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费保障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状况调研的通知精神,文秘站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__!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调研内容,对年—年经费保障状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费保障基本情况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四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股、培训股、法制股。目前的经费来源主要有:
(1)财政拨款,主要解决人员经费及部分公务经费。
(2)预算外资金收入,包括收取病退人员及离休干部护理鉴定费、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和劳动合同鉴证收费。
(3)自行组织收入,包括存款利息、协调资金及所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从年—年人员和经费情况看,行政经费收支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财政拨款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费收入的主要和稳定来源。从收入结构看,财政拨款占整个经费收入的以上,充分体现了财政拨款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主渠道作用。
(2)非财政拨款的资金来源越来越占重要地位,收入来源呈多元化格局。特别是—年其他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自行组织收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3)近年来人员经费(包括退休费)有一定的增长,主要是增人增资所致。从支出结构看,多年来人员经费占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经费始终在左右,说明财政拨款优先用于保证人员工资的发放,人员经费的支出得到了较好保证。
(4)人均公务费支出在元以上,高于部门预算安排的人均年元的定额标准,基本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任务繁杂而重要,“两个确保”、就业和再就业等问题是涉及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这些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相关资金的落实,在我县财力紧张、收支矛盾突出、部门预算安排偏紧的情况下,我们不等不靠,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在管理上做文章,在节约上挖潜力,从而使各项工作经费得到较好的保证,财务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多年来机关办公条件得到了改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更换了办公桌椅、安装了空调,办公楼进行了装修加固,为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经费保障。近年来,我们主要在抓收入和强化管理两方面来提高行政经费的保障水平,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入,狠抓预算外资金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从票据管理入手,从资金源头抓起,积极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缓解了预算内经费紧张的局面;
(二)在积极组织收入争取财政部门支持的同时,还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大力压缩车辆、会议、通讯、招待费等弹性支出。完善财务制度,以制度管理和约束人,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结合劳动保障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先后制订和完善了《劳动保障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劳动局会计室日常工作运行程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和办公十项制度》和《关于加强后勤财务管理以及增收节支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并下发到局属各股室执行,使财务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财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1)严格审批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规范各项支出。在开支审批方面,我们明确了审批权限和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把关,确保支出控管到位。对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局长审批,元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大宗开支要经局长会议研究后再由局长审批,每项开支前须向分管领导请示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支。
(2)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一般性支出,保证全局重点中心工作的开展。公用经费支出弹性较大,尤其是会议费、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开支大,难以控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制订了行之有效的支出管理办法。
(3)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部实现了定点加油、定点印刷、定点车辆保险和大宗项目集中采购,凡是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后,到定点部门购买,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程序,从而控制了支出,节约了资金。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财务的保障力度仍不够强,资金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制约着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人员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得到了有效保障,但预算内安排公务费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是靠创收或协调资金解决的;编制部门预算时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过低过“粗”,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部门预算的约束力,经费开支的计划性或可预见性差,随意性大,在开支标准上不好把握,存在预算内外“两张皮”现象,收支统管的政策未落实,财力分散,加剧了经费紧张程度。
(二)支出结构不合理,有待于优化。特别是公务费开支结构不合理,表现在车辆、电话、招待的浪费不同程度地存在,招待费开支居高不下,仍有节约的余地,资金使用效益低。行政经费本来就紧,对现有资金缺乏科学的管理,不能分轻重缓急用好资金,从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仍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
(三)经费保障的稳定性差。由于我县财力困难,对机关经费的保障,在年初预算安排时不可能一步到位(人均仅元),全靠各单位创收作补充,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一些行政收费项目取消或标准降低,从而影响行政经费的保障水平。我县在行政经费保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财力不足,虽然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始终满足不了支出增长的需要,其主要原因是财政负担过重、供养人员多,除了吃饭资金外,没有多少办事钱。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对完全行使政府职能的国家机关,财政应保证其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为此,我们认为首先应立足财政增收,狠抓财源建设,培植后续财源,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发展地方经济,培植财源应作为解决行政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的根本出路;其次从减轻财政负担入手,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缩减机构人员编制,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财供人员的不合理增长,在经费供应上要加强经费管理,对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编制和定额核定经费,从预算安排上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再次是深化支出改革,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公务费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按照“收入两个渠道,支出一个漏斗”的模式,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制度,解决预算内外两本帐、两张皮的问题,在确保人员工资统一发放的前提下,建立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
