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保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根据县法制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康法发〔20**〕3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规范提高的精神,对20**年7月1日至20**年7月1日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评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雍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韩良富,郭占宏为副组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小组。确立了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作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全面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0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股室、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检查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从案件来源、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证据材料、执法程序、法律文书、送达听证、案件执行等各个方面进行评查,邀请聘任的法律顾问,对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审核。20**年7月1日至20**年7月1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行政处罚到位 ,共罚款25000元,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未出现行政错案,也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各个案件卷宗较为齐全,法律法规条文适用适当,程序合法,案件档案整理管理比较规范。
三、认真学习各种环保法规,切实提高执法者的自身素质。
环保法制工作开展的好坏,执法者的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者的理论学习。要求所有领导要争当学习的标兵,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每半年亲组织执法人员举行环保政策和法律知识讲座1次。除此以外,我局还积极与县法制局联系,每年举办1-2次法制培训班,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行政强制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环保系统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规费征收。
排污费征收是依法管理和促进污染治理的重要方式,我局坚持依法、足额、全面、规范征收排污费,较好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一是严格排污申报。从20**年着手开展企业排污申报工作,20**年共完成申报32家。对重点企业申报及排污费核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瞒报、漏报、少报的企业责令限期重新申报。二是强化核定工作。根据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定,坚持核定与征收一致,规范了排污收费工作,有效杜绝了协商收费等问题。三是加强规费征收。实行“抓大扣小,保老开新”,积极拓宽费源,加大征收力度,重点加强对加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20**年,共征收排污费户数32户,全年完成排污费征收39.65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合理使用裁量标准,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一是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20**年以来,共取缔“小型造纸厂”一家,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督促建立健全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污水处理厂专门成立自动监控中心,与全县国控、省控企业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监督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今年以来,共对在线监测设施超标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三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建设项目。今年我局审批项目21个,初审上报审批项目 15个,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四是完善“12369”环保热线管理,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信访问题,依托群众信访,进一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17件,其中来局信访8件,“12369”接访3件,办结率100%。20**年以来,我们完善了环保审批程序,把所有环保行政审批纳入严格审查审批,统一办理,对行政处罚事项,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集体讨论,统一上报下达,确保无一错案发生。
六、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开展
20**年以来,我们按照一事一卷、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等案卷,我们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到相关法定程序,逐一审查,全部完善,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今年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20**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调查笔录内容不够全面、执法文书有不规范现象等问题;执法人员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个别卷宗整理不够规范。我们将对存在问题全面进行整改、查漏补缺,认真总结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市局及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诚团结,创新工作,力争使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环保执法案卷自查报告范文
第2篇 裕安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裕安区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区政府:
按照裕政办[]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2001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
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
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
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
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
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
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
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
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裕安区统计局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法制办
第3篇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县法制办: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6月至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6月至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