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对于医疗保障工作来说,更应该以人为本,建立适合于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险体系。城市居民医保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是解决居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大举措。
一、我处城镇居民医保运行的现状
城镇居民医保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政府投入”为原则,以城镇非职工居民为主要对象,以权利与义务对等、费用分担为筹资机制,以大病医疗保障为重点,实行分步建设,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应保尽保”,逐步加速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全方位的覆盖。
我处现有城镇居民数为5.6万余人,两新组织及流动人口约1.5万余人,其中现有城市城镇职工约为3.5万余人,估计全方位覆盖的城镇纯居民和流动人口约3万人,按试点先进市、区的经验,应该有60%左右加入医保,应完成1.8万余人,而我处20xx年仅有8500人加入城镇居民医保,20xx年到目前为止仅为7500人,续缴人数还有40%还未进行缴纳。
二、城镇居民医保运行存在的问题
1、居民群众认识有误区:一是认为现在家庭成员身体好,不需要入医保,忧患意识差;二是入医保得实惠的是医院,自费的入院医院医师开的药方比较便宜,比较少,相比较差不多。如阑尾炎手术成本只有700余元,如自费在小医院20xx多元,如入医保住院结算要3000元左右;三是家庭多数人员有职工医保,父、母、子、女不在乎入医保;四是改制企业部分职工对党的政策有怨言,抱怀疑态度;五是新农合不管成人或未成年人都是20元/年·人,相比城镇医保门坎比新农合高。
2、部门配合差,各医保险种缺乏规范衔接。
城居医保工作的普及必须依靠全社会的支持,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特别是民政、教育、卫生、计育、国土等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这项惠民政策的认识、支持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在推行城镇居民医保时尚未与已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有效衔接,身份是城镇户口的居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考核体系不合理,扩面征缴困难,征缴激励机制欠缺。
目前,省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推进工作实行单位考核,每年下达参保人数考核任务,并实行“一票否决”,区政府下达我处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考核任务目标为2.5万人,而我处纯居民不足2.5万,这脱离现有人员实际,但为了完成任务,把流动人口纳入完成人数。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征缴无任何约束、奖罚措施。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医保实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财政补贴的方式,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手段。而城镇居民医保的主要对象是城镇非就业人群,分散性大,流动性强,人数众多,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学校、社区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而对这些支持配合的单位部门无有效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而有些部门抵触情绪较大,推动征缴的工作力度受到影响,工作难度增加。
三、如何加快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进度的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居民认识误区。
目前,党委和政府应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发动全体机关干部和社区力量,到社区各家各户上门服务,针对不同人群,消除其认识误区,把各类人群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高度来认识,树立本身的忧患意识,真正使此次服务行动成为“宣传服务一家,造福居民万家”的全民行动。
2、强化部门配合,把“一票否决”融入到各单位、各行业中去,真正为民为实事。
一是医保部门加强服务和工作责任,做到“应保尽保”的前提下,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便利的优质服务。
二是医疗机构要加强以人为本的大局意识,不要以本单位的利益来“服务居民”,推行“居民至上”的崇高理念。
三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如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国土等)在服务为民之前提下,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清除居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全民树立忧患意识,迅速加入到城居医保队伍中来。
四是党和政府不要把为民办实事只归口到一个部门或单位,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单位、行业的目标考核中,使全社会都来关心,都来支持,都来作为本身的工作来抓,把为民办实事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
3、加强城镇居民医保运行的信息反馈和基础平台建设,增强体系的有序性。
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制度的逐步推行,劳动、学校、计生、卫生、民政、社区等医疗保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这些部门都贴近基层,对各类人员情况熟悉,信息灵通。因此,必须加大对这些部门的工作督办和基础平台建设,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全网络服务平台,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协调配合和激励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联动,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该项工作有序、规范运行,真正使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第2篇】有关“我国农村人民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1:有关背景及实地调查情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1。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1。自xx年以来,我国1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1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101”长假之机,我回到老家横河村,作了1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1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1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1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2:xx年至今“新农合”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村委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横河村隶属的飞云镇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xx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xx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xx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xx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1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据了解,xx年,本地的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1些变化:瑞安市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补偿水平,根据“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节余”的补偿原则,对住院补偿方案进行完善:
①市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按70%标准计入市人民医院补偿基数
②中医中药住院可报费用同段别补偿增加20%。
3门诊优惠定点单位为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目录内药品乡镇卫生院优惠20%,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医院优惠10%;提高门诊优惠基金为人均8元(按门诊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补助8元)。特种病按25%补偿计算,年度封顶额3000元……
通过各种调整政策,抱愧普通门诊的优惠,特种病门诊的报销,尤其是起报线的下降,直接扩大了受益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此外,近段时间,瑞安市不断地健全结报网络,积极服务群众,使参合人数又有很大增长。为了提高结报时效,市农医办在全市设立7个片区临时结报点。这1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报销。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横河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xx年1季度补偿共有25人次报销,报销金额累计达20653.05元。可见,这1医疗制度的实施还是真正落实惠及于民的。
3、“新农合”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1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了1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1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1环节出现了1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部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10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3、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从被调查的47户情况看,有10户觉得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占被调查户的21.3%。其他农户虽不这么认为,但从座谈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在村卫生所看病后立刻就能得到报销,但去镇里或区里看病后报销医药费就没那么容易了。
