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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9-17 13:01:15 查看人数:74

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第1篇 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力量。作为一个山区农业小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如何,在发展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加快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近日对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加大了对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三是辐射效应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力,在信息、技术、投入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其经营收益是传统生产的二倍、三倍甚至十倍。据调查,新型农业主体经营土地一般亩用工40个左右,每个工日40-60元。农民通过给业主打工,不仅获得了务工收入,而且学到了致富本领。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主体参与者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业主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业主思想素质较差,管理水平较低。有的存在等、靠、要思想,为项目应付检查,为享受优惠政策成立的;二是农民对新型农业认知较低:如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风险意识弱,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据不完全调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者中有近八成的年龄在40岁以上,超过1/3的经营者年龄在50岁以上。一旦他们从农业产业中退出,将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发展。

(二)管理体制建设不规范。就全县154家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仍有少部份是松散形的,没有内设组织机构,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运作上很少整体参与,甚至没有搞过运作活动,规范化运作差。由于制度的缺失,合作社资金(包括股金)管理上民主度不够,资金运行不透明,利润分配不合理现象依旧存在于少数合作社中,极大影响了农民对加入新型农业经营的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效率不高。近些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不少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稳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支农政策之间缺乏整合性和衔接性,让本来就少的扶持资金更难取到扶持作用。同时,不少支农政策从政府下达到农民获得,经过的中间层次和环节过多,导致政策执行中的寻租现象,政策实施成本较高,具有明显的时滞性,政策效率不高。

三、推进我县新型农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农业体系建设,建议:

一是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的农民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研究制定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从所从事的农业行业领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认定,并作为培育和扶持的依据。拓宽培养渠道,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广泛开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

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健全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对认定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通过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建立示范社评定机制,分级发布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和培训基地,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四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共舞共进共赢。

五是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等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服务公司+合作社+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服务队+农户等多种服务模式,及时总结推广。

第2篇 2023年关于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了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业经营现状,进一步推进我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 6月上旬,县人大农环工委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就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部分乡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规模经营初具雏形

1、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已初具规模。我县把推进土地规模经营集中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以项目为依托,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农业产业化项目,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体化的规模化生产经营,推进土地就地集中流转。截至去年年底,我县农户的承包地流转面积达到了13.4万亩,占到了承包地面积总数的37%。流转的形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分别占到了总面积的65.9%和29.1%。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100亩以上种植大户达157个,500亩以上种植大户7个,千亩以上种植大户2个。

2、土地纠纷调处机制不断健全。为及时化解因土地纠纷而产生的各种矛盾,xx年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法院、农业局、法制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成立了以县农业局经管股为主要班底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建立起多部门协调农村土地纠纷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现已成功调解土地纠纷2起,未发生一起因农村土地纠纷而越级上访的群体事件。

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及时制定了《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确定虎圩乡为我县确权颁证工作试点乡,并安排了1000余万元的工作经费,目前试点已基本完成,6月底将在全县推开,计划年底全面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1、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近年来,在广大农民的强烈需求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现在全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30 个,其中,种植业158户,养殖业29户,其他农业生产型43户,拥有社员约1.2万户,注册资金25689万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我县把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引导大量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农业产业开发,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运而生。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新型农业企业304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6家,市级龙头企业72家,这些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3、种植大户方兴未艾。我县近年萌生了一批以种植为主、规模明显大于传统农户的专业生产经营大户。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种养大户230余户,其中种植大户157家;各类家庭农场30余个。

(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1、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开展农村技术骨干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结合我县生猪、花卉、桑蚕等特色产业,对专业技术人员就关键性、专业性农业技术进行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各类技术骨干5000人,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380人。二是开展农业产业化知识培训。由龙头企业业主、专业协会骨干牵头,政府鼓励支持,各部门共同参与。如江西美尔丝瓜络有限公司、金泰米业等龙头企业按照加工产品的要求建立了自己的生产基地,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对农民进行培训,指导农户科学种植。三是开展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从xx年开始,每年有3000左右农民在县内接受了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截止xx年底,我县共有农民171758人办理了参保登记,参保率力达98.26%,已累计向60岁以上的农民发放养老金2580.48万元。所有参保人均建立了新农保的个人帐户,实现参保登记、养老金发放计算机管理。

