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为切实解决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赣农字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现将水产品质量安
全整治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项整治工作组,由潘宝山局长为组长、孙维钢副局长为副组长,生产、渔政科、局办公室和水技站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二、整治目标明确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当前水产苗种生产和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提高基层行政人员和渔政队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着力强化基层服务,培育负责任的生产主体,扶持自律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围绕整治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了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1、加大宣传力度。渔政部门在重点水产市场、码头、渔业乡(村)等渔民较集中的场所,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给渔民朋友一封信等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了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2、重视培训提高。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以水资源环境保护、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培训养殖从业者近300人,促进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3、强化检查监管。一是以各地渔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查为重点,具体检查了当地水产苗种场、养殖主导品种的生产基地和其它品种的较大规模养殖场的苗种来源、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治以及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渔业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包装标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水产品包装、标识、商标等使用管理情况和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或有机食品的申报和使用情况;三是加强了特殊时期的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各地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督查。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基地“三项记录”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的落实、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情况,消除了水产品养殖、销售过程中不安全隐患,保障了节日期间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效果比较明显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都能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截止4月8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市目前共有水产品苗种养殖企业24家、水产品养殖企业56家、水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家、渔用物资经销企业6家、“三品”生产企业21家,从检查的结果看,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的情况较好。一是“三类基地”“三项记录”基本齐全,监管率基本达到100%,国家、省、市级水产原良种场100%持证生产,监管率100%;二是渔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趋于合理,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渔药及非法违规使用各种添加剂;三是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健全。
虽然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县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二是县级以上渔业部门具备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检疫检测机构缺失,导致检测工作的缺位,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造成困难;三是对还在使用化肥养鱼的企业和个体户,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部分一线水产从业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渔业养殖大多以粗放型为主,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四是缺乏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市县两级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监管力度,促进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渔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三类基地”要强化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通过行业自律,严格规范和约束生产者的行为;二是继续推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行动,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示范县、标准化养殖区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强水产原良种保护、水生动物防疫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大水产品药残监测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追溯整改,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2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以“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为抓手,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一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控,加大对轿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车辆的管理,严格占道摆放,重点是营运二轮摩托车的管理,严禁营运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闯红灯、借道超车、抢客、非法营运现象。垃圾清运车辆、工程车辆、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密封完好,按照环卫所审核的时间、路线运输。装运砂石、灰浆、废弃物等流体或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撒落、泄漏;二是加大城区道路破损路面维修力度。实行城区分片区负责制,加大道路巡查,加大道路破损路面维修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对易积水路段及时处理,全力保证管道排水畅通。及时清除雨水井蓖上树叶、塑料袋等杂物。避免因路面积水造成行人、行车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和加大道路路灯维修力度和巡查密度;四是管理到位,维护二轮摩的正常营运秩序。成立专门的管理队伍,工作时间全天候、专门管理营运摩的司机。督促摩的司机及时办证,杜绝不办证营运或用过时营运证拉客现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规范车辆停放,整治乱停乱摆行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调处摩的司机争客纠纷,使摩的司机公平拉客、文明行车。做好摩的司机与《意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摩的司机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客运安全年”活动,协同县交通、交管部门整治城区客运站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占乱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简易棚13座、摊点21处。
四、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意见》中强化了学习、教育、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轮摩的无证营运拉客、闯红灯、司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借道超车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还存在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越载、不覆盖扎紧等行为;三是城区道路存在易损坏难修补(复)情况等。
2、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
一年来,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有全新的认识,但全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默认。目前阶段,受资金投入“瓶颈”制约,《意见》尚未真正落实到位,但形势已在好转。《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利好政策,必将加大资金投入和道路建设力度,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到位;二是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大交通”工作管理格局;三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等。“人的素质,决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好差”。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习惯行为。
【第3篇】药监局药品安全整治报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过近一年半的科学监管和大力整治,各项整治目标正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全市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我们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械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介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相关监管部门职能划分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与成效等情况,调动其关注和支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药品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报道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据初步统计,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8700万份、张贴海报8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800余条,在县以上媒体发布宣传稿件6,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督促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全市辖区内920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查摆,自觉地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大中型民营医院对药械的保管养护工作更加重视,各项制度也逐步健全,各项养护设施设备也在逐步改善。
