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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调研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2-11-21 08:14:01 查看人数:56

宗教调研报告

第1篇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我国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的目的在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下面是宗教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借鉴。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第2篇 宗教调研报告

6月20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杨丘远的带领下,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汊涧镇东胜寺、釜山教堂和龙隐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市宗教局关于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情况的通报。在实地察看、听取通报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和主要工作

从视察情况来看,我市拥有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道教等四大宗教,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68个,其中佛教寺庙41个、基督教堂点24个、道教场所2个、清真寺1个。登记备案教职人员300多人,信教群众近3万人,其中佛教1万人、道教8000人、基督教6000人、伊斯兰教2600人。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增团结、促发展,构和谐、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稳步推进和谐天长建设。

1、加强领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制日趋完善。落实了市领导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对宗教领域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协商研究,确保重大事项平稳开展。统战部、民宗局对帮抓宗教团体工作进行分工,对基层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一步明确,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市所有宗教场所都设立了管理委员会,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秩序和谐稳定。严格履行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和教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整顿,杜绝私设聚会点、乱建乱传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突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不断规范。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培训、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引导宗教场所积极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序依法平稳进行。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离,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等程序。

4、强化队伍,宗教管理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制定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计划,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契机,为宗教活动场所配备学习、宣传资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隐患意识淡薄。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尤其是落实到人不够。消防安全能力较低,大部分宗教场所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有的甚至连消防器材都不会操作。

2、火灾隐患依然存在。宗教场所规划不合理,建筑防火间距不达标;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现象严重;大殿布缦为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大多寺庙僧人少且年龄老化,扑救火灾能力有限;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够,消防通道不畅。

3、建设用地审批问题突出。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没有办理房产证,办证难且矛盾纠纷大,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同时,由于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宗教场所建设用地审批难,虽然今年作了申报,但目前尚未落实一处,宗教活动场所扩改建难。

三、意见和建议

1、深化宗教事务管理。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有一定威信、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的宗教人士,要着力培养、积极推荐,把他们及时安排到宗教团体任职;通过外出考察、集中学习培训等形式拓宽场所管委会成员视野,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基层民宗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配齐配强县级佛协、伊协专职人员,发挥宗教团体互联、互补、互动作用。

2、深化平安寺院创建。结合“xx”规划、美好镇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的需要,强化为各宗教场所服务力度,统筹解决宗教场所的通水、通电、通路等问题,使宗教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引导信教群众进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取缔私设聚会点、打击非法传教人。要注重宗教场所的消防工作,配备配齐消防设施,落实消防通道,加强消防演练,加强线路改造,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3、深化宗教场所规划建设。对全市范围内的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进行整合合并形成品牌效应,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规划建设指导;要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指标,对现存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宗教活动场所,督促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加快办证进度,对其予以合法化。

4、落实宗教工作特别经费。鉴于当前国内外反恐形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为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建议政府设立宗教工作三项经费(支持基层宗教工作经费,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经费,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效运转。

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在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首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专业法培训,为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与考核。深入开展了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达到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95%以上。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法书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行政审批(审核)操作规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xx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的工作职能,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把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知情”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团结、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宗教界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工作,赢得宗教界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完善电子政务入手,对现有政务网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发布局职能处室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在切实加强和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设定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考核,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为切实作好“三级”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成“三乱”治理工作推进组,深入阿城、双城、木兰、通河等市(县)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三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机关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党组班子亲自抓、机关总支具体抓、职能处室配合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县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把素质教育纳入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设,并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针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风平庸问题,适时开展了“挑战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过查摆平庸现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视平庸危害,引发了干部队伍的道德自省。通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教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了“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讨论活动,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营造了人人思发展之忧、谋发展之策、出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三)形成长效机制,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证。在创办学习型政府活动中,紧密结合党员干部实际,深入实施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素质提高的队伍建设工程,并积极探索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制定《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对有关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结合业绩考核和竞聘结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现有处室职能和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重要岗位,配齐配强了处室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形成了“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

