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原因分析调查报告
涉法涉诉上访是指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或应当被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服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在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的情况下,转而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上访活动。近年来,针对司法机关涉法上访频繁发生,群体访、越级访、缠访等屡见不鲜,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影响到和谐垫江的构建。
为切实有效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去年3月至7月期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机关部署开展了深入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同年7月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全国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在全国开展区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诣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为此,我市也随即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并组成四十个督导组,对全市四十个区县的活动开展及突出的信访问题,包括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我县在这两项专项活动中共有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51件。笔者有幸作为这两项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加上曾有二十年作法官的历史,结合实践形成该调研文章。
我县所涉及的51件案件中,通过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现就案件基本情况作简要的概括分析。
从上访者身份来看:农民39人,职工3人,干部1人,无业人员7人。通过身份分析,可以看出,这些上访老户绝大多数处于社会底层,农民、无业、下岗或退休人员居多,没有用人单位的约束和时间约束,为他们长期上访提供了方便。且这些人文化程度偏低,观念陈旧,不能适应社会转型期的变化,也不能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判,容易对司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其中,农民又是上访的主要群体,占上访人数的75%左右。农村是一个经济不发达,法治意识不强、传统观念影响根深蒂固的社会。据有关资料分析,占全国人口60%以上的农村群众司法理念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改革中形成的司法理念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司法公正的认识程度与司法机关的理解存在较大差距,正是这种差距为上访申诉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尤其以习惯、惯例为主要内容的民间习惯法,要比制定法更具有影响力。当裁判结果符合当地群众认可的社会习惯或者与这种社会习惯所张扬的价值一致时,裁判结果就会自觉得到执行,反之,就会遭到来自习惯法的强大阻力,甚至激化矛盾,引发群众的申诉上访,甚至是重信重访。
从上访时间跨度上来看:以上的6件,5的12件,5年以下的33件,占65%左右,以上的仅占10%左右。超过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上访老户,上访之初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结果访来访去没有实现本人的所谓诉求,后来感觉自己上访的事,左邻右舍都知道,亲戚同事都了解,如果没讨个说法就罢休,好像无法向别人交待。在此心理支配下,越访越下不了台,越下不来台越访。还有个别老户视上访为乐趣,甚至把上访作为谋生职业,长年在北京为其他上访人提供有偿服务,以维持生计。如上访老户郭素珍、张泽英等,因为房屋确权和房屋继承的案件经法院审判后,郭素珍、张泽英对原审判决不服,郭素珍自80年代末起多次赴省进京上访,该案先后被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请求。
从到市进京次数上看:一次的33件,两次的12件,三次以上的6件。现在上访者大多迷信最高国家机关,将希望寄托在国家最高公、检、法机关或其他机关身上,频繁进京的情况不断出现,有的甚至在10次以上。我国曾历经长期的封建统治,造就了人治大于法治,官大于法,司法行政合一的司法特色。历史上,拦轿告状、赴京喊冤的故事不胜枚举,仰仗青天老爷为民作主,是被儒家文化浸透的深植于国民骨子里的传统,这种文化传承至今,便是上访喊冤。在老百姓心目中,官就是法,法就是官,认为谁的官大就找谁。一旦有冤,只有找更大的官才有希望申诉,解决问题。现实中,媒体也时有报道,某个案件在某个领导的关注下得以较好的解决。这种媒体报道的直接结果,就是更进一步加剧了百姓对所谓青天的依赖心理。个别媒体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对新闻报道不负责任、仅凭当事人一面之词,不加以核实即对案件评头论足,甚至恶意炒作,使本来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助推了上访人的上访心理。另一方面,越级访也暴露出司法机关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不足,对下级司法机关不信任,希望上级司法机关解决问题的思想在申诉人群体中普遍存在,一些群众对司法机关工作产生怀疑,甚至还没有走完法律程序,只要败诉就上访。地方司法机关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存在失职或疏忽、工作不细等,也促使申诉人进京上访。
从案件管辖来看:涉及公安机关的6件,涉及人民法院的37件,涉及其他部门的8件。
管辖分类和上访请求告诉我们,涉及人民法院的上访率高居不下,以催促执行、催促审理以及反映裁判不公的居多,其中对民事判决不服的又占其中的大部分,一方面,人民法院办理案件中以民事和执行案件最多,另一方面也因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案件的审理与执行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因此这两类案件信访量最大,审理中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当事人上访。此外,医疗纠
