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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资金自查自纠报告(15篇)

发布时间:2022-12-17 13:40:02 查看人数:48

乡镇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保证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省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县自20xx年6月底全面展开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宣传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现将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刊发。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并于8月3日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省市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此次清查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引弟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李钟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了两次全体成员会议,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和工作通报。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出台了《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出文印发全县,《实施方案》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清查原则、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任务。

(四)业务培训,夯实基础。召开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及报表填报口径、审核、报送要求进行了重点培训和讲解,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和把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精神,明确了职责分工,熟悉了有关政策,掌握了要求和方法,统一了报表口径,为扎实推进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安塞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并向社会张贴《安塞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公示》,公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举报范围、内容,举报电话和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email protected])、广泛宣传使清查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六)上下联动、相互协作。自我县开展清查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七)全面清查,督促整改。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20xx-20xx年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认真开展 “回头看”活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二、自查自纠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总额为92560.10万元(中省资金53469.79万元,市级资金4533.12万元,县级资金 34557.19万元),其中20xx年使用资金16483.84万元(中省资金6479.83万元,市级资金888.51万元,县级资金9115.50 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32250.37万元(中省资金17573.31万元,市级资金1852.20万元,县级资金12824.86万元);20xx年使用资金43825.89万元(中省资金29416.65万元,市级资金1792.41万元,县级资金12616.83万元)。

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我县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良好,但在具体工作中和个别单位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农惠农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管项目的不知道资金的来源性质,管资金的不知道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是个别项目,尤其是县财政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三是部分项目的计划和资金下达较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形成滞留。

四是有些项目在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现在已经整改。

第2篇 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 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 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3篇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xx〕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20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 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20xx年至20xx年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 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第4篇 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自商发[20xx]102号),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了“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并成立“商务促进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现将我局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专项资金情况

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

2、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3、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4、“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

5、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

6、“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合计929.3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财政直接拨付资金:(1)、家电下乡全年补贴资金741.43万元;(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项目资金29.4万元;(3)、预拨20xx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83万元;(4)“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本单位直接拨付资金:20xx年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3.5万元。

3、本单位购买市场监测设备资金:四川省城乡市场监测与储备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万元。

以上由财政与我局拨付的专项资金,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拨付到了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确保了钱用到了每一个项目上。

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对每一个项目,每一笔专项资金,我局都实行明确的负责制,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并且确定了专门的管理人员。

2、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对每一项专项资金,有专人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建设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专项资金需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的,确保验收符合要求后及时拨付。

3、确保专款专用原则。经常会同县财政局,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不挪着它用,不违反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同时要求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了相关财务处理,不得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不得将资金转移、侵占和挪用,不得虚报冒领专项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降低获得商务扶持资金的门槛,让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也有机会获得资金扶持,使企业尽快做强做大。

2、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扶持,促进县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尽快发展壮大。

第5篇 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查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xx-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应商。

2、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应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计划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

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

第6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贵港市水库移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水库移民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水库移民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8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政自查自纠阶段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桂财农[20xx]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水库移民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本次自查自纠涉及资金8196.27万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资金8114.4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81.82万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库移民的政策。

2、对20xx、20xx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库区涉农项目资金,我局坚持做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来执行,按章办事,依法理财。我局通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套取、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私分库区涉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我局严格按照20xx年重新确认的人数和名单,在每个季度的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程序向政府申请划拨该项目资金,同时做好发放清册连同政府批文一起送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拨款到信用社“代发水库移民款”专户,再由信用社按清册名单和金额发到移民户的专用账户上。

4、20xx、20xx年的项目资金下达后,先报财政评审,再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经我局和村、乡镇政府、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再由我局向财政申请拨付进度款;由区政府组织区纪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初验,合格后再向市一级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在初验后,由区投资审计中心进行审计结算后再向市移民局申请竣工验收;20xx年实施的项目已进行了初验并进行了审计结算,准备申请竣工验收。

