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拆迁办践行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拆迁办践行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探讨
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新形势下,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地域规模快速扩张,一些过去是农村的区域已逐步纳入城市规划范围,这些城中村在城市的发展中存在着诸多不协调现象,对城市的面貌,城市的品味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并存的二元结构依然明显,成为“都市里的村庄”,一方面,这些“城中村”基础设施薄弱,建筑布局零乱,环境卫生差,不适应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成为城市管理的“盲点”。另一方面,“城中村”居民的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社会保障跟不上农民身份转变的步伐,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切实解决“城中村”问题,不仅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也是迅速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
一、城中村的基本情况
“城中村”,是指所在地域进入城区或城市建设区,基本无土地或只有少量土地可耕,在房地产权属,享受和执行的政策,户籍和行政管理体制,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等,仍保留着农村形态的村落。“城中村”大体可分三种类型。第一种:“中心型”,即地理位置处在市中心区,被城市建筑所包围,基本无土地。第二种:“延伸型”,即地理位置处在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建设区,有少量农用土地。第三种,“边缘型”,即地理位置处在城市近郊,有较多的农用土地,已纳入近期城市规划发展范围。据调查,我县的毛家巷属典型的“中心型”城中村,其位置于我县兴隆路以南,文成路以北,文成中路以东,栖云南路以西的区域范围内,四周楼群排列,合围在楼群之中。象这种类型的城中村还有位于_____县文成小学对面城关镇城关村三社的十几户农民,城关镇北关村五社的4户农民,位于一悟路。属于第二种“延伸性”类型的城中村有城关镇北关村八社的农户,位于环城西路南段。目前,我县的城中村基本属于前两种类型,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第三种“边缘性’城中村也将出现。
城中村因其形成的原因不同而具有许多特点。一是多数村落处在城市繁华地段,是名副其实的“都市村庄”,生活环境同市民一样;二是大部分土地被城市建设征用,村民基本不从事农业,转而从事第三产业或在企业工作;三是大部分农户都有农房出租,有的还有营业房出租;四是相当一部分村民的收入比城里普通市民高,生活富足,不愿农转非;五是人口构成多元化。有的村民已农转非,有的还是农业户口,一些外地人与城中村村民结婚,户口还未批准迁入,一些外地人在农村买地建房居住,户口管理还在原籍;还有大量外来人员租房居住。
“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分析: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土地获得扩展的空间。土地被征收了,当地的农民还留在原居住地上,并且保留一部分供他们建房居住的宅基地,“城中村“的问题逐步显现。可以说,我国城市的快速扩张是造成“城中村’问题日益突出的普遍原因。换言之,“城中村”是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必然产物。除了上述的共性原因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主城区本身的建设任务繁重,无暇顾及“城中村”的改造,是形成“城中村”的客观原因。
2、缺少控制性详细规划,过分追求城市开发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是“城中村”未能彻底改造的重要原因。 “城中村”大多处于没有控制性详规指导或者是大规模开发后遗留下来的区域,城市开发建设过程“吃肉留骨”的现象较为普遍。开发商往往对那些好开发、易赚钱的“黄金地段”感兴趣,愿意先行开发,而那些开发周期长、拆迁任务重的地块则受到冷落,长期搁置。当地的居民只能继续生活在开发地块的中间地带,无法改变“城中村”面貌。另外,由于规划建设的实施存在时序问题,而协议出让土地政策缺乏有效控制开发时序的手段,现行的政策对开发商的建设时序也没有明确的要求,从而造成一些地块长期搁置未能按时开发。
3、长期分割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形成“城中村”的深层原因。“城中村”作为城市化过程中一种独特的现象,在管理体制上,一方面它作为城市社区的组成部分,必须接受城市政府的领导,应该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下运行;另一方面它又属于农村社区,在土地制度、生产组织制度等方面必须执行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从而构成了管理体制上的交叉性。大量的“城中村”是历次区划调整中由郊区直接划入城区的,长期的农村管理体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方式,难以按照城市管理体制进行管理,造成“城中村”的规划、建设、管理长期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同时,这些原来的“村庄”道路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严重建设滞后,进一步从整体上破坏了城市面貌。
4、农村土地所有制性质是制约“城中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因素。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宅基地政策,使村民可以低价甚至无偿地获得土地使用权,在受到外部利益的刺激和诱惑下,“城中村”的居民就有可能不再遵守集体土地使用的各种规范,这就必然出现了“城中村”现实存在的情形:大量的违 章违规建筑,而没有任何规划与建设部门的批准文书,当然也就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以土地入股兴办各类经济实体;用集体土地进行非法的房地产开发等。由于“城中村”集体土地的边缘性、复杂性和相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低廉性,使它拥有旺盛的需求市场,“城中村”也得以长期存在。
二、城中村拆迁改造存在的问题
当前,推进旧城改造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拆迁难问题。导致拆迁难的原因具体有四个方面:
(一)拆迁补偿价格低。居民普遍反映房屋拆迁中的货币补偿水平偏低,不少低收入拆迁居民拿着有限的拆迁补偿资金难以买到相应的住房。危旧房屋集中地区困难家庭较多,由于补偿资金太少,被拆迁户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新房。购买新房时房型自然增长面积及迁居中的费用支出,也会增加拆迁户的经济负担。这样造成被拆迁户抵触情绪很大。
(二)安置还建落实难。开发企业在办理拆迁手续时,按照规定必须准备30%的安置房源。但实际操作时,很多房源仅处于中介信息状态,且有些户型、二手房房型,满足不了拆迁户的要求,产权置换难以落实到位。经济适用房、小户型还建商品房、开发商自建还建房在开发建设中的比例偏低,能提供的安置现房源有限,不能实现点对点的安置。这些造成拆迁还建安置难。
(三)利益调节平衡难。对违法建筑补偿、住宅改商业用房建筑补偿、房屋置换差价补偿等问题缺乏统一政策指导,容易形成执行标准不一,被拆迁人难以接受。住宅改商业用房房主的利益冲突明显,拆迁后,住户失去赖以生存的“自留地”,产生巨大的经济矛盾冲突;部分人认为新房售价较高,开发商赚取超额利润,使一些老百姓出现新的“住房难”问题,从而产生“心理失衡”。
(四)拆迁依法实际操作难。在实际工作中,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操作,缺少必要的刚性保障机制,往往形成“有法难依”、“依法难拆”的被动局面。很多开发商和代办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只能以“思想工作”加“优惠条件”推进拆迁,甚至违规追加拆迁补偿,严重影响拆迁补偿价格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由于“城中村”形成的诸多原因,其存在的问题还包括:
1、用地和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形成的面积大,牵涉的人口多;建筑物杂乱无章,间距、通风、采光、消防等设施不符合要求;教育、体育、市政和生活配套设施缺乏,道路狭窄,管线杂乱,供水、排水设施简陋,公共绿地少、环境卫生差;土地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因土
地问题、违章建筑问题引发的矛盾多,妨碍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行政管理与集体经济运作不规范。村集体资产的合法手续不完善,产权不明晰,村企不分;集体经济薄弱,其收入只够公共开支。
3、村民就业困难。土地被征拨后,中青年村民们都想找份工作干,由于文化偏低,缺乏专业技术特长等原因找不到合适工作,虽有房屋出租收入,村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高。
4、历史遗留问题多。由于部分村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城中村”改造规划无法实施,建设布局较为混乱。一些城中村住宅建设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因此村庄建设密度较高,乱搭乱建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容市貌。
5、改造工作困难较大。改造过程中还存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难问题,对拆迁改造带来很大的阻碍。
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中村”带来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加快“城中村”改造既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需要,也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切实解决“城中村”居民根本出路的必然要求。目前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还存在很多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障碍:
1、“城中村”改造所需的资金投入总量十分巨大。“城中村”改造的经济成本巨大,主要包括以下费用: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的征用费,改造或重建农民住宅的成本费用,农民自住房屋变更为居民商品房的变更费用,集体经济组织改为法人公司的变更、资产评估费用以及改造后原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费用等。可以说,“城中村”改造的资金投入涉及到征地、拆迁、安置、建设等各个环节。
2、“城中村”的拆迁安置政策衔接不够。由于“城中村”的土地性质、居民身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甚至在同一个村补偿标准都不一样,造成村民之间的互相攀比,从而增加拆迁难度。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城中村”拆迁政策之间的衔接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性质的不同导致居民拆迁的补偿标准不一。 二是一般性的城市改造拆迁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一致。
3、“城中村”改造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城中村”的改造是涉及土地利用制度、财政体制、投资体制、城市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因而在工作上也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从我县的情况看,部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集体资产还占很大比重,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归全体村民所有,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资产处置问题十分敏感。“城中村”在土地征用之前基本上没有对集体资产进行必要的处置,甚至一些区、街道在征地过程中平调、挪用集体资产,不仅导致了集体资产权属不清、管理混乱,还直接损害了农民的权益。
4、“城中村”居民的就业、参保问题难以解决。目前“城中村”居民就业的相关政策并不十分明确,而且这些居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且缺乏从事非农产业的经验和必要的劳动技能,在激烈的劳动力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就业率很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为“城中村”居民最后的“保护伞”。据调查,目前“城中村”实行的是农村社会保险体制,即便如此,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居民也只有20%的人愿意持续缴费。更为重要的是,农保体制如何逐步过渡到城保体制,将是制约“城中村”改造的一大难题。
三、城中村拆迁改造的解决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中村”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功能拓展、城乡融合和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障碍,对环境和社会治安管理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推进“城中村” 改造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涉及各级政府之间、部门之间职权利的协调和住户巨大经济利益的平衡,政策性强,操作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首要的是要形成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城中村改造推进机制。可以借鉴大城市的做法,建立县、镇两级城中村改造领导协调组织,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计划、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农经、劳动、民政、公安等部门参与,抽调各单位相关业务人员,成立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加强“城中村”改造规划、拆迁安置、用地安排、征用补偿、待遇转换、管理转型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同时,要明确各级分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规划引导。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杜绝新城中村的产生,要抓紧制订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制订城中村改造进度计划。对无土地的城中村,可以分批下达改造任务;对市政设施项目、重大开发项目需征用拆迁且已列入改造规划的村庄,必须同步实行整体拆迁安置;对征占用地导致人均土地不足0.2亩的村庄必须同步启动整体拆迁安置。同时,要逐村做好开发改造详细规划。尽快推行农村房屋合法产权登记,及时做好城市规划区、功能开发区农村住户、房屋、用地等调查登记工作,为拆迁安置规划和拆迁补偿提供基础资料。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制定完善农村拆迁安置用地规划。安置地规划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占用安置地块。
(三)创新改造模式。城中村改造面大量广,单靠政府难以完成,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实施,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路子。应根据城中村的不同类型,选择适宜的改造模式。对各级政府重大项目开发涉及城中村,以同级政府土地储备中心代表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在与村及住户签定安置协议后,委托城建部门、房产开发企业或建筑企业代建安置房,委托拆迁单位实施拆迁。对单一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以在限定建设地块面积、限定规划要求、执行政府拆迁安置政策的前提下,优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迁改造,允许安置剩余房屋推向市场,以房产出让收入平衡安置成本,平衡有余作为村集体收入,难以自求平衡的,应给予相应补助。村级开发模式可以发挥村级组织对村内情况熟悉、有民主决策机制的优势,促进拆迁安置矛盾内部消化。对村级没有力量或不愿组织实施的,可以在完成拆迁工作后委托企业代建或招标建设,也可以实行安置项目与一般房产开发项目“打包”招标建设。对资金平衡缺口较大,企业与村级经济组织都不愿开发的安置项目,应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完善政策措施。一是筹资政策。建立城中村改造资金专门帐户,筹集启动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保障拆迁安置前期投入需要,待无地城中村改造完毕、资金运转有余后,可适当用于城建配套项目建设。二是安置用地优先政策。合理划分城中村,在与城市功能协调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安置用地,在片区内就地就近选地、集中连片安置。企业用房拆迁,在坚持货币安置的前提下,对确需换地安置的,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跨区安置。三是税费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项目适用重点项目办理程序,地方税费减半收取;无地城中村改造项目视同“实事工程”,免除大市政配套,实行“一村一策”。四是完善拆迁补偿政策。充分体现农村宅基地公平分配原则,对因规划控制、人户增加、无力建房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在补偿安置中以户或人为核定依据予以补足。实施廉租房制度,解决城中村拆迁中城镇居民困难户的居住安置问题。五是集体资产补偿政策。对集体道路、河道、广场等公益性集体土地,村庄容积率低于安置小区的节余土地,已经融入城市的村集体道路、边角地等零星土地应及时予以征用补偿,合理安排村级发展留用地,妥善处理集体企业用地转为国有土地问题,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
(五)推进配套改革。“城中村”改造不能单项突进,应当采取配套措施,加快农村体制向城市体制的整体转换,促进传统农村居民向现代城市居民演变。一是要深化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要加快推进撤村改社区工作。三是要推进原村民与城市居民的保障一体化。
(六)改进工作方法。“城中村”改造涉及许多环节,关系改造对象的直接经济利益,只有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合理进行时序安排,才能平稳有序推进。一般“城中村”改造项目应该在绝大多数住户要求的前提下进入启动程序,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先拆迁后出让”的原则,规范改造拆迁程序。对列入改造规划的城中村,提前做好资料调查、入户测量和房产确权等基础工作,并建立档案。对即将改造的城中村,必须将总体安置方案和分户安置方案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合理调整完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原地安置的要先建安置房再出让土地;就近安置的,要先安置后拆迁,再出让。这种先建房后拆迁的程序安排,有利于消除住户疑虑,尽管在土地、资金周转上有一定要求,但是可以节约拆迁安置过渡成本,加快安置进度。为保障拆迁安置总体进度,安置房建设完成后住户不愿搬迁的,可以先用于其他“城中村”的安置。要发挥街道、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帮困解难工作。
第2篇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第3篇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问题调研报告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法律问题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县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如京珠高速、安南高速、安林高速、安楚公路拓宽、安林公路两侧综合治理、马氏庄园景区规划建设等,均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用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到17个乡镇,124个村
庄,6133户家庭,近2万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群体复议、集团诉讼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县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县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由于因集体土地征用而产生的拆迁问题涉及多方主体,交织着多种法律关系,背后又掺杂着多种利益冲突,所以,政府在处理征用土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事项中,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在受理此类行政复议案件中,在依法保护房屋被拆迁人、土地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契合统一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目前,对于城市房屋拆迁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对征用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这种事关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的重大事项上,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缺失,使得许多地方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激化了社会矛盾,形成了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适用依据不完善、不健全、不确定,形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行为不规范。
