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县返乡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农民创业已经成为了农民就业的一个趋势。本文将介绍县返乡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县返乡农民创业就业调研报告
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企业80余家,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加座谈企业代表共计260余人,共计发放调查问卷260余份,通过访、听、查、问等方式(走访创业户、走访相关农户、走访领导、走访项目实施点,听创业户汇报、听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听调研组干部意见,查看创业规模、查看相关部门实施项目情况、查看领导对创业的重视程度、填写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和收集广大创业者的意见建议。
(一)外出务工人员情况:
外出农民工230928人(男129054人,占55.88%;女101874人,占44.12%)。文化程度:小学53313人,初中95941人,高中(职高)26473人,大专及以上20789人。年龄结构:31岁以下66016人,31岁至40岁53041人,41岁至50岁45748人,51岁以上20298人。从事工种:技工25317人、管理13315人、普工80810人。地区分布:广东省48584人、浙江省27706人、福建省15987人、上海市8467人、其他省20009人、省内县外19411人、县内9266人。截止目前,大约有5000余人在县内创业(其中微型企业464家,大约占9%),累计从业人员达46463人(企业10790人,个体35673人)。创业主要为养殖业(猪、牛、羊、鸡、豪猪、野鸡、兔子、鱼、蛇等)、种植业(茶叶、方竹笋、经果林、中药材、蔬菜等)、加工制造(食品加工、衣服和鞋来料加工、水泥制品、家具、电器等)。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特点
1、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数量逐年增加,发展特色产业(_____乡种植食药材玉竹、_____镇豪猪养殖、林下养鸡等)数量规模不断加大。
2、大学生返乡创业注入新活力,文化程度明显提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0%以上。
3、青年、妇女创业比重大年龄偏轻。50岁以下人员占了70%以上。2022年以来,全县共办理微型企业464户,注册资金4640万,带动就业2320人。
4、农民工创业经济实力有所提升,技术水平明显提高。_____镇_____坝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
5、企业联动发展,资源得到有效合理利用。新州镇丰利木材加工厂与木炭加工厂合作,实现废料合理利用。
6、搭建交流融资平台,成立青年创业协会。实现会员资源共享,组织会员外出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管理经验和经营能力。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作用和意义
1、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让荒芜的土地重现生机。在调研中了解,农村大多数返乡农民工创业都是围绕我县产业发展,承包荒山、草坡,流转撂荒耕地,发展农产品的规模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业,整合生产要素和资源要素,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推动了农业的商品化、规模化、特色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实体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加快了城镇化进程,给空巢家庭带来了阳光。在调研中了解,我县大多数返乡农民工创业在城镇周边是以发展二、三产业为主,大量就近转移了农村富余劳动力,使农民离土离乡,改变了以往乡村十室九空的冷清现象,使老人有人照顾,小孩子有人看管,给空巢家庭带来了阳光雨露。一是为小城镇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农民工创办的企业近半数办在小城镇和县城,除去投资于农业经营和谋生型的小企业,规模稍大的工商服务业绝大部分是办在小城镇和县城。这些企业带动资本、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向小城镇集聚。二是发展了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部分回乡农民工在城镇创办教育、医疗、文化、住宿、餐饮等商业服务业企业,发展房地产业,提供多方面的生产生活服务,直接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小城镇配套产业发展。许多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的回乡创业者,是一半在外地创业,一半在家乡投资,他们在家乡投资的工商企业,具有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企业的发展水平;他们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业,既适合当地的需要,又往往具有城市设施和产业的质量和品位。三是扩大小城镇人口和经济规模。
3、为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富民强县激发活力。我县农民工在沿海地区进城就业务工,经受市场经济和工业化洗礼,积累了一定资金和人力资本,他们回乡创业,把资金和发达地区的市场观念、技术、管理带回家乡,一是成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工商服务业发展重要力量;二是成为招商引资,承接沿海劳动密集产业转移的主要力量;三是成为结合当地资源,开发特色产品,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力量;四是为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提供了一批较高素质人才。
二、返乡农民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党政领导对农民工返乡创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公平对待,缺乏优惠政策
1、没有把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视同招商引资一样重要。县乡两级政府把改变当地经济不发达的希望过多寄托在引进外商和大企业上,并为之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认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小打小闹,交税少,发展慢,只能解决他们自己就业增收的问题,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作用不大。甚至不相信农民工返乡创业能成功,没有把服务返乡创业摆上位置。有的支持只是停留在讲话、邀请上,缺少具体的政策措施。
2、政策上不公平。县政府让引进的大企业进工业园区、实行优惠政策或配套服务;而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不了园区,也得不到对园区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和多项服务,这就形成与较大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农民工返乡创业有的吸收了城镇待业人员、失地农民,更多的是解决农村不能外出的40、50农民的就业。同样是解决困难群众就业的创业,在城市能得到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就得不到这些政策。这又形成与城市创业的不公平。