(2)结合实施部门综合预算,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时效性和利用效率。
(3)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杜绝浪费,在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把压缩和节减公务费作为重点,特别是加强人、车、会、话、招待等重点支出的控制,真正绷紧支出管理这根弦。
(4)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实行收支统管,通过以外补内,有效地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压力,逐步提高经费的自我保障能力。
(5)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加快机关后勤改革步伐,减轻行政经费支出负担。
第2篇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我们根据上级工会组织的要求,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对部分基层工会的财务收支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独立建帐工会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在调研的xx家单位中,有x家机关事业单位和x家企业工会是独立建帐的,企业工会建帐的以上市企业、规模企业居多。这类企业工会财务帐册由工会专人单独管理,财务
收支由工会主席把关(审批),收入、支出情况清晰、明白。独立建帐工会的各种经费提留也都能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如:县教育局、县人民医院、xxx公司等能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企业单位,如:xxxx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有单独的明细表,有预算计划,收入部分经费来源、支出部分资金去向都十分清楚,并且比较规范,严格执行了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行政对工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还给予经费补助,工会费提留x万元,公司行政补助xx万元。但也有少数工会没有提留工会会员费。
二是工会财务挂靠行政财务现象普遍存在。在所调研的单位中,有x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和xx家企业工会财务挂靠在行政财务上,在行政财务上设立了一个科目。这些单位的工会组织经费虽然也能正常用于职工教育、培训以及福利等方面,但经费由行政代管,单位的行政领导直接负责工会经费的使用和审批,工会主席没有审批权,这是与《工会法》相违背的,甚至有个别企业在行政方面不能正常支出的费用放到了工会科目中支出,明显违反了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
三是没有单独建帐现象仍然存在。在所调研的企业中我们发现,还有2家企业没有单独建帐,更没有独立银行帐户,一家是新建立工会的企业,另一家是规模不大的民营企业。后者家族式管理现象比较突出,凡事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对提留工会经费认识不到位。
二、问题根源
一是有些单位法人法制观念淡薄。对工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错误认为只要组建了工会,上级工会就认为履行了职能。在经费拨缴上,个人意愿想拨多少就拨多少,拨不足没有关系。
二是基层工会主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大部分规模偏小企业,基层工会主席不敢行使自身应有的权利,认为自己的职务是老板给的,凡事得看“老板”的眼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放弃对工会管理的权力,致使工会组织在企业的地位严重削弱。
三是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作用没有发挥。大部分基层工会经审组织形同虚设,仅限于报表的签字,没有对基层工会经费收管用的情况实行审查监督,丧失了经审组织的职能。再加上一部分企业规模比较小,实际情况是没有配备经审人员。
三、几点思考
一是从抓基础工作入手,建立独立帐户。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并凭法人证书办理单独开立银行账户手续”。通过开设工会帐户,基层工会要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簿,经费管理坚持实行主席“一枝笔”审批制度,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二是从抓执行法规入手,收好工会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基层工会要督促本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及时足额计提拨交工会经费。《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基层工会要按规定收足收齐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基层工会要积极向上级工会和本部门争取政策允许下的补助资金。基层工会各项收入来源必须合理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和经费,不能收取,也不能进入工会帐户代为管理。
三是从抓完善制度入手,规范经费使用。各级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按上级工会规定要求及时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会经费的支出要按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工会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工会经费使用要合理,基层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等方面,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项支出要按国家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办理。基层工会财务要实行民主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或定期公布财务帐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3篇 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全面贯彻实施,农村中小学校的经费管理已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已愈来愈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完善教育经费管理模式,管好用好教育经费?__市各级财政部门为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
20__-20__学年度,__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671所,其中:农村小学1461所(含389个教学点,220所中心学校),初中学校210所。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383831名。在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25505名。
20__年,__市在1区9县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这项政策惠泽了全市80万农村中小学生。各级财政部门以实施新机制为契机,优先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以20__年为例,全市10个县区全年预算内教育支出56179万元,加上中、省、市安排的“两免一补”资金9160.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7051万元、教育专款2963万元、县区配套2074万元,教育资金投入总量达77967.5万元,比20__年增加了18898万元,增长32%。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公用运转经费4778.2万元,教职工人均年公用经费达1873.4元,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的正常运转,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以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学校资金量增加,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已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为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于20__年在全市初步建立起“预算到校,专户到校,拨款到校”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方式。各县区按新的管理方式,设立了教育资金专户,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逐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新的管理方式运行后,对规范农村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方式对比分析