纷、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纠纷等问题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是当前的敏感问题,有些敏感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法院处理有一定难度,一旦当事人对法院处理不满,往往引起上访。
从信访案件的成因和处理结果来看:有3件案件在实体或程序处理上存在错误或瑕疵,是通过纠正执法过错来处理的;有34件案件的处理结果体现了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对此类案件上访主要是通过困难救助和教育稳控来达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由此可以看出,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司法机关的队伍素质、办案水平与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具体表现在,少数案件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处理不公等问题,造成当事人上访。有些案件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欠妥,造成当事人上访;个别办案人员审理案件时不注意执法形象,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缺乏耐心和热情,形成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而到处上访;还有些案件重实体,轻程序,拖沓审理,执行难,使当事人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上访。这些情况,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汲取教训。
对其他大多数实体处理公正,程序运作规范,当事人仍上访的案件,应当加以客观分析。这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一些问题发展和积累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时期,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分化、调整。由于政策和法律与经济发展不配套,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类纠纷进入易发多发阶段,突出表现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城市拆迁纠纷、移民安置补偿纠纷等等。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破产等一系列举措,使大量人员失业、下岗,涉及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这些矛盾属于发展中的问题,只能通过发展的方式解决。尽管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进步,但与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当事人普遍缺乏证据意识、诉讼风险意识,更缺乏对诉讼制度、诉讼程序的理解。有的当事人文化水平低,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打官司时自认为有理,既缺少法律知识,又不请律师,也不咨询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凭良心、凭个人感觉进行诉讼。一旦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不是从法律规定、事实证据等方面找原因,而是主观臆断办案人员偏袒对方、办案不公、徇私枉法,进而不停的申诉,到处上访。也有些当事人缺乏诉讼风险意识,无法接受败诉的后果,一旦诉讼主张因自身过错而得不到完全支持,或者诉讼请求与经审理查明的法律事实有较大出入而败诉时,就又哭又闹。还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司法机关是万能的,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理应无条件得到保护,因而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司法机关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对司法行为寄予过高期望,一旦得不到满足就缠诉缠访。更有些投机型的上访人,明知自己上访无理,但存有只要把事情闹大就有利可图的错误思想。他们通过选择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上访,通过串联,组织集体上访,通过肆无忌惮闹访,以要挟司法机关满足其不合理、不切实际的要求。对此类案件主要通过教育稳控、困难救助促其息诉罢访。
二、妥善化解涉法上访案件的做法
通过几个月的活动的开展,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县县委、政府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总体要求,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对推动平安重庆工作的开展,促进涉法上访问题的解决,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中央和重庆市部署开展解决涉法上访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纳入政法队伍建设考核范围,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了权责明晰、查纠到位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2、领导重视,全面部署。工作中,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历亲为,亲自听案件,亲自解决案件,亲自与上访人面谈,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县委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侯宗权同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波同志亲自主持开会研究案件,确定包案领导把案件的处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3、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县委政府对县委政府交办解决的涉法上访案件普遍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诉求和解决意见、措施,逐人建立了台帐,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每起案件都明确了包案部门、包案领导、包案人。并按五个一的措施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落实解决措施,落实稳控责任。
