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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调研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2-12-09 08:18:01 查看人数:14

动车调研报告

第1篇 机动车检验率注销率低的对策思考调研报告

当前,数字主导警务在警务工作中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机动车检验率和注销率低是困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大顽症,本文试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__年第12号,以下称新规定),浅谈机动车检验率和报废注销率低的现状、成因及解决的对策。

一、 当前机动车检验率、报废注销率的现状

我国实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车主主动将报废车交回收公司回收并由车管所办理注销的机动车比例数很小。根据相关报道,近年我国报废汽车每年实际回收量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全国回收量不足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目前发达国家的汽车报废率在7%左右,如果按7%的报废量来看,截至6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3万辆,按照每年大约7%的报废率,全市每年达到报废的机动车是20万辆,按照实际交回收拆解企业报废的数量看,大约60%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没有经过报废拆解处理,这些车辆有的流入二手市场就又上路行驶了,有的被私自拆解进入拼组装黑市被“非法拼装”。由报废汽车总成拼装上路形式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二、当前影响机动车检验率、报废注销率的成因

(一)已经损坏、灭失等原因 有的进口车配件奇缺已经损坏无法修理、有的各种原因灭失后不主动办理注销手续、有的被执法部门查扣长期不处理。

(二)擅自解体报废 认为回收企业回收价格低,将车卖给无资质的回收公司,或擅自解体变卖总成和零部件,助长了非法拼组装黑点的盛行。

(三)机动车所有人变更 单位改制或吊销、旧车置换、机动车发生转移但没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使车管所不能联系到现机动车持有人。

(四)侥幸心理驱使 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危害认识不足,以及使用的机动车长期不需上路或只在较偏僻交通管理部门涉及不到的路段行驶,认为无需办理检验和注销。

(五)使用频率较低 一些人因外出务工,只在春节或农忙偶尔回家用车,平时闲置,加之保险费、检验费、车船使用费以及嫌麻烦等因素考虑,所有人干脆不检验、不注销。

(六)套牌继续使用 有的车主“克隆”在用车号牌,使用假牌、假证上路,既“省费用”又不怕交通违法,不但危害交通安全,还给执法办案增加难度,车辆长期不检验和注销。

(七)法律约束力不强 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报废机动车实行强制报废制度,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对机动车所有人不办理的,没做出相应规定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新规定提高检验率、报废注销率的对策思考

(一)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告知机动车检验和注销的新政策

20__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__年第12号),新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交管局又发出了《关于做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2}109号)的通知,新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临近报废期车辆登记管理规定,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以及迁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管理区域等业务。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并督促车辆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新规定关于机动车连续3个未检验周期从5月1日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规定实施后,对教练车、旅游客车、公交车等缩短使用年限的车型,强制报废日期在4月30日以前的,使用年限可按规定延长至4月30日。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的,要严格按照新规定的计算公式核算使用年限。”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led显示屏、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介及举办讲座、散发宣传材料、展出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在当地主流媒体发布相关告知公告(逾期年检、报废的、强制注销的),特别是排查即将连续3个周期以上未年检的机动车。

(二)结合新规定强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未规定机动车报废或者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但对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或实际已处灭失状态的机动车且无交通违法记录或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考虑按以下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提交材料:身份证明、注销登记书面申请、责任保证书;车辆报废证明;交通事故导致无法修复的证明;相关证人证言、图片、灭失证据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并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所有人无法联系和车辆无法找到的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应由车管所按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60天后直接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3、机动车所有人登记名下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或者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等情形,车管所在办理车管业务时暂停其办理新增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机动车驾驶证初领、增驾、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业务,所有人必须先办理机动车检验、注销登记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其所持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 或换证有效期和体检证明的截止日期在30日以内的,由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作出在下次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前办理完毕机动车检验或注销的书面承诺后,可办理相关业务。车管部门在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系统内做好记录,如未履行承诺,则暂停受理有关业务。

4、机动车被注销登记后,如机动车所有人向车管所反映机动车仍然存在的事实并提交机动车的,经核实确属符合登记规定的,应予以恢复登记。

5、对属上述情形被予以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档案和号码原则上长期保留。

(三)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要结合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大走访”活动,深入相关单位及个人,全面排查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对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办理检验、报废业务,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查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对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要加强与商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共享、核查机制,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等手段,严格校车、大中型客货车以及营运车辆报废监管。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存在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抄告商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车管所和各中队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由车管所统计,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基层中队通过车辆查询、户口查询、违法查询等多种方式逐辆排查核实,严格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检验业务或报废注销手续。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并制定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明确车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2篇 全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为全面、真实了解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富有成效,近日,xx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巢生率内司工委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本次调研成果汇报如下:

一、工作现状

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包括:整治和规范非机动车不走规定车道、乱闯红灯、路面乱穿行、逆向行驶、超载、乱停乱放等交通乱象。其中,电动车是主要管理对象。自去年创建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得得到了一定改善。但由于市民素质、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低下,依法行驶、规范行驶还未形成一种自觉习惯,加之执法力量有限,因此,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具有反复性,乱闯红灯、不走规定车道、逆向行驶等现象依然大量存在。

1、成立专门组织。为加强统一管理,市公安局在城区三个辖区中队管理的基础上,成立了非机动车管理中队,现有民警2人、辅警12人,专门从事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2、出台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非机动车管理,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制定了《xx市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了重点管理区域、重点整治对象和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重点路段、路口,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实行'网格化'管理。

3、加强舆论宣传。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交警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二是强化全面宣传,通过宣传单、网络、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三是依托活动宣传,借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和曝光,强化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

4、严格路面管控。一是对于实行机非分离的路段、路口,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二是对于未实行机非分离的路段、路口,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三是对于市区商场、菜市场、学校、医院等交通流量大的主次干道,重点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5、加强专门领域车辆管理。加强快递行业和外卖行业电动车管理,市安监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xx市从事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17家快递企业共387台快递三轮车实行'三统一、一规范'管理,对多家快递企业快递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辖区外卖行业车辆统一喷涂专用标识及编号,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不够到位。虽然已经开展了大量宣传工作,但是还存在宣传手段不多、形式不够灵活、宣传存在死角、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

第3篇 电动车行业安全现状调研报告

关于电动车行业安全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电动车行业迅速崛起。电动车企业紧紧抓住城市禁摩、石油涨价、政策放开、百姓消费升级等市场商机,不断增产扩能,产销一路上扬。以无锡市锡山区为例,全区拥有电动车生产企业186家,去年总产量为200万辆左右,占全国产量的1/5,占江苏省产量的70%,预计今年经济总量将达100亿左右,约占全区经济总量的12%。目前,无锡市锡山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轻型电动车生产基地。然而,这些企业多数为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者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与企业的发展同步,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重。经对全区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调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以供参考并请批评指正。

一、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电动车行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猛。通过短短的几年,无锡市电动车企业遍地开花,许多摩托车生产企业纷纷加入到电动车行业中,使电动车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大量涌现,给消防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一)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一些电动车企业新建厂房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用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建成后未通过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致使留下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习惯性”违法行为问题突出。许多电动车企业由于生产量很大,厂房空间有限,生产出来的'电动车又没有及时产销掉,致使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经常发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三)电动车电瓶使用不当极易起火。电动车电瓶分为锂电池和铅酸蓄电池两种,它们的充电器不能通用,若一旦混用,很容易引起电瓶爆炸,而且电动车电瓶需要经常充电,电瓶使用时间过长,电能转化成热能,产生气体,一旦电压过高或长时间充电就极易导致膨胀,引发火灾事故。目前,有的电动车企业对电瓶管理不严,电瓶摆放随意,长时间充电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车生产企业业主普遍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从近几年该行业的火灾形势看,造成严重损失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对很多电动车企业业主来说,由于行业竞争激烈,除生产投资外,不舍得对消防的投入,平时也不注重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员工的培训,导致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对消防法规以及遇到火灾时如何处置知之甚少,无法履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安全职责,自救能力薄弱。

(五)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一些电动车企业消防设施遭到破坏,灭火器过期、老化严重,生产车间和办公区内消防设施不健全,警告、危险标识散乱,甚至有个别企业根本就没有消防设施,业主认为企业早晚要拆迁,配备了消防设施也是浪费,等到拆迁新建厂房时再作考虑。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在一些上规模的电动车企业中,消防管理制度不严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般来说,这些企业都会有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不少企业认为购置了消防器材就相当于买了消防安全保险,违规操作,电线乱拉乱接现象突出,用电用气随意性较大,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二、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充分认识电动车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该行业顺利、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因此,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树立超前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早动手、早部署,切实做好电动车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提前介入,把好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作为消防部门,要严格建筑消防审核,加强建筑消防工程督促检查。帮助新申办企业按照国家消防法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自觉把好消防安全关,防止留下先天性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车企业火灾上升势头,加大源头管理的力度,全力为电动车企业做好服务。

(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习惯性”违章违法行为。消防机构要定期开展检查,尤其是在电动车生产高峰时期,发动辖区派出所,加大对电动车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等“习惯性”违法行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规范电动车电瓶管理。由于电瓶使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因此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车企业电瓶的监管力度,使企业严格按照电瓶使用规定,落实专人全面负责电瓶的管理,严禁使用过期的电瓶,以旧翻新,同时避免长时间充电,定期对电瓶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要定期对电动车企业员工进行培训,通过消防站对外开放, 举办培训班、消防竞赛、消防演习等形式,加大对电动车企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的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其能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五)配备消防设施,提高自防自控能力。消防部门要督促企业配齐消防设施,对灭火器老化严重,设施不全的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配合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进一步规范企业硬件设施,提高自防能力。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督导电动车企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同时还要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技能作为考核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基本条件之一,杜绝违规操作、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的发生,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都平安。

