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调研报告
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20xx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20xx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 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 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截止20xx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20xx年17起,赔款83945.68元;20xx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
(四)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政策性农业保险标的主要是农作物和牲畜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三是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难防范。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下,受被保险人的行为影响很大,农业损失中的主观道德因素难以分辨。
三、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
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上合中央的决策部署,下遂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是一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全局和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应针对xx实际,以加大“四个力度”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加大领导力度,在理顺工作体制上下功夫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 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完善实施意见。结合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使其更符合我县实际,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三是搞好协调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的模式,在推行过程中涉及财政、发改、农业、人保公司等多个部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政策宣传、风险防范、现场勘查、定损理赔等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政策、资金扶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县里要对参保者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积极争取上级对欠发达县(市、区)在资金扶持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加大各项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及时出台政策,对多年参保但未发生灾害的农户给予奖励,或一旦发生灾害提高赔偿标准,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二是技术信息扶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等资源,通过天气预报、灾害预测等服务,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疾病的防控,为保险公司和广大农户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和降低发生风险的机率。充分依靠乡镇基层的工作力量,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保,引导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组织等形式整体参保。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库,出险后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人员参加技术鉴定、损失评估工作。搞好技术培训,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三是其他配套措施扶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险、企业财产险等优质险种捆绑经营,以险养险,进一步增强共保体经营实力。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包括开展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盈利年份所得税等。建立农业大灾自助风险基金和再保险机制,由政府牵头,保险公司和发改局、农业局等部门共同管理,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多渠道筹集风险基金,实行单独建帐、单项核算、滚动积累,形成足够的实力应对农业大灾。
(三)加大探索力度,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增加保险险种。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根据农民的保险需求,将本地的支柱、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二是适当放宽参保条件。如水稻种植面积参保起点可从原来的20亩以上降到10亩以上,肉鸡肉鸭参保起点可从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种鸡种鸭参保起点可从20xx羽以上降到1000羽以上,生猪参保起点可从50头以上降到30头以上等等。三是适当降低事故绝对免赔额。可通过分段理赔方式,进一步细化受损绝对免赔标准,如饲养生猪,1000头—7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5头;700头—5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4头,500头—300头的,绝对免赔额为3头;300头以内的,绝对免赔额为2头。四是补助避险补救费用。对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疾病诊治费用、误工费等,在条款中明确给予必要的补偿,提高参保农户避险积极性。五是扩大赔付范围。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据农户反映水稻遭受各种灾害导致植株死亡绝收的现象是很少见的,如台风过后,水稻往往并不会死亡绝收,但产量却大大减少。为此,宜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水稻减产列入赔偿范围。
(四)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起步阶段,参保面还不够宽,需要各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进一步在全县上下营造“人人参保”的良好氛围。一是政府推动。县里要把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将宣传工作具体化,对宣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政策促动。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面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有关政策,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变“要我保”为“我要保”。三是舆论引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
第2篇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党的xx大报告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百分之八十是农民,农民的健康状况是很值得关注的。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近几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镇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镇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
