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市委分工,我分管政法工作。任职以来,我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狠抓政法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政法系统“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的管理
一是调整充实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法系统廉政建设承诺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检法司、政法委等政法机关各部门一把手结合学习,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一把手率先垂范,负好总责。在政法机关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了政法系统干警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干警行为,把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向社区延伸。二是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做到了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党章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敢抓敢管,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我根据《中共阿克苏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要求,对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要求政法系统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对政法系统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一些敏感办事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结合十六届三中、四中以及中纪委三次全委会、自治区纪委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活动。同时,还结合政法机关实际,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用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好政法机关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结合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活动,组织政法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法规,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政法系统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认真抓好政法机关纠风工作,加大对政法机关春节、古尔邦等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以律已,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做好政法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按照地区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区群众对自己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其它亲友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从没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多占地、占好地和让农牧民为其亲友无偿代工代劳的情况。
分析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还不完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大;三是对政法队伍管理不严,5月以来,政法机关陆续出现一些事故,政法机关对执行五条禁令有所放松。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党内腐败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廉政建设,继续把我市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第2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报告
10月,市委任命我为中共××县委书记以来,本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凝聚各方力量,严格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圆满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为全力打造“××××××*”、实现全省“××××××××××”的目标尽到了自己应有的职责。
现将本人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有关情况进行简要述职。
一、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核心是党委,关键是书记。一年来,我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经济建设、改进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我重点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亲自主持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5次,听取工作汇报8次,过问大要案查处2次,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9起。坚持“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相结合的原则,同全县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检查工作重点听“一把手”汇报,追究责任重点向“一把手”问责,真正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同时,我还要求四大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目标分解,认真督导目标落实,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龙头工程”来抓,摆上突出位置。坚持廉政建设亲自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还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及其《考核办法》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带动各级第一责任人做到“六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具体抓。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民生工程实施和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推动四大班子成员组织研究和参与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使“一岗双责”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得到了落实。督促主办单位牵头抓。根据年度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要求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年度工作任务的落实。职能部门全力跟进,推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考核,落实责任。坚持带队检查考核制度和责任定期参与督导检查制度,坚持做到“三在前”,即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有力地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1—11月份,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77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件,处分8人。
二、围绕工作中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了“三个亲自”。
一是亲自监督检查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投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规定、资金管理是否规范”的要求,带领纪检监察、发改委、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亲自监督检查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围绕“工程实施是否严格管理、政策是否落实”的要求,按照《34项民生工程管理办法》,亲自组织发改委、审计局、民生办等部门对民生工程进行了重点监督和专项检查,保障各项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实。
三是亲自督检查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情况。围绕“收费项目是否许可、标准是否合理”的要求,带领经委等有关部门开展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全县执法执收部门及其挂靠的中介组织涉企收费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减轻工业企业负担的意见》,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收费117项,降低收费标准7项,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近400万元,进一步宽松了企业发展环境。
三、主动加强学习,切实夯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础
一年多来,我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工作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六进活动(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台阶。企业车间,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工业发展、民生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是全力开展“*p××*”活动。在开展“××*”活动以来,制定出台了《关于重申乡镇干部禁止“走读”规定的通知》、《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规定的通知》、《关于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严明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融洽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工作等方面的内容,深入推行“××*”活动,共成立2个暗访组,对全县乡镇和县直重点单位及基层站所干部的工作纪律和作风进行了暗访,对6个单位下发“提醒卡”,并对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2个单位和1名领导干部下发“函询卡”,责成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及时纠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我的联系点闪里镇桃源村,我多次深入村组,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力群众解决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
四、关注农村基层,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以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在乡镇和村级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以《简明读本》为教材,组织乡镇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进行学习和测试,提高了乡镇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以家庭助廉、校园廉政演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 三是继续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市级创建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选择6个行政村,按照责任机制健全、政策落实到位等10条标准,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创建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抓好廉洁自律,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自己坚持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对照先进典型激励自己,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只有自己廉洁自律,才能要求他人廉洁自律;只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才能净化全县的党风民风政风,树立起党的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各种不正之风面前,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较好地执行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道德自律要求约束自己,始终注意“慎权、慎欲、慎微、慎独”。
