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第2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及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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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范文
xxx部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于20xx年7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应保人数为136万人(其中新农保应保人数为132.6万人,城居保应保人数为3.4万人),已参保129.3万人(其中新农保127.3万人,城居保2万人),参保率达95%,为32万60周岁以上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经过努力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养儿防老时代进入到制度养老时代。但跟一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协组成课题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各县(市、区)主动作为,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委编办[2022]16号)精神,普遍增加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长汀、武平、漳平、永定等县市特事特办,缩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新增编制45人,新增乡镇新农保经办人员133人。同时,确保农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农保中心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都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年画、发送短信息;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咨询活动,摆摊设点、编排文艺节目;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作用,带头参保,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各地举办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让居民感受到实惠;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
了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及记者追踪等。同时,针对农民疑问多的家庭联动机制政策专门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等媒体专栏进行宣传和解释答疑,有效地扩大了影响,为参保缴费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1.完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遍制定了激励机制。武平对特困群体,在新农保政策规定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基础上,再补贴50%,实现政府全额补贴。上杭、长汀对特困群体再补贴10%,减轻特困群体缴费压力。上杭、永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2.做好合作金融机构的选择,建立服务机制。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择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岩新农[2022]3、5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达到了公平竞争,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 1813个村(居),安装便利服务机具1731台,开通使用率达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险待遇。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龙政办〔2022〕118号),除厦门外,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全面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认真贯彻,除武平、连城正在拟定提高保障标准外,其他县(市、区)都已提高到70元,并建立了相应
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六)强化责任,注重督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上杭、新罗、长汀、永定还建立了成员单位与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协助乡镇做好工作。此外,各县还制定了不同奖惩措施对这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连城把新农保缴费参保率与年终财政分成挂钩;武平、永定对宣传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村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永定、漳平对排位后几位的乡镇,县(市)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长汀将各乡(镇)每天的参保缴费进度编发短信进行通报;新罗将各乡镇的进度制作成红、黄、绿色图标每周进行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数多、人员分布广,工作极具长期性、复杂性。我市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养老金待遇偏低。
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以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为标准,除了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障水平相对比较高外,大多数国家是以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决定的。20xx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234元,参保对象年人均领取养老金840元(每月70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2%。
(二)宣传不够到位,参保和续保工作有待加强。
许多居民对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还产生了一些误解误读的情况。比如,实行家庭联动机制被许多子女认为自己交的钱是为了让父母领到养老金;年轻时不缴费,等到60岁时直接领取养老金;缴费标准每年只能缴100元等等。同时,对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政策以及养老金领取的当年仍需缴费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响覆盖面和续保率,目前城乡居民还有5%未参保,特别是41%的城镇居民未落实,20xx年已参保的居民中,有28%出现断保。
(三)服务工作相对滞后。
随着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从城镇向基层和农村延伸,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且民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层次、人性化,要求相关制度衔接顺畅、相关服务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台建设与形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跨区域、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亟待衔接,基层服务网点还需加快建设,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目前一个工作人员要承担3万人的保险任务。
(四)集体补助难度较大。
国发[2022]32号、闽政[2022]26号明确规定,基金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要求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从我市情况看,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财投入拮据,空壳村数量多,比例大,20xx年除上杭县集体补助到位205.2万外,其他县(市、区)的集体补助难以落实。
三、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基层机构建设。
新政策能否落实好,关键在于基层对政策的落实情况,为此,必须加强基层落实能力建设。一是统筹县、乡、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明确责任目标,按工作量尽量配齐县、乡(镇)、村(社区)的经办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基层工作人员多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层机构经费投入,建议对基本保障经费作制度性安排落实,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所需。四是解决社区、行政村协理员报酬低(每人每月仅100元补贴)等问题,以保证业务有人经办、有钱经办、有条件经办。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特别要针对城乡居民情况复杂,入户宣传调查难的特点,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时机、宣传对象上应有所侧重,宣传材料要简明扼要、便于理解,宣传方式要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重点要宣传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优惠政策,把政府补贴、补助的账算清楚,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二是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保证宣传工作正常开展,对经济较困难的乡镇,各县(市、区)要给予专项宣传经费保障。