5、20xx年至20xx年的大中型后期扶持补助资金尚有128.01万元留在区财政局的账上,原因是:我区在20xx年确定的仙衣滩水电厂(西江二期航运枢纽)后期扶持人口5325个后扶指标中,我局已按要求及时拨付了5074个后扶指标的扶持款,因桥圩镇锦垌村、新塘乡大郑村部分移民对指标核定有争议,我局暂不拨付这两个村251个有争议的后扶指标扶持款。但目前我局已会同相关乡镇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水库移民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移民局和财政厅的要求,由财政局设置移民资金专户,由移民局申请、财政局审批拨付,不存在违规问题。

7、自查自纠无发现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

第7篇 关于抓紧做好惠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

关于抓紧做好惠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的报告

自9月27日接到稷农廉办发【20xx】4号文件《关于抓紧做好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20xx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逐一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稷农廉办发【20xx】4号文件中要求的具体内容、检查形式和省市级支农项目资金下达文件中的要求迅速展开自查自纠,并深入到项目区对工程建设情况实地查验落实情况,确保检查工作按时保质有序完成。

二、扎实工作,弄清弄透二0xx年度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20xx年,稷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有两个:一是建设1.05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清河镇的清河村、北阳城、南辛庄三个行政村,总投资13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3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3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83万元。二是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涉及稷峰镇的吴城村、永宁村和化峪镇的东段村,项目区建设面积0.32万亩,总投资3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78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9.5万元。这两个项目于20xx年5月全面完工,5月31日接受市农发办验收,并被评定为优良工程

(2)产业化项目工程实施情况

20xx年度我县的产业化项目有1个,由稷山县友臻板枣专业合作社实施,项目已于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

合作社实施的“年产500吨优质稷山板枣加工扩建项目”总投资320.35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75万元,自筹资金245.32万元。主要建设工程:建设500吨的红枣保鲜冷藏库,其中预冷间建筑面积150m2,容积4500m3,地窖2580m3, 该项目的实施能普及先进的板枣储藏保鲜技术,提高枣农科技素质和营销理念,拉动板枣产业发展,叫响稷山板枣品牌。引导和带领当地板枣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2、20xx年度农发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328万元,完成1310.17万元,其中:

①水利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水利措施完成投资784.84331万元,完成计划的100%,占土地治理总投资的59%,包括更新机井6眼,完成投资170.0394万元;修复配套13眼,完成投资70.1146万元;架设输变电线路5.5公里,完成投资98.47821万元;埋设地下输水管道53公里,完成投资266.0368万元;防渗衬砌渠道10公里,完成投资132.5226万元;修建渠系建筑物568座,完成投资35.6061万元;喷灌400亩,完成投资12.0456万元。

②农业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农业措施共完成投资313.5612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土地治理总投资23.6%,其中:改良土壤0.5万亩,完成投资60.901万元,新开整修田间机耕路26.25公里,完成投资237.5958万元,晒场2160平方米,完成投资15.0644万元。

③林业措施

稷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区林业措施完成资金125.7809万元;完成计划的 99%,占土地治理总投资9%,栽植绿化树22056株。

④科技推广

科技推广措施共完成投资59.692633万元,完成计划98.87%, 占土地治理总投资5.12%。其中:技术培训4500人次,完成投资27.742633万元;示范推广0.06万亩,完成投资31.95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26.2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费用及设计、绘图、规划、编报、复印材料、验收等费用)。

管护费13.27万元尚未支出。

工程结余18.83万元。

(2)土地治理与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两类结合项目总投资312万元,完成投资309.11万元,其中:

①水利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水利措施完成投资185.0066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的59%,包括更新机井2眼,完成投资64.4544万元;修复配套5眼,完成投资22.1544万元;架设输变电线路2.4公里,完成投资30.9258万元;埋设地下输水管道6.4公里,完成投资27.4638万元;防渗衬砌渠道4.5公里,完成投资29.6788万元;修建渠系建筑物333座,完成投资10.3294万元。

②农业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农业措施共完成投资79.946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 26%,其中:改良土壤0.05万亩,完成投资4.998万元,新开整修田间机耕路12.7公里,完成投资74.948万元。

③林业措施

稷山县20xx年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结合项目区林业措施完成资金25.501万元;完成计划的99%,占总投资8%,栽植绿化树6350株。

④科技推广

科技推广措施共完成投资16.1192万元,完成计划100%, 占总投资5%。其中:技术培训3000人次,完成投资7.7992万元;示范推广0.05万亩,完成投资8.32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2.5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费用及设计、绘图、规划、编报、复印材料、验收等费用)。

