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当前位置:首页 > 报告范文 > 政务报告 > 调研报告

人口调研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2-10-24 17:52:05 查看人数:89

人口调研报告

第1篇 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第2篇 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完善领导机制、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整体水平逐步提高,有效缓解了人口增长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但是应当看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正常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据统计,20xx年xx县综合性别比为100:115.57,高于正常值8.97个比点,二孩、多孩性别比更是偏高于正常范围。这表明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仍然复杂,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这也是影响我县人口安全、有效化解社会隐患的最大障碍因素之一,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主要原因

一是群众的婚育观念落后。中国是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愚昧、落后的封建意识长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及生育观念,农民“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认为不生男孩就断了后,只有男孩才能延续香火,光耀门庭。加上目前农村的生育政策是一胎为女孩的可以有计划地批生二孩,于是对现行政策采取了一种制度化规避行为,在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胎次时基本倾向于生男孩。

二是落后生产力的制约。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下,尤其是农村地区,生育男孩首先是生产上的需要。因为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沿用着传统的生产方式,重体力劳动主要靠男性承担,女性由于生理、体力方面的差异,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劳动力。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养老送终主要依靠自己的儿子孙子。许多人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了香火便是大逆不道,对祖宗之“大不敬”,因而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倾向于“养儿防老”。

三是打击“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不够。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b超的普及应用,某些从医人员受不法利益的驱使,在孕检的名义下为孕妇作性别鉴定大开方便之门,轻者给亲朋好友大开绿灯,拿胎儿性别的“答案”送人情;重者在金钱攻势下,丢掉原则,忘却职业道德,接受贿赂,违反规定泄露“b超”透视结果,牟取暴利,尤其是二胎及二胎以上的性别鉴定及性别选择性中止妊娠更为猖獗。

二、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婚姻挤压加剧。婚姻挤压是出生性别比失衡最直接的后果,表现在婚姻市场上就是男性数量大大地多于女性。据预测,我国在时,25至40岁的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口和婚姻模式的重大变化,中国在未来必然会面临一个有大量男性因无法找到配偶而终身不能结婚的状况,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压力。特别在贫穷落后的乡村,不少年轻女性涌入发达地区,造成适龄女青年奇缺,形成一批“光棍”大军。有的地方很多大龄男青年只能跨越年龄界限,找年龄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作妻子,造成严重的“婚姻透支”现象,不少条件较差的男人只能“望女兴叹”。

其次是妇女地位下降。通过性别选择人工流产等手段人为造成的男多女少,将可能阻碍或者延缓女性全面参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因为这种人为选择的方式是对女婴生命权的严重侵犯,是重男轻女、男女不平等的集中体现,损害了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男多女少还将带来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对女性造成直接和潜在的多重伤害,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为以“性交易”为特征的地下色情业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第三是犯罪案件上升。当男性可婚但难以找到配偶的矛盾特别尖锐和突出时,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将日趋严重。在一些贫穷落后的农村,男人们无不抱怨“女人太少,女人太贵,没钱娶不起媳妇!”有的男人便省吃俭用花钱买老婆,这无疑为贩卖妇女儿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此外,有家室的男人,往往受道义和责任的约束,行事较为理智、谨慎,所谓“家有贤妻,其丈夫不遭横祸”。而光棍汉则无拘无束,易受自身和外来的诱惑,聚赌、斗殴、偷盗、吸毒、qj、性骚扰等罪错时常发生,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应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主要措施

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绝不能漠然处之。痛下决心,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问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强大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需要各有关部门充分的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八大计生”的宗旨,坚持一把手亲自 抓,负总责,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和细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加大法制与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堵塞性别比失调的漏洞。计生、卫生、公安、纪检等部门要联手形成强大合力,集中整治b超市场和技术服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利用b超进行鉴别性别行为和非法进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并且要将打击“两非”的突击性工作变成一种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性别鉴定、选择性别流引产、遗弃女婴等行为实行重奖举报制度;所有医疗机构、单位要严格遵照《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育龄妇女尤其是第二胎孕妇进一步加强孕情生育监测跟踪服务;对残害虐待女婴、女孩者一定要从重从严惩处,力争公捕公判,以增强威慑效果,坚决刹住性别比居高不下的势头。

3、加强宣传教育,以形成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浓厚风尚。要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正常的新生儿性别比是维持人类社会稳定的基础,新生儿性别比失衡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多危害。同时要大力倡导婚育新风,转变婚育观念,让人民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对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女儿给予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惩罚,在全社会营造女儿积极赡养父母的良好氛围,让女性跟男性享有一样的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真正做到男女平等。

4、进一步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加大奖励扶助力度。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扶助、土地分配、养老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水利、农业、工商、扶贫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千方百计为他们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充分发挥利益导向的作用,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5、加快发展,切实提高妇女地位。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尤其要尽快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和农村低保等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使他们逐步从“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中解脱出来。同时要努力提高妇女地位,使女性与男性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参加工作的权利以及参政议政的权利。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学习科学技术,为她们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使妇女自己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只有她们的经济独立了,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才会提高,她们就有了发言权和决策权,当她们生育女孩时,就不会受到家人的责怪和歧视。

第3篇 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三大任务,狠抓了依法行政、人本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四大重点工作,全面完成人口责任目标和市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全区共出生1690人,死亡140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1‰,出生率为6.73‰,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5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100。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始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摆到与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与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二是低生育水平得到有效巩固。近年来,在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低生育水平保持持续稳定;三是依法治理人口计生工作深入推进。全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大改善和规范,保障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四是初步建立了人口计生利益引导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的奖励政策。开展了国家、市、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全区261人享受了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345人享受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70人申报报考大学加分,593人享受了区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五是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工作制度,重点加强了与法院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和对基层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全区共清理出违法生育案件126件,立案查处95件,应征158万元,已征收社会抚养费120万元,当年立案率为100%,征收社会抚养费63%。与同期清理违法生育80余件,立案查处51件,征收社会抚养费39万元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进步和提高。在开展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中,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机构,落实了目标责任。强化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政策明白。我区接到群众举报和自报30人,已立案14人,应征收社会抚养费49万元,征收社会抚养费14、5万元。处理9人(镇人大代表1名,党员5名,富人3名),结案3人。六是大力开展优质计划生育服务,免费技术服务,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得到保障。全面落实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长效避孕措施,平均每年有近万名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检查和诊治。七是积极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开辟宣传栏目,印制各种宣传资料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八是广泛开展计生进民企(小区、集贸市场)活动,探索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特色工作。

二、近年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领导对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怕难、怕事、怕惹人等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被动应付,没有真正把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去落实。从我们调研中看,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缺乏规范的指导和服务。

第4篇 关于对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州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全州人口计生工作,xx年5月—6月,州人口计生委组织行政和技术服务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分赴全州18个县就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调研和督查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安全大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评估。工作组分别到各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36个乡(镇)、部分村和农牧民群众家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资料、对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

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于xx年3月—4月进行了机构合并,成立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机构合并后,各县调整人员,整合资源,基本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运行。一是机构合并任务基本完成。各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基本配齐,绝大多数县确定了一位副局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原人口计生委多数干部原班并入,继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目前各县正在拟定“三定”方案,大部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股室设置方案中设置了2—3个人口计生业务股室。目前除雅江县以外其余各县都保留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完成了资产移交。机构合并后,各县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了固定资产,离任审计后全面进行财物交接,县服务站资产基本稳定。三是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分账管理并独立核算。四是整合优势资源。机改后各县整合了县级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办公室、财务室等功能相似的股室,组织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共同到基层开展服务。乡城县在乡(镇)卫生院增挂了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并开展了计划生育“三查”、发放避孕药具、宣传咨询等业务。

二、贯彻落实xx年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情况

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以后,一是及时汇报传达。各县参会人员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在干部职工中传达了许春秀副州长在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分解了xx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并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意见。除巴塘、炉霍、新龙县外,其余各县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对今年和“xx”期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业务培训,部分县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二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部分县分别开展了巡回流动服务,得荣、乡城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全县覆盖。省、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党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优工作,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各县按照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加强了对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创优这个载体使农牧民基本得到了免费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三是加强人口计生“三项制度”工作。半年来,共确定奖励扶助对象8756人,少生快富家庭2055户,特别扶助家庭283人,州人口计生牵头召开由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农行、州邮政储蓄银行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项制度”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确保政策全面落实,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和加大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三项共识。通过对农牧民群众的问卷调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党政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力度明显弱化。机构合并后,随着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的调整,部分县还未能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工作环境,协调和解决具体问题较少;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入角色慢,工作力不从心,个别县存在“一个部门,两种态度,重卫生轻计生”的情况,人口计生机构职能、工作人员、工作质量严重缩水,对基层人口计生的管理弱化,乡(镇)基础工作出现滑坡情况。

(二)人员编制减少。机改后,各县都存在缩编问题,从过去卫生和计生15—20个行政编制到目前的只设定8一13个行编,由于编制减少,内设股室减少。康定、炉霍2县机构改革中对人口计生工作只设置了1个股室,人员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

(三)部分县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九龙县服务站于xx年纳入了国债项目进行建设,前后投入资金220余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还差施工单位77万元,至今施工单位还未交付房屋;得荣县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建设后,因山体滑坡暂停施工;泸定、康定县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后,因政府协调地基问题至今还未开工建设;新龙县服务站拖欠施工方建设资金达150多万元。

(四)乡(镇)计生专干变动大,不稳定。由于计生专干的提拔、调任,调整频繁,计生专干存在不专和不稳定现象,部分乡(镇)存在挤占计生专干编制情况,由村官兼计生专干,部分县计生专干缺额较大、兼职较多,导致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难以提高,致使部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处于无序状态,甚至有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处于瘫痪状况。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国策的位置上。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党政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切实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力度。机构改革以后,大部分县调整了分管领导,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成员为新配备,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和行政业务工作了解甚少,要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分管县长、卫生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使人口计生工作不脱节、不滑坡。

(三)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我们建议州委、州政府召集州编委、州人社局、州人口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计生转干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计生专干不稳和不专的情况。各县要协调编委、人社等部门研究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三定”方案,确保有人办事,防止因机改而导致工作滑坡。

(四)加强对人口计生目标管理。恢复对各县党政的人口计生单线目标管理制,在对各县的综合目标中加大人口计生工作所占分值,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办法。

(五)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的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提高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功能的新路子,增强服务能力,把服务重心下移,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的计划生育手术、“三查”、药具发放、宣传咨询等工作,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第5篇 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街现有出租屋2.9万多套,约占全区的1/5;流动人口约16万人,约占全区的1/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拥有数均居全区前列。如此众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使**街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据**派出所近年统计分析资料显示,历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诚如**街道办事处欧志雄主任所说的那样,“构建和谐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问题与现状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鉴于目前街道的运行体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资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规定,目前**街虽然配备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就XX年统计2.9万套出租屋数似乎已经满足了规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监、打假等部门人手不足被抽调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中实际从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万套的数据是XX年的统计数,随着近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城市中心东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场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将原来的2-3层房屋拆掉改建为6-7层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为9层;原来6-7层的也加建至9层;有的为了更好适应租赁市场的需求,在原来每套2居室的基础上改建为1居室,据粗略估算,全街实有出租屋数将比XX年统计数增加30%以上,达到3.8万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员的标准,应配备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员,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据调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也有将相邻若干栋房屋围起来,由出租屋主联合管理的“围院式”管理模式,近年还培育推广出一种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经营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种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仍占大头,约占出租屋总数的70%左右;“围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广的新模式,分别占出租屋总数的10%和20%左右。比较三种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治安、卫生问题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数不高,因此税费收缴难度也较大。“围院式”管理模式较之传统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进性,也较好地解决了治安、卫生等问题,但总体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为基础,消防安全等隐患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托管式”管理模式则相对较好。经试行四年多,专业经营公司根据出租规定对受托的出租屋室内外进行统一整饰、环境改造、实行连片开发、加装电子门禁、闭路电视监控、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管理、保洁以及值班巡逻、网上发布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来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登记率均为100%;刑事发案率连续数年始终保持“零”记录。基本实现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经营者开心”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多赢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视,被确定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示范点。遗憾的是,目前纳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总数的1/6左右。

二、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

保一方平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更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重头戏。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街道,由于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的特点,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加以高度重视,将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适合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方式、方法,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洗楼”行动,摸清底数,为加强出租屋及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为全面掌握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底数,保证信息“完整、准确”,**街将“洗楼”行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从今年的2月起至6月共5个月时间,对全街范围内的出租屋展开地毯式的清查,力争实现出租屋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录入率达到95%以上,与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彻底摸清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底数,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确保“洗楼”行动顺利开展,街道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以社区为主体组建16个核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站长、警务室负责人为核查第一责任人。将出租屋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信息逐一核查,发现错误或已变更的信息,及时在信息系统和文字档案中修改或注销;对新登记的出租屋,分别填写**市《出租屋栋(套)情况表》、《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有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当场教育承租人改进;隐患严重的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作出整改。根据“洗楼”获取的新数据逐户登记造册,完善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托管式”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引导更多出租屋纳入有序管理。

