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广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重庆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重庆市渝北区人事局、重庆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重庆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广州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广州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附件:
1、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2、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3、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二oo四年四月六日
附件1: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在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中
有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目前,全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 通知》(渝府发[200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反映和提出了一些操作性、政策性的具体问题,为在我市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经研究,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聘用制度适用范围问题
1.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参照国办发[2002]35号和渝府发[2003]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全民、集体事业单位中混岗使用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如何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编制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全民、集体事业单位在编制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进入的全民、集体性质人员,均要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其人员的编制性质不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否试行人员聘用合同制度?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仍为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4.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签哪一种合同?
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于已经按《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其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待劳动合同到期后需要续聘时,应当按照37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5.社会团体中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参照执行公务制度管理人员除外),都应当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6.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否实行聘用合同制?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依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属于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对象,并使用的事业编制,应依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关于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中首次聘用的有关问题
7.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时,现有人员如何向聘用合同制人员过渡?
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时,事业单位的现有人员在首次聘用中,一般应参加竞争上岗,单位应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从本单位现有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中优先聘用。
8.事业单位现有管理人员超过职员岗位职数的,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现有管理人员超过单位职员岗位职数的,可暂按原行政职务确定职员职务,保留其原待遇,安排适当工作,逐步调整达到岗位职数的要求。本级职员岗位暂时超职数的,单位不得安排下一级职员晋升该级职员职务。
9.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是聘用职员岗位还是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又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聘用职员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也可同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0.37号文件明确《重庆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管理办法》(渝府发[1999]68号)停止执行,但还未试行聘用合同制的单位、人员和待岗未签订聘用合同书的人员,如单位给予辞退或本人要求辞职时适用什么文件和程序?
三、事业单位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中的有关具体问题
11.《聘用合同书》第二条1款“乙方在xx岗位,从事xx工作”,如何填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为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三大类。
职员岗位:二级(正)、二级(副)、三级( 正)、三级(副)、四级(正)、四级(副)、五级、六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工勤人员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
签订聘用合同书时,职员填写“x级职员 ”岗位(不填任命的领导职务),从事“管理”工作;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又聘任了专业技 术职务的人员,填写“ x级职员”岗位,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填写“xx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勤人员填写“xx工”岗位,从事“xxxx”工作。
12.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在推行聘用合同制时是否实行试用期?
关于在事业 单位人员中实行试用期的规定,只适用于新进人员,并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应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现有人员在推行聘用合同制时和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时,都不实行试用期。
13.新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与单位首次签订多长期限的聘用合同?
新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与单位首次签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不约定试用期。
四、关于解聘辞聘制度问题
1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费出国留学,是否可以与单位签聘用合同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单位批准同意的,在获准离境后应保留公职1年。未签订聘用合 同书的,可签协议保留公职一年;已签订了聘用合同书的,自本人出境一年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学成回国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书。在外留学期间的工龄,按有关规定连续计算。
15. 37号文件第三十六条第㈠款“规定的医疗期”如何理解
“医疗期”是指: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限。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医疗期可暂时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16.工作人员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其聘用关系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工作 能力”的,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因工退休手续;鉴定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其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期间,单位应暂时保留原待遇,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书。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受聘人员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工作能 力”的,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因工退休手续;鉴定为“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其部分丧失工作能力期间,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应暂时保留原待遇,并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
17.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领导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关系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的 管理人员统称为职员,其中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一般聘用在职员岗位。其领导职务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另下任命书。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担任相应的职员职务。
五、其他问题
18.工勤人员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单位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这部分人员如何办理退休?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10年,并在该岗 位退休的,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待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按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规定,经政府人事部门完善聘用手续的,按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规定办理退休。
19.如何理解获得市(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安排下岗待聘? 20.实行聘用合同制后,原正式干部经本人自愿申请,可否转为工勤人员退休?
事业单位原正式干部要求解除干部身份,按工勤人员退休的,必须由本人提出自愿解除干部身份的书面申请。属区县(自治县、 市)所 属事业单位的,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属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的,报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应先办理解除干部身份手续,再按工人退休条件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工勤人员待遇。
21.37号文件第四十六条㈢款中的“月平均工资”如何理解?
37号文件第四十六条㈢款“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本人月基本工资、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津补贴。
22.从企业单位剥离出来并移交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人员是企业自行聘用的干部,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是否认同其聘用干部身份?
从企业剥离出来移交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由原企业聘用的干部,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的,认同其聘干身份;未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通过考试考核合格者,认定其聘干身份,不合格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或分流。
以上解释,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οο三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2:
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 寻求事业发展最佳支撑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推动事业快速发展,南岸区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分配制度改革探索。
一、南岸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种基本形式
南岸区在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中,依据中央、市、区有关改革文件精神,在区人事局的指导下,各单位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进行了积极而稳妥的探索。
