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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自查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3-01-27 11:40:05 查看人数:59

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第1篇 教育经费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我乡教育投入到位,实现了“三个增长”。

20xx年我乡教育经费总支出299万元,人均教育经费总支出135元,预算内教育拨款180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教育经费总支出的60.2%,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比上年增长11.1%,财政总收入545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18万元,财政总支出532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33.8%,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下拨教育专款7万元,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986元,生均预算内、外公用经费小学165元、初中354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16.3元、初中51元,预算内教育基建拨款8.5万元。2003年以后教育经费由市财政统一管理。

二、主要作法

一是政府十分重视教育投入,大幅度地增加了教育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最大利用率。在教学经费不是十分富余的情况下,我乡一直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解决教学所需,满足教学需要。中学整修了教学楼,更换了黑板,添置近千册图书等。小学2003年扩建了锅炉房,修建了学生浴室,顺利通过了市“农村寄宿制示范学校”验收。20xx年,教育局拨款16多万元对教学楼和学生礼堂、小学综合楼进行了全面维修。

二是教育经费投入方式逐步多元化为解决教育经费仅由国家财政投入所带来的不足问题,我乡逐步实现了由过去单纯的政府投资,向由国家、社会、外商、学校、集体与个人多元投资方向的转变,在经费筹措方面,除上级拨款以外,我乡还采取了多种方式解决经费紧张问题,中学与乡派出所、二桥共青团结帮互助,小学与临近的村组联营,每学期都得到他们无偿的资助。20xx年长江医院在中学开设了春蕾女童班,惠及50多人,捐资达2万余元。20xx年乡政府联系交通局又对中心小学贫困生进行资助。20xx年9月,小学所服务的4个村,每村出资1000元,为小学购买了扩音设备。通过这种措施,使我乡的基础教育有了物质保障。

三是教育经费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通过对教育经费的协调、控制和平衡,促进教育经费投放和使用的合理化、科学化,把原来分散受理的会计核算业务交由同一个机构办理,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即设立市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全乡教育财务由中心学校统一按财政局要求进行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存在问题及几点思考

教育经费不是很充足。不能完全满足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致使现代化教学设备发展相对滞后,现代化教学手段相对缺乏,我乡小学无多媒体教学设施,电脑也存在更新换代的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学校教育发展的速度。面对上述问题,一是要合理规划和布局各学校的结构和规模,减少因结构和规模不当而造成的教学资源浪费;二是对学校内部教学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筹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适当提高教师的周课时量,减少富余人员,降低师生比。

第2篇 经费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经费管理自查报告范文

为管好用好我校公用经费、保证我校教育、教学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有计划合理地使用资金,认真做到勤俭办学的方针,现将 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支。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注明用途,有经手人签字,都经过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

(4)财务专管教师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财务教师和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

(5)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县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全体教师集体决定后,才添置。

(7)财会教师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2、存在的问题:

(1)公用经费下拨不及时,使每学期的前一个月没钱用,工作没有得到正常开展。

(2)在使用生活费中,购买的物品向物主索票时,物主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个别物主给收据,甚至有的物主连字据也没有,例如向农户买白菜、葱、蒜苗等等,农民又不会写字,这样就给生活费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3、今后的工作和打算: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加大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与协调力度,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配套制度,加强对新机制各项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对所有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适时进行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2、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按照今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并抢抓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适合黑山大庄小学实际的核算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大对经费使用和“两免一补”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力度,规范经费预算编制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安全。

第3篇 最新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地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好本单位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地区局下发《关于下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工商(党)字65号)文件后,我局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相关内容;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贯彻到工商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工商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是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决心,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工商.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我局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二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改变“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向干部职工并通过干部职工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抵制身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切实做到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检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形象,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强化了节前执法检查力度,狠抓消费投诉处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民心.

四、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对“三公”消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认真传达,促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于树立勤俭节约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阳光、节俭型工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自查自纠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4篇 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地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好本单位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地区局下发《关于下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工商(党)字65号)文件后,我局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相关内容;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贯彻到工商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工商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是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决心,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工商.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我局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二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改变“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向干部职工并通过干部职工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抵制身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切实做到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检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形象,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强化了节前执法检查力度,狠抓消费投诉处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民心.

四、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对“三公”消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认真传达,促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于树立勤俭节约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阳光、节俭型工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自查自纠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5篇 三公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地区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按照检查内容,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

一、领导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 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好本单位的相关自查自纠工作.,地区局下发《关于下发〈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工商(党)字65号)文件后,我局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相关内容;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贯彻到工商工作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呼声,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加强监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工商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优质的服务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政治局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是中央、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充分彰显了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决心,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公仆本色,确保我局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工商.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我局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二是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改变“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切实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向干部职工并通过干部职工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进行宣传教育,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抵制身边铺张浪费的不良行为.三是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按照简朴、节约、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理念,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有效地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坚决杜绝窗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的问题,切实做到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情况,深入检查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的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对贯彻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认真履职,树立良好形象,把八项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工作中,强化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问题,强化了节前执法检查力度,狠抓消费投诉处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赢得民心.