“托管式”管理模式是实践证明是最适合当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实际,最具推广价值的出租屋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城中村”出租屋从分散性经营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的托管式经营管理模式过渡,**街从XX年初起在全街范围内宣传推广“托管式”管理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监管到位”的“城中村”出租屋经营管理的新格局。但“托管式”管理模式毕竟是近年才培育出的新型管理模式,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广工作力度。如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应的广告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各村公司、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所属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加深对“托管式”管理模式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实际效果的理解和认识,为顺利推进“托管式”管理模式营造良好氛围,为其正常运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指导,政策扶持。

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街道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同时还牵涉到租赁各方的经济利益。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出租屋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出租屋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宣传先进工作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台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管理规定、办法。对于出租屋数量大、流动人口多的街道,在定员编制上实行政策倾斜,适当增加若干事业编制,并适当划拨办公经费,为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第6篇 “某县人口计生行业计划生育调研报告”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近年来,_____县在人口计生工作上,由于多方面的制约因素,在全省考核评比中始终徘徊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后进位置,影响了全县综合工作水平的提升,也阻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然过去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时更新思路,加大财政投入,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苦干实干硬干,以一年一个台阶的良好发展态势向前推进。据资料分析,2003-,我县的计划生育率在逐年稳步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回落趋势;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得到巩固。但是,由于存在地域面积广,人口基数大,人口流动性强,历史包袱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有较大差距等原因,在一定时期之内,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为此,笔者结合亲身在乡镇工作的经历,浅析计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点个人意见,为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抛砖引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生育观念陈旧,保障机制不健全。

时至今天,“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依然还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现代人尤其是远离城市的农村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据了解,多数家庭希望儿女双全,主要原因一是想减轻将来养老给子女带来的负担;二是给自己的晚年生活多一份寄托。由于害怕老无所养,老无所侍,加上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逃避计划生育而“辗转四方”的“超生游击队”比比皆是。

(二)部门综合治理不够,基层网络发挥不好。

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和强化相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合作,联防联治,才能取得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往往不到位,大部分是计生部门在唱独脚戏,乡镇在跑龙腿,乡镇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计生工作上,可结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主要原因就是缺乏部门互动。如公安部门对暂住人口的清查没有查验流动人口证,发现孕产妇也不通知计生部门,基层派出所在给婴儿办理户口时把关不严;卫生部门对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不到位,对非法取环、人流、b超性别鉴定打击力度不够。医疗保健机构在对孕产妇进行检查时,并不查验对象的生育证,对无证生育的也不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特别是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如某村的一位计生对象超生3胎,竟然全部是在同一个民营医疗机构出生;还有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年审,规划建设部门发放建房执照、出售商品房,民政部门在办理优待证、发放救济款,银行在办理贷款,学校在招生,企业在招工等,对计划生育证明的查验,都不是法定的必备程序。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开展。

同时,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基层网络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存在着“急在县里、热在乡里、冷在村里”现象,还没有真正把源头管理做好。作为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第一线的村级组织,是最能准确了解情况,也最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但是人口底数不清,出生漏报严重,计划外出生居高不下等问题,说明了对村级组织的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缺乏明确的目标责任。盲目分配给村一级的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死指标,致使村级本末倒置,不从如何控制群众计划外生育着手,而是把计划外生育后如何隐瞒实情,报假数据作为应付工作的手段。二是奖惩不到位,对于人口计生工作较好的村,没有建立应有的激励机制,对于出现问题的村,没有落实好责任追究。三是没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村级由于处在人口计生管理的第一线,面临的风险大、任务重,而相应的保障机制又跟不上。四是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村干部,没有及时调整充实。五是村级计生协会作用不明显。由于群众计划生育自主意识淡薄,协会工作总体上处于一种有组织、无活动的状态。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农村,计生协会基本上是“墙上协会”“纸上协会”,甚至纯粹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而拼凑而成,在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方面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考核机制不灵,信息数据不真。

人口计生考核模式陈旧,考核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起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扭曲了考核的根本目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在指标设置上重视管理结果,忽视管理过程;重视控制数量,轻视提高素质;重视管理手段,忽视服务手段。二是指标脱离实际,考核指标的设定,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础差的地方一个样,经济水平高的地方和经济水平低的地方一个样,忽视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多种因素,实际上是不承认客观存在的差别,指标设计的高低也缺乏科学论证,基本是估计、臆断的行政行为,说控制到多少就要控制到多少,脱离基层实际情况。三是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如出生率与计划生育符合率相抵触,出生率规定某地在一年间计划内婴儿出生必须达到多少,达不到被扣分或被定为指标未达标,在现实生活中势必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对已生育一胎女孩符合政策可再生一胎但不愿再生的夫妇,工作人员总是千方百计动员他们再生一胎,哪怕他们真的不想再生;对那些已经生出来的计划外对象而是隐瞒不报,造成了计划外对象满地都是。四是考核方与被考核方相脱离。

(四)干部作风不实,责任追究不力。

部分干部还没有把计生工作真正拿在手上,工作责任落实不够,目标不具体,措施不得力。突出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不是从强基固本出发,而是急功近利,只从眼前或个人利益考虑,抱着任期内不出问题、不出麻烦的侥幸心理,认为计划生育工作能够考核过关就行了,没有把工作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做过细的群众工作。二是作风不实,平时不认真研究本乡镇、本单位计生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把主要精力用在应付考核、蒙混过关上,工作被动应付,缺乏连续性和经常性;压力不大就不干,压力大了就搞假,任务来了紧一阵子,任务完成后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袭“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方式。三是责任不清,缺乏工作的压力感。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没有很好地落实,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压力不大。出现计生工作被动落后等问题后,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一票否决”。

(五)职责划分不科学,行政执法难落实。

上级把大部分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责任落到乡镇,而没有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放手让乡镇去干。在这种没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和有力的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可想而知乡镇工作人员承受的压力有多大,受到群众的冤枉有多深,实际效果又有多少。如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任凭乡镇干部鞋磨破,嘴说干也难撼“征收难”困境。在处理时,一些计生对象闭门不见,不理不睬,干部对他们讲理讲法不管用,以蛮制蛮又违反计划生育中的“五严禁”、“七不准”,因而在征收时时常常束手无策。一些对象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即使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无经济执行能力,因而生是要生的,钱是没有的,赖着超生,有些人甚至违法生育的上一个孩子处理还未兑现,又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还比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难题,仅靠乡镇干部这点力量是孤掌难鸣的,是难以解决的。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我们应跳出就计生抓计生的思维模式,扩大视野,统筹规划,全局运作。

(一)加强生育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是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把继续创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单位”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生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创建活动与评选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村庄、星级文明户相结合。

(二)突出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奖励政策和保障体系。

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与保障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一是少生奖励。在严格执行多生惩罚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少生奖励的政策,适当提高独生子女奖励费。二是政策优惠。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就学、审批建房、劳动就业等方面的优惠,对农村贫困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实行资金、项目、培训、技术“四优先”。三是慈善救助。提高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重点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困家庭的困难。四是免费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基本的技术服务。五是养老扶助。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政策。

(三)狠抓责任落实,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经常性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县级领导包乡镇工作责任制。县级领导要对所包乡镇的计生工作负督查指导责任,与乡镇捆在一起,一并处罚,绝不例外。二是强化乡镇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凡年度考核位于全县后3名的乡镇,对党政主要领导和计生分管领导加大处罚力度,不提拔,不调动,不评优选先,甚至予以降职,调离岗位。三是强化部门综合治理责任制。哪个部门没切实履行职责的就追究哪个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决不手软。如医疗保健机构出现不履行综治职责的情况,除了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外,还应当根据情况予以高额经济处罚。要使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无证孕产妇服务中获得的每一分收益,就要付出十倍的罚款,这样,医院没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自然不至于再铤而走险,从而可以使大量的计划生育怀孕情况得及时处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的上升势头。四是强化乡镇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把村级计生责任目标分包到每一位驻村干部身上,今后凡是在省、市、县考核中,出现出生漏报、节育措施虚假等重大问题,导致本乡镇排序位于全县倒数第一的村,对乡镇包村驻村干部就地免职。五是强化一般干部包对象责任制,加强入户访视和跟踪调查,真正把所包对象的真实情况核清摸准,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六是强化计生部门业务指导责任,推行班子成员包片、业务干部包乡责任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奖罚办法的各项规定。七是强化村级干部计生责任制。凡村干部计生工作不得力的,该调整的就要调整,该免职的就要免职。只有各级干部群众严格履行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奖罚有力的工作机制,才能推动全县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改革以往的考核模式,完善目标考核评估办法。一是明确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促进下级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通过检查,一方面要发现问题,更要突出以解决问题,通过考核对问题产生、存在的原因进行调研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对基层作出指导,作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另一方面要把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介过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而决不能只是为了考核来抓考核。二是调整考核的时间。改变一年两次事先知道具体考核时间的方式,改考核时间为不固定性、随机性,既有例行督查也有随机抽查,县可以根据报表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减少乡镇作弊的几率。三是改变考核的方式。对乡镇计生工作要进行全面考核,将平时调研与年终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把考核的重点放在工作过程上,如每个季度的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和处理力度、日常工作情况。不因一两次检查而“一棍子打死”。三是调整考核的内容。加大统计准确率的考核权量,突出考核违法生育的立案率和申请执行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考核内容,加大知情选择的考核力度,取消一些只看文件就能得分的内容。四是适当降低指标考核标准。要想放下数字包袱,就要实事求是的确定计生率指标,而不是一个跳起来都摸不到的东西。建议根据近几年来补报的情况和抽查情况,确定一个跳起来都摸得到的指标,既符合实际又有压力。过高的考核指标,滋生了计生造假,滋生了考核中的腐败。五是考核结果的及时“兑现”。现在的“一票否决”说实话是不痛不痒的“花拳绣腿”,或部分流于形式,或责任划分不清,对乡镇工作人员处罚偏重,对其他考核对象难以进行兑现,而且,很多的责任人员或在不闻不问中,或在捞足后卷铺盖走人。因此,考核后一定要及时兑现,决不“只说不做”。同时,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必须全面推行责任延伸追究制,对在二到三年内反映问题的责任人,同样要进行相应的处分。

(四)加强部门配合与沟通,依法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

做好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同想同管同做的“大合唱”,让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从唱“独角戏”里面解放出来,才能彻底改变目前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不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主管、检查、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任。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责任考评办法,推动部门履行齐抓共管、协调配合职责。二是督促各部门制定有利于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并在人口(婚姻)信息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中有更大的作为。文体部门排练计生内容的戏剧、小品、舞蹈,创作诗歌、散文、小说等作品,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文艺展览,大力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县广播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制作宣传片,播放公益广告;县委宣传部门大力宣传计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宣传报导计生工作动态;公安部门要严格把好婴儿上户口和育龄妇女迁入这道关口,在办案或清理暂住人口时发现怀孕或哺乳妇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并对不及时通报的予以责任追究;医院保健机构要严格把好孕妇检查和婴儿出生这道关口,必须凭生育证接生和做孕妇及胎儿健康检查,发现有计划外怀孕孕妇必须立即向政府或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对违规接生人员必须给予坚决打击,取消资格,重罚;法院要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选准突破口,选好典型户,及时实施强制执行的措施,扩大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作用;工厂企业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工作,没有切实履行职责的,予以重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

(五)强化执法力度,严格处理到位。

对违反规定的超生户、逃避户等要坚决依照中央、省、市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理,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群众有“空子”可钻。不妨通过建立超生对象户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共享信息网络,对逃避计生处罚者实行终生追究。(可以参照汽车违章处罚)因银行开户需要身份证,故从技术上理论分析计生、户籍管理、银行可建一个共享信息网络。通过该共享信息资源,计生部门就知道超生对象户长住地址和经济状况。在目前,要加大对超生对象户的处罚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对所有的超生户,要建立健全处罚和缴款档案。对凡是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实行滞纳金和本金的终身追究制;对违法超生而又举家外出恶意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要利用全国人口与计生互联网(即上面提到的共享信息网络)的有效作用,把这些非法超生对象户的超生情况和处罚(包括滞纳金)情况进行全国性联网,实行异地征收。为违法生育人员提供躲避场所或者为其逃避检查提供其他便利条件的,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推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实行群防群治,使违法者无处可逃。

(六)提高待遇,充分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积极性。

计划生育是国策,大量的工作要靠基层计生干部来完成。但目前我县基层计生队伍人员积极性相对不高、工作效率不明显,根子就在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动不动就一票否决),待遇又低。要真正提高我县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必须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落实、逐步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待遇,进一步调动乡镇村居两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在加强基层计生队伍管理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基层计生队伍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支持。对乡镇干部可实行这样的激励措施,凡连续3年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绩突出的干部一律优先提拔重用。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因为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先锋,是乡镇政权在农村贯彻落实政策的“左膀右臂”。离开了村干部的配合,就好比鱼离开了水。