㈠ 实施“绩效工资”,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 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创新性工作,直接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区事改办率先在该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探索,他们从医务人员多是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出发,在国标基本工资不动的前提下,实行了“成本核算+二级分配制度”的绩效工资改革。医院按时足额发放职工的国标基本工资,将科室创收的总收入全部上缴医院,在扣除管理费用、成本费用和发展基金后,余下部分奖励科室,作为科室的绩效工资,这是一级分配;科室按个人工作量、重大疑难关键技术、医疗差错缺陷、医德医风等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情况,进行科室绩效工资的二级分配。具体操作如下:
一级分配,即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总收入×90%-成本费用)×40%。
其中管理费用=科室总收入×10%;
发展基金=(科室总收入×90%-成本费用)×60%;
在二级分配中,医院只提出了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的原则以及岗位、职务和职称系数(不重复累计)的建议意见,原则上不干预科室的二级分配。
南岸区人民医院实施的“成本核算+二级分配制度”的绩效工资改革,降低了科室的成本,鼓励了创收,医院效益、科室效益和个人收入按比例得到同步提高,收到了一举多赢的效果。
㈡ 推行“质量工资+奖励工资”分配形式,健全分配激励机制 ㈢ 实行“效益目标工资”的分配方式,促进单位效益的增长
南岸区人防地下商场管理办公室,是南岸区人防办公室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职工工资全靠自己创造。改革前,实行保底的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商场效益好坏,与职工的收入关系不大,积极性得不到发挥。2002年前,商场管理办所属两个商场年创收最高为96万。2002年,商场管理办公室实行了效益目标工资改革,尽管商业景气度远不如前几年,但当年的承包任务就为150万,实际完成了170万。今年,管理办又与人防办签订了150万的承包合同,在“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上半年也实现了承包任务完成过半。
效益目标工资的具体方式为:
商场管理办将收入按月全部上缴区人防办,管理办在完成承包任务的前提下,由主管单位拨付全年收入的53%作为管理办的所有运作经费(含人头、水电、差旅、接待、临时工、人员的各种保险等一切费用),商场管理办公室根据《效益目标考核办法》,按月对员工进行“经济”、“安全”、“经营”、“设备设施”、“精神文明”等全方位的指标考核。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发给国家规定的当月工资、奖励、津补贴的80%,扣除20%留待年终发放;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则按《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在扣除20%的基础上,再作相应扣除。如果年终未能完成全年承包任务,则不再补发扣除的20%;如仅完成承包任务,则只补发每月扣除的20%;如超额完成全年承包任务,则提取超额部分的50%作奖励基金,其余50%全部上缴。奖励基金加上每月扣除的奖金或工资之和乘以50%作年终奖励分配——效益目标工资,另外的50%作为发展基金。效益目标工资按每月考核、岗位职责、贡献大小分类按等发放。
㈣ 施行“结构工资”,实现分配的科学化
重庆市广益中学在1998年就实施了“国标工资+课时工资+效益工资+津补贴”的“结构工资”制度,是南岸区实施分配制度较早,新的分配制度比较配套、完善、科学的单位之一。其分配形式为:
国标工资=固定工资+活工资(各占国标工资的70%和30%);活工资=工作量工资+质量工资(各占活工资的70%和30%)。工作量工资指教职工满或超工作量,则全得,不足则适当扣发。质量工资是教学质量考核为一等的,增发活工资的5%;质量考核为二等的,发足活工资;考核为三等的,减发5%;四等则减发15%。
结构工资中的课时工资、效益工资和津补贴由学校自筹经费发放。课时工资按所任课时计发,对超工作量的教职工,发给超课时费。效益工资按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经自评、年级和教研组内互评、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考评、学生和家长测评、学校考核组综合审评的“五评”程序后,以分值量化,确定优、良、合格、差的等次,分出五等八档,按等级档次标准计发教职员工下一年的每月工资。津补贴一部分按人头平均发放,如节日慰问费;一部分(更多的)则按职务、岗位分类、计等发放。
二、利用分配的“杠杆”原理,推动事业快速发展
南岸区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证明:坚持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出发,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科学的分配制度,犹如在职工收入和事业发展的杠杆之间找到了一个最佳的支撑点,职工收入的“力臂”越长,作用于事业发展的“动力”就越大;如果没有找准这一支撑点,付出的力越大,作用于事业发展的无用功就越多。 南岸区房管局海棠溪房管所自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以来,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素质不断提高。代之以改革前的现象是:排危抢险争着在第一时间出现场,不接受住户的请吃、馈赠;危房监控员每到大风、暴雨来临前,就主动和重点住户联系,强化了对危房、危岩和堡坎的监控。2003年8月1日,正直周末,当天山城气温高达40oc,上新街48号窨井发生堵塞。接报后,疏浚组上午8:00就赶到现场开始工作,直到中午,被堵塞的窨井尚未疏通,住户们纷纷邀请疏浚工吃了便饭再干,工人们谢绝了住户的好意,硬是干到下午3:00疏通后,才吃午饭。 附件3:
以调整机构编制为突破口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江津市按照“确立科学化的总体布局,坚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推行多样化的分类管理”的思路,结合人事制度改革,以调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为突破口,通过“调机构、改性质、定编制”,创新体制和机制,全面启动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科学设置机构,理顺体制关系。江津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科学化的总体布局,对现有事业单位设置进行“撤、并、转”:对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部门所有、条块分割,重复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
一、任务严重不足、社会效益差的事业单位,根据情况予以合并;对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转为企业或中介组织。同时根据职能任务和工作性质,理顺管理关系,实行归口管理。
二、调整经费预算性质,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为了鼓励各类事业单位面向市场,通过社会化服务走自我发展的路子,江津市根据事业单位职能任务和收费渠道,对经费性质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是将具备条件的政策规定性收费的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从严控制,并严格按程序批准调整为财政全额拨款,其规费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由市财政按规定预算其各类经费,并按全额单位重新核定工资标准。二是对有条件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逐步向差额补贴过渡,或者改为自收自支。三是将部分服务性、经营性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改制为企业或中介组织,或只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
三、科学核定编制,适度分流人员。江津市把精简和重新核定编制作为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定编时根据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职能任务、经费性质重新核定编制。一是原来已定编或有明确编制标准的,以原编制人数或编制标准为基数,然后按20%的比例精简定编。二是原来没有核定编制,又没有编制标准的,按实有人数减编。三是去年与党政机构同步改革已定编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精简编制。为了保证精简编制落到实处,江津市出台了一系列人员分流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一次性安置或提前离岗休息。
四、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江津市以改革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为突破口,以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各类人员按岗位竞争上岗,双向选聘;坚持活工资搞活,搞活工资分配,实行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通过改革,建立充满生机的用人机制和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发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2篇】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重庆市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比较重视改革氛围的营造。具体表现为:一是改革之前,就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各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做到了底数清、改革思路清,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目标、措施及相关政策、规定明了于最基层,既不夸大,也不隐瞒,扩大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提高了基层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庆市非常重视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造势效应。改革之初,重庆市各大媒体集中2个月时间,对“事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宣传和报道,大造改革声势。改革中,每出台一项政策、举行一次工作会议都要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报道,而且还根据“事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尤其是今年,重庆市将所有出台的政策及“事改问答”56题全部上网,扩大了宣传,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营造了积极的改革氛围。
(三)抓好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利益格局调整幅度大,社会反响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各类矛盾,陷“事改”于被动。重庆市认为“事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宏观上要积极造势,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形成改革共识,微观上要抓好试点,慎重推进。在试点上,重庆市主要抓好了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县、市、区层面,二是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层面。具体操作中,重庆市先从经济条件好,推进难度相对较小的县、市 、区和行业开始试点,一点一滴潜心总结,形成成功经验后,抓住时机,乘势而为,顺势而上,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而且在改革中,重庆市非常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工作积极,推进迅速、稳妥,效果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行政从上面推,媒体从侧面促,县(市)区及各部门改革热情竞相迸发。
二、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注重在'领导'层面作文章,发挥'重磅炮弹'的轰击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老大难问题及一些重要政策的出台,“事改”办都是通过市委、市政府这个层面解决的,威力大,效果明显
【第3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荐报告
局党委组织部:
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推荐局工会副主席人选,是进一步推动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也为新时期新的形势下领导干部岗位交流拓展了新的渠道,有利于避免长期从事同一岗位工作的同志产生惰性心理,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创新精神,对工作带来新的促进,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现职领导干部,坚决拥护局党委的决定。经反复斟酌,毛遂自荐自己为局工会副主席人选。我叫?,现年46岁,现学历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0年参加工作,曾在钻井队任地质技术员,录井公司任党办秘书,局干部处、劳动人事处、组织部技术干部科、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等职,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之所以自荐局工会副主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
一是有较为扎实的工运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基层工会工作经验。在基层工会主席岗位上工作了八年多的时间,通过在工作实践中的不断学习,对《工会法》等工会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有所掌握,熟悉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程序,从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诸于杂志报端。
二是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能力。坚持开展具有企业特点的工团工作。履行工会职能,坚持筹备召开好年度职代会,不断推进和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广泛开展职工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得到广泛开展,两年共受到管理局表彰的合理化建议24项,公司工会也被评为“合理化建议”先进组织单位。坚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排演了《这里充满希望》和《与油田同行》大型文艺节目。积极组织参加局工会举办的活动,在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上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公司工会多次获局“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并荣获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同时获得中国石油体协1998-xx年度先进部位。