4、定点乡镇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并且费用高,服务水平差。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卫生所,因为他们觉得村卫生所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农民普遍反映: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因医药费偏高,即使能得到补助,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得不偿失。
5、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1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4:对进1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1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3点做到:1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2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1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3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1步完善制度设计。1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2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1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5:本次调查的感想
在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中,我感受到了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也是1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1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1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1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1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第3篇】关于“我国农村人民医疗保障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有关背景及实地调查情况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新农村建设逐渐成为最重要的工程之一。其中,发展并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建设新农村的最重要措施之一。自2003年以来,我国一直提倡并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卫生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也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方面。
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乡的推行情况,借十一长假之机,我回到老家横河村,作了一次有关农村医疗保障的调查,通过走访、同村民交谈、填写问卷等调查形式, 我对全村的医疗保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每到一户,村民们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对我的提问是有问必答。但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此次的调查人数较少,共计 47人。但以点盖面也充分表明了横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现状。以下是调查的基本情况:
1、村里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4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45户,占调查户的95.74%。
2、大部分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45户农户中有44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3、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8.1%的参加农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程序过于复杂,10.8%的参加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在被调查的47户农户中有38户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很合理,占被调查户的81%;有4 户认为设置程序过于复杂,占被调查户的8.5%;有5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设置不了解,占被调查户的10.5%。
4、86.5%的参加农户知道身边确实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明显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参加农户表示不知道。
二、2022年至今新农合在本地的推行与发展
除了走访村民之外,我还向村委咨询了下有关情况,并特地查阅了本市及横河村隶属的飞云镇的有关具体政策和医疗设施,以及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的点滴变化。
本村从2022年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 2022年之前,统筹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5元,各级财政补贴25元;从2022后,统筹资金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参合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核销下有起报点、上有封顶线,采用当年累计、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对于5种特种病,补偿比例为20%,全年每人报销最高总额为 2000元。并且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报销比例从20%50%不等。门诊医疗费的小额补偿采取即乡镇卫生院对本乡镇的参合农民凭证看病给予门诊所有费用 10%的优惠。此外,参合者每两年还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常规体检一次,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据了解,2022年,本地的的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发生了一些变化:瑞安市为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补偿水平,根据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节余的补偿原则,对住院补偿方案进行完善:
①市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按70%标准计入市人民医院补偿基数
②中医中药住院可报费用同段别补偿增加20%。
三、新农合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们对这一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呼声很高,但在调查过程中我还是听到了一些消极的声音。下面,我把被调查的农户中反映最强烈的极大问题列举出来进行探讨:
1.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上,很多农民基于过去的经验,对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横河村的第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筹资这一环节出现了一定的困难。尽管村中干部将宣传做到每家每户,仍存在很多盲区无法将资金统筹到位。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3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
2.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从调查和座谈中我了解到,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
4.定点乡镇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并且费用高,服务水平差。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村卫生所,因为他们觉得村卫生所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农民普遍反映: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因医药费偏高,即使能得到补助,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得不偿 失。 5、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卫技人员缺乏、素质普遍不高,医疗设施陈旧,农民群众不能从乡镇卫生院得到正常医疗保障。这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民群众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幅度最大。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薄弱,农民群众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减轻医药负担。
四、对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建议
1、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可以从以下三点做到:一抓住典型并以多种方式宣传农民受益事例。二要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三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医保政策(如: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通过宣传能够使医保各项规定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打消各种顾虑,提高参加新农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民的覆盖面。二是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赔付上线标准,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简化报销途径。及时、足额地领取到医疗补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尤其是在制度开始初期,取得农民信任显得尤为重要.及时报销小额费用,可以通过把补偿过程转入管理部门的内部循环系统完成.如由财政统一拨款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在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对参保农民建立家庭名册、健康状况、结算补偿金额等基础性数据,农民可随时查看。当农民住院看病时,直接按规定实行电脑结算.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定期汇总统计上报,简化农民的报销手续.