(三)建立联动机制。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部门多,联系面广,建立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非常重要。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相关的各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做好职能范围的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衔接、联系,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会,及时研究
处理有关的问题和具体工作,使养老保险工作能高效率、高质量推进。
(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一是加快推进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移民搬迁后期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在制度衔接方面,应确保衔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衔接的公平性,衔接中应避免出现转换保障不公平现象,尽可能地遵重参保人的意愿、满足参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即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纳入社会保障整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系统化管理,使经办更方便快捷、准确率更高,从而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开户、重复领取待遇等问题和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相关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五)严格坚持自愿参保缴费原则,避免出现强制参保缴费现象。
城乡居民参保的根本原则是自愿参保,但在下达任务时,往往习惯于提出一些指标要求,在执行中为了完成指标有可能造成强制参保、缴费现象发生,这不仅违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还会给政策的推进实施带来负面影响。不应过于看重参保率,一些地方的参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务工人员多且联系不上、中青年人员相对较多(该类人员参保积极性相对低)
等。参保率只是一个参考指标,重要的是看群众对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群众对政策的实施是否积极拥护,有没有意见,参保人员有没有后悔,有没有得到实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巩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现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除上杭外仍处于二元状态,不利于制度的覆盖、保险关系转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不相适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快解决好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统一缴费标准、统一缴费档次、补助标准、统一发放标准的有关问题,努力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二是坚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对参保人员尤其是特殊群体的补贴标准,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每年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或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让保障对象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市里对各县(市 、区)的工作情况和财政补贴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城乡居民监督。三是为满足部分具有较高缴费能力群众的需求,建议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加更高缴费档次(如每年可缴2000元或1500元),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在整体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的监督职责,加强制
度建设,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写法
考察历史事实的调研报告格式
这类调研报告格式,通常是用于对某一历史现象或某一历史事件进行重新调查,用确凿的事实,揭示历史真相,作出正确的评价,以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如为平反历史冤假错案所写的调研报告,就属于这种调研报告格式。这类调研报告格式的政策性和针对性较强,反映的事件往往也比较复杂。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上,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事实的本来面目;二是被歪曲的情况;三是纠正和处理的意见。在这类调研报告格式在写作时,事实真相与被歪曲的情况相矛盾的地方,尤其要叙述清楚,要说明事实被歪曲的原因和有关的责任者。写处理意见时,态度要明确,办法要具体。如果问题正在处理和解决中,就要把进展情况写出来;如果尚有阻力,就要把问题尖锐地提出来,敦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研究探讨性的调研报告格式
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主要用于研究探讨某项政策或工作,以统一认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当然,也可以用于在作出某项决策之前,进行可行性调研,这类调研报告格式的特点是具有较强的探索性和论证性。这类调研报告的写作虽然取材广泛,但总是针对某个现实问题,或者紧紧围绕党委与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通过研究和分析大量系统的材料,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有时还要与不同的意见展开商榷和争鸣。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上,标题大多数采用直述主旨的方式,当然也可以采用提问的方式作标题,如《打开宝岛的金钥匙在那里?关于海南岛开发建设的调查》,这种标题,如果运用得当,既可以准确反映主旨,又能对读者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其前言,一般是提出要探讨、解决的问题及研究此问题的意义。如果对问题有不同的认识,则要把各方面的主张摆出来。研讨性调研报告格式提出的往往是新观点、新见解,所以在主体中,不仅事实材料要充足有力,而且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必要时,还应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批驳。这就要求对这类调研报告格式上,把立论和驳论有机结合起来。但不管是立论,还是驳论,都要以事实材料为基础,切记不要偏离到抽象或空洞的理论证明上去。此外,由于调研报告的目的是探讨解决问题,所以应采取平和的、商榷的语气,切忌冷嘲热讽。这类调研报告上,结束语可采取归纳全文,强调主旨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提出需要进一步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来结尾。
调研报告格式调查附记
调查附记又称为调查后记,虽然也是一种文体,但没有独立性,在调研报告格式上,它依附于原件而存在。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知情者所提供的材料比较具体实在,并能充分说明问题,这时便以原件为主,在原件后附上调查附记或后记,起证明情况的作用。一般调研报告的格式附记都比较简短,在写法上,往往首先是对原件所反映的问题表示明确的看法,并说明经过调查,原件完全属实或基本属实等。接着可以就其中某一关键问题作补充说明或有所强调。必要时也可以指出当事人或单位目前的认识和行动。由于原件所反映的问题,有可能与事件的发展情况不同,可能已圆满解决,或正在解决,或尚未着手解决,因此,调研报告格式上,附记的结束语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写法。
第3篇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你提供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为了推动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关、毛坝、汉王、绕溪、高滩、高桥等十个镇及部分村组和人社局、考评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四个部门,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对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实施农村医疗保险后,县委、县政府又于8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积极引导,广泛发动,认真实施,全力推进,连续两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考核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县委政府重视。一是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人社局、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情出台了《紫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全县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并将其列入度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三是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县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二﹚强化工作督导。县人社局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镇的责任制,经常深入镇村,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考评办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先后四次组织人员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截至7月底,已收缴保险基金1645万元,缴费人数达到13.8万人,参保率达到98%,实现了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率先在全市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各镇狠抓落实。