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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财政自查报告(5篇)

发布时间:2022-09-23 11:00:02 查看人数:42

镇财政自查报告

第1篇 乡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的自查报告

7月22日接临财农()21号文件《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站、所人员,对近几年(自——)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临川区境内东部,毗邻金、临、东三县区交界处,属丘陵地区,易旱易涝,全镇总人口21536人,辖11个村委会,耕地面积18060亩,

二、自查情况

自——,我镇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程序全部纳入了“一卡通”发放。其中:1、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98万元,22.56万元,32.80万元。共计人民币78.34万元;2、油菜补贴资金上级下拨0.03万元,1.10万元,共计1.13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0.25万元,其中专项结余0.88万元,已于3月31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88万元;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上级下拨1.6万元,8.76万元,共计10.36万元,实际通过“一卡通”发放9.85万元,其中结余0.51万元,已于5月20日区审计局专项上缴财政专户0.5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鉴于上述:油菜补贴结余0.88万元,能繁母猪补贴结余0.51万元,造成按政策无法使用的主要原因,一是播种时村级在统计油菜面积,统计能繁母猪数量上报看,因种植油菜遭受旱灾和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时,

四、几点建议

1良种补贴资金。能否由政府统一采购优质品种,由农业技术部门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将良种直接发给种植户,做到了良种优质化。

2油菜补贴资金。

3能繁母猪存栏动态变化,当年新增母猪难以核实,应确定母猪繁殖最低年限,建立档案,二至三年补贴一次。

以上汇报当否,请批评指正。

第2篇 乡镇财政试点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成立领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区别轻重缓急,议定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10个,总投资104.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114750元,群众筹劳28963个工日,折资579250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4.9万元。经多次调度和督查,截止十一月底,我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完工9个,尚有1个项目正在积极紧张施工中。结合县综改办关于要求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自查的通知,我镇于十一月底对全镇十个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是一件“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的民心工程,让群众自己议项目,选项目,建项目,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群众筹资、筹劳积极性高。

二是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我镇共实施财政奖补项目10个,其中,农田水利设施3个,道路修建6个,修建道路总长度21.7公里,大大改善了农村交通不便的现状,夯实了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为农村土特产及经济作物走向市场创造了先决条件,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

三是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都是村民自愿实施,民主表决,集体参与,民主决策。施工过程中更有群众监督,所以工程进度快,质量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财政奖补政策理解不全面。认为所有事情都应由政府包揽,与“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奖扶政策不相适应;群众筹资需进一步规范,资金的整合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急待实施的工程项目多,资金量较小,难于集中财力办大事;工程完工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管护机制,明确产权,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实施后在较长时间内发挥最大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第3篇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绵游财农(200)3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我镇200年和200年两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口部门事业费项目支出和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200年1月至200年12月,我镇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及现金补助1010800元(其中200年532400元,200年478400元),两年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地按要求通过“一折通”向全镇退耕还林农户进行了发放。

(二)天保资金。200年至200年共使用天保资金2万元,实行区级报帐制。

(三)其他支农专项资金。200年至200年度我镇财政支农资金共使用14万元,其中:水利建设资金4万元,主要补助上方寺村、雨台山村各2万元,用于新建提灌站上;病险水库整治4万元,主要补助给了四清水库2.5万元,新丰堰1.5万元,用于两处水库的维修补漏上;公路岁修0.5万元,主要用于玉刘路的维修;抗旱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长林寺村0.5万元,道碑观村1万元;农机行业管理补助0.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行业管理中;提水抗旱补助1.5万元,主要补助给苏家扁站、新桥站各0.5万元,龙王庙站0.4万元,马儿滩站0.1万元;电站维修1万元,全部补助给道碑观站用于电站维修;生产救灾资金1万元,全部用于上方寺村,属区级报帐制。我镇两年的支农资金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了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撒“胡椒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拉马填槽”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同时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的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强镇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打捆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用在刀刃上,尤其是搞好救灾、扶贫、以工代赈、天然林保护等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

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200年至200年使用的支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支农资金为我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缓解了旱洪灾情,把灾害损失程度降到最低限度。支农资金的投入,有力推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得进行。

第4篇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根据(霍扶组[20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长集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9月8日县里会议结束后,我镇分别于9月9日上午召开了驻村点长、各村书记、主任、文书会议,认真学习(霍扶组[2013]4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深刻反思,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二、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为抓好此项工作,长集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曾凡福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程谦娟为副组长,财政、农经、人社所、民政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扶贫助理员王正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驻村点长为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文书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爪落实,逐级逐人签字,以示负责。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自查自纠结果及建议

通过与会同志认真摸排、核实未发现贪污侵占、挤占挪用、滞留闲置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一点建议:加大对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督查力度,做到扶贫资金使用到哪里,监督检查及时跟到哪里。把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消灭于萌芽状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但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部分学员享受财政补助资金暂没有到位。具体名单附后。

附: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部分学员暂未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人员名单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乡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最新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人对我镇2015年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及时自查。召开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会议,研究自查方案,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具体操作,对2015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

二、切实落实好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建立重大支出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年无截留、侵占、挪用财政资金(包括灾后重建资金和捐赠资金)现象发生。

三、严格执行《会计法》、新《预算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对资金支付流程、对账制度、岗位权限、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梳理、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规定要求办理。建立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分人分印管理,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加强对本单位账户的管理。全年无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和将资金从国库存款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清算到单位零余额账户沉淀现象发生。

四、加大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定期对财政资金信息进行公开,采用网站公示和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五、加强资金使用和支付退票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作用,定期对下发到乡镇的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进行抽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及时与各乡镇办理资金结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退票行为,无直接支付退票资金留存财政零余额账户沉淀、将授权支付退票资金留存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自有资金支付的现象出现。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预防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进一步规范我局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第5篇 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

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报告二

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1726号)精神,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现将我局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自查组织落实

为认真扎实地开展好这项工作,我乡按照自查要求,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提出了自查的工作安排,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乡长吴忠文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的党委副书记陈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并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以切实整顿会计秩序,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积极开展自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领导组加大宣传,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参加的财政资金自查工作会议,突出检查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财政专户的清理,做到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我乡严格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检查与自查相结合,效果明显。

(一)财政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业务,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坚持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全面核对,使之整体运作安全,做到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化。坚持每月的会计、出纳交接单制度。坚持每月资金余额月结表报领导制度。

(二)乡财政取消了所有政府各部门的存款帐户,实行财政统一收付管理,做到财政收支规范化。乡财政设立了三个帐户,一个基本帐户、一个家电补贴帐户、一个“一事一议”帐户,坚持每月与信用社对帐签字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财政所人员较少,工作繁杂,在印件管理上难以确切分开;二是票据管理上未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切实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形成按财务制度办事的良好局面,从而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内部管理,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依法操作、依法理财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镇财政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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