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商务厅三季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调研报告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商务信息中心:
根据省商务厅印发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及信息员考核管理办法》,现将3季度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主管部门考核情况
3季度,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在持续,甲型h1n1流感病例在我省发现聚集性疫情,猪肉、鸡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各项部署和要求,深入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市场监测工作,保障商品供应,稳定市场运行,全省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商务部3季度3个月的考核我省在全国排名分别为第
3、
10、11位。
第2篇 物价局对液化气市场价格监测的调研报告
针对液化气价格波动幅度过大且一直居高不下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发改委、市物价局《关于立即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切实稳定液化气价格文件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石油液化气市场管理的通知》吉府办字(xx)231号文件要求,去年年底以来,**市**区物价部门为稳定市场价格,开展了一系列加强对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稳定。
1、加强液化气价格监测,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回落。定时、定点、专人对液化气等重点商品出厂价格、销售价格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情况分析异动成因,判断价格趋势,采取相关措施。
2、密切配合,联合监管。开展对瓶装液化气供应及价格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哄抬价格、短斤缺两、变相提高价格、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发现企业在明码标价等问题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后,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统一了瓶装液化气经销明码标价公示牌内容。经过整顿,各瓶装液化气供应点均已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3、将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检查与帮助整改相结合,加大对价格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针对违规经营者,区物价局采取提醒、告诫、限期整改、规劝警示等方式方法,督促和引导其加强价格自律,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
4、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公示价格动态、信息、政策,提供市场走势预测,让群众了解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及时消除部分消费者恐慌心理,稳定群众消费心理,确保人民生活安定和价格稳定。
5、通过市、区物价部门多方努力,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价格(13.5公斤/瓶),从最高价的118元/瓶装降至78元/瓶。春节前后中心城区液化气销售价格处全省设区市中下水平,并低于新余、宜春、赣州,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问题
1、目前,**市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价格居全省设区市最高。联合体吉丰站、长岗路经销点自提价为78元/瓶,新深港河东自提为70元/瓶,滨江配气公司送到家82元/瓶。因此又引起市民不满,领导关注。当前,国际原油价由147元/桶迭至40多元一桶,欧佩克3月19日价为44.71元/桶,液化气作为副产品也由去年最高7000多元/吨跌至3000多元/吨。3月19日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液化气平均价格为69.28元/瓶(13.5公斤),最低为55元/瓶。以九江炼油厂3月13日液化气出厂价为例,出厂每吨3480元,加充装费28元吨,运费450-500元/吨,按每瓶135.公斤充装可装74瓶,每瓶成本54元,若按全省平均价格销售(69.28元瓶),应有可观的利润空间。
2、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经销形成垄断经营态势。城区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经营液化气的公司,气站有8家,实际经营的只有2家,一是新深港,二是以吉丰气站为首(俗称联合体)的7家气站。城区最好时期每天充装400余瓶,新深入港100多瓶,联合体200-300多瓶。个体经营气站没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大都是二道三道贩子手中进货,进行现金交易,没有进货发票,更没有建立进销货台帐,内部管理混乱。
3、城区液化气经销点,大多数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送气员的注册培训,基本上处于混乱状态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不同程度上给有关部门监管带来困难。
4、经销商普遍反映税负过重,质监部门收取的检测费过高,经营企业难以承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石油液化气市场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合理设置、市场调节、服务便民”的原则,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液化气经营企业,使中心城区液化气经销商不少于3家,允许其跨区经销经营,合理在城区设立规范的经销网点,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局面,打破垄断,把城区液化气价格降至在合理空间,以保持价格稳定。