管护费2.88万元尚未支出。

工程结余2.8902万元。

(3)产业化项目资金完成情况

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20.35万元,完成资金328.23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75万元,完成农民自筹资金253.23万元。土建工程完成资金75万元,设备工程完成资金253.23万元。

三、夯实基础,圆满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接到通知后,我办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和县的要求,专门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深入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我办资金使用实际情况和上级检查工作要求,对过去资金使用情况逐笔、逐项目进行一一核查。核查坚持见账、见人、见项目,做到帐帐、帐物相符,严格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核实、核查。二是落实县级报账,严格资金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农发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农发资金,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落实县级报帐。加强农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办法。在农行开设专户,把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和项目区群众上缴的自筹款全部纳入财政农发专户,落实了“三专”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投资,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报帐的管理程序,做到工程进度表、提款报帐申请表、发票、合同、验收竣工表等齐全。同时严格资金拨付手续,所有支出均要开据正式发票,杜绝白条入帐;发票填写规范,承包单位、物资供应商与发票收款人相符,发票日期、数量、规格、单价填写齐全,并由实施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做到手续齐全,票据合法,支出合理,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存在的问题有以下两方面

1、接待费超支,我办每年项目检查验收频繁造成接待费超支,今后我们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力争将接待费降下来。

2、关于产业化市县配套金5万元未到位问题,已于20xx年8月全部到位,并拨付给相关企业。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为农民增产、增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8篇 xx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xx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县财政局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州财政局财监发[20xx]377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20xx年x月x日

第9篇 区财政局财政资金存量检查自查自纠报告1200字

区财政局财政资金存量检查自查自纠报告1200字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第10篇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国家林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20xx〕194号)文件精神,我厅积极部署开展了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和厅直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自查范围。确定本次自查自纠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12月5日,检查范围为20xx年—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不含厦门市),主要包括: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林业生产救灾资金、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为加强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我厅及时转发了国家林业局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积极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各项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切实做到 “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要求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专户、实行分账核算,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我厅每年都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资金进行抽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确保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二)资金申请情况。我省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申报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即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审核、筛选后,由县(区)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再由设区市财政部门与林业部门向省林业厅、财政厅申报,最后由省林业厅、财政厅转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做到层层把关,保证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资金拨付情况。20xx—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我省数为113101.31万元,各县(区)林业部门实际已到位 9424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358.41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410.5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699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180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75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3900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120 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2660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2475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7278.5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410.43万元。

(四)资金使用情况。从本次自查情况看,各市(县、区)林业系统及项目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20xx—20xx年,各项目建设单位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累计已支出72670.87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33497.5659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1312.67万元、林业生产救灾资金1440.8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628.64 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480 万元、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2350.98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64.71 万元、造林补助资金 1250.88万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4583.93万元、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23025.7656 万元、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4.87万元。

(五)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明显。一是生态效益逐步显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等资金的支出,进一步优化了林分结构、改善了林木的生长环境、提高了林农与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使生物多样性得到了保护。二是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造林补助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专项资金等直接降低了林业生产成本,提高了林农造林的积极性,增加的林业生产者的经济收入。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等支出,改善了基层林业单位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定了一线林业生产者人心,有利于保护林业持续发展。四是社会效益得到实现。各项林业专项资金的支出,有利于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林业生产,解决就业问题,为农村的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局面。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到位不及时。

(二)个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三)林业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较低,补助覆盖范围较小。

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将及时督促整改:一是督促有关县(市、区)与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林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合理安排人员、设备、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建议

(一)建议中央专项资金能够及时下拨,避免专项资金结余过大。

(二)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及造林补贴试点资金、林木良种建设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三)对林木良种、造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等工程,应编制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持续给予补助,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成效。