4、加强对农医的培训,提高其服务及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本次调查的感想
在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中,我感受到了农村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 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第4篇】农村医疗保障调查报告
[摘要]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所依存的乡村社区土壤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2. 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公共资财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 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3. 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组织资源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1982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98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2022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4. 信誉是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与此相关联,农民提出了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就要长久实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设的要求。他们担心如果医疗保险放在县里管理,则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们难以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甚至担心如果经办的人携款跑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医疗保险放在乡、村管理,他们又担心管理有漏洞,保险金被挪用等腐朽现象的发生。然而作为制度建设,为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就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俊康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让人们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我国“xx”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和提高亿万农民的教育和健康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一.中国农村医疗卫生面临的挑战
我国的农村卫生工作曾经取得过世人瞩目的成绩。建国以后初步形成了农村初级保健网,尤其是上世纪60年代,在“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导方针下,直到7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的创立使农村卫生保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村居民健康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但是80年代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直接冲击了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农村卫生的人、财、物等外部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期间,一是合作医疗纷纷解体,二是城乡卫生资源的配置差距逐渐扩大。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所经历的五个“五年计划”(1981—2022年),可以发现,上世纪80年代农村医疗卫生所受到的重视程度最低,“六五”计划纲要只提到了“加强赤脚医生、农村卫生员和接生员培训”,而“七五”计划纲要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基本没有提及。进入90年代后,日趋薄弱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开始重新得到一定的重视,“八五”计划纲要重提“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提出恢复和发展农村三级合作医疗卫生网,努力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卫生设施建设。“xx”计划纲要提出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合作医疗,努力解决农民基本卫生医疗问题。上世纪90年代开始,政府针对农村医疗机构的效率低下、医疗机构不合理的补偿机制以及医疗市场酷构等出台了一些政策,例如,开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促进和恢复合作医疗,实施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等。
但是农村医疗卫生、农民健康面临很大的挑战,“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在农村尤为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更多发生在农村,这些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体现得最为明显,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不足。农村卫生总费用中政府、社会和个人投入的比重在1991年至2022年间的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政府农村卫生投入比重由12.54%下降至6.59%,社会卫生投入由6.73%降至3.26%。政府对卫生投入下降的直接后果:一是农民个人医疗负担的增加,同期,农民个人直接支付费用从80.73%上升到90.15%;二是农村公共卫生的削弱。政府拨款主要用于医疗,而公共卫生相对较少,对农村的就更少。在政府公共卫生支出的构成中,人员经费呈逐年上涨的趋势,而业务和公务费、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很多公共卫生机构只能通过有偿服务进行创收。
(2) 缺乏医疗保障的农民在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医疗服务可及性下降。合作医疗纷纷解体后,绝大多数地区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根据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的数据,绝大部分农村居民自费承担医疗费用(1993年84.1%,1998年87.3%,2022年79%),202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全面推广之后,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上升,更多的农村居民具有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医疗负担,但是和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的医疗保健支出也不断上升,其增长速度超出收入的增长速度很多。农民医疗保健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和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也都逐年上升。上世纪90年代末,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1993年、1998年、2022年的农村平均门诊费用分别为22元、25元和50元,平均住院费用分别为541元、837元和1455元(均为可比价格)。
研究表明,由于缺乏医疗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医疗价格格外重要,医疗服务价格的上升会降低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尤其是对贫困人群,最终会影响健康状况。医疗费用上升情况下,农民直接支付费用方式导致农村居民医疗服务的可及性降低。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中应住院而没有住院的占30.3%,其中70%是由于经济困难;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为45.8%,其中38.2%是由于经济困难。农民未就诊率、未住院率呈逐步上升趋势。收入越低的农民,未就诊率和未住院率的比例越高。