所以要尽可能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的待遇。一是推行村(居)干部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其中村(居)干部正职基础工资500元、副职基础工资400元,其它工作人员基础工资350元;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定。二是村(居)专(兼)职计生主任的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村(居)委正职主任报酬待遇的80%执行。兼职计生干部的报酬待遇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予以落实。三是建立起村(居)干部的社会保障机制,在岗的一律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四是实行绩效考核、绩酬挂钩。对严格遵守规定、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坚决按规定处罚,做到奖惩兑现,赏罚分明。村(居)干部吃上了“皇粮”,待遇有了可靠的保障,就会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经费由县财政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款按比例,统筹解决。[感谢阅读这篇文章,,感谢原作者]

第7篇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调研报告

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完善领导机制、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整体水平逐步提高,有效缓解了人口增长给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但是应当看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正常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据统计,20xx年xx县综合性别比为100:115.57,高于正常值8.97个比点,二孩、多孩性别比更是偏高于正常范围。这表明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仍然复杂,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这也是影响我县人口安全、有效化解社会隐患的最大障碍因素之一,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主要原因

一是群众的婚育观念落后。中国是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愚昧、落后的封建意识长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及生育观念,农民“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认为不生男孩就断了后,只有男孩才能延续香火,光耀门庭。加上目前农村的生育政策是一胎为女孩的可以有计划地批生二孩,于是对现行政策采取了一种制度化规避行为,在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胎次时基本倾向于生男孩。

二是落后生产力的制约。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下,尤其是农村地区,生育男孩首先是生产上的需要。因为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然沿用着传统的生产方式,重体力劳动主要靠男性承担,女性由于生理、体力方面的差异,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劳动力。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养老送终主要依靠自己的儿子孙子。许多人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了香火便是大逆不道,对祖宗之“大不敬”,因而相当一部分人不得不倾向于“养儿防老”。

三是打击“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不够。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b超的普及应用,某些从医人员受不法利益的驱使,在孕检的名义下为孕妇作性别鉴定大开方便之门,轻者给亲朋好友大开绿灯,拿胎儿性别的“答案”送人情;重者在金钱攻势下,丢掉原则,忘却职业道德,接受贿赂,违反规定泄露“b超”透视结果,牟取暴利,尤其是二胎及二胎以上的性别鉴定及性别选择性中止妊娠更为猖獗。

二、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婚姻挤压加剧。婚姻挤压是出生性别比失衡最直接的后果,表现在婚姻市场上就是男性数量大大地多于女性。据预测,我国在时,25至40岁的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人口和婚姻模式的重大变化,中国在未来必然会面临一个有大量男性因无法找到配偶而终身不能结婚的状况,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压力。特别在贫穷落后的乡村,不少年轻女性涌入发达地区,造成适龄女青年奇缺,形成一批“光棍”大军。有的地方很多大龄男青年只能跨越年龄界限,找年龄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作妻子,造成严重的“婚姻透支”现象,不少条件较差的男人只能“望女兴叹”。

其次是妇女地位下降。通过性别选择人工流产等手段人为造成的男多女少,将可能阻碍或者延缓女性全面参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因为这种人为选择的方式是对女婴生命权的严重侵犯,是重男轻女、男女不平等的集中体现,损害了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男多女少还将带来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对女性造成直接和潜在的多重伤害,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为以“性交易”为特征的地下色情业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第三是犯罪案件上升。当男性可婚但难以找到配偶的矛盾特别尖锐和突出时,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将日趋严重。在一些贫穷落后的农村,男人们无不抱怨“女人太少,女人太贵,没钱娶不起媳妇!”有的男人便省吃俭用花钱买老婆,这无疑为贩卖妇女儿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此外,有家室的男人,往往受道义和责任的约束,行事较为理智、谨慎,所谓“家有贤妻,其丈夫不遭横祸”。而光棍汉则无拘无束,易受自身和外来的诱惑,聚赌、斗殴、偷盗、吸毒、强奸、性骚扰等罪错时常发生,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应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的主要措施

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绝不能漠然处之。痛下决心,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问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强大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需要各有关部门充分的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八大计生”的宗旨,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 职,共同做好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和细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加大法制与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堵塞性别比失调的漏洞。计生、卫生、公安、纪检等部门要联手形成强大合力,集中整治b超市场和技术服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利用b超进行鉴别性别行为和非法进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并且要将打击“两非”的突击性工作变成一种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性别鉴定、选择性别流引产、遗弃女婴等行为实行重奖举报制度;所有医疗机构、单位要严格遵照《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育龄妇女尤其是第二胎孕妇进一步加强孕情生育监测跟踪服务;对残害虐待女婴、女孩者一定要从重从严惩处,力争公捕公判,以增强威慑效果,坚决刹住性别比居高不下的势头。

3、加强宣传教育,以形成全社会“关爱女孩”的浓厚风尚。要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正常的新生儿性别比是维持人类社会稳定的基础,新生儿性别比失衡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多危害。同时要大力倡导婚育新风,转变婚育观念,让人民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对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女儿给予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惩罚,在全社会营造女儿积极赡养父母的良好氛围,让女性跟男性享有一样的权利,也承担同样的义务,真正做到男女平等。

4、进一步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加大奖励扶助力度。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扶助、土地分配、养老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教育、科技、民政、财政、劳动保障、水利、农业、工商、扶贫等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落实对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同等优先原则,千方百计为他们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充分发挥利益导向的作用,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5、加快发展,切实提高妇女地位。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尤其要尽快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和农村低保等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使他们逐步从“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中解脱出来。同时要努力提高妇女地位,使女性与男性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参加工作的权利以及参政议政的权利。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学习科学技术,为她们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使妇女自己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只有她们的经济独立了,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才会提高,她们就有了发言权和决策权,当她们生育女孩时,就不会受到家人的责怪和歧视。

第8篇 流动人口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正在逐年增加,流动人口无论是速度还是频率都在逐步加快,尤其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这样的沿海地区的大城市已成为吸纳流动人口的重点城市。xx年1%人口抽样最新数据资料显示,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1473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28%,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五年间流动人口增加2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自20 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北京依靠自身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区位等方面优势以及特殊的政策环境,吸引着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流动人口,成为全国少数几个容纳超过三百万以上流动人口的特大城市之一。进入21世纪以后,首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400万;xx年,全市流动人口规模达到了357万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数量比为1:3.3。xx年的最新数据显示,xx市常住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总量已达383万人。考虑到目前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xx年“奥运会”的召开等因素,未来北京流动人口稳步增长的趋势将难以逆转。

21 世纪以来,首都流动人口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活跃时期,人口流动也呈现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尤其是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主要居住在海淀、丰台、朝阳等城市功能拓展区。随着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以及首都人口宏观调控机制的逐步建立,流动人口区域空间分布的状况、特点以及宏观调控思路已引起了学者和政府决策者的高度关注。

二、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与特点分析

xx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流动人口的主要聚集地之一,主要是因为xx市作为首都所具备的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特有的优势。随着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从1990 年普查的51.9万(调整后为131万)增加到1997年229.9万,xx年的246.3万,xx年357.3万,xx年383万,xx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伴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增加也呈现出比较特殊的模式。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弱分明,但引力的动因有着显著的差异。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在不同区域的分布有着较大的差别,更为集中地分布在城市功能拓展区,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则较少。从分区的数据来看,xx区、xx区和xx区的流动人口数量分列xx市的前三位,这三个区都属于城市功能拓展区;第四到第七位的分别是xx区、xx区、xx区和xx区,这四个区则均属于城市发展新区。首都各区(县)流动人口分布有所差异是由于不同区域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目前,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最强,城市发展新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次之,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则最弱。

第二,城乡结合部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聚居地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从xx市流动人口分布的历史来看,城乡结合部历来都是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地。1990 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城乡结合部区域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为74.5%;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的比例上升到了79.3%;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进一步上升到83.5%;而xx年1%人口抽样调查,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比例则高达85%。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xx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城乡结合部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近几年来xx市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经济辐射能力的增强,流动人口活动区域不断向城乡结合部外围地区延伸,特别是一些新开发的区域;而同时,新开发地区的发展改善了周边的居住环境、交通状况和经济活跃程度,进而能够更多地提供就业机会,也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流动人口向新开发地区迁移。

第三,人口变动弹性差异大,拓展区以及新城正成为吸引流动人口的重要区域。受到土地资源和城市承载力等因素的限制,首都功能核心城区人口变动可能区间越来越小,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受xx市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影响,开发利用土地相对较多,具有承载流动人口的潜力。从xx年到xx年按城市功能区域划分的流动人口变动趋势来看,城市发展新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大,高达81.5%;其次是生态涵养发展区,由于其原有流动人口基数小,尽管增长幅度达到47.5%,但绝对数量上仅增长了5.5万人,仅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1/5;城市功能拓展区在流动人口规模巨大的情况下,增长幅度虽然仅有36.1%,但其绝对数量是其他功能区域所不能比拟的;而首都功能核心区流动人口增长幅度最小。

第四,地方性制度安排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步加强。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产品提供等方面作出地方性制度性安排上,xx市各区(县)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的界定也存在不平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不平等,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市民待遇。与户籍人口相比,流动人口经济上低收入、生活上低质量、政治上低参与、权益上低保障、公共服务上低享受。因此,xx市及各区县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安排直接影响到了流动人口的空间分布状况。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目前xx市取缔了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要对象的民工子弟学校,尽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但是,由于一般公立学校距流动人口聚集地比较远,为方便子女上学,许多流动人口不得不选择距离学校比较近的地区作为居住地。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因为子女在北京无法接受高中教育或者无法支付xx市昂贵的高中教育费用,而把子女送回老家抚养。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性政策规定对流动人口分布和规模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第五,公共基础设施状况对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影响程度逐渐显现。受到计划经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发展聚集作用的影响,xx市公共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在原先的城区(城八区)和郊县之间存在巨大的反差。全市道路长度、公共交通营运车辆、公交线路、环卫机械、公共厕所、密闭式集装箱垃圾站等城市公共设施的80%-90%集中在城近郊区。公共设施的分布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居住的环境、出行的快捷和接受服务的便利,对流动人口分布具有较大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逐渐强化。目前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现状也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变化密切相关。

三、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面临的突出问题剖析

21世纪以来,xx市流动人口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时期。随着流动人口空间分布模式的逐步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第一,流动人口过分集中,人口公共管理难度加大,近年来,xx市流动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同时流动人口集中程度增加,呈现出“双增”态势。1990 年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从不到52万增加到383万,增加了7倍多;同时,各个城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的人口密集程度也日益增加。例如,xx区和xx区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区域分布较广,面积较大,成为流动人口聚集的“两极”,1990到xx年之间流动人口规模均增长了8倍和 6倍,分别达到84万和74万。甚至在xx市一些局部地区出现了流动人口数量和比例超过户籍人口的“人口倒挂”现象,考虑流动人口规模还在持续增长,集中趋势日益明显,再加上流动人口自身的不稳定性,极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大大地增加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难度。

第二,流动人口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增加了人口管理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随着xx市社会经济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城郊地区被纳入城市发展的新空间,形成了新的“城中村”和流动人口聚居地。一方面,由于城乡结合部一般在城市新兴的发展区域内,距离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新区较近,房价相对较低,交通状况日益便捷,公共服务发展较快,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向城乡结合部分聚集。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薄弱,开发商往往房子建完、售完后就弃之不管,绿化、道路、服务网点、市政设施等配套工程无人过问,造成大片建设死角的存在。在一些地区形成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居住区域相互混杂交错的状况,给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复杂性。

第三,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调控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流动人口集聚趋势难以短期改变。xx市目前流动人口空间分布仍然比较集中,区域疏解流动人口的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形成。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来看,xx市首都功能核心区产业结构基本上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高端服务业快速增长的局面;城市功能拓展区的第三产业也占据了主要地位,高新技术产业也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但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的第三产业发展并没有对低端产业产生足够的替代效应。一方面,xx市人口的生活水平依然不是很高,对廉价的产品和服务还存在着相当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大规模的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仍然分布在城市的中心区域。这些低端产业群和产业链的存在为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聚集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提升了流动人口在中心城区的活动能力,对流动人口疏散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第四,城中村居民构成复杂,人口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城中村”虽然土地面积不大,但是聚集的人口数量,特别是流动人口数量很多,在很多城区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混杂,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远远超过户籍人口数量。 “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但会导致城市功能错位、景观破坏、滋生贫困、违法、犯罪以及“地下经济”,而且会增加“城中村”的管理成本和治理成本。实践经验表明,由于“城中村”监督机制不健全、人口的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就会繁衍在这些“村落”里,假冒伪劣产品、卖淫嫖娼、刑事犯罪和盗窃案犯等,就经常潜藏在“城中村”大杂院的出租屋里,各种人口问题十分突出,是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的高发地。

