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达到xxx公里,其中:县道xx公里、乡道xx公里、村道xxx公里。农村公路作为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与城市联系交往的基本途径和纽带,对我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如何管理和养护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提高公路使用质量标准和年限,使其连续、稳定地为农民服务,是当前交通主管部门面临的一个问题。现今,农村公路的建设速度虽快,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为提高农村公路的好路率和完好率,解决农村公路失养的严重状况,开创我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新局面,现就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一、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前存在的问题
1、我区农村公路改建改造任务繁重。xxxx年以来,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迅猛,至xxxx年,全区xx个行政村通村道路全部硬化,通自然村公路硬化率达xx%。但是,由于建设资金短缺,建设标准低,路面宽度为x-x米,缺乏必要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之养管不够到位,损毁比较严重,修建公路时,为了节省成本,一般是随弯就弯,随坡就坡,农村公路多是坡高路陡,抗灾能力差、病害多,需要修建较多数量的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但因资金不足而造成许多通村公路建设一开始就存在缺陷,整体路况较差,后期养护费用大,给这些地段的农村公路养管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
2、我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难度大,一些公路抗灾能力低。由于农村公路线长、路远、量大,管理起来十分困难。且处于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而通村公路建设和规划,因受资金“瓶口”的限制,只好降低设计标准,有些通村公路建成之日路基就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这就严重影响了我区农村公路路网的整体效益和综合服务功能。通村公路路基等级较低而导致的问题十分突出,易遭受洪水冲刷,经常发生塌方、路基缺口等现象,由于养护资金短缺,难以及时修复,给我县农村公路养管工作造成重创。
3、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群众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侵占公路现象时有发生。目前,很大一部分人根本无公路养护的意识,认为路坏了,有国家修。甚至有人认为现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就不需要养护,要是养护也是白白的浪费财力、物力、人力。而沿线的百姓,更是图自家方便,把水泥混凝土路面作为临时打谷晒场的大好场所,在路肩上种菜,经常把各种堆积物都堆在路边。有的更是占道堆放,致使路面裂缝、麻面、坑槽、边坡坍塌等公路病害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公路,降低了公路使用寿命。
4、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已不适宜当前形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规章有待加强完善和规范。养护责任没有真正的落实,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由于缺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导致大量的乡村公路缺管少养,路政管理不到位,养护体制缺乏活力。我区县乡道、村道日常管理养护资金标准已难以承担目前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近几年,养护设备、材料、人工价格上涨,且镇(街道)、村财政状况不好,筹措资金困难,现定养护资金标准已不适宜。
5、养路员工资偏低,造成养护队伍不稳定、素质偏低。据统计,65岁以上的养护人员占到总数的xx%。由于工资待遇比较低,现行标准为每人xxx元/月公里,很难招纳到年轻、素质高的人员。聘用的养护人员大多年龄偏大、素质较低,整体工作能力不强,致使农村公路存在养护标准不高,养护效果差、技术含量低现象,亟待提高养护队伍的综合素质。
6、养护技术低、质量不高,农村公路养护队伍中专业养护人员配备少。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仍旧以扫帚、铁锹为主要工具,工艺粗放、设备简陋;且目前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中极少有专业的养护技术人员,从事养护的技术人员比例不足5%,掌握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能力差,大大降低了养护水平。
二、抓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
必须探索建立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型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应遵循“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区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资金的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2、确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
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需要充实的资金力量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应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人工资现行标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补贴资金,同时加大政府财政预算对农村公路中小修保养资金的投入,且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资金应当逐年增加。
3、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措渠道
争取地方政府的投入:积极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投入,地方财政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因为乡级政府和村委会财力有限,要让他们拿出资金来养护农村公路实在是困难,为缓解资金压力又减少农民负担,采取以工抵资方式,每村的村路除了设立专门的养护工人,保证村路的保洁、保畅工作,还要在对村路实施具体养护时能出工出力,以减少养护工程的开支。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养护资金投入:通村公路是以村为主,发展乡村经济的必要条件,所以,必须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灌输“要想富,先修路”、“路通财通”的思想,调动受益村民群众的积极性,村民委员会也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发动农民采取出资、以劳代资、捐赠材料(如沙、石)等方式,一方面弥补资金的缺口,另一方面,农民参与了公路的直接管理养护,对公路的质量也有保证。
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运行机制的改进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全面养护、注重实效、保障畅通”的原则。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体制。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主体在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的通行情况,分别划定一定里程或区域,分配给靠近的行政村,交通主管部门为其免费培训农民养路工,农民养路工农忙时干农活,农闲时养护农村公路。农民养路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行政村委员会或交通主管部门领取一定的报酬。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两种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可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采取群众集中进行季节性养护、专业养护等方式,而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路段或区域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对于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也可采取聘用、委托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