3、农业人才队伍不断夯实。我县目前有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316人,具有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7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8人。自xx年以来,我县先后有66位大学毕业生通过“三支一扶”考录充实到农村基层第一线,为农村农业工作服务,加强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4、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东乡农行以惠农卡为载体,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内配套农户为重点,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工作。截至xx年4月底,共支持农户小额贷款客户2800户,累计发放农户小额贷款3.5亿元。

二、制约因素

尽管我县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推进工作态势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制约着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1、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来看,存在运行机制不健全,层次偏低,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一是规模小、效益低。目前,我县农户家庭承包经营面积户均不足5亩,人均不足1亩。合作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经济效益也普遍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强,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二是运行不规范。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产权不明晰,财会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相当比例的龙头企业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基地农户只是买断关系,没有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因而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制约了现代农业的稳步发展。三是人才匮乏。目前,我县各类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大都存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等问题,生产经营型人才严重缺乏。仅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占成员95%以上的农民,文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对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形成较大制约。

2、农户小规模经营与专业化、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化与社会化的矛盾仍较突出。土地流转缺乏内在动力,规模经营难度加大。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加上近年来国家的许多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逆向刺激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农民“不耕自得、不劳而获”,惜地意识增强,恋土情节较重,转出土地特别是长期流转的意愿不强,成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障碍。

3、财政资金扶持有限,信贷政策瓶颈难以突破,资金短缺是主要制约因素。受经济实力的影响,财政资金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小,资金扶持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差,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相当比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有效的担保机制,无法进行规范的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很难获得金融支持,培育主导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缺乏流动资金,发展后劲不足。

4、基层农经管理弱化,不能及时适应新形势。一是县本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多。目前,我县涉及农技推广的单位有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xx县农技推广中心,致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要涉及到多家推广机构,难以形成合力,产生应有效益,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对应。另外,技术推广出于多家推广机构,也使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难以适从;二是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关系未理顺。xx年,县委下发了《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xx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方案》,但该方案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乡镇都成立了农技推广综合站,但综合站并没有综合,兽牧站的管理属“三权归县”,而从事种植业的推广人员的管理仍为“三权归乡镇、业务指导归县”,这种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技推广工作;三是乡镇农技推广人员队伍不稳。全县虽然拥有乡镇农技人员157人,但真正涉农的大中专毕业生寥寥无几,大多数乡镇仅有1-2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大部分人员被分配到乡镇的其它岗位,这种现状导致每年省农业厅轮训乡镇农技人员,各地都安排不出人员参训。今年省农业厅为充实乡镇农技人员,决定定向招收一批大学生毕业后服务基层,但因各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岗位已满而放弃。四是乡(镇)农技站办公条件差。大部分乡镇农技站存在无集中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农经知识更新缓慢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积极推进。

三、几点建议

一要科学制定规划。立足我县优势农业产业,科学编制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生猪、木薯、蚕桑、优质粮油、蔬菜、食用菌、花卉等主导优势产业。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与现代农业园区、小城镇、新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相衔接,推进其向现代农业园区集中,向土地整理、水利建设等重大项目区集中,着力形成集群发展格局。

二要加大扶持力度。为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要适时出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文件,在用活人才资源、探索户籍流动、加强用地保障、落实用电优惠、加大财政扶持、创新金融支持、完善农业保险和整合涉农资金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建议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打捆支持等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优先扶持示范性经营主体建设。要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变“普惠制”为 “特惠制”,将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经营主体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产品加工、仓储和农机具的存放用地等,按农用地管理,免征一切税费。建立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允许开展资金互助试点,探索土地经营权证、农业政策性补贴、生产设施设备、注册商标等抵押担保办法,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将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及规模化生产设施设备等纳入农业保险品种范围,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要规范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开展流转信息登记发布、土地产权评估、合同签订签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探索建立土地储备机制,由政府出资组建土地信托投资公司,变过去农户和经营主体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经营主体和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着力提高土地流转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流转。