第五,弱势人口空间分布边缘化,公共服务明显不足。随着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房地产价格攀升,城区与郊区之间的房地产价格差距加大,致使城区生活成本增高,首都功能核心区常住人口出现高收入化倾向。部分难以在首都功能核心区保证生活质量的人群从首都功能核心区向城市功能拓展区迁移,导致另一部分人群从城市功能拓展区向更边缘地区外迁,呈现出梯度外迁的趋势。而这种梯度外迁直接把弱势群体排挤到城市边缘地区,主要包括收入较低、不能保证生存质量的部分户籍人口和大部分流动人口。而城市边缘地区教育、医疗等社会服务设施原本滞后,且地域相对较广阔,社会服务网络密度相对较低。近几年来虽有较大幅度改善,但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难以在短期内扭转。同时,边缘地区人口增长的弹性较大,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很容易引发聚集效应,提供一些低层次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流动人口聚集的态势,形成循环效应,这都会加大社会服务机构的负担。随着弱势人口外迁,必将导致城市边缘地区人口增加速度更快,对社会服务需求量进一步加大,社会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第六,低端产业聚集流动人口,区域产业结构亟待升级。尽管近年来xx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迅猛发展成为带动xx市整体经济蓬勃发展的主要原因,但是面临着xx 年奥运会的到来,xx市一般服务业和建筑业对劳动力同样有着巨大的需求,能够给流动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流动人口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等原因难以进入高端产业,大量的低端产业存在,为xx市流动人口的聚集提供了生存最基本的经济条件。从流动人口就业的职业结构来看,绝大部分流动人口仍然聚集在低端产业。根据xx市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流动人口中有49.2%为商业、服务业人员,26.7%为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这两部分职业就囊括了3/4以上流动人口。

四、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调控的政策建议

适当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已经是影响首都人口发展目标实现的一项急迫任务,同时,能否合理、有效地调控流动人口地区分布也是影响到xx市社会、经济、资源、环境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以及xx市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思路,合理调控xx市流动人口规模的政策框架不仅要关注城市流动人口数量的变化,还要重视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调节和优化。客观地讲,优化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将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因为这项政策不仅与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等密切相关,还与区域制度安排、出租房管理、产业结构升级等有关。因此,我们认为,制定首都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政策必须拓宽思路,从长计议:

第一,以行政调控为主导,探索新时期首都宏观协调区域人口合理分布的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首都人口、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尽快制定对各区人口规模、结构、分布以及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长期、动态、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的调控,强化政府对人口空间分布的宏观调控力度。

第二,以规划为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协调区域人口分布的导向性、科学性、前瞻性的作用,促进人口要素、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在区域内部的合理配置。要尽快制定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将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切实纳入各个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人口规划与产业规划、就业规划、土地规划、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作为合理引导人口分布的重要举措加以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并实施与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尤其是流动人口)相关的人口规划目标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对人口规划目标的前期和中期评估,确保人口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三,以产业结构升级与优化为契机,采取有效的调节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市场资源配置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作用。按照首都城市总体规划对四个功能区的定位进行产业布局的调整,即在核心区大力发展疏散人口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积极发展以高端产业主体的第三产业;在拓展区积极发展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科技以及现代服务业,坚决限制低端产业的膨胀和发展。

第四,以出租房屋管理为突破口,重点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市场监管力度,并尝试性地推广居民证制度。按照构建宜居城市的要求做好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近期重点做好中心区的城中村改造,并采取有效的途径逐步提高城中村的居住标准,从而改变城中村人口居住过度聚集的局面。要严格控制城中村的出租房屋总量增长,动态监控其出租房屋的结构变动,重点清理违法出租房屋的现象。在试点地区逐步推广居民证制度,积累经验,再加以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以便完善新时期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第五,以动态监测为依托,强化对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数据采集、整理与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必要依据。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的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动态、权威、统一的综合数据采集系统,并对此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加强对区域流动人口空间分布的动态监测。以上述人口信息数据为支撑,构建首都区域流动人口规模、结构与分布的长效预警机制,强化人口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机制。

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

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xx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xx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xx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xx年8月,榆办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街现有出租屋2.9万多套,约占全区的1/5;流动人口约16万人,约占全区的1/4,出租屋及流动人口拥有数均居全区前列。如此众多的出租屋和大量的流动人口,使**街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据**派出所近年统计分析资料显示,历年发生在出租屋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均高居95%左右。诚如**街道办事处欧志雄主任所说的那样,“构建和谐平安新**,出租屋管理半天下”。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对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一、问题与现状

(一)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街拥有出租屋2.9万套,约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1/5;流动人口16万人,约占全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4。历年出租屋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流动人口作案比例高,街道面临着巨大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压力。近年来,**街党工委、办事处历任领导都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届领导班子都把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管理作为推动**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由于拥有如此巨大的基数,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管理难度大,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则更大。

(二)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力度不足。

在出租屋管理上,目前实际操作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即俗称的政府2号令)。一方面,上述法律、法规是就城市一般意义的房屋租赁方面的规范性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城乡结合部街道所辖的出租屋一般为无办理报建手续、无法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的违章建筑,严格说是属于不具备出租条件、不得出租的房屋,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类似的出租屋无法制约。另一方面,现行法律、法规对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分别作出了相应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个别当事人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得向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而未取得的单位出租房屋”、“在规定期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等义务时,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导致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罚则难以执行、兑现。

(三)管理资源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鉴于目前街道的运行体制,街道所掌握的人、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而出租屋的管理资源就更加缺乏。如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每200套出租屋配备一名出租屋管理员的规定,目前**街虽然配备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就xx年统计2.9万套出租屋数似乎已经满足了规定要求。但由于街道的安监、打假等部门人手不足被抽调了部分,150名出租屋管理员中实际从事出租屋管理的只有100人左右。加上2.9万套的数据是xx年的统计数,随着近年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城市中心东移步伐的加快,城中村出租屋市场日益看好,一些屋主将原来的2-3层房屋拆掉改建为6-7层的房屋,有的甚至改建为9层;原来6-7层的也加建至9层;有的为了更好适应租赁市场的需求,在原来每套2居室的基础上改建为1居室,据粗略估算,全街实有出租屋数将比xx年统计数增加30%以上,达到3.8万套。以每200套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员的标准,应配备190-200名出租屋管理员,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人手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四)管理机制落后,管理缺乏有效性。

据调查,目前**街出租屋管理方式既有由屋主本人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也有将相邻若干栋房屋围起来,由出租屋主联合管理的“围院式”管理模式,近年还培育推广出一种由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屋主委托经营管理的“托管式”管理模式。目前,三种管理模式中,由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仍占大头,约占出租屋总数的70%左右;“围院式”管理模式和“托管式”管理模式都是近年推广的新模式,分别占出租屋总数的10%和20%左右。比较三种管理模式,屋主自行管理的传统管理模式由于管理分散以及招租手段比较落后,一方面是容易失控、引发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治安、卫生问题较突出;另一方面出租率普遍较低,屋主收益保障系数不高,因此税费收缴难度也较大。“围院式”管理模式较之传统管理模式具一定的先进性,也较好地解决了治安、卫生等问题,但总体上仍以屋主自行管理为基础,消防安全等隐患仍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托管式”管理模式则相对较好。经试行四年多,专业经营公司根据出租规定对受托的出租屋室内外进行统一整饰、环境改造、实行连片开发、加装电子门禁、闭路电视监控、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24小时管理、保洁以及值班巡逻、网上发布招租信息等,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5%以上,比屋主自行管理提高了10-20%,租金比原来提高了50-70%;出租屋整治合格率、消防整改合格率、入住人员信息资料登记率均为100%;刑事发案率连续数年始终保持“零”记录。基本实现了“政府放心、屋主舒心、租客安心、经营者开心”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的多赢目的。“托管式”管理模式曾在全市出租屋管理工作会议上作过介绍,引起市有关领导和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的重视,被确定为市的出租屋管理服务示范点。遗憾的是,目前纳入托管式管理的出租屋仅有5000多套,只占全街出租屋总数的1/6左右。

二、对策与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员管理。

保一方平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更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的重头戏。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街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街道,由于出租屋及流动人口基数大的特点,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是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要加以高度重视,将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适合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方式、方法,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洗楼”行动,摸清底数,为加强出租屋及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为全面掌握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底数,保证信息“完整、准确”,**街将“洗楼”行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从今年的2月起至6月共5个月时间,对全街范围内的出租屋展开地毯式的清查,力争实现出租屋信息录入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录入率达到95%以上,与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彻底摸清全街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底数,为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为确保“洗楼”行动顺利开展,街道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以社区为主体组建16个核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出租屋管理工作站站长、警务室负责人为核查第一责任人。将出租屋的消防、治安、流动人员信息逐一核查,发现错误或已变更的信息,及时在信息系统和文档案中修改或注销;对新登记的出租屋,分别填写**市《出租屋栋(套)情况表》、《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将有关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当场教育承租人改进;隐患严重的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作出整改。根据“洗楼”获取的新数据逐户登记造册,完善分类分级管理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托管式”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引导更多出租屋纳入有序管理。

“托管式”管理模式是实践证明是最适合当前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实际,最具推广价值的出租屋管理模式。为进一步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城中村”出租屋从分散性经营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的托管式经营管理模式过渡,**街从xx年初起在全街范围内宣传推广“托管式”管理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建立起“政府指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监管到位”的“城中村”出租屋经营管理的新格局。但“托管式”管理模式毕竟是近年才培育出的新型管理模式,如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人们对它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广工作力度。如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应的广告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各村公司、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所属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加深对“托管式”管理模式的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实际效果的理解和认识,为顺利推进“托管式”管理模式营造良好氛围,为其正常运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指导,政策扶持。

出租屋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街道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同时还牵涉到租赁各方的经济利益。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出租屋管理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出租屋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宣传先进工作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针对城中村出租屋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台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管理规定、办法。对于出租屋数量大、流动人口多的街道,在定员编制上实行政策倾斜,适当增加若干事业编制,并适当划拨办公经费,为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xx年10月3日,我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统计,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7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二)协作配合不顺。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雇用责任不明。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三、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四)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第9篇 低保人口就业工作调研报告

城市低保人口在我县大致有几种情况:一是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极度贫困;二是家庭无主要劳动力,低收入,高支出;三是家庭有劳动力,但是无就业渠道,也没有自谋职业。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差、就业率极低。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尤其是从XX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最低保障。但是我认为,长期给予他们低保,不促进他们自身的发展,就没有实现以人为本,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在,如何处理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问题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促进就业是低保人口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县有城市低保人口8169人,占全县城镇人口的13%;人均月补助标准78元,在泸州市处于第6位,年支出城市低保金850万元,居全市第1位。呈现出人多、面广、标准低、支出量大是我县城市低保的特点。

如此规模的城市低保保障了全县绝大多数困难居民的生活,对于全县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保障作用,从另外一方面也反映出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但从当前低保工作开展的情况看,存在部份人依赖低保金、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现象;存在低保金养懒人现象,有些人年轻力壮,领取低保金不做事;存在低保金养闲人现象,有些人成天在茶馆喝茶打牌,靠低保金过日子。这些问题的出现,从主观上看,是低保人口自身素质不高,几乎不具备劳动技能,就业困难;从客观上讲,当前的低保政策中缺少鼓励低保人口就业的内容,在劳务开发和促进就业工作中对这个群体的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XX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

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二、促进城镇低保人口就业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

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

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

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三、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

按照全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按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有就业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电动缝纫培训,人希望接受电子装配培训,人希望接受车、焊钳工培训,人希望接受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培训,人希望接受物业管理培训,人希望接受餐饮服务培训,另外还有

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们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低保人口的发展问题,以保障促进发展,以发展落实保障。要在分析低保工作时,正确认识目前低保政策存在的弊端,我们不能让低保的面越扩越大、低保人口越来越多。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来思考:如果今年全县低保的需求量为9000人,明年增加为1XX人,难道能够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吗?应该说明我们的发展工作没有做好,群众的增收问题没有解决好。

只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加大劳务开发工作力度,促进就业,增加城市居民收入,在发展的同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才是正确的发展思路。

二、促进城镇低保人口就业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据调查,我县城市低保人口中有劳动力1023人,有就业需求的878人,占86%,这说明大部分都有就业意愿,但为何没有就业?如果不考虑主观的因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低保政策中关于居民收入计算的方式,客观上抑制了低保人口就业的积极性。在目前的低保政策中,低保标准为150元/人、月,也就是说人均月收入达到150元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对于收入的计算,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没有说明是净收入还是总收入,所以目前在计算居民家庭收入时都按总收入计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四口之家有一人外出务工,月薪600元,那该户的低保按政策应予以取消,而实际上600元,只够一人的在外面的基本生活支出,这一人外出务工反而让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最低生活保障。所以当低保人口要选择外出务工时,他就得反复权衡,患得患失。