现实中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法律依据不一,大致上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将房屋视为征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对待,按照征地程序进行,但土地法对土地上的附着物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均无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差。二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进行,理由是集体土地已经被征用,土地性质已改变为国有土地。这样出现的问题就多种多样,比如: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尚未转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未补偿,用地单位却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因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用地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所有者却以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中的房屋拆迁不是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由抵制拆迁。以上问题突出反映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交付和房屋拆迁适用法律问题。在现实中许多地方均将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当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都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来调整拆迁项目,一旦遇到交地与房屋拆迁混合时,出现的许多问题束手无策。于是,有的地方政府派出了防暴警察,强行将土地铲平,将房屋拆除,其效果显然无法取信于民。
2、法定补偿标准的缺失造成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随意性极大。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
二、第三款对耕地征用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进行了规定并有具体的计算标准,但对因土地征用而引起的农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拆迁却没有补偿标准。现实中,一般是由政府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细则》进行补偿,由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土地所有权性质、所有权主体、土地管理方式以及拆迁安置对象等方面均有差异,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并不具有直接的参照性,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随意性很大,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十分混乱。如我县先后制定了《大白线公路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林公路两侧综合治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楚公路拓宽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马氏庄园规划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这种随意性不但造成了补偿标准不统一,也造成了补偿标准的不合理性,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许多纠纷,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也直接影响了拆迁的进程和效率。
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体不规范,拆迁中农民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受到影响。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达成。但是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纳入到了土地征用补偿之中,房屋所有权主体作为被拆迁人不直接参与协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价格评估亦不通知被拆迁人到场,而是由拆迁人单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有关拆迁补偿和安置通常是由用地单位一方说了算,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优化'当地投资环境,加大了行政权力的介人,被拆迁人无论是否同意都得拆,剥夺了农民作为被拆迁人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表达自己意愿、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权益,更不能体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关系。
4、对拆迁中农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够。
农民通过宅基地依法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属农民私有财产是无可非议的。但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现实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法律关系进行明确的界定,地方政府与村组签订《土地征用协议书》,协议中却将属于农民私 有财产的房屋一同处分。这种协议将私产与公产混为一谈,其违法性显而易见。从法理而论,房屋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是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只能由农民自己进行处分,所以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应从土地征用补偿中分离出来。
5、房屋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一样,涉及很多法律关系。如拆迁居住房屋涉及的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费;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涉及的补偿费问题及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及预期收益的补偿问题;对利用宅基地内自建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并持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的拆迁安置问题;拆迁正在租赁的农房时涉及的租赁法律关系等等。其中既涉及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同时又涉及房屋所有人以外第三人的权益。由于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进行规范,相当一部分地区对上述问题比较忽视,在实际拆迁时,只将房屋作为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并不细化区分农村房屋的用途、性质及相关的权利,严重损害了房屋所有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的一些思考与建议
1、加快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
由于至今没有一部独立且具可操作性的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国家级'大法',导致实践中无法可依,或回避了涉及被拆迁人权益的关键问题,或违法强制拆迁后将矛盾上交,其结果是引发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甚至在有的地方出现了恶性事件。目前,集体土地上农民房屋拆迁主要是土地征用和城镇改造中涉及的房屋拆迁,其中更多的是征用土地时引起的房屋拆迁。目前就我省而言,所见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适用范围均是关于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之规定,而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尚无规定,现实中一直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理。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所有权主体、性质及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房屋建造成本也不同,安置的方式还不同,再加上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差别,所以说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不妥当的,也不是合理的,致使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在现实申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为加快城乡各项建设的发展,规范征用土地补偿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一部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十分必要。
2、明确公权干预之法律限制,保护集体土地上私有房屋财产权。
在法治社会,公权限制干预私权是必要的,但必须依法进行。在当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缺位,导致政府行为缺乏法律制约,行政权力在千预私权中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集规则制定者、参与者与处罚机关等多种身份于一身,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应有的民事权利被限制,甚至被剥夺,所以,必须从立法上对拆迁行为加以限制。对涉及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行为作出明确界定,以防止公权干预过大损害私权。政府在这种法律关系中的职责就是作好土地利用的发展规划、作好土地利用的管理者并处于中立地位,而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介入其间。
3、完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的补偿原则、标准和程序。
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立法中,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对集体土地的征用应严格区分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和出于商业开发目的的土地征用,那么因此而引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原则和程序也就不同。第二,细化补偿项目,制定统一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对土地的征用补偿规定比较明确,相应的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同理,对房屋等私产的征用补偿也应细化补偿项目并确定补偿计算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地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通过制定法定的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既能防止征用方克扣、压低征用补偿费用,损害农民利益;也能防止被拆迁方漫天要价、谎报和扩大面积,非法获利,加重国家用地负担的事件发生。第三,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政府对农民房屋拆迁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完成,如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财产评估程序、补偿标准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强制拆迁程序等。第四,赋予农民作为被拆迁人时的救济主体资格,使农民能够通过复议或诉讼获得救济。第五,明确因拆迁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时,第三人获得救济的程序。
4、明确拆迁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安置办法。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涉及到行政机关、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 (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等,其中行政机关又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土地、建设、拆迁、规划及相关部门,如交通、水利、文化、教育等。那么各主体在拆迁活动中扮演的角色需要确定、行为需要规范,特别是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需要明确。对于被拆迁人的安置更为重要,不解决农民的安置问题,老百姓就无家可归。由于农村居民的安置首要问题是解决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审批涉及到很多问题,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等,需要使用耕地的,再加上与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所以基层组织解决这些问题相当困难,而不解决又不行,现行中只有靠不规范甚至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来进行,这就急需上级机关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使下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第4篇 安置房建设及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安置房建设及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的的快速推进,我区进入了快拆大建的高速期,使我区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经过几年来的持续建设发展,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道桥逐步建成,各类建设大厦拔地而起,重点片区改造和地块开发加快推进,蠡湖新城和太湖新城建设初具规模······。城市建设的推进,也带来了巨大的拆迁量,20xx年至20xx年,全区共拆除各类建筑1098万㎡,其中集土住宅3.1万户,拆除总面积585万㎡。有拆迁就有建设和安置,下面围绕如何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好又快地做好安置房建设和安置工作作一些探讨。
一、全区安置房建设及安置总体情况
据初步统计,至20xx年底,我区拆迁安置房累计开工1058万㎡,累计竣工678万㎡,累计安置拆迁户21518户,30515套,327万㎡。其中05年开工102万㎡,竣工91万㎡,安置2365户,35万㎡,全过渡户2710户﹔06年开工181万㎡,竣工99万㎡,安置3645户,52万㎡,全过渡户5588户﹔07年开工309万㎡,竣工153万㎡,安置4076户,66万㎡,全过渡户9495户﹔08年开工307万㎡,竣工211万㎡,安置6045户,94万㎡,全过渡户16224户(以上全过渡户不包括国土拆迁)。由以上数据看出近几年来,安置房开、竣工数逐年快速上升,过渡户也不断快速增长。至08年底通过市级安置审批5697户,9651套,104万㎡,办理房产证1279户,土地证729户。总的安置审批通过率不高(08年安置审批达50万㎡,占历年一半),办证率就更低了,只有四个街道办好了很少一批产权证。
二、全区安置房建设及安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安置房建设及安置各个环节存有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1、拆迁安置不能平衡,过渡户数不断增加
⑴ 拆建速度不相匹配是根本原因。近年来拆迁总量和速度明显快于建设总量和速度,一方面对开拆项目准备和认识不足,缺少超前谋划和提前建设的意识,突然间落实下来的拆迁项目又是限时要求完成拆迁,常常是先拆后建,甚至是先拆迁后腾地再建设,导致安置房建设大大落后于拆迁,常常是一年落后,三年被动。另一方面,一个项目从开拆到拆平一般只需二个月,而用来安置的安置房建设从办理前期手续到建成安置少则一年有余多则二年半,如不超前建设,必定产生过渡。
⑵ 建设前期准备不足是重要障碍。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建设计划审批、立项、定点、设计、审图、招投标等一系列手续,期间还须办理规划、环保、国土、消防专项审批,大都还要进行腾地拆迁,由于不能统筹规划建设时须,时常导致卡在某个节点,迟迟开不了工,例如建设计划没办理、设计方案没审批、腾地不及时等,其实有些工作大可提前落实,以备随时开工。
⑶ 建设资金十分紧张是主要瓶颈。安置房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由于对上资金落实不能及时到位,按市拆迁补偿费用结算协议所定标准(多层1400元/㎡,小高层1650元/㎡,高层1980元/㎡)与实际拆迁建设成本差距很大,一般要逆差500-800元/㎡,有的开发区还要自筹资金用于拆迁安置,通常拆一户(按200㎡算)拆安资金为45~55万,几年积累下来使基层政府资金严重不足,进而影响安置房建设进度。
⑷ 施工队伍良莠不齐是制约因素。由于城市建设的急剧扩张,到处是一个个大工地,建设需求量十分巨大,一些实力差、水平低的施工单位也千方百计抢得了一些安置房建设任务,但由于垫资压力大,管理水平低,使其不堪重负,时常是做做停停,既影响进度又影响质量。
2、建设成本日益增大,资金平衡难度增加。
⑴ 专业管理水平不够。安置房建设工程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少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普遍专业水平不高,专注程度不强,思考谋划不深,成本控制不专,造成建设成本相应增加。
⑵ 建设要求不断提高。由于国家建设规范要求越来越高,建设标准也不断提高,使安置房建设成本水涨船高。例如混凝土板厚最小从10厘米提高到12厘米,外墙采用保温墙面,外窗采用保温窗,墙体禁止使用粘土砖,12层以下采用太阳能等,以及安置区景观要求、造型要求、智能化要求等也相应提高,都使建设成本增加不少。
⑶ 建材价格快速上涨。由于钢材、砼等建材近些年总体上涨速度较快,室外工程的水、电、气相应规费和建设费也不断提高,导致安置房建设成本刚性增加较大。
⑷ 其它相关影响因素。由于现在安置小区一般都要求建相应量的人防、车库、学校等配套项目,这些项目收益很小,投入很大,导致建设成本相应增加。目前安置房建设大都采用建筑商垫资代建,无形中增加了建设方的财务成本。由于工地太多民 工紧缺,同时物价指数上涨,使人工费也在不断上涨。
3、审核办证相对滞后,潜在矛盾日益凸现。
被拆迁户所拆房屋大都有证,而安置房办证率低,日积月累造成群众意见较大。究其原因,安置审核中基础资料不齐是造成安置审核滞后的主要原因,在住宅拆迁中,未能统筹考虑后期安置工作并及时收齐安置审批所需原始资料,导致安置审核无法正常进行;部分街道把关不严,拆迁中实际安置面积超过政策允许,安置面积过多,造成审核通不过;另外各种产权变更、分割中未按要求签字或办理公证导致无法审核。
房产证办证中主要问题是基本建设法定手续不全,造成项目无法竣工备案;大修理基金及电梯维护费没有计入结算成本中,拆迁户和基层政府都不愿缴纳,影响办证;产权人变更需交费公证,群众不愿接受;被拆迁户产证和建房手续不齐等。
三、应对目前问题的相关对策和思考。
1、规划建设适度超前,全力压降过渡户数
安置房规划建设中要有超前意识,一方面要从造型、户型、景观、配套等多个方面超前规划,提升建设档次。拆是为了建,但建不是为了拆,把安置房当作自己的房子来建设。另一方面面对拆建时间差的现象,要从早建多建快建出发,提前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围绕拆安匹配的原则先建后拆,至少也要边建边拆,再也不能先拆后建,逐步减少过渡户。
2、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尽力控制建设成本
⑴ 多方建立融资平台,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也可采取bt制等代建方式,减轻眼前支付压力,使安置房得以顺利建设,减少过渡费的支付。
⑵ 从强化管理入手,做到优化设计、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建设配套面积,切实执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跟踪审计等程序,规范合同签订、工程签证,用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来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⑶ 积极争取调整协议结算标准,要争取考虑人工费、材料费上涨后建设成本上涨因素,逐年按实提高与市级结算标准,增加大修理基金和电梯维修基金结算内容。
⑷ 严格公平执行拆迁政策,严控超面积购买,提高超买价格,严控拆迁认定面积,严控评估补偿标准,以此减少不合理支出。
3、主动衔接审核办证,协调解决历史难题
在审核办证过程中,各基层单位要搭建专业工作机构,梳理资料,排查难点,找出问题症结,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案。经办人员要积极对下沟通,对上衔接,分析整合解决问题的办法,区主管部门要全力协调,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尊重事实、兼顾历史、简化程序、按实解决目前审核办证中的难题。
4、精心组织全力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面对目前安置房建设资金压力大,建设周期长,管理水平低,拆安匹配难,审核办证慢等制约难题,需要上下各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实施,扎实推进,围绕“超前建设、放量开工、市场运作、提升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一流规划引领一流建设,以拆安匹配基本零过渡为原则,全力实施好安置房建设。面对09年开工确保200万㎡,力争300万㎡,竣工确保230万㎡,力争300万㎡的目标任务,区主管部门要年初做好任务分解,年中做好监督指导,年终做好考核评比,由此确保任务落实到实处。
第5篇 文明拆迁与社会稳定问题探讨调研报告
近期,通过对区xx工业园区的全面深入调查,找出了目前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并针对这些问题和矛盾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概述如下:
一、街道工业园区建设呈现的几个特点