目前,从全市情况看,各县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已全部实行银行代发,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方式各有不同,大体来看,有以下五种管理方式:
第一种是中心学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核算与管理集中在中心学校。如旬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到县教育部门,教育部门根据二级预算分期拨付到校,以中心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村组小学经费支出向中心学校报帐;对于专项资金实行财政、教育部门两家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文件,教育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工程完工后,由县财政、教育部门对工程支出票据进行审核报帐。财政部门不直接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实施监督,由教育部门、中心学校实施内部监管,以学校自行管理财务为主。
第二种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农村中小学校经费实施集中核算与业务管理。如平利、岚皋县,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对专项资金实行报帐制,即:学校将项目建设支出票据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到校。
第三种是会计委派制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县财政部门委派会计驻乡镇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实施支出审核管理。如白河县,对于学校公用运转经费由县财政部门驻乡镇委派会计审核把关后支付;对于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校,由县教育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支出票据由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第四种是县教育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县教育部门内部设立核算机构,对乡镇初中学校、中心学校财务集中核算。如石泉县今年在县教育局内成立了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财务核算与监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校核算,报帐制管理”的办法,财政部门负责按预算拨付资金,资金监管由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支出中心负责。
第五种是县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将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财务管理上收到县级集中管理。如汉阴县,在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设立教育经费核算股,负责管理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业务,直接管理到初中及中心学校。对学校公用运转经费、专项资金由教育经费核算股集中核算,实行报帐制管理,从收支源头上监控财务活动,增强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__市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管理方式不统一,有的管理方式停留在旧的“以乡镇为主”的办学体制下,有的管理方式已与“以县为主”的新体制相适应,还有的管理方式处在新、旧体制的交叉运行中。从各县区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着四个方面的突出[文秘站:]问题:一是财政监管缺位。实行学校集中核算、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及会计委派管理方式,县区财政部门实际上只管了经费的预算与拨付,面对量大面宽的教育经费监管没有到位,由学校、乡镇或委派会计实施监管,一些学校财务管理出现了漏洞;二是管理关系不顺。实行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学校独立核算或会计委派管理,县区财政部门未对学校经费进行核算和监管,乡镇领导直接或间接参与了会计核算环节中经费支出的审签,影响和制约了学校的财务主体地位。教育部门认为只参与资金初级分配,对学校资金监管中间隔着乡镇政府,想管而又不便于去管,使本系统财务监管难以实施。三是运作程序繁杂。实行乡镇集中核算,学校整个资金的审批,除工资外,学校领导先签字,送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员审核,之后总会计把关,送财政所长签字,重大支出需送乡镇分管领导,甚至乡
镇长审批后报帐,造成审批环节多,工作效率低,学校对此意见较大。四是管理效果不同。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资产及债权债务的全程监管,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而其它几种管理方式在这方面明显存在缺欠。
通过对比分析,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来源于省、市、县各级财政资金,农村中小学校财务一般不与乡镇财政发生核拨关系的实际,实行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核算管理的方式比较完善、规范。这种方式体现了“校财县管”集中核算,统一管理的特点,适应“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最大的优点是融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资金管理为一体,能把财政的基本职能贯穿于资金的预算、拨付、核算、监管之中,有机地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有利于加强对教育资金的监督,尤其是财政部门对资金监督由过去的事后监督、结果监督变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这样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教育资金拨付后,单位随意开支,财政部门“亡羊补牢”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教育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因此,统一实行“校财县管”模式是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管理模式的对策
完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模式,强化学校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直接关系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关系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新机制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体现。要按照“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在坚持单位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支出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上收县级统一管理,在县财政部门或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设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核算管理机构,负责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的集中核算与管理。切实建立“校财县管”的管理模式,实行“预算到校、拨付到校、核算到校、监管到校”的管理方式。
首先是预算到校。一是把所有农村中小学校纳入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以初中学校、中心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把单设的初中、九年制学校从中心学校剥离出来,以回避中心学校权力过度集中。二是统一预算编制口径,收入统一按省、市明确的经费标准纳入预算,学校所有收入(指辅助事业收入,包括勤工俭学等)纳入专户管理;支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额预算。三是对学校公用经费部分作出规定,合理核定各项支出标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学校公用运转支出,突发事件处置和学校正常维修支出,教学如教研活动、设置购置及教师培训支出。学校根据县区指导意见和原则要求,编制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经县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分校编制并汇总农村中小学校预算。
其次是拨付到校。按预算进度拨付资金,由县财政部门预算下达指标,国库直接将资金(除工资外)拨入教育经费核算机构各校帐户。对“两免一补”资金按月拨付。对学校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初中、中心学校报帐员向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报帐,支出票据由分管财务校长一枝笔审签。小额支出以现金支付,大额支出以转帐支付。同时,对学校区分情况,核定备用金,提前借支,用于学校日常运转。
