负责制,实行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只要服务到位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长期保障,他们就会自觉地、高兴地、和谐地融入社会。
第5篇 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保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地农村退伍军人集体信访、串联上访现象有所增多,影响了党和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给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批人主要是 1954年10月31日 以后入伍的在乡老复退军人,他们在部队和地方的建设发展过程中作出过贡献,但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他们与1954月 10月31日前 入伍和90年代后入伍的退伍军人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等一些优待政策,加上生活在农村,经济条件普遍不高,且年事已高,晚年生活无法保障,引发了各种群体性事件。我们根据本市实际,通过走访民政、信访等部门,与部分复员退伍军人交流,查阅资料等,梳理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基本情况,问题的根源,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保障其晚年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我市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我市未通过政府安排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共有21027人,其中农村户籍的18027人,占复员退伍军人总数的86%。农村籍复员退伍军人中,59周岁-60周岁段的有749人,60周岁以上的4971人,70周岁以上的1378人,75周岁以上的281人。未安排就业的复退军人中,1990年前入伍的约有13372人(部队津贴待遇较低)。这批人是上访的主要对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制定上存在不足,待遇差距大
1954年10月31日 至1990年入伍的复退军人与之前、之后入伍的复退军人比较,待遇均相差比较大。主要体现在:
①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8号)等文件精神, 1954年10月31日前 入伍的老复退军人享受到了以下劳动保障政策: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按自然增长机制,享受了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复退军人生活补助约700-800元/月)和医疗补助待遇(门诊补助按生活补助的10%包干使用,已包含在700-800元/月内)。这批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出资。住院时,既享受新农合医疗报销,又可享受民政优抚医疗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②民政部门政策规定,20xx年以后退伍的农村户籍的复退人员军龄满两周年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军龄每增加一年,另加300元)。
而上访的这批人入伍较早,条件艰苦,部队津贴低,却没有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与上述享受待遇的复退军人相比,各项待遇差距很大,造成了逆反心理,情绪极不稳定。
2、根据现有政策,无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包括视作缴费年限)方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退役人员军龄可以视作缴费年限,但不得无故“前补”养老保险年限”。但这批人员年龄结构已经偏大,部分人员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而无法进入社保,另外一部分人员虽可以进社保但要“后延”,综合考虑不划算。因此,这批人员要求“前补”养老保险的愿望也比较强烈。
3、省内部分县市的处理办法造成了相互攀比
目前,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已将所有军队退役人员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前补”了养老保险年限(或一次性补缴15年)。但两地均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函要求予以纠正。这些处理办法造成了全省其他县市类似人员相互攀比,要求参考解决,引发了上访等问题。
三、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保障问题对策
解决农村复退军人社会保障问题,主要是解决其养老保障、医疗保障问题。可考虑从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提高其基本生活补贴三个方面入手。
方案一:参照宁波慈溪、温州平阳等地的做法,允许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办法的优点是可满足大部分要求进入社保复退人员的要求,有效减少社会矛盾。但考虑这些复退军人家庭经济条件(经济条件普遍不富裕)和年龄等实际情况(60周岁以上的有4971人,70周岁以上的有1378人),以20xx年为例,一次性缴足15年需一次性支付7万元左右,大部分复退军人难以负担。因此即使放开政策,预计也有相当部分人员不会参保,要求解决其生活保障的呼声仍然存在。
方案二:参照20xx年后复退人员生活补助办法,一次性补发这批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复退军人按每人军龄两年,每人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计算,财政共需支出约3000元×13000人=3900万元。这一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基本养老保障问题,且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单靠县市级财政无法负担。
方 案三: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军龄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体现。目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试行)的意见》也正在修订中。省文件中对于探索建立以农民缴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助,有一定社会统筹性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地区和县级市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考虑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等实际情况,并在缴费和待遇享受环节予以体现。一是在制定政策时,将军龄视做缴费年限。二是在制定年龄档次、缴费和享受标准时,部分年龄档次上,待遇享受高一些。例如普通群众缴费3万元可享受500/元的待遇,同等情况下,有5年军龄的复退军人在缴费额度上予以打折,或在待遇上予以提高。
综合上述三项方案,笔者认为,比较妥善且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方案是方案三。即尽快出台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并充分考虑军龄实际因素,在享受待遇时予以照顾,体现党和政府对复退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怀。相信随着党和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问题重视度的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政策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农村复员退伍军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