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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赴考察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2-14 07:02:16 查看人数:27

代表团赴考察报告

【第1篇】检察官代表团赴瑞典考察报告

赴瑞典考察报告

9月我院6名检察官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组团的检察官代表团成员赴北欧瑞典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建立合理的检警关系工作模式的项目课题考察活动。

两周的考察活动日程安排紧凑,抵达瑞典隆德大学所在南部小镇隆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受到了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研究所负责人的欢迎致辞后,听课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考察活动就正式开始了。

为期两周的考察活动中,瑞典罗尔瓦伦堡研究所一共安排了10余次授课,聘请隆德大学的教授或其他机构的专家分别介绍了国际人权标准、欧洲区域人权体系、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瑞典警察制度、瑞典检察官制度、反对酷刑委员会工作原则、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原则、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等相关制度,并安排实地考察了瑞典议会(包括宪法委员会)、议会监察专员办公室、瑞典反贪污贿赂检察官办公室、瑞典南部马尔默市警察局及辖区警察局、隆德地区法院、未成年人研究所、国际酷刑受害者康复委员会、丹麦人权研究所等10余个机构或组织。

经过两周的学习考察,检察官代表团的成员对于瑞典的刑事司法体系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并且对于贯穿于瑞典刑事诉讼体系中的执法理念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在经过比较分析之后,我们发现瑞典的社会制度、刑事诉讼制度和检警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如下:

1.瑞典政府机构非常重视与国际人权标准的接轨,与社会人权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充分合作,积极开展对政府部门人员的人权知识教育、培训。

国际人权标准通常以公约的形式对公民个体的基本权利做出规定,虽然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人权状况都不相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人权状况的提高必然会对国家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的合理性、公益性提出挑战,要求政府机构和公务人员重新审视和观察自己的行为,使国家的管理活动更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各方面利益的提高。在瑞典考察,印象深刻的是,瑞典政府为了推进瑞典全国性的人权教育,响应联合国的要求,于1999年开始由司法部的一个部门对全国200多个机构进行访问、调查,通过3年的工作对瑞典全国的人权状况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后,于2002年制定了一个全国人权计划“a national human rights action plan”提交瑞典最高权力机关——议会审批。这个全国性人权计划的主要目的是缩小瑞典国内立法、行政方法、理念与国际人权标准的差距、逐步提高公民的人权觉悟和意识、增强各个机构、组织之间在人权教育方面的合作。

为了落实这个全国性人权计划,瑞典司法部采取了与地方政府部门会谈、培训机构人员、培训政府公务员、网络宣传、翻译国际文件等方法。在全国性的教育、培训过程中,社会各界对于国际人权标准有了深刻的理解,这些思想认识的改变相应影响了他们的实际工作方法。在这个全国性的人权活动中,其他社会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也发挥着研究、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他们经常受司法部邀请培训政府公务员和其他社会群体。我们的瑞典项目合作方——罗尔瓦伦堡研究所也是瑞典司法部的长期合作机构之一,为司法部提供研究成果和人员培训的资源。当然检察官、警察群体也是瑞典全国性人权计划培训的对象。

由此可见,在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实际调查、分析之后,由瑞典司法部推进的全国人权计划在策划、具体执行方法、持续性方面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在推进全体公民人权意识和觉悟的提高,特别是政府公职人员的意识提高方面取得了务实的进步。因此,从上至下的政府的积极推动是瑞典国民人权状况不断得到提到的关键原因。

2.瑞典议会监察专员机构对于社会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成为公民与最高权力机关——议会之间沟通的桥梁。

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是瑞典重要的法律监督制度,即议会成立专门的机构来履行对政府、司法及社会公民行为合法性的监督。议会监察专员因着独立于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及社会机构,因此具有比较独立的视角和立场,客观上成为了立法机关和社会公民之间的桥梁,能够第一手地接触社会矛盾,在经过独立调查后,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建议、责令改正,或者向议会提出立法或者修改立法的意见。瑞典议会监察专员机构每年向议会提交年度报告,汇报当年政府、司法、其他社会机构、企业的法律实施情况及公民投诉的主要领域、主要问题。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机构通过发出纠正意见、向新闻媒体公布监督情况和向议会进行立法建议的方式全面而多手段地履行自己的法律监督权。通过长达200年的实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被认为是瑞典最重要的国家制度之一。