2、县内就业岗位有限,外出务工面临的困难多,让城市低保政策成为低保人口手中的“鸡肋”,食之无肉,弃之有味。由于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企业规模小,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县内的规模企业,郎酒集团、烟草公司等目前都没有太多的就业岗位,新兴的一些煤矿企业,技术要求又比较高,大部份城镇居民又不愿从事采掘工作。所以县内就业的可能性比较小。

由于县外企业在招用工上的不规范,服务保障政策滞后,外出务工又面临劳动强度大、合同纠纷频繁、工资拖欠等诸多困难。多数低保人员对外出务工前景不看好。

另外低保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都不高,出去后工资也不高。这些原因就让低保人口常在领低保金和就业之间徘徊。

3、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不健全,就业就等同于失去社会保障。全县目前已有的政策措施是体现了各个部门促进就业的良好愿望,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执行为外出务工的低保对象报销车费的政策就是例子,但各个部门所执行的政策没有整合,一些没有促进就业任务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没有得以体现。

如民政局没有促进就业的工作任务,但承担了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如何整合这些政策资源,形成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一方面要制约具备就业条件而不就业的低保人员,另一方面又要激励积极就业的低保对象。

三、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1、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机率。

按照全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认真按劳动力市场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有就业需求的低保1023人口中,有人希望接受电动缝纫培训,人希望接受电子装配培训,人希望接受车、焊钳工培训,人希望接受计算机操作与维修培训,人希望接受物业管理培训,人希望接受餐饮服务培训,另外还有

人希望接受保安、创业规划、煤炭采掘等专业培训。要根据个人意愿,作好规划,利用好劳务培训费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组织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严格管理培训经费和培训补贴,要将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挂钩、与输出比例挂钩。对于组织培训后仍然多数参培人员不能从事基本操作工作或者输出比率低于60%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于培训效果明显,输出比例超过95%的要进行奖励。

2、加大劳务开发力度,拓宽城市低保人口的就业渠道。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就业。组织专门的队伍深入到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召开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充分了解各类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用工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尤其是商贸、服务型、加工型企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广泛吸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扶持社区企业发展,探索社区企业由社区居民共同投资入股的模式,鼓励并优先让城市低保人口参股经营。对于投资有困难的家庭,可以协调信贷部门发放小额贷款予以扶持。

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应采用发放小额贷款、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等方式予以扶持。在规划城市建设、建立和新办贸易市场时,可安排不低于20%的摊位,按成本价租售给城市低保对象。

3、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出得去稳得住。

实施好培训、输出、服务、维权、管理一体化工程,着力提高劳务开发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的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

劳务开发部门、工会、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务办要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与用工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的综合协调、联动维权服务新机制。在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建立劳务工作站,定期对输出的人员进行回访,切实维护外出低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出得去、稳得住,实现外出就业的良性循环,用不断有人成功的实例教育和引导低保人口自力更生、自强自立。

要通过服务与维权,避免外出务工瞎折腾情况的出现,如果是出去的低保对象一月两月就干不下去了,那他不仅挣不到钱,反而会增加家庭负担,加剧贫困程度。

4、加大科学管理城市低保的力度,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后顾之忧。

首先是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低保人口的基本情况,尤其要掌握其中劳动力的情况,建立制约机制。对已享受城市低保或正在申请城市低保男48岁以下、女38岁以下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必须在本人所在社区或乡镇劳务办进行求职登记,如果两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可停发其城市低保金或不受理其城市低保申请。

其次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并积极就业的可适当放宽低保政策,让低保成为其就业和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延续6个月,对月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其原享受的城市低保待遇减半发放6个月。

第三是要建立低保人口就业档案,掌握其就业的基本信息,对于就业失败的,要放宽低保申请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出得去进得来,让低保对象在就业时无后顾之忧。

5、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建立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的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调查全县低保群体的生存状况,关注和研究他们的发展问题,探索和实践帮助他们脱困致富的工作思路,建立促进他们就业的长效机制。

促进城市低保人口就业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参与,县政府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建立促进就业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就业问题,可以解决城市低保人口外出务工的路费补助、医疗补助、维权服务等。

整合政策资源,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激励与制约并重,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观念,用制度促进和保障城市低保群体的就业。

第10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调研报告

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xx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xx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xx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xx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第11篇 关于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xx”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xx〕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xx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xx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xx〕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xx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xx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12篇 人口老龄化及养老方式情况调研报告

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现今中国甚至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xx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已经达到8.1%,而世界平均水平约为7.0%,我国的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据估计,到,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将达到11.92%。人口老龄化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如医疗保障,老年人居住以及生活来源等养老问题。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同于发达国家,有深厚的经济基础,这些问题所带来的矛盾尤为突出。

本次调研报告调研范围虽然仅限于我所在的xx市xx区xx社区,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今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养老方式情况。报告将从整体和部分角度,社区和个体层次来全面分析我家所在的xx社区人口老龄化及其养老方式情况。

一、 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我家所在的xx社区位于xx省xx市xx区,周围有xx五校,xxx中学,xx中学,xx大学等知名学校,是xx市有名的文化教育区;临街就是xx区的经济中心之一——长江街北行商圈,北行农贸大厅,千盛百货,北京华联,国美苏宁,地一大道等商场购物中心使得这里的居民消费购物生活很是方便;社区处在一环以内,周围公交线路四通八达,出行非常方便;碧塘公园、百鸟公园等广场公园更是为居民提供了夏日消暑冬日散步的好去处。居民们在这样一个安全方便的社区生活都很舒心祥和。

xx社区是个年头较久的社区,从低矮破旧的平方动迁改建成居民楼开始于1982年,三年后的1985年居民开始回迁,之后就建立了街道办事处,1999成立xx社区。社区管辖着周围38栋居民楼,共3371户居民,约10500人。

二、 社区人口老龄化问题

xx年8月17日,我来到位于xx区乌江街的xx社区办事处咨询情况。社区的王主任热情地接待了我,并且很耐心的解答了我的一些问题,给予我很多这方面的相关数据。

(一)、基本情况

据了解,xx社区共有3371户居民,其中有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有xx多户,占总人口比重约为60%,老年人口比较多,可以说我们社区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很突出了。

(二)、老年人口较多的原因

现阶段xx社区老年人口较多的原因有很多,我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是社区建立时间较长,人口密度较大。据了解,动迁之前这里原来就是工人聚居的地方,大量冶炼厂,纺织厂,建筑公司等工厂的工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这里居住,因此这里原本人口密度就较大,加之从回迁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五年的时间,自然老年人较多。

二是周边生活方便,消费水平较低。xx社区位于一环以内,道路四通八达,一级马路、二级马路和众多小街小巷在经过近几年的改造修缮后硬件条件大有改观,以前的沙土路变成了现在的柏油马路,曾经拥堵混乱,狭窄脏乱的街路变成了现在秩序井然,干净整洁的宽阔的大马路;附近公交线路众多,去xx的任何地方都很方便,更是有直通北站xx站的公交车,方便居民出行;附近的北行商圈给居民的购物消费生活带来极大方便,而且,北行地区较xx其他地区,如太原街商圈、中街商圈,物价水平较低,加上第四人民医院等医院距离社区较近,因此大量老年人选择这里来度过他们的晚年,近年来更是有不少老年人搬到这里生活,这也加大了老年人的比重。

三是房价水平低。xx的房价虽然和全国同等城市相比较低,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对着日益增长的房价望洋兴叹。xx社区的居民楼不是最近几年新盖成的,而是有着二十多年历史的老旧楼,因此房价相较xx同类地区偏低,这也是很多老年人居住在此的原因之一。

正像我熟悉的邻居刘爷爷说的那样“这里到哪都近,买东西也便宜,在这里住着挺好!”

(三)、老年人口较多带来的问题

社区的老年人口较多,这也给社区的工作带来了更多挑战。

王主任说,老年人口多主要会带来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环境问题。说到环境问题,主要还是老年人擅自圈占公共绿地,在里面种地养花,甚至还有放养鸡鸭鹅狗的。“在禽流感风行的那一年,我们曾经下大力气对这些私自占用公共用地的居民进行规劝和强制没收那些鸡鸭等禽类,当时就有好多老人不愿意,他们中的一些人将这些鸡鸭当成宠物养,完全不管那些鸡鸭带来的粪便污染和噪声污染。本来禽流感弄的大家都不敢弄这些东西了,这几年又开始养这些鸡鸭鹅了,现在更有的一边侵占公用绿地开辟菜园,一边肆意养鸡鸭,这些都给环境带来很大破坏,居民们也都因为他们是老人就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王主任有些无奈的对我说。

二是养老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中很大部分是老人和子女或是子女之间为了老人的养老金而产生的。有些问题是子女不工作赚钱反而要年迈的老人拿钱养活他们,而他们却不知满足贪得无厌引发的家庭争吵,有些是子女间为争取更多的老人的养老金假借赡养老人而引发的矛盾。另外,有些老人既没有子女赡养,也没有离退休金养老金,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是捡拾废品,打更等简单工作得来的收入,这些老年人一旦出现健康等问题,也会给社区带来很大影响。

三、 社区老年人养老方式调研

在去社区办事处的同一天,我对社区所辖居民楼其中的一栋中的一个单元中的所有65岁及以上老人的养老方式进行了调研。

(一)、社区老年人养老方式现状

在我所调研的24户居民中,有8户家中有65岁及以上老人,共11人,而这8户中有3户家中有两名老人,其余5户家中有一名老人。

而在这11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只有两名老年人没有离退休金养老金,靠儿女赡养,占老年人口的比重约为18%;其余9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离退休金养老金,所占比重约为82%;有离退休金养老金的9名老人中,女性有3人,男性有6人,可见男性与女性老年人的主要生活来源也存在明显差别。在主要生活来源方面,女性老年人比男性更多的依赖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来源,46%的老年人主要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其次是靠劳动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分别占25.9%和23.6%。在主要生活来源上,城镇中48.6%的老年人靠离退休金养老金来生活,其次是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劳动收入,分别占35.6%和10.5%。我们社区的数据表明我们社区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是比较有保障的,基本每个老人都有固定的生活来源。

(二)、奶奶们的老年生活

住在我家楼下的莽奶奶跟我们一家关系很好,因此我向她询问了她每月的大致生活和支出情况。

莽奶奶年轻时是冶炼厂的工人,因此现在每个月能得到固定的一定数量的养老金。莽奶奶和他的儿子儿媳和小孙子住在一起,虽然房子不大,祖孙三代住在一起却也其乐融融。莽奶奶每月能得到1181元左右的养老金,她不用负担水电等费用,因此每月只有150元左右的米面支出以及平时约200元钱用来买菜,老太太好抽烟,为了省钱她只抽散装的旱烟,大概每月需要支出15元,这样每个月莽奶奶其实只花了400元左右。省下来的钱她就给他的小孙子当做上大学的学费。老人家穷了一辈子,晚年终于能过上富足的日子,她却还是改不掉省钱的习惯,儿女们的工作虽然能获得一定的收入,但还要供他们的子女上学,因此生活并不富裕,甚至有时还要花老人的养老金,因此莽奶奶平时就不敢多花钱,省下来大部分的钱都给了孙子,供他上大学。

而住在一楼的赵奶奶就比莽奶奶困难许多。

她年轻时就没有固定的工作,现在上了年纪,只有靠自己的儿女,可惜她的儿女也都生活不易,老人只能靠年轻时积攒下来的一些微薄积蓄生活,并且老人出租了她唯一拥有的财富——两室的房子——其中的一间,这样每月能得到约700元的租金,无奈儿女们不仅不给赵奶奶生活费,还经常因为谁多得了赵奶奶的租金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后来儿女们更是将卧病在床的赵奶奶送到了敬老院,擅自把她的房子租出去获得租金。后来赵奶奶回到家里,就再没和儿女联系,靠着每月微薄的租金收入支持每日的开支和支付医药费。

可见,同样是居住在社区里的老年人,晚年的养老方式及生活方式也不尽相同,有的老年人有固定的养老金,而有些则没有每月固定的生活来源,他们要靠社会的资助和他们个人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即使是有养老金的老年人,他们的晚年生活也并不全是安乐富足的,其中不乏生病看不起病或者身边没有人照看或是生活费不足以负担吃穿用行和就医用药所要花费的费用的老年人。

四、 调研总结——老年群体更需要我们的关注

据资料显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老年人口数量大。据xx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资料显示,xx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1亿,占世界老年人口的23%,占亚洲的38%。

二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快、来势猛。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速度十分惊人。据预测,到,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将达到11.92%,比xx年提高4.96个百分点,届时每8个人中就有一个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后老龄化程度继续提高,到21世纪中叶,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25%,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三是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发达时期出现的,对老龄化的承受力强。同时,由于发达国家的老龄化速度较慢,允许其有一段较长时间的准备和适应。