三是有为职工服务的满腔热情。在各级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一步步成长起来,有着从基层到机关,从机关到基层工作的经历,比较了解基层职工的愿望,想法,了解管理局所属单位的变迁。因此,对新的岗位适应性很强。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职工参与管理的代言人、职工嘘寒问暖的知心人、真情实意为职工服务,是我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
假如我有幸被聘上岗,上述条件将有助于我尽快熟悉局工会的工作,并尽快进入局工会副主席的角色。局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职能部门,它的工作关系着职工队伍建设,企业可持续发展,居于非常重要地位。我深知,局工会副主席的工作不是轻而易举能做好的,必须全力以赴,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如果我有幸担任局工会副主席职务,我将注重调查研究,转换角色,提高素质,把加强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任务”,坚持领导,源头参与,把围绕局党委核心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第一原则”,服务全局,突出重点,把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强化职责,贴近群众,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身体力行,开拓创新,把解决实际问题和保持工作后劲工作的“第一要求”。
诚恳待人,为人正派是我为人态度!勤奋务实,开拓创新是我的工作态度!如果组织上委以我局工会副主席的重任,我将不辜负组织的厚爱和职工的期望,充分发挥我的聪明才智,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倍努力地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职工的期待。
【第4篇】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自查报告
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
改革纲要》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自《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以来,团市委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团市委机关行政编制24人,现有20人,其中经考试录用7人,调任1人,军转安置1人,公开选拔2人,过渡9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27.75岁,已取得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2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团市委认真学习《纲要》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团市委机关党组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纲要》精神,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纲要》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机关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团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六项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机关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社会、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对拟招考职位及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机关队伍。几年来,共招考公务员10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机关队伍力量。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团市委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提名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团市委关于团干部培养使用的有关决定》等4项制度。结合团市委机关的实际情况,又制定了《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规定》、《中共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等23项规章制度。为加强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团市委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团市委选拔任用干部推荐者和考核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团市委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2002-2022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2002----2022年全省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机关干部开展培训,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国家、省、市培训,仅今年上半年,就派出8名机关干部(其中女干部2人,少数民族干部1人)参加由团中央及团省委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3名同志参加全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还鼓励机关干部到基层参加挂职锻炼,先后派出2名同志到梅里斯区梅里斯乡挂职,为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干部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团市委突出以创建“学习型、竞争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四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团市委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纲要》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共青团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第5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考察报告
重庆市地处我国西南地区东北部、长江上游,1997年3月设中央直辖市,现辖14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17个县、4个自治县,面积8.23万平方公里,人口3107万。现有事业单位2.5万多个,实有人员达49.5万多人,覆盖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农业等各行各业,其人员总量大概相当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总量的5倍。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约33.4万人,占67.5%,且大多数是高学历的知识分子。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起步比较早,配套措施相对完善,改革进度较快,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一、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度、主要做法
1999年天津会议之后,重庆市开始全面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xx年重庆市召开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5年时间,在xx年底前全部搞完。截止今年8月底,市属64个部门展开62个,40个县(市)区展开27个,近20万人签订了聘用合同,占42.9%。其中有13个部门、7个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聘工作全面完成。在改革中,分流人员达16322人,主要集中在教育系统。通过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增强了事业单位活力,极大地调动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一)加强领导,确保“事改”有序推进。为了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重庆市人事局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两个层面的领导和督促作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鸿举亲自担任。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原市委书记贺国强同志亲自到会指导,并做了重要讲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目前已召开了六次。“事改”方面的文件有12个是经过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组织、人事两家联合印发,提高了文件的权威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其中常务副主任由市人事局一位助理巡视员担任,专门负责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操作。市政府每年给“事改”办拨付业务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事改”工作。同时,重庆市还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改革深化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和每月通报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各部门主要领导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系统改革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通报直接对县、市、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对改革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给予记功;对领导不重视,推进步伐迟缓的做不合格处理,单位不得评优,领导个人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对于重庆市委办公厅这样的单位,由于没有及时上报改革方案,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敢于直接报到市委书记那里,上压态势明显,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6篇】以《条例》为准绳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报告
《干部任用条例》是我党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的产物。只有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才能为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为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改革措施,我县本着站高一步,看远一步,想深一步的工作思路,努力解决新时期干部任用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拟从五个方面切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一、从引进竞争择优机制入手,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
我县将在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积极引进竞争机制,着力于“两公一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一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我县将在过去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改革和完善。在范围上,扩大到事业;在职位上,选择注重重要岗位;在报名的资格条件上,注重高学历、年轻化;在考试方法上,注重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在考察上,注重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切实提高公选的质量。二是公开选拔后备干部。我县将在年初以“海选”方式公开选拔36名县级后备干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公开条件、公开动员、公开程序、公开考试、公开结果、公开培养等环节,加强副科以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储备人才。“一竞”:即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我县将按照竞争上岗应坚持的原则、程序、笔试、面试要求,重点指导各单位抓好宣传动员,思想发动,搞好“三定”,制定方案,严格程序,全程监督等重点环节,切实保证竞争上岗的公开性、平等性、竞争性,确保竞争上岗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从疏通干部“下”的渠道入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我县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着力从四个渠道疏通干部“出口”,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一是“改”,就是实行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制度。为解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到龄不任职制度和自愿辞职制度。二是“调”,就是坚决调整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对年度、届中、届末考核中群众信任度不高的干部,经考察确认,分别予以诫勉、降职或免职。对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不胜任的,干部经过公开测评和严格考察,予以免职或降职。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观念差,个人主义严重,不认真执民主集中制,造成不良影响和出现重大失误经教育不改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停职、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等处分。三是“退”,就是严格退休制度。除办理正常退休外,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干部提前退休。四是“试”,就是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制,及时淘汰不合格干部。凡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视其表现予以正式任用、缓用或不用。
