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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调查报告(14篇)

发布时间:2022-12-07 19:56:09 查看人数:96

市场监管调查报告

第1篇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评议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调研组深入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小组个别座谈的方式,就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整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认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态度严谨,目标思路明确,推动举措扎实。一年来,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务为根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提升履职效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各项工作开展有力,具体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序实施。办案质量明显提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每起行政处罚案件均经法制机构核审,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评查过程重点围绕案件的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目前共评查处罚案卷四百余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情形。“两法衔接”推行有力。积极推行“两法衔接”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标准录入行政处罚案件553条。严格规范涉刑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案件办理闭环运行,有效避免失职渎职行为发生。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知法懂法水平。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深入推动职责落实。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网上办理名称核准、网上设立登记申请、网上预审登记,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达95%以上。在全市率先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全面推行住所登记信用承诺制。推行首问负责、预约延时、限时办结、登记导办等便民服务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迅速发展。致力食品安全。多次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餐饮经营3000余户。加强食品安全检查15000余次,整改问题646个。完成6个分局、2家超市和县级快检室建设,快检食用农产品31000余批次。开展污染防治。严格把关新建锅炉准入、在用锅炉检验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10吨以下)不予注册登记和检验检测。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排查锅炉176台。加大煤炭质量整治力度,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户和用煤单位储煤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问题全部移交环保部门依法处理。助推车辆治理。对全县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大力宣传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和县“三小车辆”综合整治措施。对销售商营业执照进行重点检查,对所销售电动两轮、三轮车的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标注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等进行详细检查,责令12家经营主体停止销售。加强计量督查。加强计量法律法规宣贯和针对性培训,引导建立和完善计量器具鉴定制度及日常自查制度。对集贸市场、餐饮店、加油站、超市、眼镜店、医院等行业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集中检查,积极推进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六统一”。

三是坚持质量优先,办理代表建议成效显著。,县市场监管局共承办5件大会期间的代表建议,全部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期限进行办结。在提高办理质量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主动作为,针对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治理,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和层次。开展专门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检查农产品生产单位、农资经营单位850家次,检查养殖户、屠宰场(场)482家。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查处问题企业17个,立案3起。开展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户36户。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查办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1起。开展专题执法。开展粉条产品专项执法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食品流通单位87家,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立案处罚。开展“小饭桌”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托餐、“小饭桌”的监管力度,出台对“小饭桌”规范化管理相关文件,从开办条件、从业规范、安全承诺、应急管理、监管责任等规范托餐和“小饭桌”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顿。对全县健康保健用品市场进行整顿,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不定期对酒店、宾馆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易聚集人群场所进行排查。对全县外卖行业进行整顿,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无照无证的餐饮户不得上网外卖。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年度重点工作亮点纷呈。助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全面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知名度,指导相关主体实施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目前新增了“广勤”大米、“汉唐绿之源”仙桃2个市名牌产品。强化工作全过程监管。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大排查无照经营大清理专项行动,清查无照经营x户,促进了全县市场主体持照(证)经营率提高。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联系人制度,完成对30余家单位和部门执法人员库和检查主体库的更新工作。目前全县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全过程监管的格局初步呈现。打击食药领域违法行为。强化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完成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316家次。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规购进、使用药品案件20余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植物油、羊肉、猪肉、面制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余次。建成“便民早餐示范店”20家、小餐饮规范店40家。查办食品案件75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x起,检查处置率100%。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调研组认为,县市场监管局在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值得肯定,但与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及人民群众的重托和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人少事多、监管工作有待深化”的现实性矛盾和不足,这同样也是县市场监管局下一步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一是干部队伍建设亟待优化。由于三局合一,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现象凸显,年轻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局公务员平均年龄50.8岁,50岁以上的占一半以上。在职干部职工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业余培训取得学历文凭,学历能力不对等,知识更新缓慢,,不能适应新形势、新环境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重点行业监管亟待加强。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营全过程监管制度还未充分形成,围绕特种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仍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宽量大,假冒药品、过期食品、临期食品、包装标识不全、受潮生虫霉变等问题食品时有发现,安全形势严峻。。

三是市场秩序规范亟待提升。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市场监管理念还不深入,在调动社会因素、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推进社会共治方面创新不够、办法不多。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涌现的市场新领域、商业新模式、消费新变化,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不断探索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能定位和价值取向,就下一步工作开展,调研组提出“围绕三个层面、营造三种环境”的工作建议。

一是围绕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着重在提升政治站位、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对局党委工作谋划的贯彻落实上来。进一步激发担当精神,始终保持“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入手,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二是围绕食品药品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强化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狠抓大案要案查办,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强化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把实验室检测、执法检测和流动检测相结合,尤其是加强流动检测,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到“食品监管在身边”。强化药械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药械安全监管系统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药品药械知识宣传活动,消除群众用药用械误区,逐步建立起全县药械在线智慧监管网络。

三是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宽松便利的市场运行环境。优化便民服务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加强职能部门间沟通协作,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的准入负担。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定期深入基层,问诊于企,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实打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政策、环境、融资和用工方面的问题。突出执法办案主业,增强执法刚性,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推进后续整改,指导行业规范,不断提高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办案水平。

第2篇 关于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查报告

自从xx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xx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xx县基本情况

xx县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靠碧罗雪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xx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xx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36.24公里,是全省的3.36%,全州的30.31%。民族:境内居住着傈僳、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xx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

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xx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3篇 学校食堂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也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关键。其特点是就餐群体稳定、人员特殊、覆盖面广涉及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随着就餐人数剧增,学校食堂安全设备设施条件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更为突出。近年来,随着国家教育投入的增加,以及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强力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体趋好。但由于学校食堂的硬件投入不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共性与个性问题,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仍任重道远。

一、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我县位于安徽省北部,地处皖、苏、鲁、豫四省七县交界处,陇海铁路、310国道贯穿全境,黄河故道横卧其间。正在建设的济祁高速、郑徐高铁穿境而过,大京九、京沪铁路、连霍高速、105、206国道擦肩而过。全县辖13个镇,3个园区,总面积1193平方公里,总人口95万。 目前,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151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职教中心1所,初级中学37所,普通小学60所,幼儿园50所。在校生45120人。