中国人口老龄化是由于生育率急剧下降造成的,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即“未富先老”,薄弱的经济基础尚不具备供养老年人口的能力。

目前,中国虽已步入老年型社会,但尚处于人口老龄化的早期,未来中国人口类型将从轻度老龄化转变成深度老龄化,进而转化成重度老龄化,“银发浪潮”将成为21世纪我国主要的人口问题之一。要减轻人口老龄化问题,还要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国策。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使得老年人生活稳定健康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虽然人口老龄化给发展中的中国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但还应该看到现阶段我国近五成老年人主要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从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生活来源看,46%的老年人主要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其次是靠劳动收入和离退休金养老金生活,分别占25.9%和23.6%。老年人的生活来源并不固定和稳定,他们还需要社会给予更多关注。

首先,社会应继续加强对老年人的帮助扶植力度。切实实行各种针对老年人的福利制度,如廉价乘车,免费参观等制度;完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让老年人有固定的收入;

其次,加强社区医疗站,乡村医疗所等基础医疗单位的建设和完善,方便老年人的就医;完善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制度,让老年人生病看得起病,方便就医;

再次,社会应对那些既无养老金有没有儿女供养的老人给予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使他们能有起码的温饱和健康;

最后,社会和社区应该加强各种方便老年人生活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如轮椅专用道,适合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公园广场,老年人活动室建设等,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充实幸福。

老年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人生阶段,要让每个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需要社会每个人的共同努力。

社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的缩影。虽然我调研的范围仅限于xx社区,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其局限性,但也有相应的代表性。从我了解和调研的数据、例子来看,我家所在的xx社区确实存在着人口老龄化问题,而且老年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重不低,人口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同时,尽管大多数老年人有较固定的生活来源,但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参差不齐,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也不尽相同。这些在我们社区出现的问题和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现阶段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城乡、地区老年人养老方式存在的差距。

第13篇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研报告

我从小是没有哥哥弟弟的,家里面清一色的女孩子,所以每当听别人谈起自己的哥哥、弟弟时,内心又是羡慕,又是妒忌。高一的时候,我意外地有了一个弟弟,这着实让我兴奋了好一阵子。这个弟弟其实只是我父亲朋友的儿子。父亲的朋友是浙江温州人,在上海从商。由于没有本地户口的流动人口子女是无法在上海正规学校正式注册入学就读的,为了能让自己的儿子获得良好的教育,于是他拜托我父亲把他的儿子公证为自己的干儿子,从而获得担保,以此来取得进入上海名牌学校的“敲门砖”。就是从那时起,我的心中埋下了对上海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体制不公正问题的怀疑的种子。

此后又亲眼目睹了父亲的一些来沪工作的外国朋友为自己子女的教育奔波忙碌、四处求人的辛酸苦楚,于是对上海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不公正问题又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

但真正触动我去进一步深入对这样一种社会不公正现象的调查和探讨的,是一次偶然的支教的经历。

虽然曾经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过支教对象的情况,可真正目睹和经历了却依旧带给我深深的震撼。

那是一个用小小一块不足百平方米的空地作为操场,有着十几个如同防空洞一般晦暗拥挤的教室和明媚笑容的学生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坐落在曲折的小径深处,和周围林林总总的房屋混杂在一起,一点儿也不起眼。

走进一个高年级教室,发现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各个手里捏着牌,凑近一看,竟然是“斗地主”。在场的老师很尴尬地向我们解释说,由于近期操场维修的缘故,下课以后就不允许学生去操场活动,但打牌这样的事学校是明令禁止的。我们佯做理解状,内心却忍不住犯嘀咕:这些学生的课余生活竟是如此低俗而单调,社会上的低级趣味竟是如此猖狂地侵蚀着他们的校园文化。

上课铃响了以后不多时,一个其他班级的同学冲进我们所在的教室,慌慌张张地对我们身边的教导主任说,老师,教室里没人上课,同学们乱作一团,现在怎么办?教导主任显出为难的样子说,老师不在,我也没辙啊,你让大家先自习吧。小小一件事,却反映出学校管理体制的松散,让人忍不住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前途捏一把冷汗。

而据我所了解,情况与之相近甚至更为糟糕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并不在少数。

形成众多流动人口子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亦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所致,这多多少少牵系着“三农问题”,而教育更是事关我国民族命运的重大命题,有此双重要义在身,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则是不言而喻的了。

一、调研背景

据统计,1988年上海外来流动人口为106万人,到90年代前期已经翻了一番,1993年达到251万人。在xx年上海进行的建国以来第一次流动人口普查中,外来流动人口总数达到387.11万人,流动人口规模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名列前茅。xx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和统计局进行的全市19个区县332040个样本的流动人口抽样调查发现,全市外来流动人口总数已经增长到499万人。xx年底全市登记的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流动人口412.6万人,占市常住人口总量1745万人的28.6%。

1988~xx年部分年份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增长情况表

单位:万人 年份 1988 1993 1997 xx xx 人数 106 251 237 387 499 (资料来源: ) 在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中,一个显要特征是:流动人口中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形式在增加,外来人口中少年儿童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仅以上海市1997年第六次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为例,在237万外来流入人口中,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有19万人之多,15岁以上的少年儿童以及这两个年龄段在校生的人数总合均为34万人左右。另外,在外来人口15岁及以下的少年儿童中,在沪读中学(12-15岁)和小学(7-11岁)的人数仅占适龄儿童样本总数的38%和72%,有近四成义务教育年龄段的少年儿童不在校学习(见下表),这些数据昭然若揭地反映出我国现行义务教育制度的漏洞、在保障公民权利问题上的欠缺以及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不公正,而这恰恰是与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初衷相矛盾的。

上海市1997年15岁及以下外来人口少年儿童的在学状态 总样本数 其中:在沪读书(人) 在沪读书比例(%) 0-6岁 1877 397 21.15 7-11岁 701 506 72.18 12-15岁 354 135 38.4 合计 2932 1038 100 (资料来源:

上海市1997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

二、调研方法及过程

由于所选择的调研课题和社会现实有密切关联,所以在正式调研之初,我便拟订计划

不仅要通过文献和网页获取资料,更要注重实践考察来亲身感受和体验这样一种社会现状。

所以,我的调研资料基本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的:

1、 图书馆相关文献的搜索;

2、 网页浏览,进而筛选、整理出各部分的数据资料;

3、 实践考察所得;

由于本学期选修了社会工作概论这门课,所以对于如何具体实施我的实践考察事先在心里已拟订了一个大致的框架。我在遵守社会工作伦理的前提下,主要采取了社会工作中惯常运用的观察和访谈的方法。观察的对象为两所农民工子弟学校(a学校和b学校),访谈的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上从前和我一样有过支教经历的同学,第二类主要是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和老师,第三类则是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我所接触过的一些国外来沪人员的子女。

在实际的调研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之前并未设想到的难题。

难题之一:图书馆文献和各类网页里的相关资料数不胜数,要从中搜索出对我的调研工作有实际用途的资料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而这两点都是我比较欠缺的,所以对我来说是一项严峻的考验。

难题之二:在对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调研时,上至校长、下至同学都表现出强烈的排外情绪,涉及到一些敏感问题时,有意躲避,不愿透露实情,这使我的调研工作很难更深入地开展,和我预期设想的效果有很大的差距。

在解决第一个难题的过程中,我得到了许多同学、朋友的帮助,尤其是和我同寝室的三位同学,对我的调研表示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不仅没有责怪我深更半夜打扰了她们的休息,而且还帮助我一起搜查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即使像我这般缺乏耐心和毅力的人竟然也发现了其中的乐趣,虽然天蒙蒙亮时才睡,却仍然感到很富足而快乐。

然而第二个难题却并没有解决得如此轻松,我甚至很难说服自己已经解决了这个难题。我只能从被访对象为难和犹豫的表情中去猜测事情的真相,并从有关文献和资料中取得支持这些结论的依据。

当然,我也明白,调研的过程和结果一定不会一帆风顺,尽如人意,所以我可以坦白地承认,我的这篇调研报告是不完美的,但其中所浸润的我的心血却是不容置疑的。因此,尽管有瑕疵,我却是问心无愧的。

下面是我采访a学校校长的部分内容:

问:请问您是什么时候建立这所学校的?

答:大概1999年左右吧。不算很早吧,因为我知道92、93年的样子就有类似的学校建立起来了。

问:那您是为什么会想到要建立这样一所学校呢?

答:一方面,我本身是师范学校毕业的,和教育、和孩子打了一辈子的交道,退休以后也闲不住;另外一方面,我自己的孩子是上海知青,他们从外地回来以后呢,孩子的教育落实不了,所以我觉得这样的学校是有需求的,流动人口的孩子的学业也不能荒废,是吧?时间就 是金钱啊,错过了读书的年龄想读也没有这个精力了。再加上,我以前读书的时候,是完全免费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都是由国家提供的,国家为了培养我们,可以说,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人力,而我们应该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回报国家。

问:那您在创办这所学校的时候一定是遇到了很多困难的,您是怎么解决的呢?

答:哎,说起创办之初啊,那真是太艰难了。主要是资金上的问题。我一个退休教师哪有那 么多钱办学校啊,就只好问亲朋好友借钱,起初他们也都是支持我的,可办了两三年了,学校还是入不敷出,没有赢利,还要赔钱,他们都劝我别干了,可是我是那种一根经通到底的人,你没有做过老师你是不了解的,做老师的人对学生是会有一种特殊感情的,一看到学生那种热切又满怀希望的眼神,就什么都放不下了。当时,我真的想要放弃了,可是一想到学校里100多个学生(创办之初仅有100来个学生)今后学业没有着落,我就生了120分的责任心,心里下定决心,不管有多难,我都要办下去(说到这里,校长眼里泛起了泪花)……

问:那现在的情况如何呢?

答:近两年情况已经有了好转了,学校的硬件条件也改善了,电脑房也盖起来了,现在机房总共有38台电脑了。

问:这和您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可是您有没有想过,您当初办这所学校如此艰难,可能是由于上海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制度的不公正所导致的,您如何看待这样一个社会问题?

答:我觉得教育局已经仁至义尽了。

问:据我所知,贵校的学生是不能在公立的学校注册就读的,那他们在贵校毕业了以后一般如何选择?

答:分流一般是发生在6年级毕业,基本上有四种选择。第一种就是外出打工挣钱,这也是最普遍的情况。第二种呢,就是回自己老家种田。第三,继续在上海念书,当然只能在民办的学校。第四种,就是回自己本县的中学就读。

……

三、调研的结果分析

综合对一些学生的访谈和所搜集的资料来看,造成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在受教育问题上的不公正待遇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是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 经常性的流动使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相对固定的落脚点是子女能够安心读书的一个必要条件。

在对b学校校长进行访谈的时候,一位穿着打扮不修边幅的中年妇女背了一个学生书包领着自己的儿子来向校长告别。原来是孩子的父亲是建筑工人,目前的项目工程已经建设完毕,需要到一个离此地很远的建筑工地上去工作,导致孩子只能离开这所学校,到父亲工作地附近的学校就读。

居住地和工作地的频繁更换往往使得子女无法获得起码的上学条件,这是农民工子女中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直接造成了部分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 低水平的家庭收入使外来人口在子女教育上的投入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所谓“民以食为天”,如果所挣的钱刚够养家糊口,那子女的教育当然不会被父母规划在支出预算之内。

据1995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的流动人口调查结果显示,家庭对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最高,达到2.39,比处于第二位的交通和通讯消费需求收入弹性系数高出0.74,这说明流动人口对其子女教育的消费需求是有很强烈的倾向的。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上海的流入人口中以体力劳动者居多,所从事的行业收入一般都比较低。根据xx年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在上海从事经济活动的流动人口平均每月的收入大约为800元左右,其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68.8%,仅为同期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一半(据统计,xx年上海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677元)。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流动人员即使有心栽培其子女恐怕也无能为力了。但同时也不排除有不重视子女教育问题的情况,其中尤以对女童教育不置可否的态度居多。

xx年上海外来流动人口的收入状况表

单位:% 300元及以下 301~500元 501~800元 801~1000元 1001~1500元 1501~xx元 xx~5000元 5001元及以上 4.4 19.2 45.2 19.2 6.6 3.0 2.1 0.3 (资料来源: ) 1、 借读本地正规学校的高收费水平给外来人口子女的入学形成了一定的进入壁垒;