再次是核算到校。由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承担县区农村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业务和履行财务监管职能,负责管理所有预算单位。对核算机构人员实行“分校负责制”,明确每个人管理的学校。对学校的财务核算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撤销各学校原有帐户,只保留工资专户,将所有预算单位在县区教育经费核算机构统一开设教育经费帐户,实施一校一户,分户核算。
最后是监管到校。一是县教育经费核算机构每月向学校提供财务报表,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分析报告,使其及时掌握财务活动情况。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县财政部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业务运行。三是对学校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纳入县教育资金核算机构业务管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对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票据统管”约束,确保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五是对项目实施,如危房改造、校建、大型购置等实行招、投标,由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学校参与配合,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形管钱与管事相结合的机制。六是学校采购业务,全部进入政府采购管理,按采购程序办理。七是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教职工推选产生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初审,学校对本单位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实行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学期公开一次本单位的财务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实施“校财县管”模式应注重的工作及措施
一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如: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审批及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等。特别要强化实行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阳光采购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突出把好“收、支、购、建、拨”五个关键环节,真正使学校财务管理做到收有据,支有度,购有章,建有规,拨有法。同时,要加强财政部门与教育部门与中小学校的工作衔接配合,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通报、研究教育经费管理情况,为“校财县管”模式规范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要积极探索教育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预算到校编制工作,增强预算约束力。农村中心学校编制预算,要按照县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促进县区财政部门对学校预算的编制和控管由总额控制转变为定额控制。其次,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各学校的情况,对川道、山区、边远学校分类别核定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如学校招待费、购置费等,通过实施项目标准控制,节约资金,用于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水平。第三,要强化支出控制,坚持用一种模式,一套审核标准,一个支出口径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各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指标以内,并对资金支出和使用效果进行检查验收,以控制和减少不合理的开支,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三是要加强学校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对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对学校的债务要逐校进行核实登记、锁定基数、控制新债、制定化解旧债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措施,促进学校债务化解。要把资产、债权债务体现到学校财务上来,融入财务管理之中。
四是要重视财务分析和结果应用。教育经费核算机构要定期向财政、教育部门报送学校财务活动情况,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促进教育资金绩效考评体系的建立。县区财政部门资金拨出后,要以学校预算为核心,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集中核算为手段,对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做好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乡镇财政所要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五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搞好培训是强化财务管理的基础,而夯实这一基础的重要手段是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要对学校
校长、分管财务的校长和报帐员进行业务培训,要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加强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尤其是加强《会计法》、《审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以及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新机制相关制度的学习,使财务人员严格按制度办理支出,真正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逐步增强法制意识和责任心,提高理财水平,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六是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中小学校 经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将财政监督职能延伸到校;要坚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把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学校预算与执行,资金使用与效果,日常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第4篇 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xx年至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xx年至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第5篇 经费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xx年至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xx年至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三)上级有关业务经费的文件精神落实情况不好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三、解决当前经费保障问题的建议对策
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基层司法行政经费的保障就没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努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为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问题,结合鱼台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能的经费需要
建议省、市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尽快落实财政部、司法部《意见》精神,尽快制定落实我省、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及施计划,切实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二)建立监督机制,认真做好保障标准的落实工作