总之,经过镇人大常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从带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确立一个好思路、树立一个好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切实抓好自身和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为实现全镇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3篇 有关农村宗教信仰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怎么写好调研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农村宗教信仰调研报告,供你参考。

当前我国农村宗教信仰调研报告

——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a村为例

【摘要】在我国当前的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发展已经是一种不可忽略的现象。本人从小就在a村生活,对那里的宗教活动的整个过程有深入的了解。当地的宗教活动有很多形式,但最重要的是观音会。因此文章就观音会前期准备阶段、中期的实施阶段、后期的尾声阶段作了详细介绍。并分析了宗教思想对当地的一些影响。

【关键字】农村宗教活动;观音会;宗教思想

宗教是人们对超越于自身力量之上的自然力与社会力的神化与膜拜。宗教信仰作为人类精神生活一个重要的方面,它是当前我国农民生活的重要内容。这是因为,宗教在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农耕文化并保持至今,因而其影响甚大。目前,从全国农村地区来看,宗教活动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各地有自己的特色。研究具体区域的农村及其农民的宗教活动,不仅有助于了解各地的农民生活,而且有助于从理论上整体地把握我国当前宗教活动的特点、走势等问题。

a村地处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据说,1949年以前,当地的宗教处于一种“弥散”状态,偶尔会有人组织一些祭祀的宗教活动,大家也会顺便的参与,但活动之后大家也就散了,没有长期固定的宗教组织。在文革期间宗教活动被视为牛鬼蛇神而被扫除,当地的寺庙基本被摧毁了,宗教活动也因此被中断。改革开放以后,当地的宗教活动在一些热心人士的组织之下,又重新恢复与发展起来。当地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较低,对很多不能理解的自然现象往往以神鬼等神秘力量来解释。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宗教思想的发展,但当地的宗教活动与一些正式宗教组织的宗教活动不同,它有着自己独有的特色。当地主要的宗教活动是修建庙宇的庆祝活动、气候干旱时祈水活动、每年的观音生日宴会等。其中最主要的宗教活动是每年都要举行的观音会,时间是农历6月19日前后。对此,本文拟就观音会这一宗教活动的组织形式、宗教思想及其社会影响等问题作如下陈述。

一、a村观音会的组织形式

1、前期准备阶段

在农村老年人一般都是德高望重的,年龄越大资历也就越高,他们平时空余的时间比较多,宗教活动就是对宗教热心的老年人组织的。在每年的农历6月19日前几天,当地都要举行观音会,会议的主要组织者称为会首,会首往往要为观音会出去募捐,募捐时信民(对相信菩萨神通的人称为信民)捐钱的数目没有规定,多少也完全是自愿的,捐得多的和捐的少的也是平等的。会首出去募捐的时候一般是两个人一组,挨家挨户去拜访农户。 下边举个例子来展现情景:

两个老年人走到一个农民家里,问道:

“这户家,吃饭没有。我们×月×日在×处举行观音会,你要出一个大功德不?”。

“要的啊,可以”。

于是主人家交给两位老年人一些钱,老年人就把记录本给主人家,主人家自己把姓名和捐的钱的数目记录在上面,然后把账本还给募捐者。

然后老年人起身离开,并说:

“感谢你的大功德,菩萨保佑你们全家无灾无难的,万事如意。到时候你们有空欢迎来参加观音会!”

会出去募捐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方面是为观音会募捐钱,在经济上作准备;另一个方面是为举行观音会作宣传,积极邀请人们参加。同时会议的会首还要做的事是:一是邀请道士①在观音会当天到寺庙主持祭祀,准备观音会当天要用的祭祀用品;二是准备好宴会当天要用的米、蔬菜、炊具,出去邀请一些热心的人,要求他们在宴会当天提前来帮忙做饭。

2、中期实施阶段

当地一般是在农历6月19日前一两天举行观音会宴会,用当地的话来说就是提前为观音菩萨过生,为什么要提前了?主要原因是6月19 日当天各地的寺庙都要为观音过生日,就会造成道士和参与民众的“堵车”,当地的农村有个习俗,生日只能提前过,不能推迟过,所以一般比较小的寺庙都要提前一两天举行。由于观音菩萨是素食的,所以不管是客人在生日宴会吃的食品,还是寺庙里祭祀的贡品都必须是素食。