(3) 三级医疗转诊体系的打破,导致有限的农村医疗资源效率不高,进一步扭曲农村医疗机构的行为。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原有的农村三级医疗转诊体系被逐步打破。虽然农村卫生服务供给规模仍在增加,但效率低下。一方面,更多的患者集中到县及县以上医院,使得这些医疗机构人满为患,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断下降。另一方面,农村医疗机构病源下降,发展受到限制,进一步加强了患者去大医院就诊的倾向,从而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从建国初的近70%下降到2022年的不足40%,县及县以上医院的床位数历年一直在增加,而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数自80年代以来没有明显的增加。80年代初,卫生院还承担很多的医疗服务,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县及县以上医院所承担的医疗服务超过了卫生院,此后,卫生院的诊疗人次逐年下降,相关研究表明,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利用率较低,接近70%的乡镇卫生院出现亏损或接近亏损的边缘。
政府投入的不足,医疗条件和医疗人才的缺乏,使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只能以卖药为主,有研究表明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占收入的比重一般在70%—80%,而就诊患者的减少,使得乡镇卫生院只能通过不规范的行为从为数不多的患者那里获得收入,如一些乡镇卫生院不是定位在提供更符合当地农民需求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护理,而是定位于提供利润高的新项目、建立特色专科以增加收入,有条件的就竞相引进高科技、高费用的检查设备吸引患者就医,这进一步破坏了原有三级网络的功能,导致更多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奎几年,尤其是2022年“非典”之后,随着政府对农村发展以及对医疗卫生建设的重视,情况有所好转,但解决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而且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还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一是农村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新情况的影响。例如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加,艾滋病、非典、人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等使农村公共卫生问题更为严重。进城农民工的健康状况基本没有保障,一旦有病一般只能回到农村。再如交通、生产事故导致的意外伤亡的增加也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同时也对医疗卫生体系,尤其是急救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又如由于迷信的复燃、家庭空巢、文化生活缺乏等原因造成的精神健康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促进农民的精神健康,不仅是农村医疗卫生的工作和面临的挑战,也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是人口老龄化、疾病模式转变等人口特征变化带来的影响。中国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时代,农村老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同时,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身体健康的青壮年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留在农村的更多是需要医疗保健服务比较多的老年人口。农村人口疾病模式变化的重要特点是55%—60%的死亡和疾病原因从传染性、感染性疾病向慢性病的模式转变。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劳动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的患病人数在农村也不断增加,成为威胁农民健康的主要病种。老龄人口、慢性病患者和重大疾病患者是农村最需要医疗保健服务的人群,这部分人口的增加会对农村医疗保障带来财务上的巨大挑战。
二.医疗卫生应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2022年一号文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在“xx”规划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目标,这给农村医疗卫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医疗卫生应该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首先,投资医疗卫生,投资健康也就投资了人力资本。健康是人力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一个推动因素。中国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健康的、廉价的、高质量的劳动力带动了整个制造业的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损害了老百姓的健康。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指导下,应该更重视老百姓的健康,而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况且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一支健康的劳动力队伍。其次,卫生投入,尤其是公共卫生和基础医疗投入,也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精神卫生促进等本身是公共卫生的范畴,做好这些工作也是“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要求,农民健康状况提高了,就能更好地参加劳动,“生产发展”才能成为现实,从而使得农民增加收入,“生活宽裕”。
“xx”规划纲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单独的一节来阐述农村卫生工作,内容更为全面,提出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活动;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大力提高农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公共卫生资源的比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定为农村医改的突破口,也是近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根据“xx”规划和今年精神,2022年“新农合”试点覆盖面将扩大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2022年达到60%,2022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22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三.完善制度设计,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农民的就医用药问题,促使农民无病早防、有病早医。回顾合作医疗历史,分析新农合试点以及其他国家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教训可以发现,新农合作为一种社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其发展的可持续性面临一定的挑战。当前新农合的定位是“低水平、广覆盖”,从持续发展来看,新农合的目标是在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障水平,从而真正解决农民的健康保障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要“开源”,扩大参与率和筹资水平,另一方面要“节流”,控制农村医疗费用。
1. 政府推动是新农合扩大、推广的重要保障。按照目前的制度设计,新农合以自愿参加为实施原则。之所以强调“自愿”的原则,既是出于对农民选择的尊重,也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同时,合作医疗费用个人分担一部分,在自愿参加原则下这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理论上,自愿原则下会存在“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保险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最常见的难题,一方面高危人群更愿意参加保险,另一方面,保险方更愿意选择疾病风险低的人群。目前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自愿为原则,而且对同一合作范围内的农民统一对待,没有根据疾病风险等因素对个人缴纳费用进行调整,因此很难避免逆向选择。如果只是聚集高危人群,那么就无法发挥合作医疗分担风险的作用,合作医疗基金不足以补偿参加人群的医疗费用。如果量入为出,降低补偿的金额,同时就降低了人们参加的积极性。
