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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调研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2-10-07 08:16:01 查看人数:127

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第1篇 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自从20xx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_____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_____县基本情况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 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

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

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20xx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2篇 推动烟草内部市场监管工作水平调研报告

推动烟草内部市场监管工作水平调研报告

破解瓶颈问题 持续深入推进 巩固两项成果 实现两个突破

近年来,_____市烟草专卖局在国家局、_____省局的正确领导和行业同仁的大力支持下,着力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整体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内部监管、市场监管两项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发展无止境,国家局姜成康局长今年在_____考察期间提出了“五个上新水平”的工作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也把一个新的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如何在新形势下巩固好全市行业专卖管理和自律建设的成果,在卷烟市场监管和内部管理监督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一、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之弦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放松

内部监管方面的表现:全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现场会结束后,内部监管有所放松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从思想认识层面上看,部分县(区)局一把手对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下降,分管副局长在监管工作上滋生应付思想,分管副经理对监管工作产生抵触情绪,监管工作人员思想导向出现偏差,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中重形式、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从日常工作来看,部分监管人员对目前卷烟经营总体情况、货源投放管理办法、卷烟零售户分类标准等作为监管依据的经营管理规定不熟悉,缺少监管目标,工作盲目;调查核实工作流于形式,网上调查、询问同级业务部门这类方式应用的多,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应用的少;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异常情况,甚至是违规问题,等上级指示,等领导意见,不能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从实际效果来看,全面执行国家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将卷烟销售环节的监管职责交给县级局以来,全市各县(区)局自身没有查处过一起违规问题,没有向市局上报过一起已经查明的违规问题,与此同时,市局查明有关违规问题,以不同方式惩处违规经营责任人16人,说明县级局对卷烟销售环节的监管基本处于空转状态。

市场监管方面的表现:市场监管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但是在近几年内部监管工作逐步推进的同时,市场监管出现了逐渐放松的苗头。监管目标由大变小了,从关注净化辖区卷烟市场,维护正常的卷烟市场经济秩序,为行业卷烟经营保驾护航,向单纯完成违法卷烟查扣任务转变。监管力量由强变弱了,真正投入市场监管、打假、打网络工作的人员数量越来越少,真正具备这方面工作能力的监管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具体表现之一就是从以前的县级局副局长、稽查队长、监管人员大家共同管市场,找案源,逐步变为过分依赖副局长、依赖举报信息查大案,完任务。监管工作由实变虚了,监管人员走访市场、搜集线索、查找案源、调查取证等实际工作,已经被定期向卷烟零售户报到,填写《服务册》及各类表格代替,况且向卷烟零售户定期报到也没有完全做到。

(二)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在内部监管方面,网上监管(预警处理)、卷烟配送监管、对特殊用烟和千条户的监管、举报投诉处理、备案资料管理、检查、考核等都是基础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管工作,及时发现违规经营问题,查明情况并按规定处理或者上报是基本要求。但是在部分县(区)局还是存在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处理预警,不按规定要求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处理预警,不按规定时间、要求维护卷烟经营备案资料,弄虚作假不真实开展调查核实、检查、考核等项工作之类问题。

在市场监管方面,许可证管理、票据管理、案件办理、打网络、日常市场检查和市场净化等是基础性工作。在许可证管理上,个别存在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格的问题,普遍存在把许可证管理当成一项阶段性工作任务,按照市局安排定期发证,到期年检,不进行日常管理的问题。在票据管理上,缺少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惩戒措施,日常申领、使用、回收管理不严,票据损毁、作废比例偏高。案件办理上,处理不及时且结案率偏低,定性正确但案由不准确,证据不充分且关联性不强,主体程序合法但细节有疏漏,适用法律条款不具体,案卷存档管理不符合国家局有关规定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个别区县局甚至存在可能导致司法介入的严重问题。打网络工作上,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挖掘的不够,对现有的案件经营的不够,对案件之间的联系分析的不够,对涉案违法犯罪分子惩处力度不够,外部联合打假机制作用发挥的不够,内部联合打假机制没有运行起来。日常市场检查和市场净化工作上,检查工作缺少计划性,工作内容不明确,检查重点不突出,对重点卷烟零售户的检查频次偏低,整体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市场净化率(含持证率)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卷烟经营形势的要求。

(三)人员素质仍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近年来,_____烟草专卖人员素质比过去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面对行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对照国家局 姜成康局长提出的“节奏要快、标准要高、工作要实、状态要好”的工作要求,还有许多不完全适应的地方,在部分专卖人员身上表现为四种不适应,在部门人力资源配置上体现为一种不平衡。

工作态度上不适应。一些专卖人员思想消极,缺少进取精神,不愿干事创业,但求得过且过;在一些工作年限长、基础好,并且做出了一定成绩的专卖人员中,部分人产生了自满情绪,惰性逐渐增强。

