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 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抓好建设责任分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和办事日程,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处室、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的支持和参与的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落实《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XX年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牵头处室,形成了“人人有担子、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反腐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
市委确定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按照《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围绕权力设定、行使、评价、问责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资金运行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运营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制度》《关于切实加强宿迁市司法局党内监督的实施意见》等二十一项制度,将制度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并按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局网站上公布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建立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新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入帐核查和支出审查制度,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制度、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法律服务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 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2篇 2023年度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2023年,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法治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司法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我市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及刑罚执行等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为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司法局下设政治处(警务督察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8个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天缘律师事务所、农业综合开发区司法所等3个直属单位,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核定专项编制39名,实有3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1名(党组成员1名,科级长2名,维吾尔族干警8名。)
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情况
(一)履行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司法局党组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反腐勤政相关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划定纪律红线,强化规矩警示,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工作成果。发挥领导职能,狠抓队伍理论学习。以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交流分享、编每月一期发《学习文选》、建立qq群、平台推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党建、党的创新理论、法制城市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培训研讨,突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民族团结和维稳反恐、司法行政业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政治定力、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本职工作能力。全年组织党员干警集体学习35次,通过办公平台推荐安排自学2次,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学习讲座15次。坚持一岗双责,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决定部署、人员调整安排、评先选优等重大事项都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明确副职领导的工作职责和范围,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和本局工作需要,建议增补党组成员(已获批准落实),研究调整了班子领导分工,对党总支构建进行了适当调整(由3个党支部变为2个),派出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选拔任用了两名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和优化了党政班子、党组织和科室的工作力量。2023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体现,全局党员干警无一人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作事故和严重失误,实现了班子坚强清廉、队伍有力安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与安排,组织制定《市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月,围绕修身、律己、用权三个专题安排了9次集中学习讨论,4名县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结合分管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司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学习研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司法行政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同时在《学习文选》和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宣传,将政策文件、学习研讨、党课荟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学习资料等先关活动要求积极发布更新,发布专题教育动态,拓宽学习路径。积极参加专题教育,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指导、帮助和监督,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检查对照,深刻剖析反思,共计查找梳理出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不严不实”和履行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的53条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在整个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抓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制,每周定期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教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上,充分信任支持、合理使用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警,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宗教和谐的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我局民族团结工作成果。
第3篇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
20xx年,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法治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司法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我市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及刑罚执行等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为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司法局下设政治处(警务督察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8个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天缘律师事务所、农业综合开发区司法所等3个直属单位,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核定专项编制39名,实有3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1名(党组成员1名,科级长2名,维吾尔族干警8名。)
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履行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司法局党组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反腐勤政相关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划定纪律红线,强化规矩警示,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工作成果。发挥领导职能,狠抓队伍理论学习。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交流分享、编每月一期发《学习文选》、建立qq群、平台推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党建、党的创新理论、法制城市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培训研讨,突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民族团结和维稳反恐、司法行政业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政治定力、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本职工作能力。全年组织党员干警集体学习35次,通过办公平台推荐安排自学25篇次,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学习讲座15次。坚持一岗双责,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决定部署、人员调整安排、评先选优等重大事项都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明确副职领导的工作职责和范围,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和本局工作需要,建议增补党组成员(已获批准落实),研究调整了班子领导分工,对党总支构建进行了适当调整(由3个党支部变为2个),派出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选拔任用了两名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和优化了党政班子、党组织和科室的工作力量。20xx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体现,全局党员干警无一人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作事故和严重失误,实现了班子坚强清廉、队伍有力安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与安排,组织制定《市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警积极参加学习研讨,经受教育。从6月至12月,围绕修身、律己、用权三个专题安排了9次集中学习讨论,4名县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结合分管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司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学习研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司法行政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同时在《学习文选》和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宣传,将政策文件、学习研讨、党课荟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学习资料等先关活动要求积极发布更新,发布专题教育动态,拓宽学习路径。积极参加专题教育,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指导、帮助和监督,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检查对照,深刻剖析反思,共计查找梳理出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不严不实”和履行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的53条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在整个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抓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制,每周定期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教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上,充分信任支持、合理使用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警,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宗教和谐的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我局民族团结工作成果。
(二)拓展领域、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1、建立推行个人诉讼保险体系。根据市委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个人诉讼保险体系在我市的建立和实施。在分别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疆内外高校专家教授进行业务接洽和专题研讨后,20xx年6月18日,市政府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例个人诉讼保险制度在我市开始运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计制定了个人自主自愿购买(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出资为特定人群投保相结合的运行方式。推动市区两级财政解决我市特定人群的投保资金。并按照市委主管领导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个人诉讼保险制度一系列推介宣传活动。截至目前,个人自愿购买个人诉讼保险的有39份,受理特定人群的个人诉讼保险案件57件。该制度的推行,为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保护群众诉讼权利,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是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难题,推进我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的有益尝试,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2、构建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在我市研究制定依法治市考核评估体系。为落实法治城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全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市依法治市办依托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工委、市律师协会成立课题组,以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通过对内地相关城市和白碱滩区法治城区考核体系的调研论证,初步制定了我市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目前该体系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中。