二是园区功能逐步增强。已建成的5个工业园区,全部实现了水、电、路、话、网络五通,完全具备企业入驻条件。如广场工业园,厂房全部是标准化厂房,办公、住宿、仓储用房一应俱全,整个园区实现了硬化、亮化、绿化,园区功能十分完备。
三是入园企业逐步增多。随着各种优惠政策的出台和措施的落实,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者看重这块热土。截止目前,园区新引进工业项目20多个,新引进项目个数占入园项目总数的70%。预计今年园区工业企业将达到40多家。
四是园区规模企业发展逐步增快。xx年,园区规模工业企业达到8家,是xx年的4倍。今年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望达到13家。
五是入园企业高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目前,园区新引进工业项目20多家中有9家是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
二、街道工业园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从现有的工业园区情况看,高新技术企业所占份额较小。机械加工、电子、农产品加工是目前园区主要产业,由于产业和产品的特色尚未形成,产品层次偏低、市场竞争力弱;园区专业化水平不高,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联系度不高,互补性不强,导致园内企业既无协作配套关系,又不能形成簇群效应,弱化了园区整体竞争力,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
2、资金融通渠道不畅。无论是园区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入园企业维持生产经营和扩大再生产,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由于政策性扶持力度小而且慢,企业的融资渠道没有得到有效拓宽。
3、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由于街道五个工业园区起步较晚,起点不高,布局上处于散、小状况,整体功能上还不健全,加上体制、机制和思想观念的原因,有的企业没有相应的人、财、物、信息、技术等配套资源,缺乏先进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有的企业满足于现状,不愿承受企业自主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不愿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有的入园企业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和各职能之间没有良性互动,园区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三、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思考
1、加强对工业园区的领导和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的领导。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要继续把支持和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街道实际,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理和引导好工业园区建设与城镇化及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管理。
2、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一是要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道路、供水、供电、城市交通、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园区建设同步,使企业有良好的发展空间。二是要抓好广场科技创业园项目的启动和建设。督促项目主体尽快落实资金,实实在在搞好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在建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三是要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完善的招商网络,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加强与外地大企业的战略合作,嫁接一批大项目,新上一批好项目,力争全年新上工业重点项目5个以上。
3、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生产要素协调,改善融资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经营需求,尽力克服资金、电力、运输等瓶颈因素对企业发展的制约。同时,要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服务。二是要实行客商绿卡保护制度。对各类入园投资企业业主及高级管理人员颁发投资保护绿卡,对持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予以重点保护;在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三是要完善联系会议制度。
4、打造特色工业园区。一是要做好产业定位。各工业园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特点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开辟新区,大气魄、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几个上规模、上档次的精品园区,在讲求园区工业经济规模总量的同时,做好园区的产业定位。二是要积极开发上游产品。围绕提高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做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第6篇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当前拆迁工作现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XX年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长120%。XX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1.7%;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二)矛盾突出,信访量大。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XX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三)各项保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的68%;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1.5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的68%。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的近XX户拆迁户实行集中安置。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配套了水网、电网、管网、路网、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社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90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特别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 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XX年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XX元/亩,XX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XX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XX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二)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的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补偿金一般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一些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补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的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必然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如XX年9月,许白路沿线的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映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XX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个别社会保障措施尚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的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XX年以来,以XX年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XX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的方式,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二)积极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三)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补偿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应向被拆迁户公示,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对于个别拆迁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及时披露与纠正;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第7篇 拆迁安置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安置工作是转型增速的基础、是赶超发展的依托、也是提升锡山城市形象和发展能力的大局所系。今年9月下旬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及分工领导带队,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到基层各板块分别走访了解情况,并组织建设、房管、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现将调研及思考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拆迁安置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项目抓拆迁,关注民生抓安置,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表现出在困难面前不回避、在压力面前不退缩的精神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强度、速度、力度推进拆迁工作,同时也较好地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至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拆迁量44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45个,总面积达421.6万平方米,为全区转型提升、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目标明确,认识统一。大拆迁、大发展,不拆迁、难发展。拆迁与安置相辅相成,解决好安置可以促进和推动拆迁。各板块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拆迁安置摆上了突出位置,作为当前促进转型升级、加快赶超发展的首选环节。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统一确立了以项目定拆迁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安置房腾地、重点工程、经营性地块、产业园区项目、社会事业项目等五大类拆迁项目。以建促拆、安置先行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被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2.程序规范,举措有力。拆迁工作措施有力,各板块突出依法操作,按照依法拆迁、规范拆迁的要求,加大征地拆迁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力度,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动迁工作思路严密,发扬了钉劲、韧劲、磨劲,不厌其烦、不遗余力做动员拆迁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拆迁政策,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如安镇街道明确要求对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合法面积、安置面积等信息进行统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东亭、东北塘街道对非住宅拆迁建立严格的会审制度,通过层层把关,确保非住宅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安置工作措施有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各板块按照商品房的要求建设安置房,部分板块规划设计建设了一批品质上乘、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小高层和高层精品安置房小区。
3、千方百计,帮助安置。为妥善处理和解决被拆迁群众的过渡安置问题,各板块动足了脑筋,想尽了办法,通过挖掘整合各方面资源,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解决过渡安置的问题。如东亭街道大力创新安置工作方式,出台安置房承租办法,努力缓解安置工作的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批临时安置房,酌情提高了过渡费标准。锡北镇、安镇街道等对在外过渡拆迁户办理婚丧事,给予特别的经济补贴,开展暑期走访慰问,向在外过渡的每户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高温慰问金。鹅湖、羊尖、东港、东北塘、云林、厚桥等地分别通过建设临时过渡房、租赁轻纺城、印刷包装城等部分闲置用房和改建老医院、老中学、厂房等办法帮助解决老弱病残等困难家庭的临时过渡安置。政府的这一系列为民举措,也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拥护。
二、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中,各板块及有关部门针对当前拆迁安置工作,也集中反映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安置房建设有待加快。当前,安置房短缺是直接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的最大阻碍。调研中反映,安置优先的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加之用地指标收紧、前期手续办理不及时、建设单位施工力量不足以及小高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周期长、质量要求高等因素,是导致当前安置房建设迟缓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区累计有过渡户12680户(其中全过渡8865户,半过渡3815户),全区安置房缺口较大,多数过渡户需要2年左右时间才能全部安置到位。从调研中也了解到,安置过渡费支出数额较大,已成为各板块的重要负担。无论是从加快安置拆迁群众,还是减轻财政压力方面考虑,都要求各板块高度重视,加快安置房的建设。
2.清点工作有待突破。尽管目前全区拆迁的总体进度较快,但部分项目,由于少数居民没有完成拆迁,未能实现项目的整体拆平,也导致了一些优质的大项目不能快速引进落地,对后续发展造成了影响。一些即将交地的重点出让地块,由于拆迁工作不能按时到位,也将面临违约风险。今年已启动的121个拆迁项目仅有52个完成清点可交地,占拆迁项目总量的47%。有15个项目因为存在十户以下居民没有完成拆迁而没有最终拆平,已经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区项目拆迁工作的整体成效。
3.拆迁工作氛围有待改善。媒体和社会舆论过度报道时有发生的拆迁事件,引发了部分群众对拆迁工作的片面理解。拆迁宏观政策趋紧,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将出台,在此大环境下,不可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我区拆迁工作人员的“瞻前顾后”、“缩手缩脚”。部分群众对拆迁补偿的期望值过高,也增添了拆迁工作的难度。为此,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拆迁环境很有必要。
4.腾地利用率有待提高。绝大多数群众顾全大局,拆迁易家,为地方建设发展腾出了空间,作出了贡献和牺牲。当前,他们对政府拆迁土地的利用建设充满了期待。通过近年来对拆迁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区为加快转型赶超提供了土地资源储备。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由于招商选资、项目引进工作成效还不够显著,对这部分已拆出土地的总体利用率还不是很高,符合产业发展的优质项目入驻不多,拆迁带来的发展优势还未能完全凸显。
三、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几点建议
城市建设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赢。当前,全区各级各部门需要把合理安置拆迁群众、提升居民居住质量贯穿于城市拆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将改善城市面貌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机结合,让拆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使拆迁工作顺民意、达民情、暖民心。
1.立足当前,着眼超前,加快高品质安置房建设。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安置房建设将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一是加快建设。以实现“零过渡”为目标,根据过渡规模和拆迁计划,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科学放量安置房规模,优先安排计划,优先保障资金,优先配备人员,加快安置房启动实施,确保安置房建设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二是提升品质。大力推广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把最好的地段用于建设高品质安置房的好做法,优先选择地段好、配套齐、环境优的地块,高标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房,积极引入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参与建设。通过强化设计,完善社区环境、生活服务、景观绿化等居住与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新提升。三是完善手续。各板块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有关手续,务必做到手续齐全后方能动工建设。
2.突出重点,依法操作,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要突出实施清点、“净地”出让、政策完善、安置房办证、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这些重点,坚持依法操作,有序推进。一是抓好实施清点。继续发扬“5+2”、“白加黑”的工作干劲,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工作难点,组织实施好清点工作,力求实现整体拆平,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的入驻。认真分析研究“钉子户”形成的原因,依法合理利用行政裁决和行政强拆手段,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特别要注重防止一些“钉子户”抱团的情况。二是坚持“净地”出让。“毛地”出让一方面不利于拆迁的进行,易引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逾期不能完成拆平交地,政府还将面临地块出让违约的风险。从加快项目建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倡导国有土地挂牌要坚持“净地”出让。三是完善拆迁政策。在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区现有的拆迁政策进行梳理和完善,从有利于民生的角度出发,尽可能的做到统一,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使制定的政策更趋于科学、合理,易于被广大群众所接受。同时,保持政策的平衡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加强对拆迁政策实施操作的统一管理,把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拆迁工作的公信力,避免因拆迁不公而引发矛盾。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应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做到依法拆迁、友情操作,全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合理要求和困难。四是加快安置房办证。办理安置房“两证”,既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当前,要努力通过各项工作的完善,为申请安置房“两证”办理创造条件。继续以深入开展安置房建设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及时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等手续,做到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所有手续,确保能够尽快进入办证程序。针对安置房大修理基金的归集问题,应尽快列出明确计划逐步加以推进。五是高度关注拆迁企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近年来,东亭、东北塘、安镇街道等地非住宅拆迁超过了拆迁总量的一半以上。由于不少本地搬迁企业达不到入园标准,选择关闭停产或迁至异地发展,不少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面临失业或者再就业。据区人保局近期在东亭、安镇街道开展的一项调查数据反映,xx年1月份以来,因拆迁企业关闭停产和不愿随企业搬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地职工有266人。这些职工的就业问题需要引起广泛关注。同时,拆迁项目的快速推进,导致不少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应通过加大转岗培训、组织专场招聘、扶持创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实现拆迁企业失业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