工作作风上不适应。集中表现为“五不”,一是不踏实,喜欢动嘴,不会动手,喜欢创新,不会坚持,喜欢围着领导表现,不会为着工作着想;二是不务实,工作完成的质量不以实际效果为标准,反而以能否应付领导、应付上级为标准,只要做五分能应付,就绝不做十分。三是不认真,工作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不要精益求精,只要交差了事,粗枝大叶是正常,细致认真是例外。四是不负责,对单位不负责,承担责任的工作能推则推,不能推则躲,躲不过就应付,应付出问题来还要文过饰非;对卷烟零售户不负责,虽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情况少了,但还是没有解决事难办的问题。五是不团结,缺乏团队意识,工作中各自为政多,团结协作少。

工作行为上不适应。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要求本来就不同于一般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站、坐、行走、个人形象、待人接物均有标准,执法工作中检查、取证、询问均有规范。但是部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要求,日常工作行为不完全符合市局专卖人员准军事化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别是个别执法人员言语粗野、行为粗暴、形象出位,以及贪图不法烟贩小恩小惠等行为已经影响到了行业形象。

工作能力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专业工作技能,案件线索分析、调查取证、侦破、规范案件处理等方面整体水平不高的同时,更缺少专家。三是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应当独立完成的工作往往由于工作技能不全面,需要多人协作完成,不仅影响工作进程,也给机构人员配置带来不小的困难。四是沟通协调的能力,需要合力完成的工作经常由于沟通不及时或不善于沟通,配合不到位或不配合,最终影响到工作进度和质量。五是处置重大事件的能力,专卖工作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几率比一般工作大很多,但是专卖人员在这方面得到的知识却很少,遇事很难正确处理。

高素质员工配置不平衡。高素质员工在业务部门配置较多,在专卖部门配置较少;在专卖部门内部,内部监管岗位配置较多,专卖管理岗位配置较少;专卖管理岗位上,机关内勤等岗位配置较多,一线市场监管岗位配置较少。近几年,上述问题虽然在部分县(区)局有了很大改观,但全市总体情况没有本质变化,不利于高素质员工发挥典型引路、言传身教的作用,带动专卖各项工作整体提升。

(四)经费投入仍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_____市局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对专卖工作非常支持,在今年“增收、节支、提效”的背景下,仍然对专卖部门车辆、电脑等硬件进行了更新,但是在经费投入、使用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总量仍显不足,有限的燃油、通信、食宿费用制约了市场监管员加大监管范围、频次和力度,限制了监管方式、方法。二是打假经费使用不合理,个别县(区)局将不属于打假经费使用范围的费用列入打假经费报销。三是对打网络工作的专项资金投入不够,现行文件对于打网络工作的奖励标准与打网络工作的实际资金需要有一定差距,不足以支撑县级局开展、尤其是独立开展打网络工作。

(五)市县两级局工作衔接仍不够顺畅

日常工作衔接不畅。一方面表现在市局要求县级局上报的队伍建设、案件办理、违法卷烟库存管理等方面的定期报表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下发给县级局专卖股的通知、工作要求等县级局分管领导见不到,使得县级局领导不能督促工作进度、质量;下发给县级局分管领导的通知、工作要求等,专卖股具体工作人员不清楚、不理解,需要反复向市局询问,这些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市局的正常工作。另一方面表现在市局对于同类报表、数据多口重复索要,能依靠网络传递电子文件解决的问题,必须要求上报纸质文件,这些情况给县级局带来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降低了工作效率。

专项工作衔接不畅。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县级局对市局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安排的专项工作不深入研究,不结合实际,照搬照抄方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推动工作。二是市局对县级局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少、检查少、考核少,既不利于县级局理解、掌握工作的具体要求,更难以控制工作质量,保证工作效果。

二、原因分析

总的来看,上述五方面问题既是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不高的具体表现,本身也是导致市场监管和内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而且五方面问题之间也是相互牵扯,互为因果,这些原因有市局层面的,也有县级局层面的,有主观原因,更有其客观背景,需要统筹考虑,逐步解决。除此之外,对其背后的关键制约因素分析、归纳两点:

(一)对于内部监管工作

归结为一句话,还是不愿、不敢、不会监管的问题。具体来说,部分干部职工从一开始就不相信内部监管作为行业自我调节机制能够长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不愿意为工作得罪人等思想是放松内部监管之弦的根源。

在以流程化、痕迹化的工作模式固化并规范监管工作的同时,由于流程要求本身存在部分不合理性,信息系统、纸质资料多角度的痕迹要求本身存在重复,产生冗余,加上县级局监管人员对流程管理工作方式的不学习、不适应,是造成监管人员疲于应付,监管工作不见实效的重要原因。

