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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分析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3-12-26 16:21:05 查看人数:35

公共资源分析报告

【第1篇】202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202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按照规则先行、规则主导原则,制定完善了中心的制度、各类交易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职责和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活动的场地预约、费用收取、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操作流程,有效规范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目前,已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国有产权等四大类交易项目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和管理。

(二)严把进场审核关。中心综合接件窗口严格审核招标代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证件,代理人的资质等;申请进场的材料是否齐全,如项目相关文件、项目备案、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等。中心把申请进场必带材料以“一次性告知单”形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杜绝因材料不齐全造成往返跑,浪费成本和时间;严格信息发布。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中心主任审核后发布到指定的媒体。做到相关数据准确无误。

(三)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中心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参与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现场,要求每个环节按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进行工作,有效严肃了各个环节的纪律。履行好中心的职责,做到不错位、不越位。

(四)交易后跟踪管理。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中心来退保证金时,要求带《合同》复印件到中心备案,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不允许中标后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五)积极服务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一是主动服务交易项目,积极向项目业主提供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即“一次性告知单”,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节假日不休、预约等方式,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最短的法定时限内完成交易。

三是积极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各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应进必进,交易过程阳光、透明。

四是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确保限额以下的恢复重建设项目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阳光交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应进未进。由于办公场地受限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国有产权、土地交易等项目只有部分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专家库有待加强更新和管理。我县工程技术类专家库18年建立后一直没有更新,专家数量和种类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程交易市场需要。政府采购专家库一直没有建立,政府采购未规范交易。

(三)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半数以上的乡镇不同程度开展进场交易,以工程和政府采购为多,交易方式以竞争性谈判和询价为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项目施工单位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但各个乡(镇)做法不统一,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上级制定乡(镇)交易管理办法,让乡(镇)交易有法可依。

四、整改措施

(一)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下一步,交易中心将认真研究新服务楼的交易功能规划,让全县所有的公共资源都有一个功能齐全的交易场所,同时加强相应的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实现当前没有进场的土地、国有资产、罚没物资等公共资源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出台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认定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专家库。会同招办、住建、财政等行政监管部门对现有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细化专业种类,以满足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需要。

(四)积极服务好灾后重建项目。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前储备好灾后重建项目,制定科学交易措施,以最短时间依法依规完成项目进中心交易。

xxxx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年5月14日

【第2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自查自纠报告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8年9月正式成立,18年12月试运行。核定事业编制7名,现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主任1名,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一楼办公,办公面积150平方米,设开标厅1个,评标室1个,专家抽取室1个。18年底全县10个乡镇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限额以下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18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88宗,交易金额5.97亿元,节约110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48个,交易金额4.38亿元,节约927万元;政府采购交易31个,交易金额1838.6万元,节约180万元;土地交易7个,交易金额7950万元,增值资金2176.7万元;国有产权交易2个,交易金额6015万元,增值资金17万元。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按照规则先行、规则主导原则,制定完善了中心的制度、各类交易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职责和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交易活动的场地预约、费用收取、信息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操作流程,有效规范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目前,已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国有产权等四大类交易项目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和管理。

(二)严把进场审核关。中心综合接件窗口严格审核招标代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等证件,代理人的资质等;申请进场的材料是否齐全,如项目相关文件、项目备案、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等。中心把申请进场必带材料以“一次性告知单”形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杜绝因材料不齐全造成往返跑,浪费成本和时间;严格信息发布。制定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中心主任审核后发布到指定的媒体。做到相关数据准确无误。

(三)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中心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参与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现场,要求每个环节按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进行工作,有效严肃了各个环节的纪律。履行好中心的职责,做到不错位、不越位。

(四)交易后跟踪管理。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中心来退保证金时,要求带《合同》复印件到中心备案,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不允许中标后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五)积极服务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一是主动服务交易项目,积极向项目业主提供项目进场交易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即“一次性告知单”,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发给招标人和代理公司。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采取节假日不休、预约等方式,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最短的法定时限内完成交易。

三是积极加强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各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应进必进,交易过程阳光、透明。

四是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确保限额以下的恢复重建设项目在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阳光交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应进未进。由于办公场地受限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国有产权、土地交易等项目只有部分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专家库有待加强更新和管理。我县工程技术类专家库18年建立后一直没有更新,专家数量和种类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程交易市场需要。政府采购专家库一直没有建立,政府采购未规范交易。

(三)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半数以上的乡镇不同程度开展进场交易,以工程和政府采购为多,交易方式以竞争性谈判和询价为主,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项目施工单位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但各个乡(镇)做法不统一,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上级制定乡(镇)交易管理办法,让乡(镇)交易有法可依。

四、整改措施

(一)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进场。下一步,交易中心将认真研究新服务楼的交易功能规划,让全县所有的公共资源都有一个功能齐全的交易场所,同时加强相应的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实现当前没有进场的土地、国有资产、罚没物资等公共资源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二)开展打击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出台防止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对认定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专家库。会同招办、住建、财政等行政监管部门对现有专家库进行补充更新,细化专业种类,以满足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需要。