实践上,泰国在“30铢计划”①之前实施过自愿性健康卡制度,家庭以500铢购买健康卡,国家每卡配套500铢给定点的有关卫生机构,购卡家庭任何成员可持卡到定点公共卫生机构免费就诊或住院,但免费就诊及住院次数和享受的服务项目都有严格的限定。由于自愿购买,购买者多为高危人群,仅覆盖了10%的人口,最终也没有能够持续下去。
【第5篇】医疗保障报销服务工作报告
医疗保障报销服务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及时报销、补偿到位,2022年制定了“一站式”医疗保障报销服务工作制度,县医保局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核、优先拨付资金(收到资料的7天之内完成报销资金的兑现);保险公司、民政、卫计工作人员每星期四到医保局大厅坐班,实行考勤管理;各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在当天内完成资料的收集和计算出本单位需报销的资金,随后各单位直接将资金兑现给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截止6月底,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就医108人(次),医疗总费用1810897.49元;特殊门诊就医36人(次),医疗总费用98865.91元。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情况
截止6月底,已完成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108人(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89960.62元和特殊门诊36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3315.37元的兑现工作。
(二)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情况
截止6月底,2022年应享受大病保险赔付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35人(次),现已完成35人(次)大病保险赔付资金14102.54元的赔付工作。
(三)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偿情况
截止6月底,2022年应享受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补偿人员35人(次),应赔付金额325520.34元,人财保险公司已于6月底完成全部赔付工作。
(四)民政救助情况
应享受民政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108人(次)。
截止6月底,县民政局已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108人(次)、241232.00元的救助工作。
(五)卫生救助情况
应享受卫生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108人(次);特殊门诊就医36人(次)。
截止目前:已兑现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外住院79人(次)、256865.80元和特殊门诊26人(次)、27832.03元的救助工作。剩余县域外住院29人(次)及特殊门诊就医10人(次)的救助资料县卫计局定期完成了资料的收集。其中,还未兑现的县域外住院建档立卡贫困患者29人(次)中,有22人(次)涉及爱心救助,县卫计局正在向上级申请爱心救助,目前卫生救助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各单位每星期四都能定期到县医保局坐班,收集本单位报销所需要的资料和计算出应补偿的费用,但部分单位兑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费用时间较长,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的对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开“绿灯”,优先兑现,以助力精准扶贫。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纪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工作效率。
二是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一站式”医疗保障报销服务工作人员要加强文件、政策学习,主动了解各类便民、惠民政策,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一站式”医疗保障报销服务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规范报账流程,责任明确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确保资金安全。
【第6篇】医疗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报告
医疗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报告
按照《关于派出工作组赴县开展督查工作的函》相关要求,现将基本医疗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生育秩序整治、卫生健康项目建设、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对各乡镇在健康扶贫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共计梳理出问题31条,主要包括:1.个别乡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不高;2.非贫困户医保报销后个人医疗支出仍然较高;3.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手续不齐全未报销医疗费用;4.部分非贫困村村卫生室无设施设备;5.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费用较高等问题。对梳理出的问题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并由健康扶贫办牵头,相关股室配合逐村逐户进行追踪核实,并及时联合医保、民政、红会等部门制定“大排查”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经排查基本医疗保障总体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十免四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健康扶贫精准推进。一是持续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按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截至7月,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共计救助患者621人,救助资金82.5746万元。实现贫困患者县域内及依规转诊县外住院、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5%以内。二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按照医保目录范围开展诊疗、检查和用药,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压床、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95.8%。三是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2380户996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签约服务率达100%。四是全面推进合格村卫生室建设。全县88个贫困村村卫生建设已全面完成。为全面掌握村卫生室现状,卫健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全县18所乡镇卫生院对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安排业务人员对88个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乡村医生配备、药品器械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确保顺利通过脱贫验收。目前48所村卫生室已完成设施设备配备,剩余23所贫困村卫生室设施设备目前已挂网采购。
(三)生育秩序整治深入推进。一是深入调查,掌握情况。2022年至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队进一步细化为四个小分队全面深入各乡镇,走村入户开展违法生育清理工作,通过全力摸排,2022年出生451人,违法生育62人;2022年出生544人,违法生育39人;2022年出生616人,违法生育36人;2022年上半年出生358人,违法生育26人政策外多孩率7.2%。二是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坚持党政、部门、业务“三线”开展工作,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一票否决”不变,每年逐级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规划,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并将生育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单列考核内容。三是建章立制,包村包户责任落到实处。确定的生育秩序整治重点乡(镇)为、宗麦、科马、下罗科马等牧区乡。针对重点乡实行乡村干部计划生育“包村包户”责任制,明确包村责任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达生育上限育龄妇女,已落实包户数7174户,已联系达生育数量上限育龄群众1641人,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229人,落实率为75%;落实长效避孕措施20人,兑现奖励金6000元。截止目前,历年立案并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案件768件,分期征收社会抚养费144万元。四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022年共确认奖励扶助531人,其中:新增奖励扶助72人,退出44人;特别扶助20人,其中:子女伤残4人,子女死亡16人;少生快富70户。截至目前,共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金38.472万元,其中特别扶助17.472万元;少生快富21万元,全部经一卡通打卡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
