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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研报告格式模板十篇

发布时间:2024-04-15 07:01:01 查看人数:99

司法调研报告格式模板

第一篇 司法调研报告格式模板3450字

一、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好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第一,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水平往往反映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水平,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而司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反映出司法的水平。因此,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使广大司法人员自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既是彰显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的应有之义,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

第二,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有效应对社会转型期复杂形势变化,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一方面,由于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以劳资纠纷、拆迁冲突、金融犯罪等案件形式大量涌入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国际敌对势力不愿意、不甘心中国的发展强大,他们热衷炒作司法个案、制造各种事端无限放大人民内部矛盾。司法机关就必须审慎处理各类案件,通过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行为的严格规范、理性文明程度,公正高效彻底地化解社会矛盾,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强化队伍素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更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随着微博等互联网工具的快速发展,原来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孕育、发酵才能在一定范围内传播的讯息,现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就能举国皆知,使一些偶发事件引起直接利益和非直接利益冲突,能够迅速形成社会热点问题,直接诱发社会公众的习惯性质疑。面对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度不断拓展的新形势,必须要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树立司法的公信和权威,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第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有效解决司法突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司法工作有了更高的期待:不仅要求裁判结果公正,还要求诉讼过程的公开、便捷;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上的司法保障,还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环境。只有通过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二、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

我院作为基层检察院,自20_____年以来,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1、自侦部门

在规范执法程序方面,20_____年以来,我院以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建立了“检警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和“检医联动”制度,完善了办案用警审批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安全陪护制度。结合相关法律及办案纪律进行细化,制定了详细的反贪办案流程,从案件受理、初查方案制定、初查立案、侦查计划、安全预案、侦查终结等各办案环节进行细化处理,明确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标准。通过一系列办案措施的推行确保了办案安全,未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有效推动了办案工作合法有序的开展。多年来在我院办理的自侦案件中无干警违法违纪的控告、申诉记录,也没有发生任何办案程序违法的现象,干警的执法规范和程序公正意识也得到提高。

在办案制度建设方面,我院针对自侦案件办理强化了监督和决策机制的建立,自侦案件自初查开始必须邀请纪检组派员适时介入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侦监、公诉部门适时介入,分析取证方向、制定证据标准;为提高办案质量,反贪局、反渎局内部建立了案件审查机制,指定一名从事过公诉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案件审查工作,从案件办理的各个流程、证据合法性等方面及时提出问题严把质量关,提高了案件质量;为确保自侦案件各环节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并长期保持了局务会讨论案件制度,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对每件案件的办理过程及时进行分析,结案后及时进行总结;为严把自侦案件“出口”关,还建立了自侦案件检委会决定制度,自侦案件不论案值大小、案件简繁,侦查终结必须经检委会研究决定。通过严格执行办案监督和决策机制,多年来我院所办自侦案件无不起诉及无罪判决案件,办案干警的侦查能力,证据意识得到了强化。

2、侦查监督部门

(1)强化审查逮捕环节的监督职能,狠抓逮捕案件质量。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诉讼监督的职责,全面把握逮捕的三个条件,注意防止和克服“构罪即捕”的观念,既严格审查犯罪事实证据,又注意审查“有逮捕必要性”的事实和证据。探索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制度,严格适用“逮捕必要性”条件。加强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的工作,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案件坚决不予批捕。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坚持逮捕案件质量分析制度。深化不批捕说理工作,提高释法说理的质量和水平,规范说理文书格式。

(2)继续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侦查监督的各个办案环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严格执法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对严重刑事犯罪要从严予以打击,该批捕的坚决依法及时批捕;对轻微犯罪或有从宽情节的犯罪要宽缓处理,严格把握逮捕条件,慎用逮捕措施,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探索建立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和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适当从宽处理的机制。

(3)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大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问题,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执法违法、侵犯人权的问题。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提高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和重刑率。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3、公诉部门

(1)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实现刑事审判权的制约。工作中,注意区分严重犯罪和轻微犯罪、被告人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并根据被告人犯罪的实际情况依法提出从宽、从严的具体量刑建议,全面实现公诉案件的刑事审判权的权力制约。

(2)继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刻领会“宽严相济”的内涵,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积极探索刑事司法改革的有效措施,大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办案。对交通肇事案和故意伤害(轻伤)案启用检调对接机制,进行刑事和解,对被告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结合实际,制定了公诉见习制度。以公诉工作为抓手,以点带面,以岗带人,鼓励本院其它部门的检察干警到公诉部门进行岗位见习、办案见习,促进了检察人才交流,提升了检察干警综合业务能力,充分展现了检察职业形象,全面提升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4)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针对诸多刑事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得到赔偿和救助,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现状,开辟救助被害人的公诉“阳光救护通道”,从而帮助特困刑事被害人缓解燃眉之急,维护了公平正义,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也搭建了一条警民情深的“爱心桥”。

4、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1)突出重点,加大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力度

认真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把办理抗诉案件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案件质量和效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最佳的监督方式,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2)息诉服判,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在办理当事人申诉案件工作中,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的,认真向申诉人宣传法律,讲明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理由,做好劝导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自觉服从和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

(3)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每年3月,都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每次宣传活动都深入渔门、永兴、箐河、温泉、格萨拉等偏远乡镇,与基层群众接触,宣讲法律,散发宣传资料,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宣传服务。