4、多管齐下,攻坚克难。为解决好县委政府交办的涉法上访案件,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效果明显,并探索了一些经验。第一,我县各包案单位普遍落实了经费。如鹤游镇、法院分别各拿出3000元、4000元专项资金解决涉法上访的陈大贤案件。第二,我县绝大部分乡镇聘用信访信息员。通过他们来做信访人员的工作,及时了解信访人员动态,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5、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我县公、检、法、司在县委政府及政法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相互配合,工作分工不分家,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优势,全力解决涉法上访问题。上级领导机关及主管部门在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环节上,认真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有效解决问题。如市高院的领导亲自到垫江协调胡中学强拆案件等。
6、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县督导组认真负责,不辱使命,认真听取每一起涉法上访案情,帮助分析案情,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对已经息诉罢访的进行回访,防止反弹,以确保工作效果。
三、化解涉法上访案件的几点思考
当前涉法上访问题出现了新特点,分析研究其形成规律,探索化解涉法上访问题的办法,对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涉法上访的特点。从我县涉法上访案件的情况分析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种类较为集中。涉法上访问题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较少,主要反映的是司法机关执法问题,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以及司法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等。二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信访群众多是一些弱势群体,主要是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上访的,反映的问题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真正无理缠诉的只是少数。三是上访行为交织着一定的违法性。虽然涉法上访问题大多具有合理因素,但是当问题一时没有解决或案件一时没有侦破或赔偿没有及时到位时,有些上访行为则出现了明显对抗性色彩,上访行为本身已远远超出上访涉及问题的范畴。四是形式上呈现三多性。三多即越级上访多、同一问题的上访次数多、上访的部门多。五是问题处置上具有复杂性。很多上访人是多年来四处申诉的,上访次数多达到十几次甚至几十次,而且是同一信访问题重复多次、多部门频繁上访,在基层没有处理好甚至激化矛盾,致使问题越积越深,处置难度越来越大。
(二)当前涉法上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涉法上访的产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矛盾冲突的综合反应,是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我县涉法上访案件分析,产生涉法上访案件的主要原因有至少以下八个方面:
第一、经济社会发展到特定时期必然带来更多的涉法上访问题。党的十七大确定了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比翻两翻,人均gdp从1000美元增长到4000美元的战略目标。这一时期既是经济腾飞的重要战略机遇发展期,也是社会结构变动最剧烈、各种矛盾最突出的时期。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日趋多样化,社会生活中矛盾和冲突以及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应运而生。同时,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法机关在解决矛盾中的地位作用日益突出。这是导致涉法上访问题增多的社会客观因素之一。
第二、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他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或正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时,一方面会通过正常的诉讼途径来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也必然会习惯性的寄希望于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问题,很多人认为信访是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这也是导致涉法上访问题增多的内在客观因素。
第三、预测应对及排查化解的工作体制不完善。当前涉法上访问题的大量出现,绝大多数是由于信访案件预测应对和处置机制不顺畅、信访机构履行职能不到位引起的。目前,我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及政法机关都设有专门从事信访工作的机构,不见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但这种信访机构的设置不尽科学,它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也诱发着更多信访行为的发生。加之,现行信访体制和机制决定了信访部门仅具有接访权但没有处访权,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从而导致当事人不断地进行信访。这是导致涉法上访的体制原因。
第四、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及其纠纷出现新特点、新变化,调处工作乏力。当前矛盾产生以致激化的原因复杂多样,但或多或少与某些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失察、失误有着直接、间接的关系。矛盾的对立面,由以往大多是人民内部各阶层或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正在向某些社会群体直接与党委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演变。矛盾的表现程度趋于激化,对抗性增强。面对这些矛盾的新特点,有些地方在调解工作中没能贯穿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主观上不作为、消极作为的表现逐渐暴露,加之调解机制的不适应性等,无疑增加了调处工作的难度,影响了调处工作的成效,导致了涉法上访案件的增多。