与瑞典议会相同,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但不同的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赋予检察机关来履行。这是两国在法律监督机构设置上的显著区别。但通过比较和学习,我们认为虽然两国的法律监督权执行机构不同,但在法律监督的具体方式上,两国有互相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对于中国的检察机关来说,我们可以学习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一些经验做法,比如,在充分使用立法建议权方面,检察机关在充分考察年度法律监督情况后,可以以建议的方式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以立法建议权或其他形式发挥更大的作用。

3.检警关系主要体现为检察官指挥警察工作,相互之间讲求通力合作。

瑞典的检察机关和警察局不属于一个机构,都有各自的最高领导,但两个机构均隶属于司法部长。检察官和警察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过程中联系密切。从抓获犯罪嫌疑人12小时之后,警察就需要与检察官联系,看是否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在羁押犯罪嫌疑人达到96小时之前,必须提请检察官向法院申请逮捕令。因此,检察官很早就介入了刑事侦查活动,但检察官并不就此参加侦查,只是根据警察汇报的情况,决定是否亲自指挥侦查。因此,瑞典警察和检察官在案件的侦查上有分工,主要体现在侦查活动的指挥权上,小而简单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由警察进行和高级警官指挥,较复杂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也是由警察来进行,但检察官进行指挥。事实上,检察官对于一切的刑事案件都有指挥权,但根据长期工作形成的分工和现实必要性出发,只是对一些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进行指挥。当然,检察官另外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审查起诉。

由于,瑞典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机制(沉默权制度、律师值班制度)和抗辩机制(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律师帮助、律师在侦查阶段完毕后可得到全部的证据)比较完善,因此警察在讯问时刑讯逼供现象极少出现,而辩护人可以履行辨别警察所取证据的真实性和侦查活动合法性的抗辩职能,因此检察官和警察的工作原则就是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尽力取得控罪证据。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机制中因着某些配套制度不完善而强调检察官“加强侦查监督”的观念于瑞典的检察官来说并不适用,换言之,瑞典刑事诉讼的内部机制设置本身已经可以起到制约滥用警察权力的行为,因此检察官不需要过度睁着 “二郎神”的天眼。当然,检察官对警官指挥侦查时必然对警察的侦查活动产生领导和监督作用,但主要体现为促使警察的侦查活动更加有效,而非着力于监督警察的其他违法行为。

4.检察机关与警察机关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方面非常重视与社会其他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主要体现为律师帮助权。在瑞典,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得律师帮助。在被警察扣留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申请聘请律师。在初期的讯问过程中,警察会与值班律师联系,让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无钱聘请律师,那么可以为其指定律师。因此律师值班制度的建立使警察在讯问时无法采取刑讯逼供等违法手段。这样,警察违法获取口供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此外,在侦查结束时,辩护律师可以从警察手中获得案件的全部证据,他们在掌握了全部的证据之后就可以进入积极的辩护准备阶段。因此抗辩机制的完善也使警察所取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要受到辩护方严密的质疑。由此可见,瑞典警察的侦查权力主要由律师值班制度和强有力的抗辩机制来加以制约和监督。

在被害人保护方面,瑞典建立了专门的被害人补偿和支持机构。如果一名被害人在犯罪中受到身体侵害,而罪犯不能够赔偿,同时被害人的伤害没有保险,那么被害人可以从该机构得到一定的补偿。此外,瑞典还有许多支持被害人的其他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比如被害人基金会、社会福利局、法律援助部门等机构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心理、物质方面的支持。被害人补偿和支持机构也非常注重对警察和检察官在如何正确接待被害人方面的培训,通过多年的培训和教育,检察官和警察群体都开始意识到作为国家应该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如果有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那么这是全社会的事情而不是被害人一个人的不幸,因此警察和检察官在代表国家惩罚犯罪的过程中同样要承担安抚、支持受害者的工作,使他们的心灵和物质获得应有的安慰或者补偿、生活更快地步入正常。因着这些社会机构的共同帮助,警察、检察官也不再是维护社会安全和保护社会公民的孤军奋战者,全社会形成了互相支持的理念和支持网络,因此瑞典的被害人的权益保护状况较好。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对于一些案件是否要起诉和如何挽救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会与社会福利局积极地联系,就具体案件的处理听取社会福利局的建议。社会福利局对于如何帮助、教育该名未成年人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如果检察机关同意社会福利局的具体方案,那么就可能对该人做出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社会福利局等机构与检察机关联系密切,在对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方面互相配合、密切合作。