第11篇 乡村财政支农资金的自查自纠报告

乡村财政支农资金的自查自纠报告

一、领导重视

我镇领导自县上20xx年10月17日视频会议后,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人员研究部置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涉及的相关部门财政所扶贫办工作人员具体抓,主要对20xx年全镇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具体从项目的计划、批复、组织实施、资料的完善报帐归档、整个资金的来源去向、通过内查外查抽查、从镇上到村组农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反复复本着高度重视,认真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我镇属全县的农业大镇,财政支农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查了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是扶贫工赈救灾救济等,及代县水务局监管和支付的51个小农水项目资金9636380.00。其中:20xx年小农水项目2个使用资金2750100.00,小农水项目49个使用资金6886280.00也进行全面自查。

三、自查存在的问题

1、20xx年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县级项目新建泥结石公路资金170000元(村3公里80000.00、村3.5公里90000.00)虽然项目已实施,但村报账资料不够完善规范,村未及时报账。

2、20xx年安排的能繁母猪补贴29900.00,由于业务部门兽医站上报数与兑现时的审核公示数有差异,造成资金滞留闲置8100元。

3、20xx年通过预算股安排汇龙社区5户火灾居民户生活救助及房屋恢复补助总额是147812.00元。由于5户居民处于古镇保护核心区,其房屋应恢复为古建筑,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恢复,所以造成其建房补助122971.00滞留。

4、存在专户扶贫项目配套工作经费中列支烟、酒、笋干及生活费36130.00。

5、救灾资金使用不及时,20xx年末帐面余额为49332.04元,经核实帐户上已于20xx年5月前全部安排使用。造成的原因是属农财股以外县上安排的。

6、20xx年度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25317.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20xx年安排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3520.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

四、整改自纠方案

我们经过认真细致自查总结,针对这次自查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1、能繁母猪补贴滞留于帐户上的8100.00,已在自查过程中书面专题报告请示县财政局批复纠正建议进行纠正。

2、扶贫项目配套工作经费中列支烟、酒、笋干及生活费36130.00纠正后,立即、及时从预算一般户中安排足额资金归垫。

3、20xx年度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25317.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20xx年安排小农水项目资金尚有3520.00滞留于账上未支付。纠正后立即、及时足额安排出去。

4、通过预算股安排的火灾救灾资金滞留于帐户上的余额122071.00当时研究的意见是恢复重建验收后才支付。

5、关于20xx年安排的新农村建设县级项目新建泥结石公路资金170000元村3公里80000.00、村3.5公里90000.00)整改村及时查证完善相关报帐资料,村抓紧结算报帐完善资料。

第12篇 县城商务局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县城商务局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桂东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桂东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桂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桂东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桂东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13篇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指示,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民政办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xx年7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经费共计88308.7元,前期未发金额30082元,我镇实发金额为9313160.7元,余额0元,下拨金额与实发金额差额为0元。xx年1月至xx年12月中,民政下拨金额为2325597元,乡镇实发金额为2322917元,余额为2680元。经查实2680元为临时救济金。我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第14篇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xx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第15篇 扶贫资金项目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扶贫资金项目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xx县扶贫办《关于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为认真落实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扶贫办领导要求,xx产业园对扶贫开发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园区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人员,按照要求对资金管理、项目建设、项目绩效、脱贫质量和脱贫长效机制进行了梳理,集中对全园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脱贫长效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园区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在扶贫项目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检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履行职责。20xx年以来园区精准扶贫项目25个,涉及扶贫专项资金696万元,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招投标工作和审批报账程序,设立扶贫工作专门账目,严格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均已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拨付。

二是对在扶贫项目建设中我们严格要求,保证按照项目方案实施,定时跟进巡查保证项目质量,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完成后由第三方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验收,保证项目的质量。20xx年的5个产业扶贫开发项目、2个特色产业基金项目、1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1个光伏发电项目,20xx年度分红已完成,项目收益36.08万元已全部用于贫困户和6个贫困村分红,惠及贫困群众695人。20xx年镇级扶贫项目1个、第一书记项目3个已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项目收益资金22.75万元,收益分红59828元,惠及贫困群众268人。

三是继续将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进行传达学习,让贫困户了解知晓相关扶贫政策,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扶贫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按政策操作,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审批、建设、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堵塞工作漏洞。

下一步,我们将以扶贫工作自查自纠治理为契机,在严格程序、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狠下功夫,抓细抓实各项日常工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xx产业园扶贫办

20xx年2月28日

乡镇资金自查自纠报告(15篇)

xx扶贫办:根据xx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xx]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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