5、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技术水平,推广使用农村公路养护适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如近几年采用的改性沥青混合料、用乳化沥青、密封胶灌缝等,提高了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农村公路沥青路、水泥路的增多,使养护作业不可能像过去对待砂石路那样,配备实用的养护机械如沥青路面修补机、路面破碎机具、道路清扫机、混凝土路面清缝机和道路边沟挖掘等设备能更好处理公路变形、车辙、裂纹、剥落、磨损、脱落和坑洼等病害。建立一支养护管理专业队伍,负责对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路政、路产维护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并要全方位、多层次对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管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迅速地掌握一些农村公路养护内容、措施、质量等基本知识,以尽快适应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从而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
6、完善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和安保等附属等工程
我们应把发展理念从侧重于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逐步转向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注重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全面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条件。要强化农村公路防护设施和安保工程,处理好公路建设与周围环境和谐的关系,解决好危桥、急弯、视觉不良、排水不充分、安全设施缺乏、平面交叉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性能,保障行车安全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
总之,农村公路是“三分建设、七分养管”,我们要正确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建轻养”的思想,做好边建边养工作。正确树立“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更为重要的发展”的观点,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做到长效管理、做到建养并重、有路必养,使农村公路保持长期良好的技术状态,更好的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上良好的轨道,促进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第2篇 公园建设和养护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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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主干道、公园及重要地段的生活小区作为城市的窗口,代表着城市的形象,道路及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档次和水平,近日,市城乡建设委组织人员对城市主干道、部分公园、生活小区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的对象为连接各区的主干道、公园、公园、生活小区。市区主干道包括路二路共10条道路,总长度8万米,油路面积189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5.9万平方米,绿地总面积为348万平方米。这10条道路构成了市主要道路交通网络。
(一)主要道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
目前,这10条道路的设计及建设都由各路段所属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养护、城市防汛及冬季清雪防滑等管理职责均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市直、高区、经区、公路部门及环翠区孙家疃镇等部门管理,由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路、路、二路;由高区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二路、;由经区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路、路、;由环翠区公路局管理的有;由环翠区孙家疃镇管理的道路有、。
(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养护、管理情况
10条主要道路除路三条道路绿化为市园林主管部门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外,其他各条道路绿化均为分段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和工程建设改造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分别负责。目前,由市园林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道路有路北段、路北段、南段、东段、南段、东段、东段、东段、二路东段,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局管理的道路有路南段、路南段、经区段,由环翠区园林处管理的道路有环翠区段,由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政处管理的道路有西段、高区段、西段、西段、西段、二路西段,由孙家疃镇政府管理的道路有北段、北段。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的绿地养护费用的核定,根据各条道路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不同而有所不同,上述道路两侧绿化带养护费用约4元/平方米;经区园林局负责的道路绿地养护费用xx年至xx年为1.9元/平方米,xx年养护费用在原有基础上翻了一番;环翠区园林处负责的绿化养护费用为1.5元/平方米;高区市政处绿化养护费用未进行详细区分,年养护费为400万元,养护面积为316万平方米,绿化费用为1.27元/平方米;孙家疃镇政府、统一北路由隆兴物业负责,绿化养护只是其中一项内容,无法确定具体资金投入。
(三)部分公园、生活小区的绿化建设养护管理情况
1、公园,由港集团投资兴建,占地面积4.36公顷,xx年建成,xx年港集团对公园进行了改造,xx年补充栽植了紫薇、红心柳等乔木。公园目前由港集团世昌物业服务公司进行养护管理,其内部员工负责卫生保洁(人员为4-5名),绿化养护实行外包,由市永达园艺有限公司进行分包管理。2、公园,由供电公司投资兴建,占地面积10公顷,xx年建成。公园目前由市供电公司进行养护管理,管理比较粗放,共有4人从事公园养护,基本上只发放人员工资,公园年投入5万元。3、生活小区,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机关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物业管理,包括路两侧绿化、路北侧开放小区、路北侧封闭别墅区、小水库周边,绿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绿化养护只是物业管理工作其中一项,养护人员6-7名,只是从事简单的绿化养护作业。
二、存在的弊端
目前,市区主要道路及两侧绿化缺乏统一和规范的管理,存在着一条路有几个主管部门的状况。
1.同一条道路风格不一致。由于道路和园林绿化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均按照自己的需要和喜好选择需改造的道路和设计方案,根据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养护管理,造成同一条道路有的辖区年年改造、有的辖区年年不动,有的辖区这样改、有的辖区那样改,日积月累导致同一条道路设计风格完全不同;同时由于各区养护措施各有不同,如道路维修市中心与各区不同步,造成同一条道路常年总有破损现象;绿化带浇水、施肥及修剪技术等不同导致植物返青时间不同,生长势不同,外观表现形式不同(树木修剪有的以放为主,有的以压为主),使得有的辖区植物生长健壮环境优美、有的辖区植物长势弱影响景观,管理水平差异性很大,最终导致辖区分界线两侧绿化风格和管理水平迥然不同。