四、对三公经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对“三公”消费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认真传达,促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对于树立勤俭节约良好风气,打造廉洁、阳光、节俭型工商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通过自查自纠结果表明我局未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和“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第6篇 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两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的通知》(云财绩[]66号)要求,结合我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现将州民政局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从年起,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州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当年将农村中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体9万人纳入保障范围,占农村人口的21.7%,月人均补助30元;经三年的扩面提标,“十一五”末,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16.35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5.19%,月人均补助70元,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1.26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从693元/年人提高到年1096元/年人;月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70元。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3.4297亿元。各县根据实际,按照差额补助的办法,采取以货币或钱物结合的形式,“分档分类施保”,不搞平均发放。有效地保障了我州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从总体上看,我州城乡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在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农村福利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救助资金的使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同时各项救助资金运行安全,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挤占、挪用等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州委段书记亲自出席了年全州民政工作既农村低保工作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几年中对民生工作作了五次专题调研。侯州长多次主持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从人员、经费、设备给予解决;并从年起,连续四年作为政府立项督查工作之一,纳入年度考核;分管副州长每年主持召开民政工作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州城乡社会救助责任目标》。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州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怒政办发[]144号),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州民政局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近十年来,我州城乡低保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先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农村五保(财政)供养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年)、廉租房制度(年)、司法救助制度(年)、临时救助制度(年)。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的对以上城乡救助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通过各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明确了政府、部门、社会和城乡居民的责任和权利,做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

(三)、操作规范、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关于认真做好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三审查”、“三公布”。坚持定期走访查看城乡低保家庭状况,认真核实家庭收入和人口变化情况,做到底子清、数字实、情况熟,依据核实情况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如:在农村低保审批过程中,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复查”的原则,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四坚持”即坚持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坚持所在村委会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民政局集体研究、集中审批。“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家家有份,户户有保,必须保证重点;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必须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级评议小组评议的、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没有张榜公布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但好逸恶劳的不纳入。“三复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分歧的进行复查;对低保对象有举报的进行复查。

(四)、资金落实、筹措到位。资金是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关键和保障,仅年我州的社会救助资金支出达2.21亿元,如此大的资金,我们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民政、财政厅支持,对给予全额补助;同时,积极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列入财政预算,拿小钱发好大钱。在州、县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得到了支持。县财政也也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州、县民政从福彩公益金中累计投入630万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43万元解决社会救助经费。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储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没有出现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

(五)、队伍充实、培训到位。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年州政府决定,充实基层民政力量,要求各乡镇在原有1名民政助理员的基础上,由乡镇调配1名专门从事农村低保工作,州编办给每乡镇增加1名编制,确保每乡镇有3名工作人员。经督查,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已落实到位。根据工作新手多、业务弱的实际,年8月举办了全州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请来参加,开展以会代训;并组织边境16个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今年4月又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到各县就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使用进行培训;6月中旬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在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州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

(六)、强化督促,监督到位。各级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州政府年6月安排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对农村低保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7月,为落实确定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决定,州政府安排开展专项督查;今年5月26日至6月7日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对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四县作调研。各县人大、政协机关非常关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近两年,四县的人大、政协分别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视察、检查活动。州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分别开展过对城乡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定期不定期下到县、乡镇督促指导。

三、为保证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

(一)制定出台相关办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各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根据省级先后出台的《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试行)》、《州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等对基层业务操作程序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各项救助政策及资金的落实。

(二)建立专户专账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也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用途明确,避免各项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

(三)坚持社会化发放方式,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目前我州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普遍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部门按时将救助资金打 到保障对象存折上的方式发放,不仅减少了工作环节,减轻了工作负担,降低了发放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低保对象,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审批上充分考虑到各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现有资源分布和集中供养率等情况,科学确定建设布局、建设数量及规模,对各县上报项目,逐一进行审核,对条件具备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条件不具备的则不予审批;同时要求各县应在省级补助资金下拨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避免资金违规使用。一是在救助金从申请到发放的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二是采取民政部门或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形式,对各县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三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查出有贪 污挪用等行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监督检查,救助资金被挪用、挤占或随意进行再分配等违纪违规的问题得以避免,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和把握上还有误区。有的地方政策意识不强,存在突破政策界限,将一些应以其他方式解决其困难人员纳入低保现象;有的地方错误地把低保或其救助当作化解社会矛盾的安抚措施,或者把困难群众享受救助与其他行政管理事项挂钩;有的地方忽视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提标扩面”。

(二)贫困人口多,救助工作压力大。目前我州已有16.7766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全州农业人口的38%,但据扶贫、统计数字,全州农村贫困人口29.8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14.7万人,受财力等因素的影响,还有部分群众没有纳入救助范围;近两年因退耕还林,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因补偿逐渐用完,要求纳入农村低保呼声不断。

(三)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社会救助的申请、核查、评议、审核、审批等重要管理环节上,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民主评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齐全,救助情况不透明,没有设立举报电话、群众参与监督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低。

(四)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亟待加强。州政府虽然年给乡镇增加了编制,明确规定每乡镇从事农村低保的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但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少、编制紧、实际到位不足,以到位的还身兼多职、不能专心从事民政工作。县、乡镇工作条件和工作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与承担的社会救助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建议

在这样经济落后、需要救助人员众多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为最后一道社会安的社会救助工作,既是困难群众的企盼,更是政府的要求;既是媒体热议的焦点,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领导到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领导要重视抓、认真抓,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审计、工会、乡镇、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有关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张贴标语、橱窗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既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使城乡低保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民对低保工作的认识,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人人参与监督,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社区、村委会基层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组织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村级低保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经费管理自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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