上述四个方面是检察官代表团在经过考察后的体会。总的来说,我们发现瑞典的政府、司法机关及社会机构正在逐步向全社会推进科学、理性的工作理念,同时各行各业对于这些理念也抱着开放和学习的态度,因此瑞典社会的各项秩序和公民对社会的满意度都较好。

在考察瑞典的社会制度、刑事司法制度的过程中,检察官代表团的各位成员积极地对瑞典同行进行提问,并自行组织讨论,比较两国检察制度的异同。这次考察也使检察官们受到了他国先进理念的影响,并启发了团员们对于一些具体问题深入研究的兴趣,这些都是这次瑞典考察活动最大的收获。(全文完)

【第2篇】中国农业代表团赴菲律宾考察报告

中国农业代表团赴菲律宾考察报告

应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安加拉部长的邀请,农业部陈耀邦部长率中国农业代表团于1999年7月10日至14日对菲律宾共和国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访问取得了积极成果。陈耀邦部长和安加拉部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中菲农业合作的意向书和关于杂交稻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一、 中国农业代表团访菲在政治和外交上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农业代表团是今年中菲美济礁领土争议和菲军舰撞沉我渔船以来访菲的第一个中国政府高级代表团,对改善两国政治和外交关系、促进合作与交流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我驻菲大使馆提供了周到全面的服务,傅莹大使自始自终参加了代表团的活动。菲律宾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高规格接待。菲总统约瑟夫·埃斯特拉达、副总统阿罗育·马加巴卡尔分别接见了陈耀邦部长和代表团全体成员,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交谈。陈耀邦部长与菲农业部安加拉部长进行了正式会谈,代表团还拜会了菲外交部长多明哥·西亚松、贸工部长何塞·帕多和土改部长霍拉休·莫拉雷斯等政府要员,并与当地的华商机构和菲商界代表进行了广泛的接触。

菲政府各高级官员均表示重视发展菲中友好合作关系。埃斯特拉达总统在会见陈耀邦部长时明确表示,加强菲中友谊与合作符合两国的利益,菲重视发展并原保持与中国的良好关系。总统还表示,他本人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一直致力于发展菲中友好关系,他回顾了自己在担任副总统期间方华时受到中国政府热情款待以及所留下的深刻印象。在听取了陈耀邦部长关于中国农业发展成就与经验的介绍后,菲总统特别指出,菲一直十分关注中国在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中国农业发展的许多经验值得菲方借鉴,尤其是粮食增产方面的许多技术,值得学习,并明确表示愿亲自到中国进行实地考察访问。阿育罗副总统在接见代表团时也指出,菲中之间的有关高层领导经常互访有利于交流情况,增加了解。菲政府感谢中国政府对菲的一贯支持,并在自己也有困难的时候仍对菲给予了粮食援助。现在,菲政府已把发展农业和扶贫工作当作政府的重要任务,力争三年内实现粮食自给,希望中国在此领域提供技术合作。外长西亚松还特别强调,中菲友谊远胜于对抗,菲愿采取积极灵活的态度,扩大两国合作。

菲总统、副总统先后接见中国农业代表团,在菲各界引起广泛关注,舆论普遍作了报道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有报道指出,菲中两国实际上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根本利害冲突,只要双方能以大局为重,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态度处理问题,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就可得以发展。

二、 中菲农业合作具有较大潜力

实地考察和与菲各方各界交流表明,中菲农业的生产条件十分相似,因而两国农业合作具有较大潜力。中国农业代表团抵菲后,在菲农业部部长助理的陪同下,首先飞赴其农业生产主产区---伊洛伊洛省进行考察。在那里,代表团拜会了省长,参观了农业研究机构、水稻育种站、粮库以及农业机械操作等,初步了解了当地农业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

陈耀邦部长与菲农业部安加拉部长在马尼拉举行的双边工作会谈中,各自介绍了农业发展情况和特点,认为两国的农业生产和生活习惯使双边合作与交流极具广泛基础,应当加强两国的农业合作关系。安加拉部长特别强调,要学习中国农业的发展经验,引进中国的实用技术和装备,以帮助菲提高劳动生产率,富裕农民,尽快实现粮食安全。双方就加强两国在农业机械、杂交水稻育种和推广应用、农田水利灌溉以及渔业等方面的合作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就有关的合作内容与方式达成了共识。两位部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两国农业合作的意向书和向菲提供商业杂交水稻良种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尽快恢复渔业工作组会议,并进一步就签署政府间农业合作议定书进行磋商。安加拉部长在会谈中还明确表示了希望今年9月率团访华的愿望,届时双方再正式签署上述文件。