第二篇 司法信息系统建设调研报告800字

为了更好的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合理化、人性化、智能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进步,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我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以及如何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监督进行调研,并到先进地区进行了学习和考察。

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已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的队伍建设基本健全,但是在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办案、管理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社区服刑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社区矫正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对社区矫正的管理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社区服刑人员具有覆盖面广、分布散等特点,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区域管理、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工作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因此,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监督系统势在必行。

根据我局对全县社区矫正相关人员的走访摸底和调查研究,结合衡水市司法局组织的赴邢台宁晋县考察学习的经验,对我县社区矫正的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即“司法警务通”平台。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衡水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实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及其帮教小组人员等集团内通话免费,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区域管理、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权限管理信息交互等功能。通过“司法警务通”平台,我们可以在设定时间内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是否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若超出,平台会自动报警、自动备案、自动发送信息通知社区矫正工作者。同时,集团网服务还可以实现矫正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沟通,实现内部办公,及时下达指令,有效提升办公效率。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既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又能够提升工作效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司法警务通”平台的建立,必将有效的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三篇 强化司法局只能配置建设调研报告3100字

强化司法局只能配置建设调研报告

一、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方面

1、沧源县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基层科,局管理事业单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县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安置帮教办、“123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乡(镇)设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属派出机构)。存在问题:内设机构没有公证、律师管理机构。建议在机构设置上设置公证律师管理科。

2、县编委核定我局人员编制:行政2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司法所10人),工勤人员1人(驾驶员)、事业人员34人(其中:法律服务所28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3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司法局局机关设领导职数4人(一个局长,两个副局长,一个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10个乡(镇)司法所设领导职数10人(司法所长)。存在问题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现司法所只有1所1 人,工作难于开展。建议从上面一级一级下编制。

3、司法局的职能配置及实际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相关建议,具体包括:

(1)我县律师事务所现只有1 名专职律师,案源少,业务拓展不开,而我县公证处近年来充分发挥公证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把公证服务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公证业务进一步提升,为沧源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属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律师事务所要自苦20%的工资,公证处要自苦10%的工资。建议是否能考虑边疆特困县,把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改为公办所、处。

(2)多年来,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全县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法制宣传经费无法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所以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达到很好的效果。建议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知法、懂法,在经费上财政能否给予列入预算。

(3)依法治理、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开展较好。

(4)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工作上,由于经费严重不足,指导力度不够。建议能否解决经费问题,从而加大对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5)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得一般,主要存在无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奖惩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人民调解经费。

(6)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较好,但存在无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建议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安排安置帮教工作经费。

(7)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理想,主要原因是:由于省厅、市局的培训很少,而我局又无培训经费,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所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偏低,无法很好的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议省厅、市局能否多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素质。

(8)我县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已有几年,但工作难于开展,主要是收费较高,宣传不够。建议能否降低收费标准。

(9)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较好。

(10)我县还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1)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加大宣传,工作开展较好,业务量有所提升。但由于上级补助的援助经费较少,而我县又属边疆特困县,援助成本较大,所以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建议能否考虑我县的实际困难,在援助补助经费上给予倾斜。

4、在管理体制上,司法所属我局的派出机构,现存在着受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乡(镇)党委政府用司法所的人去完成各种中心工作较多(三分之二以上时间),而本职工作无时间办理,司法所人员学习业务时间较少,所以业务素质低,司法所工作难于开展。建议是否能够理顺体制,乡(镇)党委政府少安排与司法所无关的工作。

5、司法行政现有的职能中,应进行内部整合,科学配置,进一步强化司法局的职能作用。

二、队伍建设方面

1、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局机关干部职工16人,公证处2人,律师事务所1人,法律援助中心1人),10个乡镇司法所8人,司法所长全部享受副科级待遇,10个乡镇法律服务所25人)。其中:女干部职工有20人,男干部职工有33人;年龄层次:20岁至25岁5人,26岁至30岁7人,31岁至35岁17人,36岁至40岁5人,41岁至45岁8人,46岁至50岁9人,51岁以上2人;政治面貌:党员27人;知识层次:本科4人,大专34人,中专、高中13人,初中2人;专业结构:法律专业29人,其它专业24人。主要存在年龄偏大,业务素质偏低,专业不对口的问题突出。

2、我局队伍录用方式、人员来源渠道、流动情况原来主要是通过每年我局按有编缺人情况,向人事局申请,人事局按每年全县各部门招考情况,分给我局名额后,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录用,但现在经常出现政府安排,司法局 不知的情况,以及存在照顾的现象等。就连所与所之间人员调整问题上,我局都没有自主权。建议严格按规定考试进人,对现有工作人员调整问题上我局能有自主权。

3、我局队伍培训工作,因没有培训经费,多年来,我局一直采取以会代训和局领导下到基层指导的方式进行培训,由于业务培训较少,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整体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建议每年是否安排一点培训经费,加大队伍培训工作力度。

4、我局队伍奖惩工作主要围绕我局制定的奖惩制度来进行。存在的问题是制度是定了,执行力还不够严。建议要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还是要按制度办事。

5、我局机关设有一个党总支(乡镇各所党员归乡镇党委管理),下设两个支部(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共有24名党员(其中:在职党员13名,离退休党员10名,家属党员1名),1 名党总支书记,2名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7人。平常局党总支组织生活能正常开展,发展新党员情况较好。在党风廉政工作上,局领导和干部职工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记党的宗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兢兢业业,艰苦奋斗,工作中做到了严格公正执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始终做到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腐蚀,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充分展现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6、我局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把贯彻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各种违反纪律和纪律松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治理和防范,切实加以纠正,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存在问题是单位纪律时好时坏,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踏实。建议严格要求,加强纪律。