各镇按照早谋划、快推进的工作思路,一是结合镇情制定了《实施方案》,狠抓政策学习和相关培训,使镇村干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组联户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积极主动抓落实,镇村组干部,深入农户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序开展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养老金的收缴和兑付工作;三是采取召开群众会议、印发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四是以村为单位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积极兑现待遇。及时兑付养老金,让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待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一是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养老资金按时到位;二是各镇及时收集上报申领人员资料,县经办中心快速审核批复,经办银行及时办理兑付手续;三是对在领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县社保中心和各镇社保站严格审核领待遇人员变动情况,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县领取待遇人员4.3万人,占应发放人数的100%,上半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98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100%。养老金的及时兑现,打消了群众的顾虑,调动了群众参保积极性。
﹙五﹚加强资金管理。一是开设了基金收入户、基金支出户、财政专户等三个基本账户,实行严格的分户核算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度累计结余基金3030万元,采取定期存款的办法,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业务经办制度,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审核发放、内控稽核等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三是度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参保信息、缴费信息全部录入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度信息录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个别镇领导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看成是一项短期的突击性的工作,认为只要把款一解,考核不受影响就行了,没有站在讲政治、重民生,促和谐、保稳定,拉内需的高度去认识国家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远意义,工作落实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二是少数干部不认真学习,对国家政策一知半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深入细致的做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反而埋怨县上下达的任务量大、人数多,对自己所包联村组究竟有多少参保对象、哪些人应该参保,说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群众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不够,年轻人说我还早,老年人嫌钱太少;有的怕政策变,担心几十年之后是否能兑现待遇;还有的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总想政府大包大揽,主动参保的意识差。
(二)宣传工作不够广泛。一是全县上下还没有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没有把党和国家施行养老保险政策目的意义、现阶段经济基础与国家每年巨的大财政支出矛盾、农民参保后的好处等,给干部群众宣传到位,群众知晓率仅在47%;二是县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专题宣传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节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镇村没有形成有效的宣传机制,没有建立固定的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在集镇、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没有利用好养老金发放、集镇逢集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部分镇村没有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议,仅靠打电话通知群众,宣传效果差。尤其对外出务工人员这一参保主体,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办法,将政策及时传达给他们。加之部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致使部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
﹙三﹚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镇没有按照县上的档案管理要求,统一规范档案内容,造成了档案内容不统一,材料收集不齐全,反映内容不完整,缴费数据不清的现象;二是部分镇经办机构没有固定的档案室,少数档案保存在经办人员手中;三是参保缴费证发放速度慢,群众意见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使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养老保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实放在执政为民、和谐民生的高度,专题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实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各镇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联户干部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个人缴费、集体帮助、政府补贴政策,对参保的残疾人、优抚对象、独生子女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县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给予补助。
四要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县、镇、村三级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对基层经办人员实行县人社局和各镇双重管理,确保在编人员专人专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切实解决镇经办机构和村级代办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劳动报酬问题。对经办人员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县级年度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科学确定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硬化奖罚措施,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镇要深入落实干部包组联户工作机制,结合三问三解、作风转变年活动,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政策,及时解答问题,使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广播、电视、网站要适时增加宣传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节目,相关部门要组织编排文艺节目到城乡演出。各镇要利用集镇逢集、养老金集中发放时间,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宣传典型事例,讲解办理程序。在镇村公路要道口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消除农民参保疑虑,使群众放心投保。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要加强档案管理。各镇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无档则乱的思想,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纳入主管部门和各镇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快档案管理电子化建设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参保人员档案始终保持安全、完整、真实、有效状态。
二要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银行的服务内容,简化相关手续,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加强基金监管。县经办机构要切实履行基金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金内审稽核制度,对基金收缴、管理、发放等过程定期自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养老金流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第4篇 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问题调研报告