1、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辖区内卫生单位共有51家,其中民营医院2家;私立医院1家;卫生室46家;门诊部1家;优抚诊所1家。全镇卫生机构共有人员277名。卫生院的办公、门诊、病房和医务人员的住宿等条件都得到了相应改善,环境良好,各个卫生院都新配备了一定的医疗设备。
2、人员配置趋向合理。卫生院现有职工11人;村级卫生员20人;乡村医生101人。
3、管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服务态度优良。
4、广大群众医疗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小病自费,大病统筹”的惠民政策为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免除了后顾之忧,医院的“门槛”低了,农民愿走进医院看病治疗。其中XX年7月1至11月20日,我镇补偿参保病人763人次,兑现金额9.7万元,其中在县内看病补偿8.9万元,在县外看病补偿0.8万元。
5、农民群众参保率高。xx镇总面积68平方公里,20个行政村,总人口数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数为5万人。在XX年度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4.65万人的基础上,XX年度我镇参保4.96万人。参保率达99.2%左右。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村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2、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乡镇,乃至县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3、政策制度尚需完善,有些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4、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几点建议对策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基层第一线工作的农村干部和医务人员要深入学习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其更加准确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加强对农村群众进行科学常识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破除陈旧保守观念,解放思想,在农村大兴“学科学、懂科学、用科学”文明新风,引导农村群众用科学的方法治疗疾病。
2、严把审查关,做到应保尽保。在符合参保条件的范围之内,尽快将愿意参保的农村群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村、社一级的负责人在出具有关证明时要认真负责,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建议在医保证上贴示本人照片,以便确认使用人。
3、合理整合卫生资源,充实和调整持有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服务农村卫生工作。一是按所缺岗位招录医务人员,新招录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规定在三个工作年度内必须取得上岗证(执业证),否则予以解聘,以督促医务人员钻研业务,依法行医;二是针对岗位开展定期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三是制定相关措施,稳定医疗卫生队伍,提供优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避免优秀医务技术人才流失。继续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完善区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配齐相应的医疗硬件设备。
4、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5、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四、未来发展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的十七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的要求之一,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治之中。在xx大过后新增财政卫生投入将继续优先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和支持困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的控制了农民“因病反贫、因病致贫”,更好的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空间是广阔的,未来发展是美好的,农民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第3篇 来凤县水稻保险的市场调研报告
导语:市场调研报告是经过在实践中对某一产品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将调查了解到的全部情况和材料进行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这就是调研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来凤县水稻保险的市场调研报告,以供参考。
随着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农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脆弱,“多年致富,一灾返贫”现象日益突出。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省委、省政府针对农业发展现状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于减轻农业风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水稻保险的基本情况
受县域内山地多、平地少环境的影响,加之近年来全县范围内招商引资,建房建厂占地严重,全县水稻种植面积逐步减少,种植分布较为分散,且绝大多数为农户自营自销,极少存在规模种植的情况,因此抵御灾害能力较差。自20xx年开展水稻保险工作以来,水稻保险在今年出现了大幅的萎缩,其主要原因是受政府政策的影响。我县水稻保险在20xx-20xx年度均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财政上为农户自交部分进行专款拨付,减轻广大农民的负担,但由于《农业保险条例》的正式颁布,法律上严禁此种政府买单的行为,因此造成了水稻保险投保面积急剧下降。
二、20xx年我县水稻保险的成效
20xx年全县投保面积5xx98.75亩,占水稻总面积的42.9%,涉及参保农户xx421户,农户上交保费180245.63元,今年理赔赔款达到442982元。
三、我县水稻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
2、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二是农民工外出太多。目前我县大部分村组只有“老、弱、病、残、小”等类型的人在家,一般都只种自给的粮食,面积不是很大,严重影响水稻种植积极性。
3、理赔定损难操作。一是责任划分确定难。水稻保险保的主要是农作物产品,具有不匀称性特征,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的划分相当困难。二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水稻保险要求工作人员既要懂保险的业务知识,又要懂农技的相关知识,给理赔带来许多困难。
四、搞好水稻保险的建议
1、扩大赔付范围。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
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据农户反映水稻遭受各种灾害导致植株死亡绝收的现象是很少见的,如台风过后,水稻往往并不会死亡绝收,但产量却大大减少。为此,宜将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水稻减产列入赔偿范围,让农户看到水稻保险真正“保险” ,充分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
2、搞好规模化种植。针对目前留守人员情况,建议以村或专业合作社形式将农村土地流转到大户或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模化种植,动员广大农户积极参保,引导农户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组织等形式整体参保。