7、我局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进人关不严,整体业务素质偏低,无培训经费,外出培训机会少。建议严把进人关,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三、设施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

1、我局办公业务用房情况:

(1)我局1990年征地2.47亩,占地1.90亩,建筑面积695.942㎡,其中:办公用房是:299.16㎡,附属面积396.782㎡。除去会议室等,人均办公使用面积不到5㎡(办公室少,现有几个科室同在一个办公室上班);

(2)我局办公用房于1991年4月6日开工,1992年9月3日俊工验收使用,砖混结构,总投资为11多万元(局办公楼20__年已被县建设局鉴定为危房)。

(3)我局属于独立办公,具有独立院落,但土地证、房产证目前还没有办理,因为土地当时属于征用、房产证也因1999年涉及到交费等各种原因未办理。

2、我局办公设备存在办公设备比较陈旧、老化。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实现无纸化办公。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们认为我局办公业务用房及装备、设施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局机关的办公用房问题。建议把县级司法局的办公业务用房列入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来解决我局办公用房紧张的局面。

4、在司法局和司法所经费保障问题上,由于我县属国家级特困县,要求县级按标准全部承担经费保障,难度太大,所以各项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议能否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来保证。

第四篇 司法局专业调委会的调研报告1750字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专业调委会在排查处理各种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趋显得重要。

一、专业调委会的现状

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23年6月,分别设立在县司法局和交警队,涵盖医患、劳资、土地流转、环境污染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5个领域纠纷的调解,目前已有各类专业调解人员49名,其中,医学专业人员18名,劳动学专业人士3名,土地学专业人士5名,环境学专业人员6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法官、检查官、人民警察9名,专业律师6名,成立数字库,推行点调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使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真正成为独立的第三方,居中调解,彰显公信。

自成立专业调委会以来,截止目前已成功调解专业性案件30起,如今年我专业调解委员会协助政府,成功的调解了“阿旺饺子馆中毒事件”、“县仁爱医院和县医院医疗事故纠纷”等多起重大专业性的案件,有效的遏止了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四中全会”顺利召开和“apec”会议提供了稳定保障。

二、专业调委会存在的问题

1、专业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上不够到位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征地、拆迁、医疗、交通、环境等多种行业性、专业性的的纠纷案件,群众在遇有此类纠纷时找到专业调委会,由于调委会没有一定的资金自主支配权,在经费紧张的调委会,调解员的工作交通费和通讯费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调解矛盾中也不是很及时,对于调委会和调解员的补助经费上落实也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制约了专业调委会的发展。

2、专业调委调解员队伍建设不稳定

由于该专业调解委员会刚刚组建不久,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组建还不稳定,有的调解员为兼职,并非专业化,在处理专业案件中经验和专业知识都有所不足,致使一些专业性的案件还不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

3、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结合不密切

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在调解工作上结合还不够密切,对于一些行业性的纠纷案件,行业调委会自己单独解决,而遇到专业性的案件才引导到专业调委会进行调解,双方调解工作在相互配合,实时共享上相结合的不够密切。

三、加强专业调委会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专业调委会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创建标准化调委会。

加强专业调委会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要先保障办公场所所需的基本软硬件设施,使调解工作可以顺利开展,再逐步配备和完善后续所需的设施配备,使专业调委会更加统一、规范化。

2、加强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推选、聘任的指导,吸收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政策水平、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从事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充分发挥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参与调解专业性矛盾纠纷,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社会化。

(3)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法律政策知识和调解技能等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化解专业性矛盾纠纷需要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

3、健全完善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费保障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政府保障,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调解案件每件30到50元补助经费。

4、扩大对专业调委会的宣传,树立公信力

将专业调委会的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专业调解委员会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一方稳定中所作出的贡献,树立专业调委会的公信力和威信,确保不发生重大影响的上访事件,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

5、进一步加大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检查考评的力度

调解员要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要加强对专业调委会建设检查考核的力度,并将专业调委会的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为专业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城市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因该专业人民调解委员刚刚组建,尚未形成具体的工作效果,但随着场所的固定和人员的稳定,该调委会定将在今后构建“和谐平安”和建设“第一道防线”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五篇 市司法鉴定队伍现状的调研报告5150字

自己进入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队伍已经一年了。一年来,亲历了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一个发展阶段,也了解了整个司法鉴定工作的现状。无论从全国、全省,还是全市,这一现状都不容乐观,因而也引申了自己的一些思考,现结合我市情况作如下赘述:

一、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简况

1998年,国务院在机构改革方案中,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职能,赋予司法行政部门。8月14日司法部颁布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了以下重要原则:一是“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二是“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三是“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至此,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我市司法鉴定改革工作启动于初。截至底,我市共发展了162名执业司法鉴定人,组建了七个司法鉴定机构,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774件,其中,法医临床1615件、法医病理344件、法医毒物565件、法医精神病183件,法医类司法鉴定业务占了鉴定案件总量的72%。同时还接受鉴定法律咨询1120件/次,办理法律援助217件。实现业务收费300余万元。

为探索司法鉴定队伍管理的新途径,我市于11月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成立了司法鉴定人协会,开始了“两结合”管理的探索;为配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我市又与妇联合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构建和谐绵阳”发挥了积极作用。

