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状况调研报告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使用不当极易危害人体健康,流入社会易成为毒品危害社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实行国家特殊药品管制的品种,合理和合法使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而且关系到社会治安的稳定,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保证特殊药品合法、安全流通,确保人民群众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是药品监管人员的神圣责任,我本人是做特药监管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为此就对我市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现状,企业应如何加强管理,谈谈自己的粗浅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内共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性批发企业二户:xx市保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xx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3户:xx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朗乡林业局xx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xx市锦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从近几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情况看,在一些环节上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抓学习、培训不到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企业虽然进行了学习、培训。但只是念一念、读一读罢了,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没有真正掌握相关知识,特药管理的相关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和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得不全面,没有逐条针对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没有全面的掌握《条例》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没有全面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导致企业在一些环节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般性问题,企业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缺乏针对性,学时没有达到10学时的要求,取得的效果不佳。
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通过几次检查,我们发现有的企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上墙储存、安全管理、丢失、运输、验收等各项制度还是旧制度,未按新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制定,内容不全,用财务账做库存记录,没有产品批号,在有的保管人员看来,账物相符,就是管理到位,把储存的专用账视为财务账页,且不知保管环节的重要性。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内容不够具体、不全面,一些相关人员对各项制度不知道怎么做,一些记录填写的不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微机管理上没有设立独立的购、销、存管理程序,区域性批发企业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按照规定向省局备案。
3、特药储存的设施、设备不够完善。
《条例》出台后,对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储存专库从硬、软件两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具体要求,但有的企业对麻醉药品重要程度还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库房没有完全密闭,留有排气口,通向上层墙没有全部密封,外墙是其它单位的办公室,没有防撞击能力,对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企业只是敷衍了事,这样在安全保障措施上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4、各项制度执行的不到位
按照《条例》规定,企业虽然都相应地制定了各项,但制度执行的不到位,过期、失效的麻醉药品没有尽快销毁,验收、符合记录有一人签字的现象,没有及时将退货的情况体现在货位卡上,没有箱箱进行验收,没有验收到最小包装,有现金交易的现象。给医疗机构送货时没有领取运输证明。
三、主要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从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企业在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安全管理、丢失、值班等各项制度,可操作性强,并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二)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规划,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特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要达到10学时,并写学习笔记,定期进行考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库房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抗撞击能力,库房内必须安装可视监系统, 自动报警,且与公安部门110联网,库内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特殊药品月报制度。每月将特殊药品的购进、销售、库存的情况情况于每月底前向市局安监科报告。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向指定的单位购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货到即验,及时入库,加强安全保卫,防止盗抢事件发生。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麻醉药品做到专人、专库保管,双人双锁,,双人复核,做到账物查符。并建立相应的货位卡,货位卡要体现出退货的情况。
(六)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调剂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规定向省局备案。
(七)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安全保卫,建立巡查制度,防止盗抢事件发生。企业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特殊药品安全,加强专用库房管理,缩短运输时间及距离,严禁在专用库房外存储特殊药品。
(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的购用计划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每次销售必须严格核实对方资质及购用数量,并索要有关资料存档,做好相关记录,禁止销售过程中现金结帐。
(九)企业要完善购进、销售记录,确保按品种、规格、批号的可追踪性,实现特殊药品的“一针一片”流向清晰。
(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销售对象仅限医疗单位、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对个人销售,不得用现金结帐。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加盖医疗单位公章的处方销售,并严格审核处方内容,处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销售,不得向未成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2篇】特殊药品经营管理自查报告
特殊药品经营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加强特殊药品管理的紧急通知》后,我院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执业医师、药剂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培训合格。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办理程序规范,对持麻醉本患者定期随访复诊监管不严格,部分执业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部分处方不符合规定,存在门诊处方超量现象。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保险柜保存,并设防盗门窗,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
5、患者剩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回收销毁记录不健全。针对以上问题及时作出如下整改措施:
(1)对全体具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资质医师进行院内培训,规范处方用量,宣读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规范使用。
(2)执行新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卡,规范办理流程。
(3)严格执行剩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制度,建立回收登记档案,做好回收记录,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3篇】特殊药品自查报告
特殊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使xxx大药房尽早通过gsp认证,在xx食药监部门的指导下,我药房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大药房属于单体药房,经营地址周围无污染源,无高危设施,经营场所宽敞明亮,卫生清洁、布局合理。药房核准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我药房按gsp要求,完善了相应的设备,修定了各岗位职责及相关规定,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gsp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本药店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gsp认证及日常经营中无任何欺骗行为。
二、企业实施gsp自查情况
(一)质量管理与职责
我药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了药品质量。建立了与本药房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xxx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药店的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督促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配备了质量管理员xxx专门负责药品的质量工作,制订了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员认真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负责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确认和处理,负责假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以及对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指导并督促药学服务。负责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员履行的职责。
(二)人员管理
我药房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无行业禁入情况。企业负责人xxx具有xxx药师资格,指导合理用药。质量管理员为xxx,具有xxx药师技术职称。营业员xxx具有xx学历,中药饮片调剂人员xxx具有xxx学历(无中药饮片的删除这句)。
xxx、xxx均接受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企业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每年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均取得健康证,并建立了健康档案,符合上岗要求。我药房没有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和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三)文件
本药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且定期审核,及时修订。通过培训使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并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制度,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环境卫生、人员健康制度,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制度,制定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采购、验收、营业员以及处方审核、调配等岗位的职责。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等十几项操作规程。
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的营业场所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企业营业面积xx平方米,环境整洁,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无污染物,营业场所、生活区分开。营业用货架xx组,柜台xx组,销售柜组标志醒目。由于具有合法、可靠的药品供应渠道,售出药品能够及时补充,且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架入柜,所以本店不设仓库。药架、药柜均能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在10cm以上。药店配备了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温湿度计1个、除湿用具1个、换气扇1个、黏鼠板1块,配备了符合要求的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并设有专门的含*专柜。
(五)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1、药品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是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的关键环节。对药品采购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为加强对药品采购的管理,我们在采购过程中首先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中的具体事项,首营企业和购销合同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规定。
(1)采购企业合法性
对合格供货方、首营企业进行合法性评估,由采购员负责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料,如加盖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通过调查与了解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合格,有药店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2)采购药品合法性
采购员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3)供货方销售员合法性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
检查供货方销售员的经营行为与其企业“证、照”核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相符。索取供货方销售员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检查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质量保证协议书的签订应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以上工作进行验证审核,审核合格的材料与质量保证协议书一同入合格供货方档案。
2、药品的验收
为了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店,我们制定了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
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
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验收,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验收人员应当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对。
验收员根据质量验收实际情况,将验收药品的质量情况记录下来同时做出验收结论,并保留验收记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
(六)陈列与储存
本店对所经营的药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到四分开的原则,即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药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并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存放,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陈列的药品质量和包装都符合规定,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的药品立即撤离货架柜台,并填写相关记录。陈列药品的场所、货架柜台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避光设施、设备。
为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药品养护员对陈列的药品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对易变质、近效期、易潮解的药品每周进行了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药品养护质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