在我所访谈的对象中,有一部分是国外来沪人员的子女。其中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都是伊拉克人,来上海工作。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只能借读(上海市政府为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少年儿童提供了两条制度化的就学途径,一是取得蓝印户口或上海户口在本地学校正式入学,二是在本地学校借读。而由于上海历来执行严格的户籍管理政策,只有买房、投资和紧缺人才引进等少数几条渠道才能获得蓝印户口或城市户口,因此对解决数量庞大的外来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来说,其作用甚微,借读为主要形式),而她的父母为了能让她进入市重点学校读书,不得不按教育局的规定,出3万元的赞助费,所幸的是她的父母有一定的积蓄,工作也比较稳定,使她能够顺利地入读,但3万元的赞助费对许多外来人口并不是一个小数字,尤其是对那些每月平均工资低于800元的家庭而言,更是可望而不可及。

xx年初上海社会科学院在上海全市的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在96个在沪的7—15岁外来人口子女中,有33个在上海本地学校借读,45个在民工学校就读,18个未上学,比例分别为34%、47%和19%。造成外来人口子女在上海借读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除了上述提到的昂贵的赞助费的限制外,还有以下三点:

·在上海市教委关于借读的规定及其实际执行中,对借读条件从严控制,致使大量民工子女无法走通借读这条路;

·上海本地小学吸纳能力有限,尤其在同时作为本市动迁人口和外来人口导入区的城乡结合部;

·借读中不同地区在教材、教学等方面的差异,也是一个考虑因素。例如,我所访谈的这两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使用的教材都是人教版,而上海的正规学校主要以新教材为主,几乎没有几所学校使用人教版教材。这虽然不能成为制约外来人口子女借读的最重要原因,但却是实际就读中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在所有这些制约因素中,作为主要矛盾的毫无疑问依旧是借读费用过高的问题,从下表中可以一目了然地得出这样一个论断。

流动人口子女在不同地方和不同类型学校上学的费用支出比较(xx年) 样本数(人) 平均每学期费用(元) 最低(元) 最高(元) 在上海正规学校借读 38 1830 250 6160 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 41 842 100 2200 在家乡学校就读 103 652 50 6000 (资料来源:

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xx年初的上海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其中平均每学期的费用包括借读费、学费、书杂费、生活费、暂住费等)

2、 大量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发展中缺乏有效的内部建设和管理。

我在观察a、b两校过程中,发现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学校缺乏有效的教师考评和课务管理机制,这直接造成的影响是,经常有老师任意缺课的情况发生,但由于缺乏相关的奖惩制度,使这种现象得不到应有的抑制,而学校在这种情况发生后,也没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往往使得缺课班级的秩序大乱,班里的吵闹喧哗也影响了其他班级课堂教学的有序进行。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内部管理存在着大量的不合理之处,可以说,这些缺陷多多少少都会制约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学生的学习生活。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主要是农民工子弟学校)是为了适应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需要,保障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而应运而生的。下面简要介绍一下近十几年来,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在上海的发展情况。

上海市最早的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出现在1992年,之后发展迅速,至97年时发展到100多所,目前已经分布在全市各个角落。

根据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性质,这些学校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流动人口流出地教委或学校的跟踪的办学点;第二类是企业为解决本单位内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而创办;第三类则是其它社会力量(多为个人)办学点。这些学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学生学费收取、社会赞助和上级拨款。其中学费是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当然光靠学生的学费是不足以维持学校庞大的开支的,这时候,学校需要社会上一些慈善组织和福利事业单位及其他来源的社会赞助。

我所考察的a学校通过接受中华福利基金会的赞助,对学校存有安全隐患处进行整理和维修,致力于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整洁的学习环境。而一个体育用品公司以校方派出部分会跳健美操的学生参加己方在六一开展的一个活动的开幕式为交换条件,实施对b校的赞助。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师资来源有流出地的教师,也有通过应聘竞争上岗,但这些教师本身的文化程度并不高,他们的待遇也普遍偏低,同时教师队伍的稳定性较差。(左图为a校教师办公室)

外来人口子女学校的创办者可以从流出地获得办学许可证,然后到上海办学,也可以直接在上海提出办学申请,经由上级从各方面进行考核,批准后才能取得办学许可证,正式挂牌招生。

以上是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内部运营的一些基本情况和特征。

但外来人口子女学校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从各方面的资料和实践考察结果综合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点:

1)办学硬件不佳;

我在考察中发现,一个偌大的教室,装着将近60个学生,竟然连日光灯都没有一盏,连窗户也是紧闭着的,给人的感觉像是进入了一个地窖,这样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让人着实为孩子们的学习和健康状况捏一把汗。

但据各方面的资料反映,我所走访的两所学校在同类学校中硬件已属上乘,比之更脏更乱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比比皆是。这样的办学条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2)由于经费短缺而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缺乏资金几乎是所有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之初的一个大难题。比较严重的情况是,学校没有经费来购买教学所需的基本器材,从而降低了教学效果和质量;仅仅只是缺乏资金进行日常的身体检查的学校已经算是比较富足了,但这多多少少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教学质量普遍偏低;

由于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对此类学校进行定期的教学质量的检验和考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学校同社会上的正规学校比起来,所承受的竞争压力要小得多。而且由于各校所采用的教材多为自身流出地的教材,而由于其各自流出地所采用的教材的不一致,导致了这些学校在教材上的差异很大,这种种原因造成了教学质量普遍偏低,同时教学成果难以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

4)学校本身的管理理念和具体操作水平有待提高;

这些学校的管理层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往往决定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由于这些学校的校长本身所具备的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学校内部管理经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同时,资金方面受到的限制也间接使相关管理运作不能有序开展;而管理层人员除了自身的教学任务需要完成外,通常还需要四处去拉赞助,所能分给内部建设和管理的时间与精力就更加少得可怜了。

5、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法不依”现象;

虽然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也提出,“流入地人民政府应为流动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具体承担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还不是很完善,可操作性较差,对具体情况的指导作用不强,致使此类学校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仍处在一个“灰色地带”,也使许多的教育机构从中钻空子,出现了“有法不依”的现象,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毕竟关乎我国未来的发展大计,不容我们有半点疏忽。

除了以上五点外,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户口管理使中国公民具有不同身份,不仅划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还有常住户口与暂住户口的区别,并根据户口实行有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对于流动人口,这种区别对待的福利待遇体现的尤为明显。对流动人口子女影响最大的就是以户口性质为基准规定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即我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适龄儿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这表明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只能由他们户口所在的政府承担。户口性质与教育的挂钩使得流动儿童——这一特殊群体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了限制。(《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选自《当代教育论坛》xx上第12期)

总的说来,我们应该肯定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在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学校由于教育体制的不公正、不完善所承受的畸形发展也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事实。

四、解决方案探讨

在社会工作理论中,将“有学习机会”归类为人类的普遍需要(托尔towle,1965),同时受教育权利的保障程度也通常是检验一个国家福利水平高低的重要考虑因素,可见不论是从宏观还是从微观角度来看,接受教育都是个体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本质要求。就流动人口子女而言,他们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谁能保证,他们之中没有将来会在自己的领域中做出经天纬地般大事业的人才呢?耽误了他们的适龄学习,我们的代价可能并非仅仅是文盲率不能降到更低那么简单。保障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是我们整个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而我们现在对此问题的认识仍处于一个低层次的阶段,这间接导致了与此相关的法制不够健全,管理上也远非尽如人意,可以说,改善外来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已经迫在眉睫。所以,仅提出以下几点以供参考:

1、 进一步健全法制并做到“有法必依”;

“法治化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有效途径之一”(《预测与分析》xx年第2期,总第928期),的确,正是因为目前的法律和政策中,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具体指导还不够明朗,可操作性还不够强,使得很多情况下的处理方法模棱两可,才致使如上所述的种种问题的产生;当然,除了法制本身不健全的因素以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有法不依”现象也是导致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的是,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也在竭力完善着这一部分的法制。

目前《义务教育法》的修改正在紧张进行,教育部已经报送国务院审议。正在修改的《义务教育法》草案将着重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

在今年的上海政协会议提案中,也有不少提案和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益切身相关。

以下为小部分的摘录:

台盟市委:关于尽快建立台商子弟学校的建议

随着台商携家眷赴上海居住比例的上升,需在沪就读的台胞子女不断增加,满足台商子女多元化的就读需求成为上海完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吸引台资的重要环节。建议:1、请市教委牵头,邀请市台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与,共同就建立台商子弟学校问题进行协商,争取早日形成可行性方案;2、在已有方案基础上,物色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来推动实施,并尽快向中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在沪港澳台侨胞子女就读现状的调查和建议

目前,港澳台侨胞子女在沪就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选择学校的自由度不够;政府尚未给港澳台侨胞子女真正的'市民待遇';港澳台侨胞子女升学考试不理想;台胞子弟学校尚未建立等。建议:1、市政府建立港澳台侨胞子女在沪入学和升学问题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2、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允许港澳台侨胞选择不同类型学校满足其子女就读需求;3、尽快编制港澳台侨胞子女在沪就读、升学的《就读指南》或《教育服务指南》;4、徐汇、长宁、闵行和浦东等区可作为试点区域,研究、制定和落实解决港澳台侨胞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

民进市委:关于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区域之间(包括区县城乡和乡镇之间)平均教育经费差异过大;学校之间资源配置(包括硬件和软件资源)的差异过大;同类学校之间校长或教师的工资性收入差异过大,导致人力资源的非理性流动。建议:1、加快编制和出台上海关于义务教育经费的相关条例;2、建立《上海市中小学建设标准》的修订机制;3、建立和健全市区、县两级政府的分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4、改革政府的专项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建立科学、透明、公平的专项经费拨款制度。同时,建议建立区县的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把“条子生”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议事日程;把民工子女简易学校纳入区县政府的管理职能等。

2、 提高全社会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利的认识;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流动人口子女既然是我国的合法公民,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当然不能否定。但就目前而言,仍有许多人未能认识到这一点,甚至很多流动人口子女的父母本身也未能意识到子女所与生俱来的受教育权,从而耽误了子女的就学。

正如文章前面曾经指出的,流动人口中很大一部分来源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所以他们的问题关乎我国的“三农问题”,流动人口子女的文化水平影响了整个农村的文化发展程度。有一种言论是“中国的城市像欧洲,而中国的农村却像非洲”,我们在为中国城市的飞速发展而沾沾自喜之时,也痛心地看到中国农村的贫穷,而农村人民文化水平的落后对此应承担难以推卸的责任。我们鼓励城市里的大学生去落后的农村地区支教,旨在帮助农村提升文化水平,加速现代化建设,但一个与之相悖的现象是,那些农村来的流动人口子女近在眼前,就生活在我们的城市里,生活在我们的周边,我们却对他们受教育的现状视而不见,不充分利用上海先进的教学资源武装他们的头脑,岂不是可笑而愚蠢至极?

只有让全社会都认识到流动人口子女无可置疑的受教育权利以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大意义,才能使这一社会不公正问题的解决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以上从法制和道德认识层面就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社会不公正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大方向上的建议,但就具体实施而言,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建议措施如下:

1) 审查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申请时,尤其重视对校长资格的审核及培养;

我在对两校的校长进行访谈时发现,由于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学校对内对外大大小小各种事务经常是由校长一人亲手操办的,学校管理的质量往往取决于校长一人的付出。可见,校长对于一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而言,作用是不容小觑的。而创办一所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是非常不容易的,只有非常有责任心,对学生有丰富的感情、勇于克服困难的人才能担当起校长的重任。所以,有责任心、关爱学生、勇于面对挑战应当是一个校长所具备的最基本的一些素质。

因此,教育部门在对此类学校的办学申请进行审批时,建议针对培养校长的基本素质和品格开设一些基础课程,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对学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以后才能正式批准办学。

2) 适当放宽借读条件,尽量降低赞助费用;

前文已经指出,由于苛刻的借读条件和高额的赞助费用的制约,使许多流动人口子女走不通借读这条路,虽然本地的正规学校是不能无条件无原则地接受借读生,也不能取消出赞助费这样一种借读形式的,但适当地降低标准与国与民都是没有损害的,却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人才,何乐而不为呢?

3) 把现有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列入上海的教育管理体系中,规范其发展;

虽然说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是要经过教育局审批通过的,并且教育局也经常会对这些学校拨款补贴,然而就目前而言,这些学校仍被排除在上海的教育管理体系之外,这给教育部门对这些学校的统一管理加大了难度,也制约了这些学校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若能将其划入正规的教育管理体系中,相信会更有助于学校的管理,从而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

4)把目前闲置出来的教学资源用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事业;

目前上海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少年儿童的总数以及占总人口的比例都逐年下降,这直接造成的后果是,一部分教学资源被闲置起来了。虽然近年来,为了减少闲置资源所带来的浪费,许多学校已通过合并、转让等方式对资源进行了重新配置,然而在此过程中,仍不可避免有闲置资源的浪费,既然这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为什么不去充分利用这部分闲置的教学资源来培养更多的人才呢?为什么不把它们用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事业呢?这不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吗?

