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规范办学行为的优秀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就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治校,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的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对违规教师在评优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本学年我校教师无一例违规事件,保障了课堂教学质量。
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的同时,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备课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以提高每一堂课的质量和效益,目前我校集体备课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以校本教研为抓手,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课堂内有充足的时间让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的质量,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严格控制每日各学科作业总量。学生的每日课外作业量适当,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教导室采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等形式把作业量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依法维持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不组织、不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各种竞赛等活动。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考场。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
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课标或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没有占用体育、艺术、计算机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除学校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外,班主任没有另行规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没有超过8小时,确保学生每日有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习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
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没有以假日活动名义,进行全班性文化课补习或上新课。
七、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
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收取学生转学费、休学费、捐资助学、借读费等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八、规范招生,认真执行政策
学校无违规提前招生行为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分重点班、快慢班。不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它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兄弟学校。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
20xx年5月
第2篇 关于中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自查报告
接黄冈市教育督导室及黄冈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高中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校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干部和教职工重新学习《湖北省示范高中管理规定》和《黄冈市中小学示范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办学水平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体现;是整顿教育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形象的具体体现;也是遵循教育规律,进一步发挥示范学校引领作用的体现。作为刚刚通过评估的省级示范学校,对照《湖北省示范高中管理规定》和《黄冈市中小学示范高中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当前实际,从几个方面作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原则,确立了“人本人文 成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不办重点班,不歧视后进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得到健康发展。
二、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执行“三限政策”,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办复读班,节假日不集体组织有偿补课,并且禁止教师暑期在校外补课。适度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不提前分文理科,不把高考成绩作为评价奖励教师的唯一标准。
三、认真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打造高效课堂。不乱印乱发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使教师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学校倡导教师“拒赴谢师宴,拒收谢师礼”,高考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组织发放,这些做法深受社会好评。暑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使教师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五、构建了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有效沟通渠道,开办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交流信息,征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同意开门纳谏,自觉将学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虚心听取意见,采纳合理化建议,努力创办人民满意学校。
进入省示范学校的行列,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工作,巩固创建成果,把学校办成名副其实的省级示范高中。
第3篇 盐池中学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和荆门市教育局《荆教监xx【7】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就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活动。现在就这一活动自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我校始终把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看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我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落实教学常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三、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新课标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严禁占用体育、音乐、信息、活动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学校规定统一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日有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不低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
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郊游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七、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
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东宝区石桥驿镇盐池初级中学
xx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