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成效

(一)领导重视,健全监管体制

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相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层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经营者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实施责任事故追究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广泛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为了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办宣传栏、印发手册、电视网络、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还同县教育等部门联合办班,既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和管理者,也培训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提高了培训深度和广度。

(三)加大投入,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设备条件

近年来,各级财政在教育方面投入逐步加大,教育部门在学校后勤设施方面投入也不断增加,学校食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正稳步推进。在此基础上,我县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核心,结合营养餐工程的实施,要求校校必须达标,个个要有改进,所有镇级学校食堂都不同程度的加大了投入,一些镇级学校食堂改造后面貌一新,添置了消毒柜和密封式保洁柜等设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以上的目标。

(四)依法监管,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坚持以日常监管为主,专项整治为辅,严格学校食堂执法检查。仅xx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共出动执法人员1060人次,执法车辆381台次,分别151所学校的食堂进行了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发出《监督意见书》80份,各学校已按要求作了整改落实并如期上交了整改报告。各学校相续完善了后勤岗位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购物登记台帐制度、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对传染病高发期,特别是“两考”期间重点时段的食品、原料购进台帐、食品留样等重点工作监管督促力度,提升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当前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食堂基础设备设施条件差。当前,投入不足难以适应学校建设需要,大量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硬件条件差。只有少数学校食堂配有更衣室、粗加工间、厨房、库房、配餐间等条件,绝大多数学校食堂仅有厨房和库房,大多数学校食堂基础设备设施条件较差,设备十分落后陈旧,且布局不合理,全县90%的学校食堂没有按照食堂标准化设计,布局设置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查,造成食堂功能配套不完善、不合理。

(二)学校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学校没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没有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或者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增大。

(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低,食堂环境差,采购食品及原料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等管理制度,购销台账不完善。食堂生熟容器及用具无明显标志,不能做到分类存放。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部分人员岗前未进行健康体检。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未落实留样工作制度,要么份量不足,要么时间不够,或者没有做到密闭专柜存入和专人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四)食堂从业人员素质差。一是人员专业性偏弱,整体素质不强。二是管理水平低。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要求不严格,从业人员操作随意,安全操作意识差,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操作间管理混乱,废弃物乱堆乱放,不能及时清理,影响环境卫生,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业主或者管理人员进货索证索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多数单位未索要畜禽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原料商品台账记录不全,不利于相关责任追究和食品质量的有效保障。三是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几乎所有餐饮从业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帽、罩、服装、手套”管理要求,操作时穿着随意、个人卫生管理较差。

(五)营养餐改善实施计划存在安全隐患。全县营养餐改善实行两种模式,一是学校有食堂,则直接免费向住校生或者是走读生提供价值3元中午加餐;二是学校没有食堂,则统一采取“牛奶+面包”的加餐。一些农村学校由于交通不便,加上未能及时改造和新建食堂,不具备食堂供餐的条件,流通环节和保管期限较长,存在很大的安全漏洞。

(六)监管部门能力受到各种因素限制。由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较多,层级相对复杂,而人员、经费、设备不足,以及乡镇监管机构的缺失,都极大的制约了监管作用的发挥。一是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严重缺少。虽然机改职能划转时从卫生部门划转人员1人,县统一录入6人,但监管人员仍严重不足。二是经费投入不足,各方面基础条件差。专项执法经费、检测经费没有纳入预算,尤其是抽样检测费用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三是装备不足影响工作开展,全局仅一辆执法用车。

四、措施和建议

(一)突出领导重视是前提。领导重视可以实现经费、设备的保障,机构的组建、责任的落实,并通过协调与组织解决全局性问题。为此,县级和镇要建立健全机构,明确食安办、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镇和学校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夯实经费保障是基础。在执法监管方面,应当从政策层面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必要的经费、设备,使之能够满足基本的工作需要。应当从政策层面,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执法和检测检验经费给予规定,明确相应的递增机制,提供经费保障。在学校软硬件改造和升级方面,如学校食堂的改造和建设,配套设施的购置,编制的保障和人员素质的提升等,都需要足额经费的保障。安排和落实学校后勤编制,组建和完善膳食服务中心,引进和培养专业营养师和厨师,都要求上级财政和地方政府必须加大投入、足额保障。

(三)落实工作责任是关键。在地方政府负总责这一原则下,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全面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建立完善、科学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考核、奖惩办法,强化学校食堂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政府要充发挥抓手作用,充分发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的促进作用,及早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纳入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的目标考核体系中,实行“一票否决”,从而确保工作责任的落实到位。

(四)强化理顺体制是重点。一是要彻底改变现有学校食堂的运作模式。全面取消部分学校对外承包的操作模式,将学校食堂纳入学校后勤中心,由学校直接管理,具体运作,其工作人员在后勤编制中重新调配,经费由财政统一解决。二是要着力解决镇以下无监管体制问题。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纳入干部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外,应在镇一级成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所)等机构。同时建议在县、镇设立专职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员,纳入人事、财政管理;在此基础上完善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一网多用,明确职责、权利、义务,主要保证信息畅通。三是在县级重新设置专门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整合既有的检验检测机构,为行政监督提供技术支撑,提升监管效率。四是要切实增强监管部门监管力量。应尽快补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空缺编制,还应根据工作需要,以及工作任务的增长,给予一定的编制倾斜,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管理能力。

(五)抓好部门联动是保障。要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仅靠一个部门单兵突进无以为继,必须借助各方力量整体联动形成合力,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实现部门监督、目标评审、监察问责、行政执法和业务指导的全方位结合,使各项整改措施做实做透,各种预期目标做好做细,以此促进学校食堂软硬件条件上档升级。

(六)完善长效机制是根本

1、着力构建以职能部门监管为支撑的长效监管机制和管理措施。具体包括工作会议、专项检查、自查报告、黑名单、开放日、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

2、努力建立以学校自治管理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网络。一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二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与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采购员、验收员以及厨师均要有明细的岗位工作职责与操作规程;同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一系列食品安全制度,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文明服务制度》、《食堂原辅料采购及索票索证制》、《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制度》、《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管理规定》等;三要结合实际,制订《学校群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防患于未然;四要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量化评分结果实行分级管理,在抓好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培育“诚信食堂”和“安全学校”;五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与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制订相应的考核要求与奖惩办法。