3.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营造锡山拆迁的良好氛围。良好的宣传氛围是拆迁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高度重视和营造好我区的拆迁环境,继续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突出深化正面宣传,多宣传锡山建设的宏伟蓝图、拆迁安置的重大意义,以及实施城市现代化发展战略给城市面貌和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让“拆迁是为了改善百姓生活、拆迁是为了加快锡山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调动全区上下广泛支持、主动参与、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
4.高端合作,强化招商,努力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坚持“三高”原则,加强高端合作和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进工作,积极引进符合地区产业发展的“高、大、新”项目,努力实现赶超发展的新突破。通过前期的努力,各板块的专业园区建设已经初现雏形。改变当前项目落地少,尤其是高端集聚效应的产业项目仍较少的局面,需要长远规划、合力推动,重点是加强同京、沪、深城市和高校、科研院所、央企等之间的高端合作,使得每个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具有技术含量、产业特色、品牌特征的1-2家龙头企业落地,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进一步带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实现腾地发展的最大效益。继续发挥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联席会议等制度的作用,扎实做好项目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收益。
5.及早谋划,加强调研,加速安置小区管理的保障跟进。随着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我区的安置小区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从调研中了解到,当前拆迁安置过程中,原一个村的村民被分别安置于多个小区、一个小区安置多个村村民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存在着跨镇、跨街道安置的情况。安置小区普遍存在着房屋出租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的实际问题,由于居管分离和社区管理机构缺失,导致了安置小区管不了、原村(社区)管不着的局面,形成了社会管理的盲点和死角,也给群众办事造成极大不便。目前,全区各级的工作重心相对都集中在拆迁和安置阶段,但对安置以后的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符合建居条件的安置小区,通过整合,理顺各类关系,合理制订安置小区的建居计划并加紧实施,尽快建立管理机构,打破目前管理真空的局面。同时,兼顾考虑好安置小区的党建、群团等工作。此外,因大面积拆迁,部分行政村已“名存实亡”,被形象的称为“空壳村”。如何处置这部分村的股份制资产、村民变居民、撤村建居、行政村转化为城市社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列入议事日程,抓紧研究,妥善处理。
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 基本情况
**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个,共投入资金**亿元。全区**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万平方米,拆迁群众**户,其中农民**户**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模式”和“**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 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我区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全力促进农民安置用地的落实和农民安置房的落实。全区共核定“两安”用地总指标**亩,已办理红线的安置用地**亩,另有**亩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已搬进拆迁户的农民安置小区达*个,正在建设的农民安置小区的**个。在几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区创造了地“**”和“**”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拆迁安置工作较为滞后,超期过渡现象严重。
1、拆迁安置工作体制理顺不畅。街道、乡(镇)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不够,思想不够统一;相当多的干部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较大的偏差;部分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心欠佳,导致很多项目前期工作难以落实;部分拆迁单位及拆迁户对拆迁工作不配合,漫天要价,导致有些项目的拆迁工作难以推进。
2、农民安置工作落实欠佳,超期过渡现象严重。由于近年来大开发、大建设,特别是一些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农民拆迁大多是先拆迁后安置或边拆迁边安置的情况下开展的,加之部分安置用地、安置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大批拆迁农民住户安置难以到位,长期处于过渡状态。目前全区尚有 *户*人在外过渡,占总拆迁人数的*%,且大部分是超期过渡。
(三)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难以解决。被拆迁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农民除农活外无别的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安置补偿费又十分有限,缺乏足够的资本开展经营活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三、 对策和建议
1、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
在多年来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拆迁安置法律政策的宣传。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我们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认真负责地解释和说明。如某街道拆迁户两年两次搬迁,安置无着落,其反映强烈。据了解,该安置地已在规划建设中,政府巳按时足额发放了过渡费,这是政府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一项政策规定,通过政策宣传,这些拆迁户很快消除了怨愤。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及时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就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都可得到预防和解决。
2、坚持拆迁调查、安置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由于当前重点工程的拆迁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拆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且工作量大,为了追求工作效率,政府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实行大兵团作战,这往往是要以牺牲公正为代价的,也成为产生安置拆迁纠纷的原因之一。为此建议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握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保稳定。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主管部门对土地征用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依据以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期限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告;对拆迁补偿要公开进行,把征用地拆迁数量、补偿依据、补偿费数额、被安置农业人员数量、农业人员安置方式、房屋安置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具体实施的步骤等,在被征用拆迁地予以公布,接受被拆迁地群众的监督,防止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特别是安置对象和房屋拆迁等补偿安置到人到户的,更要十分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成立核查组,掌握统一补偿标准,对群众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确保重点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
3、完善拆迁安置工作中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区安置拆迁补偿依据主要是《**征地补偿安置条例》,但该条例原则性强,在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困难,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较多。在我国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拆迁补偿工作,使安置拆迁补偿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相应的操作性较强的《安置拆迁补偿办法》已经迫在眉睫。根据宪法精神和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农业人口数的统计应严守政府通告之日的底线,对前不溯及,对后不顺延。
(二)服义务兵役(含超期服役的)的现役军人应参与安置分配;未随军迁出、其户口在拆迁地的军人家属(包括其配偶和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三)拆迁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其户口虽已迁出,但未分配安排正式工作的,凭在读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四)具有拆迁地户口,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五)享受五保优待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补偿费由村组代管。
(六)拆迁地已出嫁妇女,离婚后因生活无着落而回迁的人员(含已回村落户、法定抚养的小孩,)和婚嫁到拆迁地妇女而离婚后其户口仍在拆迁地的人员(含再婚随迁、法定抚养的小孩),应当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婚嫁农村的出嫁女,其户口未迁出的人员,只能一次性享受一方安置补偿,已在男方参与安置补偿的人员,不参与本地安置补偿分配;未参与男方所在地安置的人员,应当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安置补偿分配。如户口回迁或者未迁出的上述人员与村组另有书面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男到女方落户的可参照执行。
(七)婚嫁城镇、未随迁的拆迁地半边户及其子女,应同等参与安置分配;但一方已享有国家福利分房的,可不考虑宅基地和住房的政策性优待。
(八)原籍在拆迁地,因生活所迫或历史上的政治原因被迫外迁,后其户口又回迁原籍,并分有责任田土的人员,应同等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外地回迁户与村组另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九)返乡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其配偶系再婚的农村户口,经村组集体研究和村民会议通过,准许其迁入的,应当给予安置补偿,但与村组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执行。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未处罚到位的计划外生育子女,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安置补偿有关政策性优待,按相关政策执行。
(十一)无正当理由迁入的农业人口(含空挂户),不参与安置补偿分配。
(十二)欠有国家税费、集体公益事业折价款以及其他集体欠款的人员,其安置补偿可以折扣欠款后按实发放。
4、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重点工程建设利国富民,对加速经济发展和加快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同时,拆迁安置补偿费的发放到位,涉及到被拆迁群众的直接利益,也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最实际、最容易引发各种矛盾焦点问题,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工作,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好坏和工作水平的高低。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工作水平的提高。我们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就会得到广大被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重点工程的建设有序推进;反之就会遭到部分拆迁群众的抵触,使重点工程建设受到阻滞。为此我们要牢记五心,转变作风,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即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接待群众咨询要热心;调查补偿情况要细心;听取群众意见要耐心;核实安置补偿标准要公心;善后安置要关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真正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公仆,从而树立起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5、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一是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持对所有工程严格实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采用“项目+安置”的办法,将农民安置地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手续,一同报建。二是要实行集中留地,统一安置,积极推行“咸嘉模式”的成功经验。即:一是集中统一重建安置。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报建、统一建设、统一质监、 统一物业管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地安置好农民,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使农民安置小区联体成片功能完善、设施齐备、适宜居住。二是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充分利用农民生产安置用地,采用土地入股、自主开发等方式,大力发展后勤服务业和商贸业,使农民变股民,从经营中分红获利,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安排拆迁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积极与征地建设单位协调,在用工上优先考虑当地农民,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一定的优惠。
6、加强农民安置小区的统一规划,尽快制定好全区农民安置整体规划。一是规划要统一。与市、区总体规划统一协调,农民安置小区建成后直接成为现代化城区的组成部分。二是规划要先行。制定科学合理的全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强化规划约束力,明确失地农民的生活安置一律按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三是规划要科学。按照有利于土地综合利用、有利于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科学规划农民安置小区。四是规划要实用。按照农民生产安置一律作二、三产业规划建设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好、预留好生产用地。把规划、预留生产用地与项目开发、市场建设结合起来,使生产用地成为失地农民获得长久收益的主要来源。
7、创新劳动就业服务,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市场化。一是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培训重点主要是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对失地农民开展基地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失地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制造、建筑等行业和知识的技能培训。二是结合项目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的协调与合作,在建设进从建筑工程中找岗位,建设后中牧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中找岗位。三是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强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就业机制。将失地农民就业与下岗工作再就业统筹考虑,打破城乡“藩篱”,变“变籍门槛”为“素质门槛”。
(三)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失地农民养老社会化。一是实现失地农民身份的转换。在子女就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政策待遇。二是坚持“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办法进行,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确定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降低门槛,因地制宜、秩序渐进。三是采取“个人责任和社会互济相结合”的办法。失地农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坚持以个人和村集体为主,政府支持为辅。考虑有昨于鼓励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和与城镇社保体系相对接。
一是要加快安置小区居委会的建设。对新建成的农民安置小区,要加快建设社区居委会,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日常管理,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二是要加快社区文化建设。失地农民一般受教育程度较低,生活方式中有许多不适宜城市生活习惯。今后,要以城乡文明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办夜校、培训班,组织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形式,尽快促进失地农民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城市化转变。
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事”,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路延伸段是××中心城区连接××路与××经济开发区的主干道,是一项公益性重点建设工程。该工程(一期)涉及拆迁户231户,需拆迁房屋102栋,总建筑面积达48000平方米。自xx年11月正式启动该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关心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至xx年5月21日顺利完成了拆迁工作,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一起强拆事件,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攻破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这个“堡垒”的全胜。一位曾是“钉子户”的市民心悦诚服地说:“党和政府按政策办事,对我们的合理要求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加上工作人员反复苦口婆心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要是再不配合,就太没良心了!”××路延伸工程的顺利拆迁书写了××破解城市拆迁安置难题的精彩一笔。/>;一、拆迁背景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 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80、100、120、140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8篇 关于文明拆迁的调研报告
对于地区的拆迁要提高业务素质 依法文明拆迁。以下是小编提供的关于文明拆迁的调研报告,希望对您有帮助!
