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运河管理局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1990年,1999年12月14日xxx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XX-XX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第2篇 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调研报告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科学总结近年来各地推进乡镇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明确提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
《意见》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乡镇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和部署要求,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深入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总书记高度重视乡镇工作,多次深入乡镇调研,要求乡镇要把为民服务工作搞好,要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这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城乡基层的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乡镇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和社会矛盾的集聚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这是加强乡镇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需要。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执行者,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织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政府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一些乡镇政府还存在服务理念滞后、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
准确把握《意见》的部署要求
《意见》明确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把握。
一是把握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意见》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以增强乡镇干部的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有效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水平;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方向,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回应民生诉求,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到,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要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意见》提出,要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着力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的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
三是要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意见》指出,要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改进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四是要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意见》强调,要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引导多方力量参与乡镇公共服务提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意见》指出,要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功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改进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评价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乡镇政府监督管理,推进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应当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意见或方案。地方各级党委都应当把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意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二是要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作用。乡镇政府应当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对照《意见》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实施部署,从体制是否健全、机制是否完善、方式是否科学、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查找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强化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推进服务能力建设的成效。
三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乡镇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意见》的宣传解读,促进有关方面全面准确理解《意见》,为《意见》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尊重地方和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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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农村居民自治能力建设调研报告
实行村民自治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农村居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其总体素质的高低和自治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的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实施以后,特别是实行“海选”以来,我县村民参与选举的热情空前高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居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高的崭新局面。
一村民自治能力建设状况分析
村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村民。综合分析我县农村现状,由于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其存在的问题,我们依然不能忽视。
(一)青壮年大量外出,降低村民自治主体的素质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县外出人口越来越多,而且绝大多数是青壮年。由于他们长期在外,和村里的联系越来越少,对本村公共事务也很少过问,选举等村民自治活动对他们的影响整理文章由越来越小。农村的精英人才大多数集中在青壮年团体,他们的缺席,对村民自治是一种不可忽略的损失,使得村委会吸收不到优秀的人才,造成参加村务管理的村民整体素质下降。这种状况严重的影响了村民自治功能的发挥,而这反过来又影响了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地位和村民的参与热情。
(二)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影响参与自治活动的成效
目前,我县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还是较低,18岁以上村民还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让主体。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低,影响了农民对政治参与的认识水平和能力,对村民自治的理解就更多地停留在朴素的宗族和乡土观念水平上,与村民自治所要求的现代民主和参与意识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参与村务自治管理过程中: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不深入,理解村民自治政策不全面,制订执行村规民约不到位,开展民主监督不主动,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不科学等。这些都和村民的整体素质是密切相关的。
(三)缺乏现代民主意识,难以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
虽然我国村民自治村民选举等民主制度已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定,但现代民主理念在农村的灌输落实还需一个过程。受传统宗族观念影响,村民在选举时倾向于支持自己的家人亲戚或同姓同族当选,容易操纵选举结果。与家族意识相伴随的是一种乡土观念。很多选民觉得大家都是亲友,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如卖个人情,投自己的亲友,至于这个人是否适合当选没有过多考虑。这种意识和观念使村民在村干部的人选问题上扭曲了标准,形式上体现出了一定的现代民主,本质上还是家族制。
(四)组织化程度较低,制约村民群体力量的发挥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家族之间相对独立,经常性的经济联系很少,共同的经济利益和共同承担的风险不多。在参与村民自治活动中,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统一的力量和共同的行动,造成各行其是的局面,导致村民政治活动目标难以实现,从而挫伤了农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如参加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最重要内容,村民选举的魅力就在于竞争,竞争应该是利益团体之间的博弈,但是在村民还没有被组织起来时,这个竞争往往是某一方占明显的优势,其结果达不到理想的均衡。这种情况下的选举难以反映村民的普遍意志。
(五)监督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村民选举权被收买的现象
在当前的村委选举中,由于从上至下的纵向监督体系不健全,公众的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未真正发挥。一些意欲当选的村民就在“一票一权”上下功夫,公开请吃喝,或者送财物,或者许诺选任后给予某种利益等等,千方百计贿赂村民,拉选票,某些民主意识薄弱的选民往往接受贿赂,被人收买手中的选票。从而造成选举权利物化,逐渐丧失自身在村民自治中的话语权,参与自治权利被弱化。
二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针对目前我县农村居民自治能力较弱的现象,我们要围绕县委提出的“五个发展”战略,从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民主法制等多方面着手解决:
(一)增强县域经济内生力,确保村民有条件参与村民自治
村民大量外出是时代发展的趋势。关键是怎样做到既能让农民外出发展又能与农村自治事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做到这一点,唯有通过增强县域经济内生力,让大部分的村民留在县城和附近的中心村镇谋生创业,以最大程度实现离村不离事。所以要加大中心镇培育力度,构建等级规模优化空间分布有序特色优势互补的城镇体系,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沙湾东坑两大中心镇为次中心,以等乡镇为发展走廊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把人口和产业集聚在县城和中心镇,才能使村民有条件的实现参与农村自治。做到这一点,当前重点要加快城北110工业区块区块及外舍王金洋复合产业区的建设,全力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平台。同时,其它中心村镇也要结合本地优势大力发展能引人聚人留人育人的主导产业,为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发展增强产业支撑力,把农村青壮年集聚在县域内,使大部分村民有条件有机会参与村民自治活动。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参与自治意愿
只有集体经济较强的村子,村民自治组织才享有较高威信,村民参与自治的主动性才更强。由此可见,搞好村民自治,关键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以我们要整合资金等要素资源,加快培育富有畲乡特色的“山区经济”。立足“三县并举”战略,以“美丽乡村•魅力畲寨”工程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为载体,重点扶持几个农业主导产业,优先抓好东坑澄照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东景等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稳妥推进小型村撤并和自然村缩减工作,优先发展景区等乡村,让这些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先壮大起来。然后再逐步带动其它一些较为边远的山村发展,以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自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议我县抓住大均电站建设机遇,从欠发达地区奔小康工作中拿出部分资金入股电站,为全县各行政村分配适当的股份,通过股份分红为各村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争取允许村民个人投资入股,真正发挥的资源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造血功能。
(三)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加快培养民主法治意识
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提高村民和村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是保证村民自治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主要条件和必要前提。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力度,如加大在村干部中选拔行政事业干部力度,形成村民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出台政策和措施吸引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回乡创业,继续实行大学生到农村去任职制度,以提高村民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要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舆论导向,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培养他们良好健全的民主法制观念参与意识,使他们努力提高自身有序政治参与的意识和基本素养,努力消除政治冷淡和各种非制度化参与现象。
(四)多渠道发展农村经纪人组织,提高村民的组织化程度
分散性是制约农民参与自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置于集体的力量之中,农民的作用才能真正显露出来,农民的参与热情才能提高起来。在今后随着农村产业化的推进,利益相同的经济实体将会不断增多,我们争取出台优惠鼓励政策,发展壮大经纪人队伍,引导他们成立自己的组织,让社会的力量真正强大起来。这就需要我们加大经纪人队伍培训,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基于相同的经济利益而自愿结合的自治组织。这在某种程度上可提高村民的话语权和正确的选择权,减少宗族势力在村民选举和农村事务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