要充分发挥上级机关、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巩固政权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全面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物质基础能否夯实,更关系到国家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要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随着地区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以此保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经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中央政法专款要体现扶贫解困作用
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发放办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按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了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党的xx大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于农村。我市要实现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破解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迫切。
按照市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我于10月22日至28日深入xx区铁锋乡的边远农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谋发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广大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缺的无奈和迫切需要。
自xx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各地也相继取消了“三提五统”,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随之凸显,成为制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但没有明确确保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根据第八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和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规定,法律允许的资金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获得的经费资助,四是筹资。但是,在绝大部分地区,除乡镇政府可能给予有限的资助(铁锋乡每年给予每个村资助3000元)外,其他三个方面的规定基本属于虚设。
首先,绝大多数村社没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率和管理问题,曾经存在的集体企业要么通过摘“红帽子”而还原为私营企业,要么因为管理不善、破坏环境而改制或关闭。如我所驻的桐元村,先前曾经有一家小煤窑,在市政府关闭整顿小煤窑的过程中第一批被关闭。至于集体土地,牵涉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拆迁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会如要“染指”,势必导致稳定问题;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难以获得政府委托。即便获得委托,也只能是“一过性”的,难以持续。第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筹资筹劳,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日常运作。
基层组织运行经费缺乏,首先导致基层组织公共服务
功能弱化。我们在铁锋乡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村虽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别墅,宽大敞亮,但周边垃圾遍地,水电气基础设施薄弱。据铁锋乡陶荣乡长介绍,铁锋民风淳朴,治安尚好。但在周边乡镇,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强大,“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头一过,又有抬头的趋向。正气不昌,老百姓意见大。而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经费欠缺,基层组织可支配资源少。
运行经费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层组织在国家的“三农”扶持资金上打主意,使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为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国家每年安排了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水改厕、水利设施和道桥建设、种养殖业扶持、扶贫济困等。这些资金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仅不会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级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资金。而区乡财力有限,基层组织向村民筹资极为困难,只能在国家拨付的资金上做文章。因此,这些资金普遍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挤占。据陶乡长估计,相当一部分资金根本没有用于项目,直接变成了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缺乏,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公共性弱化甚至异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本属公权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体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而由于缺乏运行经费,村委会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农合”制度规定村民参加“农合”,需每年缴费20元。由于医疗定价不合理,农民对“新农合”认同度不高,催缴成为村干部十分头疼的事。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好想法筹款垫付。长此以往,村委会在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时难以秉持公正,压抑弱势群体,成为乡村治安恶化、恶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农村基层组织经费匮缺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制度。我市于xx年7月1日实施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保留了“村提留”的表述,但随着“三提五统”被取消,这一制度名存实亡。解决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不能走回头路,不能恢复提留制度,但可以作必要的修改。
首先,要承认村级组织发挥作用需要经费保障,要允许村级组织以适当的方式向村民筹资,确保日常运转。只要规定严格的监督制度,农民负担问题不至反弹;其次,明确规定各项专项资金应当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专项列支,专门审计;第三,规定村级组织可以在一定的比例内提取村集体企业利润弥补日常经费;第四,规定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后,应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村、社组织,用于善后事宜的处理;第五,明确乡财政扶持村级组织的资金比例。
第6篇 强化伸缩性经费管理提升使用效率调研报告
伸缩性经费,是指生活费中供应实力不易把握、经费规模不易控制的那部分经费。它的最大特点是弹性大、随机性强、经费总量不固定。通常将探亲路费、随军家属无工作困难补助费、客饭费等列为伸缩性经费。伸缩性经费虽然在生活费中所占比重不是很大,但它直接关系到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影响到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形成。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我们虽然在生活费规范化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制约生活费管理的一些内在矛盾也基本得到了解决,但由于管理机制和手段相对滞后,伸缩性经费管理的外部环境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矛盾,笔者就目前制约伸缩性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加强伸缩性经费的管理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伸缩性经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抓管理与零效益之间的矛盾。任何管理活动都是以最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的收益为最终目的。目前,军以下部队的生活费管理实行标准领报、实报实销为主,指标管理为辅的管理办法,其中指标管理中的大部分经费,在军以下部队也只是在上级确定的指标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如果有结余,单位也不能留用和支配;如果超指标则不予核销,实际上这是一种限额管理办法。由于伸缩性经费随机性强、标准复杂、情况特殊,且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管理的难度很大。按照总部的要求,各级财务部门虽然在严格控制供应实力,强化预、决算管理,加强监督考核等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投入了不少精力,但成效并不明显,仍存在享受范围不断扩大,经费规模不断膨胀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管理的成本与收益成反比所致。也就是说,一个单位投入的管理成本越大,管理的效果就会越好;投入的管理成本越小,管理的效果就会越差。单位管理的零效益,挫伤了军以下部队抓规范、促管理的积极性。
