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市民政局:
接到市民政局《关于对各县区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的预备通知》后,xx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12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在城市低保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低保的分类施保工作,目前,按照分类施保确定的新补助标准,已全部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20多万元。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我县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重病低保对象及特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工作。对37名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3.88万元,对21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7万元。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12年春节前,组织走访慰问了10处敬老院和部分五保对象,为五保老人送去了慰问金、食用油、猪肉等价值10多万元的慰问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投资10万多元,为全县五保老人每人定做夏装一套。我县现有五保对象116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建立起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XX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五保财政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博昌街道敬老院建设扫尾工作。四月份,我们对博昌街道敬老院以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就有关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乔庄镇计划投资120万元,对敬老院进行扩建,新建院民宿舍20间,新修柏油路500米,现主体工程已经完成。锦秋街道敬老院投资50多万元,修建光荣间3个,增加了不锈钢厨具、供暖设备等设施,对院落进行了整修,使院容院貌大为改观。加大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按照《xx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考核细则》的内容,我们对全县10处敬老院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了当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博兴部分)、《xx市敬老院建设纪实》(博兴部分)的编纂编辑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全县已有262个村建立了慈善互助基金,基金总额近14万多元,参与捐赠的企业达到了100多家。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八月份,在县行政中心举办了“百万救助、爱心行动”慈善救助金发放仪式,共对85名特困高考新生、32名在校贫困大学生、100名高中生(含技校生)、100名初中生、100名小学生和111名特困大病患者实施救助;救助活动发放善款近100万元。另外,我们还开展了以下救助工作:一是投资2万元,为滨州技师学院150名来自xx和xx地震灾区的学生定做棉被褥150套;二是救助贫困大病患者5名,发放救助金2万元。三是在“六一”和教师节期间,利用京博专项基金开展了救助特困学生和特困教师活动,发放救助金17.5万元;四是春节前,开展了助老扶老活动,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和部分7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30.6万元;五是开展了助残活动,为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金15万元;六是资助希望工程5万元。我们还与xx县品牌企业联盟联合举办了“善行博城·阳光助学”慈善捐助活动,现场募集社会善款3300元,这部分善款将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双拥、优抚安置、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以建军82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我们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春节、“八一”期间,县领导xx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八一”前夕,举行了大型的双拥文艺演出,邀请残疾军人、烈属、老复员军人代表、12名参加国庆阅兵军人家属和驻博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加强了双拥共建工作,广泛开展了科技、文化、服务、社区等拥军活动,部队与地方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开展了共建活动。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新的抚恤补助政策,联合组织部、财政局出台文件,对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根据12年度人均纯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出台文件大幅度提高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三项提标县级财政共支付240多万元。二是大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投资201万元用于各镇敬老院光荣间建设,动员孤老优抚对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入住光荣间。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入住光荣间的孤老优抚对象,根据危房的不同情况给予改造。在庞家镇、乔庄镇和陈户镇进行了危房改造试点活动,截止目前,已投资20多万元为13户孤老优抚对象进行了危房修缮或改造。三是开展了优抚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博兴实际,形成了xx县优抚政务公开的一整套制度,我们召开全县优抚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开展优抚政务公开,使我县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由市民政局组织的全市优抚政务公开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四是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12年我们为全县213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498名城镇优抚对象全部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县4848名农村优抚对象全部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优抚对象在33个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及时兑现优抚医疗补助金,实现“三责一体”的医疗保障模式;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统筹费用全部由医院垫付,12年共支付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金121.88万元,2056人次受益。开展“爱心献功臣”义诊活动。为全县的3500多名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了全面健康查体义诊活动,共计投入100多万元。五是帮助“三老”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为56名“三老”优抚对象解决“三难”12.7万元。六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共接收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38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77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文化考试、档案考核相结合和“三公开两监督”的安置办法,我们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进行了安置,安置率达100%,事业单位安置率达到21%、自谋职业率达45%以上。为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共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26万余元。七是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县里成立了领导小组,新址已经选定,计划建筑面积200亩。八、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的“两项待遇”,积极探索军休干部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九、积极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加强了对涉军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重点涉军稳定案件,实行包包责任制,严密防控,多措并举,确保了国庆“十一”期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未出现进京、去济、到市和越级上访事件。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配合县组织部门搞好全县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民主议政日”活动,全县90%以上的村委会及时公开村务;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下半年,博昌街道办事处、陈户镇官阎村、纯化镇许楼村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村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示范单位。今年是我县城市社区建设规范年,年初,我县成立了“xx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大力开展了城市社区的办公室场所及设施的建设,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均不低于150-3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的社区建设工作达到了办公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和有办公经费的基本要求,现在各个社区的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各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党总支,书记主任一人兼。各个社区的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主要是负责对社区内的党建工作、居民的医疗保险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计划生育的人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对居民的户籍管理、文体活动、家政服务、文明小区建设。