2.养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尚未有统一的道路、绿化养护费用核定标准,各区财政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具有主导权,各区均根据自己的标准核定养护经费,导致各区道路、绿化养护经费差异很大。如可用于绿化养护管理的资金不同,导致各区在人员、设施配备、养护管理精细化程度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高低不同;公园、公园、生活小区、孙家疃镇政府管理的、的养护管理均由物业公司进行养护管理,专业技术水平有限,人员、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没有专业的机械设备,只是从事简单的绿化养护管理作业,养护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3.行业督导见效不大。市园林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就承担起了行业管理的职能,负责对市区园林绿化进行全面督查。每月市园林管理局都组织各区进行园林绿化检查考核,并下发检查考核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下月工作重点,对各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督导作用。但由于各区自主控制绿化管理资金、市园林局又无法进行资金支持,各区只能在有限的资金范围内进行整改和养护管理工作,很多工作只是停留在表面,如只是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局部整改,不能按照植物生长需要进行养护管理,导致问题重复出现,管理水平不能从根本上得以提高。
4.病虫害防治难度大。地区园林病虫害的发生基本在同一个时间段,这就要求对园林病虫害的防治必须统一,群防群治,尤其是美国白蛾、黄杨绢野螟、黑松枯枝病等传播和传染性强的病虫害,更需要统一防治,才能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但由于病虫害分区防治,防治时间不同,往往容易形成这个区防治了,另一个区还未进行防治,未防治区域的病虫害向已防治区域传播,导致防治区防治效果下降,即使重复防治也达不到预期效果。
5.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目前道路及两侧绿化工程建设和改造均由各区、各物业自行进行设计、施工,没有统一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无法从设计、种植土、施工工序、施工质量、苗木质量等方面进行把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近几年来大的工程项目均成立项目指挥部,所有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养护都由指挥部直接管理,园林管理部门很少能参与管理,对很多大型项目前期建设了解很少,即使后期移交给园林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由于很多东西不了解情况,无法追根溯源,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根本不能从实际上解决问题,导致后期养护管理中出现诸多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我市的城建管理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伴随着城市的发展、改革开放的需要和行政体制改革而不断完善的。特别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与市、区两级财权、事权的划分和调整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市中心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地方财税收入主要集中在市级财政,因此,市中心区的城市道路、公园、绿地、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维护主要由市级财政投资,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职能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在高区、经区、环翠区,由于实行相对的封闭管理模式,各区实行独立的财政收支管理,全面履行经济社会管理的职责,因此,市委、市政府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权限和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等城建行业管理职能一并下放到各区,体现了权责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鉴于以上因素,我们认为,在市级与各区政府(管委)之间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不变及当前市区的城建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当前,应重点对城建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体制机制上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今年初,市城乡建设委将上述10条主要道路破挖审批纳入统一管理,为探索新型城市建设管理体制起到了很好的试点作用。
(一)强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能。一是将各区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纳入市区整体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对各区的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平衡,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公布实施,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的工作指导和调度。二是市城乡建设委及其下属的市政处、园林局等部门根据业务分工,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出台相关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考评制度、奖惩机制和施工养护规范标准等,推进各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档升级。市政处、园林局要全程参与市区新建道路、绿地、重点工程项目及小区绿化建设。从前期的设计论证到后期的施工建设、综合验收等各个方面全面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目前市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着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监督;三是财力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四是管理方式粗放。为此,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大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决策部署,这是尽快改变市区城市管理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当务之急。精细化管理中包含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内容,实施精细化管理是解决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必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将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容貌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内容一并纳入市级平台,形成统一指挥、集中监督、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真正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
(三)建议对部分城建管理职责进行适当调整。为了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统一高效,建议进一步调整部分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建设的责任分工。即由市级市政、园林部门分别对跨区的主要道路及两侧的园林绿化、部分公园、生活小区统一建设和管理。如果实施以上调整意见,则需要对市、区两级的相关城建财政投资及维护管理经费支出等方面的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理顺。
1.将贯穿各区的10条主干道及公园、公园、生活小区纳入统一管理。由市财政局提供资金支持,由市市政处和市园林管理局负责统一改造、统一养护、统一管理。
2.给予市政处、园林局一定的资金支持。由市财政局牵头,协调各区财政,按照市政处、园林局的管理标准确定贯穿各区的主干道、重要的公园、小区的建设和养护资金,由市财政对资金进行统一控制,并对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工程和养护质量合格则全额拨付资金,如达不到标准要求,则由市政处、市园林局组织队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从养护资金中扣除。
3.适当增加市政、园林管理人员编制。目前市政处担负着市中心区新建道路建设及已建成的139条道路养护及挖掘管理等工作,管理范围调整后,养护面积将增加80%,园林局不但负责这些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养护与管理,还担负着市区5处大型公园的管理。而两个单位的业务科室人员编制分别只有4人和3人,管理人员明显不够。若这10条道路及部分公园纳入市直管理后,由于管理范围进一步拓展,无论从日常巡查、养护管理,还是维修计划的编制实施,都难以达到很好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增加市政处、园林部门的人员编制。
