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燃气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商政公消(20xx)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的发生,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整治”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陕西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从4月19日开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根据全市《“20xx.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杜绝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领导小组按照活动总体安排,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消防意识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符合规定。在职工中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和《陕西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按照公司年度职工培训计划,6月20日公司安全保卫部就如何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分别从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演练、制度完善、消防值班室的建立、消防双人值班交接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学习。通过学习和宣传,职工认识了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了“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了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了职工消防能力。
三、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消除隐患
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坚持“不放过一台设备,不放过一个环节,不漏掉一处隐患”的原则,对照《陕西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严格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零容忍,严整改”的管理制度,责令相关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一查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查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的完好有效程度和工艺装置、管道的色标、安全警示标志完好、醒目程度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查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四查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和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消防应急灯的使用、完好有效情况及灭火设施、器材配置的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的齐备充足情况。五查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的情况,有无违章动火情况。六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四周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七查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我们发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泵房每天24小时双人值班检查没有按时进行。
2、消防泵房操作人员无专业操作证。
3、消防泵房无应急照明装置。
4、消防系统未配备应急备用电源。
5、消防泵房门前堆放其它工程材料,出入不畅。
6、厂区距离围墙以外西南边的民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过近。
五、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措施,做到按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不留隐患。
1、消防泵房双人值班的问题,安排维修人员和门卫人员在7月5日前到岗,并制定操作规程和日常值班记录,班班严格按照“三交,三不交”制度进行面对面交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消防泵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问题,已与市消防支队取得联系,计划培训办证。
3、消防泵房的应急照明在7月10日前安装到位,确保正常使用。
4、消防系统应急备用电源准备购买75kw的玉柴发电机,合同已签订,等待厂家安装。
5、消防泵房门前堆放的其它工程材料落实专人及时搬离。
6、厂区围墙以外西南边存在民房、建筑物、构筑物的问题,在城建、城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进行解决。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及时解决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应对燃气消防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走向一个新的台阶。
二0xx年xx月xx日
第2篇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根据***有限公司《关于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及整体工作部署,我单位立足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们结合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了消防工作,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同时,我们成立了以项目经理带头,以项目班子成员为骨干,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落实的“海河春意桥工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并与各施工队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我们本着为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7月4日开始,“海河春意桥工程火灾隐患检查小组”对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各个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努力做到:
(一)突出重点,明确火灾检查的内容
1、设施方面:
重点检查我项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缺少、损坏及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
2、施工现场:
检查整治我项目施工现场灭火器的放置,乙炔瓶、氧气瓶的存放及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3、区域方面:
主要检查了我项目的仓库、木料加工区等易着火点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问题。
(一)严格检查,确保火灾检查不留死角
1.做到了目标明确。我们重点检查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火灾电源管理、员工消防培训情况。针对资产财务,我们重点检查了库存物资存放的消防重点管理。针对值班室、员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同时检查了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新,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二)强化教育,加大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检查、整改治标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有效载体,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并且项目部经常组织施工人员,对其进行讲解防火安全知识,使每个施工人员都具备了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三、找查问题,狠抓整改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整改如下:
1、6号围堰切割护筒时,乙炔、氧气瓶安全距离不够;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示、标语牌不足;
3、施工现场部门灭火器存在失效和数量不足现象;
4、施工人员宿舍内是木制地板,属易燃物,工人有在宿舍内抽烟现象,存在很大的消防隐患;
整改情况:
1、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瓶必须按照规范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与动火点保持10米距离,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2、项目部立即制定关于消防安全的标识、标语牌,对需要的部位进行张贴、放置;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3、项目部物资部立即购置大量灭火器,对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区、仓库、栈桥区域内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更换,对缺失部位进行补充;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4、要求各分包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对工人在宿舍内抽烟进行严厉管理,将宿舍火灾降到最低,截止到7月5日,此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通过检查,全项目上下消防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各施工队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海河春意桥项目消防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 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范本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第4篇 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自查报告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xx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