第五、执法方面的原因。近年来,诱发、滋生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杀人、伤害、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及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居高不下,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职业化犯罪进一步蔓延,经济犯罪、新型犯罪不断出现,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政法机关有的因内部办案程序、方式、手段的设置等不科学,加之人员力量、经费不足,一些案件往往因缺乏证据或主要犯罪嫌疑人逃窜而无法侦破,受害人一方精神侵害或财产的损失无法及时得到弥补,受害人在急切求得解决的心理支配下容易引发涉法上访问题。主观方面,政法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工作拖沓,执法不规范、违反程序,个别干警办案不讲方法,不考虑办案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甚至知法犯法,引起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不满,最终导致当事人上访。
第六、上访人自身的原因。有的虚荣心强,多年上访没有讨回说法,怕周围邻居朋友笑话,助长了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有的没有固定的职业,在社会上没有地位,通过上访获取政治资本和经济利益。有的思想明显偏执,认为自己提出的要求都是合理的,政府应该给予满足。还有的无视法律,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由被同情者走向了法律保护的对立面等等。
第七、徇私枉法、利益驱动问题。有的干警在办案中,存在执法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徇私枉法问题,导致冤假错案。尽管为数不多,但影响和后果严重。还有的地方或部门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不依法办案,甚至按照领导的意图办案,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
第八、有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抓落实不够。个别地方的领导对化解涉法上访问题认识不高、重视不够,特别对人案分离案件,推诿、扯皮。对上访人提出诉求尤其是补偿过高的,怕引起连锁反应,从而解决的决心和力度不大。
(三)解决目前涉法上访案件的建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不仅法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而且是一项涉及全局性的工作,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标本兼治的方法,从源头和根本做起,建立预防、处理的长效机制。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把预防和化解涉法上访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来考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实现的目标。我们化解涉法上访工作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二、必须切实强化领导。解决涉法上访问题关键在领导,关键在一把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化解涉法上访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一项极为重要、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全面掌握本辖区、本部门的涉法上访情况,研究解决涉法上访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如涉及人案分离的案件、瑕疵案及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案件等,特别需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第三、必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良好的执法环境是保证公正执法的前提。各级党委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政法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办案力量和办案经费。在加强对公、检、法各部门执法监督的前提下,切实防范干涉其具体案件的现象发生,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各级都要建立补偿、补助、补救之类的救济基金,确保涉法上访问题的有效解决。事实证明,这是关键之关键。
第四、必须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执法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有法必依;要建立健全执法考评机制,确保执法必严;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违法必纠。此外,还必须建立健全信访方面的制度。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信访信息预测预警体系;完善法律援助介入信访制度;上级指导协调机制;完善接访制度;坚持一把手接访制度;点名约访、巡回下访、反馈回访、涉法信访代理人制度;无理缠访案件处理机制等等。
第五、必须切实提高执法主体素质。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当前要通过全国政法部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下大力气切实把执法队伍进一步建设好,使之与当前形势任务的需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需求相适应。
第六、必须不断探索和创新科学得当的工作方法。化解涉法上访工作,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行为科学。包括法律学、心理学、教育学、语言学、行为学等多方面的知识,来不得半点浮躁浅薄。必须在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上,学会做人的工作,学会换位思考,学会说老百姓话,特别是要善于把法律政策变为上访人能听懂能理解能接受的语言来传达给上访人,使之心悦诚服,减少对立情绪。要因案施策,因人用语。这是软功夫,也是基本功。随着工作实践的积累,必然会有更多更新更有效的经验办法出现,应当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要设立专门培训基地,设置专业,加强对接访人员的专门培训。