(四)积极服务好灾后重建项目。加强与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提前储备好灾后重建项目,制定科学交易措施,以最短时间依法依规完成项目进中心交易。

【第3篇】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总结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的模式,创新管理体制,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作,争取做出特色和亮点。近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

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22年底县(区)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全面建成运行”的目标要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情况。我市10个县(区)中,已挂牌运行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正在筹建中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景谷县、镇沅县、墨江县、孟连县、西盟县)。总体来看,各县(区)都有了具体的计划和安排,正按照总体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墨江、孟连两县通过新建办公楼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办公用房,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8个县(区)采取改建过渡的方式;思茅区、宁洱县、江城县、孟连县、西盟县等5个县(区)编办已制定下发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定方案;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孟连县等6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已任命到位;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9人,思茅区编办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6人,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编办各下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数2人。根据工作进度分析,预计全市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挂牌运行。

(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主要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平台统一建设,由于各乡(镇)情况不同,建设的标准和水平差异也较大,但在2022年底前基本可以全部挂牌运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力推进交易中心建设。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根据“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和目标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机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制定了相关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保证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有序、高效运行。其中,景东县通过购买改建原县信用社办公楼解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累计投入1090万元;孟连县在财政收入较为困难的基础上,投入280余万元以新建的方式解决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

(二)依法依规,积极探索,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期建成运行,各县(区)都想了很多办法,充分整合了人员、资金、房屋等资源,努力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加快交易中心建设。如思茅、景东、宁洱、江城等县整合抽调了财政、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交易中心集中办公,景谷、墨江、镇沅等县采取与其他单位合建的方式解决了交易业务用房,江城、澜沧、景谷、西盟等县下步还将新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楼。(三)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运行。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基本构建了“三位一体”的交易监管体系。一是行业监督,严格按照监管办分离原则,主动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二是纪检监督,各县(区)纪委都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并进驻交易中心,加强对资源交易适时监督;三是场内监督,各县(区)交易中心都建立了完备内部监督制度和电子监察系统,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坚持科技驱动的理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能。目前,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挂牌运行。在工作中,一是建立了一整套电子管理和监察系统,凡法律法规明确的程序、标准、要求等,能通过计算机自动设限和监管,均实行机器操作。二是建立视音频监控系统,对所有开评标、拍卖、谈判等交易现场活动进行全过程监控,影音资料永久保存,做到了既实时监控,又可存档备查。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高效、便捷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效果和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五)落实责任,奖惩结合,切实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为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都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面加快县(区)、乡(镇)两级交易中心建设。景东县通过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同时确定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工作推进情况给予乡镇2-6万元奖励,有效推进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镇沅县政府统一安排各乡镇3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孟连县统一制作发放了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匾牌。

三、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各县(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思想认识均比较统一,都有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部署,并都有了一些成效。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等5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行以来,成效初步显现,实现了由政事不分向管办分离,由行业垄断、分散交易向有序开放、集中交易,由分口管理向综合监管的三大转变。一是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其效益最大化,支持了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强化了监督,遏制了腐败。统一交易平台的建立,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了过去招投标活动的各自为政、监督乏力的弊端,变以往业主单位邀请的被动监督为监督部门入驻中心进行主动监督、全程监督,使监督工作更直接、更有效、更深入,构建预防腐败的坚实屏障。三是减少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趋规范,各项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营造了党风廉洁、民风和谐的良好环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进度也不平衡。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部分县(区)党委、政府思想认识较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推进较快,软硬设施配套到位,运作比较规范。但也有一些县(区)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公共资源中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观望心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缓慢,建设标准和水平较低。

二是软硬件配置不专业,服务不到位。要达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应当具备专业化的开评标场所,技术成熟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保密性良好的电脑自动抽取专家和语音通知系统,高清晰的摄像监控系统。部分县(区)财政困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资金不足,办公地点及部分硬件、软件配置一次性到位存在困难,建设进度缓慢。目前,宁洱县、澜沧县等县(区)的交易、办公场所面积较为狭窄,镇沅县的交易、办公场所仍未落实。此外,部分县(区)设备简陋,专家库的专家面窄人少、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等问题,难以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专业服务。三是部分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和人员未落实到位。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4个县交易中心领导班子尚未落实;思茅区、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等7个县(区)交易中心虽已落实编制,但工作人员均未到位;部分县(区)编办下达县级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如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3人,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等3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为2人,根本无法做到全程进场交易,也无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我们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今年3月5日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快县(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为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建议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组成督察组,于2022年9月至10月到各县(区)督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与县(区)一起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10个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建成投入运行。

(二)协调各方、统一认识。对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是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加强权力制约、增加财政收入、节约政府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应统一思想,共同建立协调机制,健全市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监督主体密切配合,依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深入有序地开展。

(三)鉴于景东县、孟连县、西盟县、景谷县、江城县、澜沧县等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较少,建议市委编办在商有关县(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上6个县(区)交易中心编制数,以满足工作需要。