“5.12”大地震发生后,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组织司法鉴定人积极投入抗震救灾斗争。由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组成的法医救援小组,先后深入到北川、平武等极重灾区开展尸检工作。在震后第二天,就在北川中学展开了对遇难学生遗体的认定、处理。法医救援小组在各震灾现场,先后共检验遇难者遗体1300余具,给政府日后处理遇难者提供了依据。三益司法鉴定所全体司法鉴定人,还充分发挥自己具有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专业优势,多次深入到北川灾民安置点、学校等单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同时承担了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心理援助牵头工作,对5万多名群众开展了心理救助,舒缓了受灾群众的灾难心理。

二、近年我市司法鉴定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去年,我们随局领导深入到我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调研。

感到:我市司法鉴定工作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在不断克服种种困难的情况下,经历了从初创到发展的艰辛历程,其业绩值得称道。但与此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认为,我市鉴定队伍呈现出面宽、量大、兼职多、难管理的特点,以致在工作中暴露出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市鉴定服务市场的秩序不良,相互诋毁等现象较为突出;不少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不善,制度不够健全;有的鉴定人员偏重经济利益、忽视办案程序,唯我独尊、缺乏政治敏锐性,给我市司法鉴定队伍造成了不良影响。

分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既有缺乏完善的司法鉴定法律体系的问题,也有司法鉴定队伍自身构成形式的问题;既有部分司法鉴定人自身素质不高的问题,也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内部管理不善的问题;既有行业内部执业秩序较为混乱的问题,也有外部执业环境不和谐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与矛盾虽然不是我们工作的主流,但它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是不容低估的。司法鉴定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司法鉴定服务秩序,损害了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利益;不正确的利益导向,助长了司法鉴定市场化倾向,削弱了司法鉴定工作的社会效益。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市从去年六月起,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教育整顿活动。

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市局和鉴定协会还邀请市级公检法及仲裁、律师等机构有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教育整顿活动的同时,就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在服务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并建议市局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把握好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方向,使司法鉴定人成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行业专家。市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展开整改工作,通过建章立制来完善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指导司法鉴定协会拟发了《关于规范绵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意见》,修改完善了《绵阳市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为我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教育整顿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市局组织进行了集中检查,认为,此次教育整顿活动基本达到了教育整顿的预期要求。

三、我市司法鉴定队伍的现状

1、鉴定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设备匮乏。

鉴定机构的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鉴定的能力和水平,主要体现在鉴定人员的人数、办公场所、仪器设备、业务数量等方面。目前,我市七家鉴定机构,多数机构办公场地狭小、办公条件简陋、缺乏必需的仪器设备。有的机构鉴定人多达60余名,也有的机构仅有几人。

2、专家型司法鉴定人比例偏少。

我市目前共有司法鉴定人162人,从我市鉴定人队伍的职称结构上看,具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具有中级职称者、仅有初级职称或未评定职称者三类几乎各占三分之一。

3、多数鉴定人不履职,徒有虚名。

从我市鉴定业务办理情况看,占办案总数四分之三的法医类案件,均由十余名鉴定人所办理,几乎有百分之八、九十的鉴定人都未实际办理鉴定案件。

4、缺乏专职的司法鉴定人队伍。

我市除兴瑞和梓州司法鉴定所是依托税务师和原审计师事务所组建,有一批专职鉴定人队伍外,其他“三大类”的鉴定机构,绝大多数的鉴定人都是外聘,多数机构仅靠极个别退休法医来维系运作。有的甚至到了一人离开,就会导致机构难以维系的境地。

5、鉴定机构缺少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人员。

由于机构规模小,目前,我市多数鉴定机构没有设立专门管理岗位和管理人员,不能有效承担鉴定业务培训、鉴定行政许可申请、鉴定信访投诉处理、鉴定业务数据统计、鉴定文书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许多工作职责都集于主任一身,主任无暇顾及、频于应付,难以提高管理水平。

四、导致我市鉴定队伍不良现状的深层次原因

前面,我们已经列举了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司法鉴定队伍的现状。导致这些问题的存在原因,从表象上看,有鉴定人个人素质的问题、有管理体制的问题、有内外部执业环境的问题,但根本的原因我认为则是司法鉴定的法律体制问题,即司法鉴定的市场化问题。

全国人大的《决定》仅仅将司法鉴定机构定义为除政法机关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社会服务机构,而没有界定司法鉴定机构的经济属性。这事实上将司法鉴定机构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一样,推向了市场,让其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生自灭。目前,虽然多数公证机构也在实行自负盈亏的运作方式,但至少《公证法》还在形式上规定了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

司法鉴定服务虽然是法律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它却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有着质的区别。律师服务,只要不违反法律,他只对委托人负责,哪怕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去钻法律的空子,都不受追究。他的执业特点决定了无须为对方当事人负责。而我们司法鉴定的执业特点则是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维护公正。我们只应该对事实负责,而不能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不择手段。这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的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司法鉴定意见对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当事人的涉讼利益有着决定性作用,人们有理由相信司法鉴定机构绝不是一般普通的社会服务机构。为此,中立性就成为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属性。

在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的问题上,客观上已将其推向了市场。让司法鉴定机构实行自收自支,赢利成了他们生存的经济支柱。这必定严重影响到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这种市场化运作必定会导致如下的结果:

一是导致司法鉴定机构在组建时就先天不足。由于不是国家组建,对社会组织则实行了低门槛的组建条件,这就难以保证充分的投入,致使司法鉴定机构普遍形成因陋就简的格局;

二是由于市场利益的驱使,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无限制地设立,使司法鉴定业务僧多粥少成为普遍现象;

三是由于鉴定机构的泛滥,在追求诉讼利益最大化的欲望推动下,当事人充分利用自由选择的权利,象定作加工一样,不仅要对收费讨价还价,更要求鉴定机构承诺出具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意见,否则便另辟蹊径;

四是面对诉讼当事人严酷的淘汰选择,司法鉴定机构难以抵挡经济窘迫带来的生存压力,极容易屈从当事人的意志,想方设法使鉴定意见满足其要求,导致鉴定质量问题层出;

五是由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导致鉴定人和鉴定机构更多地着眼于眼前利益,搞分光吃光,制约了鉴定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六是由于市场化弊端的综合影响,使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下降,司法鉴定的专家形象收到损害,以致失去吸引专家型人才、培育新人、构建支撑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司法鉴定专职队伍的条件,致使司法鉴定队伍长期在低层次徘徊。

五、对我市司法鉴定队伍发展的思考

司法鉴定以其客观性、科学性来服务于司法诉讼程序,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司法鉴定要坚持其客观性、科学性,有赖于鉴定机构的独立性、中立性。现行的司法鉴定经济运行方式已使它的独立性、中立性受到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在对未来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思考上,就应该从减少市场化的消极影响、保证鉴定机构的独立性和中立性着眼。为此,市局党委就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提出了机构整合和业务整合的目标,并为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在当前情况下,我们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去年司法鉴定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活动的成果,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意思,克服功利行为的影响,倡导司法鉴定的良性竞争;

二是继续坚持并努力实践机构整合和业务整合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整合,突出各鉴定机构的专业特点,力争打造好分别以司法会计、法医临床和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知识产权和物证类,以及税务司法鉴定为主的司法鉴定机构,引导相应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向各特色机构相对集中;同时,尽力实现绵阳城区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的强强联合,培育良性竞争行为的执业环境,努力打造我市司法鉴定队伍的品牌形象;

三是以鉴定程序和鉴定文书为基础实现规范化管理。司法鉴定程序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严格按照鉴定程序开展鉴定活动,是鉴定科学、客观的必然要求,也是鉴定文书意见正确的重要保障。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过程和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是全部鉴定工作的最终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审判机关断案的重要依据。因此,鉴定程序和鉴定文书是鉴定活动的两个关键环节,要以规范这两个关键环节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基础,鉴定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要围绕着这两个关键环节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机关也要以这两个环节为监督、检查的切人点。

四是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在认证认可工作中,我们要尽力实现两个结合,即认证认可工作与提高鉴定质量相结合、与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要结合认证认可工作,将司法鉴定的程序要求融入资质认定的质量体系文件之中,要结合认证认可工作督导各司法鉴定机构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努力改变“一间房子一张桌,一位接待一个戳,人员设备全没有,什么鉴定都能做”的皮包公司经营现状。

五是继续加强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加强对兼职司法鉴定人的履职监督,督促其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提高专家型人才在我市司法鉴定活动中的影响力,尽力改变部分兼职司法鉴定人“仅为追求社会知名度,不求在鉴定行业有所建树”的现状。发展鉴定人要确定高职称的原则,努力打造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鉴定人队伍;

六是在国家有关鉴定标准尚不统一的情况下,在我市统一鉴定的适用意见。今年要结合换届工作的进行,在协会建立法医学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行业行为规范制定上的主导作用、在鉴定业务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在投诉处理中的评判作用。减少应人为因素造成重新鉴定和诉讼争议的情况发生。

从长远看,我赞同这样的观点:需要从法律、政策上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性质、模式,确保司法鉴定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在机构的性质上,应明确界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

在机构的模式上,应由政府按事业法人设置,从上到下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三级机构,经费上由财政保障,行政上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每一级鉴定机构按行政区划只允许设立一家,地市级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批准,在县市区设立专业性的分支机构。

在鉴定人的配备上,应实行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原则。打造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鉴定人队伍。

只有做到这样,司法鉴定事业才能够从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化桎梏中解脱出来,才能够有效的解决司法鉴定现存的根本性问题,才能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确保诉讼活动的公正性。

第六篇 司法局工会工作调研报告2850字

为使基层工会组织更好的为职工服务,按照市直机关工会的要求,市司法局对本局工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情况

按照市直工发〔2023〕6号文件《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的通知》,市司法局认真强化组织机构建设,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强化本单位群团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1、工会组织情况。市司法局建立了工会组织,配备了兼职的工会主席和副主席,负责局机关工会的全面工作,下级单位中也在职工较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公证处中建立了工会组织,配备了兼职的工会干部。现司法局共建立工会组织3个,其中局机关工会1个,基层工会组织2个,各级工会干部认真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2、团组织情况。市司法局28周岁以下职工共3人,集中在公证处,其中团员1名,党员2名。为充分维护团员青年的基本利益 ,司法局配备了兼职的团支部书记,负责上级团组织部署工作的落实和为本单位团员服务。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工会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保障,为保障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司法局按照牡工办发〔2023〕3号文件精神,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工会经费全部用于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支出。一是严格管理。司法局工会经费管理能够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除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等代管经费和正常的往来款项外,其他不属于工会组织的所有经费或资金一律不纳入工会经费账户核算。二是合理支出。2023年的工会经费支出,主要是两个方面支出,一方面是慰问困难职工和职工救助,另一方面是用于职工文体活动,做到了在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的同时,想方设法开源节流,保证整个工会工作及职工活动全面顺利开展。