3、扶持政策落实滞后。据调查,返乡创业得到政府支持的面偏小,比如扶持城镇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妇女创业贴息贷款政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有些是难以操作落实到位。
(二)服务机制不健全,部门指导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1、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指导不力、服务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创业就业底数不清,对中央、省、市、县出台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不到位。很多返乡农民工创业在选择项目时,缺乏相应的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帮助予以论证。一些返乡创业项目兴办起来后,后续跟踪服务不够,当初承诺的各项政策落实缓慢、透明度不高。例如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部分返还缓慢、部分养羊补贴、发展大鲵养殖饲养池补助未落实到位;对已成功申报如著名商标等的企业奖励政策未兑现。
2、各项审批办证程序复杂。虽已有一些部门进行了改革,例如商事制度改革,但还有很多部门未简化办事程序。我县目前还未完全实现一站式服务,创业人员办事要多头跑、来回跑,耽误过多时间。有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因办理手续程序复杂而半途而废。例如办理返乡农民工证需要4个单位盖章,程序繁琐,让办事人员多次跑,来回跑。
3、有些执法单位缺乏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态度较差。
4、办事难,三乱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未能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摆正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努力营造适合群众创业和企业发展的公共管理服务环境,还是采取管、卡、压的做法。办事难仍然是创业者面临的问题,对于一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更是如此。有些人说返乡前受到热情对待,办厂时也有人服务,但是企业一旦落地,再想找政府部门办事,解决问题就十分困难。根据对返乡创业者反应,认为审批企业或立项难 政府部门乱收费、企业负担重,开办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手续复杂,程序繁多,辗转多个部门,差不多是环环收费。一些部门甚至去企业吃、拿、要。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农民工返乡创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低,加上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多数投资只有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一些政府部门的违规行为无疑加重了创业者的经济负担。
(三)资金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调查表明,近八成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发展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开业时主要靠自有资金,把打工中积累的有限资金集中用于租地建厂和设备投资,开业后缺少流动资金的情况比较突出。资金不足基本是依靠民间借贷,到银行贷款的不多。部分企业产品有市场,因融资难,无力扩大规模。90%的返乡创业者反映资金不足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造成返乡创业融资难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资金返流城市,供给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供给渠道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一家。二是贷款利息高。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月息为 9.1厘,加上贷款申请过程发生的交际费用,月息实际超过1分,年利息超过12%。三是缺乏信用贷款,只有抵押贷款。初创企业抵押物缺乏。同时,小企业的设备不能抵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不能抵押;抵押折扣高,对抵押资产的评估只能达到资产价值的60%左右,再折半放贷;农业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差,不能抵押,土地不能抵押,贷款更加困难。四是信贷担保体系发育迟缓,担保机制难以适应。一方面是县的富民担保公司、就业局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发挥作用不好;另一方面是忽视对中小企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信用制度的建设。五是政策性贷款和财政扶持贷款极少。比如农行、农发行对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创业,支持基本没有。
(四)缺乏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布局。县内缺乏科学合理产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布局,没有明确主导的发展目标,各自为阵。一是没有依据市场需求和突出我县产业特色,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二是凭经验跟着感觉走,搞重复建设,以致企业规模小,产业链条短,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往往是产业搞起来之日就是败下去之时,这在种植业养殖业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五)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发展。一是政策因素用地难。由于城镇建设造成土地紧张,返乡农民创业用地审批困难,土地供应难以满足企业开办和发展所需,特别体现在一城三区范围内。二是土地流转过程中问题多。返乡创业人员中大多数从事种养殖业,需要大量土地进行规模种植,但在土地流转方面没有相关参考办法,大多数农民不愿流转土地,也存在因土地流转价格不确定而造成合同难以签订情况。三是水、电、路等设施不通畅。发展种养业的一般都在较为偏僻的地方,自然条件很丰富,但普遍存在水资源匮乏、电力和通讯设施差、交通设施跟不上的问题,直接导致生产成本高,产品交易周期拉长等问题,降低了利润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六)返乡创业者综合素质不高,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创业者缺乏相关的创业知识。返乡农民工大多数有创业意向,创业冲动,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工商、税务、金融、科技、管理、劳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市场分析能力、组织经营管理能力不强,缺乏自主研发、技术创新意识,难于适应市场、驾驭市场,造成在创业道路上困难重重。二是创业培训覆盖不广,缺乏针对性。虽然有关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了创业培训,但存在短期培训的多,长期培训的少;培训内容趋同的多,有特色针对性强的少;培训初级人才的多,培训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少;培训以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多,注重实效的少。