(四)对于财政困难的县(区)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建议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的原则,处理好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关系,先搭架子、再完善职能,先运行、再规范。同时酌情给予西盟、孟连、澜沧、江城等边疆贫困县适当资金补助,以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依托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势,安排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跟班学习,熟悉业务,提高素质。适时组织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职工到省内、省外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

【第4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奎年来,xx区委、区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区委、区政府按照“六统一”要求,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基础,以制度建设和科学支持为依托,以部门协调联动监督为保障,探索出了一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牢牢把握组织建设这个前提,全面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前提。

一是领导重视。区长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度重视。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绝不违规干预、插手工程建设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维护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绝不能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是组织健全。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联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三是分工明确。根据本区实际,通过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原区工程招标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成建制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产权及地产相关的交易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现行体制暂时保留不变,组建工作进展顺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部、建设工程交易部、政府采购部等3个职能机构。

二、牢牢把握交易中心这个平台,建设高标准公开透明交易场所

为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之初,区政府就明确了“六统一”的管理要求,即:

1、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适应招投标活动需要,专门设立开标厅、评标厅、竞争性谈判室、评委抽取室、中心总监控室,将我区所有建设招投标项目统一纳入到一个平台上来进行交易,变分散交易为集中交易,以便统一监管;

2、统一开评标区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开评标区管理办法,对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由总监控室对各开标、议标活动通过同步声像监控录制,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

3、统一对专家库进行整合。已完成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的评标专家整合工作。规范了评委抽取和使用,由专人负责招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确保参与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性。

4、统一信息发布: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中心在区政府网和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发布招标信息;

5、统一受理报名:在招标信息统一发布的同时,中心在交易大厅设立的交易咨询台同时受理报名。为保证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6、统一结果公示。开评标活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当众宣布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在区政府网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上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各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平台。在功能设置上实现了“六有”,即有一个开标室,有一个评标室,有一个交易信息发布区,有一个集中办公窗口,有一个电子监控室和专家抽取室;在现代科技管理上建立了“八大系统”,即网上报名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评标系统、专家室门禁系统、手机信号屏蔽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身份证识别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在运行管理上做到了“四到位”,即交易活动流程图到位,交易活动备案到位,交易活动全程记录到位,交易活动监管到位。

三、牢牢把握创新服务这个环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透明运行

我们坚持科学发展,顺应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力量,配备和完善各类硬、软件设施,创新服务举措,具体包括:

1、在全市率先推行网上报名系统,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2、在全市率先推行电子评标系统,使评标工作更加严谨、规范,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高效、廉洁;

3、在全市率先采用身份证识别器,较好地杜绝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

4、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提升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形象和团队整体性,显现出庄重和一丝不苟的精神面貌,突出工作人员的修养,给服务对象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5、所有进场项目都做好了电子存档,对所有的工作程序进行了电子监控,每个项目都刻录了光盘,杜绝了暗箱操作的情况发生;

6、保证金收、退两条线,退付手续简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化配置水平,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规范、高效和公正。

四、牢牢把握监督管理这个环节,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

一是建立高效监督机制。整合建设单位党组、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力量,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做到了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统一交易平台建立以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对外服务方面,制定了《建设工程交易规则》、《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政府采购交易流程图》、《信息发布制度》、《专家抽取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定了《工作例会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科室职责》、《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市场各环节形成了环环相扣、统一、有序的整体,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同时,我们还编制了《湾里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汇编》,为下一步的集中公共资源交易和强化统一监管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督。严把前期资料备案关,加强招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登记时建设单位提供的计划、资金、施工图等前期备案资料的管理,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了完整依据;严把招标信息公开关,确保招标公告和预中标结果等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把招标程序监督关,依法对开标时间、评委抽取、评标过程、预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把投标企业诚信关,建立了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筑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一定时期内不得进入区建筑市场参与投标活动;严把拒腐保廉预防关,落实工程建设防腐保廉机制,坚决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腐朽现象发生。

四是利用电子设备预防腐朽。对交易场所的硬件设施、网络信息系统和办公设备等进行了改造升级,依据统一市场规范要求,对现代信息平台、全程监控平台、专家抽取平台,以及电子屏蔽系统等进行了优化配置,并安装监控点8个,进行无缝隙、全时段音视频监控,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开标现场景评标现场的所有活动都有音视频监控和备份记录。同步建设了电子监察系统,可适时进行交易监察,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预告,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高效,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中心的专家库实行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专家抽取、参评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和纪律。开标前2小时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选专家评委。项目监管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全程监督。在评标区,被抽取参加评标的专家只有通过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核对身份后方能进入评标区,评标区设有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在业务受理区,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理制等内部规范管理制度。在中心的显著位置上设立了《群众评议服务意见本》和服务工作投诉意见箱,并公开了本级和上一级投诉电话,使投诉渠道顺畅。

自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工作以来,湾里区在这项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是腐朽现象易发、多发领域。通过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在这一方面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xx个,制定防范措施xx条,从源头了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

二是遏制了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程序,统一的管理,有效的监督,进一步防范了官和商勾结、以权力谋取私利、权钱交易等问题的发生,使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不敢为、不能为。

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围标、串标、违法转包等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场诚信体系日渐完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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