3、搞好现赔定损工作。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专家库,出险后随机从专家库中选定人员参加技术鉴定、损失评估工作。搞好技术培训,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理赔面广量大、技术要求高的特点,依托乡镇建立一支专业化农险理赔队伍,切实做好农险现场勘查、责任鉴定和定损理赔工作。
4、政策促动。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正面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有关政策,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参保意识,变“要我保”为“我要保”,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更好更快发展
第4篇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你提供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度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度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第5篇 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中xx的伟大创造。xx年9月,xx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xx]113号),庚即在九龙坡、南岸、江北、永川、南川5个区开展试点。xx年扩大试点范围后,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开,xx年试点区县达80%以上,xx年在全市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根据党的xx大“病有所医”和国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要求,建立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必须未雨绸缪,抓早抓主动。
一、xx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
(一)城镇职工医保:在完善中成熟
1、基本情况。xx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xx年4月启动。现有927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54896人参保。其中,国家机关6253人,事业单位15716人,企业31915人,灵活就业1012人。xx年共筹资7022万元,截止xx年11月底,门诊就诊114510人次,住院就诊4774人次,共支出医疗费4286万元。据了解,xx年1月1日起,我区将纳入xx市主城9区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
2、完善成熟。针对城镇职工医保运行初期问题多、参保人员意见大状况,区政府采取了若干切实可行措施予以完善。一是增加医疗服务网点。将xx年只有定点医院40家扩展到46家(其中市级医院15家)、8家社区服务站、35家药店,且刷卡购药、看病,方便了参保人员。二是调低个人自付比例。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报销住院费达80-90%,门诊费1000多元;企业人员报销住院费70-80%,均比主城区市级统筹多报销15-20%左右。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采取细化医疗服务协议、改变医疗结算办法、网上时时监控、公示医院医保费用发生情况、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培训、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等措施,创造出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较为规范、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局面。四是完善参保政策。xx年11月,区政府发出了《关于原区属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xx府发[xx]109号),解决了1200多名原区属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3、待解问题。xx年我区职工医保将纳入市级统筹,需要向市级医保机构反映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企业职工报销比例较低,个人负担偏高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尤其是定点药店的监管。三是要理顺劳动部门内部医保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与生育保险中心关系。
(二)“新农合”:创特色三方满意
1、运行状况。xx区作为xx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区县,自xx年11月启动以来,按照“惠民、便民、放心”的要求扎实工作,xx年,参合农民达到41.4万人,占全区50.1万农业人口的82.6%。xx年参合44万人,参合率达到了87%。xx年筹集“新农合”基金1983.8万元,至11月底,参合农民门诊就诊83233人次,住院就诊16150人次,支出“新农合”基金1536万元。几年来,“新农合”在农民“小病能治、大病有救”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收到了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信誉三方满意的效果。国家卫生部已把xx纳入“未来卫生体系联合研究”国际课题项目单位,并在亚洲地区推广xx经验。
2、主要特点。一是强化管理,农民放心。通过建立健全“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年度审计、“四公开”和“一公示”等制度,管好用好了农民的保命钱,农民参合放心。通过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监管,改善农村卫生院医疗环境和条件,规范行为,农民看病放心。二是多措并举,凸显便民。将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有7家扩大到所有市级公立医院,每个镇街、村均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建立“新农合”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转院网络审批制度;推行参合农民医药报销镇街“全程代理制”,镇街卫生院设置专门报销窗口,有效地解决了参合农民就医难、报销难问题。三是政策优化,惠及农民。农民外出务工符合规定的住院费予以报销,8个慢性病在统筹资金中报销,对住院分娩定额补贴,区内住院费起付线由500元降为100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25个百分点,扩大用药目录,门诊实行零门槛,参合农民到任何医疗机构和药店就诊购药的费用均可在家庭帐户中报销,推行单病种医疗费最高限价制,实行大病二次补助制度。通过政策优化,做到用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确保了农民实惠最大化。四是链接救助,扩大保障。通过制度衔接、医院共用、信息共享、监管统一等措施,“新农合”与民政部门的农村医疗救助实现了无缝链接。这是xx“新农合”的最大亮点,“xx模式”已经叫响全国推向全国。通过民政渠道按个人缴费的10元标准给予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额资助;给上述对象中患慢病和特殊病及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300元日常医疗救助金;对上述对象实行住院支付零门槛,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新农合”规定报销后,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救助;费用在1000元以上部分在“新农合”按规定报销后,自付部分由民政部门救助60%,最高救助金额在3000元以内。xx年1-10月全区已救助1144人、146.6万元,切实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体病有所医问题。
3、尚待完善。xx区“新农合”虽然创造了特色,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保障水平低,需要完善不同的筹资档次。二是农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差和服务水平低,边远山区参保农民仍然存在小病拖成大病重病现象,“穷人出钱、富人看病”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三是镇街“新农合”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尚未配套,xx年区政府取消镇街“新农合”工作经费后,对“新农合”工作造成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四是“新农合”计算机网络建设需要完善。