观音生日宴会当天主要的活动场所是两处。一处是在寺庙,道士在寺庙进行祭祀的活动,道士要向菩萨祈求风调雨顺,人间平安。然后要为捐了钱的信民祈福,出钱的信民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捐钱的人,道士就在菩萨的面前念出他们的名字,还要在特殊的纸上写上他们的名字,然后在寺庙的烧了,相当于告诉菩萨那些人出了钱。另一种是有具体的事祈求菩萨帮忙的,道士专门为这种信民办一场祈祷活动,然后把信民的诉求告诉菩萨,请求菩萨帮助实现心望,这种愿望往往是具体的,比如说是求子、求平安、求财,这种捐钱的数目就有特殊的规定了。另一个主要的场所就是在某个会首的家里,去参加的人要在那里要吃一次午餐,参与的人原则上要出伙食费的,但自己带或者不带靠自己自觉,完全没有人监督。带的东西也是自助的,一般情况是自己带一些米和蔬菜充当伙食费,当然也可以就出钱,自己把带的物品交到规定的地方就行。去参加宴会的人一般要到寺庙去祭拜一下菩萨,然后回到会首的家里吃了午饭就陆续离去。

3、后期尾声阶段

一般的客人吃了午饭就会离去,下午的时候道士再在寺庙做一下扫尾性的工作,然后收拾好自己的道具回到会首的家里。晚上在会首家里吃饭,晚饭不属于观音会宴会的内容,所以晚上这次饭不是素的。吃饭以后,会首们把所有收到的善款进行核算,然后要付给道士们进行祭祀活动的工钱。最后一般把结余剩的钱交给某个会首管理,用于寺庙的其他方面发展。

二、当地宗教人士宣传的思想及其影响

1、当地宗教人士宣传的思想

与观音会类似的宗教活动中,宣传一些宗教思想自然是宗教人士的重要工作,每次观音会中,宣传最多的思想是观音菩萨很灵。宣传者会说观音菩萨帮助自己实现了某个心愿,或者菩萨治好某人的怪病,或者菩萨托梦给自己传导了什么指示。当地的宗教思想有着明显的功利性倾向,一个核心的观点就是谁对菩萨做的贡献多,谁得到菩萨的荫庇也就最多。宣传者在宗教活动中还常常渲染一种末世情绪,夸大天灾人祸的发生频率,同时规劝大家要信神以求得到神的救赎,要少作恶多行善事。当然还会说一些其他思想,比如说要尊敬老年人,要求年轻人孝敬父母,宣传者会说雷劈了某处的树就是警告那些不孝子女的。

2、宗教思想对当地民众的影响

在a村之类的农村地区,这类宗教活动虽然是一种迷信活动,但也有其特殊作用。一是为大众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尤其是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农村老年人由于身体已经衰老的原因,一般不做农活,平时都闲在家里。老年人组织宗教活动可以让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在精神上让老年人有一种思想上的寄托,他们可以把对今生的希望寄托于来世。由于存在年龄上的代沟,平时这些老年人在家和年轻一代交流起来并不一定愉快,但通过举办宗教活动这个平台,老年人之间可以相互理解、关怀、交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和部分孤寡老人的空虚寂寞情绪。二是宗教在农村有时还有一种司法裁定的作用。在农村,农民之间难免会有纠纷,而农村的司法系统并不是很健全,尤其是对于一些小纠纷,司法机关很难有精力去管。这个时候寺庙的菩萨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在菩萨面前信民不敢说谎,就可以更好的核对事实真相。

当地曾经有个真实的例子:

农妇邓某和农妇张某曾经有过经济交易,一段时间后,农妇邓某发现自己在前段时间的交易中收到一张一百元的假钞,邓某认为是张某给她的,并要张某付给她损失。张某坚持说那张假钞不是自己给的,并认定邓某诬陷,两人相持不下,最后张某要邓某到寺庙观音菩萨面前赌咒发誓证明她没有说谎,她就承担那一百元的损失,结果邓某不敢去也不再追问这件事。该事例说明,宗教具有规约信众言行和道德操守的功能。

三是弘扬了一些真、善、美的思想,宗教宣传的思想对农村农民有一定的教化作用。每次观音会的时候,会首们都在规劝大家少杀生,少作恶,并告诉大家罪大恶极的人总逃不过菩萨的惩罚。一些虔诚的信民甚至是长期的素食主义者,平时都不吃荤的。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当地的宗教活动发展也和传统文化有很大的关系,当地宗教思想在农民心中有较深的感情基础,宗教思想中宣传的真、善、美的思想在今天社会也是值得提倡的。在一定程度上,我们认为在目前当地社会生活离不开宗教思想,宗教思想在构建当地社会结构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地宗教并没有严密的组织,也不是唯一的权威,和其他的宗教机构也没有很大联系,处于一种自然发展的状态。当地宗教思想的权威性在减弱,对神的事老百姓多是一种半信半疑的态度,参加宗教活动也不完全是真心,有时仅仅是一种消遣。从目前的调研情况来看,当地的宗教活动并没有对当地人们正常的生活造成破坏,公民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因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应该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扰,对宗教应该积极地引导和规范,而不能一味打压。但要注重区分正常的宗教和邪教,要预防邪教组织利用宗教这个工具来破坏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

第4篇 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在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首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专业法培训,为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与考核。深入开展了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达到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95%以上。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法书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行政审批(审核)操作规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xx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的工作职能,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把让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知情”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团结、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宗教界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情况通报会等不同形式,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宗教界的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工作,赢得宗教界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完善电子政务入手,对现有政务网页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及时发布局职能处室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有关工作程序,以及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为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在切实加强和作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工作触角向下延伸,在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组织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设定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考核,把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为切实作好“三级”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组成“三乱”治理工作推进组,深入阿城、双城、木兰、通河等市(县)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三乱”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通过了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能力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了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完善机关管理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教育管理措施,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党组班子亲自抓、机关总支具体抓、职能处室配合抓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县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把素质教育纳入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设,并通过规章制度的实施规范和约束职务行为。针对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的思想平庸、工作平庸、作风平庸问题,适时开展了“挑战平庸、追求卓越”教育。通过查摆平庸现象,挖掘平庸根源,正视平庸危害,引发了干部队伍的道德自省。通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教育,全面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打牢了“追求卓越”的思想基础。为培养和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了“增强发展意识,树立良好精神状态”讨论活动,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工作得到进一步升华,营造了人人思发展之忧、谋发展之策、出发展之力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重点任务完成。围绕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和10项专项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目标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对主要职能目标、共性责任目标进行了具体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严格按超标上限管理和推进。一是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民宗教基础设施3个。二是会同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多起违规经营案件。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妥善处理了2起涉及外来宗教流动人口的不稳定事件。三是办理清真饮食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行政审批、审核事项3件。四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对我镇进行的渗透活动1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非法聚会、传教、施洗、培训等宗教活动3起。五是指导镇宗教团体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六是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10余期,受训人数达120余人。七是从提高宗教界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入手,组织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城市精神”讨论,并开展“牵手十大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日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孤困儿童、贫困户捐赠款物折合2万余元。

(三)形成长效机制,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保证。在创办学习型政府活动中,紧密结合党员干部实际,深入实施了增强党性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素质提高的队伍建设工程,并积极探索锻炼干部、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了勤政、廉政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工作考核与干部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制定《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精心组织,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对有关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结合业绩考核和竞聘结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对现有处室职能和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和加强了重要岗位,配齐配强了处室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提出了勤政、廉政工作要求。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完善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办法,形成了“有为才有位”的良好局面。

总之,经过镇人大常履职评议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要从带出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确立一个好思路、树立一个好作风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力度,切实抓好自身和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为实现全镇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宗教调研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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