此外,对瑕疵案件的确认和处理上,要尊重客观事实,慎重稳妥;要严格区分,罚责相当;要汲取教训,防范未然;要综合考虑,注重效果。
【第2篇】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问题正逐渐凸显并日益得到重视。家庭暴力已演变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其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了妇女身心健康、妇女地位的提高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农村妇女受家庭暴力案例数据呈上升趋势,体现出复杂性和普遍性的特点。就__县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策。
“你有没有被丈夫打过?”有一些妇女隐瞒了自己被殴打的事实。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妇女顾及脸面,怕旁边人笑话。当问及“有没有被打过”的这个问题时,她们显得犹豫,最后才说“没有”。二是农村妇女对丈夫的暴力有很大的容忍度,只要打得不是太厉害,丈夫打老婆的事不值一说,尤其是年纪大些的妇女,她们很爽快地回答:“都过去了,不算啥。”甚至于还有的妇女觉得丈夫打自己,是因为自己确实做得不够好。第三,对家庭暴力有一个识别的敏感度和认定的标准问题,农村妇女把丈夫的小打轻骂称之为“扯皮”、“脾气急”、“不是真的往死里打”,可以不列入“打”的范围。调查中,询问被打的理由时,回答千差万别,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家务琐事或观点不一致。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妇女在遭受家暴后认为,“肉体的伤是轻,精神的伤害最重”。
1、封建思想残余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根源。中国封建社会有几千年的历史,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思想意识根深蒂固,尤其在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更为突出,做丈夫的将打老婆视为天经地义的事。而有些妇女在封建思想影响下,也认为只要不过分,丈夫打妻子很自然,一旦被丈夫殴打,只好自认倒霉。这样,就为丈夫的施暴行为创造了条件。
2、立法不足和现行的司法举证制度是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原因。目前为止,我国在反家庭暴力方面,法律法规还没有做具体规定,大部分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不注意及时取证,导致在诉讼中难以举证。妇联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主要组织,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多数情况只能接待和倾听受害妇女倾诉,指引其依法解决;司法机关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一般不愿介入家务纠纷,致使反家暴联合机制难以有效落实。
3、农村基层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升级和蔓延。农村传统观念中有这样一种认识,即“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许多农村基层干部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家事,别人管不了,也没有必要管。由于基于这些模糊认识,直接影响了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积极性和公正性,对家庭暴力案件调处中存在“劝和不劝离”倾向。
4、受害妇女的软弱和一味忍让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成因。一些受妇女往往因为考虑到子女和社会舆论压力而一忍再忍,导致家庭暴力愈演愈烈。95%的女性是多次遭受暴力侵害后,才要求调解,她们中的多数人认为,男人脾气上来了打一下是正常的,她们一般都不会想到要用法律来解决,其结果是一而再,再而三,从而导致家庭暴力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无法忍受,直到男方要以暴力赶自己出门或者危及到生命安全时,才会想到寻求法律保护。试想,如果在第一次遭受暴力侵害后,就能冷静地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那么相当一部分家庭暴力案件是可以得到有效遏制的。
5、喜新厌旧和婚外两性关系的发生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受“性解放”、“性自由”等思想影响的人,尤其是那些先富起来的人,腰缠万贯后,就滋生了“饱暖思淫欲”的思想,为了踢掉原配偶,人为地制造矛盾,采用殴打、折磨、等手段逼使原配偶同意离婚或原配偶无法忍受时主动提出离异。当然,也有因妻子有了外遇后,致使丈夫采用武力解决的。总之,哪里有喜新厌旧或第三者,哪里就很有可能出现暴力,这是当前家庭暴力中出现的一个新情况。此外,一些家庭中,由于女性经济不独立或经济收入偏低,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夫妻间对问题的看法和处理不一致,夫妻之间的性格及关系不和谐、爱好不同等等也是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
1、严重地损害了妇女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相当多的农村家庭中丈夫处于主导地位,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之个别男性倚仗自己是体力上的强者,对妻子破口就骂,动手即打。妻子在暴力侵害中失去了人格尊严,失去了健康,甚至危及到生命。
2、影响了子女的健康成长。由于家庭暴力影响了夫妻感情,很容易导致家庭破裂。在这种家庭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容易产生恐惧、焦虑和厌世心理,他们感到自卑、孤寂,变得情绪低落,不相信任何人,会严重影响学习和身心健康,有些孩子因忍受不了父母整天的吵闹、打架而离家出走,流落街头巷尾,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甚至死亡,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个别的还会引起家庭之间的暴力冲突,酿成血案,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1、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是反家庭暴力的关键。要广泛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纠正“打老婆不犯法”、“清官难断家务事”等错误观点,使大家都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性,清楚家暴也是违法的这一浅显道理。要大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在家庭内发扬民主,男女平等观念,应通过开展“平安文明家庭”、“模范夫妻”等评选活动,促使婚姻美满、家庭和睦。