近期,通过对区xx工业园区的全面深入调查,找出了目前园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并针对这些问题和矛盾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与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概述如下:
一、街道工业园区建设呈现的几个特点
近年来,xx街道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取得明显成效。全街投资建设的工业园区共有6个,其中广场工业园、三里工业园、熊咀工业园、一宫工业园、广建工业园5个工业园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广场科技创业园正在筹建中。6个工业园区计划总投资3.5亿元,规划用地约600亩,目前,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亿元,建成园区面积385亩,引进工业项目35个,引进资金3.3亿元,其中引进投资过千万元项目14个,过5000万元项目2个,建成投产工业企业23家。园区经济在街道发展越来越快,主要呈现六个方面特点。
一是园区规模逐步增大。街道先后建设的三里工业园、一宫工业园、广建工业园、熊咀工业园、广场工业园5个工业园区,规模一个比一个大,特别是xx年兴建的广场工业园,占地达到200亩,引进企业投资总额达到1.72亿元以上。同时,即将动工的广场科技创业园的面积和投资规模更大。由此可见,街道园区建设规模呈逐步扩大之势。
二是园区功能逐步增强。已建成的5个工业园区,全部实现了水、电、路、话、网络五通,完全具备企业入驻条件。如广场工业园,厂房全部是标准化厂房,办公、住宿、仓储用房一应俱全,整个园区实现了硬化、亮化、绿化,园区功能十分完备。
三是入园企业逐步增多。随着各种优惠政策的出台和措施的落实,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者看重这块热土。截止目前,园区新引进工业项目20多个,新引进项目个数占入园项目总数的70%。预计今年园区工业企业将达到40多家。
四是园区规模企业发展逐步增快。xx年,园区规模工业企业达到8家,是xx年的4倍。今年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望达到13家。
五是入园企业高科技含量不断提升。目前,园区新引进工业项目20多家中有9家是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
六是社会贡献逐步增加。从税收上看,xx年园区实现税收478万元,分别是xx、xx、xx年增长67%、48%、23%,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逐年提高。从社区集体增收上看,xx年社区集体从园区获取租金收入415万元,占集体纯收入总额的22%,分别比xx年、xx年、xx年新增收入391万元、241万元、160万元,园区对社区集体增收的总计贡献份额年均提高23个百分点。从安置就业上看,园区目前就业人员达到1000多人,其中,xx年新增就业人员400多人,仅社区在园区就业居民就达300多人。
二、街道工业园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从现有的工业园区情况看,高新技术企业所占份额较小。机械加工、电子、农产品加工是目前园区主要产业,由于产业和产品的特色尚未形成,产品层次偏低、市场竞争力弱;园区专业化水平不高,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联系度不高,互补性不强,导致园内企业既无协作配套关系,又不能形成簇群效应,弱化了园区整体竞争力,导致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
2、资金融通渠道不畅。无论是园区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入园企业维持生产经营和扩大再生产,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由于政策性扶持力度小而且慢,企业的融资渠道没有得到有效拓宽。
3、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由于街道五个工业园区起步较晚,起点不高,布局上处于散、小状况,整体功能上还不健全,加上体制、机制和思想观念的原因,有的企业没有相应的人、财、物、信息、技术等配套资源,缺乏先进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有的企业满足于现状,不愿承受企业自主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不愿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有的入园企业在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和各职能之间没有良性互动,园区整体发展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三、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思考
1、加强对工业园区的领导和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的领导。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要继续把支持和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街道实际,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理和引导好工业园区建设与城镇化及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的管理。
2、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一是要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道路、供水、供电、城市交通、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园区建设同步,使企业有良好的发展空间。二是要抓好广场科技创业园项目的启动和建设。督促项目主体尽快落实资金,实实在在搞好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在建项目尽快竣工投产。三是要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完善的招商网络,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水平;加强与外地大企业的战略合作,嫁接一批大项目,新上一批好项目,力争全年新上工业重点项目5个以上。
3、优化工业园区发展环境。一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生产要素协调,改善融资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经营需求,尽力克服资金、电力、运输等瓶颈因素对企业发展的制约。同时,要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全方位服务。二是要实行客商绿卡保护制度。对各类入园投资企业业主及高级管理人员颁发投资保护绿卡,对持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予以重点保护;在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三是要完善联系会议制度。
4、打造特色工业园区。一是要做好产业定位。各工业园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特点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开辟新区,大气魄、大手笔,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几个上规模、上档次的精品园区,在讲求园区工业经济规模总量的同时,做好园区的产业定位。二是要积极开发上游产品。围绕提高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做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第9篇 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 基本情况
_____区总面积_____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_____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市治西迁、_____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举全区之力抓城市建设,合万众之心建经济强区”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从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_____个,共投入资金_____亿元。全区_____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_____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_____万平方米,拆迁群众_____户,其中农民_____户_____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_____模式”和“_____模式”这样的好典型。
二、 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
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我区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全力促进农民安置用地的落实和农民安置房的落实。全区共核定“两安”用地总指标_____亩,已办理红线的安置用地_____亩,另有_____亩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已搬进拆迁户的农民安置小区达*个,正在建设的农民安置小区的_____个。在几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区创造了地“_____”和“_____”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10篇 拆迁改造建设工作中对城市改造与城市化认识的调研报告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本人在**路拆迁改造的工作实践,谈几点关于对城市改造与城市化的粗浅认识。
积极实施城镇化战略是优化城乡经济结构,扩大消费市场,加快工业化进程的战略举措。城市化水平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推进**城市化进程,关键是加速旧城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拉动城市经济增长,提高**的城市化水平。
一、城市改造是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
城市品位、城市形象,是城市的内在素质和文化内涵在城市外部形态的直观标识。建筑是城市凝固的艺术,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联系最密切,也是展示一个城市形象、品位的最佳平台。
**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原因,市区街道短、窄、脏、乱;房屋破旧,居住拥挤;;基础设施陈旧,雨污合流;建设标准不高,建筑风格落后;随着城区不断拉大,“城中村”尤为突显。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城区中的危旧房屋和不适应产业发展的建筑物都应拆迁改造;对那些占地面积大,建筑标准不高的“城中村”必须进行改造;以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的生活水平。
二、城市改造是加快**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
京广铁路、106、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纵横南北,312国道、沪陕高速公路、宁西铁路横贯东西,**地处豫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发达的交通枢纽为**的城市发展提供难得的天机;因此,**的旧城拆迁改造,“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必须加速。尤其是**撤地改市后,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的要求更高。从**路道路拆迁改造后的情况看,加快城市改造应着力解决三个矛盾:
一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的矛盾;二是旧城面貌与群众所期望发展的山水园林城市形象品位的矛盾;三是旧城区市民居住条件与人民群众日益要求提高生活质量的矛盾。
三、城市改造是把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培育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迫切需要。
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目前
美国的金融危机波及到全世界,我国采取扩大内需的措施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内需不足是制约**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过启动城市拆迁改造,拉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带动建筑、建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刺激居民消费,增加社会总需求,带动城市商业和生产的发展,从而实现拉动整个区域经济增长的目的。
四、城市改造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的迫切需要。
**市城区的基础设施陈旧,管理难、维护难,不仅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也为城市部分从事服务的职能部门增加了工作难度。只有加快城市拆迁改造,积极稳妥地开展“以人为本”的城市社区建设,才能逐渐改变以单位、家属院为基础的城市生活单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五、城市改造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经济的迫切需要。
**地处全国东西区域的结合部,南北通道重要位置,区位优势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加快城市改造的步伐,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才能引凤筑巢,才能使**缩小与周边发达地区的差距。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必须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完善的城市功能,优良的社区环境,文明的人文环境。**路道路拆迁改造以后,数家投资商到**路选项目搞投资,现已有6家投资商选中项目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6亿元。
六、城市改造是提高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经营城市的需要。
**市旧城区建筑布局不合理,道路狭窄,建筑零乱,大都是低矮平房,基础设施落后,“城中村”居多,占用大量土地,这种情况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的浪费。通过拆除旧城区危旧房屋和影响城市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使城市功能和环境得以改善,增加城市的聚集效应,提高投资吸引力,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有些发达中等城市已实施“退二进三”,从城市退出第二产业,让商业、房地产业等第三产业进城,把一些工业项目退到郊区,这不是简单的搬迁,而是和企业更新改造、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促进了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市的内燃机配件厂搬迁的有益尝试,培植了西亚超市,搞活了一条商业街。**路的信建总公司的厂区、建材厂、车辆厂、港口机械厂等企业已相继搬迁到工业城区,均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路既将成为第二条繁荣的商贸街。
推进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改造,加大拆迁建设力度。一方面关系到城市建设的速度,另一方面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安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重点,以健全拆迁补偿机制、规范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完善拆迁许可证制度为切入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
几点建议:
1、城市拆迁改造要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注重“三个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用市场经济规律来规范城市拆迁改造行为,使城市这一国有资产增值,产生回报。
2、加强城市拆迁改造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修订的《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和相关的拆迁法规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相配套、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城市改造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3加快城市改造后的建设速度,规范投资商的经营行为。切实做到拆一片、美化一片、亮化一片、群众满意一片。
第11篇 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拆迁工作状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近年来全区拆迁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前城建委采取不同方式对全区拆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拆迁安置工作,是引进发展资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拆迁规模呈递增趋势,拆迁安置工作总体上进展平稳,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和广大拆迁人员居住条件,保障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去年以来,先后共实施了四五期、城际铁路等40个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房屋面积近157.6万平方米,动迁居民6163户,拆迁企业317个,安置被拆迁群众1841户,交付3331套房屋。在3月19日的城建委工作会议上,各位委员对此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反映这几年我区拆迁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了大量工作。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实行了区领导分片包干制。区领导挂帅,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区机关各部门成立拆迁工作小组进驻现场,积极配合各有关街道,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强化宣传、阳光运作。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拆迁工作中,我区采取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熟悉和把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强化政策透明和程序公开,坚持规范运作,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合法性。
依法拆迁、规范操作。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几年来,我区拆迁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拆迁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抓好拆迁评估各项制度的落实。拆迁部门对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着力提高拆迁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对外在拆迁工作中实行阳光操作,坚持拆迁补偿政策的前后一致性,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妥善安置、善待百姓。近几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既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又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全力促进失地农民安置用地和安置房的落实,主动为困难拆迁群众提供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医等实际问题,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近年来全区拆迁任务相当繁重,时间节点和交地时间紧,许多项目穿插进行,使得宣传攻势有时不能跟上拆迁工作的节奏。一些少数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给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是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少数个别工作人员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把握不够准,甚至还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问题。