第3篇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区道路管理养护体系现状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第4篇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1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区道路管理养护体系现状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2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4月下旬以来,组成专题调查组先后深入到县交运局、养路段、路政大队、铁溪镇、沙溪镇等部分乡镇及路段,通过现场查看、专题座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通报予后,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养护里程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达3000多公里,县道371公里、乡道(含联网路)523公里、村道2218公里,其中:县道纪红路19.9公里、火(炬)杨(柏)路12.3公里属于沥青路面,其余县、乡道为混凝土路面。我县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管养责任,农村公路硬化后,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县道公路由县养路段挤占省道养护资金进行专养,村道公路由村委会自行组织养护,均无专项养护资金;乡道公路由辖区乡镇养护,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助专项养护资金到乡镇。道路养护标准是使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我县农村公路正逐渐由规模速度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由整体推开向重点突破转变、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先后创建了广纳镇、民胜镇2个养护示范乡镇,创建了159公里文明路,重点打造县道路2条,乡道路6条。绿化道路100公里,栽植行道树153.5万株,完成绿带整形、麦冬和草皮栽植共48万平方米,“森林走廊”已初具规模,公路形象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一线作业养护人员基本能够疲于完成日常清扫保洁任务,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甚或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不健全。县农村公路办公室编制12人,在编人员仅2人,差编差人较多,其主任非科局级设置,进而变相地成为县交运局内设股机构之一,工作开展难度大,未起到应有的统筹作用。乡镇交管站除中心镇外,大多无机构、无牌子、无专职人员,绝大部分专兼职人员年龄老化、缺乏专业技术,行业政策不能有效执行。县养路段由于事业单位进人门槛设置过高,而差编差人140多人,致使一线作业人员养护任务增大,养护热情有所下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我县地质结构复杂,农村公路里程长、地质灾害多,养护任务重,养护成本较大,农村公路仅仅落实了乡道路由县财政每年按1000元/公里补贴到乡镇组织养护,县道、村道公路没有任何资金来源。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设备如挖掘机、清扫车等也急需添置。
(三)农村公路失养面较大。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的公路由于人力、财力不足因素,养护管理尚且不完全到位,全县还有近一半的农村公路没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或因质量较差迟迟未予通过验收,或因验收后即出现严重水毁等自然破坏,或因安保设施不足隐患较多,或因养护难度较大而力量欠缺等等。
(四)农村公路被损毁占道严重。一是治超执法工作注重罚款而未予卸货造成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长期碾压路面而致人为路损严重,近三年(20xx、20xx、20xx年)所得非税收入共670万元,远不能抵消路产损失,得不偿失;二是一些干线公路沿线采砂采煤、堆码占道、污染路面严重,如通前路就有50处砂石料场和砖厂,崩(口塘)—万(山寺)路就有10处煤矿砖厂,其中4处煤矿直接穿路而过或借道出煤;三是一些集镇如新场、青浴、三溪、永安等逢当场天摊点占道严重,影响运行。这些都极不利于公路的养护管理。
(五)部门养护管理履职较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九部委职责,但真正贯彻文件履职到位的部门并不多,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与交通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治超执法机制,造成路损抛洒严重。县国土、经信、安监、水务、工商、税务、交通等部门与辖区乡镇未形成合力,未从根本上研究打击取缔违法采砂、采煤和在公路沿线建控区违法建房活动,导致堆码占道严重。这些也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借鉴外地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现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要理顺监管体制。强化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职能职责,发挥其对全县农村公路应有的统筹协调监管职能;配齐配强乡镇交管站人员,确保其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探索实行乡镇交管站由县交运局垂直管理的模式,实行高效一体化管理;改革路政执法非税收入任务下达体制,试行非税收入实收实报的入库机制,解决其后顾之忧,专心致志地抓治超护路工作。
二是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占线长,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乡镇职责,强化养护人员责任意识,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奖惩挂钩,逗硬督查,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持续有效地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要保障必要的投入。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财力是保障,必须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随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更多的养护补助资金。并按照国家下达的养护补助资金标准“7351”(即县道每年7000元/公里,乡道每年3500元/公里,村道每年1000元/公里)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及时拨付到位。抓紧建设机械化养护中心,添置挖掘机、清扫车等必要的道路养护设备。及时拨付自然灾害路损修复资金,保证大的塌方和严重水毁路段及时修复,便于管养。
四是要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县人民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交通、公安、国土、水务、经信、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和辖区乡镇集中开展公路沿线“四违”(即违法采砂、违法采煤、违法搭建、违法占道)清理整顿工作,定期通报,标本兼治,重拳出击,确保整治效果。进一步落实辖区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建控区“四违”行为的源头管理,并积极配合部门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30号文件,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强制卸载的措施,损坏公路务必赔偿。强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治超职责,派驻3—5名干警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执法协作,共同做好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确保安全文明运输、道路畅通有序。
五是要增强群众义务意识。除了强化养护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意识外,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政策法规,增强辖区群众“一事一议”修路养路的义务意识,深化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治路观念。注重加强对沿路群众、经营业主的教育,提高他们维护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畅通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倡举报损毁公路、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公开曝光,营造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3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四好农村路”建养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xx年10月中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区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的建养基本概况