一是坚持依章办事,加大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管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做到在提拔使用干部问题上,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把好选人关。全面实行试用期制度,对非经选举产生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家庭买卖、租赁房屋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重点报告内容,并存入廉政档案,为提拔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是坚持严于律己,狠抓了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在各项工作和生活中,我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时刻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和标准来要求自己。凡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我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本人坚决不做,并诚邀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对本人予以监督。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从不利用职权做违反规定的事。在对下属因过年过节送钱物的问题上,一律按规定退还或交公。同时加强对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更不让他们以我的名义谋取私利。以自身的影响和行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总结全年的工作,尽管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在建立和完善机制上还要有新的突破,部分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部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离上级要求、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在治标与治本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工作还需要探索新的办法和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和同志们一道,正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市委考核组批评指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报告
第3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述职述廉报告-述职报告
一、强化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我协管的口子有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5个单位。年初,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做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自觉接受纪检委的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实。今年以来,经常到对口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非常注重对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过问,深入到干部群众当中,明查暗访,了解各对口单位是否有责“弱化追究”或“不敢追究”,甚至“不追究”的事情发生,加大了对各对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作措施不错位。在与政法单位座谈会时强调,各单位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摒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看成软任务、虚指标,反腐败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等错误认识,而是要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年来,政法系统各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保证了全年无大事发生。
二、热情接待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政法系统各部门都是直接与广大群众打交道,为群众撑腰,解决群众困难的部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政法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强对政法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两个条例》活动,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认识,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纠正“窗口”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三是坚决执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接待群众有记录,处理群众问题有结果。正是由于加紧了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群众进门容易了,解决问题更实在了,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了。
三、加强对分管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以政法系统各部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为契机,对群众反映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个别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进行查处。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管理。根据政法机关业务性质特性,制定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量化、细化,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作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领导个人年终考核的硬指标,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目标。三是加大对机关春节、古尔邦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设小金库等问题进行督查,规定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以身作则,严以律已,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
一是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自觉、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已,勤政廉洁,接受监督,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高尚的标准,保持良好的自控能力,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在群众中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住房、配备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等方面严格按时市委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三是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威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他们懂得自尊自爱,明白自己是领导干部的亲属、工作人员,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得到的不能拿,严禁杜绝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一经发现都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处置,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一年来,由于加强教育管理,亲属、朋友、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我的各方面工作都给予了很大支持,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第4篇 某市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某市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某市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市委分工,我分管政法工作。任职以来,我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狠抓政法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政法系统“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的管理
一是调整充实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法系统廉政建设承诺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检法司、政法委等政法机关各部门一把手结合学习,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一把手率先垂范,负好总责。今年以来,在政法机关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了政法系统干警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干警行为,把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向社区延伸。二是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做到了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党章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敢抓敢管,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我根据《中共阿克苏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要求,对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要求政法系统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对政法系统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一些敏感办事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结合十六届三中、四中以及中纪委三次全委会、自治区纪委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活动。同时,还结合政法机关实际,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用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好政法机关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结合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活动,组织政法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法规,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政法系统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认真抓好政法机关纠风工作,加大对政法机关春节、古尔邦等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以律已,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做好政法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按照地区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区群众对自己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其它亲友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从没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多占地、占好地和让农牧民为其亲友无偿代工代劳的情况。
分析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还不完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大;三是对政法队伍管理不严,5月以来,政法机关陆续出现一些事故,政法机关对执行五条禁令有所放松。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党内腐败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廉政建设,继续把我市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第5篇 市政府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市委分工,我分管政法工作。任职以来,我以抓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狠抓政法干部队伍和班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政法系统“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的管理
一是调整充实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法系统廉政建设承诺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检法司、政法委等政法机关各部门一把手结合学习,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一把手率先垂范,负好总责。今年以来,在政法机关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了政法系统干警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广大干警行为,把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向社区延伸。二是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坚持做到了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党章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敢抓敢管,始终保持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我根据《中共阿克苏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要求,对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各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要求政法系统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相济的责任网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对政法系统节假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一些敏感办事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一是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结合十六届三中、四中以及中纪委三次全委会、自治区纪委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座谈讨论活动。同时,还结合政法机关实际,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用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抓好政法机关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结合中央、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习活动,组织政法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法规,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政法系统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认真抓好政法机关纠风工作,加大对政法机关春节、古尔邦等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以律已,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做好政法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二是严格按照地区领导干部社区生活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公开向社会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区群众对自己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其它亲友及其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从没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多占地、占好地和让农牧民为其亲友无偿代工代劳的情况。