三是拆迁农民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且绝大部分失地农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又无一技之长,较难找到工作。目前又不能享受失业、退休、医疗保障,从而造成部分失地农民无地可种,无岗就业。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拆迁安置法律政策宣传的力度。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部分被拆迁户对城市规划和相关法律政策了解不多。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安置补偿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幅射作用,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被拆迁户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使被拆迁户由被动拆迁转向主动积极地支持拆迁。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坚持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要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拆迁工作的第一原则,坚持政策透明和程序公开,规范拆迁行为。严格落实拆迁公示、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拆迁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补偿安置到位。同时要继续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拆迁人员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法拆迁评估和野蛮拆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和有情操作相结合,推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本着循序渐进、不断提高、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从为失地农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入手,实行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就业扶持机制,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网络,为失地农民就业搭建服务平台;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失地农民就业难问题;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全力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第12篇 浅谈城市拆迁安置中纠纷的调解调研报告
城市拆迁安置工作成为城市建设中的难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拆迁安置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被拆迁人家庭矛盾激化为社会矛盾,已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隐患,尽管化解这些矛盾纠纷占据了政府部门大量的精力,仍然需要各有关方面继续努力,共同钝化和调解因此而产生的各类纠纷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现就化解被拆迁人家庭内部矛盾,钝化与拆迁人的矛盾纠纷,谈谈个人看法。
一、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主要矛盾纠纷。
当前,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被拆迁人家庭内部、家族内部等主体之间的矛盾;执法部门和被拆迁人、拆迁人内部矛盾、拆迁人和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等矛盾纠纷。在这些矛盾纠纷中,拆迁人内部矛盾、拆迁人和执法部门以及和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等矛盾,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内部矛盾,在此不作赘说。化解被拆迁人家庭、家族内部矛盾,处理好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矛盾纠纷,是当前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二、被拆迁人家庭内部以及和拆迁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分类。被拆迁人家庭内部以及和拆迁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被拆迁房屋为祖产,需要进行遗产继承;
(2)被拆迁房屋为共同产权的,需要分割析产;
(3)产权人的产权和居住人的居住权矛盾纠纷;
(4)被拆迁房屋补偿款多少的评估计算;
(5)被拆迁附属物补偿和计算;
(6)留念现有居住区的人文环境,需要放弃现居住条件,变更和转变现有的邻里关系和生活习惯;
(7)未来购置房屋的迫切需求和现有经济条件的差距,以及期望有所改善面临的经济困难;等等。
三、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综合分析来看,有被拆迁人思想认识上的差距;有对政策不了解、不理解、有误解的;有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操作有误、工作不当造成的;有被拆迁人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有被拆迁人为增多房屋补偿进行谈判而采取的双簧策略;也有新闻媒体报道引起的误解等等。四、钝化和调解这类纠纷的思路和方法。在城市拆迁安置工作中,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有不同的原因,拆迁人在这些矛盾纠纷的产生、发展、钝化和调解中,都处在一个相对主动的地位,在被拆迁人家庭、家族内部矛盾方面,又处在一个比较超脱的地位,因此,在钝化和调解这些矛盾纠纷中,代表拆迁人工作的人员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面,联合当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人员共同做好钝化和调解工作。
1、树立强烈的依法拆迁的指导思想。一是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依法拆迁的法律宣传咨询;三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拆迁工作;四是依法调解各类家庭内部矛盾;五是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正、公平、服务的拆迁指导思想。
2、强化拆迁工作的宣传鼓动工作,宣传拆迁有关政策法规、拆迁程序,大力宣扬支持旧城改造工作光荣,弘扬为旧城改造作贡献的精神,鼓励、提倡奖励期间搬迁。
3、拆迁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调解各种因拆迁而引起的纠纷。有限度地介入被拆迁人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其依法处理和化解纠纷,引导其成员互谅互让,妥善地运用亲情伦理关系化解纠纷。
4、拆迁工作人员要深入被拆迁人家庭,进行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深入交谈中建立信任、感情,设身处地为被拆迁人着想,帮助他们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执行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帮助他们联系家庭实际,设法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化解因拆迁引起的矛盾纠纷。
5、对拆迁安置中的家庭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采取不同方式方法给予解决。
(1)属于祖产继承的矛盾,一般不宜对其实施产权置换。拆迁人员应尽早动员其先公证,由于产权人去世,可以借拆迁这个机会,通过公证进行遗产处分,达到了结过去的纠纷。同时,又要注意到现居住人的实际情况,依法保障居住人的权利,化解遗产处分可能产生的新矛盾。在动员小桃园周某某处分遗产继承过程中,拆迁工作人员一方面宣传《继承法》有关遗产权规定,另一方面宣传《拆迁法》有关保障居住人权利的规定,劝说其12个继承人依法分割、以情处理,达到依法继承处分和依德亲情处分相结合,妥善处理了拆迁与继承之间的矛盾;
(2)共产房屋要动员其共产人尽早协商。原小桃园葛某某家九人共产,拆迁人员动员其长子从上海多次来宁处理共产拆迁矛盾,宣传有关政策,劝说其充分考虑产权所有和保障现居住人的居住权利的关系,运用法与情的融洽,终于化解了纠纷,顺利实施了搬迁,拆迁人员的有限度介入是处理好这类矛盾纠纷顺利搬迁的重要因素;
(3)、要把动员寻找过渡房和奖励政策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把奖励政策宣传到位,要劝说其尽早联系确定过渡房,必要时可帮助联系承租过渡房,协助办理租赁手续,特别是对特困拆迁户来说,奖励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以抵算好几个的租房费用,帮助他们解决不小的困难;
(4)、要宣传政府的经济实用房政策,要对照条件尽早申报,以便尽可能拿定主意,做好搬家的准备;
(5)、对有购买商品房倾向的住户,也可帮助联系购买商品房,但一般劝其先过渡再买房,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去选购商品房;
(6)、对拆迁政策法规要不厌其烦的反复宣传,努力使被拆迁人在思想上深深地扎下依法拆迁的根;
(7)、补偿计算要认真计算、细致核对、不得有误,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将会在被拆迁人心目中产生不信任感,这种负面效应影响很大。
6、关于搬家时间的矛盾。在这个问题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表现在言行上是不一定相同的,有时候表现出明显的“要求早搬”和“不急不忙”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搬家时间上,拆迁工作人员要尊重民俗,巧妙地利用民间风俗习惯,客观上达到搬家造势的效果。一般xx人有吉利日子逢八(8日、18日、28日)搬家的风俗,因此,要在每旬的8日前要着重做好造势工作,掀起相对集中搬家的高潮。
7、妥善处理好违法建筑问题。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在坚持城市管理依法治理,违法建筑将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中,应采取历史地对待的办法予以妥善处理。特别是一部分违法建筑已成为贫困家庭的部分生活来源,拆迁将使这部分家庭生活更加困难。
分析其难有四:
一是,种种历史原因使之而建。待改造的老城区,是贫困人群相对集中的地区,尤其是下关区的部分棚户区更是违法建筑的重灾区。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有一些居民因为家中人口多、住房紧张而搭建了临时建筑,以解当时居住困难的燃眉之急,有的是长期居住至今。
二是,不得已出租收取租金。也有部分挤居在很小的房屋里,将这些违法建筑出租收取租金,以补贴家庭生活开支。
三是,拆迁失去重要的生活来源。在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中,出租违法建筑的收入已经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来源。拆迁将必然直接减少这部分家庭的生活来源。有的因此失去原先已有的生活保障。
四是,拆除补偿少,买房困难。这部分居民的合法房屋相对较少,拆迁后所得补偿款少,搭建的违法建筑在拆迁中的补偿数额有限,拆迁了买不起住房,直接降低居住条件和生活保障。他们对拆迁的抵触情绪最为激烈,聚众闹事,带头上访,影响很坏。拆迁工作人员要认真严肃的做好对违法建筑情况的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市民房屋居住信息网络,有效利用住房状况网络资源,剔除另有住房户套用政府优惠政策的现象,确保政府保障居住困难户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8、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做好居住、经济困难家庭的拆迁动员工作。一是在调查、动员阶段,要把特困家庭的情况调查清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好。
二是在动迁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为他们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多多帮忙,运用各种可用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那怕是解决一点点困难,他们都会千感万谢的,将会换来对拆迁工作的支持;他们的带头搬家,还会在不那么困难的被拆迁人中产生无形的督促积极影响;他们的先行搬家,更不会成为一些闹事者利用工具,作为要挟政府部门的筹码。重视做好这部份群众的工作,将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9、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当前,居民们对拆迁部门依据《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03号令)不理解,强烈要求部门按照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该条例与市政府203号令相比,一是在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被拆迁房屋的用途、房屋建筑补偿面积等认定上都有新的规定;二是省《条例》1月1日开始执行已近半年,而《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未能及时修改。三是在事关被拆迁人利益的区位基准价、房屋建筑面积等补偿标准的认定上,省《条例》明显优于xx市拆迁管理办法,如省《条例》规定“房屋建筑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土地使用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每平方米按区位价补偿。而《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的记载为准”,对土地面积大于建筑面积的没有任何补偿,这对于以平房为主的老城区有院落的住户,这一问题的尖锐性更为突出。
尤其是贫困家庭来说,更是难以接受的,无疑使他们损失相当可观的补偿款。去年小桃园地区南段拆迁工作刚开始,因媒体误导地级调整的传言,影响被拆迁人的情绪,后来经及时工作,比较顺利的实施了拆迁。今年,小桃园地区北段拆迁以后,被拆迁人多次聚众到市政府上访,要求按照省《条例》执行,给拆迁工作带来很大影响。上访的主要理由是住宅日益市场化,商品房和二手房价日涨月升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明显受损,强烈要求尽快变更《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或者说调整下位法。按上位法规定补偿被拆迁人,维护被拆迁人的上位法赋予的合法权利。对这一问题要做出妥当的解释:一是宣传目前实行的《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拆迁法制定的,市政府新《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以前,仍然执行现行的203号令。二是宣传好困难家庭享受政府关于“经济实用房”政策,这是化解当前拆迁安置中住房困难户的纠纷矛盾的重要而有效的方法;三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按照上位法规定的要求,评估现行实际房价,作为滞后《管理办法》的实际操作政策,先行操作,保障上位法明确赋予的被拆迁人利益。
第13篇 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的调研报告
核心提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事”,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路延伸段是××中心城区连接××路与××经济开发区的主干道,是一项公益性重点建设工程。该工程(一期)涉及拆迁户231户,需拆迁房屋102栋,总建筑面积达48000平方米。自xx年11月正式启动该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直接关心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至xx年5月21日顺利完成了拆迁工作,整个过程没有发生一起强拆事件,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攻破城市建设拆迁安置这个“堡垒”的全胜。一位曾是“钉子户”的市民心悦诚服地说:“党和政府按政策办事,对我们的合理要求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解决了我们的实际困难。加上工作人员反复苦口婆心地做我们的思想工作,要是再不配合,就太没良心了!”××路延伸工程的顺利拆迁书写了××破解城市拆迁安置难题的精彩一笔。/>;
一、拆迁背景
“拆迁难,乃天下第一难”,从政府工作的角度来讲,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之所以说它难,一方面在于拆迁工作是服务于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又有时间进度上的要求,容不得无限期地拖延;另一方面,拆迁工作又受到被拆迁人的利益要求的制约,每一次拆迁都往往涉及几十家、几百家住户,只要有几户,甚至一户不肯搬迁,拆迁的进度就会大大地被延误。由于一些舆论对被拆迁户利益的关注,老百姓对拆迁政策的误解,认为拆迁是你要来拆我,价格由我开,谈不拢,你就不能拆,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xx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于11月1日起实施。随后,省、市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市中心城区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一方面强化了政府管理拆迁的职能,对拆迁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模式也作了较大调整,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
在××路延伸工程拆迁工作启动以前,对××中心城区村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基本上是按照划地自建的方式进行,即拆一点、建一片,并且建设面积远远超过拆迁面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这种随意安置方式显现了越来越大的弊端,居民的自建房随意性大,建筑品位参差不齐,物业管理无从谈起,既影响了城市品位,又无形中增加了城市建设的成本,浪费了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还导致了新的“城中村”出现,使城市建设陷入了拆了建、建了又拆的恶性循环。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制定了中心城区发展的详细规划,出台了××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十不准”,明确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不允许私人建房,拆迁安置一律实行公寓楼安置。
二、基本情况
1、××路延伸段(一期)拆迁范围内涉及房屋102栋,住户231户,涉及500多人,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
2、××路延伸段拆迁范围内涉及二条道路。一条是××路由南向北延伸到北外环路长1300米(一期),再向北延伸跨沪昆高速公路与××经济开发区相接长为1000米(二期),全长共2300米,路宽42米;另一条是由××大道由西向东延伸到××路长为891米,路宽26米。二条道路预算造价约4200万元。
三、基本作法
1、制定政策,惠民利民。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以法律法规为依托,制定出台了《××市××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制作了大量的《××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宣传手册》送户上门,并对拆迁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张榜公示。总的来看,在此次拆迁安置的政策上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增加安置方式。尊重居民的传统习惯,对人多房少的拆迁户,经居委会、街道办和协调办审查并公示无异议的,在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基础上, 允许在中心城规划区(72平方公里)外按照“一户一宅”原则集中划地自建。
