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做好六个严禁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做好六个严禁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工信局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在深化落实中央确定的21个方面、省委确定的12个方面、市委确定的9个方面46项坝基整治内容、县委确定的9个方面44项整治任务基础上,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5个方面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现象发生。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制定、强令等方式插手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
经系统内部自查,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龙陵县工信局认真履职,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改善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创造市场主体竞争和公平、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
经自查,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制定、强令等方式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三、 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加大学习教育力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总局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廉政准则》的学习,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规范资金审批、报销等程序,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的行为,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的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
经自查,没有发现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的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的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严守选人用人的组织程序、相关标准和制度要求。
经自查,未发现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五、在整治“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法治理念方面的教育,以杨善洲、郑垧靖、高德荣等先进典型为教材,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强化知岗明责、知责思为、知位求进、知纪守正的意识。坚决整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意识不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热衷于当业余组织部长,四处打听、传播小道消息,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手握公权不为,占着位子不干事的情况,严格杜绝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思想和行为。
经自查,我们存在缺乏担当的激情,热衷于当“老好人”。
六、在整治“学习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完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作学习的表率,当学习的楷模,带动本单位的学风。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撰写调研文章制度,认真组织和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做到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实践上先一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形成人人是学习主题、处处是学习场所、时时是学习机会的良好学习氛围。加强整顿学习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观念陈旧老化、能力不足,对党的政策不熟悉不了解,特别是对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精神吃不透、把不准、无预见性、超前性、导致争取产业、项目的时候步伐缓慢、工作迟缓,对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钻研少,岗位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经自查,个别人员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学习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够,特别是对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精神吃不透、把不准、的现象。
七、在整治“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健全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龙陵县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加大督查、明察暗访、约谈力度。坚决杜绝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纪律涣散,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责,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工作态度消极,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工作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主动服务意识来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经自查,个别职工有时存在壮态不佳,有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的现象。
八、在整治“领导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加大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及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从严查处搞一言堂、家长制行为。
经自查,未发现领导作风上存在问题。
九、在整治“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坚决整治玩风较浓、精神不佳,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农家乐”等偏僻场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经自查,未发现生活作风上存在问题。
第2篇 2023年做好六个严禁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根本好转,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工信局及时传达学习相关文件,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在深化落实中央确定的21个方面、省委确定的12个方面、市委确定的9个方面46项坝基整治内容、县委确定的9个方面44项整治任务基础上,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5个方面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现象发生。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制定、强令等方式插手项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
经系统内部自查,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龙陵县工信局认真履职,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改善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创造市场主体竞争和公平、有序、健全统一的市场环境。
经自查,未发现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制定、强令等方式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三、 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加大学习教育力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以及***总局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廉政准则》的学习,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会议决定。规范资金审批、报销等程序,严禁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的行为,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的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
经自查,没有发现领导干部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的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 “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的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规定,严守选人用人的组织程序、相关标准和制度要求。
经自查,未发现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五、在整治“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法治理念方面的教育,以杨善洲、郑垧靖、高德荣等先进典型为教材,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切实转变观念,强化知岗明责、知责思为、知位求进、知纪守正的意识。坚决整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意识不强、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热衷于当业余组织部长,四处打听、传播小道消息,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手握公权不为,占着位子不干事的情况,严格杜绝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思想和行为。
经自查,我们存在缺乏担当的激情,热衷于当“老好人”。
六、在整治“学习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完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作学习的表率,当学习的楷模,带动本单位的学风。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讲党课和撰写调研文章制度,认真组织和积极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做到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实践上先一着,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形成人人是学习主题、处处是学习场所、时时是学习机会的良好学习氛围。加强整顿学习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观念陈旧老化、能力不足,对党的政策不熟悉不了解,特别是对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精神吃不透、把不准、无预见性、超前性、导致争取产业、项目的时候步伐缓慢、工作迟缓,对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钻研少,岗位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经自查,个别人员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学习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够,特别是对国家新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精神吃不透、把不准、的现象。
七、在整治“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健全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等制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严格执行《云南省加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龙陵县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加大督查、明察暗访、约谈力度。坚决杜绝精神状态萎靡、工作作风漂浮、工作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纪律涣散,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责,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看电影;工作态度消极,办事看心情、看利益、看对象,工作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则不动;主动服务意识来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发生。
经自查,个别职工有时存在壮态不佳,有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的现象。
八、在整治“领导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加大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及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从严查处搞一言堂、家长制行为。
经自查,未发现领导作风上存在问题。
九、在整治“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坚决整治玩风较浓、精神不佳,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农家乐”等偏僻场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第3篇 2023做好六个严禁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县委办、县政府办[xx]45号《关于严厉打击违法乱滥建切实做好“六个严禁”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街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八月份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乱滥建和为违法乱滥建提供帮助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两办[xx]45号文件下发后,我街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街道党工委转发了两办文件,成立了违法滥建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抽调街纪检、监察、建设、土地、司法等相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六个严禁”工作要求和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土地管理员大会,对照要求全面部署我街违法乱滥建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自纠对象、内容、时间
1、自查自纠的对象为:街道和各村、社区公职人员、党员、干部。
2、自查自纠的内容:重点检查中共浦城县委、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浦委〔xx〕59号)文件明确的“六个严禁”执行情况:一是严禁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参与违法乱滥建。二是严禁村、组及个人未通过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三是严禁未经安全鉴定就入住。特别是对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房屋,按照安全责任管理原则,各违章户所在乡镇(街道)要组织强有力人员入户做工作,告之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危害性。四是严禁违建房屋买卖交易。房管交易部门对违法乱滥建户不得办理登记和交易手续,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证。五是严禁安装各种生活配套设施。电力、自来水、广电、电讯等部门不得为违法乱滥建户办理报装手续,若违章户自行安装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公安部门不能办理门牌登记;邮政部门不能安放邮箱。六是严禁办理各种证照。工商、税务、卫生监督、质监、安监等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相关经营证照。
3、自查自纠的时间:从xx年8月1日起至30日,为期一个月。
三、自查自纠的方法步骤和措施
1.动员发动。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违法乱滥建自查自纠大会,认真学习查处违法乱滥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政策规定,安排部署工作。
2.开展自查自纠。各村组织填报《村、组及个人违法占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自查表》。街道机关组织填报《浦城县城区内公职人员违法建设自查情况登记表》。自查自纠重点对象单位和个人还需如实填报《机关、国有企(事)单位人员为违法乱滥建户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为违法乱滥建户违规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
3.收集汇总,撰写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全街公职人员、党员和干部填报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乱滥建自查登记表》汇总后上报县监察局。《村、组及个人违法占地和非法买卖土地自查表》汇总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对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汇总(填汇总表)。其中,无违建行为的自查表由各单位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备查;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自查表,由街道汇总(填汇总表)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附自查自纠登记表于9月6日前报县效能办。
4.认真整改。对查摆出来的和平村大路组1997年6月买卖大洋坟林地1800多平方米的问题,街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已介入,认真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