菲外交部长、贸工部长和土改部长在会见陈耀邦部长时,对中国农业代表团访菲给予高度评价,对访问成果表示满意,都表示要对今后的双边合作给予积极支持。双方在就共同打击海盗、走私、贩毒、海洋科考、紧急救助等领域进行合作,并把有关的渔业纠纷问题放在两国渔业合作的框架内讨论协商,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态度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减少过激行为,保持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对已经发生的渔船纠纷的索赔问题,菲方愿通过民间渠道予以解决;对两国现有贸易的不平衡问题,应拓宽贸易渠道改进贸易方式予以逐步解决。

三、 分析与建议

今年以来,由于美济礁争议和菲军舰撞沉我渔船事件,使双方争执又起,在这个时候,陈耀邦部长应邀率团访菲具有积极的政治和外交意义。对此,国内外各界人士和舆论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菲政府破格接待了代表团,说明菲方也十分愿意借此修复两国关系。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双方均愿意通过农业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关系的正常发展,根据这次访问情况,代表团建议:

1.从战略高度审视中菲双边关系,积极对话,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我有关部门可扩大交流与合作领域,推动两国关系健康发展。

2.同意菲农业部安加拉部长的访华要求,建议其今年9月率团访华并予以适当礼遇。

3.加强农业合作,争取尽早签署关于加强两国农业合作的议定书。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推动我农业和农机产品的出口,积极开展杂交水稻的合作工作。

4.尽快恢复两国渔业工作组活动,定期开会磋商,把有关的争议问题纳入工作组对话渠道进行讨论和安排,争取尽快签订中菲渔业合作协定。

赴菲律宾中国农业代表团

团长:陈耀邦

团员:牛 盾 唐正平 卢肖平 金文成

陈耀邦部长

【第3篇】区代表团赴欧洲十国考察报告

以区长##同志为团长##区考察团一行18人,受德国慕尼黑、多特蒙德市城建部门的邀请,于XX年12月7日—24日,对欧洲的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荷兰、瑞士等10个国家的19个城市进行了考察。和慕尼黑城市房屋规划研究院和多特蒙德市规划建设局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着重考察了解了德国城市发展及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一路上,十几个城市的城市建设、历史文物、风物人情、经济发展,无不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触。通过考察,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总结了经验,得到了启示,结交了朋友,加深了了解,为做好##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欧洲城市的建设印象

(一)城市品位高、特色鲜明

我们所访问考察的19个城市,无论是规划建设理念,还是城市功能的实现,都立足品位高、体现科学的规划和建设,具有强烈的现代意识。走在街道上,见不到太高太大的建筑,新建筑也很少,单独看每个建筑,除了一些标志性的大型公共建筑,如火车站、博物馆、音乐厅、教堂等外,也谈不上多么美丽动人,但统一的风格和协调的色彩,使得每一条街都显得那么古朴、庄重、和谐和亲切,顿时觉得正是这种单体建筑不事张扬、不标新立异,而是互相关照,互相呼应,才营造了街道统一和谐的整体美。欧洲大多数城市的许多街道依然保留着古老的有轨电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有轨电车宁静有序地穿行在并不横平竖直、也不宽阔的街道上,与街道两边古色古香的建筑构成了朴实无华、耐人寻味的街景,无形中就能让你感受到这座城市古老而深厚的底蕴。欧洲各国的城市交通都很发达,城市居民出行基本采取公共交通的方式。公共交通快速便捷,四通八达,给人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信赖与保证。城市的周围都建设了大型的停车场,限制私人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很好地缓解了交通矛盾。欧洲各国的许多城市,道路多以广场或标志性建筑为中心,成放射分布,由于道路的形式,道路的叉口较多。但道路标志都十分明确,每一条路的指示及市区出口指示都非常的完善。我们在法国巴黎时,陪同我们的导游介绍,如果在巴黎迷了路,你就沿指示牌向市中心方向走,不多久,你就能通过明确的道路指示牌,找到你要走的路。滨海城市的规划建设突出海洋特色,以休闲度假功能为主,城市设施完善,城市管理科学。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是一座地势低于海平面的“水下城市”,城里河网密布,有“北方威尼斯”之称。以前整个城市的房屋都不得不以木桩打基,城市就象架在无数个木桩上。不仅要向海上要地,还在河上建房,阿姆斯特丹的河道上泊有2万多家“船屋”。虽然是船屋但设施齐全,风格统一,形成了一道靓丽的河岸风景线。意大利水城威尼斯四面环海,由118个小岛组成,城中近200条大小河道纵横交错,400多座风格各异的桥梁相互联通,构成一幅人工与自然交融的绝妙风景画。