三、从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入手,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为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我县将按“三公开”原则,积极开展“阳光作业”。一是公开推荐。对拟提拔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在群众中进行推荐,群众信任票不高的,不予任用。二是公开测评。注重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对干部进行测评,加强对考核成果的综合运用,根据测评结果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组织调整。三是公开考察。干部考察前,通过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让考察对象公开亮相,将干部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逐步推行干部差额考察制,注重在重大社会经济事项中公开考察、鉴别干部,坚持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并重,让群众选拔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四、从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入手,保障干部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干部任用上,要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自觉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绝不允许有减少程序、颠倒程序、应付程序或事后补办程序的现象发生。一是坚持干部呈报制。规定凡提交县委讨论的干部,必须具备党委(党组)请示、讨论干部任免的原始记录、干部任免呈报表、拟任职人选的德才鉴定,凡不符要求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切实做到“三个不”。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干部制。为防止可能出现的决策层中少数人决定的弊端,继续坚持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规定必须有2/3以上的常委到会,到会常委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表决,被讨论干部以应到会常委过半数赞成获得通过。三是坚持试行干部监督一票否认制。被讨论干部不能过干部监督关,就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强化干部监督职能。
五、从增强领导班子活力入手,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继续按照“逐步规范,扎实推进”的思路,坚持“三个交流”,以增强干部活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一是避籍交流。对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检法“三长”和中央要求避籍交流的人事、审计、财政、监察局长,逐步实行易地交流。二是培养交流。对年轻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行挂职和轮岗交流。坚持从市级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镇村或企业挂职锻炼,分批选派年轻干部赴沿海地区、三州地区和邻近县市挂职锻炼。三是任期交流。选任制干部的任期要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委任制干部任职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需要连任的,重新履行任职手续,同一职位连任不超过两个任期。
总之,我县将对照《条例》要求和省委周书记提出的“十用十不用”原则,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使我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始终充满朝气与活力。
【第7篇】县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报告
人事制度改革是此次基层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既要能分流掉,又要能保稳定。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实施,确保了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做法是:
一、执行政策,无情分流不含糊
院长能否成功竞聘、人员能否顺利分流是此次基层医改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对人事制度改革的刚性政策,坚决执行到位。如,对xx年12月30 日以后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自聘人员,严格按规定于9月1日前全面清退;对xx年12月30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非在编人员中无学历无资质人员,一律直接纳入分流对象。坚持因事设岗的原则,全县491个编制,设置专业技术岗位434个,占总岗位的88%,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同时,鼓励资历低、年龄大、身体状况差的人员提前离岗分流,使卫生院有一部分空余编制,便于以后逐步补充人才,改善医务人员队伍结构。
二、实事求是,有情操作不教条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在人事改革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我县努力做到既坚持原则,又不死板教条。如,在卫生院长竞聘过程中,独山乡卫生院出现了两轮公选、两人竞聘均未当选的状况。县卫生局党组研究决定,将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外科负责人提拔为副院长,并保留其人事关系在县二院不变,委派到独山卫生院临时负责。对在编和非在编人员身份界定时,凡是通过人事局、劳动局、人才中心和卫生局等途径进入卫生院工作的人员,一律作为在编人员对待。对卫生院自聘人员按非在编人员处理。对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要求返回原单位参加竞聘的,一律同意;对不愿返回参加岗位竞聘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
三、以人为本,合情照顾不违规
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则,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有3名过去由乡镇卫生院调入县医院但始终未解决县医院编制和工资待遇问题的退休人员,多年来上访不断。此次医改,将3人重新纳入了乡镇卫生院退休人员一并管理,解决了他们的工资待遇,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乡镇卫生院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其中无学历无资质的,允许他们不参加竞聘,直接按分流人员处理;有学历或资质的,按自谋职业处理,给予一定资金补偿。对清退的人员,各乡镇卫生院普遍给他们赠送纪念品,帮助解决一些具体困难,有的卫生院还给予一定的清退补偿费用。目前,所有清退人员对此次医改均表示理解支持并平稳离岗。
四、确保稳定,真情沟通不应付
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县按规定办事的同时,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稳定。实行包保责任制,每个卫生院都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工作。坚持“四个必谈”:一是竞聘院长的落聘人员必谈。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安慰,为他们安排好工作,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二是清退分流的人员必谈。向他们讲清道理,让他们了解政策,化解抵触情绪。三是提前退休的人员必谈。通过沟通交流,使他们理解支持医改,提前离开岗位。四是跨单位参加竞聘的人员必谈。此次医改,原有4家乡镇卫生院由租赁卫生院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原有人员要到其他卫生院竞聘上岗。通过三番五次地沟通,25名跨单位竞岗的人员愉快地选择了新的岗位。
【第8篇】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省教育厅: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市中小学编制情况,突出重点,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全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在逐步深化和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职工基本情况
北京市现有中小学校1691所,其中:普通高中29所,初中207所,小学1455所;中小学教职工共有37951名。
二、编制管理情况
1、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和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至目前,省编办核定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编制共31028名。按照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事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册和编制通知单制度,并建立了编制年度报告制度。
2、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近期,按照省编制部门要求,正在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台帐,严把人员入口关。
3、实行学年度预测编制需求办法,及时申请编制。市教育局每年3—4月份,对市直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生源变化和教师需求情况,并及时上报市编制管理部门。目前,20xx年暑假招生所需教师编制仍未到位。4月13日,梁铁虎市长和陈静副市长到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承诺今年秋季开学前研究中小学编制问题。各县(区)自20xx年省核定编制后数量没有变化。
4、清理在编不在岗和不符合教师条件人员。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膨胀问题的意见》,强调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违规进入教师队伍或不符合教师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全市共清退不合格教职工2063名,基本保证了中小学校编制充分有效地使用,逐步实现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校长聘任和教职工聘任情况
1、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校长聘任制改革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龙头,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必经途径。目前,我市中小学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已基本形成制度,已初步实现由单位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积极推行校长任期制,并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校长任期为四年,完善了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小学校长奖惩和选聘的重要依据。明确要求今后凡出现校长职务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都要以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主要方式,严把校长队伍入口关,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社区组织和家长代表的民主参与程度。推动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为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优秀校长的脱颖而出,从机制上创造条件,保证校长聘任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在选拔任用上,部分高级中学校长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任命。
2、教师聘任工作是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市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聘任形式、激励教师不断进取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全面实行了人员聘任制度,在核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设置教职工岗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了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在聘用过程中,坚持做到方案公开、岗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得到教师的普遍认可。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市在编制限额内已聘教职工30167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276名,基本实现了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未聘人员分流情况
如何做好中小学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改革的关键点和难点。鉴于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对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未聘人员,我市出台了《市直事业单位人事单位制度改革中未聘人员分流分置的意见》(濮办[20xx]42号),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新进人员严格按照聘任使用管理,对未聘的原正式职工,采取安排临时工作、转岗聘任、待岗培训、提前离岗、自主择业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做到了改革坚定,操作有情,保持了大局稳定,保障了 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分配制度改革情况
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财政统发,并且市直所有学校和部分县(区)学校将教职工工资中活的津贴部分直接拨发给学校,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将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绩效挂钩,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建立了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教师交流情况