三、突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覆盖所有涉药械单位的基础上,我市突出整治重点,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为,即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为重点区域,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大型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对象,以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兴奋剂、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等7大类药品和骨科植入物、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器械产品为重点品种,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结合,着力解决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突出问题,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在流通环节,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3家,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37家,对69家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注销了5家非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全市共有23家批发企业和436家零售企业完成了gsp认证和换证。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共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40多件次,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17起,对违法广告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采取了强制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促进了全市药品广告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六、抓好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们坚持将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贯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对专项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提炼和完善,形成制度和规定,建立药品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提高联合执法水平。药监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器械广告;并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联合加强对合理用药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及实施。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专项整治,确保了对易制毒药品的监管到位。二是完善药械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在保证对辖区内药械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关注药品安全风险、企业诚信状况,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强化监管,做到对高风险、有不良记录、投诉举报多和信用等级低的药械企业加大飞行检查频次,对其他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三是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市药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分环节、分领域组织开展突发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完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规定。四是加强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市电信公司技术、人员、网络等优势,与市电信公司签定协议,在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装动态监控设施,继续完善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加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异常流向监控,发挥其特殊药品异常流向预警和普通药品溯源等重要功能。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安全监管信息采集和沟通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尽管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不够深入,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省督查组的工作要求,查漏补缺,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继续深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协调、密切联系药品监管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整治合力,推动药品广告监管,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渠道销售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等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继续加大稽查办案力度。针对药品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探索稽查打假的新领域、新手段、新途径,集中查处一批案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第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述职报告范文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对化工从业单位的监管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非治违,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安全基础,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引导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技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完成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运行可靠。修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危化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控制水平。
3、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开展以“反三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从危险教育、危机教育、安全荣辱观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高危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危化品“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将“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和长期化。
5、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标准化的落实和完善,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和技能培训,从班组和岗位安全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全面推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xxxx年),督促化工企业加强工艺安全管理和作业过程管理。
6、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职机制。进一步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公开承诺活动,实行“企业承诺、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安全管理新模式,组织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报纸等媒体向社会、政府和职工公开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做的工作,并接受监督。
【第5篇】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报告
为强化今年我镇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水平,根据上级的专项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环节,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现将第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措施,精密部署
今年年初,经镇政府批准,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项建议措施。一是继续健全镇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的平台运作;二是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既1月10日的会议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分析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明确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监管要求和任务分工等,并对节前联合检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
二、建立健全机构,制定措施
1、调整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了龙王镇2022年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2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22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发放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告知书》。
2、食品安全培训。第一次培训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九条和第七、八章,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镇村干部、肉类食品经营者和流动厨师,共计108人。第二次培训时间:2022年6月28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七、八章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食品店、餐馆、食堂和食品加工业,共计67人。
三、深入开展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我镇按照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部署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针对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元月17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毒鼠强等农业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元旦至春节的一段时期,对猪瘦肉、家畜、家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2、对生产食品、炒货、糕点等应节食品的两家食品加工业主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业主。
3、1月24日,镇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消费量大、节日接待任务重、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多的情况,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现象。
4、2月12日-13日,对春节前部署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身体健康,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异常食品,但存在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业主。
5、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全镇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餐饮业主无消毒设施、有的清洗设施不齐全,达不到卫生标准,合格率为86.7%;二是针对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饮业食用大米进行检查,合格率100%;同时,结合“创卫”、节前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比较卫生;三是开展超市等单位的节前应节食品检查工作,全镇共检查超市4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意见。
6、4月8日的会议传达了区食品安全委员《关于调整青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精神,同时部署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明确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7、7月份,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食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造册登记,摸清了家底。
8、在8-12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多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证照都不齐全,其中:酒厂8家,面条2家,豆腐1家,粉条2家。通过现场督查、宣传政策,结果:有的小作坊很快就办齐了证照,如龙王镇龙胜街龙供酒厂和龙王镇红树村13组豆腐生产等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办齐;有的小作坊还在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办齐证照;有的还没有行动,还在观望形式;有的已经停产停业。
9、全镇流动厨师,经过排查,有11个,健康证齐全,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上下联合、部门联动、有机结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为龙王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镇通过对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食品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持观望态度,镇食品委员会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要求及时改正。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1、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2、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包括对药品(医械)的经营业主的监管,对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等等,跟踪检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3、继续与公安部门合作,坚决打击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开展对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和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