养老保险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企业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大局。企业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欠保”)易造成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功能障碍、影响社会稳定等严峻问题。近日,笔者走企业、访职工,对我县企业欠保问题的基本情况、成因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就如何破解欠保现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问题
一是欠保现象由来已久。据调查,我县从1994年开始就出现了参保企业欠保的现象。之后,欠保企业逐年增多,欠保金额逐年增大。截止xxxx年12月底,企业欠保金额累计已达834万元。二是欠保现象较为普遍。从企业数量上看,我县已缴但未缴足保费的企业有51户,占568户已参保企业的9%;从企业行业上看,商贸、文化、农业、工矿等行业都有涉及;从企业性质上看,公有、私有企业都存在欠保问题。三是欠保问题较为严重。我县目前正常纳税企业共1103户,其中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117户。有58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业责任意识淡薄,“无心”缴纳保费。部分企业领导受年龄、文化程度和地域条件的限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无所适从。他们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就是一个字——钱,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钱”转,忽略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尤其忽略了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没有把参保缴费工作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解决职工老有所养、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基于这一认识上的错误,体现在行动上就是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个体私营企业老板认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出于利益考虑,对缴纳“养老保险金”持消极、观望态度,得过且过,致使扩面征缴步履维艰。加之部分单位把应负担的部分转嫁到缴费职工个人身上,加重了职工的负担,收缴过程中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原因之二:企业经济效益滑坡,“无力”承担保费。随着市场化日渐深入,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一些企业难以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在发展中举步维艰,企业效益滑坡,缴纳保费压力加大。我县主要参保企业属电解金属锰行业,xxxx年5月31日环保整治至今,多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导致停保、断保,直接涉及参保企业55家,参保人数xx多名,间接影响其它行业达10万人。还有部分企业因市场减小、生产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停产、破产,以致无力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如我县丝绸公司属原蚕桑局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89年4月,由于生产经营不景气,于xx年8月宣告破产,企业负债2311.1万元,无力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累计欠保约210万元,涉及职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机制措施,“无法”征缴保费。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仍然有部分职工没有完全明白养老保险与自己老年生活之间的紧密关系和保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应关系。特别是部分效益较差企业的职工,由于工资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难,加之所在单位的诱导性宣传,在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表现消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或认为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资,只要暂时有钱收入腰包,哪还管得着以后有无养老待遇;或认为老板永远处于主动地位,哪敢督促老板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从思想上剥夺了自己应有权利,更谈不上维权,甚至为了眼前多一点收入反而支持帮助欠保企业规避政策,千方百计拖欠养老保险费。另一方面,虽然《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企业有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也有对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目前,正值我县大力发展经济的关键时期,部分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钻我们发展环境宽松的空子,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拒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部分企业法制意识淡薄,投机钻营意识强,动则以增加企业负担、企业生存环境差为借口,软拖硬磨,拒不参保,导致征缴机构即使摸清了情况,纳入征缴计划,依然无法收缴保金,强制执行困难,局面十分被动。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策宣传,扩大养老保险影响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给予解答,切实提高广大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程度,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人社部门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参保单位经营状况,特别是对各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工作要做实做细,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自觉性。相关部门可以共同组织召开欠费单位负责人和劳资负责人座谈会,扩大养老保险的影响面,协调保费缴纳事宜。可以建立统筹地区养老保险指标定时通报制度,对缴费自觉性差和欠缴情况严重的单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通报批评,把各单位的缴费信息及时向社会反馈,利用社会监督来促进缴费。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清欠工作。摸清单位经营状况,进一步了解欠费信息,全面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清欠工作。坚持分类实施和重点突破原则相结合,对不同的欠费单位采取不同的措施,将工作重点
放在欠费数额多、欠费时间长的大户、难户上。对于一次性补缴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让欠费单位作出清欠计划,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欠费;欠费单位当年应缴金额必须足额缴纳,争取把往年的坏帐、死帐盘活,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或未按计划补缴欠费的单位,按规定收缴或暂时停供发票,待按要求补缴欠费后再予办理。建立多项监督制约措施,把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列入各级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的考核内容,规范各参保单位的缴费行为。如:欠费单位不得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恶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等。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做到有针对性的清理欠费,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缴,与劳动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有实际缴纳能力而屡催不交、缴纳意识淡薄的单位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对欠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种阻力、纳入法律程序,落实兑现滞纳金制度,给欠费企业以应有的压力。人力社保部门和税收征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职能,努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也应采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务工作,适时收回欠费。对暂无缴费能力的企业,不宜适用强硬手段,以免造成“杀鸡取卵”的悲剧。面对这类企业,要在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可行的补缴费计划,并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从各方面帮扶企业,使之尽快走出困境,恢复缴费能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社保部门要倡导为社会保险事业作出贡献的敬业精神,深入实际了解所管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其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变被动为主动,使保费的征缴做到有的放矢。促进企业缴费的实现,关键在于企业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考核部门及相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将保费缴纳作为评比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工作者,特别是优惠政策兑现与否的必备条件。落实养老保险费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等有效措施,使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收缴。同时,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基本、广覆盖角度考虑,核销破产欠缴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并简化相应办理程序给予及时办理落实。
