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的产生,其动力来源于功能群体的出现,以及群体正式化的趋势。下面是小编提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供参考!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我们对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 社会组织管理与党建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47个(不含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57个),从业人员2431人,党员总数551人。其中,社会团体9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0个,中介组织75个。已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16个,组建率47%。已建党组织的社会团体87个,占94.5%,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占26%,中介组织8个,占11%。无党员的社会组织95个,有党员不符合组建条件的35个。单独组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4个,联合组建的2个,视同联合组建的60个,挂靠组建40个。已建社会组织党组织主要隶属于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乡镇党委管理。
现有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均已配备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基本在社会组织内部产生,社会团体的党组织负责人主要由负责人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由业务骨干兼任。
我县社会组织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发展速度快。我县各类社会组织已从2003年的100多个发展到247个,呈成倍增长态势;二是涉及领域广。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科技等诸多领域;三是社会功能初步显现。逐步成为加快转变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支撑,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推手。其作用发挥明显,推进了民主化进程,促进了产业经济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构建,正因为有夯实的、规范的、发展迅速的社会组织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就会如鱼得水,形成良好开局。
二、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法
1、建立机构,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2022 5月成立了中共石门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属县委派出机构,办公室设民政局,日常工作由民政局党组负责,党工委设书记1名,由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副书记2名,分别由民政局和统战部有关负责人担任,其他委员10名,由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司法局、体育局、工商联、科协、文联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同年8月成立了中共石门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为顺利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健全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党建运行机制。要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要有层级清楚、责任明确、关系顺畅、管理直接、便于落实的管理制度。我县社工委通过会议研究制定了党工委工作制度,党工委成员、委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制度及解决突出问题会商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完善了管理机制,形成了县委领导,组织部抓总,社会组织党工委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的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同时,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调研、指派党建联络员、开展联点示范、组织检查考核等方式方法,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使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3、深入调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充分利用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特点,对新申请的社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事前备案制度,结合年度检查,对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基本信息进行了动态整理。另外,为准确、全面地了解全县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县委组织部和社工委联合对各乡镇党委、县社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所主管、所属或本辖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严格做到七清,隶属关系清、运营情况清、从业情况清、党组织设置清、党员人数清、业主身份清、示范主管领导职责清。清晰的党建工作台账的建立,为顺利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4、强化组建,扩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我们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对于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有利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对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党工委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 存在的问题
1、 隶属关系欠清,登记管理难。厘清党员身份、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居住地点等要素,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非常重要,要件缺一不可。但工作中确实存在:有的社会组织党员属于单位人,有的属于社区人,有的成为自由人,前两者好解决,但自由人存在登记空挡情况。这批自由人是指社区空挂户、择业流动人员、短期经商务工者等。
2、 基础建设欠力,开展活动难。在调研和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社会组织有资质、有资金、有活动,但无固定经营场所,致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为空谈;有的即使有经营场所,但未能正常开展党组织活动;有的欠缺活动经费,致使党组织活动跟不上党建需要。
3、 力量配备欠足,发挥作用难。个别社会组织党组织,因业务情况、单位规模、党员人数受限,其党组织无论从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组织活动等方面与社会组织的经营规模、管理范围、服务水平不相适应,党员的积极性、先进性难以发挥。
4、 政策跟进欠紧,推动发展难。目前,由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于初期阶段,无论从宏观指导,还是微观规定,特别是基层操作层面,都尚未出台规范性政策规定,导致推动社会组织工作正常运行难。
四、对策和建议
1、要注重分类统筹,分层定位,解决认识浅的问题。
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管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尚未认识到党建工作对社会组织的重要政治核心作用。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认为社会组织是独立的民间组织,性质特殊,情况复杂,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存在畏难心理。社会组织中的经营业主对党建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担心党组织建立后,对业主威信造成损害,削弱其权力,担心党组织活动过多,会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因此,我们建议要细致、准确、迅速、全面地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书记库。同时,对社团、民非、中介组织进行严格界定,准确定位,不能张冠李戴。
2、要注重轻重缓急,先易后难,解决保障少的问题。
一要强化活动经费保障。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资金初始支持,工作只能纸上谈兵,我们建议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按党员人数划拨工作经费,为新组建的党组织安排一定数额启动资金;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部分或全额返还作为活动补充经费;二要强化工作人员保障。要确保社会组织党工委自身力量充足,要不断扩充、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议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明确。三要强化活动场所保障。建议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有相应的场所。要求100%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六有,即有牌匾、有党旗、有单独或综合使用的党员活动室、有资料(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宣传阵地。
3、要注重拓宽视野,管培并重,解决组建难的问题。
一要巩固已组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二要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众信得过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三要继续实施双培工程。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要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