(二)照顾困难群众利益。对无房户或户均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给予一套不少于80平方米的住房,按地段基准价结算差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如项家居民小组的五保户孙锦云老人,其老房子失火被烧毁,一直只身住在一个不足30平方米的房子里。在这次拆迁安置中,补偿他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老人对此非常感激。
(三)从优安置。房屋实行以一换一的产权调换,就近新建公寓楼安置房。一是位置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选定黄金地段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此次安置地点的选择既体现了就地性,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即在项家组原住址旁,与市公安局宿舍相邻一块空地上。二是政策优。对安置房建设的有关税费,政府予以了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
(四)合理补偿。在土地征用上实行同地同价;过渡期限内给予每户每月3元每平方的租房补助费。
(五)合理安排。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为
80、
100、
20、140平方米,鼓励拆迁户选择多个小套,除用于个人居住外还可用于出租增加收入。
2、干部带头,推动拆迁。一是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作用。通过调查摸底,先做好拆迁户中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xx年11月召开拆迁安置动员大会后,项家居民小组的干部项根生积极响应,第一批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极大地促进了整个工作的开展。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此次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官园街道负责同志带领张家山居委会干部全程参与,几乎每天都在居民家中做工作,他们忍受了不少不理解群众的冷遇甚至是谩骂,但他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并按“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方式带动其他干部工作。三是发挥党员干部亲戚朋友关系的影响力。拆迁协调办摸清了拆迁户的各种社会关系,通过社会关系中涉及的党员干部来进一步做工作。如了解到孙家居民小组的孙锦德与名叫谢发财的个体老板私交较好的情况后,街道、居委会的干部找到了谢华财,请他帮助做思想工作,在谢华财的帮助下,孙锦德很快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另外,谢华财还帮助做通了在拆迁范围内自己亲侄郎的工作,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
3、健全机制,依法拆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市城市乡规划建设局聂智胜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抽调20多名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协调办,负责拆迁征地、规划设计、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确保拆迁补偿客观公正;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举报事项都认真办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午通报前一天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凡涉及拆迁工作具体问题,放在工作例会上研究,集体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从丈量、认定到补偿资金的结算和兑付,都在拆迁现场进行。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了宜阳新区、协调办、街道、居委会四级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所在街道干部分片包干,广泛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群众参与,阳光拆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被拆迁群众参与拆迁全过程,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群众参与制定拆迁政策。政策出台前,多次召开由被拆迁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使政策充分体现民意。二是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情。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工作程序等;拆迁工作队员分8个组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三是实施阳光操作。在每一份拆迁补偿协议上必须由拆迁公司人员、评估人员、街道、居委会、协调办五方签字,方可生效。在房屋拆迁估价机构选定、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安置后生活保障等情况,都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工作人员在丈量拆迁户孙子生的房屋时,将其梯形结构的房屋按照长方形进行了丈量,结果多出了19平方米,丈量结果经公示收到群众反映后,协调办及时进行了纠正。
5、真情服务,和谐拆迁。各级拆迁工作人员充分理解被拆迁群众为城市发展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领导小组成员多次深入到徐洪顺等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关心民意、了解民情,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大家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另一方面注重讲究方式方法,通过采取交友法、算账法(算补偿面积账、补偿价格账、环境改善账、生活质量账)等,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营造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在制订《××路延伸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15条补充规定,主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封闭阳台面积计算、房屋补差、子女分户、无房户的认定、奖励政策、社保等问题,在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制订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为被拆迁群众全方位提供拆迁服务。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四、几点启示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安置难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大难题。××路延伸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规模大、涉及人数多。在这种情况下,该工程拆迁安置工作能平稳和谐推进,其做法给我们以下启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根本。××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这是全市人民期盼多年的事情。城市建设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切实把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地把拆迁安置作为造福百姓的解困工程和民心工程,从而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和谐稳定的局面。
2、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是实现和谐拆迁的核心。在拆迁安置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利民惠民的原则,从政策措施的制定、具体拆迁的实施,到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处处为群众考虑、让群众满意,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实践表明,只要各级党委、政府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合理补偿他们因拆迁而受到的损失,认真解决他们在拆迁中遇到的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再棘手的难题也能破解,再复杂的矛盾也能解决,再困难的事情也能办好。
3、发挥基层优势,充分依靠群众,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在拆迁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群众是城市建设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道理说明白,把政策讲清楚,把思想理顺畅,把工作做细致,拆迁工作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4、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基础。在拆迁中坚持亲情拆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拆迁工作队员与被拆迁群众交朋友,把拆迁群众当成亲人,视群众的困难为自己的困难,热情关爱、热心帮助、热诚打动,从而化解了矛盾、拉近了距离、消除了对立,营造了和谐感人的拆迁局面。实践证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只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诸如城市建设拆迁、土地征用等矛盾多、困难大的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发展中始终保持和谐稳定的局面。
5、依法行政、规范运作,是实现和谐拆迁的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被拆迁群众权益。从拆迁决策、政策制定及建章立制到工作落实,从拆迁全过程到各个环节,始终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合理规范,确保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14篇 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近几年来,我区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众多,拆迁安置过程出现了不少问题,由此引起的民间纠纷和群体上访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成为当前我区经济发展不容忽视的障碍。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使之在以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实际利益,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现将我们一些肤浅的意见汇报如下,供领导们参考。
一、基本情况_____总面积_____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面积_____平方公里,农业人口约占总人口的_____,是城乡并存区。近年来,我区牢牢抓住_____、_____建设全面启动等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__________”的奋斗目标,确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发展战略,在全区抛起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建设热潮。
从20xx年至今,全区共有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_____个,共投入资金_____亿元。全区_____个街道、乡、镇均有城建开发任务,共开发征用土地_____多亩,累计拆除房屋约_____万平方米,拆迁群众_____户,其中农民_____户_____人,农村拆迁安置量大任务重。
我区拆迁安置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拆迁户的理解支持下,总的来说进展顺利,并创造了、“_____*”和“_____*”这样的好典型。
二、我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中主要经验拆迁安置工作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任务繁重。在工作中,我区克服种种困难,冲破重重阻挠,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
1、领导重视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保证。拆迁安置工作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没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作保障,工作很难开展,为加强领导力量,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了领导联系项目制。
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种模式”的工作思路,由一位区级领导联系一个具体项目、一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对该项目的拆迁安置全权负责,形成了对拆迁安置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二是建立了领导联系街道制。
由于街道的拆迁安置任务较重,压力较大,矛盾较多,为减轻街道的压力,区委向每个街道派出了2至3名区级领导协调指导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成立了处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进行全面处理,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确定了交办时间。我区大部分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处理都有了较大的进展,为以后的开发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扫清了障碍,夯实了基础。
3、宣传到位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基础。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掌握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政策,正确对待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必要。
在工作中,我区注重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和宣传工作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
4、依法办事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关键。拆迁安置工作事关每一位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只有严格依法律办事,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萌芽状态。
一是严格按政策补偿,二是严格坚持“三公开”原则三是严格坚持“三带三包”政策,即带感情、带政策、带拆迁方案,包协议签订、包过渡、包稳定。
5、妥善安置是搞好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我区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全力促进农民安置用地的落实和农民安置房的落实。
全区共核定“两安”用地总指标18255亩,已办理红线的安置用地_____亩,另有_____亩正在办理之中,目前,已搬进拆迁户的农民安置小区达_____个,正在建设的农民安置小区的_____个。在几年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区创造了地“_____”和“_____”等成功的安置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我区实际拆迁过程中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少数干部群众对拆迁安置的政策了解不够、理解不透,或者误解了拆迁安置政策。由于缺乏拆迁主体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渠道,作为拆迁主体一方的干部对群众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甚至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上推下压,引起群众的不满。
2、在拆迁调查工作中,对补偿标准的尺度掌握出现偏差。尽管政府部门按照拆迁政策,制定了统一补偿标准,但由于对同类房屋的结构、装修、价格等问题的认同上存在差异;对居民建在集体土地上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估价混同;甚至存在个别讲人情、论亲疏,对拆迁地面积的丈量、拆迁标的物的估价不统一,出现个别超面积丈量、超值估价等现象,致使被拆迁人之间相互攀比,引发矛盾。
3、由于现行的有关拆迁安置法律规定的原则性强,实际可操作性较差,有些村组制定的村规民约,有部分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且在发放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缺乏透明度,侵犯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15篇 推行阳光和谐拆迁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各地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以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坚定地选择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实施了“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战略,我市拆迁安置工作迎来了快速推进的新时期。截至底,全市累计完成拆迁面积1253.8万平方米,涉及6.77万户群众。已安置总面积260.2万
平方米,涉及群众2.32万户,取得了好、稳、快的工作效果,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改善了拆迁群众的居住条件,没有出现因拆迁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此,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推行阳光和谐拆迁的主要实践与成就
近几年来,针对全市拆迁安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坚持依法拆迁、阳光操作与走群众路线并举,紧密围绕拆迁工作中的政策、拆迁、安置等三大关键环节,致力改革创新,探索实践了许多有效做法,取得了综合成效。
(一)实行“先拆违、后拆迁”,强化了拆迁工作的社会环境建设。违法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管理中最突出、最复杂、最集中的矛盾之一,吞食着城市有限的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制约了城市发展后劲与综合竞争力,助长了投机取巧的不良民风和社会风气,腐蚀着社会良知和社会道德,同时也是拆迁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顽疾之一。x月,市委市政府深思熟虑,果断决策,采取全社会动员、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以城市规划为主导、合理安排拆违阶段和工作步骤,合理分工、完善查处违法建设保障措施以及坚持“拆、建、管”相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坚决有效措施,打响了一场为期一年多的“大拆违”攻坚战,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1380万平方米,实现了零补偿、零冲突和零事故。“大拆违”破解了城市建设的一大痼疾,拆除了人们心里的一片藩篱,同时也拆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拆出了群众对城市发展的信心和愿望,赢得了群众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在随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市始终坚持“先拆违、后拆迁”政策,对遇到的违法建设一律实行零补偿,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实行“统一分级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的拆迁安置管理体制。传统的拆迁安置管理,实行的是谁用地、谁拆迁、谁安置的管理模式,客观上造成了拆迁安置主体多元化、政策多样化、方式方法简单化以及拆迁当事双方信任上的缺失,成为拆迁安置工作中诸多问题的体制性因素。对此,我市从改革拆迁安置管理体制入手,实行政府主导下的统一分级管理体制,全市所有项目拆迁安置由市政府统一管理,实行建设发展项目“净地施工”、开发项目“净地出让”制度,并按照“权力下放、重心下移、责权统一”原则,实行市、区政府分级管理,由市政府全面负责全市拆迁安置的综合管理和资金保障,主要负责法规政策制定、信访案件复核、拆迁人员培训、重大拆迁项目和拆迁问题的协调处理以及拆迁证照最终审核确认。区政府主要负责拆迁安置的行政许可、行政裁决、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拆迁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发挥了市和区政府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全市拆迁安置工作合力。