实行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进行任教服务,逐步完善对口支教制度。市直学校和各县(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具体支教措施,每年坚持选派一批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对口支援。如台前县在今年初从城镇学校选派14名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服务期为三年,支教期间上浮一级工资,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才可回原校任教,浮动工资同时转为固定工资,并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为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决定从20xx年起选派市直学校2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区以下基层学校挂职锻炼。要求各县(区)实行这项制度,凡符合选派条件的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到基层学校挂职锻炼,坚持把挂职锻炼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在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公开招聘新教师情况
20xx年底,市人事局下达给市直部分学校109名增人计划,这次补充教师工作实行教育系统内部招考的办法进行。从12月20日开始,先后经过征求意见、制定方案、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积分计算、笔试、面试、体检、学校考察、录取、公示等众多环节,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圆满完成了招教任务。
北京县、范县因地制宜,以核定的编制为依据,在清退临时代课教师、“在编不在岗”人员和不合格教师的基础上,以师资类大中专毕业生为主,面向全县公开招考教师。由县政府牵头领导,县教育、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了聘用合同书。
北京市各县(区)和市直学校的招聘新教师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和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近年来公开招聘新教师共计1276名,没有发现一起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事件,一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通过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保证了教师队伍的质量,为基础教育及时补充了新鲜血液,对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存在问题及建议
1、建议针对学校中占编但不能上岗的人员,出台相关提前离岗政策。目前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太过严格,人员安排非常紧张,如学校出现职工病产假、继续教育等特殊情况只能聘用临时教师,没有缓冲余地。一方面,农村学校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民师转正的教师,年龄偏大,知识陈旧,难以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市直学校也存在部分年龄偏大、身体较弱的人员,不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另一方面,受过国家正规培训的师范类毕业生不能上岗,造成人才的浪费。如能出台提前离岗政策,能够让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腾出编制,使学校得以及时补充年轻、学历层次高的人员,既能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也可以安置一部分师范类毕业生,合理使用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持社会稳定。
2、建议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为教育系统内待岗人员培训、提高、交流、转岗提供服务,以市场的形式对教育人才进行合理配置,同时,还为用人单位和各类教育人才提供职业介绍、信息咨询、人才登记推荐、指导就业,并配合教师岗位聘任制改革的实施,实现教育系统内部人才的余缺调剂。另外,中心还是教育系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站,办理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人事代理业务,以此实现教师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外省市已纷纷成立教育系统内部人才市场,希望省厅协调有关部门促成此事,搞活教育系统内部的人才交流。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日
【第9篇】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范文
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近年来,肃州区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采取了“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的措施和办法,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搭建了施展才华的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㈠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了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自觉性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后,肃州区把《纲要》作为新时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内容。一是通过层层狠抓学习培训,使各级干部逐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针对近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现状,在区委中心组、四大班子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中和乡镇部门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纲要》的活动,把握重点,用于实践,通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思想共识,增强了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制定了肃州区《关于大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首先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方针原则和重点,及时研究制定了肃州区《关于大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保证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八字”原则,逐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容和形式,加大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快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步伐。
(二)规范程序,加大了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力度
一是推行了“一推双考”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区委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命题、组织考试、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组织任命和依法推荐提名等程序,先后对清水中学、总寨中学、肃州中学校长、副校长、市二院院长、副院长、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等30个副科级以上岗位采取“一推双考”的办法进行了公开选拔,共参加296人次,参加面试答辩190人次,通过公选,有28人走上了领导岗位,占近年来选拔干部的8%。
二是推行了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全区乡镇、部门普遍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本文来源于那一世站,更多精品文章请登陆那一世查看等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区委先后统一对街道办事处主任、副主任、植物园副主任、旅游局副局长,水利系统、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中层共140个科级领导岗位进行了竞争上岗,共参加竞争940人次,占总提拔干部数的39.8%,有45名原岗位人员落聘。
三是试行了民主选举干部制度。区上对凡是需要选举产生的党组织、人大、政府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以及区、乡、村在换届工作中,都严格按照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做到依法选举、公正选举,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愿。并对电影公司副经理、原区职教中心副主任等4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由干部职工直接参加的民主选举,通过选举,有4名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占1.2%。
(三)认真贯彻《条例》,完善了以制度选人的新机制
一是实行了干部任免票决制。凡提交常委会议研究的干部,在常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均以无记名划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区上先后对352名干部进行了票决。同时,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全委会任用推荐重要干部表决办法》,先后对21名乡镇党委、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的正职拟任、推荐人选通过区委全委会进行了表决。
二是实行了干部推荐责任制和考察责任制。凡需调整补充的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可按程序和条件进行推荐,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人在考察材料上签名。所推荐人选被组织任用后,若在工作中反映并查实任用以前存在问题的,或考察中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考察不准或不能如实反映情况,造成用人失误或泄密等问题的,都追究有关人员推荐失察和考察失察的责任,视其 情节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三是推行了新任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和任期制。对新聘任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对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正式任命,不胜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对竞争上岗的干部全部实行了为期三年的任期制,期满后重新进行公开竞争。三年来我们先后对140名竞争上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了3年任期制,先后对25名新提拔干部实行了一年的试用期,有1名干部在试用期间因工作失误,被取消了任职资格。
四是落实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谈话制度。凡经区委讨论决定,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正式发文任命前,都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三年来先后对33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公示,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15名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有3名取消了任职资格。对在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决定任职的干部,由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或纪检、组织部门领导进行谈话,对其在新岗位工作提出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及早打招呼,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五是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我们积极推行干部交流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发展快与慢的乡镇之间、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之间、区直部门与乡镇之间,逐年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同一部门、乡镇任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本籍干部以及有近姻亲关系的干部都进行了交流。同时,根据干部实绩、领导水平、工作能力因素,抓好干部需求性、培养性、互补性和调整性交流。近三年来,共交流干部206名,其中城乡之间交流68名,部门之间交流53名,乡镇之间交流85名,并对21名长期在乡镇工作,实绩突出,家庭有实际困难的老同志进行了调整,安排在城市党政部门工作。对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采取分级培养、党校培训的方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素质,选拔中多渠道、多层次、大范围的进行比较和筛选,并注重培养,多压担子,考核中一视同仁,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做好工作的信心。
(四)逐步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了干部能上能下