第5篇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何管好用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全国上下十分关注和十分突出的课题。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才能奏效。为此,本人就如何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对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因此,审计部门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应该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近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情况来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已成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点内容,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没有建立每年定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没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查处还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示力度不够,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等。对此,审计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建章立制,着力强化审计部门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二、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
财政部门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监管部门,具有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投资、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财政部门:一是要切实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严格抓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及时检查分析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运行中的不足,促进增收节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专户核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一切支出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收归收,支归支,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要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及时搞好跟踪监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障投资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社保机构的管理经费支出,必须由财政预算单独安排,不得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列支。 四是要严格管理社保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作进行严格的监管,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不得将结余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三、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
社会保险机构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管职能部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决于社保部门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社保机构: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对参保对象要建立缴费记录,建立个人保险帐户,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对参保对象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其工资基数增减变化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核对,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搞好调研工作,不断创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社会各方面的监管
一是要加大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力度。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二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力度。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年度检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时,工商部门应当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对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四是加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实施监察。
第6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农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于7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 10月,全市居民应保人数为136万人(其中“新农保”应保人数为132.6万人,“城居保”应保人数为3.4万人),已参保129.3万人(其中“新农保”127.3万人,“城居保”2万人),参保率达95%,为32万60周岁以上参保对象发放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经过努力我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从“养儿防老”时代进入到制度养老时代。但跟一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协组成课题组深入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它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23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主动作为,增强保障。
各县(市、区)主动作为,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四个到位。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编制问题的补充通知》(闽委编办[2022]16号)精神,普遍增加县、乡农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长汀、武平、漳平、永定等县市特事特办,缩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县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新增编制45人,新增乡镇“新农保”经办人员133人。同时,确保农保经办工作经费和必要条件,为“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为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市农保中心及时组织业务统计和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档案管理培训。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办事的工作人员,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都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新农保政策。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宣传栏、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年画、发送短信息;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咨询活动,摆摊设点、编排文艺节目;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相关政策;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作用,带头参保,利用党员远程教育平台进行政策宣传;各地举办基础养老金发放仪式,让居民感受到实惠;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组织了在线访谈、答记者问及记者追踪等。同时,针对农民疑问多的“家庭联动机制”政策专门在闽西日报、龙岩电视等媒体专栏进行宣传和解释答疑,有效地扩大了影响,为参保缴费奠定了基础。
