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了771.6亩耕地。
(二)按照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统计,自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目前共有失地农民617人。
1、自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至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以前,我县共有失地农民272人。其中18周岁以下75人;18—男
5
9、女54周岁的105人;男
60、女55周岁以上的92人。
2、自2003年省政府[2003]115号文件下发之日至5月31日,我县共有失地农民345人。其中18周岁以下111人;18—男
5
9、女54周岁的156人;男
60、女55周岁以上的78人。
(三)我县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335人,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86人。
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一)根据省政府[2003]115号文,我县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步拟订了有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列入保障对象。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2、保障形式。一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按不低于1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社会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标准主要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按缴费水平确定,以确保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为原则,保障标准不低于最低社会保障线。保障对象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二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区分年龄分档缴纳),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帐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同上),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缴费对象属农民身份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农转非”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就业的,按规定参加企业扩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实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
3、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一是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出资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县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集体补助应占大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单独建帐,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财政比较困难及各方面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施。
(二)截止今年5月31日,我县失地农民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68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366人。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31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17元,最低的0.4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村集体没有认识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三是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2篇 关于失地农民生活出路的调研报告
最近十多年来,随着安阳市城市建设及安钢、电厂等工业用地范围的不断扩大,相台办事处所辖的六个农村失地农民的群体迅速扩大。为了进一步了解失地农民的现状,更充分地反映当前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心态,近日,我们在辖区范围内,选择失地农民相对较集中的柴库、孝民屯、铁佛寺、梁邵村对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相台街道办事处共辖六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49个村民组,7330户,总人口为15515人。现有土地总面积2705亩,其中耕地面积2677亩,林地28亩;劳动力总数9894人,其中从事家庭经营的4381人(从事农业的2896人),外出务工1547人,无固定工作的3966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125元。
1990年以来,辖区实际有地农民数量13974人,1990年底,16——60岁的男性公民4175人,16——55岁的女性公民数为4230人;底,16——60岁的男性公民4946人,16——55岁的女性公民数为4948人;15年来六个农村共失去土地3301亩,其中安钢、电厂等工业建设占用土地2873亩。以柴库为例:自90年以来,共失去土地1266亩,其中:安钢在94年和分别占去460亩和393亩;电厂修建老年活动中心、原料场、运煤路等占去177亩;城市建设占用土地128亩(107国道和外国语小学占地),村民占用宅基地108亩。整个工业用地占失去土地数的81.4%,城市建设用地占失去土地数的10.1%,村民自己宅基地占失去土地数8.5%。
二、失地农民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心态及真实想法
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是新形势下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近郊农民失去土地,参与由农业向工业、乡村向城市社会经济转化过程的必然选择。但是,农民矢地后面临着诸多难题:一是择业难,尤其是失地的中老年农民就业更难。从目前情况看:首先,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就已经十分困难,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的机会很小,许多失地农民最需要解决的是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次,由于受文化程度和年龄的影响,完全靠自谋出路,失地农民根本就不是外来打工者的竞争对手。第三,对相当部分的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技能的培训已经不可能。二是老年人的生活逐步趋于困难,赡养也是个问题。过去大部分老年人靠种几亩地来解决生活问题,目前地已占完,没有来钱路,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补偿费来维持生活。另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土地大多是老人所占有,耕地曾经是维系子女的纽带,失去土地后老人的赡养问题难解决。三是生活上的不习惯。对于农民家庭来讲,没了土地就是失去了家庭院落。农业机具、粮食无处储藏;卖粮的变成了买粮的;部分农民由房屋出租方变为租住方等等。
调查发现:失地是农民的两难选择,一方面迫于政府的压力,另一方面却又受到眼前经济利益的引诱,有相当部分的农民经过宣传、启发,自愿选择了放弃土地。但是,失地后农民又心存许多顾虑和比较现实的想法。