一是区委制定了《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暂行办法》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结果适度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三年来,共对新提拔的177名科级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差额考察。二是进一步强化跟踪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区委每年都从人大、政协、纪检委、人事局、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由区级领导带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考核中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超过20%的确定为基本称职,超过30%的确定为不称职。同时,把跟踪考核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干部进行评议。把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和职务任免挂钩,去年有1名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因人大代表评议不满意而免职。三年来,肃州区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11人、暂不定等次的1人和确定为一般化班子的7名成员、以及21名有明显不足的干部,全部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谈话诫勉;对不称职的4人、差班子的2名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对拟提拔任职的人选,分别征求区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上级主管、协管部门和区纪委、监察局的意见;非中共党员干部,征求统战部、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同时定期召开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检察机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审计、信访等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就干部管理、廉洁状况沟通信息,交流情况,联合鉴定。四是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实施办法》。规定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任实职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共有52名在实职科级岗位上的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16名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科级领导干部按照政策规定办理了离岗手续。36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任正科级职务满10年的领导干部按程序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享受副县级工资、医疗待遇。严格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所有到达退休年龄的干部都及时通知办理退休手续,拓宽了下的渠道。五是实行了责令辞职制度。对有过错,已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或有重大失误造成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直系亲属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用人严重失察的实行引咎辞职。因年龄、身体状况不能正常任职的,劝其辞职。因工作能力差,群众信任度低,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责令辞职。
(五)强化管理,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外出都要填写《干部外出请销假登记表》,由主管领导同意,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及时销假,年底通报。二是认真落实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32名离任的主要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今年起,每年确定12个乡镇和部门进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和处理,先后有5名领导干部因审计发本文来源,更多精品文章请登陆那一世查看现违纪问题免职。三是坚持区级领导参加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区级四大班子领导分别参加并指导所分管的系统、所包乡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各系统领导也分别参加所属单位的支部民主生活会,增强了领导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洁承诺制。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保证书,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凡本系统、本单位出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都追究了主要领导的责任。五是逐步推行了领导干部社区监督制度。结合社区在职党员管理中心的建立,推行了领导干部社区监督制度,扩大对干部监督的范围和时间,将监督工作延伸到社区。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干部培训工作力度。我区采取外培、集中培训、强化培训、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全区的干部进行培训,并制定了“十五干部培训规划”。一是“请进来”培训。先后邀请15名专家、教授和学者向干部传播新观念、新知识和新科技。分区域经济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文化、资本运营和财政税收、领导艺术等多个专题,对区、乡、村1300名干部进行了集中强化培训。二是“走出去”培训。先后选派45名经济管理干部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别到美、德、法等国和香港、澳门等地参观考察、参加“全省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和省委党校主题培训班,在温州市委党校培训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村干部831名,培训非公经济负责人34人;先后组织157名区、乡、村妇女干部赴北京、苏州、北戴河、温州等地分别参加国家及省妇联组织的“学科学、比致富、奔小康”学习班培训。三是自己办班培训。-
年,对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举办了11期微机培训班,并进行了wto和商务实用英语全员培训,参加干部达3872人次。对674名党政部门和事业单的科导干部、64名社区书记、主任进行了十六大精神的培训;在区、乡党校举办各类培训班92期,共培训干部8305人次;组织宣讲团深入城乡做辅导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360场次,举办产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发展及新技术、新项目推广等各类讲座、观摩会和培训班1120场次,共计培训人员4.5万人次;同时,项目建设培训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通过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质,领导水平、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干部进一步更新了知识,适应了工作需要,也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加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激发了事业单位内部活力。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带动人事制度改革。区上先后对区招待所、设计院、供热公司,水电物资公司等单位实行了转企改制度,职工整体转换身份,实行民有民营。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逐步实行了脱钩断奶、对从业人员资格不达标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歇业注销。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推动了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制定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在酒泉公园、环卫处、园林处、市政管理处等单位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然后在全区逐渐推广。同时,积极探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新模式,以肃州中学为试点,实行“四制一化”改革,即校长任期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扩大了用人权,单位自定分配办法,按照优劳优酬、奖勤罚懒、以岗定薪、多劳多得的原则,对教职工工资中活的部分实行二次分配,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平等竞争机制。二是全员聘用。打破了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层层承包,逐级负责的方式,全面推行了全员聘用合同制;完善了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了领导与中层,中层与员工层层签定的聘任合同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市一中建立了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五级聘任网络;畜牧中心破除了职称、职务终身制,实行平职平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灵活用人方式;林业站明确了各中层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与所有在岗人员办理了聘用手续,在对内部岗位科学分类,明确职责,完善考评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员工实行双向选择上岗,区上先后在畜牧中心、林业站、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56个单位对中层岗位实行了竞争上岗,有578名干部走上事业单位中层岗位,占47.3%。逐步建立了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三是工效挂钩、浮动分配。教育、卫生、水利、文化等系统所属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提取50—300元不等的数额作为浮动工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行一月一考评拉开分配档次;水利系统在做好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确定分配台阶,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怀茂卫生院将医护人员的岗位划分为4—6个等级,实行以岗定薪,岗动薪变。市一中根据个人职称、教标系数、授课量及工作完成情况,通过严格考核确定津贴系数,换算成个人奖金,实现了教学工作的定性、定量、定酬,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奖勤罚懒的原则,使内部分配向重点关键岗位倾斜,初步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
二、初步成效
1、选用干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逐步形成。近年来,我们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集体酝酿讨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内容,把竞争上岗、一推双考和民主选举工作作为拓宽选人视野的主要途径,有效地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群众对选拔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实施,健全完善了竞争择优机制,把广大干部的精力和心 思都集中到了工作上来,集中到了为群众办实事上来,形成了“不凭资力凭能力,不凭关系凭实绩,不凭活动凭实干”的良好风气和用人导向。
2、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有效的促进了区委的中心工作。我们把干部的作风表现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促使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明显转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通过公开选拔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对来之不易的机会十分珍惜,自加压力、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同时,促进了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了服务意识。自觉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可喜变化。如:公检法系统通过竞争上岗,增强了干警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干警在工作中齐心协力,争先创优,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区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22个派出所全部建成了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区检察院积极转变作风,完善了办案人提议、科室负责人审查、集体讨论、主管检察长把关、检委会讨论决定的层层把关制度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被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光荣称号。区农牧系统干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切实加强为农服务,引导农民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被命名为全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激发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了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经济发展上来,保证了区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全区上下齐心协力,突出工作重点,积极跑项目,争取资金,共签约引资项目54个,签约金额达到11.3亿元,年内建设的引资项目47个,到位资金3亿元;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8.5亿元,同比增长10.14%;完成财政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速度13.1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16元,比上年增加收入211元。
3、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随着近两年不断扩大竞争上岗、民主选举、一推双考选拔任用干部的范围,增加公开选拔干部的数量,提高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程度,使一批竞争力强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使一些工作一般、政绩平平、领导水平不高、群众公认程度差的干部落聘下岗。对下来的干部采取改任虚职、保留待遇或转岗、轮岗的形式进行安置。同时,通过推行干部试用期制、任期制、岗位目标责任制、任前公示制、谈话诫勉制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
4、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形成了梯次结构。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一大批政治素质高、有专业特长、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三年来新提拔的352名干部中,35岁以下103名,占提拔总数的29.3