(七)建立义务消防队,承担起初期火灾扑救任务。消防部门要督促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电动车企业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切实加强这支队伍的实战能力,承担起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

第4篇 浅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调研报告

浅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应采取的办法和措施调研报告

曾几何时,摩托车以它的快捷、方便成为人们最喜爱的交通工具,无论是国道,省道、还是县乡公路,到处都有它的身影。但是,近几年来,在农村,还是在城镇的大街小巷一辆辆飞驰而过的电动自行车抢占了摩托车的风光,已经成为了一道独特风景。然而在大家充分享受它的轻便快捷的同时,也给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如何遏制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已经成为摆在交警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走访和调研,浅谈一下对电动车整治应采取的几点措施。

一、对电动自行车的介定和当前存在的交通违法现象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现在的电动车速度可达到二十到三十公里。已经达到了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这样的速度加上电动车本身重量,安全系数很低,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很多生产厂家也在挖空心思的制造一些超大型号的电动车,甚至有的比轻便摩托车还要大。从以上情况看来,究竟对于电动车的介定也很难说清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目前,道路上的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取代自行车和摩托车的最普遍的重要交通工具。它们既行驶机动车道,同时又占用非机动车道,没有一个确切的行驶路线。由于它的本身特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屡屡发生。同时,大多数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比较明显。为此,笔者做过统计,在主要路段每分钟至少要有十辆左右的电动车通过。大量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带来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占用机动车道、快速调头、不按信号行驶等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大的影响了道路交通行车秩序,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每十起交通事故中就要有三起,而且还处在上升趋势。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它充分说明电动车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二、应该采取的办法和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防止因此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抓好源头管理,协同工商计量等有关部门深入到辖区内的电动车生产企业厂家,对车辆生产标准规格进行调查,从质量、速度等方面进行对比,确保重量和速度成正比,防止因质量轻,速度过快,刹车时出现滑行路段长的问题。同时,对车辆的尺寸进行规范,防止出现尺寸过大影响安全系数。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绝对不允许出厂。

(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针对当前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淡漠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于电动车安全性能的忽视,积极采取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一些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人们对骑行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在实际骑行电动车的过程中树立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加以重视,防止因疏忽,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同时,深入到社区、企业、村庄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使人们在这种氛围中增加交通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这一覆盖面广的特点,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群了解电动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从而充分重视起来,防止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提高民警安全意识。要做好管理工作,首先要提高民警的交通安全意识,把电动车管理当作一项重要的内容,重视对电动车的管理。针对电动车本身性能,认真加以研究,及时预防电动车可能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这些违法交通行为可能带来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大管理力度。针对经常发生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积极开展针对以电动车为主的整治活动,形成一种强大的声势。在一些城区繁华路段进行疏导和管理。同时采取管理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制定详细的办法和措施,让民警既做好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宣传让交通违法者受到更好的教育,增长交通安全意识。

(五)施划电动车专用道。由于电动车本身的特殊性,无论是在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都会对其他机动车辆、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产生一定的交通安全影响。要防止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有可能和条件的情况下,施划专门的电动车道,使电动车不影响其他车辆和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的交通安全。

(六)充分发挥科技强警的作用。针对人们骑行电动车交通违法特点,以及人们不重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思想,采用电子屏幕提醒、数码相机拍摄等方式进行管理。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宣传,让人们从中意识到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把交通违法行为降下来,真正达到电动车数量增加,而交通违法行为不上升。

总之,电动车是新形势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们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管理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减少由电动车带来的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5篇 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和车辆技术状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现状,理清车辆技术和维修市场管理思路,创新行业管理理念,树立行业形象,引领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根据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开展“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专题调研及《“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协助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及时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按照查实情、找问题、理思路、转观念、提措施、谋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了解我市车辆技术和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现状,找准发展中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梳理管理观念和工作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这次调研活动共向运输企业、维修企业、运输车户、汽车检测站和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850份,收回801份。其中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调查问卷279份,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调查问卷220份,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运管机构调查问卷50份,道路运输诚信体系建设道路运输企业调查问卷261份,市县(区)召开各类座谈会9次。经汇总整理和平时市场监管过程中掌握的情况,较全面的反映出我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和维修市场管理的现状。城市公交车辆和出租车还未纳入市交通部门管理,不在这次调研活动范围。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的基本情况