三、上半年工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司法局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总工市总工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为切入点,围绕开展争创'雪城工匠'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帮扶困难职工、强化工会自身建设等工作,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一,认真组织,推进雪城工会卡落实工作。作为第二批会员信息采集和雪城工会卡发放单位,司法局工会为采取了四个步骤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一是达成共识。雪城工会卡作为一项工会会员福利卡,对机关单位来讲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方面不需要通过工会卡发放福利和救助资金,另一方面职工对借记卡的认识存在误区。为此,司法局工会首先在自身意识里达成共识,充分理解并掌握雪城工会卡发放的意义和内涵,积极主动的去落实工作。二是争取支持。在第一时间将牡工办〔2023〕_号文件向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阐明落实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来自局党组的支持和帮助,为推进工作落实打好基础。三是广泛宣传。利用微信群的方式将雪城工会卡的五大功能进行宣传,并针对这职工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答疑解惑,使职工支持信息采集工作并自主自愿的办理雪城工会卡。四是完成采集。按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及雪城工会卡发放任务分解表》,司法局指导性任务是240张,经与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部门领导沟通,同意司法局工会的工作安排,即分期分批的推进落实办卡工作,并将首批在司法局开资并拨付经费的机关行政在编在岗和法援中心、函授站在编在岗人员共54人信息录入完毕并上报,现正等待哈尔滨银行审核开卡。

第二、努力推进,加大'雪城工匠'落实力度。为落实好'雪城工匠'争创工作,司法局工会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方案内容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层层落实工作。向基层工会转发了《关于印发〈__市总工会开展'雪城工匠'培育选树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牡工发〔2023〕_号),督促所属各级工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有重点的挑选切合工作实际的创建内容,开展'雪城工匠'争创活动。二是开展争创活动。按照牡工办发〔2023〕_号文件和〔2023〕__号文件精神,在职工中广泛征集凸显家乡变化和工作、学习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为参加'中国梦。家乡情''工匠在我身边'全市职工摄影比赛提供基本素材。截止到目前,已报送摄影作品3幅。同时组织2名职工报名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雪城工匠'技能大赛的微型党课活动,组织一名职工参加诗歌朗诵活动,组织2名职工参加间休广播体操学习活动,并每天上午十点半组织职工集中做广播体操,扩大'雪城工匠'争创工作的受众面,多方位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

第三、发挥职能,大力服务基层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根本宗旨,司法局工会牢记服务职工的基本宗旨,在日常工作中从多角度出发抓好服务职工工作。一是推进'七五'普法。市司法局是全市'七五'普法的牵头单位,司法局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依法治市办有效沟通,围绕'七五'普法推进,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建立了'法律七进'普法自愿者队伍,年初以来,自愿者服务队已先后深入__市消防支队、__市妇联、西安区利民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发放法律服务自助服务宣传单、连心卡、普法宣传册等资料300余份。二是帮扶困难职工。按照市总工会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司法局工会在'两节'期间深入开展了送温暖活动,通过走访和排查,对局机关2名生活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对直属单位的4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还对帮扶对象的7个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分成7个慰问小组,对帮扶对象的7户家庭上门走访和慰问,除送去生活必需品和过节食品外,还将送技术、送政策、送关怀,帮助困难家庭增强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决心。还在'七一'期间慰问基层党员4人,慰问困难党员2人,慰问因公牺牲党员1人。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职能作为重要工作摆上日程,局机关党委增配1名工作人员,兼职工会工作,建立了司法局工会工作群,各基层单位也明确1名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领。四是广泛选树典型。结合推荐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宣传典型和选树典型,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层层推荐,民主测评和按期公示等形式,向市总工会报送__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职工中宣传和弘扬了正能量,也为更好的开展工会工作夯实基础。五是服务社会。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市司法局协同海事局、公安局等单位共同组织了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活动。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在活动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及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常识解答,就广大群众关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涉法答疑解惑。通过现场宣传,有效普及了市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与市民安全相关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树立红线警戒,起到了安全生产警示作用。

第七篇 司法局党建工作调研报告3700字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一主线,深入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动和创新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的现状、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少数党员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识不足、党建工作与本职业务未能有机结合、政府中心工作与本职工作处理不当等。认真研究其原因及对策。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是整个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等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司法局的党支部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服务等,不断加强和稳步推进。当前,××县司法局党建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党建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系统特色,才能为全面、正确、充分地发挥职能起到保障和推动作用,以更好地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

一、我局的党建工作必须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党建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说,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对于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强化服务意识和发挥服务职能是决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这也是我们开展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牢固树

立大局意识,既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又要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在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中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发展。这样,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才会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才会得到全体干警的拥护与欢迎。党建工作就有其方向和依托,就不会造成为抓党建而抓党建的单调、独立、乏味的被动局面,党建工作就会开展得富有生机与活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健康、蓬勃发展,又会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得到更好的完成,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从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充满活力