第2篇 2022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一、广东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社会组织数量多,涉及领域广,已日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截止到xx年3月,全省共有新社会组织23261个,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65.6万多人,其中党员61561名,占总数的9.3%;已建立党组织6085个。近年来,我省在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抓党组织组建。坚持“支部建在行业”与“支部建在协会”、“支部建在社区”相结合,以“建、联、挂、派”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二是抓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对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设置、隶属关系、工作分工、党员教育管理等进行规范指导。三是抓群团建设。坚持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建设相结合,普遍推行“党群工作一体化”党建模式,实行党、工、青、妇组织对应设置、人员交叉任职、工作互动。四是抓投入保障。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园区党建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结合的途径,实现党建资源共享。有些地方采取将党建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将收缴的党费全额返还,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补贴,对困难党员给予补助等形式,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目前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党员难找。有些党员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亮出身份,这给党组织开展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而且,发展党员不容易,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有待提高。二是党组织难组建。目前全省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组建率只有26%。已建立党组织的,也主要集中在会计师、律师等行业。三是活动难开展。由于部分业主、合伙人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加上活动场所等条件限制,一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难以正常开展活动,无法发挥作用。有的党员对传统的“三会一课”、读书读报等活动兴趣不大,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和改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循序渐进、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服务的理念、引导的理念、促进和谐的理念。
第二,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组建,谁组建谁管理的原则,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其党建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领导和管理。将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区党建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完善现有机构人员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专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
第三,进一步创新方法方式。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以行业协会、商会、民办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为重点,逐步向其他新社会组织铺开。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分散、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让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
第四,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把党性强、业务精、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行政负责人或合伙人、管理者选拔为党组织负责人。建立活动经费保障、活动阵地建设制度,探索建立区域党建资源共享机制。在新社会组织中评先评优活动,增强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积极拓展党员参政议政渠道,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时适当考虑新社会组织党员。健全党员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开设党员维权热线、实施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第3篇 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
最近,我们组织了专门力量,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社会中介组织10个,其中律师事务所类1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类1个,工程监理机构类1个,旅行社类1个,证券交易所类1个,广告公司类1个,其他类4个。
现有从业人员49名,其中党员17名,占总数的近35。中介组织现均未设置党组织。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中介组织的党员尤其是负责人对于建立党组织认识较高,有一定的要求。3名以上党员的中介组织有3家,其中2家未完全与原单位脱钩,处于似独立非独立的状态,不宜单独建立党组织。近期内将在已完全独立自主经营管理的安乡县伟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中介组织建立党组织的试点工作,目前已派出了2名党建工作联系员,着手进行此项工作。
二、主要问题
组织未完全独立。处在改革的关口,在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将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得逐步摸索,稳步推进。目前现存的中介组织,有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兴办的,派驻部分干部自主从事经营,这部分干部由原单位任命,业务由他们管,收入由他们分成。在全县10个社会中介组织中,有常德市旺城监理有限公司安乡监理所、安乡蓝田地价评估事务所、常德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安乡分公司、常德市金翼拍卖有限公司安乡业务联系处这4家属于此类情况,在工商局的注册性质是个体经营(股份合作),实际上还挂靠在原单位拿工资,占编制,与原单位未完全脱钩,看似独立实未独立。从而出现在中介组织没有开展党建活动,又没有参与原单位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发生,致使少数党员对自己身份正确看待不够。
党员有“空挂”现象。通过调查了解,在中介组织的17名党员从业人员中有5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其他党员有的是因为与原单位解除了关系,组织关系已转入社区,但无人问津;有的则是下岗分流,原单位党组织已解散,所以不得不自谋职业,自寻生路。由于他们都是有“身份”却没有归宿的“口袋党员”,其政治热情明显减退,对于党组织活动兴趣不浓,极个别党员是避而不见,有的召回去也只是点卯就走。从调查的情况看,有近15的党员从不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
党性观念一般化。在调查中,有33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中介组织的党员党性观念较强,有55的认为党员党性观念一般化,有12的则认为党性观念极为淡薄。在中介组织的党员队伍中真正从大中专院校直接应聘的对象只有2名,有的是离休后应聘的,有相当部分是工厂“优化”出来的“待业职工”,认为是靠自己的能力和社会关系进到中介组织的,原单位党组织对他们没有帮助,未以党员的标准去衡量自己。同时,认为现在是跟老板工作,只要与老板合作好就可以了,自己业绩好,老板给的工资就多,把个人经济利益的考虑放在了第一位,从而出现了党性观念一般化,组织纪律性不强的局面。
三、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稳妥建立中介组织党组织配套机制,使中介组织党建工作“进而不退”。
首先加大党组织建立力度。按照《党章》和中组部有关规定,对3名以上党员的中介组织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挂靠在原单位或所在社区党组织。其次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发展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入党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侧重向管理人才、科技人才、优秀人才倾斜。再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重点配套建立党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重大事项民主表决制度、党员联系员工制度等。
二是建立社区流动党员协同教育管理机制,使党员教育管理“活而不乱”。
在实际工作中,把社区党建与中介组织党建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既让流动党员按一定规则有序流动,又做到教育管理到位。逐步建立“双管”或“代管”机制,凡是持有组织关系的党员,流到哪里,党组织对党员的“近距离”教育管理就跟到哪里。工商、民政在对中介组织注册登记时,要对党员建立档案,进行特殊管理。原所属党组织要与流动地党组织密切联系,认真审核流动党员在流动地的鉴定和证明。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登记和年检时,要同步做好党员登记工作。
三是建立中介组织党员作用发挥的有效激励机制,使党员积极性“久而不懈”。
对于中介组织党员,必须认识到必要利益是与积极性紧密相连的,要建立“付出与利益”挂钩的机制,调动发挥其积极性。组织上要在政治权利上给予适当的倾斜,比如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综合素质高的中介组织党员,可以按比例给他们分配党代表、人大代表指标,让他们代表中介一线参政议政,感受党组织的关心。另外,政府在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方面,可以采纳会计事务所、地价评估事务所建议,引导其献计献策。
四是建立务实的中介组织党内活动机制,使党员活动“实而不虚”。
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要保证活动质量,最为关键的是要防止形式主义,讲求活动的实效。一方面创新党组织活动机制,大胆地进行活动制度的创新,使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与市场经济格局协调合拍,贴近实际生活。另一方面规范党组织活动,要充分运用好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建立定期学习制度,举办相关的知识讲座。鼓励中介组织党员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如会计事务所可以组织一支专业较强的队伍下到企业做业务指导;律师事务所可以下到街道、企业、学校,做好政策、法律咨询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