(七)缺乏对创业就业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调研发现很多农民工,他们靠流转土地,大规模搞种养殖业和其他加工业,他们解决就业,创造税收,有些一个小微企业同时从事好几样产业发展,其创业很艰辛,意义非常之大,但是少有人去关注过他们,更多的却是一些服务部门打着服务的旗号去收这要那。党委政府缺乏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表彰激励。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政策保障。一是把返乡创业工作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列入重要日程,引起各级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制定返乡创业专题规划,专项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细化工作任务。二是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重点研究协调返乡农民创业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组建专门返乡农民工创业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指导农民工创业就业,对返乡农民工选择的行业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减少创业的盲目性。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信息延伸。在重点村建设信息公开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用工信息专栏,结合六五普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中介组织参与到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中来。五是继续运用好523农民工节这张品牌,扩大影响力,积极宣传和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工作。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接地气。一是强化政府部门效能建设,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完善真正的一站式服务,全部审批部门入驻政务大厅,并对各项审批事项和手续办理流程进行公示,切实解决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监测,了解其所需所想所求,协助返乡农民创业项目申报及评估认证申请,开展经常性的返乡创业项目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传输相关信息至县有关部门。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组织好农村富余劳动就地转移和输出。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抓好乡镇与县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与畅通,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效应。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就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就业提供方便。四是加强问责和公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办事效率慢、服务态度差、乱收费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要进一步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范围和金额。特别加大对发展中企业的资金扶持。二是设立创业基金,由县级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创业基金由财政部门管理,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民企配合工作,鼓励创业成功人自愿加入创业基金。三是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支持信用联社采用的信用证制度、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加强县富民担保公司支农贷款担保力度,金融机构出台相应便民措施,使国家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惠及返乡创业者,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所需。四是落实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三个十五万政策,养殖补贴、小额贴息等优惠政策及时兑现,鼓励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落实好黔微贷微型企业贷款项目,柜员信贷通贷款项目,由政府出资给我县微型企业提供1-2年会计记账服务,建立企业信用,诚信贷款。五是发挥青年创业协会与两家银行签订的保证金贷款协议的作用,帮助一定数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六是根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合法运作的相关规定,制订相关激活民间资本的具体办法,推动民间资本合法运作,释放出民间资本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巨大潜力。
(四)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一是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注册资金认缴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简化经营住所登记条件,着力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释放改革红利,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实现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快速增长。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强化企业自身制度建设,合理规划。鼓励成立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让企业做大做强。三是通过打破行业区域界限、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奖补贴息、税收优惠、优质服务等措施,因地制宜引进、扶持、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集聚效应,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完善创业基础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创造良好环境。一是继续完善小城镇、工业园区、各类果业、养殖业基地以及商品流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建议在工业园区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集中建立简易厂房,可通过廉价租赁或限期免费使用等方式提供给初期创业者,以此解决土地征用和环境评估等问题。二是鼓励多种产业共同发展。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例如结合大数据黔北呼叫中心落地我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充分利用好我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富有特色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或观光农业;与时俱进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人才、信息、技术、就业咨询等新兴服务业。结合小城镇和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家政、维修、护理等社区服务业。三是完善土地使用制度和措施,将返乡农民工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制定适合我县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四是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应尽量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道路、用水、用电等问题。