一是要在服务业务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工作按照其职能要求,就是要强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必须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和总体要求,围绕构建“和谐××、富裕××”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主战场。把各项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把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是要在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上找准结合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利益和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司法局党支部要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其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要切实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各种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理论学习的渠道,增强学习效果;要认真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党员干部理直气壮讲正气,旗帜鲜明扶正气,以身作则树正气,端正服务思想,树立服务意识,练好服务本领,搞好服务工作,使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真正做到思想统一,同心协力,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私奉献,在全县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三是要在勤政廉政中找准结合点。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而勤政廉洁不仅关系全党工作大局,且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司法局要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勤政廉洁、反腐败与职能发挥结合起来,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定,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逐步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__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在司法行政机关滋生。党支部必须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机关自身的反腐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防微杜渐,在政治上做个坚定的人,经济上做个清白的人,作风上做个正派的人,工作 上做个能干的人,用自己的榜样作用、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是要在司法局的基层组织建设上找准结合点。加强支部党建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发挥支部委员会作用,认真组织支部各项活动,把党支部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坚强,业务上过硬,思想上求真,作风上务实,政治敏锐性强的战斗集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保障作用;要注意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___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要培养和壮大非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新时期“十六字”方针,积极发展新党员,把发展的重点放在那些政治上进步,思想素质好,业务上是骨干,纪律上严要求的积极分子身上。

五是要在各项公益活动和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上找准结合点。党支部要以机关党建工作为中心,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党建活动。可以面向社会开展有利于经济发展、有益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公益活动,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进乡村,进社区,开展多中形式的扶贫帮困、爱心助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等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使党员和积极分子受到教育,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充分发挥工会和妇委会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倡导和开展一些积极向上的活动,寓教于乐,用高尚的理想鼓舞人,用正确的舆论激励人,用丰富的知识教育人,引导和动员广大干警全面、正确、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三、完善党建制度建设,建立运行高效的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党建工作,从根本上要靠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来保证。建立健全党建制度,是党组织保持生机和活力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套好的制度并得到认真执行的党组织,也不可能是一个坚强、具有生机与活力的战斗堡垒。依靠完善的制度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建设,是多年党建工作实践中的一条经验。因此,制度建设要做好“三抓”:

第一、要抓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要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章》、《____纪律处分条例》和《____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等的同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党支部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予以发展和完善。

第二、要抓党员的教育管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任何时候,放松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就会从信仰上产生动摇、就会在各种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迷失方向。在新形势下,要求我们

的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___提出的“四个一定要”的要求,以在工作岗位上的勤恳劳作、无私奉献来不断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

第三、要抓制度的监督与落实。不断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只是做好党建工作的一个方面,要保持和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关键还要看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督,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要通过平时的考核、学习笔记的检查、年底的综合考评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更要通过长效机制来保证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定时召开,保证学习的质量,保证谈话、戒勉制度的开展,保证严格按标准发展党员等,从而使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

四、充分利用活动载体,提高司法局党建工作水平

党建工作必须依托于载体建设。以活动为依托,充分发挥载体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这是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要抓好争先创优活动。通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等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并把争创活动贯穿于具体的党建工作中,充分调动党支部、党小组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党员去创

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对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要及时加以培养和宣传,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从而进一步带动其他干警争先创优

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争创环境,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三是要开展充满生机、新鲜有效的党内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如党组织给每个党员赠送入党纪念日贺卡、书籍、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月亮起来》广场舞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更加有效的吸引党员参加到党组织的活动中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最终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第八篇 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2100字

加强人员配备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是在乡司法所增派专业工作人员指导村级调解工作的进行,形成业务上的联系。二是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纳一批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懂政策、懂法律、文化程

在乡综治办工作已经一年了,在与矛盾纠纷打交道的同时我们总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探索着提高调解效率,减少矛盾纠纷的方法,先就此谈几点浅薄的意见。

一、乡基本情况

乡素有“楚天茶叶第一乡”和“山歌之乡”的美誉,东邻县城,西接 ,南临 ,北出 ,乡政府机关所在地距县城52公里。全乡国土面积3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587亩,辖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14个村民小组、8067户、27614人,农村劳动力13605人,29个党支部,1155名党员,上年农民年均纯收入2360元,属典型的革命老区和土家族聚居区。全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有调解员112人,制度建设逐渐规范,“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__年以来排查排查矛盾纠纷103起,调处成功76起。__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85起,调处成功63起。矛盾纠纷的发生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危害影响经济发展。

二、矛盾纠纷的特点和产生原因

根据 年对矛盾纠纷的统计来看,乡矛盾纠纷大致分为由山林土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修公路等基础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三个大类,在矛盾总数中的比例接近2:1:2。其中,山林、土地纠纷往往是因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山林、土地界段划分不明确、重合,填写过程中文字表述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矛盾一般较小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多数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累积引起的;邻里纠纷产生的原因较多,在家族式地区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或暴力行为,社会影响较大;因修路等基础建设产生的纠纷大多数涉及占地、线路设计和补偿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好不仅极易影响农民自发修路的积极性,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一。现在对纠纷化解的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但由于社会文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多样化,而调解成功率事实上只有70%左右,已经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而矛盾纠纷的调处手段和调解方式的改进迫在眉睫。