近年来,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村公路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多方争取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村村通”“油返沙”整治等工程,目前区境内公路总里程达3730公里,路网密度0.84公里/每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5公里、国道35公里、省道110公里、县道公路260.2、乡道公路310.8公里、通村公路2929公里,由我区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3500公里(县、乡、村道路),不仅实现了全区361个建制村100%畅通,而且部分自然村也通了水泥(油)路。养护模式由原来单一的农村公路养护站和镇政府雇佣村民每年每公里1000元就近养护,变为选聘两家养护公司对县乡公路以公司养护模式养护。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养护意识差。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通乡通村路建设快速推进,但是相应的宣传力度没有跟上,道路沿线宣传标语不多,宣传内容形式不丰富,导致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差,相当一部分农村公路存在以建代养、有路不养和建好失养等问题,加之不少沿线村民,从个人利益出发,在公路两侧非法建房、开厂、设店、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使多处公路形成街道化路段,造成公路排水不畅,降低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二)通村公路等级低,道路路况不佳。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三级路段74.2公里,四级公路239.4公里,等外公路3187公里。通村公路大部分为四级路或等外路,弯急、路窄、坡陡,虽通不畅,已不能适应目前农村交通发展的需要。更何况我区部分农村道路常年超负荷服务,大吨位、超限车辆对道路破坏十份严重,部分农村道路不堪重负。如横山街道办事处、雷龙湾镇、高镇等乡镇境内的农村道路运煤车等大吨位车辆常年通行,对路面破坏严重。
(三)管养体制不健全,养护资金欠缺。
公路法明确规定“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然而我区大部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不到位,抗灾能力脆弱,遇到雨雪天气容易出现水毁、路面结冰等情况,影响公路效益的正常发挥。且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需要地方配套,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地方配套也只是停留在群众投工投劳这一部分,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致使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公路的长远发展。例如,榆林至靖边二级过境路线大古界途经长城段,因工程便更大,配套资金到位不足至今无法通车;陕能赵石畔电厂进厂道路和波殿路,因资金不足致使工程不能全面施工,成为制约两个大型企业燃料用煤不足的瓶颈。
(四)路政管理效率低,安保工程不到位。
由于我区农村公路里程长、分布广,靠养护站一家管理有点力不从心,加上基层路途较远,养护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养护人员大部分时间消耗在路上,养护效率低下。还有安保工程,不能及时跟上道路建设进度,安全设施、标志不完善,为安全行车埋下隐患。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先行。
农村公路不仅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干线公路交通量的主要来源。农村公路规划要以干线公路规划为依据,以实现农村公路联乡通村,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与晴雨通车水平为目标,以“保通求畅”的原则,对于人烟稀少的山区以“保通”为主,对于人口密集地区应重点以“求畅”为主,规划中要注重区域生产力布局,注重与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为我区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注重建设质量,做好民生工程。
注重农村道路建设质量,重视尾流工程的建设,纠正施工单位把工程款到位情况与保证工程质量划等相对的错误理念,杜绝因资金短缺就停止排水边沟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导致出现就建就毁,新路水毁,毁路再建的恶性循环。在大力实施安保工程的同时保护好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农村公路,实现可持续发展。交通规划、管理和执法部门应共同协商,从实际需求出发,在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设立警示标牌,震荡减速带等设施,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平安之路、幸福之路。
(三)建立长效体制,维护路产路权。
公路不仅要“管”当前、更要“养”长远。建议成立路政管理协调组织,政府出台治理超载和损坏公路处罚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路政、运管、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把长期在重点路段进行检查、执法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固定下来,综合整治目前的沿线乱搭乱建、损坏公路设施、超限超载运输等危害公路行为。建立镇、村共管机制,配合超限墩、限高架等设施,净化公路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政府与各煤炭企业签订协议,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运输限载标准,如发现煤矿超限装载,煤炭企业必须罚交一定道路修护费,对政府在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两次超载的运煤车辆,通报各煤矿不得允许该车再运煤。保护农村道路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四)做好农村路建养资金筹措、拨付、运作工作。
一是管好政策资金。对上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项公开,专款专用,分级负责;要切实加强监督审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未完工的养护工程项目资金以及当年的管理养护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二是吸纳社会资金。对地处山区,修路成本高,仅靠国家补助资金且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直接受益的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创业成功人士捐赠资金,支持公路建设,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加大道路养护宣传力度。要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修路有政府,养路靠自身”,的“主体”地位,做到走路、护路,养路、爱路。
二是镇、村应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担负起所辖区域的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责任。如塔湾镇把养护费集中起来统筹使用,不仅提高了养护效率,也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养护经费及时到位,发挥作用。三是制定公路养护员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公路养护员的养护路段、养护标准和养护要求,实行公路养护员由公路所经过村的群众公开推荐,确保公路管护见形象。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由辖区镇政府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管护人员立即整修,年底由镇政府、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议组进行评比,对公路养护管理不达标的,扣发补助和工资,并及时更换公路养护员,根除只挣养护费不养护的问题。对公路养护好的村和养护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使公路管护步入制度化轨道。