(六)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要优化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师资等,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充分运用syb、雨露计划、阳光工程、职工素质提升等培训平台,建立职业中学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一方面聘请高校或科研单位的专家教授定期不定期地对创业者开展专题讲座和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现场答疑解惑。另一方面组织返乡创业农民工到先进地区的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委托锻炼等形式进行技能、法规、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其经济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
(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创业热情。一是政治关心。对返乡创业就业中的优秀者,在安排两代表一委员给予倾斜。二是精神鼓励。每年定期表彰返乡创业典型,在荣誉上给予更多机会。如劳模评选、巾帼创业之星、最美创业女性等等,召开创业典型宣讲会。三是经济激励。对返乡农民工创办并安置农村劳动力达20人以上的企业,由县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050000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对优秀劳动者和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的先进个人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四是协作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协会、促经会等平台作用,鼓励成立合法化的社会团体,促进返乡创业人员与协会的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抱团发展。
【第2篇】农民创业园视察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实施“三县并举”战略,加快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暨农民创业园开发,促进我县产业和人口的进一步集聚。3月22日下午,县政协主席严轶华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陪同下,率县财政、国土、住建、林业、环保、经济商务等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实地察看现场,然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前期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加快农民创业园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创业园基本情况
作为县内重要的产业平台建设载体,县委、县政府将此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整个项目分三期开发,首期1453亩现已初步划定开发利用红线,对涉及的人口、建筑及土地的分类和面积进行了初步摸底。相关的各类编制报告、规划方案等基本就绪,预计6月底前可全部完成报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项目工作机构未建立,缺乏统一领导。
农民创业园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实施时间长,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涉及征地、移民,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工作。由于当前县里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机构,前期项目包装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块进行,虽开发区和乡政府作了大量的初步调查摸底工作,但由于没有建立正式的组织机构,随着进度的推进,各部门单位工作难以协调,势必影响工作合力的发挥和整体工作进度。
2、宣传造势工作未发力,氛围不够浓厚。
该区块自2022年提出开发以来,期间曾中断,现在重新提出开发。由于对此未开展强有力的宣传造势,当地群众并不清楚到底是建还是不建,以及什么时候建,建设范围多广,政策处理标准如何,对生活生产影响多大等。如当前许多群众正犹豫要不要下种农林作物。同时,一些部门和干部,也只是处于农民创业园要开发,但开发怎么样的园区、进展定位如何、怎样配合开展工作等不清楚,合力扶持的氛围还难以形成,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程度上的不统一。
3、政策处理标准未出台,群众心中无底。
该工程政策处理涉及房屋、厂房、坟墓等搬迁,林木、青苗、耕地、山地补偿等工作。当前,这些政策处理的标准主要依据县政府10号令,但从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反馈来看,普遍感到10号令的有些标准与企业主、村民的要求比较相对偏低。特别是青苗费的补偿,其标准从政府7号令出台以来,就没有提高过。虽然当前政策处理工作还处于前期,但村民的抵触情绪较大,要求提高标准的呼声较高。如果具体工作按10号令处理,恐政策处理工作难度较大。
4、配套工程建设未先行,制约整体推进。
根据一般园区建设的要求和规律来看,一些配套的工程都必须走在主体工程之前。目前,该工程对涉及到的移民安置点建设、生态公墓选址等配套工程尚未敲定方案;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也没有明确规划。特别是移民安置点、生态公墓等工作不先行启动,整个创业园的建设工作就难以有实质性推进。
5、前期基础工作未完成,影响决策部署。
由于当前农户、人口、房屋、企业、土地的分类等都还处于初步摸底阶段,没有汇总成较为精确、权威的基础数据,不利于准确的决策和部署。同时,多个报告、规划、施工图纸设计等尚处于报批阶段,影响了招投标进程,这都对6月份开工的要求带来了困难。
二、五点建议
1、尽快组建项目工作机构,领导项目实施。