(五)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1.完善政策体系框架,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市、区)在执行中央、省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普遍制定了激励机制。武平对特困群体,在新农保政策规定为其代缴不低于50%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基础上,再补贴50%,实现政府全额补贴。上杭、长汀对特困群体再补贴10%,减轻特困群体缴费压力。上杭、永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和计生对象中的手术并发症人员,县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2.做好合作金融机构的选择,建立服务机制。根据省政府及省人社厅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择“新农保”合作金融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岩新农[2022]3、5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达到了公平竞争,便民服务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市 1813个村(居),安装便利服务机具1731台,开通使用率达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险待遇。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指导意见》(龙政办〔2022〕118号),除厦门外,我市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全面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待遇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和丧葬金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认真贯彻,除武平、连城正在拟定提高保障标准外,其他县(市、区)都已提高到70元,并建立了相应的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和丧葬金补助制度。
(六)强化责任,注重督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入年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上杭、新罗、长汀、永定还建立了成员单位与乡镇联系挂钩制度,协助乡镇做好工作。此外,各县还制定了不同奖惩措施对这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连城把新农保缴费参保率与年终财政分成挂钩;武平、永定对宣传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村责任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永定、漳平对排位后几位的乡镇,县(市)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长汀将各乡(镇)每天的参保缴费进度编发短信进行通报;新罗将各乡镇的进度制作成红、黄、绿色图标每周进行通报。
第7篇 市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为促进我市城乡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4-5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会同市人社局、卫生局,深入达川区、xx县、xx县、经开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就全市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广覆盖、促征缴、强清欠、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医疗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养老保险情况。截止底,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2.9万人,当年基金总收入51.48亿元(含中央财政转移、当期征缴及清欠),发放养老金46.24亿元,人均月养老金1460元,当期结余5.24亿元,累计结余28.43亿元,去年核销142家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3.31亿元。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252.3万人,参保缴费145万人,参保率87.6%;当年基金总收入8.79亿元,发放养老金6.01亿元,人均月养老金58元,当期结余2.78亿元,累计结余8.13亿元。
(二)医疗保险情况。一是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104.5万人,参保率98%,其中,职工参保37.4万人,城镇居民参保67.1万人;基金总收入9.84亿元,支出医疗费10.15亿元,当期赤字0.31亿元,累计结余10.9亿元(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8.96亿元,主要是个人账户结余)。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覆盖524万人,参保率95%;以来共筹集基金30.5亿元,共补偿919万人次,补偿金额18.98亿元,累计结余2.2794亿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面。一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期征缴收入(含清欠)37.96亿元,完成了省上下达任务,当期支付养老金46.24亿元,支出缺口7.24亿元。主要原因:第一,停产待改制企业欠费严重,据测算,全市停产待改制企业每年欠缴社会保险费高达1亿元。第二,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供养比严重失衡,全市供养比为1.15:1,低于全省1.81:1的平均水平。第三,连续10年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大了基金支付压力,仅就多支付养老金4.5亿元。第四,征缴扩面难度大,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不主动为职工投保;部分职工因收入低、负担重、缴费年限长、不能及时享受等原因,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匹配资金不到位。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由于“未征先用、未补先用”现象突出,政府应匹配的养老保险统筹资金不到位,被征地农民无法及时参保。以经开区为例,由于土地价格倒挂,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费用缺口较大,无法保证其参加社会保险。据统计,截止2022底,经开区被征地农民15000余人,应匹配社会保障资金5.03亿元,缺口3.22亿元。由于经开区财政困难,经费无法解决,被征地农民无法办理参保,上访不断。三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未落实到位。按中办发〔2022〕16号和川委办〔2022〕20号文件规定,同级财政应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目前除xx市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纳入预算外,其它区县均未落实到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没有开展。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一是覆盖面广但实际参保缴费少,断保现象突出。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无待遇调整机制、积累期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如按缴费档次30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可享受400/月元左右的养老金;如按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的标准,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到龄时仅能领取62/月元养老金,对青壮年没有吸引力。二是财政投入不足。按照川编发〔2022〕11号文件规定,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的村级协办员,可采取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渠道解决其工作经费,但目前我市没有落实。三是经办人员严重不足。全市县级经办人员102人,与服务对象比为1:40000;乡镇经办人员645人,其中431人为兼职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为1:6202,明显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也降低了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一是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欠费突出。按规定,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由财政一次性清算并代缴10年,但全市欠费严重,仅市本级欠费就高达2亿元。二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公布滞后,影响缴费和报账。按照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而该数据统计部门在每年5、6月才公布,公布前单位参保缴费和个人门诊住院报账均受到影响。三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管理使用不规范。按照规定,城镇居民虽没有个人账户,但可享用110元/年门诊费用,如没有使用又不能接转。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却在年终违规采取突击发放药物或其它生活用品,冲抵当年门诊费。由于所领药品和物品有的不适用、有的价格高、有的临近过期,群众对此意见大。四是医疗监管难。医生开处方灵活性大,对用药、用量难以管控,我市虽然实施了总额控制的医保支付模式,但医疗机构接受程度不高,推进缓慢。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一是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大。由于全市乡镇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8319人,但实际在编只有6300多人,缺编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再加上村卫生人员多数医疗水平不高,满足不了群众就地就医需求,不少病人向上级医院流转,增加了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减少了农民实际受惠额度。二是过度医疗现象较严重。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对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突出。三是监管力量薄弱。7个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共有编制80个,市级没有专门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只有一名兼职管理人员。由于人员不足,难以对新农合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征缴扩面,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征缴扩面力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实行城乡一体化参保,鼓励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在核定的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增发2元基础养老金,由市县财政解决。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各项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按时发放养老金。若上级财政基础养老金未及时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应先行垫付,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保障必需经费。推行xx县做法,督促各县(市、区)根据参保服务对象人数,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运行经费拨付机制。四是配足乡镇工作人员。落实川编发〔2022〕11号文件关于服务对象1万人以下,核定事业编制2名,服务对象超过1万人的,增加1名编制的规定,确保工作有人抓。