%,大专以上的327名,占提拔总数的92.9%。使干部队伍进一步年轻化和知识化,形成了以中青年和大专以上学历为主体的领导班子梯次结构,同时,从多个领域选拔和发现干部,打破了部门、单位和行业的限制,促进了干部交流,也提高了干部选拔的质量。
5、促进了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职工普遍树立了竞争意识,传统的“四平八稳过日子、旱涝保收拿工资”的等靠思想受到了冲击,增强了职工的风险意识和参与意识;职工精心钻研业务、主动参与工作已蔚然成风;观念的转变,促进了工作态度的转变,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各单位实行全员聘任制,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按能力大小确定工作岗位,并且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及时调整,保证管理机构高效运转,使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良性发展局面逐步推开,为更多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会,较好地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机制已露雏形。
6、初步打破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激发了单位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干部选拔任用和工效挂钩制度的改革,按照工作人员能力业绩大小确定工资收入上迈出了步伐,各单位普遍实行了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人员的目标责任,做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责任”,实现了责、权、利的高度统一,并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了相应的考核评价制度,收入与工效挂钩,合理拉开档次,体现了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分配激励政策,干部改变了过去“要我干”的被动意识,变成了“我要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10篇】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xx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扩大民主,创新机制,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
一、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势的分析判断
近年来,xx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贯彻力度,通过不断探索、实践,牢固树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干部群众四权得到进一步落实,选用干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朝着有益的方向发展。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各个方面社会矛盾越来越显现,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能力提出了考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越来越高,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迫切需要扩大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干部选拔程序的透明度。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仍有许多困扰我们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规范干部提名方式、选准用好干部的问题;二是如何考实考准干部、实现对干部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三是如何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机统一,实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与建立科学机制有机统一的问题;四是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问题;五是如何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六是如何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问题。
二、xx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与探索
(一)坚持一个统领,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即坚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统领,着眼于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对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一直以来,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干部队伍建设大调研活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计划适时召开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推出一批相关配套措施,对干部初始提名、干部考核考察、任免程序、推进干部培养交流、破格提拔、实行公开选拔、扩大干部任用公信力、强化干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健全干部培养、使用、交流机制。
(二)努力达到两个满意,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牢固树立重视品行、重视基层、重视能力、重视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做到唯才是举,公正用人。同时,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生产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放眼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长期默默奉献的岗位,把各方面真正优秀的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选人用人做到四看,即: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看干部的作风、看干部的实绩、看干部的群众公认度。二是扩大干部任用提名环节民主。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县(区)、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出现缺额时,在组织考察、会议决定前,市委组织部全面分析推荐职位所在单位存在主要问题、岗位的需求情况、后备干部情况和班子现状,充分进行多层面的沟通和交换意见后,在全委会委员、候补委员中进行第一轮民主推荐,在第一轮推荐的基础上按不少于1:2比例进行酝酿,确定考察人选方向,再到酝酿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第二轮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三是扩大干部推荐环节民主。做到三个扩大、四个结合,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和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四是扩大干部讨论决定环节民主。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两记实、两审核、一征求、一票决把关制度,即:两记实是对拟任人选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全程记实记录,讨论干部时用省委组织部配发的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要求记录全面详细,真实准确,能够反映讨论干部任用的全过程,以备查考;两审核是重点审核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干部监督12380举报专线有无举报,有无影响任用或需要缓议情况,坚决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发生;一征求是讨论干部前必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把关;一票决是市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坚持任免人选票决制度,做到集体把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人选在xx市电视台、《xx日报》和组织工作《党建栏目》网上进行公示,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
(三)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省委提出的三个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任免职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几个重要环节工作的意见》、《干部例行考察办法(试行)》、《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流动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和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xx市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使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班子一把手、优秀年轻干部、新型工业化人才、少数民族干部和边境一线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十大培训工程的组织实施,将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出台了《xx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和《xx市市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注重考核干部在应对严峻形势、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解决复杂矛盾中的表现,坚持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干部,坚持在工作一线、民生问题处理中识别干部,坚持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处理、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
(四)执行四项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以规范党政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年一自查,两年一检查的要求,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全委会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执行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洁承诺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构,聘请了一批干部特邀监督员,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制定了《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信访工作规程》、《督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三是执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问责制,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查处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行为,坚决查处突击提拔干部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坚决整治乱告状、乱造谣、乱诬陷、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歪风邪气,营造心齐劲足、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四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暂行办法》,对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认定和追究方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试行干部考察全程记实制和考察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失察,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从扩大民主入手,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一是扩大推荐提名环节中的民主,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二是扩大征求意见环节中的民主,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全体委员把关作用;三是扩大组织考察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同等对待、同一标准,比较分析,优中选优,真正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四是扩大决策任用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制,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切实减少和避免用人失误。
(二)从坚持标准入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三个一要求选人用人,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对一些特别重要的岗位,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强、基层经验丰富、埋头苦干、政治可靠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三)从推进改革入手,努力创新干部工作机制。以扩大民主为改革方向,建立以民主为基本趋向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以完善考核为关键环节,建立以竞争为基本特征的机制,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的选拔视野;以推进交流为重要措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四)从提高能力入手,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培养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一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干部开阔视野,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二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全面培养锻炼干部。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真正形成到基层去、从基层来的科学培养链。三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后备干部库建设进度,对年龄、民族结构进行优化,确保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有充足的来源。