3.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适时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承包人、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食物中毒处理知识培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4.建立完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当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不定其开展应急演练,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危机和重大事件的能力。

5.要执行学校食堂规划布局审查制。在实施学校食堂改造工程中,新建学校食堂的设计图必须按规定要求送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审核,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指导下建造,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硬件保障水平。

第4篇 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查报告

自从2003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_____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_____县基本情况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 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

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

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5篇 运用科学发展观实施质量监管的调查报告

近一阶段来,鄂中质监分局按照市质监局的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活动,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鄂中质监分局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鄂中振兴”大讨论活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今年的各方面工作,努力开创振兴地方的新局面,可以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既是对建国6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又是对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问题的深刻揭示,值得我们认真领会和把握。

经过建国60年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问题,无论是抓住机遇、加快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还是应对挑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迫切要求进一步坚定不移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准确把握当今时代的新变化和时代发展的主潮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第二,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发展的大趋势和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围绕如何加快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三,要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围绕如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全面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第五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围绕如何在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上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进一步解放思想。

对照要求,认真查摆,发现在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影响部门加快发展的问题,其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个别存在,这一问题如果不除,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社会威望就无法提高,我们的工作就不能顺利展开,我们质监部门要实现大发展、快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要高度重视,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牢固的廉洁意识。

我们质监部门,作为质量监督权力的执行机关,每天都与行政相对人打交道,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行政相对人的“软磨硬泡”,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和牢固的廉洁意识,就经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为此,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廉洁自律方面的教育,是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的思想前提。以本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局长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会上的讲话,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针对局长提出的质监系统在解放思想、推动振兴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个人实际,查摆自身的问题,通过学习、讨论,增强服务意识、彻底消除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得到了大家的高度重视,也成为我局今后工作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切实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为广大干部职工表率示范。

古语有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领导干部表率示范作用的重要性。因此,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振兴”大讨论活动中,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示范,带头模范遵守“十不准”、“八要八不要”等纪律要求,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加强学习、自觉查摆问题、自觉运用职权、自觉接受监督。

三、与时俱进,完善制度,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

结合本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刹风整纪,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部门形象,我局出台了关于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规定,并把下发的“十不准”和“八要八不要”打印成册,下发到每个人手中,力争在制度上让大家的行政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定严禁在执法、监管及其他业务工作中接受工作对象的宴请,一经发现,有关人员除支付宴请费用外,并处宴请费用同额度的罚款;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直接或间接拿用工作对象的物品。一经发现,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将原物退回工作对象;原物有破损的,按物品的破损程度和重新购置该物品的价格折算。同时,有关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工作对象赔礼道歉;严禁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对工作对象进行刁难和设卡。一经发现,有关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工作对象赔礼道歉,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工作对象办理有关事项。

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机关干部的行政行为,年初,按照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已将单位职能、职责分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奖惩制度等相关政务信息上报,现已通过政务信息网和我局自己的门户网站向人民公开,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可以说,目前我局所有工作都已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之下,这也无形之中为全局干部职工规范行政行为、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上了一个紧箍咒。

五、服务项目建设,确定服务目标

今年是安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关于富民的总体要求,使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服务项目建设实践中来,我局成立了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对接服务组,为工业集中区入住企业中已投产和正在建设拟投产的十一户企业进行对接服务,我局于2010年2月16日,在工业集中区会议室召开了由工业集中区领导、15户企业老总和技术负责人、质监局9名中层以上干部三方参加的项目服务对接会。对接会上由我代表质监局向工业集中区领导和各位与会老总汇报了质监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和与入住园区企业密切相关的一些办证、锅炉安装验改、大型衡器检定等热点问题。集中区主任代表园区对质监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希望能够在服务对接会后,加强与对接企业的联系,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各企业老总们也就与质监工作相关联的一些实际问题和质监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发表了意见。各位与会老总对质监局的工作方法非常满意。

对接服务会结束后,我局立即制定了对接服务组,局长、副局长、6名中层干部全部落实了对接服务企业一对一的对接服务,只要是企业办理质监工作方面的业务,全部由对接服务人一人全程办理,受到了企业的好评。我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把力量凝聚到推动“强区富民”上来,解决好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6篇 泉州外资企业基层监管调查报告

经过改革开放至今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资企业已成为中国庞大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外资企业不仅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营造了市场经济运作的氛围,更在促进投资、进出口贸易、技术进步、生产率增长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外资企业概况

后再回来投资的现象,在我国招商引资中越来越多。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

4、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虚假注资 由于中介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有些企业的申请设立、增资、年检等手续均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而企业的设立登记、年检等方面都只是采取书面审查,中介组织就是钻了这一空子,只要企业有需要,只要能盈利,就能采取各种形式为企业注入资金,等领取营业执照后,就立即抽走资金,造成有些企业注册资本与实际投资额相差甚远。

5、外资企业退而不注、注而不销 经过调查摸底阶段的逐户情况统计,发现有些已经停止生产经营的企业退而不注、吊而不销,而有些企业没有参加年检,但却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现象。

第7篇 婚庆服务市场监管调查报告范文

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和追求时尚的“80”后逐步迈入婚姻殿堂,婚庆服务市场获得快速发展。新得市场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涉及行业不断扩展,从婚纱摄影、礼仪策划、婚庆主持、婚庆用品销售到汽车租赁服务、酒店喜宴承接,婚庆行业范围几乎涵盖整个社会服务领域。在婚庆市场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有关婚庆服务领域的消费投诉也越来也多。针对当前婚庆服务市场投诉增多的现状,荣成市工商局于近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婚庆市场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对工商部门如何加强婚庆市场监管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

一、婚庆服务行业发展现状。

(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受市场经营主体自身实力、从业经验、仪器设备、收费标准、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不同市场主体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质量也不相一致。部分资质健全、从业经验丰富的市场主体给消费者提供的婚庆服务质量相对较高,而部分无照的“黑婚庆”和实力一般的“草台班子”服务质量则无法让消费者满意。