1、农民最担忧的五个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年纪较大的失地农民因为子女收入、生活水平下降,普遍对自己的养老、医疗问题担忧。二是在政府征地过程中,由于每次征地价格都不一样,得到补偿费低的群众心理不平衡。三是土地被征用,由农民变为无业人员,找不到工作,对今后的生活十分担忧。四是年龄稍大一些的农民认为,自己过去是靠卖粮维持生计,当今是买粮度日,手中无粮心发慌。五是多数的失地农户,对未来的生活持一种消极的观望态度,有的农民也担心因经济紧张和就业压力的加大,会引发新的社会治安问题。
2、农民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一是对政府征地后不能走工人不满意,尤其是对安钢占用土地后不能走工人表示了特别的不满意。安钢修建北出口道路租用柴库的67亩和今年原料场占用300亩地时,有70%的农民都提出要走工人。二是希望政府尽快解决失地农民老年人和低保户的问题。三是政府要积极引导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失地农民有一分稳定的职业收入。
三、解决矢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做法:
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是相台办历届领导班子所关注和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近年来,相台办尤其是各村就如何解决失地农民出路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作了不少有益的尝试。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发展企业对剩余劳力进行自我消化。辖区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建设接近尾声,在北蒙办事处后黄甫村征地480亩,一期80吨炼钢转炉配套项目计划8月投产使用。铸造二厂投资100万元的技改工程,现已完工投入使用。钢城购物中心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钢城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燕林花园工程建设过半。安阳市首批城中村改造试点之一铁佛寺新村二期工程10栋楼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总投资近6000万元,预计产生效益近2000万元,现正在顺利施工中,5月份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这几项工程共安排劳力2000余人,度完成工业收入43995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63%;建筑业收入4771万元,占农村总收入的7%,两项收入合计占到总收入的70%。
第3篇 开发区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开发区组织土地管理办公室、安置办公室及相关分管领导等人员,对开发区范围内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3年启动建设以来,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已统一征收了土地13279.157亩,涉及失地农民1661户2426人。开发区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约占总人数的30%,大部分没有正式工作,但因征地、地上附着物、拆迁款补偿到位及时,人均都在10万元以上,暂时没有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
二、失地农民安置情况
一是规划建设移民小区8处,总占地面积2459.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现已安置767户。二是为新区15个社共办理社保1008人,其中整体加入社保且以年度交纳社保金的493人,一次性交款后到达法定年龄且已领社保工资的256人,一次性交款后现未到达法定年龄未领社保工资的259人。三是为新区内150多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园林环卫工人临时聘用申请登记手续,已分批安排20余名失地农民从事园林环卫工作。四是低保暂没人申请。五是商业用地安置已规划选址,正在积极进行设计工作,争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开发区成立以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发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一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的现代化新区已基本建成。但随着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建成项目的增多,失地农民人数也越来越多,由于安置相对落后,且建成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次舆情调研,主要表现为以下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住上了小二楼,生活比较好,但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
第4篇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及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开发区组织土地管理办公室、安置办公室及相关分管领导等人员,对开发区范围内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xx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年启动建设以,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已统一征收了土地127917亩,涉及失地农民1661户2426人。开发区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约占总人数的0%,大部分没有正式工作,但因征地、地上附着物、拆迁款补偿到位及时,人均都在10万元以上,暂时没有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
二、失地农民安置情况
一是规划建设移民小区8处,总占地面积249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现已安置767户。二是为新区1个社共办理社保1008人,其中整体加入社保且以年度交纳社保金的49人,一次性交款后到达法定年龄且已领社保工资的26人,一次性交款后现未到达法定年龄未领社保工资的29人。三是为新区内10多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园林环卫工人临时聘用申请登记手续,已分批安排20余名失地农民从事园林环卫工作。四是低保暂没人申请。五是商业用地安置已规划选址,正在积极进行设计工作,争取明年年初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开发区成立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直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发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通过三年多的努力,一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备的现代化新区已基本建成。但随着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建成项目的增多,失地农民人数也越越多,由于安置相对落后,且建成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本次舆情调研,主要表现为以下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住上了小二楼,生活比较好,但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