(五)从规范程序入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三个一要求。一要强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二要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积极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推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四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五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记实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建立记实档案,使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保证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置于党委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六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突出解决好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现的拉票贿选等问题。
(六)从强化责任入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相关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保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责任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三要落实好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
(七)从加大宣传入手,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整合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干部政策、干部工作法规、干部工作程序、干部工作纪律,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让干部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努力营造干部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11篇】我区基层人事制度改革初探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和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作为城市各项工作落脚点的街道和社区,工作内容和任务也日益繁重和复杂,尤其是我区现在还增加了经济发展的职能,这就更增加了基层的工作量。为了促进基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针对目前基层人事制度的现状和问题,车站办事处和东环办事处先后从实际出发,在人事制度改革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它们通过用人机制方面的改革,打破了传统用人上的干部工人身份限制,实现了用人上的能上能下,激活了基层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中层干部应有的支撑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区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一、基层人员队伍的现状和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能进不能出”和“能上不能下”,制约了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基层干部职工还带有一定程度的“铁饭碗”和“吃大锅饭”的陈旧观念,使得广大职工工作一无动力,二无压力,三无活力。所以街道办事处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更多地需要办事处领导的管理艺术,或者靠个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而缺乏一种来自机制上的激发力量。
(二)缺乏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工资分配制度依身份而定,而不是绩效。街道人员队伍呈现出复杂性,从开支来源看,由区财政全额的和差额的,还有街道自身开支的,其中,全额人员154人,占63,差额8人,占3,自收自支74人,占34;从编制划分看,有在编的和不在编人员之分;从身份来看,有工人身份的,占36,也有干部身份的,占64;从人员来源来看,又从区机关和事业单位调来的,也有从企业调来的,也有学生一毕业即来的。他们的工资薪酬,依身份而定,而不是以绩效为标准。这个问题在社区居委会变得非常敏感。因为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很低,最高的车站办事处为300元/月(改革前),最低的南大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260元/月。由于编制、身份不同,套用的工资标准不一,出现了虽然工作内容一样,但是待遇却也不一样的情况。另一方面,街道、社区都缺乏有效的考核,或者考核不能反映准确的情况,或者不能把考核结果与奖惩向挂钩,使得考核形同虚设,在社区则普遍没有考核。
(三)中层岗位的缺失,不仅使年轻人缺乏必要的发展空间,也同样不利于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在的基层,既缺乏科学合理的外部薪酬形式,又缺乏必要的晋升空间。到目前为止,五办一乡35岁以下的141人,占全体总人数的58,大专以上学历的101人,占全体总人数的41。由于没有中层岗位的设置,使得年轻人失去成长的阶梯,难以激发起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满足来自工作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中层岗位的却是,同样也加大了基层主要领导的工作负担,不利于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的开展。基层各副职的工作量也不断增多,常常是身兼数职,拘泥于一般事务性的工作,既影响了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又拿不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一些创造性的工作。比较突出的一个例子就是市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办事处主任身肩重担,亲自主抓,由于工作重、任务急,拿不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开展其它工作,这些都要求健全中层岗位并要发挥其支撑作用。
(附表:我区五办一乡工作人员有关情况的现状)
单位
人数年龄编制经费结构月均收入学历结构35以下35-4545以上干部:工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社区大专及以上车站25101235:1272730018东环30169519:111311645011道东27915312:171521026013建北22127312:101111019南大街301114516:141821026016小赵庄11183181094:179002167总体2451417529158:87154874101
考核成绩=∑[(∑考核评分*对应权重)*对应权重]
(二)重视开发培训工作。通过竞聘或者民主推荐上任的中层干部,说明他们在此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比较优势,但是,这并不足以说明他们理所当然地就能够胜任本职岗位,这就使得培训工作很有必要。通过对中层或其他一般职工的培训,不仅可以使他们获得或改进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动机、态度和行为,还可以通过培训并配合绩效考核手段,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梯次队伍。但是,对于培训,街道、社区以及全区普遍对此重视不够,因为它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而且大家对此积极性也不够高。但是,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广大干部职工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提高,这就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提出了要求。为了提高培训的效果,应当对培训需求分析进行充分的准备,以选择合理有效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方法,培训结束后,还应当对培训效果进行必要的评估。
(三)完善契约内容。聘任制度背后的基础是“聘任契约”,既然有契约存在,就不能忽略契约中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建构,因为权利与义务使任何契约的最基本内容。因此,权力、义务内容构建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着契约在将来履行的过程和效果。权力、义务内容完善、健全,就便于契约履行,履行的过程就顺畅,更容易得到预期的效果,否则可能会产生相反的后果。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加强聘后管理,才能保证聘用制度的实际效果。基层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聘任契约,也不例外。现阶段我区办事处的中层干部聘任,存在着契约内容不能够明确的情况,以车站办事处的中层干部聘任为例,办事处为聘任干部颁发了聘书,聘书中规定的内容只包括了双方名称和任期并无权利、义务的内容,也没有其他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补充契约。这种契约约定不明的情况可能会造成权力、义务的失衡,因为中层作为本单位领导层的被领导者和普通工作人员的领导者,约定不明尤其是领导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中层对普通
工作人员应履行的义务约定不明,造成的结果很可能是权责不明,影响工作的效能。办事处在人事改革后续建设工作中,应当补充聘任契约内容从而补充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细化作为领导者的义务,明确在整体与具体工作中的权力与责任。
(四)突破政策性障碍。车站办事处和东环办事处用人机制改革都坚持用人上的一视同仁,打破了干部和工人的身份限制。但是,这种做法又缺乏相应的政策依据。根据有关人事政策和规定,禁止“以工代干”以及逆向调动(即工人身份向干部身份调动、差额或自收自支向全额身份的调动)。办事处对于中层干部的人选拥有决定权,但经过人事部门的备案后任命手续才告结束,从某种程度上说,此次人事制度改革对于工人和逆向调动人员的干部任命的问题上是含糊而不明确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当从清除制约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障碍入手,冲出旧体制机制的束缚,为人才提供广阔的舞台和空间。改革的主要性质之一就是它较现有政策、规定具有超前性,当然的存在着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相吻合的情形,因此要进行与所建立起的制度相配套政策、规定的修改、制定工作,彻底解决通过改革建立的先进、有效的做法与政策、规定相矛盾的问题,以保证改革预期效果的实现。
改革就意味着发生新的利益配置活动并相应地产生新的利益分配格局。当然,无论是车站办事处社区工资改革的只增不减原则,还是中层选拔的两种模式,都不会对稳定与和谐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只是需要把握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因为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经济状况、人事环境毕竟不尽相同。
【第12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考察报告范文
站领导:
3月25日至30日,人保科罗旭萍参加了由xx市人才培训中心组织的赴重庆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学习考察。本次考察主要是与xx市人事局事改办、人事争议仲裁处及xx市xx区人事局、xx市卫生局等部门就开展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分配制度、社会保险等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的先进单位座谈交流。
xx市人事局是国家人事部推荐的改革较成功的城市之一,他们在聘用合同制和工资改革方面做得较好,从1999年开始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至今,共形成下发了39个配套文件,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抓宣传、抓培训,开展试点,带动全市2万多个事业单位,30多万名职工签订了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发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签合同率达95%,有1.6万名职工分流。他们在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时,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体岗位设置,明确责、权、利、义,竞聘上岗、签定合同。对不同类型的人按项目管理,按成本、效益分配,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分5个等级按相应岗位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按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设定岗位工资;工勤人员按岗位等级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改革后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作。对全额拨款单位,国家发的部分不改,其它部分与绩效挂钩。
二、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养老保险解决不了,改革是很难进行的。现xx市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但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还不能按养老保险制度执行。
三、改革的优惠政策。为稳定队伍,采取老人老办法,保护老同志。对工龄满三十年的老同志可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离岗退养。申请离岗退养的同志可按2年正常晋升一次(最多晋升两级工资)至正常退休年龄计算退休工资。
四、落岗问题。人事制度改革不是人事机构改革,是在管理制度上的转变,原则上不精简人员。对竞聘落岗人员,按原职务保留国家财政给的待遇,给予换岗。待聘人员,一年内单位给予2至3次上岗机会,不上岗的,一年后,交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推荐2至3次上岗机会,仍不上岗的下岗。
据本次考察带队的xx市人事局工资福利处的潘建明处长说,xx市拟定今年对事业单位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