2、降低收费标准,减少企业经营成本。石油液化气属于特殊商品,又牵涉国际民生,其价格的波动,群众关心、领导关注。因此,相关部门应以大局为重,站在“三保一弘扬”的高度,履行各自职责,着力加强对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业的管理,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加强管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特别是有收费项目的单位,能减的减一点,能免的免一点,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对不能正常经营的气站,允许企业报停。
3、建章立制,规范经销行为。为准确了解经销商场流通领域的价格情况,城区液化气各个经销网点必须建立价格报告制定,除了设立进货及销售台帐外,还必须设立物价员2-3名,每月定期向物价部门报告价格情况。
4、通力合作,加大对瓶装石油液化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一营造高压政策态势为目标,建议政府牵头,在近期组织建设、工商、物价、质监、城管等部门对城区经销充装销售的液化气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对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违反瓶装液化气质量、重量、价格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基本条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企业,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达要求的,一律取消其经营资格,依法予以关闭;对向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使用过期钢瓶、减量充装、违规存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屡教不改的,由工商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取消其经营资格;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气充装、经营、存储的,一律依法取缔。
5、着力规范液化气经营企业的市场行为。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所供应的液化气必须做到保质保量,严禁短斤少两和掺杂使假,不得变相涨价和提价。必须建立财务台帐,规范经营行为。着力加强价格自律建设,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着力承担起社会责任,并在调整液化气价格时,要自觉及时地做好液化气价格变动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共同维护城区液化气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第3篇 对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的调研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实行网上报告已一年多,在实施网上填报过程中发现存在诸多的问题,给一线监管人员、基层工作者带来许多的麻烦。作为基层一线工作者,我将在网上报送过程中发现的几个常见问题归纳起来,供各位同道借鉴。
问题之一:网络界面自动消失。
在网上填报过程中,有许多基层的同志反映在正确输入单位代码和用户秘密后,网页就自动消失了,回到原来的状态。再次按同样方法操作亦如此,不能正确登陆网页。
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很容易就被拦截,所以严格按《客户端系统配置及注意事项》执行,在安装了3721上网助手程序时,请把“拦截弹出广告”的功能去掉。
在安装了google搜索时,在工具栏取消拦截功能。
对策之一:往往在上述方法仍不发挥作用时,点击网络界面上的“工具”栏“弹出窗口阻止程序(p)”点击“弹出窗口阻止程序设置”使之变为浅色。重新登陆www.adr.gov.cn,正确输入单位代码和用户秘密,看能否登陆。如不能再用下法。
对策之二:有时电脑的设置不同,在“工具”栏中不显示“弹出窗口阻止程序(p)”,就要寻找“选项”栏,把所有的广告拦截中√改为□。这样再重新登陆www.adr.gov.cn,正确输入单位代码和用户秘密,一般就可以正常登陆了。
问题之二:时间输不上。
在上报数据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出生日期][报告日期][用药起止时间]等处,特别是[用药起止时间]显示“无法打开网络界面”或无反应。此种情况往往很浪费时间无法保存,很伤脑筋。不防按我的方法试试:
对策之一:最好先不要输别的,先看看时间能不能输,如果不能输入按照下面方法。右键点击ie浏览器图标。点击属性——安全——自定义级别——在安全设置中,把显示混合内容点启用。关闭然后重新进入上报页面。
对策之二:在报告过程中,先输入所有的时间,如果发现有的时间无法打开时,你再打开信息交流或已报数据、未报数据等,打开其它的换换界面,这样几次就好了。方法即简单又实用。建议:先把各种时间输上,输不上就不必录入其他资料。
问题之三:在正常提交报告后,显示上报成功,但数据仍然存在未报数据中。
对策之一:有时是一种软件显示时间的滞后吧,如果你已经成功提交,在你退出软件,重新或下次登录时,就会看到,数据已经到了“已报数据”中了。所以,只要出现提示你已成功提交的对话框,多间隔一段时间,再次登陆多半会解决的。
对策之二:多次刷新界面;重新启动计算机。
问题之四:如何去掉不良反应等名称前的“*”号。
在上报的不良反应中总会出现“*”,例如:在输入药品不良反应名称、原患疾病、通用名、商品名中常常出现“*”,这主要是我们的药理方面的知识不够全面,另外一方面临床医学知识、诊断学知识掌握的较少有关。
对策之一:加强对药理、诊断等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如:adr名称的常误用的和正确的说法如下:
输液反应:应注明症状表现,如“寒战”,“发热”,“皮疹”等。
过敏反应:写具体症状,且有一个“过敏性反应”也可以。
胃肠道反应:应注明症状表现,如“腹痛”,“腹泻”等。
如果是药品不良反应的名称不能确定,我建议参与《who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里面将所有的adr的名称进行了编辑和汇总,对于基层一线的同志很有参与和学习价值。使输入的adr名称更规范。
对策之二:充分利用软件的模糊查询功能,不仅加快填报速度,提高质量,而且对我们来说也是个学习过程。
如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软件数据库中的名称应为:注射用舒巴坦钠-头孢哌酮钠。当然“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是正规名称,但数据库中有“注射用舒巴坦钠-头孢哌酮钠”,选此后就不带星号了。
而且这么长的字打起来浪费时间,我们要学会用模糊查询。“注射用舒巴坦钠-头孢哌酮钠”12个字,而且还有可能不知道这个名称的情况下,可以点击“检索”,输入“舒巴”,点“搜索”,你就会看到35个符合规定的药品名称,而且只有“舒巴”是带“*”其他都不带“*”,标准名称就可以查出来了。
在填报过程中希望药品名称、adr名称星星越少越好,以便于统计和分析
重温几个概念:
1、药品不良反应(adr):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药物不良事件(ade):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医学事件,但该事件并非一定与用药有因果关系。
3、原患疾病,可能和用药原因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如病人是心绞痛,服用治疗心绞痛药物时,出现了不良反应,则用药原因和原患疾病是一致的。但如果病人在治疗心绞痛期间,因胃不适而服用甲氧氯普胺(胃复安)后,出现锥体外系反应,此时,用药原因是胃不适,但原患疾病是心绞痛。
不良反应的结果,和原患疾病的后果(预后),也可能是一致或不一致的。
以上是我在基层实践过程中的一点经验体会,希望能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一线同志们有所帮助。
第4篇 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调研报告
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既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估量的贡献。加强对流通过程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粮食符合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抽查、监测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收购、储存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
根据目前现状,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最基层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查监测的直接执行者,也就是说,监测把关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是否到位,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监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必要的经济投入。
粮食质量监测内容虽然较多,但比较容易,对仪器设备没有特殊要求。然而对原粮卫生监测所包涵的内容较广,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对收获期的粮食(原粮)进行农药污染监测;二是对收获、储存过程中微生物毒素的污染状况进行监测;三是对原粮储存过程中用于防、治虫、霉熏蒸剂残留的监测;四是对其他化学物品对原粮污染的监测。要对粮食(原粮)进行以上内容的监测,就必须要有很专业的检测技术、性能可靠的检测设备和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业检测人员,这些对目前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的确是一大难题。就本人了解,目前xx地区各县(市)能开展这项工作的粮食局确实很少,原计划经济时期功能齐全并为粮食质量、卫生监测做出贡献的县级粮食局中心化验室在粮改时先后被撤掉,检测人员也先后被裁减掉,即使保留下来的也因仪器设备老化、人员减少而很难开展这项工作。因此,本人认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赋予的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测的职能,就必须要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尽快落实“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的规定
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十八条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与服务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是《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使命,是做好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的基础。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因此,我认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尽快落实《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十八条规定,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恢复或加强县(市)级粮食局中心化验室或粮油检测站,要用中心化验室或粮油检测站的技术力量来开展这项工作。
二、必须配备相应的监测人员
粮食质量及粮食卫生检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就质量检测而言,既有物理检测,也有化学检测;既有常规检测,也有专项检测;既有原粮检测,也有成品粮检测。特别是原粮卫生检测、农残检测、微生物毒素检测、薰蒸剂残留检测的技术性较强,其中专有名词多达上千个,检验项目多达近千种。因此没有专业的检测人员很难开展这项工作。因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不断充实和培训检化验技术人员,充分调动粮油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专业检测人员的作用,并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和培训粮油检测人员,以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把粮食检测工作引向科学、便捷、准确的方向,并使之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充分吸收引进使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粮食检测的科学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
三、必须添置相应的监测设备
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测,必须凭借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必需要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标准检测方法等进行取样、检测;因此,为确保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测这项工作能顺利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就必需要利用最新科研成果,应用最新标准,添置最新检测设备。目前,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没有专职检测机构,更谈不上拥有分析仪器和检测设备,因此,建立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化验设施、设备,及时更新旧的仪器设备,配齐检测需要的各类化学试剂、药品应是当务之急。