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根据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一安排,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今年6月,由市司法局党组牵头,组建法治文化建设调研组,对各区、相关单位、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评测,研究确定了以树立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为宗旨,突出法治文化宣传在全市文化整体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的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协调市区两级完善全市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切实增强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环境与氛围。
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做好自治区“六五”普法对我市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市xxxx年至20xx年五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驻市企业等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法治实践等7大项、40小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突出重点,对我市法治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获得自治区检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常委会会前学法等项法制学习制度,建立县处级干部学法述法和任前法治谈话与考试制度和公职人员学法登记制度。在市委党校建立干部学法培训基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会同市人社局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学法考试两场16人次,围绕公务员法、宗教事务条例、“一反两讲”及“三非”等内容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法治考试。20xx年,共举办党委中心组学法240次,举办机关干部法制讲座93期,领导干部*305人次;三是着力提高法制宣教实效性。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充分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法制教育宣教,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深入开展。以专题会议、多媒体、板报、内部刊物等形式,创新宣传媒体,引进先进设备,区分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工作,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研究与实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我心中的法治城市”演讲征文、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多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安排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共60余场次,内容涉及“一反两讲”、“三非”、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校园安全等。四个区开展青少年集中法制学习316次77828人次,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309次。
(二)坚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紧紧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各种节假日、重大时间段的实际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纠纷,要责任到人,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集中力量有效稳控化解。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围绕街道社会管理(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加强与街道信访办、维稳中心的工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建立对社情*反映渠道与分析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对矛盾纠纷等不和谐因素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巡视排查。同时启动每周五“零汇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纳入区局考核项目。在“春节”、“斋月”等节点时期,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实行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即在事件发生的前三个小时之内及时上报,以便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全力调处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切身利益问题,以上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313件,同比上升10.1%,涉及当事人11774人,金额2466万余元。调解成功5264件,调解成功率为99%,通过人民调解防止群体性上访9起233人。2、积极开展物调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在去年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今年,自治区司法厅选取我市作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地市,探索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运行。我局领导班子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福利化保障和商业化管理并行的特点,研究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自治组织与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分区承办的工作运行机制。分别在克拉玛依区胜利路、白碱滩区中兴路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力保试点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市共调解物业纠纷185起,调解成功182起,调解成功率为98%。有效调处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维护全市民生工程的正常秩序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市社会经济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司法所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年初,按照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和目标,我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注重引导司法所内外兼修,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20xx年,我市14个司法所紧紧围绕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九项工作职能,特别是各地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全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387场次,宣*律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次。通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155人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克拉玛依区银河路司法所被自治区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2个司法所在创建自治区级“五好司法所”工作中受到表彰,3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四)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深入总结成绩经验,深刻分析形势任务,对今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合作共建机制效能,利用监狱警察的专业优势特长和信息化网络技术,不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力度,目前全市*系统覆盖率达100%,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持有率达到90%以上,至今未发生一起脱矫现象。组织开展了2期赴乌苏监狱跟班业务培训,受教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7人次,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互查活动,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及工作台帐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开展3批次78人次的警示教育和80余人次的心理矫治、就业技能培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悔罪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截止11月底,全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9人,解除矫正151人,累计解除556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193人。其中:缓刑182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积极做好危安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充分发挥一体化领导的体制优势,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推进四个区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目前,独山子区已与辖区7家企业签订协议,共同组建起一个区级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其他各区也在积极筹备基地建设工作。同时,依据司法厅制定的“危安类”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危安类”刑释人员回归的衔接工作。制定了监所和市、区两级司法局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建档、接送及开展帮教的具体措施,并在各节假日、敏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刑释人员排查摸底和教育帮扶工作。20xx年全年,全市回归刑释人员72人(其中“危安类刑释人员”7人)、解除帮教92人,安置81人,安置率88%,帮教率为100%;
(六)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市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保障社会贫弱残群体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在市、区、街道、社区4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格体系的基础上,又在工会、妇联、残联和街道司法所等单位部门拓展延伸,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形成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认真对市、区两级案件卷宗进行了检查,核查上报数据与实际办案量,了解掌握承办律师办案情况。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受援人408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来电、来访238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21万余元
全面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社区律师每周到社区坐班,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调处矛盾纠纷、参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老百姓非常满意。20xx年6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律师进社区(乡、村)“去极端化”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成立律师宣讲团,号召百名律师进社区(乡、村),以“一反两讲”为主题、“去极端化”为核心、用好“五把钥匙”为方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去极端化”政策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20xx年,在我市的127个社区(村)中进行了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受益听众5078人,其中,市司法局、律协领导总计参与39人次,参与此次法律宣讲活动、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问题的律师221人次;共解答法律咨询案件96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114份;社区律师接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咨询450余人,举办法律讲座81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件,指导社区制定居民公约61件,开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2次,受教育达5000余人。全年,律师行业共办理诉讼案件1244件,其中刑事136件;民事802件;经济297件;行政9件;办理非诉讼业务55件;担任法律顾问130家;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9398件,其中国内公证7516件,涉外公证1882件。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市、区两级分别设立对法律工作者进行投诉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各法律服务所均聘请了行业义务监督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指导,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市无一起法律服务行业投诉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摆出的7个方面53条问题,已拟定整改措施,并向党委作专题报告,还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接受领导和群众指导和监督。20xx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迎接改革发展新机遇和挑战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和市政府和司法厅领导下,认真落实“不言不实”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为开创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4篇 2023年7月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