三、现行人民调解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社会公众认可度还不够。一是硬件配备存在缺陷,虽然乡已经实现上级规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有钱、有场地”,但是人员是由村干部兼任,经费“实报实销”具有不稳定性。新出台的《______人民调解法》第十二条指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但是在乡居委会和大多数的村民委员经费依赖上级拨付,承担人民调解经费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落不到实处。二是部分领导不够重视,由于部分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够,认为只要不造成上访就行了,造成调解工作只能依靠司法工作人员和村人民调解员单兵作战,而司法所现在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调解工作上难免力不从心。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了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在矛盾纠纷发生时容易采取私力救济和直接提起诉讼,导致一些本来可以就地解决、就地化解的矛盾激化,甚至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调解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热情不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的112名调解员中,45岁以上的超过70%,大部分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调解时凭借经验居多,对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制作协议书有一定困难,调解案件时极易出现法律和政策漏洞,造成调解好的案件出现反覆。由于前期调解工作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农村调解员工作时不仅没有相应的补助,而且是常常自己倒贴交通费用,使农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缺乏热情,有着“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怀一个样”,“不干不打紧,干了得罪人”的消极思想,严重影响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调解员身兼数职,流动性大,不利于经验的形成和推广。由于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大多数为村干部兼任,他们不仅要调解矛盾纠纷,更要村里村委会的各种事物,发生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加上人员调整频繁,导致整个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差,好的经验无法得到总结和推广,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四)乡镇调解工作缺乏经费,给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一是培训力度受限。由于无专项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影响了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我乡人民调解员除司法所人员外,多数是由村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对人民调解业务不熟悉。培训经费的不到位更使这个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对多数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一般是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极少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二是制约了宣传工作的开展。许多发生在农村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多为不懂法、不用法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自行采取各种“手段”解决所致。因此,利用人民调解这一群众性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正是当前农民所急需,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所必须,而作为履行这些工作职能的人民调解组织却因没有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调解质量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九篇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3050字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和“减压器”作用,根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马安镇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实行调解案卷奖励机制,每调解成功一起合格案卷可获得奖励200元,推行“政法单位服务,党委政府买单”的量化标准。

店子、涧池等乡镇推行“调解员给误工补贴”等办法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8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04个,人民调解员1353人。

目前,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已全部形成。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城关镇“百人百日进万家,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就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村组治调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单位干警以及聘请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店子镇开展“巡村入户,矛盾纠纷调处双签”模式,要求乡镇干部(包括乡直单位干部)每月必须进村入户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的常驻人口、临时户口和流动人口都要一户不漏地访查。

做到“三访”、“四送”,即访查治安隐患、访查群众生产生活、访查生育状况;送法律、送技术、送温暖、送政策。巡村入户干部每访查完一户,户主要在干部访查表上签名或盖章,干部要在农户保管的“干部巡村日历本”上签名。

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定时定人承包解决。为防止走过场,乡镇还要建立抽检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羊尾镇开展“警治联调”模式。

就是村、组治调干部与乡镇政法干警通力协作,对矛盾纠纷予以调处。村、组调解组织无力调处的及时上报乡镇,并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单位进行“会诊”予以调处;六郎乡开展“疑难纠纷听证”模式。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难纠纷、调解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邀请当地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参加进行公开调处,达到调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涧池乡开展矛盾纠纷“三卡”模式。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卡、交办卡和回报卡;观音、湖北口等乡镇开展“联防联调”模式。

县、乡、村每年都要与周边地区签订联访联调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36件,调解成功率达97.4%,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41件41人。

防止群体性上访35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5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1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少数基层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以致多年没有召开过地域性调解工作会议;有的领导认为人民调解是“软组织”可有可无,以致人民调解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地方长期听不到宣传人民调解的声音或宣传力度不足,以致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还有不少群众认为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调解人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2、调解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村级调解员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层调解员还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连制作调解记录和调解文书都有困难,工作力不从心,以致调解效果事与愿违者不乏其数。

3、调解经费严重不足,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重打轻防”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

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

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2、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

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立法步伐,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员配置、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法律效力等问题,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和规范。

第十篇 司法行政部门党建工作调研报告1050字

按照中共_____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文司党发[2023]10号)的要求,局党支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大学专科党员25人,高中(中专)党员2人。少数民族党员7人,占党员数的22%。妇女党员3人,占党员数9.4%。局机关建有党支部1个,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党员组织关系在各乡(镇)。

二、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二)扎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党的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团结,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与每位党员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___文选》,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党性教育,认真开展有质量的组织活动,采取“正确引导+自愿+重点培养对象”的模式发展党员,把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优秀份子吸收进党组织。同时,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等组织的领导并给予关心和支持,指导其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转变观念,找准党支部工作的“切入点”,明确“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进一步增加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竟争意识,大力提高思想素质和岗位业务素质。三以教育、引导、激励、培养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抓好队伍建设。四是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新途径。严格按照全县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按时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如实撰写和上报相关的材料和报表,按时做好党员的转接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支部、行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水平。

(三)积极发展妇女党员干部,认真培养党的后备干部。一是认真组织优秀妇女干部参加种类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演讲比赛等活动,把条件成熟的吸收进党组织,充分提高其政治觉悟、业务水平。积极向县直机关党委请示汇报,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二是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确定后备干部培养范围,在工作上压任务、压担子,锻炼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协调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党支部书记同时是行政主要领导,很能做到抓党建和抓行政两手都硬。

(二)支委班子除支部书记任行政主要领导外,其余班子成员很难发挥核心政治作用。

四、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行政班子必须进支委班子,确保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两手都硬。

(二)支部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具体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

(三)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支委班子的政治核心作用。

司法调研报告格式模板十篇

一、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好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办案质量、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第一,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水平往往反映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水平,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而司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反映出司法的水平。因此,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使广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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