第3篇 粮油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粮油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对粮油市场监管的思考与探索

xx市粮食局

1998年国务院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实行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粮食企业经营的分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再参与粮食经营,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活动。原来由粮食局、粮管所、粮站三级管理网络严格统一管理的粮油市场,变为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全社会的粮食流通进行管理的相对自由的粮食流通市场。20xx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后,粮油市场进一步得到了开放,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更大了,管理范围更宽了,市场监管的难度加大了,造成相应的监管力度有所下降。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对粮油市场的监管,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我市粮油供应的现状

我市不是产粮区,而是粮食销区。主要种植玉米、小麦以及蚕豆等杂粮为主,历来有种的不吃,吃的不种的传统,100多万市民的日常食用大米都是通过产粮区供应的。我市粮食从产粮区到市民手里主要通过大大小小的粮商粮贩。目前,我市在工商局注册的粮食经营户共有670多家,还不包括没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走家窜户的小商小贩,估计不会少于三四百家,两者相加一共要有上千个经营个体。这么庞大的经营群体,要粮食行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管,以目前的人力、物力以及体制情况是不太现实的。粮食市场的监控主要依靠产区的监管和经营者的自律,销区对粮食的监控基本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食用油的情况,除了本地几家大油厂可以提供较为安全的食用油外,其他的与粮食现状大致类是。

二、粮油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造成粮食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层面的问题,有执法队伍的问题,有执法对象的问题等等,是一个综合的原因,而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1、粮食执法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20xx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第407号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对粮油市场进行监管的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有的细化条例本身就存在缺陷,影响了执行。如《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农民经纪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这就给粮食行政部门的执行出了难题。对于不具收购资格的收购者,只要拿出这个武器,就可以挡住执法人员的查处。而且对于50吨这个数据,我们也比较难以认定。特别是对于象我们xx这样的非产粮区,主要从事收购的都是小杂粮,大都是兑换,而且周转比较快,很少有收购者能被发现有超过50吨的量。20xx年,我市仅有一家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仅粮食收购资格审查这一条,我们就很难执行。

2、粮食系统的执法队伍相对偏弱。目前,各地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还很不健全,专职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能力有待进一部加强。当前,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从上到下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粮食行政执法标识,没有统一粮食执法机构名称,没有统一设置监督电话,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受到挑战。同时受人事编制的限制,越到基层粮食行政机关,专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配备越少,甚至还存在无机构、无专职行政执法人员的状况,与县级粮食行政机关所担负的执法重任极不相称;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系“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对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了解不深,执法能力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不相适应。象我市的粮食局共有编制13人,除去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真正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数只不过

4、5人,面对这么大的执法面,有点勉为其难。

3、多头执法造成多不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大部分条款不是由粮食局来直接执行的,而是根据职能由工商、质检、技检、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的。粮食行政部门一旦发现了问题,需要移交到工商部门、价格部门、质量检查部门等来执行,但处理结果到底如何,粮食行政部门就不得而之了,影响了执法的延续性与直接性。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到粮食行政部门的执法积极性。有的执法工作需要几个部门一同参与,而往往因为涉及部门多,难以协调,很难形成经常执法的局面。联合执法的次数少之又少,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法律威慑。

4、粮油经营户规模小、数量多造成执法难。我市是非产粮区,因此居民日常食用大米等都是通过从产粮区引进的。经营者以个体户、流商流贩以及大量的农民经济人等为主,规模都不大,但是数量庞大。对于一个只有十来个人的粮食行政部门,监督这么多的经营者,难免有点力不从心,造成执法困难。

三、对策与措施

在新时期如何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管,我看要从自律和他律同时入手。不但要通过执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等他律来督促他们规范行为,而且还要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因此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粮食流通法规宣传,注重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条例 》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实施,虽为有法可依提供了依据,但如果不加强宣传力度,不注重相关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那么粮食流通检查工作将很难得以有效地开展。我们认为:一是要加强对粮食流通法规的宣传。首先粮食部门可用宣传车、发传单、电视走字、知识竞赛、标语口号、粮食经营者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其次法规宣传不能流于形式,应结合日常工作经常性地开展。二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配合,按照《条例》与《办法》的规定,各负其责相互沟通与协作,既不能越权又不能扯皮推诿。

2、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粮食执法人员素质。依法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那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怎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呢?我们以为,加强粮食流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首当其冲的关键。其一应增加执法人员的编制和执法经费。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如离开了执法人员的参与,如果没有必要的执法费用,那监督检查无异于纸上谈兵。为使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政府编制及财政部门就必须重视这项工作,从工作需要出发,及时适当增加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编制和执法活动的经费。其二,严格考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工作是法律与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其影响力不仅涉及到被监督检查的对象,而且还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形象。所以严格执法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凡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都必须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方可上岗执法。其三,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必须适时成立执法大队,建立健全执行粮食监督检查任务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等。