城区现有7处社区卫生服务场所,为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城区居民看病达到了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12年各社区积极开展了便民服务活动,定期在广场、老年服务中心、兴海超市门前、老年公寓等地方组织文艺娱乐活动,多次到敬老院为孤寡老人演出节目;博昌街道成功举办了邻居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8月份,市民政局对我县城市社区进行了分类达标验收,七个城市社区中五个为一类,两个为二类。今年是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年,根据我县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经济开发区、其他镇(街道)设立2—3个试点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建设的思路是“先破题、后发展”,也就是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在全县完成了10个村改居的村及25个农村社区已挂牌运营,社区工作正常运行,基本上达到了有制度,有办公人员、有办公场所。11月份召开了全市农村社区观摩会,来我县参观了柳桥社区,该社区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四、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民政宣传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强了殡葬管理工作,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经营网点8处、水泥棺材销售网点3处,为43处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网点办理了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许可证。殡仪馆进行了包括扩建停车场在内的一系列基础设施改造,并新上了环保型高档火化炉,总投资180多万元;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县火化率达到100%。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条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迄今共办理结婚登记2556对、离婚登记289对、补发结婚证396对、出具婚姻登记状况证明901份,登记合格率百分之百;依法收取登记证工本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严格执行《收养法》和《xx省收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办理收养手续54件,登记合格率100%,依法收取收养登记证工本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县政府出台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把平安边界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全面落实“两图一责”,建立了边界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了各项制度措施,确保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受到省厅检查组领导高度评价。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我县共有101家农村经济协会在册备案,通过培育发展已有96家注册登记,登记率达到了96%;发展社团组织4家,注销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4家;成立了xx县民间组织促进会,对全县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博昌街道开展了试点,成功举办了一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班。县老年公寓加强了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各项养老政策落实到位,今年通过扩建,现有床位112个,都已经住满。大力宣传国家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业,新申报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兴福镇赵马福音托老院。福利企业加强管理,联合国税、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13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认定,取消2家不合格的福利企业资格,全县合格的11家福利企业共有从业人员402人,残疾职工人数平均占在职职工总数的42.9%。各企业与残疾职工均签定了劳动合同,按月足额为残疾职工购买四项社会保险,残疾职工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在620元以上,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建立了孤残儿童信息管理库,开展了多项救助活动。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各种机制和制度,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确保了国庆“十一”期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未出现进京和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在《中国民政》、《当代社会》、《滨州民政信息》等各级报纸刊物媒体发表稿件近百篇,发表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多篇。加强了县民政局、镇(街道)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办公条件、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镇(街道)人员配置合理,有财政经费保障,能严格执行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另外,民政政务公开等工作也都取得了好成绩。
第2篇 县民政局度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陆良县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
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以此次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组到我局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民政工作的良性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3篇 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xx年,我局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陆良县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平安陆良”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份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念彩文任组长,副局长康平、纪委书记魏晶任副组长,魏晶同志分管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由潘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有关科室同志具体负责。同时,各科室科长(主任)作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负责人挂帅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xx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在xx年初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会议xx年下半年召开的全县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把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民政工作一并进行研究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等重大节假日也都及时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欢度节假日。
三、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消防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单位人员消防安全行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消防设施,逐步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同时,按照市民政局的文件要求,制定了《陆良县民政局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向民政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消防群防群治活动。
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在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观摩“11·9”消防安全日的消防演练,参观了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听取了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报告,从正面引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
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xx年,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干部职工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二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我县民政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3、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治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
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以光荣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宿舍、殡仪馆、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救灾仓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将以此次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评组到我局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民政工作的良性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4篇 上半年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上半年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二oo九年1-6月,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州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和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为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发[1999]10号)精神和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了《_____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我局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现将我局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为指导,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