深入贯彻全省、全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健康扶贫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虽然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对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宣传,但仍有部分贫困户对政策知晓率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贫困人口的主动就医意识。二是生育秩序整治工作还不深入。由于群众思想觉悟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积极主动,导致达生育上限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理想,政策外多孩率较高。三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不够明显。虽然各乡镇卫生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但由于宣传、服务力度和质量不高,导致贫困户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不高,“重签约、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继续落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先诊疗后结算”、“十免四补助”“两保三救助三基金”等扶持政策,优化“一站式”结算服务,继续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巩固提升已脱贫人口救治成效,完成贫困人口救治任务;按照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清单,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加快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备,确保顺利通过村退出验收。
(二)深化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全县生育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工作任务。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强化生育秩序整治摸底工作;继续加大对达生育上限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三)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项目。在保证安全和质量前提下,加快推进县藏医院医技大楼和县妇计中心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确保在年度前投入使用。
【第7篇】新时期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调查报告
优抚对象是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特殊社会群体,是人民的功臣,同时,也是社会阶层的弱势群体。近几年来,我县坚持以人为本,将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作为优抚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在基础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在措施上做文章,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现状
余江县现有各类优抚对象近1.3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其中,革命残疾军人、失散红军和苏干、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1200多人。由于大部分优抚对象年老体弱、经济收入较低,再加上治疗费用昂贵等因素,致使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
二、建议和对策
建立优抚医疗保障机制,是彻底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基本途径,着眼于促进机制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今后我们应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规范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继续巩固和发展已有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通过争取财政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经费充足。二是着眼减少随意性,增强科学性,不断对制度加以完善创新。探讨增加年度报销次数,提高报销额和大病救助额。例如,有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障后,仍给家庭带来较大的困难,对此能否突破大病救助的基数限制,给予更多的救助待遇。有些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一年多次住院,一次报销如杯水车薪,对此能否给予两次以上的报销。
(二)创新工作思路,帮助优抚对象进入相应的保障体系。“一保险两制度三网络”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建立的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体系,是帮助人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优抚对象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员,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将其尽早全面地纳入相应体系,并体现出适当的优惠和照顾。一是要把握有利时机,帮助城镇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内,对于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同时在大病救助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使他们充分享受到城乡医疗改革的成果。二是积极探索大额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路子,采取财政支付一部分、优抚对象缴一点的办法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为优抚对象住院提供体系外的第二层保障网。
(三)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给予优抚对象更多的优厚待遇。一要充分发挥县级财政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资金补助机制,并逐步加大预算力度,乡镇财政在经费上也应给予相应的配套,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强大力量。三要发挥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作用。既然这些机构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仍然享受着政府补贴,就有责任和义务对优抚对象给予特殊照顾。要动员他们落实好医疗减免政策,给予优抚对象在挂号、看病、取药、治疗、住院等多方面的优先、优惠待遇。
(四)多策并举,提高优质对象的发展能力。出台制定与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措施,增加优抚对象发展经济的能力,总的一条原则是既要“输血”又要“造血”,对没有致富能力的,通过直截注入资金,提高其生产、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对有致富能力的,全县各级单位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在技术、资金、项目上给予帮扶,使他们富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