四要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发展数量,更要注重规范化建设,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

五要提升服务水平。在增强和拓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业经营性服务。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大力开展农技推广、农机作业、抗旱排涝、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各项生产性服务,满足经营主体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借鉴组建“农事服务超市”的经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

第3篇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平江县畜牧水产局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着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平江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县畜牧水产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平江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平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强劲发展,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作用。一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改变了一家一户零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合作意识,成为农民和市场的联系纽带,不仅有效解决了畜禽水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而且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畜禽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如引进正大集团等战略投资者,有效解决了家禽产品的销售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推动养殖业产业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从事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效促进当地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养殖业向区域化、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三是加速品牌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科技示范、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致力推广新型实用技术,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意识和品牌意识。如丰益土山鸡、毛毛鱼、金峰宝等平江品牌已经深入人心。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不优,影响现代养殖业发展。受自然环境、农户意识和资金投入等因素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缓慢,流转不稳定,农村小规模养殖和分散的经营模式很难形成规模效益,严重影响规模养殖业的发展。

二是养殖业产业化水平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养殖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水平相对较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畜禽水产品精品名牌偏少,农户和部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偏弱等问题突出;农产品加工产值较低,大多数产业还停留在卖原料的阶段,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是农民合作组织实力不强,影响农业综合效益。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不大,稳定性较差,服务功能作用发挥不佳;合作社自身积累和各级的扶持资金少,资金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培训、指导工作跟不上发展的形势;合作社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不高,缺少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导致合作社管理松散,社员的合法利益难以保证。

四是现代养殖业发展资金不足,扶持力度有待加强。随着养殖业开发大户和畜禽水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增加,农民从事养殖业产业开发的热情也很高,但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数低,存在生产发展和自主创业资金不足、贷款困难的问题,同时,由于经费短缺,养殖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大多数科技人员得不到较好的学习培训机会,技术知识得不到新的补充,开展综合服务能力得不到应有的提高,无法完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养殖业服务的需求。

三、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一)以集约化生产为目标,加快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一是变散户经营为规模经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家一户的小型畜禽养殖经营格局,已不适应现代生产要素的需求,不利于养殖业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的形成。因此,要积极鼓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养殖能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转让、转包、出租等形式,承包更多的流转土地,实施规模生产和经营。要加大政策宣传和扶持力度,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二是要加强劳务输出,促进土地流转。通过与外地及劳动就业部门联系,帮助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积极向外地输出剩余劳动力。三是要抓好养殖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做好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提升工作,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实现养殖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整合、聚集、转化。

(二)以专业化管理为手段,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产业。一是要突出创建养殖品牌。强化品牌意识,开展品牌宣传,重视扶持培育,把畜禽水产品品牌建设作为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来抓,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畜禽水产品品牌。二是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要体现差异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将地方特色优势发挥好、保护好、宣传好、包装好。三是要推进标准化管理和产业化经营。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行标准化养殖和标准化管理,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无公害畜禽水产品、绿色食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要加快畜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拉长产业链。通过外联市场,内联基地和农户,积极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参与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

(三)以组织化经营为路径,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组织。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加快企业上档升级、兼并整合,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如大力扶持县畜禽良种场、裕中源农牧有限公司、远洋特种养殖、犇腾牛业等龙头企业。二是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办、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内部管理,健全运行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养殖业组织化程度。如丰益合作社,发展规模特色养殖,培育了平江丰益土山鸡品牌。

(四)以社会化服务为保障,构建全方位的农业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网络,深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力争在生物技术、培育良种、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深度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二是加强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指导养殖大户推进养殖业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测检验,加强执法监管,搞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三是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投入的总量和比重。加大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力度,倾斜投入养殖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养殖业产业升级,在项目安排上向养殖大户多、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和加工企业倾斜。四是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发挥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主力军作用,拓宽信贷服务领域,提高信贷投放效率,努力满足农民和涉农企业信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五是要激活外来资金。要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好外来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采取各种奖补措施,引导、鼓励农民投资现代养殖业。

新型农业经营情况调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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