2、加强立法,从源头抓起。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歧视、、残害妇女。新修改的《婚姻法》也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真正落到实处的少。为此,执法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案件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应建立公、检、法、司、妇联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妇女维权的政府行为,做到维权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各级妇联组织要定期向有关党政部门汇报和通报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使严重侵害妇女权益
的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是建立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制度。应当在各级人民法院成立妇女维权法庭。审理维权案件时,妇联干部以特邀陪审员的身份参加审理。四是对受害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条件差,用法律手段解决时,受到很大局限,各级妇联和司法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尽量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如: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为辩护等等,使受害者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家庭暴力造成的离婚案中,受害者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难以索赔。而家庭暴力因其发生场合的隐蔽性和私人化,难以寻找证人,而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是最好的证据。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的建立应选择在司法机关设立,伤情鉴定应做到及时、快速、准确、科学可信,同时还应做到保密和对受害人应有的关心和尊重。
5、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径。首先要提高女性的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偏低,不仅限制了妇女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能力和担任社会公职的广泛性,也使许多女性对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持冷淡和消极的态度。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决杜绝新文盲的产生。鼓励女性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文化素质,掌握生产技能;其次,要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由于文化素质低,妇女缺乏享有和行使权利的能力,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淡薄,以致有的妇女在家庭中遭到歧视、或残害时,不懂得也不敢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认为是“命中注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妇女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都能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培养女性的“四自”精神。使她们充分认识到女性的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轻易为社会和他人的态度所摆布,敢于在竞争中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总之,随着家庭暴力的日趋增多和手段的逐步升级,要从根本上肃清夫权主义、大男子主义的毒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社会组织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第3篇】初中语文课堂学生不发言原因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初中语文课堂学生不发言原因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本次调查采用了书面问卷形式,问卷为《初中语文课堂学生不发言原因问卷调查》,以了解当前语文课堂学生的发言现状。问卷为学生卷。发放学生问卷58份,回收有效问卷58份。本次调查的对象为我校九年级在校学生。调查的背景是在新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作为教师的备课、理念、精神风貌、亲和力及教学手段;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课堂发言情况、家庭情况、学生的实际情况等等。目的是想通过问卷了解当前我校语文教学中学生上课发言的情况,为后期“五步三查”自主学习提供实践基础,改变农村学生不善言辞的性情,发挥语文的实践应用性。
一.问卷调查分析:学生上课不发言的原因是:
①、害怕回答错误被同学嘲笑。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被尊重的需求,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他们更希望得到他人对自己人的认可与尊重。从调查来看,孩子上课不发言的最大原因就是怕被同学嘲笑,怕老师眼神、手势上的否定。嘲笑与否定会给孩子的心灵留下很大的阴影,使他们逐渐失去举手发言的勇气。因为他们的年龄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在他们的脑子里揣摩的是自己在别人心里是什么样的印象。久而久之,他们的胆怯心理让他们畏首畏尾,害怕出错,害怕失败,不敢站在众目睽睽之下。中学生自尊心、自我意识的增强,使他们更在意同学和老师的评价。他们希望得到老师的肯定,但自己又不是很自信,所以上课不说话,改为默默地接受一切。
②、教师提出的问题过于简单,没有思考价值;或问题过难,学生启而不发。语文的课堂有些内容需要学生用感情和心里去揣摩作者的语言和描写,有时学生很难分析得到,所以,不会也就不举手。