四、必须落实相应监测经费
要对粮食的质量进行监测,就必须要对粮食进行抽样、分样、包装、检测、报告,有些检测项目还需要消耗大量的水、电和特殊的试剂等材料,因此,要做好粮食的检测工作,就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专项检测资金,这样才能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众所周知,粮食质量及粮食卫生监测既是维护粮食商品正常流通的需要,同时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更是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的需要。所以说,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检测属政府行为,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确保放心粮工程的重要举措,粮食质量及卫生监测费用应由政府列入财政支出,这也是《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16条所明确规定的。
强化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质量检测工作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督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贯彻国家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更好地实施《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执行各项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而且可以有效指导国家粮食储备,确保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最终实现保障人们身体健康这一目的。
第5篇 优化价格监测调研报告
一、我市当前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形式
近年来,市物价局着力将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化,主动向社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切实增加信息发布频次,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积极响应全省号召,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价比三家”机制,并通过《宿迁晚报》专有栏目定期公式。
(一)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形式
当前我市价格信息发布平台主要有:市“阳光物价”价格信息平台、有线电视云媒体版块、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发布8大类、28小类商品价格信息,迄今商品价格信息发布量达到近40万条,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权威、及时、方便的价格政策和信息服务。下一步“阳光物价”系统除扩大价格数据采集的范围,也将扩展惠民价格信息发布渠道,全力以赴推动价格信息大数据建设。
一是建设电视视频栏目发布体系。目前已开发建设6个栏目,视频节目已制作播出60余期,栏目分别是《聚焦》、《价格资讯》、《平价养生菜》、《理财一点通》、《价格看板》和《消费向导》,这些节目既宣传了价格政策又丰富了节目的娱乐性。
二是丰富网站价格数据。目前价格数据主要通过采价点定期报价、采价员采价、在相关单位放置数据抓取前置机、工作人员调查收集和相关网站合作共享数据等形式进行收集,统一处理数据对外发布。
三是充分运用报纸价格发布专栏。在宿迁晚报阳光物价专栏,对主副食品、商超产品和药品价格进行公开发布,每周两档轮流发布,对市区主要农贸市场、平价店、大中型超市、主流药店和二级以上医疗单位的相关价格进行同平台比价,让每个商家都把价格晒一晒。
四是试点户外彩色电子显示屏进行价格发布。市物价局试点建设10个户外彩色电子显示屏进行价格信息发布,试点建设的显示屏安装在主要居民小区和医疗单位的显要位置,实行服务器统一控制发布的形式,发布内容以图文和视频节目形式,以扩大价格信息发布的影响力。
(二)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内容
就价格发布内容来看,市物价局监测中心紧紧围绕社会关心、关注的价格热点,制定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品种目录,根据信息需求变化,主动增加季节性、节日性和地方特产、特色商品等项目,加强市场动态信息发布。尽管当前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受众群众窄、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市物价局将针对现有不足之处,进一步推进改善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努力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
建成履盖全市的价格监测网络。对主副食品、商超产品、医药价格、医疗收费、各类收费等五类价格信息实现全面掌握,初步达到能够发布地区价格平均水平的要求。同时新增县区特色价格信息发布,如沭阳县的花木价格、泗阳县的杨树价格、泗洪的洪泽湖水产价格、市区的骆马湖水产价格等。
二、统筹兼顾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各环节
开展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是价格部门进强化价格公共服务,加强价格宣传,积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优化价格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开展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价格信息开发和整理,改进价格信息发布形式和渠道,使社会和群众更加方便地获取各类价格信息,有效服务生产、流通和消费。
(一)价格监测信息发布规范化
调研结果显示,其中群众最关注的是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主副食品、公共服务项目收费、医药价格等产品类别价格项目,把与民众密切关注的商品价格作为信息公开发布的主要内容,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和群众消费热点,适时增减产品,使发布内容更加贴近群众生活,为群众了解商品价格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如作为地方特色水产品的泗洪大闸蟹,根据其季节性特点,每年的9月至11月都会定期发布其价格,以便群众及时了解价格资讯。规范包括发布内容、发布频率、发布平台等各方面内容,使得发布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扩大价格信息发布面,做到价格监测工作和价格发布工作的有机衔接。