(三)城镇居民医保:翘首以待条件具备
1、市民构成。xx年底,xx区除北部新区外有本区户籍城镇居民309593人,其中城镇职工54896人已参加医疗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244697人。在非职工城市居民中,有低保对象30638人,重点优抚对象1560人。
2、急盼参保。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城镇居民对农民分享到的改革发展成果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渴望参保。一是征地农转非人员转非后失去“新农合”医疗保障,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缺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因缺少必要的平台和网络而难以到位,城镇困难群众就诊看病难问题难以有效解决。三是普通城镇居民无医疗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不少城镇居民强烈要求加入“新农合”。
3、条件具备。一是党的xx大明确提出“病有所医”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已成为当前的民生大事。二是xx市人民政府已作出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部署,xx年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开。三是我区财力可以承受。按照市政府现有试点方案测算,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真正在我区实现全民医保,区级财政每年仅需新增资金300万元左右。四是已有“新农合”的管理网络、信息网络、医疗服务网络和运作的成功经验,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事半功倍。
二、启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坚持城乡统筹思路
面对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分割的“两张皮”现状,建立城市非职工居民医保和农民医保制度,必须坚持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平台,统筹城乡,相同标准,均衡服务”的工作思路,形成城乡居民医保一套班子运作,一个网络运转,一个政策导向,一套机构服务的工作格局。城市居民医保不应该自成体系,更不适宜套用城市职工医保模式和政策。
(二)应选择恰当的管理模式
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以上分属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xx年xx5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中,形成了永川和南川的由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各管城乡模式、九龙坡由卫生部门统管城乡模式、南岸区和江北区设立正处级独立机构管理模式。永川保持了与上级部门对口的特点,但因城乡居民医保由两套机构管理,形成重复建设的两套网络及城乡政策落差、以及分散的两个医保基金现状,付出了双倍的运行成本、打折的惠民便民效果和基金分散风险增大等代价。九龙坡是在卫生部门对“新农合”启动基础上形成的城乡统管模式,管理机构、信息网络、服务网络统一,运行成本低、基金风险小、惠民便民充分,主要问题是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对口。南岸因农民少市民多,“新农合”一直未启动,为了避开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争管此项工作的羁绊,设立了正处级机构专管此事,这一模式虽然具有九龙坡模式的优点,但增设独立机构与机构改革要求相悖,与市级劳动部门和卫生部门均不对口,失去必要依托,“合管中心”有“孤儿”的无助感觉。
(三)制度设计应科学
对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xx市人民政府已经设计出一整套制度。据试点区反映,这一制度必须与区情结合进行调整与完善。如应将“新农合”一整套成功政策制度和管理移植过来、筹资50元和160元两档标准要适用城乡、要把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无缝链接、不应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交给营利性的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设立家庭帐户、门诊费用不宜过多统筹、实行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等等,都应求真务实,不能盲目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四)高度重视网络建设
从xx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看,都对管理体系、信息网络、服务机构网络建设极为重视。试点区“合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充足。镇街设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具体办事机构,区级财政对镇街工作机构安排有专项工作经费。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一步到位。南岸区近几年持续加大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决定在xx年对区内公益性医院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切实加强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为参保群众就地就医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要保证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医保基金安全主要取决于医保基金盘子大小、政策是否科学和监管的实效。永川区目前城市居民参保仅2.2万人,人少资金少,风险度极高。九龙坡区将筹资50元标准的门诊报销定为50元和30元,虽然做到最大限度惠民,但如果区财政不兜底,医保基金存在崩盘的危险。在财政投入不足、公益性医院尚未变为现实之前,定点医疗机构的趋利性难以避免,只有切实有效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才能堵住医保经费支出的“黑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启动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纳入日程
启动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区当前的民生大事,是区委区政府执政为民要办的实事,建议纳入xx年区委区政府实施的十大民心工程。同时,应设立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我区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申请。
(二)确定模式、方便运行
据考察,xx市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区的三种管理模式各有利弊。鉴于xx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区卫生部门强力运作下,已有完整的管理、服务和信息网络,已经成功地摸索和总结出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验。由于城市居民医疗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相同,为了保证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顺利启动和健康运行,建议隶属于区人民政府的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暂时设在区卫生部门,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配备相应编制和人员,负责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遵循原则,优化方案
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政府组织引导下具有本区户籍的非城镇职工的城乡居民自愿参加,由个人、集体、社会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性质的医疗保险制度。启动我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要以惠民便民为宗旨,按照低水平、便参保、广覆盖、易流动、保基本、可持续、城乡统筹、均衡服务、自愿参保、控制风险等原则,移植我区“新农合”成功经验,无缝链接民政医疗救助,精心制定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为创造xx特色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奠定坚实基础。