(二)消费纠纷相对集中。仔细梳理度婚庆服务行业投诉,发现消费者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质量较差,婚庆公司未依照合同履行承诺;二是合同条款涉嫌侵权;三是收费项目不透明,质价不符。,荣成市消费者协会共调解婚庆服务投诉47起,其中服务质量投诉18起,霸王条款等合同类投诉15起,价格收费类投诉7起,其他投诉7起。消费投诉呈现明显集中的趋势。

(三)市场经营秩序混乱。由于婚庆服务是近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目前为止尚未成立行业协会。大部分市场主体都是半路出家加入这个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法规知识贫乏、自律意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感。在利益的驱使下,市场主体欺诈消费者现象时有发生。总的来说,婚庆服务行业尚处于行业发展的起步阶段,经营秩序较为混乱,亟待政府部门进行规范。

二、婚庆服务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市场主经营体违反注册登记规定。一是无照经营。调研发现,某些提供婚庆礼仪的市场主体属于典型的“黑婚庆”,一般只有一个或两个从业人员,一台简陋的摄像机,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个别提供汽车租赁的市场主体也涉嫌无照经营:如由某品牌汽车车友自发组织的车会友在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对外提供婚车租赁服务;二是超范围经营。如个别酒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主食、热菜、凉菜、酒水及饮料销售、住宿(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可在承接婚庆喜宴的同时,还对外提供婚庆礼仪服务,涉嫌超范围经营;三是冒用公司名义经营。部分性质为个体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婚庆服务市场主体以“婚庆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或承揽业务,涉嫌冒用公司名义经营。

(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由于婚庆服务行业门槛低,对专业要求度不高,再加上市场主体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措施跟不上,使得目前婚庆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往往无法给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婚庆行业的整体发展。

(三)行业之间恶性竞争较多。由于婚庆行业市场主体数量爆发式的增长,同行之间为争夺市场、承揽业务,往往存在恶性竞争行为。一是虚假宣传,夸大自有实力,对消费者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诱骗消费者购买其服务;二是诋毁竞争对手,散播不利于竞争对手的信息,损害对手声誉,市场经营秩序较为混乱。

(四)合同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一是霸王条款为难消费者。如个别酒店规定,凡在其酒店预订婚庆喜宴,必须打包接受酒店提供的婚庆礼仪服务,否则不接受消费者喜宴预订;二是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婚庆服务缩水严重。有的婚庆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公司租赁给新人婚车6辆,并负责为新人提供婚车鲜花装饰”,消费者按租赁6辆婚车加上6个车用装饰花篮的价格将款项付给婚庆公司,但婚庆公司却利用合同漏洞,只给消费者提供一辆婚车的鲜花装饰;三是婚庆商品概不退换。很多消费者在预定上述婚庆商品时为保险起见,往往多订一些,等喜宴结束,想将剩余的烟酒、喜饼、喜糖等退还给婚庆商店时,对方往往拒不接受。

(五)收费标准弹性极大。由于婚庆服务属于居民服务业,婚庆公司如何收费完全按照市场行情,加上整个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收费弹性极大。一是每逢结婚黄金季节,如五一、国情和元旦期间,新人扎堆结婚较多,婚庆公司往往大幅度提高婚庆服务的价格;二是各婚庆公司之间,提供同样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有很大差别,同样是礼仪主持,有的婚庆公司只收取600元,有的却高达3000元。

(六)服务转包致使质量打折。“五一”、国庆期间新人扎堆结婚,一些知名的婚庆公司每天可以接到十几、二十几个婚庆礼仪服务订单。可由于人员、设备有限,婚庆公司可能只具备向消费者提供五单服务的能力。婚庆公司自然不想讲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选择将剩余的订单转包给外面的婚庆“游击队”或缺乏专业性质的“草台班子”。这些被转单的消费者所消费的婚庆服务质量可想而知。

三、工商部门在婚庆市场监管中的主要困难。

(一)法律盲区造成监管失位。由于目前并没有调整和规范婚庆行业的全国性法律和法规,导致工商部门对婚庆行业进行监管时,只能针对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消保方面法律法规对婚庆市场主体进行适当约束,处罚力度有限,惩戒效果不佳。

(二)查处欺诈行为取证困难。工商部门在查处婚庆公司欺诈消费者行为时,受供消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消费者未保存书面合同等因素影响,工商部门调查取证相对困难,严重影响执法监管效果。

(三)服务质量缺乏统一衡量标准。由于婚庆服务属于典型的居民服务业,服务质量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以婚庆现场摄影服务为例,新人和婚庆公司之间约定婚庆公司服务全程摄影,将新人结婚仪式的场景全部拍下来,以作纪念。婚庆公司确实将新人结婚仪式的场景全部拍了下来,但因为摄影机质量不佳、摄影师技术有限和会场布局不合适,拍摄效果十分不理想,跟消费者预期差别极大。可由于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工商部门无法判定婚庆公司违约。

四、工商部门加强婚庆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力度。一是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建议对婚纱影楼、婚礼服务公司、婚庆用品店、鲜花店、汽车租赁公司等与婚庆活动相关的经营主体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黑婚庆”,对兼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市场主体,责令限期整顿或变更登记。二是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婚纱影楼、婚礼服务公司、婚礼酒店不履行合约,漫天要价、野蛮服务、婚宴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规范市场主体宣传行为。对在婚纱影楼、婚庆用品经营场所张贴的宣传图片和广告进行检查,对虚假宣传或含有误导性词语的婚庆广告坚决予以查处。

(二)加强对合同文本的规范力度。根据当前婚庆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由工商部门统一制定《婚庆服务合同》样本,对婚庆公司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对婚庆服务的具体内容、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规定,并对家政婚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选择典型案例曝光,通过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增派专人24小时接听消费者投诉,对举报案件及时予以核查、反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成立婚庆行业协会。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联合民政、劳动保障和个体私营协会等职能部门,组织婚庆市场主要成员成立婚庆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婚庆服务从业人员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婚庆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统一婚庆服务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婚庆市场主体”评选,促进婚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推行监管预警制。一是宣教式预警,对婚庆市场经营主体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督促其提高法制意识,自觉依法经营;二是诫勉式预警,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经营主体依法给予口头或书面预警,督促其迅速整改违法行为;三是服务式预警,将国家对婚庆服务行业最新规定和要求等信息及时向婚庆市场经营主体通报,引导其增强自律意识、依法守法经营。