欧洲属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市民收入水平都比较高,目前市民的收入约是我国的10倍左右。但住宅建设从外表看,都比较朴实、自然,不一味追求外表的豪华,周边的环境很好,绿化讲求实效,以树木和草地为主,自然感很强。欧洲各国的住宅建设,一般都不成体系,没有围墙,很少见到像国内几百亩、上千亩的整齐统一的开发模式。

欧洲的城市建设注重细节。交通信号灯都设置于人视线平行的位置上,不像国内必须仰视才能看到灯光。老城市的动力系统和照明系统多固定在沿街的墙面上,有效的减少了道路的破挖和街面的柱杆。路灯并不华丽,几乎没有多头的华灯。建筑屋顶的雨水收集系统十分完善,房檐滴水在欧洲是不存在的,楼顶上的雨水全是通过水槽输进排水管直接排到地下的。城市小街小巷、人行道及广场的地面大多采用小方型石块铺筑而成,呈圆形放射图案。这些都是城市的细枝末节,可唯其小,却真正地反映出欧洲人做事的切合实际和精到细致。

欧洲的村镇建设看似毫无章法,绝无布局的零乱摆设,朝向无南北,占地无大小,地势无高低。但细细来看又觉得甚得自然之法,舍弃了人工的有序而取其自然无序;舍弃了人工的严整而求其自然灵动。房子或沿路而筑,或随坡而建。村落掩映在花树之间,外围或是林木莽原,或是碧绿的、毫无杂色草的绿地。那种自然的灿情,简直可以把你的肺腑照亮,任何没有去过这些国家的外国人,都不会想象出这些村镇仙境般的美妙。同时,不由得让你对村镇规划建筑师的匠心独具肃然起敬。

(二)人文气息浓、环保意识强

文化欧洲。欧洲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兴盛,到文艺复兴时期科学、文学、艺术的共同繁荣,对欧洲的城市建设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漫步在欧洲的城市街道上,街景和建筑物上写满了文明、艺术和知识的历史,似乎是在阅读一部生动的欧洲人文发展史诗。许多我们所熟知的科学家、艺术家和政治家的雕像或矗立于街头,或嵌凸在建筑物上。仅意大利的佛罗论萨城,就可以看到点燃文艺复兴烈火、追寻自由与科学曙光的达.芬奇、米开朗其罗、拉斐尔、但丁等四大杰出人物的光辉形象。米开朗其罗的传世之作“大卫”雕像也赫然于街头。

梵蒂冈的圣彼德堡教堂、法国的巴黎圣母院分别花费了16XX年和180年才完全建成,这些教堂的建设周期虽然分别经历了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但从建筑来看,好象是一个建筑师、一班能工巧匠建造而成的,我们无论从建筑教堂的用料、施工工艺、雕塑与绘画艺术,还是整体建筑风格,都像是一气呵成,看不出任何不连贯的地方,哪怕是一个细节。从欧洲的这些教堂建筑上,我们还可以看到欧洲各地到处可见不朽的建筑,其柱梁是石头做的,其墙壁是石头做的,其屋顶是石头做的,室内装饰大部分还是石头做的。这些建筑所有的细节都特别的讲究,比如500多年前建造的巴黎圣母院的彩色玻璃每一块的绘画都十分科学,色彩是那样纯正和鲜艳。比如圣彼德堡有数不清的大理石雕像,每副雕塑人物的眼神、面部表情、皮肤纹理都栩栩如生,连所穿衣服的皱纹都十分逼真,据说这些大理石雕像每件作品的雕刻都耗时在五十年以上。在瑞士的卢塞恩,满街都是中世纪的教堂、塔楼、文艺复兴时期的宫殿,每座城市的古建筑都镶着一块铜牌,铜牌上记录了何年何月何人诞生在这座楼上,记录这座楼房历史上有何功用。意大利的罗马城,XX年前的古神殿和斗兽场巍然屹立。完好的保存着古城,清晰的透出古城的历史。通过考察,我们深切感受到,记住历史的方法可以是文字,但城市及其城市拥有的建筑,更能让人感动。欧洲的城市是一部充满文化智慧和令人愉快的书。