第5篇 失地农民生活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29日,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失地农民生活情况调研座谈会,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长阚延长就调研提出具体意见。县农委、县人社局、肥东新区、循环园、新市镇、店埠镇、县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4月2日至4月10日,各参加调研单位依据县政协的调研提纲拟定了《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问卷》,并深入到店埠镇的花园、镇南,经开区的燎原,撮镇镇的撮东、新安及循环经济园的义和五个社区,对失地后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农民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发放调查问卷84份,收回84份,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于2月率先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目前,全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4.1万人,已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0969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4473.8万元。循环经济示范园、新城开发区、店埠镇、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包公镇、牌坊乡均有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障标准由试点时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360元。
二、失地前的劳作状况
被调查的84户农民家庭中失地前外出务工85人,务工总收入为832000元,其他人员从事农业生产,农业收入为392900元。
三、失地农民的现状
被调查的84户农民家庭失地后人口为401人,其中劳动力238人。调查户失地后收入增加的有64户,占76.2%;收入减少的有20户,占23.8%。在238个劳动力中,外出务工119人,在家门口打零工的82人,从事自主创业的22人,赋闲在家15人,分别占50%、34.5%、9.2%和6.3%。
1、总体上调查户失地后收入高于失地前。失地后,调查户虽然减少了农业收入,但因外出务工人数(外出务工119人,比失地前增长40%)和务工收入的增加(务工总收入为1491000元,比失地前增长22.4%)。从调查情况看,失地对多数农民来说是机遇,对少部分农民是困扰。土地被大量征占用后,打破了农民多年以来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多数农村劳动力必须离开土地,在农业之外重新寻找生活出路。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县城周边、市郊结合部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南部乡镇,企业相对较多,农民找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务工的人数比较多。由于失地农户的村庄多处于市、县、镇边缘,外来人口多,接收信息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成功率比较高。部分失地农民利用征占地补偿费,开小商店经商、开网吧或买车辆搞运输,增加收入的门路比较多。总的来看,由于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差,经商务工的收入均比务农高,失去土地后农民总体上收入有所增加。
2、约近两成半的调查户失地后收入减少。收入减收的20户农户,其减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一些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不能找到工作;二是一些家庭人口多,子女尚小,劳动力少,吃饭人多挣钱人少;三是有些家庭长期有人患病,吃药看病花去大量的钱。这些农民家庭,失去土地后收入普遍降低。
四、失地农民创业环境
创业不但是实现失地农民积极就业的重要途径,而且是促进创业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加速器,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催化剂。而我县在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失地农民创业观念陈旧,就业能力较弱。二是就业培训机制,条件落后,针对性不强,跟不上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三是没有出台过对失地农民创业专项扶持政策。
五、失地农民的期望
农民始终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担心没有后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农民也普遍认为种田经济效益较差,但是有了土地就有收成,至少可以填饱肚子。在调查中,失地农民普遍对现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比较满意。但也有诸多期望:1、要求同城同保障,与xx市各区同样保障额度;2、要求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标准;3、要求对原因征占用土地时未达16周岁的未给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失地农民群体,在他们到45周岁时仍是农民并没有其他保障的,给予续办失地农民养老保障;4、要求领取养老保障金的年龄提前5年;5、要求按年龄段发放养老保障如40-45岁发200元/月、45-50岁发260元/月、女50-54和男50-59岁发300元/月;6、要求出台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工作技能,让他们有一技之长;从而增强他们创业、就业的本领。7、加强社区文化、娱乐、健身场所建设,让老年人有个健康的文化活动场所,多举办一些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8、政府要多提供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给失地农民,让失地农民有一个自食其力好空间;9、设立专项资金,帮扶40岁、50岁失地农民中的病困家庭;10、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适当倾斜失地农民中的病困家庭。
六、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的相关措施
1、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自成系列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险等制度,并提供及时有效的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以完整配套的制度为基础,建立和形成“失地—入保—就业—发展”的失地农民可持续生存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2、充分保障和促进失地农民就业。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为失地农民再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让失地农民通过培训增强创业、就业的本领。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失地农民就业壁垒,实现城乡统筹就业,让城镇居民的就业政策普惠失地农民。在伴随城镇化和工业化而新增的就业渠道中预留一定的岗位,供失地农民优先选择,如门店、摊位、安保、社区服务等。政府还可以出资购买和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保障。
3、引导帮助失地农民拓展社交平台。政府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为失地农民构筑立体化的社会交往平台,帮助他们突破血缘和地缘束缚,扩建以业缘为主的社会关系新网络。如:开展专题集中培训,着力培养失地农民的城市社会意识,促其主动融入城市社会;在失地农民中广泛招募社会服务志愿者,引导他们在与其他市民共同服务城市、奉献社会中提升社会交往的层次;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失地农民参政议政的意识;组织开展各种社区居民活动,吸引失地农民积极参与,扩大其交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