(六)推行失信淘汰制。建立信用档案,由行业协会负责对对婚庆行业市场主体进行定期考评,并如实填写信用记录。对社会信誉较高、无不良记录的优质主体,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商户)评选、服务行业最佳企业公民评选等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经多次预警仍拒不改正的市场经营主体,坚决清除出市场,以维护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第8篇 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调查报告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x家(粮贸市场不在此列),分属x个建设和管理主体:波月市场占地x平米,共有各类摊位近x个(含固定和零担摊位),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水产品、干货等农副产品,归属农业局,由波月市场管理处管理;禾青市场占地x平米,有各类摊位x多个,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干货等农副产品,归属禾青镇,由禾青市场管理所管理;冷江市场、禾青三角坪市场、陶塘市场、株木山市场、桃园市场、集中市场、东站市场、布溪和谐市场、同兴市场、枫树坳市场、铁厂家属区市场等11个市场归属市场服务中心并由其管理,其中冷江市场有各类摊位x多个,是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农贸市场,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水产品、冷冻食品、熟食、蛋类、干货等农副产品,承担了市区x%以上农产品的供给,是全市家禽、蔬菜、水产品等的主要集散地;桃园市场经营面积x平米,有各类摊位x来个,划分蔬菜、肉类、水产、家禽、综合类五大功能区;禾青三角坪市场位于金信社区内,室内面积x平米左右,室内摊位x多个,蔬菜销售摊位占用马路成为马路市场;陶塘市场位于北矿,有各类摊位x多个;株木山市场位于南矿,有各类摊位x多个;其它6个市场地处市郊,以蔬菜摊位为主,共可安置零担x担左右,兼营少量肉食、水产品;江南市场刚建成投入使用,由于其权属存在争议,暂由市场服务中心和波月市场管理处共同管理,相关问题正在协商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管理不到位。一是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服务中心、波月市场管理处、禾青市场管理所等部门都没有建立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哪些农副产品可以进入市场、农副产品进入市场需要哪些检验检测资料和凭证没有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靠其他职能部门把关。二是市场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农贸市场农产品的经营监管涉及城管、农业、工商、畜牧、商粮等多个执法部门,这些部门大多各自为政,对日常监管及监管发现的问题与市场管理主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不能与市场管理主体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市场内部管理不很规范。冷江市场、波月市场、桃园市场等较大的市场安排有专人管理,制定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精细化管理、零摊零担管理等制度没有完全落实,除冷江市场外其它市场没有设置母猪肉专柜或实行挂牌出售,自产自销区农产品产地不可追溯,占道经营个别存在,郊区棚架市场管理水平与城区市场有明显差距;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市场服务中心、波月市场管理处、禾青市场管理所等市场管理主体都不能提供多少管理资料,市场内摊主的进货凭证、票据随意放置、丢弃,没有按相关规定建档保存。

第9篇 关于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发展观调查报告

一、xx县基本情况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 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理过

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法规

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10篇 外资企业基层监管调查报告

经过改革开放至今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资企业已成为中国庞大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广泛而深远。外资企业不仅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营造了市场经济运作的氛围,更在促进投资、进出口贸易、技术进步、生产率增长以及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外资企业概况

今年以来,根据泉州市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十项制度》的精神(泉工商[XX]92号),对外资企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作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数。通过这一两个月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辖区内外资企业的基本状况,现辖区内共有外资企业44家,总投资额约6.75亿元 ,这些外资企业其中有34家是在九十年代申请设立的,而最近五年,新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只有10家,投资总额只有1.22亿元。而据相关资料表明,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相对于全国经济增长来讲,近几年磁灶镇的外资企业发展是比较落后的。陶瓷行业作为磁灶镇的经济支柱,经济总量80%以上,唯一的一枚中国驰名商标 “九牧王”却是服装类的,而整个磁灶镇没有一枚陶瓷类的驰名商标。另外还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一些企业老板是土生土长的磁灶人,但是他的公司却是外资企业。还有部分企业虽然每年按期参加年检,但实际上已停止生产,有个别企业已不知去向,但是经济户口中仍然存在,没有办理注销登记。

二、存在问题分析 1.脱离基层监管 一方面,由于长时间以来,外资企业的登记权限直属设区的市工商局,而且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为了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工商部门与外经贸委等部门进行联合年检,取消了年检回访这一环节,年检工作只是进行形式审查,有的企业的申请登记全部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甚至包括资金流入,都是由中介组织代劳。另一方面,为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外资企业进行特殊照顾,除了专项检查以外,必须先报市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资企业进行检查。基层工商所对外资企业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种“管不了”或“不属于我们管”的态度,对外资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动态没有进行及时跟踪监管服务,因此外资企业也就逐渐成为属地基层工商所的监管“真空区”。而现在,虽然实行属地管辖,但是外资企业直接向泉州市局申请设立登记,之后由属地工商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由于基层工商所与泉州市局日常业务联系较少,存在沟通反馈没有明确责任人的现象。 2、品牌意识薄弱,发展步伐跟不上 磁灶镇的陶瓷产品,是一种耐用品,不同于其它日用品,可以试用,等用过这后,不适应再更换其它品牌。陶瓷产品不管是对于工程建设,还是对于自建房屋来讲,都是极其重要的,质量保证才是消费者选择的关键因素, 现在市面上的产品五花八门,良莠不齐,而“品牌”对消费者来讲是一种信誉,一种质量保证。困此,企业要发展,就要走品牌战略,打出自己的知识度,用信誉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九十年代磁灶镇的陶瓷行业,可谓是辉煌腾达,但是近几年,遇到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就是广东的名牌陶瓷产品,因此发展步伐一直跟不上,甚至走下坡路。因此有些企业选择打“价格战”,一再降低生产成本,最终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有些企业选择为广东的名牌产品加工生产“贴牌”瓷砖,赚取加工费,而相对于机器设备的投入资金来讲,区区的加工费,根本无法让企业走上发展的轨道;有些企业甚至为了牟取利益,做起了假冒厂商、厂址、仿冒商标的生意。 企业发展走什么样的路,最终是要靠企业的掌舵者来指明方向,也就是这些企业老板,一定要认识发展局势,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战略,指明企业发展的方向。 3、政策偏差造成“假外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飞跃式的发展,九十年代,磁灶的陶瓷行业迅速发展壮大,一大批内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但是在引进国外先进机器设备是却有许多门槛。相反地,外资企业在中国不仅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优惠待遇,而且在用地、引进机器设备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因此这些内资企业就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傍外资”,与外商挂靠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如,某企业老板吴先生,先在国外注册一家公司,再与原先的内资公司合资,这样原来公司就成了外资企业,那么企业在税收、用地、贷款、机器设备以及工商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国民待遇”。由于内外资企业待遇存在较大差别,或出于其他目的,国内资本到境外“留学”一圈后再回来投资的现象,在我国招商引资中越来越多。按照目前学者研究中比较一致的估算,我国每年实际利用外资中,约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 4、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虚假注资 由于中介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有些企业的申请设立、增资、年检等手续均由中介组织一手包办。而企业的设立登记、年检等方面都只是采取书面审查,中介组织就是钻了这一空子,只要企业有需要,只要能盈利,就能采取各种形式为企业注入资金,等领取营业执照后,就立即抽走资金,造成有些企业注册资本与实际投资额相差甚远。 5、外资企业退而不注、注而不销 经过调查摸底阶段的逐户情况统计,发现有些已经停止生产经营的企业退而不注、吊而不销,而有些企业没有参加年检,但却继续从事生产经营的现象。这些企业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以下成因:

(1)、法律意识淡薄。有的退市企业抱着反正不搞了,办不办法律手续无关紧要,无所谓,更多的是对退市规定也不知晓,缺乏退市后应按法规缴回证照、印章和办理注销登记的概念。

(2)、嫌麻烦。少数外资公司停办后,对规范办理注销认为太麻烦,要组织清算,要出费用,要填许多制式表格,耗时费神。所以,普遍对规范退市缺乏热情。

(3)、逃废债务。企业开办者因经营不善而导致亏损债台高筑,为废掉债权人的利益而采取人去楼空、一走了之,包括对银行的信贷资金偿还也是如此对策,以逃债避责。

(4)、有意规避拒不办理。这些企业,辖区内共有 家。其主要是担心未及时按规定办注销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为证照管理、注销手续及费用等而不愿办理注销。

第11篇 履职尽责关于民生资金监管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新化县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重点,确保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最大限度惠及民生。,该县在“三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直接涉及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369666万元,占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61%,充分体现了民生优先的公共财政职能作用。

一、民生保障资金落实情况

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新化县积极创新生财聚财方式,转变理财用财思路,在财政政策制定、财政资金分配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始终把贯彻民生政策作为重中之重,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越来越温暖。

一是不断夯实财力基础 ,提高了民生保障能力。新化县地处湖南中部偏西,是国家贫困县、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试点县,辖区总面积3642平方公里,人口145万,其中农业人口 120万。近年来,民生资金标准提高幅度较大,远远超出了该县财政的承受能力,县级财政配套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运行十分艰难。尽管如此,该县努力克服收支双重压力,在财源培植上求突破,在征管方式上求创新,在监督管理上求精细,不断夯实民生财政的基础和保障能力。

进一步增强保障实力。为确保各项民生支出、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该县想方设法拓宽收入渠道,狠抓财源建设,挖掘增收潜力,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实力。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6051万元,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515万元,为预算的101.17%,增幅排名全市第二。该县紧紧抓住被纳入武陵山片区发展和扶贫攻坚试点县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着重加快改善民生。新增财力补助1.25 亿元,其中农田水利、教育文化、保障性住房、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项目获得中央、省、市支持的资金额度均有明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县民生工程投入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强化预算安排。该县坚持将民生投入作为县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内容予以优先保障,科学编制民生支出预算,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审工作,积极建立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的用财机制,确保当年新增财力性补助的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同时,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节约一般性开支,努力挤出资金用于改善民生。

抓好资金整合。积极探索在民生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使用方向不变、分配方式不变”的前提下,以整合资金、推进财政支持民生建设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在盘活存量、提高效益上下功夫,按照“管理责权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民生资金,调整资金投向,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是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了民生改善。该县认真落实支持改善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确保将财政资金更多地向民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支持“三农”经济全面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农民培训和重点农业项目建设。通过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督查整改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大力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66963万元,增长18.26%;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全年共发放涉农补贴项目56个,累计发放资金54759.44万元。有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

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近年来,该县努力克服预算执行中的诸多困难,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提高全县社会保障水平。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19万元,增长13.73%。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

支持医药卫生事业统筹发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向均等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老百姓的幸福安康。该县将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为财政支持和保障的重点,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全县医疗卫生支出61206万元,增长19.55%。大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县医疗基础设施和就医条件全面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按照“先教育、后其他”的原则,把教育经费作为刚性预算优先保证,做到了教育拨款比例始终高于财政增长比例,教师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目前,该县可用财力中近一半投入到了教育,在全市居于领先水平。,该县财政教育支出93629万元,为预算的130.17%,增长0.81%。

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强基固本、旺旅兴工、融城带乡、重教治贫”战略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该县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大力支持惠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投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资金4088万元,基本消除了农村老旧水电站安全隐患;投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2080万元,完成91座病险水库的扫尾工作。继续加大对资江防洪堤、农村公路、污水处理厂、文体中心及移民避险搬迁等工程项目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该县财政部门始终恪守“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宗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算安排重点的同时,切实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强农惠农等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民生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和安全高效运行。

严格预算约束。为努力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发展目标,该县财政部门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资金调度,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预算执行到位;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追踪问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县人大会议审批的预算,确保预算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将涉及民生项目的支出计划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予以重点公开。

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该县先后制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及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方面的多个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了在民生资金申报、实施、监管过程中部门职责权限和程序,保证了民生资金按进度及时足额到位。