3、严格许可准入法规,抓好粮油收购市场监管。粮食收购是粮食流通的开端与源头,抓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准人法规,就能有效地规范粮食流通管理秩序,所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多做探索。一是要严格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准入制度。对申请收购资格准人的经营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条例》和《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认真把关,要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办证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群众性工作,不仅如此,它还有很强的时间性,错过特定的时间,就很难掌握违规违法的事实与证据。而且,由于粮食执法人员的人手有限,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所以为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就很有必要建立巡回举报并举的多样化的监督检查机制。

4、引导诚信经营模式,确保销售市场的粮油安全。粮食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是通过大大小小的粮店经营者。因此,除了加强对产区粮食收购环节的监管外,对销售环节的监管也至关重要。我们加大了在这方面的探索,通过创建“放心粮店”的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xx年,我们xx市粮食局积极开展“放心粮店”创建的探索。我们首先在有关媒体公布了放心粮店的创建条件、评审办法,然后让符合基本条件的粮店进行申报,最后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进行确认。对于初步通过评审的放心粮店在媒体进行公示。经过一年来的创建,在全市形成了遍布各乡镇、社区的“放心粮店”网络。通过创建工作,使得各个放心粮店在“质量、卫生、计量、价格、服务”上面达到五个放心,并统一挂上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放心粮店”招牌。群众非常信任这块金字招牌,放心粮店业主普遍反映,经销量大大增加,而群众对放心粮店的服务水平也感到满意,我们在对放心粮店的检查回访时也发现经营者无论在质量、计量、卫生、价格等多个方面都符合国家标准,服务水平也大大好于其他粮店,真正使经营者、消费者、执法者三方获得共赢。

第4篇 粮油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1998年国务院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实行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粮食企业经营的分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再参与粮食经营,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活动。原来由粮食局、粮管所、粮站三级管理网络严格统一管理的粮油市场,变为由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全社会的粮食流通进行管理的相对自由的粮食流通市场。xx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后,粮油市场进一步得到了开放,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更大了,管理范围更宽了,市场监管的难度加大了,造成相应的监管力度有所下降。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对粮油市场的监管,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我市粮油供应的现状

我市不是产粮区,而是粮食销区。主要种植玉米、小麦以及蚕豆等杂粮为主,历来有种的不吃,吃的不种的传统,100多万市民的日常食用大米都是通过产粮区供应的。我市粮食从产粮区到市民手里主要通过大大小小的粮商粮贩。目前,我市在工商局注册的粮食经营户共有670多家,还不包括没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走家窜户的小商小贩,估计不会少于三四百家,两者相加一共要有上千个经营个体。这么庞大的经营群体,要粮食行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监管,以目前的人力、物力以及体制情况是不太现实的。粮食市场的监控主要依靠产区的监管和经营者的自律,销区对粮食的监控基本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食用油的情况,除了本地几家大油厂可以提供较为安全的食用油外,其他的与粮食现状大致类是。

二、粮油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分析

造成粮食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层面的问题,有执法队伍的问题,有执法对象的问题等等,是一个综合的原因,而不是某一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1、粮食执法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xx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第407号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对粮油市场进行监管的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但是有的细化条例本身就存在缺陷,影响了执行。如《江苏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农民经纪人)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这就给粮食行政部门的执行出了难题。对于不具收购资格的收购者,只要拿出这个武器,就可以挡住执法人员的查处。而且对于50吨这个数据,我们也比较难以认定。特别是对于象我们xx这样的非产粮区,主要从事收购的都是小杂粮,大都是兑换,而且周转比较快,很少有收购者能被发现有超过50吨的量。xx年,我市仅有一家办理了粮食收购资格。仅粮食收购资格审查这一条,我们就很难执行。

2、粮食系统的执法队伍相对偏弱。目前,各地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还很不健全,专职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能力有待进一部加强。当前,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从上到下各自为政,没有统一粮食行政执法标识,没有统一粮食执法机构名称,没有统一设置监督电话,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受到挑战。同时受人事编制的限制,越到基层粮食行政机关,专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配备越少,甚至还存在无机构、无专职行政执法人员的状况,与县级粮食行政机关所担负的执法重任极不相称;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系“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对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了解不深,执法能力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不相适应。象我市的粮食局共有编制13人,除去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真正具有执法资格的人数只不过4、5人,面对这么大的执法面,有点勉为其难。

市场监管调研报告(4篇)

1998年国务院进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实行政府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与粮食企业经营的分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再参与粮食经营,不再直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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