③、学生不会或思路不清晰,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对于问题,学习困难的学生一般没有十足的把握不会举手,他们不自信,更愿意去倾听学习好的同学的想法,就是有时想说但又觉得语无轮次,所以也不会主动举手。
④、老师提问对象过于集中,挫伤其他学生的积极性。对于教材,老师可能备课备的很扎实,把本课的知识都想让学生领悟,那么,为了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赶时间是常有的现象,于是老师一般点学习好的学生来回答,可以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长此以往,其余学生也会感觉自己不会被老师提问,产生了懶于思考和发言的习惯,产生了依赖心理。
二、如何让你主动发言?调查结果是:①、课堂气氛要活跃,不严肃。支持这一意见的学生大约占到了百分之八十,实践表明,轻松愉快的氛围更能激发人的思维。②、老师提的问题简单些,有奖励。这一点学生很困惑,老师想把问题讲清,于是难免出的问题直截了当,这样学生很难接受。③、老师多鼓励,不让其他同学嘲笑回答错误的同学,④、小组合作探究学习。问题先在小组讨论交流,小组长先给其他同学讲一遍,然后让其与学生小组展示。学生之间组成的学习小组是属于学生的小团体,在自己的团体中更愿意敞开心扉说出最真实的想法,同时,这样还能增进同学间的友谊,减少受同学议论的风险,从而高课堂参与的热情。
本次调查,深入了解了学生的内心世界,学生的需求,以便制定措施改变学生不发言的现状,为今后的语文教学提供了基础。
【第4篇】疲劳情绪原因分析报告
疲劳情绪原因分析报告
疲劳的情绪很容易悄然的找上我们,给我们的心理健康带来很多的伤害,也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很多人都会出现疲劳的情绪,那么你知道导致疲劳情绪的原因是什么吗?看看下面的原因介绍吧。
1、用眼过度
如果全神贯注于某物过久,人体会感觉骨头松散、四肢麻木,不如闭目养神片刻。
2、肥胖
超重是人体的沉重负担,身上多余的.脂肪会令人感觉疲倦。
3、缺乏运动
人们误以为运动会令人疲累。但事实恰好相反,若缺少运动,肌肉会变得虚弱,当机体要运用它们时,便需花更大的气力。
4、睡眠问题
有些人常利用双休日睡懒觉,且振振有词地辩白这是养精蓄锐。殊不知,迟睡迟起扰乱了生物钟,直接影响精神状态。
5、心理问题
抑郁是导致疲倦的最普遍原因;情绪不好、过度紧张也会睡眠不佳,引起疲倦。
6、营养不良
若日常饮食以加工食品为主,人体会感到疲乏,不妨多吃新鲜蔬果、鱼、鸡、全谷类食物和豆类。
7、甲状腺分泌不足
甲状腺控制新陈代谢,如果甲状腺分泌不足,便会减慢新陈代谢,令人觉得疲惫。
8、脱水
人在脱水后,血容量降低,体力下降,精力不支。一般每人每日最好饮用8~10杯水。
9、药物
服用利尿剂、抗抑郁药、某些抗感冒类药物或止咳糖浆可导致疲乏。一般停药后,疲倦就会消失。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就可以看得出来,其实不仅仅是身体或者是心理上的疲劳会让人们的疲劳情绪出现。平时生活中的饮食、睡眠或者是其他的因素也会带来影响,所以解决这些问题生活中各种细节都不能忽视。
【第5篇】公司历年亏损原因分析报告
公司历年亏损原因分析报告
海丰县国家税务局:
××××××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者名称:××××××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二○××年×月×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国税)号:××××××××××××××××,登记类型:外资企业。
根据我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显示的纳税数据,截至20××年12月31日,我公司出现四年持续性经营亏损(亏损数据如下表),在此期间内,未能向国家征税机关缴付企业所得税。经过认真分析,以下诸多原因造成我公司历年来经营性亏损。
公司历年经营性亏损数据一览表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一、亏损原因
(一)美国次级贷引发的“金融风暴”导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强劲升值,对我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金融风暴”的不利影响之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强劲升值使我公司承接的部分订单出现意外亏损。由于我公司的业务以珠宝首饰出口销售为主,因人民币兑美元的非正常升值,不仅造成了公司的汇兑损失,而且,因人民币非常规升值还直接导致了采购成本上升。
“金融风暴”不利影响之二:客户订单量普遍萎缩,公司的主要客户关停并转,甚至倒闭,对我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在国内外如此严峻的经济背景下,我公司的'主营销售业务同样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的主要客户的订单较以往在不断地萎缩,不仅客户的订货数量有所减少,而且在订货计划周期上亦有所推迟,一些项目甚至被取消。直接造成我公司销售业务难以按照年初制订的销售计划实施。
(二)对于宏观经济环境估计乐观:自20××年×月注册成立以来,一直进行雄心勃勃的拓展计划导致公司经营成本迅速上升。
基于对2008年初相对乐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研判,我公司在制订公司发展计划时满怀信心,均需要按照企业预先制订的标准招聘经常管理和销售人才,均需要购买添置办公设备和用品,同时需要专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一系列手续,为此,产生了数额不等的开办费用。但是,
公司销售业务的增长速度未能与经营成本的增加保持同步的上升,进而拖累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历年来经营管理费用过大,进而导致经营效益的下降,出现持续性亏损的原因之一。
由于公司的销售计划无法如期完成,而生产成本持续走高,公司的经营亏损有加剧之虞。如何有效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增加公司收入,使公司在“金融风暴”中顺利度过“寒冬”成为我公司无法回避的生存考验。
(三)除上述原因外,其他导致公司经营性亏损的因素列举。
(1)根新的外汇管理政策,进口付汇期限缩短也加剧了我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造成了公司的间接经济损失。
(2)公司资金链吃紧,导致大额订单难以承接。
二、扭亏增盈的应对措施
(一)细分目标市场,注重本土及欧美在华客户市场的开发,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引进绩效考评机制,打造具有内部竞争、充满活力的高效销售团队。
(二)面对危机,我公司在成本控制方面,提出“精打细算,量入为出,费用从紧,节俭过冬。”
(三)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建
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减员增效,开源节流,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营成本。