【第6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工作自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 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 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 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第7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 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 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 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
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第8篇】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述职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述职报告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紧围绕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对化工从业单位的监管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非治违,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安全基础,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1、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引导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行化工生产自动化安全控制技术。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完成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以及聚合、裂解等且有高温高压、放热或深冷等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运行可靠。修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危化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控制水平。
3、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开展以“反三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从危险教育、危机教育、安全荣辱观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高危岗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继续深入推进危化品“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将“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和长期化。
5、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标准化的落实和完善,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和技能培训,从班组和岗位安全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全面推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22),督促化工企业加强工艺安全管理和作业过程管理。
6、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职机制。进一步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和约谈制度,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公开活动,实行“企业、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安全管理新模式,组织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报纸等媒体向社会、政府和职工公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做的工作,并接受监督。
【第9篇】开展安全整治活动总结报告
开展安全整治活动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我县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全面实行严格的农药、畜产品、水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切实将监管对象落实到种植业生产企业、农产品投入品经营企业、屠宰场、畜牧及水产养殖场户,明确了全县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强化了责任。
(二)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质量安全
积极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植保站对辖区内的农药将市场抽取的农产品样品进行监测,同时开展咨询活动,现场讲解农资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等知识;县动检站对辖区内的畜牧养殖产户及屠宰场进行了“瘦肉精”检查,抽取样品400个,合格率达100%,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300余份,签订了安全用药书100余份,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安全使用农药、使用生物农药的知识,全力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监管力度,抓好重点季节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围绕农业投入品生产和销售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至“整治月”活动结束,未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成效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农药、饲料等农资市场和门店、畜牧及水产养殖基地从业人员以及广大的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质量安全要求开始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车辆60余辆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3个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签订安全用药书100余份,全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农业生产安全面临日常监管的常态化,监管中显露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一是人少事多,在抓农业生产安全方面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不能够全面、细致地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工作量与人员、经费严重不匹配。
四、下步工作打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全县人民的切身利益,我县坚持把农业生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安全工作的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指导农户科学、规范、合理用药。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大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兽药违禁药品的市场查处力度。逐步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杜绝隐患,真正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四)、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第10篇】学生乘车安全整治工作报告
学生乘车安全整治工作报告
按照贵单位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下面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按照《区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组织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的乡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交通安全、文化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指导组织实施工作。二是从政府相关站所以及村组干部中抽调精干充实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力量,共落实5名交通协管员,进一步加强政策、资金、物资等要素保障力度,充分调动各方有生力量为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提供全方位支持。三是明晰了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在周河中心校学和幼儿园上放学的时段,交管办工作人员要对学生上放学乘坐社会车辆和超载车辆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工作,采取分区域负责制,对不听劝阻的违规违法车辆,及时向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区运管所、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为加强工作推进力度,乡党委、政府还决定对交管办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治工作纳入交管员2022年终目标考核,从而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二、明晰思路,强化宣传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整治办等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乡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调查研究,并经充分论证后制定实施了《乡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驻乡各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召开各级动员会、协调会、户组会等会议以及在乡政府、新村聚居点、村级活动中心等处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把整治工作第一阶段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利用赶集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乡党委、政府还要求全乡党员干部都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了家长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一是要求交通协管员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自各辖区内的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监管工作,对学生乘坐社会车辆上放学的信息以及非法营运车辆、非载人车辆的载人情况进行真排查登记,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组织交通协管员多次对辖区内周河、中心校大门外非法营运进行巡查,对违章车辆及驾驶员证照进行检查,联合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非法客运及超限超载车辆。三是联系周河、中心校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并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对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和非载人车辆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四、健全机制,注重实效
一是完善信息网络收集体系。安排交管办同志建立非法客运车辆台账,对学生放学后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及时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形成了学生上放学安全保障机制,达到了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各交通协管员督查考核力度。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根据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绩效体现。三是及时完善交通安全信息上报机制。坚持以学生上放学安全整治为契机,深入开展村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并及时将工作信息上报至区级各相关部门。据初步统计,目前乡交通安全整治信息已被市委信息采用2条,得到了上级部门领导的肯定和认可,有效提升了乡信息化建设水平。
目前,我乡“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乡将凝心聚力,查漏补缺,深入贯彻整治办的安排部署,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认真开展第二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全乡经济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丽新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