市目前道路运输车辆81905台,机动车维修企业(户)314家,其中一类28家,二类107家,三类179家.从业人员4172人,其中工程师18人,技师30人,高级工1101人,中级工1193人,初级工58人,各类维修及检测设备7253台,维修救援206人,救援车辆76台,全市年维修能力484476台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7家,从业人员162人。年检测能力255000台次,实际年检测能力114739台次。从整体看,市辖区内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门类齐全,车辆各类维修在当地均可完成。市五个县、市均有一家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保证了车辆检测维护及时方便的进行。基本上满足了社会和道路运输车辆的需要。汽车维修业的发展壮大,为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市场为社会解决就业岗位6500个,年产值约9.6亿元,有效拉动社会消费增长,为市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的主要做法

1、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按照《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对新增机动车维修企业逐项对照审核,有效阻止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维修企业进入市场。对现有的维修企业,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通过年度质量信誉考核逐步得到完善,有效促进了维修企业在规模和档次上的提升。

2、严格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从全省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顿活动起,在全市的维修企业中,对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维修材料单、维修合同等有关原始凭证实行备案制度,各类制度统一制作上墙,维修工时、收费标准、质量保证期、服务、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的规范了维修市场的经营行为。

3、鼓励汽车4s、3s店的发展。

由于汽车4s、3s店的内部的规范管理,服务质量、人员的培训、专业化的技术水平等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为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维修市场的监管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和推动作用。我市行业管理部门鼓励有实力的一、二类维修企业发展4s、3s店。近两年来全市发展汽车4s、3s品牌店20家,为维修市场注入了新的技术力量,保障了社会新车型的维修需求。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人员持证上岗率。

按照开业标准,新批一、二类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60%、三类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40%的均实行先培训后开业,对现有的维修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年度达不到要求的降低质量信誉等级。目前全市维修从业人员持证率已达63.1%,保证了每家一、二类维修企业,具有总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1—2名,价格结算员1名,主要工种基本上保证有1名中级工以上的技术人员,为提高维修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积极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网路建设。

按照河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印发〈“96520道路运输公共服务热线”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我省机动车维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目前,全市共20家维修企业开展了维修救援服务,维修救援人员206人,救援车辆76台,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覆盖市辖区(县)。另外,还有其他企业加入了上海大众公司、北京大陆、北京蒙迪尔、华夏、省广播电台等救援服务网络,基本满足了我市维修救援需要。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的建设,全天候为社会提供服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普遍提高,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6、加快汽车快修业的发展。

一是在现有一、二类维修企业人力资源、设备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快修业务,对一些小修业务建立绿色通道,随到随修。二是汽车4s店开展快修业务,抽调专人负责快修业务,鼓励4s店质保期满后的维修服务,走出4s店,简化繁杂的各种手续,开展快修服务。三是采取预约或上门维修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要求。

(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做法

随着各级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逐步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为市近几年道路运输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其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1、紧紧围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关键环节,切实搞好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按照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性修理的原则,管理部门严格车辆技术管理,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强制维护的监管力度,对不按时进行维护检测的车辆坚决处罚,以来,漏检漏维车辆明显减少,大大提高了道路运输车辆上线检测率,目前定期上线维护检测的在营运车辆保持在98%以上,有力的保障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可靠性。

2、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维修企业的管理力度。

为了做好车辆技术保障工作,市处在全市维修企业中,根据企业设备条件、技术力量、社会信誉等方面择优筛选了44家作为道路运输车辆的定点维护企业,取消了3家达不到从事二级维护业务资质条件的维修企业的资格。市处按照国家《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标准,统一制作板块下发到从事二级维护的企业上墙公示,由全社会来监督的企业的作业行为,并且不定期对二级维护企业作业情况和竣工合格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近两年对5家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罚或限期整改处理,规范了二级维护作业行为。

3、长期在外经营的车辆,委托外省市监管。

为了做好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监管,不留管理空档,对于长期在外地经营的车辆,由市处开据委托函,委托当地运管部门实施监管,车辆回原籍时带回在外地维护检测竣工合格证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有效的填补了因监管缺失而造成的漏洞。

4、认真做好车辆技术等评工作。

为了杜绝不合格车辆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的评定要求》的规定对不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跨区经营的旅客运输车辆及时淘汰或调整运营线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严格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经营行为的监管。

为了牢牢抓住车辆技术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行为,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把车辆技术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定期对检测站的检测设备联网情况、检测报告单签发、档案管理及检测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检测站责令限期整改,有效保证车辆技术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促进了二级维护企业作业质量的提高。

三、市机动车维修市场及车辆技术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机动车维修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和道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汽车维修市场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市区、县到乡镇和交通主要干道两侧,已初步形成了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内容齐全的汽车维修网络。

动车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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