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决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民政工作议事规程,不断充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局领导本着管住班子,带好队伍的原则,坚持召开“三会一课”、民主监督制度和建立职工学习日制度等内部管理机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信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基本做到让信访者满意。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下拔的民政款物的落实,对每一次下拔的民政款物要请示分管领导同意,时常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发现违纪违法案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县纪委的要求和和省州民政部门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民政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对民政干部职工和各乡(镇)民政助理员的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以此推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在基层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树好民政人的形象。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第5篇 县民政局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的自查报告
县民政局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的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的通知》(**组通[]69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个三项活动整改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局班子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两学一做”为载体,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章》及党的规定,学习习主席系列讲话,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实现了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二是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解决了长期存在社会救助、村务公开、救灾救济等工作中的问题,落实整改了灾后重建中存在不规范问题,纠正了农房重建中存在的各类情况,完成了近三年来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并接受了县人大的社会救助执法检查。三是始终围绕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编制了《**县民政十三五建设项目规划》,为下一步民政发展提供基础,将社会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较好地落实了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政策兜底,认真对待换届工作,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牵头业务整治工作,坚决整治侵害群众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
(一)、低保救济政策落实方面
印发了《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民[]66号)。重点整治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平均主义、优亲厚友和吃拿卡要等问题;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应公开项目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看不懂甚至假公开、乱公开等问题;村规民约制定中程序不合法、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内容缺乏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现将现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巩固结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开展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政策保”等问题,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从而提升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落实惠民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的根本要求,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完成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程目标任务。为确保实现国家贫困线与低保保障线“两线合一”,完成扶贫脱贫攻坚政策性兜底任务,我县采取提高城乡最低生活补差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立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确保在底实现三类人员精准脱贫。(一)提高低保保障补差标准,确保精准扶贫。从1月1日起,全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230元/人·月提高到280元/人·月;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110元/人·月提高到180元/人·月。(二)提高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实现精准脱贫。从1月1日起,全县城市三无人员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300元/人·月提高到450元/人·月,农村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现行28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城乡集中供养标准从1月1日起已执行550元/人·月,执行标准已高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民发[]16号)不低于500元/人·月标准的规定。(三)建立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精准扶贫。从1月1日实行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60元/人·月,每年提高10元/人·月,到提高到100元/人·月,形成低保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量服帮扶、脱贫补贴五个方面救助互补。
三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低保的,均按规定实行备案确保制度,低保申请人与申请地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居)两委会成员有亲属关系的,申请时应主动向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如实申明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施行。
(二)、救灾救助工作方面
在自查整改阶段,各乡(镇)和社区广泛开展社会救助(含灾害救助)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社会救助的对象、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我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收入及实际生活水平评估与计算的初步工作,以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各级在审核审批社会救助申请时,坚持结果公开原则,审核审批情况必须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并在村务公开栏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制定社会救助分类救助办法,对不同困难和不同困难程度的申请家庭实行分类救助。
(三)、村(居)务公开方面
县级培训已经于5月结束,自查整改已全面开展,但是从前期分片区督查的情况来看少数乡镇分级业务培训尚未启动、多数村(居)公开栏公示情况比较好,但是仍有少数村(居)公开不及时、整改不到位。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各乡镇需严格对照**民发[]66号《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并按照《通知》附件中的《**县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以村(居)政务公开事项、村(居)财务公开事项、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事项3个大项、25个小项,制定各村的村(居)务公开方案,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村两委联席会确定后公布。
(四)、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
督促各乡镇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和表决,对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然后张榜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审查合格的村规民约,要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保证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五)、村组换届工作方面
一是认真办理了县委《关于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的实施意见》(**委办[]2号)分解的整改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上报了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认真分析总结了第九届村(居)换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第十届村居换届工作准备阶段加大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宣传和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力度,深入开展调研,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化村、组选举指导办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过程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办理涉及换届选举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