强化工作职责。针对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民生资金不断增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的实际,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强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感,着力增强服务和保障民生能力。完善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实现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加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拨付流程更加顺畅。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强化财政支出监管,在办理民生项目资金拨付时,所有请款凭证及附件必须要符合规定,要素齐全、缺一不可,凡是要素不齐全或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挤占民生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着力发挥乡镇财政所就近监管的优势,增强乡镇财政支出管理意识,避免民生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规范监管模式。该县财政部门在协同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做好外部监管的同时,将财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内部重点监督内容,切实构建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管模式,以拨款程序是否合规、拨款手续是否完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为监管重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和监督全过程无缝隙连接,保证了民生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真实性、公正性。如对一事一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资金,该县财政局每月和乡镇财政所进行对账、检查,每季度与省财政厅对账。为确保资金安全,对民生项目公共部分的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对个人的补贴补助,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享受对象。

开展绩效评价。为不断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该县强化民生资金“问效制”和“问责制”,将民生工程列入推行绩效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积极探索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为核心,以实现绩效预算为目标的科学、规范的民生支出绩效考评体系。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对每一个民生项目的支出进度、资金管理、绩效认定分别明确了工作标准、实现要求、测算依据,增强了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观念,提高了民生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揭露惩处力度,重点围绕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侵吞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自查自纠,以案促纠,多措并举有效保证了全县民生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民生保障的资金量越来越增多,新化县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总体运行良好,但也由于个别单位和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不够强,还不同程度存在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存在财务管理松懈,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发放不到位、公示不到位及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账目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民生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与单位日常性开支混同一起核算反映,致使收支不能一目了然,资金结余情况也无法正常体现;有的支出票据不合规,收支核算不规范。

虚报冒领套取民生资金。有的主管部门数据采集不实,造成财政补贴资金存在“张冠李戴”和“吃空饷”现象;也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通过签订假合同,做假预决算,列假支出,暗箱操作,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套取民生资金;有的申请项目大,实施项目小,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民生专项资金。

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有的单位由于支出控制不严,造成支出膨胀,财力紧张,不同程度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支出使用和单位的经费使用混在一起,将民生专项资金充当了一部分单位经费支出。

民生工程监督体系薄弱。“上级不了解情况,无法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不好监督;涉事人员怕失面子,不愿监督;群众缺乏手段,不会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致使监督机制间隙多,不到位。基层财政普遍面临资金、项目多头管理的情况,很多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管理,由于项目多、业务量大、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无法实施有效监督。县直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所监管力量薄弱,业务人员少,许多项目需要专管人员长期深入实地检查,加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的监管需求。

四、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的相关对策

民生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内容繁杂,要着力在清查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上下功夫,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实施民生工程,提升工程质效,关键在人。要切实加强实施和监管民生项目干部的宗旨教育和法纪教育,用艰苦奋斗、节俭办事、廉洁奉公的典型事迹教育干部职工,用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惨痛教训警示提醒工作人员,把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任用到民生项目管理岗位,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安全高效实施。

二是要健全监管机制。要建立科学的民生工程项目选择机制,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强化立项监督。要健全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相互支持的整体工作合力。要强化保障措施,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和安全高效的用资机制,防止上一个项目、留下一个包袱现象发生。要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检查,深入查清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时修订和完善民生资金数据采集、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管理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办事公开和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让各种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营造群众敢举报、社会敢监督、组织敢查处的浓厚氛围。要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网上监管系统建设,从源头上防范民生资金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是要加强绩效管理。推动建立科学的民生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动态、全程的支出绩效监控机制,不断提升民生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根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被监管单位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强化被监管者的责任意识。

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使每一项民生资金的监管都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要坚持明察与暗访、评审与审计、奖励与查处结合起来,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种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民生资金领域存在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经济案件。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民生制度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努力形成政治上负责任、工作上能作为、经济上不沾光的民生领域用人导向,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民生工程的关注度、理解度、满意度和支持度,不断提升政府省心、部门合心、干部诚心、群众放心的优政效果。

第12篇 民办教育机构监管调查报告

民办教育机构监管调查报告范文

近年来,随着社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快速增多,涉及教育培训服务项目的消费投诉也越来越多。2009年,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47起,2010年上升到95起,增幅达到102.1%,占该局全年受理消费投诉总量的6%。同时,由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涉及多部门监管职权、经营性质复杂等原因,导致该类经营服务行业的监管效果不佳。针对这一问题,市局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门调研,认真分析了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从工商职能角度提出了部分监管工作建议。

一、民办教育机构特点及监管现状

截止2010年底,市共有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01家,其中有证有照的157家,具备前置审批条件,经工商核准登记的,含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141家,经劳动局审批登记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16家;有证无照的38家,该类机构具备前置审批条件,但未经工商核准登记的机构;无证无照的6家,该类机构既未经相关部门核准前置,又未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机构。从总体分析看,当前民办教育机构经营中存在以下几大特点:

(一)涉及行业不断增多。近几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2010年统计显示,市目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服务项目涉及文化培优、琴棋书画、音乐舞蹈、职业技能、留学服务等56个类别,比2009年增加了22个种类,是2008年服务项目类别数量的2.3倍。同时,新型教育培训项目也逐渐增多,如电子类、旅游类、物流类、网络经营类等近年来新兴的各种专业,均成为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范围,基本涵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二)经营场所、时间分散。多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属于中、小模式型,经营方式灵活、选择场地较为自由,部分培训场所属于租用民宅、车库、闲置场所等。同时,由于民办教育机构多数为补充式培训,办学时间比正规国营教育学校更加自由,有的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或晚上的时间进行,有的按学员要求临时性开课,缺少统一教学规划制度。

(三)教育条件参差不齐。一是办班条件简陋。部分培训机构没有专用的教室、课桌椅、辅导教材,设在商住楼或自住房屋内,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聘请的教师教育水平难以保证。有的是兼职教师,还有不少是在校大学生,培训辅导的成效难以保证。三是没有严格的教学计划。“缩水缩时”现象严重,由培训老师随意安排教课时间和内容,培训质量无法保障。

(四)存在规避监管现象。一是规避工商部门监管。多数民办培训机构属于营利性质的私人办学型,依据相关法规应当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由于登记注册“营利”与“非营利”两个类型缴纳税率的不同和社会捐助程度的差别,多数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以“非营利”性质向民政部门登记,逃避税务的同时规避了工商部门的监管。二是规避教育部门监管。由于教育部门近年来审批门槛不断增高,部分未得到“办学许可证”的申请人,将申请经营范围定为“教育咨询”类企业,取得工商部门登记资格后大搞教育培训。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规避了教育部门的监管,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