除了以上的措施外,一定还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是我所未能考虑到的。不过,好的方案只有在得到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和法律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功能,使这一社会不公正所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所以,我相信,法治化途径和提高全民对此问题的认识仍然会是问题解决的宏观方向。

五、小结

写到这里,我的调研工作基本就将告一段落了。虽然为了此次调研放弃了很多休息的时间,也付出了很多努力,已经是我的水平所能达到的最好的程度了,不过,其中仍然有很多瑕疵和诟病,如果有机会的话,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进一步探讨。

可以说,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不公正的问题是社会转型时期萌生出来的一个社会问题,它既然存在就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我们绝对不应该排斥它,而是应该正视它,想办法解决它。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可能性不大,要改善它的情况也是异常艰巨的,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这项任务的艰巨性,才能对将会出现的难题和挫折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从而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克服困难,想办法为流动人口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还他们一个和谐的学习环境。

只有社会的各个群体都享受到了和谐所带来的宁静美好,我们的社会才能称得上是和谐的,理想中的和谐社会才有最终实现的可能,而我们是多么翘首以待着这一天啊,我想,为了尽早帮助我们国家实现这一理想,我会竭尽我全部的力量,而目前,我所能做的,是好好学习知识,将来回报国家的培育之恩,同时,也经常去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学生,让他们能够享受到同我们一样沐浴在阳光下的那一份温暖。

参考文献及资料

1、《中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调查与研究》王涤 经济科学出版社 xx年5月1日

2、《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刘珍珍 《当代教育论坛》xx年第12期

3、《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5、《聚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汪明 高等教育出版社 xx年1月

6、《城市中“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不公平现状透视》郭彩琴 《学海》,xx年第5期

7、《社会工作概论》顾东辉 上海译文出版社 xx年7月

8、《预测与分析》xx年第2期,总第928期

9、《流动儿童挑战城市义务教育》雷万鹏 《中国育报》xx年9月6日

10、《上海外来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调研》李蓓蓓 《历史教学问题》xx年第6期

11、《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孙红玲《教育科学》xx年第1期

12、《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赵欢君,陶李刚《教育探索》xx年第12期

13、《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王放《中国青年研究》xx年第9期

14、上海的流动人口

15、《要重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王佳《中国统计》xx年第2期

16、《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综述》陈玉云《教育探索》xx年第2期

17、《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第14篇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已成为我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平稳、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加强领导,实施齐抓共管。区级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和重要单位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共管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级成立由计生办、派出所、工商、劳动、卫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从上至下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逐步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大格局。加强整治,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多次针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全面的宣传、登记、查验证专项行动。全区计生干部与民警、平安服务队员及流动人口协管员联合,在白天、晚上分批到各村开展地毯式登记。登记以“村不漏屋、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为要求。今年,全区新登记、查验证流动人口15000余人,其中已育龄妇女6099人,并且已经及时录入wis信息,全区进入微机管理的育龄妇女达到20433人,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加强指导,抓好“两个”平台。加强了日常检查、指导、通报和督促,使国家和省内两个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自20xx年9月21日至20xx年8月20日,国家平台全区共接收信息714条,已反馈713条,信息反馈率均为 99.86%。

二、存在问题

虽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

1.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和漏洞。个别地方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没有真正做到属地管理,而是认为流入人口计划外怀孕,赶走了事,流出人口在外地计划外生育按统计口径哪生哪报,不影响计划生育责任状指标完成。现如今流出地不允许收取抵押金,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更有甚者,外来即不办理《婚育证明》又不让你知道去向,即流出地知情不知人,没办法,流入地知人不知情,没措施。从而导致一些偷生人员有机可乘,这严重地影响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落实。

2.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核发力度以及对违反计生政策人和事进行处理较难。对流入我区各乡镇的人员,大多是家境较贫寒,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进行处罚,即无物又无钱,起诉到法院,法院也无力执行。有的'三无'人员,在你查证时以各种借口搪塞你,又无具体制约措施,让计生工作人员左右为难。对流出人员说话无人听,调查了解无人在,兑现处理好似'纸上谈兵',更有甚者偷偷以外出打工为由,实际是躲生,但怎么调查打听就是不知去向。各地管理规定不一致,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不到位,所以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后不回原居住地接受处理,也未受到现居住地处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和明显。

3.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管理措施的不断推陈出新,个别干部对这一变化仍然很不适应、不习惯。以往的那种'株连政策'已经被废除,现在强调文明执法、正确执法、优质服务。个别人对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不理解,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服务弱化。

4.综合治理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没有真正形成。虽然建立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机制,但是有些部门应付了事,认为我没有义务为你开展工作,还有的部门只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出现空档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各乡镇对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朴意识服务群众。在宣传的形式上一定要推陈出新,在抓好广播、电视、文艺宣传的基础上,还可以办一些贴近社会、贴近生活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等专栏,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内容。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城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卫生、劳动、城建等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牢、抓好、抓到位。

2.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划定归属、明确职责。为了杜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沾轻怕重'、你推我争的不利局面,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不断档脱节 ,推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以现居住地为依据,划定归属、明确责任与义务,服务管理、情况统计、检查考核一律按现居住地管理口径进行。避免管理主体之间责任的相互推诿,以及对流动人口的重复管理和管理断层现象的发生。

3.落实管理责任,认真把好'四关'。一是户籍地把好'流出关',做好'一签四定一发'即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定外出地点、定联系人、定服务内容、定节育措施,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是现住地把好'流入关',做到'四个到位'即管理职责落实到位、计划生育证明检验到位、流入流出人员清理登记到位、管理服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公安、工商、劳动和用人单位把好'验证关',要求有关部门在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照时,查验经现居住地审核过的《婚育证明》,企业实行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负责制,确保计划生育纵管到底,横管到边;四是房屋出租户把好'居住关',由村(居)委会与私房出租户签定计划生育协议书,实行'双签双制约',促进户籍地发证率、现居住地查验率和有关部门查验率的提高。

4.切实做好《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建立健全流出地与流入地共同管理的机制。通过查验《婚育证明》,了解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情况,才能更好地为流入流出人员做好服务,便于掌握婚育、生育动态。办证、查证、验证是计划生育信息交流、沟通的主渠道,查证可以促办证,办证可以转发信息,通过查证、验证、信息交换,可以避免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等问题的出现。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进行清理,要求补办证明,对于查出的历年未经处理的计划外生育对象,坚决按标准在流入地兑现处理,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平等性和严肃性。

第15篇 深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调研报告

深化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调研报告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为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流动等问题,提升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总体水平。自4月份开始,我委成立了6个专题调研组,采取深入基层看资料、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育龄群众等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到七县一市四区进行现场调研。现就围绕“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课题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___市是人口大市,农村人口比重高,流动人口流量大,群众生育观念落后,人均gdp偏低,人口计生工作位居

二、三类县多,发展不平衡。抓计生就是抓增长,抓计生就是抓民生,只有做好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才是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目标不动摇,始终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放松,全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去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7‰,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0.7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06,长效节育手术落实率为98.8%,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人口控制目标任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伴随着人口形势和工作要求的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也应随之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自1995年推行以来,在控制人口增长和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发挥了关键性的“指挥棒”作用,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改革完善,急需建立与新时期新任务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考核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核心,是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重视程度和关注程度很高,我市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在指标和操作上是比较合理和规范的,但仍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考核指标不一致,出台晚。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年初签订责任书,年中印发考评方案,年末出台评估标准。责任书的指标较少,考评方案的指标笼统,评估标准多而细。这样,导致年初的责任书的签订成了一种形式,降低了责任书的严肃性。年未的评估标准成了“马后炮”。基层在知道考核结果时,才知道评估标准,工作好环已成定局,即使知道一些工作落实不够好,任务完成不理想,但也来不及补缺补差,达不到指导和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目的。

2、考核指标过高,数据虚。考核指标高,一些工作分类量化不明显,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和工作基础差的地方一个样,经济水平高的地方和经济水平低的地方一个样,忽视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多种因素,效果指标和质量指标设计的高低对一些地方缺乏科学性论证,是跳起来都摘不到桃子的指标,基层在报表上做文章,错报、瞒报、漏报、虚报的现象较突出。

3、考核次数过多,负担重。对基层而言,每年省市县三级考核加起来多达六次,还不包括单项检查考核。基层干部迎接检查考核任务重,整天忙于写材料、整资料、搞报表,许多地方都把心思放在应付检查考核上,为考核而工作,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上,基层干部群众对此有怨言。

4、考核项目过多,重点不明。年未考核的指标过细,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既有加分指标,也有扣分指标,包罗万象,面面俱到。考核时,时间短,人员少,方法单一,致使实际考核中调查走访多数停留在表面层次,深入不下去,程序是走下来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由此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基层弄虚作假。基层在考核时,不管实际工作干没干,不管有关文件出没出台,要什么有什么,缺什么他补什么。二是重点不突出。在考核的指挥棒下,上级考核什么,下级抓什么;上级考核方案要求怎么做,下级照着怎么做,实际是在培养因循守旧,循规蹈矩的工作做法,不利于探索适合自己本地特点、本地实情的工作机制。

5、考核的公认度不高,难服气。考核的导向上有些重视管理结果,忽视管理过程;重视控制数量,轻视提高素质;重视管理手段,忽视服务手段。基层忽视抓基础工作,抓过程监控,一味地在迎检的结果上下功夫,考核结果与真实水平有差距。有些考核指标的内涵不清、资料来源界定模糊,数出多门,难以统一口径,造成认定结果异议,评分结果不服。

6、考核“一票否决”,兑现不一。考核结果是兑现奖惩的直接依据,考核结果只有通过兑现奖惩才能让各级组织和各级干部更深切地体会到不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严重后果和为此付出的代价,从而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于至今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但由于目标责任制是各级各部门都有责任,是分类分线考核,而奖惩都是以结合成绩为依据,一些地方在责任追究到人时,则过于强调方方面面客观因素,从轻从缓“一票 否决”。

三、建议与对策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是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革创新,是当前人口计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进一步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精简责任指标,使重点更突出,要求更清楚,导向更明确。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框架下来实现,引导各地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分类指导,褒奖先进,鼓励后进,推动各县(市)区均衡发展,齐头并进。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新阶段更好的发挥“指挥棒”和“晴雨表”的作用。

1、加快建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指导思想上必须紧紧围绕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道路、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主线,通过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问题的自觉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亲自抓、负总责的计生意识,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2、科学合理地设置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坚持在指标内容设置上遵循简明扼要,突出阶段性重点的原则;坚持在指标幅度设置上遵循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在考核组织上遵循简便易行,便民惠民的原则。一要把过多的考核次数压下来。避免一年内省、市、县多次对同一个乡镇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对一个乡镇的考核评估和检查一年不超过3次。二要把过多的考核指标压下来。一般性的工作要求不应作为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解决重大问题,不要什么工作都往考核的箩筐里装,更不要因小失大。三要把过多的考核环节压下来。减少考核层级,降低考核成本。四要把过高的指标压下来。考核指标要与各地实际相结合。切实遏制基层因应付考核而带来不必要的造假,把基层的注意力引导到踏踏实实做好基础工作上来。

3、突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导向性。坚持重点抓什么就考核什么的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导向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一是突出以人为本。考核指标的设置要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有利于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提高群众满意度,有利于改善党群和干群关系,坚决不下达容易诱发恶性案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指标。二是突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根据各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际,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引导党政领导把注意力放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来。三是突出求实创新。鼓励引导基层讲实话、报实数、求实效。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值,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不盲目追求高指标,注重过程指标和源头管理,避免高指标导致的假报表,打造诚信计生。四是突出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不同地区的工作水平、工作基础的差距,针对

一、

二、三类县的特点,区分农村、城市、流动人口的情况,合理设定指标内容和指标标准,推进各县(市)区进位升类争先。

4、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公信力。客观、准确地评价一个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衡量其在考核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程度、工作进步程度、数据真实程度、群众满意程度,为党委、政府兑现奖惩提出依据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目的。因此,考核的指标要硬、要客观、要减少争议,不能有太主观的指标。考核评估从方案设计到结果公布,一定要公开透明,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考核评估工作始终。要把人口信息数据库、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度作为“一票否决”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兑现应奖罚并重,既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未位淘汰”,对后进单位不评先评优,对其责任人不提拔重用、甚至免职。同时,也要坚持“一票优先”,对目标责任制考核名列前茅的单位应重奖,对责任人应提拔或重用。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总结和提高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不断深化、方式不断创新的过程。我们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入扎实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_____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

人口调研报告(15篇)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流动人口的计…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人口范文

  • 出生人口调研报告(3篇)
  • 出生人口调研报告(3篇)99人关注

    保持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人口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我旗针 ...[更多]

  •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报告(3篇)
  • 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调研报告(3篇)97人关注

    保持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保人口安全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我旗针 ...[更多]

  • 流动人口调研分析报告(8篇)
  • 流动人口调研分析报告(8篇)95人关注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 ...[更多]

  • 人口调研报告(15篇)
  • 人口调研报告(15篇)89人关注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流 ...[更多]

  • 人口计生调研报告(11篇)
  • 人口计生调研报告(11篇)28人关注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调研报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给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流 ...[更多]

调研报告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