要使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高效、有力推进,关键要马上组建一个强有力的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议该组织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照外舍防护工程指挥部模式,组成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党委、政府为主,抽调有滩坑移民工作经验,农村工作经历,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精干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组织合力,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2、全面开展宣传造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把农民创业园工作进展、规划方案、红线范围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尽量提高工作透明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规划区内是否允许播种、建设、户口迁移等要尽快明确,并广而告之。对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要通过下发文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明确其工作职责、纪律要求,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3、及时出台政策处理标准,消除群众疑虑。
依据政府10号令,结合农民创业园建设实际,建议专门出台相应的拆迁、赔偿等各项政策处理标准。如对青苗费等部分政策处理标准相对较低问题,建议参考周边县市的政策处理标准,并考虑到一些水干果树苗经济效益产出实际,在政府10号令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部分政策处理补偿标准,以减少工作阻力,加快工作进度。
4、提前统筹实施配套工程,确保整体推进。
在现有基础上,综合考虑园区吃、住、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配套规划,抓紧编制控制性详规和配套的专业规划,为实施项目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依据。当前,要尽早明确下山移民点、生态公墓的选址规划及企业动迁安置问题,并细化方案。同时,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争取明确方案,以便相关部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衔接落实。
5、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础上,抓紧在近日内,由乡党委、政府牵头,落实专门人员,统一相关口径,对区域内人口、房屋、坟墓、企业、青苗、土地等作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下步出台相关工作措施提供详实的参考资料。同时,调查摸底后,加强对违章建筑、户籍搬迁等监控管理,防止各类数据的反弹变更。
【第3篇】征地农民创业现状暑假调研报告范文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致富之门。随着全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贯彻富民优先的方针,妥善解决征地农民问题的关键和难点不仅在于保障他们的生存权,而且还要保证他们的发展权,创业给征地农民提供了一条保证发展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的创业工作,区政协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对当前征地农民创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区征地农民创业现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地农民创业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区各级劳动部门在引导征地农民创业工作中,正努力探索一条以区创业园和社区为平台,以家庭创业为基础,以创业培训为手段,以创业优惠政策为支撑的创业工作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创业率不高,总量不大。创业率只有8%,总量只有2000多人选择自主创业。
二是创业工作不平衡。仙林、尧化、马群等街道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等优势明显,创业率相对较高。
三是创业项目多数是传统性、微利性项目。多数是小卖部、小餐饮、修理修配、家政、家庭手工等项目。
四是积累了一些扶持群众创业的工作经验。
各级领导对征地农民创业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各街道因地制宜,在创业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尧化、迈皋桥街道的创业夜市,街道的家庭型手工加工,燕子矶街道培育个人创业,龙潭街道金箔加工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了经验。
二、制约征地农民创业的主要因素
1、征地农民自身条件的局限性。我区针对经济适用房社区的征地农民,组织了各类创业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一部分征地农民通过培训走上了创业之路。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观念落后严重制约了创业工作。有的创业学员培训时积极性很高,真正做起来,畏难情绪严重,缺乏抢先、创新的理念,缺乏争先发展的热情,有的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不切实际地总想干大事,缺乏务实的创业态度和策略,有的创业者,小富即安,缺乏闯劲,缺乏进一步发展的能力。除了思想观念以外,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生活履历等征地农民自身的局限性都会成为制约自主创业的因素。
3、资金、场地的局限性。据调查,33%的创业者认为在创业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自我积累仍是大多数创业者资金的主要来源。其中个人和家庭储蓄积累占35.4%,向亲友借款占26%,银行借贷占24.7%,其他13.9%。创业资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初次创业资金积累困难。大部分创业者的创业不是建立在父辈事业基础上的,初期创业资金的匮乏,往往导致创业机遇的流失,这就使资金成为创业之初最大的制约因素,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境不富裕,想创业的青年更是如此。二是扩大创业的资金缺乏保障。部分小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者经过初期创业,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但创业者反映,在创业过程中积累的资金实际上已用于发展的再投入和扩大再生产,他们急需二次创业资金,帮助企业顺利实现二次创业。三是贷款政策的滞后性。目前的贷款政策只能锦上添花,不能雪中送炭,不利于创业。创业者们认为,如果仅仅有好的创业者,而没有好的融资政策,创业仍要受到很大的制约,甚至可能丧失创业和发展的良机。
创业场地也是制约创业工作的重要因素。由于地区房价不断攀升,创业场地的租金很高,许多创业者面对高额商业门面房租金只能望而却步,而在经济适用房社区,政府没有统一规划针对征地农民创业的场地,使有创业愿望的征地农民处于两难之中。
三、构建征地农民创业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
自主创业是解决征地农民出路问题的必然选择,就业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有效途径。促进征地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征地农民增收渠道,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目前,针对制约征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主要因素,积极采取措施,构建征地农民创业的支撑体系是当务之急,我们建议:
1、加强创业培训,提供智力支持,指导征地农民创业。创业培训工作是创业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创业者除具有一定的基本能力外,还要了解工商、税务、财政、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有关知识。我区征地农民总体上文化偏低,技能单一,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市场机制的需求,加之自有资金很少,创业基础薄弱,因此他们更需要接受创业指导。为了规避风险,增加成功的可能性,创业指导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创业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层次、分专业地开展。在培训中要使用多种方法,着力在打破征地农民的思维定势,发现自身优势,培养经营能力,树立创业观念,建立企业构思,制定营销计划,熟悉创业环境等方面实施规范培训,使创业者学有所获,学有所用。要加强创业培训的跟踪指导,在创业者实施创业计划过程中,及时提供指导帮助。建议组建创业指导志愿团,通过结对子、上门服务、网上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开业咨询、创业策划等后续支持和服务,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引进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支撑征地农民创业。创业项目是征地农民创业的载体,选择好的创业项目可以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征地农民的市场信息闭塞,无法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缺乏对创业项目评估的能力。因此,政府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可以针对征地农民自身的特点为征地农民提供合适的、多样化的项目选择,引导征地农民走入市场。适合征地农民的创业项目最好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低门槛,对资金的需求较低,首期投资在十万元以下。其次,项目对商铺的依赖度不高。可选择的主要有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征地农民从事这些方面的工作,并根据当地的资源和产业优势,提供最符合市场需要的好的项目和选择空间,进而为征地农民提供这方面的信息和帮助,最大限度地减少成本,促进征地农民的创业。市目前正在开展1118创业项目(每年向社会征集、开发100个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愿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系统的创业指导和业务培训),我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发、筛选、论证一批有市场竞争力、创业风险较小、征地农民更易操作的项目,同时再引进一批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真正给自主创业的征地农民提供项目支持。
3、落实创业基地,搭建创业平台,扶持征地农民创业。建立专门的机构和场所对创业的小企业进行培育和孵化是各国提高创业成功率的通行做法。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创业基地(园区)增加创业机会。创业平台和创业基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一是为征地农民创业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等。二是提供一个便利的创业场地,使初办的企业节省时间,减少负担。三是可以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培训、市场咨询、办理政府创业贷款等。在政府的组织下,创业基地可以与教育、企业、技术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为征地农民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专门组织专家深入到企业提供具体指导。四是构筑信息通道,通过基地的网站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产品推介。五是创业基地还可以起到示范的作用,能够为更多愿意创业的征地农民提供一个复制、参考成功创业模式的平台。
我区迈皋桥、尧化灯光夜市都取得了成功,为许多征地和失业人员提供了创业的机会和平台。对于这些成功案例,应及时总结,以资借鉴。在我区经济适用房社区周围能否也规划和培育一批创业街、创业夜市、创业大市场、创业园区,为征地农民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建议在摄山星城西侧,建设商业配套区,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创业,把商业配套区建设成为群众创业园区,成为创业街或创业园,实现群众自主创业,稳定就业。
4、培育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征地农民创业。对于一个即将创业的人来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推动我区征地群众自主创业的进程中,要积极培育各类创业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我区创业成功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创业论坛、创业者座谈会和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启发和鼓励征地农民转变观念,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走上创业之路。各街道、各村、各社区都应该树立本地区的创业典型,用身边典型平凡但不普通的创业经历、先进事迹对那些还不敢迈出创业第一步的征地农民形成心灵上的撞击,激发他们的创业欲望,引发他们的思考,用鲜活的创业事例感染他们。在培育典型的过程当中,要注意选准对象,要挖掘那些真正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的平凡创业者,坚决抵制那种一夜暴富的不健康创业心理。要鼓励创业典型采用各种方式帮助征地农民创业,带动群众共同致富。通过培育和树立创业典型,形成典型带动创业的良好局面。
5、出台激励政策,落实帮扶措施,激励征地农民创业。虽然省市区街道都有一些鼓励和扶持创业的政策,但是总的来看,我们在鼓励创业方面拿出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建议按照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政策扶持的思路,制定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征地农民勇于创业。对处于家庭型创业初期的征地农民,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创业项目,给予场地、资金的优惠扶持。对有条件的街道,规划和培育创业街、创业夜市、创业市场、创业园区等,区政府给予街道一定的扶持政策。对创业成功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创业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对成功引进创业项目的,根据创业规模和吸纳人数给予奖励。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小额担保贷款办法,不断完善鼓励、支持创业的融资政策。
征地农民的创业问题涉及到政府的许多部门,要加强农林、国土、劳动、工商、地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并与教育机构、企业咨询机构建立紧密联系,整合各种资源,组织专门的专家队伍,为征地农民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另外,还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利用社会上中小企业、协会组织的创业经验和创业场所,利用国企改革中闲置厂房和设备,用于建立创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