最后,在前所未遇的危机面前,我公司诚恳希望能够得到各级税局的大力抚持,特别是贵局的鼎力支持。以期帮助我们顺利渡过难关。
此致
××××××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
【第6篇】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原因分析报告
造成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查对制度流于形式、违反操作规程、巡视病房不及时、沟通不良、疏于个人防护等而发生的。
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病人病情,造成了护患矛盾产生,影响了医院的护理安全。
一、护理不良事件来源及后果
第一季度共发生护理不良事件6例,来源于临床科室及门诊科室,虽未给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但也影响了医院的护理安全。
二、发生不良事件的原因
1、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具体表现用药查对不严,在给病人发药时未能及时发现患者外出,未告知病人用药须知,未能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2、巡视病房不及时,未能按照级别护理要求巡视病房,个别护士在值班,夜班如无新入院病人,则减少进病房巡视次数,或巡视时走
马观花,未仔细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或认为新入院病人无大碍,未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及时发现病情变化。
3、护理人员缺乏急救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判断并发症的发生。透析病人为门诊治疗,大多数病人病情稳定,生存期长,护理人员对透析中一般不良反应处理比较有经验,对不常规的严重并发症没有预先性,缺乏观察处理经验。
4、个人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在为患者进行操作治疗时,违反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意识不强,简化流程,存在懒惰心理,工作随意性太强,导致被针的刺伤。
5、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认真向患者及家属告知,对于一些病情不平稳的患者,特别是新入院病人、产后、术后患者未及时进行评估,工作疏忽大意,导致产妇起床解手出现晕厥。
6、护士长监管力度不够,特别是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病人的'管理。
三、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1、护士长认真组织学习核心制度,特别是查对制度,必须做到人人熟练掌握,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的管理,只有人人掌握了流程、标准、才可能正确的执行。
2、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按照级别护理巡视病房,对高危患者进行评估,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床栏、约束带等,同时告知家属留陪侍人,必要时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3、组织学习各种操作流程,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不能随意
简化流程,不能存在懒惰心理,稍一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不良事件的发生。
4、护士长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对有可能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要有预见性,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加强与患者之间、医生之间的沟通,多说一句话、多走几步路,也许就能减少很多不良事件的发生。
5、对第一季度发生的不良事件,组织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分析讨论,并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将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降低最低。
【第7篇】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报告
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报告
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报告
20 年 月 日, 检验中心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对我公司20 年 月 日和 月 日生产的规格型号分别为φ6.5㎜crb550和φ6.0㎜crb550的两种冷轧带肋钢筋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两种产品均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均为重量偏差。
接到《检验报告》后, 我厂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全体员工通报了本次抽查的相关情况,并成立了由厂长***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为成员的产品质量整改小组,并认真查阅了生产记录,分析查找原因。 现已查明,造成这次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生产工人操作不熟练,本厂今年新招收的工人对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不清楚,操作上失误较多,尤其是对生产机器及设备没有及时加以调整,造成了模具出口尺寸控制发生偏差;二是生产设备存在一定问题,生产钢筋的模具已经有点老化,使得钢筋的出口尺寸难以控制;三是管理上也有漏洞,厂内自检没有及时跟进,使得产品质量问题没有及时在厂内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为严明厂纪,严把产品质量关,也让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我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同时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从制度上控制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