(二)坚持政府主导,努力保障特殊群体老有所养。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坚持由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好各地因重点工程和园区建设等土地被征农民的社保欠费问题,确保其及时参保。尤其要妥善解决经开区近10000名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切实清理欠费。对改制破产企业挂账处理的,政府要加大清欠力度,并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欠缴保险费核销,做到“改制完成一家,核销一家”,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向达州倾斜,减轻本地财政支付压力。
(三)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医保突出问题。一是统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调整门诊统筹费用支付方式和管理模式,设立城镇居民门诊卡,充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全市统一的待遇支付政策、经办流程和报账方式,严禁突击发药发物冲抵门诊费行为。二是微调医保政策,在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未发布之前,医保经办机构可按上上年度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最低缴费基数,预收保险费,预付医疗费,以正常推进当年医保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和报账。三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关闭、破产、改制企业人员参保认真审核,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享受医疗待遇。四是强化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招考制度,积极引进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确保满编运行。通过加强村级卫生人员医疗技术培训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联系村级卫生工作和定期开展巡诊制度,不断提升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提高医疗统筹管理水平,强化城乡医保监管。一是推进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实现全市医保就医结算“一卡通”。二是健全大病医疗制度。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重点保障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医疗支出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加快新农合与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和经办管理统一步伐。实施归口管理、资源共享、一卡结算,实现经办机构、服务流程、政策体系、网络平台“四个统一”。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医保机构要采取服务协议、网络监控、社会监督等形式,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以总额控制、病种付费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付费办法,健全对医院、药店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全面推行对住院、大病和门诊的适时监控。
第8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在省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具有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的特点。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笔者根据**实际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地处汉江上游,川陕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与重庆市毗邻,北接汉阴汉滨、东连岚皋、西与汉中镇巴接壤。总面积2204平方公里,全县辖25个乡镇,212个村(居)委会,1367个村小组,总人口339281人,全县农业人口288290人,占总人口数的84%,农村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人数(不含在校生)154196人,占总人口数的45%,60岁以上(含60岁)38000人,占总人口数的11%。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7元。全县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3750人,占农村适龄人口的2%。
二、农村居民缴费及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情况
1、18岁至60岁之间的农村居民,以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0%、15%、20%、25%、30%分别为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据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民生活消费水平,18至45岁年龄段费率按8%、46至59岁年龄段费率按10%比较合适。
2、新型农保财政补贴:我县农村60岁以上居民人口为38000人,按每人每月给予50元养老补贴,全年共需资金2280万元;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按我县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167元为缴费基数,年缴费额为216.7元,财政给予2%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补43.34元,共需补贴668.28万元,如财政给予2.5%、3%、3.5%、4%的缴费补贴,每人每年补贴分别为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补贴分别为835.35万元、1002.42万元、1169.49万元、1336.57万元。
以上两项按照最低标准测算,县财政全年共需补贴2948.2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测算存在以下问题:
1、县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2%的标准按20%的参保率计算,全年需资金133.65万元,按照我县财政收入情况,县财政无力全额承担。
2、我县60岁以上的(含60岁)农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规定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每月补贴50元,需资金2280万元/年,占我县20xx年财政收入的27%,县财政更无力承担。
3、目前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移交,机构、编制、经费等诸多方面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议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组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失地农民、农村专业大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等重点人群率先参保,逐步向有经济条件且有参保愿望的农民扩展,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
2、落实农保人员编制,明确管理和经办机构性质,统一农保机构名称,落实工作经费。建议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农村社会保险股”,设置行政编制2-3名;设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编制5-10名。
3、把宣传发动作为推进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方式,使新型农保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一是通过“点对面”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开办专题栏目,采取立体式的宣传;二是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新型农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实施“点对点”的宣传方式,聘请有宣讲能力的参保者或到期领取户作为新型农保政策义务宣讲员。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过渡,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保基金管理办法,农保机构要建立基金内审稽核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要将农保基金纳入日常监管业务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