(二)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形式多元化
建立健全覆盖报纸、电视、网络等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的全方位信息发布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民生价格信息,方便百姓查询获取需要的价格信息。本市现有价格发布平台有:晚报“价比三家”专栏、专业物价信息发布网站、手机app客户端、有线电视云媒体版块、专业物价信息发布微信、微博平台、小区电子显示屏等,针对走访调研结果显示,其中专业物价信息网站查询和报纸专栏受到了最多的欢迎,手机客户端以及微信平台认知度最低,对现有发布平台的改善已经成为了迫在眉睫的工作,拓宽发展新的价格发布形式也需加紧步伐,积极推进价格发布工作。
(三)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受众群体细致化
多渠道发布商品价格信息就是为了方便群众了解物价,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效率就体现在其影响上。如何能让经营者积极参与,消费者充分认可,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针对不同受众群体,需发送不同价格监测信息内容,要做到扩大价格监测工作的影响力,真正地做到服务于民。
1、重视价格政策宣传力度
在价格工作宣传上,要不断加强对价格宣传工作的重视,把价格宣传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在物价整体工作布局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价格宣传工作已经进入一个多元化时代,内容和方式很多,有网站、报纸、自媒体等,拓宽思路、全新推动,确定宣传重点和主题,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确保物价数据的准确性
权威来自数据的准确性,要想赢得群众的依赖和信任,价格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也成为了首要条件。价格工作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繁琐而重要,每一个环节工作都涉及了大量的数据基础,切实确保每一个环节的数据准确性,才能确保物价局价格工作的权威性。严格规范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核验和资料整理归档,确保价格信息准确有效,从而使广大群众对价格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证。
3、严格把关价格工作质量
全力提升价格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价格工作在稳定物价、促进发展、安定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强价格工作队伍建设为抓手带动价格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利用现有的资源,做好常规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的前提下,推进机制的创新、采报价方式的创新、信息发布途径的创新以及价格监测数据信息成果转化的创新等,进一步拓宽价格工作的领域和范围。
只有产生良性效益,相关部门的话语权才能逐步提升,权威性数据才能发挥其影响力,这是一个相辅相成又相互影响的机制。
三、创新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机制
(一)改善现有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机制
“数字物价”工程目前已覆盖网络、电视、手机、报纸等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的全方位信息发布体系,充分展示了价格发布工作的重要性。但根据调研结果显示,还存在一些群众对价格工作的不了解情况,甚至有的群众表示,从未在相关平台进行物价查询,可见目前我市价格发布工作尚存在不足之处,针对调研显示问题,改善现有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已经成为当务之急的工作。
1、增加网站价格产品类别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价格发布渠道中,市民对物价网站展示渠道较为满意,但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来自消费者的建议。如:网站关于产品分类不够精细和齐全,“水果分类太少”、“采点不够”等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均被提出,值得思考和改进。下一步,网站应当适当增加产品类别,增加采集点、采集样品,争取覆盖到市民日用产品所有类别,让市民询价、问价变得方便、快捷,切实履行好稳价格、惠民生的服务职能。
2、普及手机app客户端
自媒体信息化时代,手机已经成为移动的网络客户端,把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与手机密切连接起来,是推动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重要举措。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市民对于我市已开发并投入使用的“宿迁阳光物价”手机客户端软件,出现了认知度不高、发布种类单一等问题。通过定点、集中地区的方式向市民展示手机app使用说明,增加宣传频率,扩展宣传区域,使手机客户端的使用发挥其真实、有效地作用,达到真正地便民、利民的目的。
3、加大网络宣传力度
在调研对象主要集中在青少年中发现我市当前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在网络宣传途径显得过于单一,调研过程中较多地出现了“希望通过引擎搜索就能得到本市产品价格信息”这一建议。可以尝试与专业搜索引擎、地方热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宣传发展价格信息发布,让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拓展到网络的每一个区域,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的优势,更好地履行价格服务职能。
(二)创新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形式
继续延用“价比三家”或“晒价格”的形式发布价格信息。在发布周期上,对于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可实行每个工作日采集发布的方式;对于价格相对比较稳定的商品,可适当拉长采集公布周期,具体发布频率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增加定期发布的产品类别,让市民询价问价变得方便快捷。