第5篇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调研报告范文
自2003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截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90297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0.5%。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兄弟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省公路局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课题组于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历时半年时间,采用会议研讨、代表座谈、现场蹲点、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在浦江、江山、淳安等试点县(市)进行重点调研。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今后如何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形成了初步共识,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果
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各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初步实现了“有路必养”,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亲自带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开展调研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副主任王永明多次过问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案的解答和办理,王建满副省长深入全省大部分市县专题调研、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并积极协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问题。全省市、县两级政府也高度关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大部分市、县都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路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厅郭剑彪厅长和我多次带队调研,深入到县、乡、村实地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与财政厅、人事厅、法制办、农办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重点破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题。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和交通厅共同参加的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选定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和泰顺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如何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为全省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示范作用。
(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
法规制度建设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2007年12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6次会议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村道路政管理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使村道管理有法可依。200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8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上述三个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构建了比较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另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标准规范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我厅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现已正式出版。
(三)养护责任主体基本明确
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的管理被明确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范畴,由各级政府实施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87个县级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基本上走上了正常运作的轨道。1200多个乡级政府基本上承担起了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均能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从全省的情况看,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政府主体、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管群养”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基本建立
资金保障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充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工作,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进行了认真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了财政性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初步建立了由省市县财政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2000元,农村公路大中修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8000元、村道1500元,上述两项合计为县道20000元、乡道12000元、村道3500元。此标准高于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规定的补助标准,在全国也处于较高水平。
(五)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现途径。根据我省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养护的养护管理模式。
特别是在乡村道日常养护方面,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经过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分别建立了个人承包、统一养护等灵活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海宁市采用由乡镇成立相对固定的农村公路养护作业队伍实行统一养护。欠发达地区如江山市、浦江县按照“行业指导、乡村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采用以个人分段养护为主,由村委会将乡村道分段(一般为4~7公里)承包给村民个人养护,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进入良性循环
及时合理的进行大中修工程是改善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的主要手段。我厅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规范程序、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质量第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择优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实施养护作业,努力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08年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实施里程为3200公里,省补资金超过6个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到位难”:
(一)配套资金到位难
部分县(市、区)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过程中,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的认识不充分,过分依赖省级补助资金,片面强调当地财政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配套困难、投入不足、地区差异扩大。少数县的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
(二)机构人员到位难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大幅增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人员已难以适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把乡村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管理方面确实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在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三、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虽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困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和困难依然存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下一步必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界定县级政府的养护主体责任
国务院文件已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权做了明确的界定。这个界定,可以概括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按照上述体制,一是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作为领导主体,把不同行政等级的公路都统一纳入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的范畴,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二元结构。二是事权适当上收,把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放在县级政府这一层次,这是基于我国农村现实的合理选择。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纳入县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其中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正确理解“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含义,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勇敢地承担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出发,充分发挥交通部门自身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协助县级政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缺位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保障养护资金投入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在这几年大规模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政府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形成上级补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践证明在建设中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但不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中。首先,农民兄弟为康庄工程建设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劳力,要再增加农民群众的负担就说不过去了;其次,农民兄弟的社会捐助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办一件事集一次资可以,但养护是需要长期投入的,再靠每年集资就很困难了。
因此,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路养路费,包括部分汽车养路费和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这些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两个渠道,界定了两种资金的不同用途。尤其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的规定,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开辟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渠道。
(三)真正落实基层机构人员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内设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关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问题,我厅在经过深入调研后认为,为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十分必要。一是法规政策有规定,《办法》第十六条指出“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二是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里程长、任务重,没有一个专门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管理。据统计,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平均里程为60公里,年投入财政性养护资金约30~50万元。三是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不可能采用市场化的养护管理方式,只能采取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公共使用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并综合人事部门的意见,我们对乡镇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立形式没有做统一的刚性规定,只是规定“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各乡镇可以单独成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如海宁),也可以和现有机构合署办公,不宜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掌握。但每个乡镇必须明确一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分管领导,必须落实若干名具体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保障一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把握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等这几个主要矛盾外,还必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一)切实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和村道的路政许可、路政处罚工作。各地应根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和乡村协管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规范和引导村民做好爱路护路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补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市、县(市、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地在具体编制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审查、批复和验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各市、县(市、区)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可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同时进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乡镇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管养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可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应按照“六个一”的总要求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业资料管理,具体是:
一个政策:各市、县(市、区)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个制度:县级交通、财政部门制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一个职责:乡镇制订“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
一个村规民约:乡镇或村级组织制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村规民约”,或者在现有村规民约中增加有关爱路护路的内容;
一套内业台账: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管养路段的养护内业台账(包括管养路段基本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路政资料、巡查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五)切实做好技术培训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内业资料管理、路政管理等。
(六)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文明创建
今年省公路局已经在江山市碗窑线、桐庐县分老线和苍南县龙金线等农村公路开展了文明创建试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公路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路容路貌、景观绿化、安全保障、附属设施、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县乡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第6篇 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示范区、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这一阶段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思考,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调研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农村公路得到了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为286.51公里,其中县道93.68公里,乡道23.27公里,村道166公里,二级公路47.58公里,三级公路83.6公里,四级公路155.3公里,全区农村公路中沥青混凝土路163.5公里,水泥混凝土路123.1公里,公路密度227.3公里/百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一。全区88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基本形成了九纵六横的公路交通格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我区道路管理养护体系现状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区政府20xx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将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乡镇设立道路办,配备2名管理人员,通过区乡联聘、乡用乡管,对养护人员实行合同养护。区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安排养护工程计划,区公路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对乡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各乡镇道路办负责对养护人员的日常检查考核。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对半承担,根据考核结果,交通局将日常养护资金拨付乡镇,再由乡镇计量支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公路站路政队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具体做好本辖区内公路管理工作。
三、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还较为滞后;管理养护责任不能全部落实,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机制缺乏活力、养护质量不高;乡镇养护管理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平衡等,直接影响我区农村公路正常使用、行车安全和长远发展。具体表现在:
1、养护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区公路养护资金还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仅靠省交通厅拨付的正常养护经费用于公路养护,资金缺口较大。同时,由于燃油税费的改革,不再征收拖拉机等养护费,造成养护经费严重短缺。每年只能根据省上拨付的养护资金情况,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养护计划,致使有些道路需要维修养护因缺少资金而不能实施,迫使道路待病运行,更增加了损坏程度。
2、由于各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不足,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加之少数群众整体利益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害。
3、治超工作存在困难。由于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较低,加之我区交通路网发达,一些超限运输车辆对农村公路造成一定损害,目前,由于我区没有国、省干线公路,无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农村公路治超,仅靠一辆流动检测车进行,从根本上无法解决治超问题。
4、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乡镇虽都设有道路办,但还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机制,养护管理人员少,以至于个别村道存在失养现象。对于大中型养护工程,存在养护机械装备短缺,养护工程以人工操作为主,与规范化养护体制不相适应。
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72号)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行,各县级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筹集和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确保质量的原则,应纳入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并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地方财力增长,逐步增加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主要由市、县财政按比例承担,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具体安排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实行分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几点建议
1、建议区上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列支,用于化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良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道路的建设成本。
2、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3、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建立专业化、机械化的养护施工队伍,使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
今后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交通工作要服务于经济发展,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群众快捷方便出行和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农村公路养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管措施,力争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