(四)完善网络,强化保障
要及时完善覆盖城乡的管理、信息、服务网络。在健全区级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的同时,各镇街应成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科),由社会保障服务所承办本区域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内应相应设立“合管办”。依托“新农合”医疗信息网络基础,按照整合资源、增加模块、完善功能、无缝链接的要求,尽快完善涵盖城乡、信息精准、运行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按照公益性医院的建设目标和财政全额拨款的要求,努力改善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条件,优化城乡基层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镇村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要确保区级和镇街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各项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编制人员的落实。
(五)广泛宣传,顺利启动
启动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涉及数十万人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需要加强宣传,让党的好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通过召开全区干部动员大会,对镇街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村居工作人员、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领导和经办人员、参保人员信息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村居召开居民会议,借助学校、广播电视、街头宣传等阵地和宣传资料、工作手册、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让尽可能多的人民群众及时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促进xx和谐作出贡献。
第6篇 农民工社保难点在养老保险的调研思考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社保难点在养老保险的调研思考调研报告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__]5号)明确指出: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目前,中国大约有1.2亿离开户籍地在外就业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一直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究竟是建立与城镇职工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还是建立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一直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为了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笔者拟从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对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分析两个方面作一论述。
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现状
1.养老保险。目前各地存在3种办法:一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对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双低”的办法。农民工基本沿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但降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参保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2%和4%;三是少数城市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或非城镇户籍职工实行综合保险。如20__年9月1日上海开始实施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了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目前各地也存在3种办法:一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广东等地采取这种方式。二是参加综合保险,上海、成都等个别地方采取这种方式。三是参加农民工大病住院保险,如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享有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待遇。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过,农民工个人不缴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难点在养老保险
实际上,国发[20__]5号已经明确提出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应当说,目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没有法律障碍,关键是如何加强执法问题。
目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都有,国家应当允许农民工选择参加其中之一,并且应当允许农民工体验之后作出新的选择。同时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互衔接的具体办法,以及研究制定农民工医疗服务结算办法,保障农民工灵活就近就医的需要。
目前,比较困难的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如果制定一种有别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当前正在研究制定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费率设计为用人单位缴纳12%,农民工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4%-8%。这样,由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存在较大差异,一是将出现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二是将造成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普遍选择按照较低费率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缴费,对于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且就业比较稳定的农民工而言,将不得不因此而无法继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第二,如果今后不区分农民工和其他类型的职工,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实践中,确有农民工为了减少支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即便参加了社会保险每年春节前也往往退保的现象。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对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体改造,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核实缴费工资基数,减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经济负担,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同时,为了保障农民工年老后的基本生活,设计不得退保的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有效。这就要求有关方面提前广泛告知各类劳动者,只要依法参加养老保险不退保,待年老时将依法享受远远大于当前退保所获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