诚信欧洲。我们随处可以感受到欧洲对人的信任。欧洲大部分宾馆房间内有付费饮料等食品,客人离店时在宾馆前台自觉结帐,而没有查房之说。导游告诉我们,在欧洲购物,只要是在正规的商店,虽有价格高低之别,但绝对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出售。在欧洲的火车上都配有单独洗面池、洗漱用具及饮用矿泉水,在火车到站时,厕所是不锁的,厕所内贴有“停车时,厕所请勿使用”,旅客都能自觉做到。在欧洲看不到占道非法经营的小商贩、小摊点,更看不到站在马路上的城市监管者。

和谐欧洲。欧洲城市的夜晚是宁静的,尽管临街的餐馆、酒吧灯火通明,人们兴趣盎然的喝着啤酒、咖啡或吃着什么,街上行人三五成群,街心广场或花园的长椅上坐着老人或情侣,还有艺人在街上的表演,但没有喧哗、没有吵闹,一切都显得那么悠闲、清雅和随意。初来乍到遥远的欧洲,不仅没有感到陌生,反而处处感到亲切。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街道斑马线时,大多数司机会主动停下来让行人先走,当我们按照中国行人习惯退到马路边上时,他们会微笑地招手,示意行人优先。欧洲很多设施都很人性化,如罗马街上到处有水供饮用。德国政府规定城市繁华地段每隔500米应有一座公厕;一般道路每隔1000米应建一座公厕;其他地区每平方公里要有2—3座公厕。整座城市拥有公厕率为每500—1000人。所有的厕所都有衣帽钩,每个酒店卫生间都有2筒卫生纸等。每到一个景点出入、到宾馆住宿登记或是乘船登机,欧洲人都自觉排队,人多人少都没有拥挤现象。海边路旁、城中街边,车辆多不胜数,却没有乱停乱放现象。处处洋溢着以人为本、社会和谐的氛围。

环保欧洲。欧洲所有的厕所都干干净净,没有异味,所有厕所均有水龙头、卫生纸和洗手液。我们所住的宾馆, 硬件有好有差,但都干净方便,没有一点污垢。欧洲的许多河面没有任何漂浮物,河水也清澈。欧洲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也干干净净,路面与路边几乎没有塑料袋、饮料瓶、废纸张等。在瑞士,家用废旧日用品等必须送到指定的回收点,回收点上有好几个回收箱,每个回收箱上都写有不同废旧物品的名称。所有的城市、乡镇都有废旧物品回收中心,通过这些回收中心,对废旧物品进行分类处理。瑞士是一个花园国家,每个居民是城市的绿化主体,树木成荫,鲜花绿草塑造美好国家为己任的理念已深深扎根在每个家庭。就拿日内瓦为例,无论是坐车还是步行,从不同角度看,都有绿荫美景可见。

二、##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努力打造##城市特色品牌

我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如北京的四合院、江南民居等都具有浓郁的民族地域特色,为世人瞩目。作为有着悠久的蒙古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当前已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的新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区要充分借鉴欧洲的做法,尊重和珍惜民族文化遗产,在不断创新和发展同时,应坚决保持并形成鲜明的民族地域性特色。城市建设要有品位、有特色、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要找出##与其他城市不同之处,做足做好特色文章。同时,在实践中,要做到三个“三位一体”。一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最大限度地避免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造成城市建设工作的不协调,影响城市建设和发展效率的提高。二是经济、文化、自然三位一体,要重视文化的保护和挖掘,把城市的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把文化底蕴进一步加厚,同时在建设中注意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力求使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相得益彰、完美结合。三是历史、现实、未来三位一体,坚决杜绝一切因现今的发展需要而破坏历史遗留下的财富的做法,在现实的开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发展需要,为后人预留足够的空间和资源,不能因为现实的需要而牺牲后人的利益。