(二)个人违规的不正当收益与低风险之间的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与风险应该是成正比的,即收益越高,风险就越大;收益越低,风险则越小。近年来,我军出台的每项生活福利待遇,都体现了军委和总部对广大官兵的深情厚爱,起到了改善官兵生活、把握军队建设方向的重要作用,但对个人违规行为还缺乏一定的约束力。生活费管理制度是在我军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的,一些规章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实际已不相适应。如伸缩性经费管理中,有关人员享受范围在制度上有一定的“弹性”,造成实力界定随意性强、操作难度大,给一些单位和个人提供了钻空子的便利条件,明知个人不符合享受范围,却违规请领、申报,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发放更难以把握。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是一旦个人申报、单位请领,往往一路绿灯放行,即使是核减了,个人利益也受不到任何损失;如果核发了,个人则得到额外收益。由于违规收益人得不到有效责任追究,甚至出现了“白领白不领,领了也白领”的怪圈子。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有的甚至不择手段获取假证明、假凭证、假批件。这些违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归根结底,就是由于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机制不够完善,从而使个人获取的收益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极不一致所造成的。
(三)部门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之间的矛盾。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多年来,我军的财务管理制度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体现了责权利的统一。但由于伸缩性经费与其它标准经费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其管理手段没有充分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伸缩性经费管理的关键是供应实力的界定。目前管理程序主要是由军务、干部、军需等职能部门履行审批权限,而后由财务部门据此核准供应。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财务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分工不同、工作的侧重点不同,工作协调难度很大,管理缺乏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职能部门只注重军事效益和政治效益,而财务部门则更注重保障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整体利益上讲,两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部队建设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但从局部利益上却很难协调统一。职能部门具有管理供应实力的强大信息资源和界定、审批供应实力的职责权限,但有的职能部门却不愿管、不想管,财务部门又不能越权代替,从而导致供应实力的审批把关不严、实力联审坚持不够,伸缩性经费管理的关键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就是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和制约,使其权利和义务不对称。
二、处理上述矛盾的思路和对策
(一)运用利益驱动原理,以效益促管理。以效益促管理,是调动各级部队生活费管理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为此,应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的目标,针对伸缩性经费的特点,划分经费类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手段,把深化伸缩性经费管理变成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如对客饭费、随军家属无工作困难补助费等福利性经费实行指标控制,通过确定科学合理的经费指标,调动各级管理的积极性。对管理好的单位,生活费结余部分应归本单位掌握支配,用来解决部队官兵生活方面的问题,使各级部队尝到管理的“甜头”,得到“实惠”。反之,超指标部分应由单位垫支,加大管理部门的压力和动力。对固定夜餐费、卫生保健津贴、岗位(职务)津贴等岗位性经费,实行按编制人数供应,超编不发,这样既有利于落实编制,又有利于控制不规范调动、杜绝界定供应实力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对探亲路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则应实行工资化发放。以前,探亲路费工资化的最大障碍是探亲经费能否足额保障。随着士官制度改革,义务兵不再享受探亲待遇,而干部、士官目前的工资收入,完全能够承受因探亲路费工资化发放而可能出现的经费保障差额。总之,只有把管理和效益挂钩,才能切实调动各级管理伸缩性经费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健章立制,加大随意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伸缩性经费的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必须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化管理才能凑效,而调控、协调和约束各方利益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一是完善审批手续。严密伸缩性经费的实力界定、供应发放手续,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防止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发人情钱、发关系钱的行为;二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违规申报和请领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就要坚决扣收和停发,并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做到违规必究、执纪必严,维护伸缩性经费的严肃性和合理性。三是完善领导责任追究制。对滥用职权、违规发放的责任人,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予以纪律处分,从而达到增强自觉守法意识的目的。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伸缩性经费的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仅靠财务部门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与司政后防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协调、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军委“保生活”的指示精神上来,让每个官兵都知标准、懂规定,提高广大官兵抓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完善责任制。财务部门对伸缩性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军务、干部等职能部门对实力的管理负直接责任。如人员实力变化,职务军衔晋升,各种专业补助、补贴的统计,必须有军务、干部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行。但由于目前的法规制约能力不够,各唱各的调,难以形成合力,只有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变财务部门一家管理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官兵民主监督的权利,对随军家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敏感经费进行张榜公布,增加发放的透明度,鼓励广大官兵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四是建立分级检查制度。由于同级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监督的力度较弱,只有建立分级检查制度,实行归口负责,一级抓一级,上一级主管单位通过实力界定、管理考评等方面的考核,与职能部门的政绩挂钩,才能调动各级管理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为部队建设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