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无明确的监管法律依据。一是缺少明确的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7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备案手续。”《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8条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涉及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登记问题,均未以明文提出“由工商部门负责登记”,仅以模糊的字面意思推断出由工商部门登记。二是缺少明确的管理法律依据。目前,实际监管工作中,涉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部分由民政、教育、劳动、工商等多个部门分头负责,非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由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登记,工商部门无权管理。针对营利性质的民办培训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6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一条款将日常管理执行依据授权于国务院制定,但目前具体的管理法规仍未出台,基层工商部门对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时,只能套用《公司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广告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缺少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执行依据。

(二)日常巡查监管较为困难。与正规的国家教育机构相比,绝大多数民办培训机构规模小、人员少、自由度大,常以租用的民宅、车库甚至地下室作为培训场所,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隐蔽性,给基层工商人员市场巡查工作带来较大难度。同时,部分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由于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将其分散的'培训场所出租给其他无资质培训机构,还有的成为传销、造假活动的窝点,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

(三)相关处罚标准难以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工商部门拥有对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监管权,但由于相应的监管法律法规缺失,针对民办培训机构违法经营行为处罚标准无法统一判定,实际监管执法过程中套用的《公司法》、《广告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等,均显得规定过于粗略、不够具体明确。

(四)多头监管存在扯皮现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分为“非营利性”、“营利性”两个种类,非营利性的由教育部门审批,民政部门负责登记和监管,营利性的由工商部门负责登记和监管,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两中类型无法明确鉴定,绝大多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非营利性”审批登记,而实际经营过程中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民政部门职能监管不够到位,工商部门又被拒绝在监管门槛之外,出现监管“真空”地带。同时,市场经营中存在“有证无照”(通过教育部门审批,但未在监管部门登记)、“无证无照”(既未通过教育部门审批,也未在监管部门登记)、“超范围培训”等多种违法经营行为,这些主体资质不“健全”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由哪个部门监管,目前无法具体确定,有的出现部门间相互推诿现象,长时间处于无监管状态,有的多部门均实行监管权,导致多重处罚现象发生。

三、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出台具体的监管法规。坚持以《民法通则》、《经济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教育法》等为依据,出台有关民办教育机构的登记、监管办法,根据是否为营利性、涉及行业的特殊性等进行详细分类,分别明确登记监管注册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则。同时,制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办法,结合《公司法》、《行政处罚法》、《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广告法》等法律中适用于民办培训机构的法规,根据市场监管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监督管理规则,明确不同违法种类、不同违法情节的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二)推行引导联合经营制度。民办教育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规模小、人员少、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不足往往会引发投诉纠纷,针对这些问题,工商部门要积极发展职能作用,引导取得正规审批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发展联合经营模式,坚持以国家大中专院校为依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建立联合授课机制,有效补充师资不足等问题,同时起到教育系统内部监督自律经营行为的良好效果。

(三)建立长效网络监管平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培训规模小、时间短、分布散、隐蔽性强的特点,工商作为重要的监管部门,要坚持以备案登记资料为基础,依托网格式监管平台,建立起长效的动态监管系统,定期下达巡查计划,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针对民办培训机构发布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进行有效监管,对存在虚假培训内容,夸大师资力量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培训市场环境。

(四)完善多部门联合监控机制。工商部门在拓展自身监管领域的同时,要探索走联合相关力量集中对民办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如依靠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解决因参加培训产生的各种特殊消费纠纷;依靠教育行政部门的力量,严格其准入资格;依靠税务部门的稽查,查处偷税漏税行为;依靠物价部门的介入,规范起收费纷乱的现状;利用社区力量,及时反馈非法、违法培训班的信息,便于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取缔。只有充分发挥联合行动的力量,才能对各类培训机构进行有效的全面的清查,对非法办学依法进行取缔,保护合法经营者。

第13篇 关于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调查报告

招投标监管是发改部门的重要职责,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对于提高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的对策和措施。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发布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对招投标问题的监督,是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随接随查,主动出击,做到件件答复,决不拖延推诿,以求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和影响。近年来,我们先后对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交通战备公路、城市供水管网、疾控中心等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为保障招投标法规的执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 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 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 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得代理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发布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限制招标公告发布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第14篇 餐饮服务监管调查报告

餐饮服务监管调查报告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性活动。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餐饮环节。并相继出台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xx号)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xx号)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必要的科学指导。

尽管如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自xxxx年以来,出现了福寿螺、毒猪油、“口水油”、瘦肉精、多宝鱼以、苏丹红以及三氯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据资料统计,xxxx年,发生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共xx起,中毒xxxx人,死亡达到x人,较xxxx年中毒起数和死亡人数环比增长xx.xx%和x.xx%。

县域餐饮环节监管主要问题存在于:

(一)县域餐饮服务食品危害源种类多样,包括:生物性、化学性以及物理性危害,其中生物性危害包括细菌、真菌、病毒等的危害,化学性的危害更为复杂包括,色素、添加剂、重金属、农药残留以及包装材料等的污染。物理性的危害放射性污染、物理性杂质玻璃、石块等。由于县域条件、技术等因素的限制致使基层监管部门难以精准的把握餐饮食品监测的重点,不易做到有的放矢。

(二)xx全县有xx万人口,xx个乡镇,xxx个行政村,是一个典型的大县。各类食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且具有加工即食用的特性,餐饮食品食材成分复杂,成分分离监测困难,监测对象庞大,基层监管部门资源以及能力极其有限。

(三)餐饮从业人员的素质目前还不是很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虽雏形初现,但是尚未形成普及之风。

应对措施:

(一)重视科普宣传,按照《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xxxx-xxxx)》和xx市食药局《关于开展xxxx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的安全用药宣传精神,以此为契机,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获取食品安全知识,强化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二)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在实际中锻炼队伍,提升监管能力。

(三)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形成协同作用,构成完整的食品安全监测控制体系。

市场监管调查报告(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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