(三)实行“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了全市拆迁安置政策管理。过去,由于多种原因,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县、区,甚至同一县、区的不同区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拆迁安置政策上的差异。有的为推进拆迁工作,对既定政策的执行实行“前紧后松”,特别是对后期剩余的少数住户,常采取提高补偿标准或应诺一些过高条件的处置办法,引发群众攀比,形成恶性循环,人为增加了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对此,我市对全市拆迁安置政策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规定,对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按照合法有效的建筑面积实行“拆一安一”。本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精神,对住宅类安置房的套型面积与拆房面积不一致的,安置时在使用面积“增加5平方米”至“减少3平方米”的范围内予以增减。对拆迁户人均面积低于我市最低拆迁安置保障标准的予以补齐。采取异地产权调换的,根据安置点的距离远近,给予10—40%的安置面积补偿;对征用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认定人均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有效面积,按征地转户在册人口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置换安置,并允许每人再优惠增购15平方米,避免了因拆迁政策不一带来的拆迁工作难度。
(四)实行“集中实物安置”,保护了广大拆迁群众的现实利益。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是拆迁安置的两种通用方式。对于拆迁主体来说,由于前者相对后者操作起来简便易行,且安置可变成本少,成为拆迁主体的首要选择。而对拆迁群众来说,以拆除已有房屋为代价,一次性获得了一大笔现金。有的不善理财的“暴发户”便出现过度消费行为,有的甚至沦为“无房户”,成为社会的潜在不稳定因素。加之现行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因素,群众用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很难在市场上购买到合适住房。对此,我市从维护群众的现实利益出发,实行产权调换的集中实物安置。其中,对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按照商业开发住房建设标准,实行就近集中安置。对社会公益及征地项目拆迁,实行异地集中安置,有效解决了拆迁群众的住房需求,破解了高房价给拆迁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了群众利益,缓解了拆迁矛盾,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五)实行“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强化了公开操作和民主监督。过去,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人情补偿问题屡见不鲜,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是导致拆迁难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对此,我市探索建
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制度,分别在社居(村)、街道(乡镇)和市区“三榜公示”被拆迁人的住房和人口情况,受理群众举报。市和区政府分别组建了由建设、规划、国土、房产、公安、财政、监察、审计和财政等9个部门参加的市、区两级“房屋拆迁证照确认小组”,制定了《市大建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认定程序实施意见》,按照“公示一批、确认一批、结算一批”的原则,对上报的“三榜公示”程序和拆迁安置户资料进行联合复核确认。市级在区级联合复核确认基础上,实行终审确认,并以确认结果作为市与区政府结算拆迁安置经费的依据。至去年底,全市通过该项制度累计确认安置面积334万平方米、安置户数19652户,同时取消不符合安置面积126万平方米、不符合安置户数4046户,核减率分别为27.49%和17.07%,维护了社会公平,降低了拆迁安置成本。
(六)实行“群众的事情群众办”,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建设拆迁特别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代表和体现的是群众意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应是拆迁安置工作的一项根本宗旨。对此,我市充分发挥区政府的群众工作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公开拆迁安置批准文件、宣讲拆迁安置政策,建立拆迁户亲情档案,帮助联系搬家公司、出租房以及为身患重病、残疾人家庭搬迁等多种方式,把服务、温馨和诚意融入拆迁全过程。与此同时,将“要不要拆”、“怎样拆”等重大事项交由群众作主。有的就拆迁安置细则召开听证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倾听并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与诉求。有的以村民选举方式,成立拆迁改造项目村民自治小组,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宣传拆迁政策、做好群众工作,真正做到“拆不拆”由群众说了算;具体拆迁时,有的群众老党员自发组织一些老同事、老朋友,积极宣讲拆迁安置政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安置点建设时,有的就小区选址、规划设计、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在群众中进行广泛听证,达成共识,保障了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实行“拆迁安置民生工程”,发展了广大拆迁群众的根本利益。拆迁安置不仅是一项建设工作,同时也是一项社会工作和民生工作。对此,我市坚持把危旧房、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城市建设以及经济建设项目拆迁,作为改善百姓生活条件、实施扶危济困、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努力让拆迁群众共享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成果。为此,我市要求各区政府要选择交通便捷、周边配套完善区域,按照花园式标准,精心设计、建设拆迁安置小区;将高层、小高层的公摊比例分别控制在17%和15%以内,多余公摊面积由区政府承担;在小区规划、建设时,按安置面积的5%配套建设商业用房,交由所在街道或社居委经营,收入弥补拆迁群众的物业费、二次供水费和电梯费等项开支;免收安置房产权调换费、办证登记费、印花税、工本费以及上市交易土地收益金,减免房屋维修基金,让拆迁群众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早期受惠群体。
(八)实行“社会统筹保障”,维护了广大拆迁群众的长期利益。拆迁后的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我市十分重视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应政策,坚持做到四个“一律”,用制度保障了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
一是建立“农转非”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拆迁群众一律纳入城镇非农人口管理体系;
二是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拆迁群众一律纳入全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拆迁群众自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最低基本生活保障金,并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调整而调整;
三是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将拆迁群众一律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四是建立再就业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拆迁群众,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按每人1.2万元标准发放抚养费;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按每人1.2万元标准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同时一律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实行优先就业。
二、我市推进阳光和谐拆迁工作的主要经验启示
我市推进阳光和谐拆迁的实践表明,拆迁安置工作连接着拆迁群众和拆迁主体,服从、服务于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纵观我市近几年来推进阳光和谐拆迁的实践,至少彰显了以下三点有益的启示。
一是必须推进“廉洁、高效、和谐”建设,全面彰显拆迁工作的时代主题。做好拆迁工作是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保障,是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生工程。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拆迁工作中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公认“大难题”。推行拆迁工作的廉洁、高效、和谐建设,对于保障群众利益、推进建设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当成为开展拆迁安置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和基本方针,成为拆迁安置一切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是必须推进公开、公平建设,有效解决“民不患寡而患不公”的问题。民不患寡而患不公,体现了群众对社会公平、公正的合理诉求,是指导群众行为的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拆迁安置工作应当顺应这一社会的主流思想和群众的根本愿望,切实将公开公平融入各项工作和工作的各个环节,自觉确立公开公平的工作理念,坚持公开公平的有效举措,探索公开公平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公开公平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公开公平的拆迁安置环境,推动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必须坚持还利于民、让利于民在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上凝心聚力。拆迁安置工作既是一项建设工程、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经济活动,既体现了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民本意识,也反映了坚持市场交换原则的群众诉求。因此,开展拆迁工作应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持拆迁安置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坚持还利于民、让利于民,努力谋求维护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实现好群众根本利益,发展好群众的长远利益,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拆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各项建设与发展的快速推进。
三、当前我市拆迁安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体来看,经过几年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拆迁安置工作构建了管理新体制,开创了工作新局面,提升了保障建设与发展的新能力。“廉洁、高效、和谐”的拆迁形势加速发展,“爱我xx,建设家乡”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项目拆迁速度大幅提升并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也因有效消除了违规安置补偿这一因素,拆迁成本大幅降低。据有关统计,我市的道路建设拆迁成本由以前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下降到了现在的27%,取得了明显的综合成效。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市拆迁安置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应引以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集体土地上外来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矛盾较大。多年来,本市外及跨县区的一些外来人口,私下通过买卖宅基地或购买房屋方式,在我市集体土地上拥有了住房,出现了“一户两宅”的现象。也有一些上述外来人口放弃原籍,举家将户籍迁入了现住地,户籍性质仍为“非农”,出现了农业人口户籍的跨区域流动。根据我市拆迁安置政策规定,1982年10月15日前迁入的外来人口,视为征地转户人口,享受拆迁安置,之后迁入的外来人口不予安置,因此产生了较大的拆迁矛盾。应该说,我市的上述政策规定具有合法性和一贯性。如果让上述两类外来人口享受拆迁安置政策,一方面,可能出现多次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问题,造成社会新的不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受现实利益驱使,将导致农业人口户籍的大规模不合理流动。出现此类安置补偿矛盾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宅基地管理以及集体土地上的房建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了“一户两宅”现象的出现。二是农业人口户籍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了农业人口户籍的无序流动。
二是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类房屋的安置补偿矛盾较大。非住宅类房屋拆迁是拆迁安置补偿中的一个特别群体。这个“特别”集中体现在此类房屋价值高、区域地段性强、级差地租大。我市对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类房屋拆迁,是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实行货币补偿。由于基准价格的定价机制未能完全实现市场化,产生了较大的拆迁补偿矛盾。对此,最近,我市已根据《征收条例》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货币补偿按照市场分类评估确定补偿基准价格,如按此规定执行,此类拆迁矛盾将得到有效化解。此外,各区也正在研究非住宅房产产权调换安置的可能性。由于非住宅房屋价值具有很强的区域、地段性,增加了产权调换中的选址和安置难度,可能还会产生新的矛盾。
三是拆迁安置房建设明显滞后,存在较大的社会稳定隐患。我市实行集中实物安置政策后95%以上的拆迁群众选择了产权调换安置。截至XX年底,在已经市级复核确认的334万平方米安置面积中,已经实现安置的为260.2万平方米,安置率为77.9%。综合还有约一半的拆迁项目尚未进行最终审核认证确认的因素,全市拆迁安置小区建设任务仍然很重。造成拆迁安置小区建设滞后的原因,主要是安置房前期选址用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以及三榜公示、市区证照审核确认等工作环节存在较大的提速空间。
由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的明显滞后,既延长了拆迁群众在外过渡的生活时间,难以及时安居乐业,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也增加了政府对群众超期安置的过渡费支出,增加了拆迁安置成本。同时,有的项目拆迁,由于拆迁证照审核确认程序尚未结束,无法兑现拆迁补偿,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信访,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隐患。
四、解决新形势下拆迁安置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考
开展拆迁安置工作,是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承载力与辐射力的必由路径是改善群众生活居住条件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拆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决定了这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要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拆迁工作的保障能力。要站在拆迁安置工作的全局高度,针对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基础工作建设。当前,应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建管理,维护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建管理工作秩序。二是加强农业户口的户籍管理,保证农业人口户籍的合理流动。三是开展拆迁安置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设,构建全市拆迁安置电子数据信息的公开查询平台,在长期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为安置审核确认工作及时提供依据,有效防止重复甚至多次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等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2、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对拆迁安置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以历史的观点、发展的思路和公正的原则,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方法,不断加强管理、完善政策,及时有效化解新生的拆迁安置矛盾,进一步优化拆迁安置环境,广泛凝聚起推进全市拆迁安置工作的各方合力。
3、要加快安置小区建设,实现让拆迁群众早日乔迁新居。要把拆迁安置房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做好项目选点布局、规划设计和房型设计等安置小区建设前期工作的统筹,做到谋划在前,操作在先。要切实提高三榜公示和区级证照审核工作效能,加快落实拆迁群众的安置补偿,稳定群众拆迁后的生产生活。努力通过优质高效的安置小区建设,有效缩短拆迁群众的在外过渡时间,让拆迁群众尽早搬入美丽温馨的家园,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
4、要注重总结推广,发扬光大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近几年来,在我市推进阳光和谐拆迁工作进程中,各级各部门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实践了许多有益做法,积累了宝贵经验。例如,在拆迁登记审核中,全面实行了“三榜公示、两级审核”制度。在拆迁动员中,有的地方探索实践了以民主选举方式成立“拆迁改造项目村民自治小组”的民主管理方法,有的地方还探索实践了建立拆迁安置“亲情档案”等群众工作方法。这些创新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值得深入总结、全面推广或加以延伸运用。要在总结、推广、运用已有经验的同时,注重并善于从鲜活的工作实践中,提炼出富有时代性的管理理念、规律性的工作方针和创造性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和深化对拆迁工作管理的认识,借以指导和推进新的实践,努力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阳光和谐拆迁工作品牌,为实现“廉洁、高效、和谐”的拆迁安置工作目标而群策群力,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