分析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还不完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还不大;三是对政法队伍管理不严,5月以来,政法机关陆续出现一些事故,政法机关对执行五条禁令有所放松。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党内腐败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廉政建设,继续把我市政法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第6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述职述廉报告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一岗三责”的要求,协管好了政法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我协管的口子有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5个单位。年初,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做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自觉接受纪检委的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实。今年以来,经常到对口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非常注重对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过问,深入到干部群众当中,明查暗访,了解各对口单位是否有责“弱化追究”或“不敢追究”,甚至“不追究”的事情发生,加大了对各对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作措施不错位。在与政法单位座谈会时强调,各单位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摒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看成软任务、虚指标,反腐败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等错误认识,而是要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年来,政法系统各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保证了全年无大事发生。
二、热情接待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政法系统各部门都是直接与广大群众打交道,为群众撑腰,解决群众困难的部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政法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强对政法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两个条例》活动,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认识,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纠正“窗口”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三是坚决执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接待群众有记录,处理群众问题有结果。正是由于加紧了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群众进门容易了,解决问题更实在了,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了。
三、加强对分管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以政法系统各部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为契机,对群众反映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个别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进行查处。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管理。根据政法机关业务性质特性,制定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量化、细化,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作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领导个人年终考核的硬指标,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目标。三是加大对机关春节、古尔邦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设小金库等问题进行督查,规定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以身作则,严以律已,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
一是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自觉、自盛自警、自励,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已,勤政廉洁,接受监督,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高尚的标准,保持良好的自控能力,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在群众中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住房、配备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等方面严格按时市委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三是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威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他们懂得自尊自爱,明白自己是领导干部的亲属、工作人员,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得到的不能拿,严禁杜绝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一经发现都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处置,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一年来,由于加强教育管理,亲属、朋友、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我的各方面工作都给予了很大支持,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第7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一岗三责”的要求,协管好了政法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强化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我协管的口子有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5个单位。年初,各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了《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做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自觉接受纪检委的监督检查,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实。今年以来,经常到对口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非常注重对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过问,深入到干部群众当中,明查暗访,了解各对口单位是否有责“弱化追究”或“不敢追究”,甚至“不追究”的事情发生,加大了对各对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了工作措施不错位。在与政法单位座谈会时强调,各单位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摒弃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看成软任务、虚指标,反腐败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等错误认识,而是要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年来,政法系统各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保证了全年无大事发生。
二、热情接待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政法系统各部门都是直接与广大群众打交道,为群众撑腰,解决群众困难的部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政法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强对政法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两个条例》活动,不断提高《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认识,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纠正“窗口”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三是坚决执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到接待群众有记录,处理群众问题有结果。正是由于加紧了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群众进门容易了,解决问题更实在了,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了。
三、加强对分管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以政法系统各部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为契机,对群众反映政法机关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执法不公、个别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进行查处。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管理。根据政法机关业务性质特性,制定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量化、细化,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作为政法系统领导班子、领导个人年终考核的硬指标,达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目标。三是加大对机关春节、古尔邦节期间执行“不准收受礼品,不参加公费宴请和有碍公务的个人宴请,杜绝一切以权谋私的行为”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政法机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乱收费或变相收费、设小金库等问题进行督查,规定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从根本上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经常对政法领导干部打招呼,组织人员重点对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礼品登记、住房、公务用车、通讯工具使用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以身作则,严以律已,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
一是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自觉、自盛自警、自励,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以律已,勤政廉洁,接受监督,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否高尚的标准,保持良好的自控能力,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在群众中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认真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住房、配备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等方面严格按时市委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三是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威朋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他们懂得自尊自爱,明白自己是领导干部的亲属、工作人员,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得到的不能拿,严禁杜绝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一经发现都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处置,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一年来,由于加强教育管理,亲属、朋友、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我的各方面工作都给予了很大支持,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