(二)不断创新##区二期发展模式

1、要转变规划设计理念。城市规划建设要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和地势,按地形、等高线进行城市设计,随自然地形进行开发建设,体现人与自然的共生共荣。要提高对城市空间的规划设计水平。一个良好的城市应是由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层次的城市公共空间共同组成,它们在形态上表现为点、线、面的特征。点是指城市的微型公园、街头的绿地、道路交叉口、区域性小广场等节点空间;线是指商业街、林荫道、景观带等线性空间;面是指城市中心广场、站前广场、中心公园等,城市设计在对以上形态的城市公共空间设计要从定位、定量、定形、定调等方面来把握,分析城市的布局特点和性质,所在城市中居民分布的状况、购物能力、传统习惯、交通组织等各方面的制约因素,对各种规模的公共空间进行统筹安排;这样不仅能使城市公共空间的发展在短期内见效,并且系统化的操作,可以避免好大喜功的盲目建设以及随之带来的不必要的浪费。要创造城市空间个性特色,充分考虑与城市的传统文化、社会经济以及地貌、环境、风俗习惯相协调的因素,运用形式、色彩、地形、风貌等综合手段构建城市公共空间的个性。要塑造“人性化”公共空间。公共空间应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达到安全、舒适、愉悦的目的。要强调参与性,环境设施不仅应具有观赏性,更应创造条件让人们参与活动,使审美、参与、娱乐渗透与结合。

2、要转变发展观念。一是要转变片面追求规模效应的观念。不能片面追求张扬性的城市排场,而忽视或弱化城市发展的质量和功能。从##区首期开发建设来看,城市虽有宽大的主干道,但缺少科学合理的路网结构;虽有污水处理厂但无完善的排水管网;虽有绚丽的霓虹灯,但公共交通滞后;虽有成片的居住小区,但商业、停车等服务设施短缺。功能不完善必然制约城市的和

谐发展,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转变片面追求速度和效率的观念。在二期城市建设中,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和效率,避免规划设计脱离科学性。在欧洲极少有城市危害居民健康的事件发生,在城市建设中,绝对不允许出现劣质管道对水质的污染、多层住宅的二次供水污染、无限通讯视频发射辐射污染、变电器与高压线路电磁辐射伤害等方面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向欧洲国家学习,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要始终把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否则城市建设就回舍本逐末。

3、要创新发展模式。一是要促进政治生态平衡。不能过分强化党政机关的中心地位与职能的倾向,要把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城市建设必守的原则。在欧洲,市政厅办公场所与其它建筑毫无区别,门口没有士兵和警察,甚至连标识牌都没有,人们可以自由进出,市长和市民没有丝毫距离感,大家都平和的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二是要促进社会格局均衡。在城市居民区的规划中,不能把风景好、生态优的区域用来建设高楼住宅、别墅群,不能把自然环境差或城市边缘的区域用来建设普通居民住宅区。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促使不同收入阶层和社会阶层的人们生活于同一区域,在平等的社会环境中和睦相处,创造均衡的社会格局,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4、要提高发展质量。一是避免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发展速度而忽视发展质量的倾向,为人与社会的适应和人的素质的提高创造环境。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必须重视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娱乐与体育设施的建设,为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发展环境。二是避免片面追求物质文明,而忽视文化建设的倾向,为社会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欧洲国家国民素质的提高,除国民教育发达外,相当大程度上还得益于社区公共教育、文化、娱乐设施的健全和社区教育、文化的繁荣。我们的城市建设中要塑造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在把农民转为市民的同时,把他们培育成有文化、讲文明、会经营、守法规的城市居民,增强他们在新环境中生存、创业、发展的能力。要切实加大对教育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教育和文化服务体系,不断适应城市居民提高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的要求。

十几天的欧洲之行,从认识上讲,既清晰,又模糊。说清晰,是因为清晰的看到了欧洲十个国家城市建设方面一些表象的东西;说模糊,是因为有太少的人给我们讲一些深层次的东西,也无法做一些深入的研究。看了、听了、想了,写成这篇走马观花后的体会,难免会有偏见和主观,但希望会有一些启示。

代表团赴考察报告3篇

以区长##同志为团长##区考察团一行18人,受德国慕尼黑、多特蒙德市城建部门的邀请,于XX年12月7日—24日,对欧洲的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荷兰、瑞士等10个国家的19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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