1、开辟栏目定期集中展示某一特定类别产品价格
在网站、手机、报纸、电视等渠道,增加特定专栏版块,集中展示某一类别产品价格,方便群众快捷、方便了解自己所关心的产品价格,对于群众较为关注的主副食品等价格类别,增加发布频率,扩大发布内容,使得价格发布工作得到集中化、细致化展示,也使得群众更加便捷地了解自己所需产品的价格信息。
2、开展“消费者网络问价”交流模式
在前文中提到,调研对象集中反映的“网络宣传途径”问题,运用“消费者网络问价”等形式反馈给群众,如此一来,既解决了消费者咨询产品价格问题,又充分利用了新媒体互联网优势,有利地宣传了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实现惠民生的工作意义。
3、举行“消费者产品价格咨询”活动
除了线上,线下也同样重要。选择在人气较旺的闹市区域,开展“问价”的利民活动,一方面可以面对面解决客户对价格信息的疑问,另一方面可以宣传目前我市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内容,同时在活动影响力扩大的前提下,直接而有效地抑制市场恶意竞争哄抬物价等问题,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拓展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渠道
我市已初步建立了覆盖报纸、网络、电视云媒体、手机端、小区电子显示屏等在内的价格发布体系。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价格信息发布渠道建设。
一是开发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民生价格信息综合发布平台,逐步提高信息采集、发布的自动化水平;二是加强与当地主流纸质媒体和报业集团合作,通过建立专版、专栏,权威发布价格信息;三是加大与电视媒体合作力度,在不影响观影的情况下,地方电视任一频道上实现实时滚动播出市场价格信息;四是积极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价格发布形式,使价格发布贴近群众生活,增加网络趣味性,定期举办网络活动,做到进一步打造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切实提高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效率;五是扩大小区电子显示屏覆盖区域,争取达到在每一个人流量集中小区、农贸市场、超市等地区,使得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变得更加细致化、人性化,让公众可以方便快速地查询所需要的价格信息。
四、调研概况
对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查,提出解决办法,并在实践中解决好,这才是做调查研究的根本目的。本次调研活动围绕“优化价格信息发布形式”为主题,调查对象主要分为商家和消费者,其中消费者根据所处环境和地区主要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一)调研主题
调研主题为“优化价格信息发布形式”。
(二)调研成员
主要由宿迁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三)调研对象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身份的调研对象对调研需求不一致,调研对象区分为商家和居民,其中居民分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方便了解不同地区不同身份对价格发布工作的需求和建议。
(四)调研地区
主要集中在菜市场、超市、医院等地区展开。
(五)调研周期
展开为期3天的调研问卷市场调研。
五、优化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形式的思考
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放开了绝大多数竞争性商品价格,对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政府定价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需做到既要坚持稳步推进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又要做到坚持改革创新,在价格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及运用上探索创新,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统筹价格信息数据的收集
市监测中心今年共拟写上报各类价格动态和分析120余篇,通过报纸发布各类价格信息90余篇,通过网站、手机app发布各类价格信息40余万条,巩固和新增价格采集点220个,优化确定市、区220个价格采集点,28个价格监测点,随着沭阳县、泗洪县、泗阳县阳光物价工程的建成,全市将新增价格采集点近150个左右,将初步建成覆盖宿迁辖区、涉及各类收费、医药价格、商超商品、房地产价格、主副食品等八类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网络。
(二)优化价格信息数据的处理
价格发布工作一方面体现价格部门为民服务、提升价格公共服务能力的职责,另一方面也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提高价格透明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改善市场价格环境的有效措施。通过此次调研结果表明,我市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还需改善存在不足,如发布内容种类不齐全、发布形式不全面等问题仍需改进。在新媒体信息时代,已进入市场并运营的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微博等信息发布渠道仍然没有达到理想推广效果,在农村等偏远地区,群众对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更是缺乏认知,充分说明了价格工作的宣传推广还需加大力度,让这项利民、惠民的工程覆盖到全市各区域。在充分意识到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意义之后,更要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切实履行好价格发布工作的服务职能。
(三)提高价格信息数据的运用水平
由于信息不畅,相关单位对价格政策以及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在定价上有些迷惑,根据他们的需求,整理相关数据,对相关单位的价格制定提供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并根据价格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出指导意见供其作为定价参考。
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