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县民政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重要职责,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民政的各项任务、法规政策都要靠基层民政干部去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怀和温暖,也只有通过基层民政干部才能送到千家万户,因此,可以说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但民政工作最薄弱的部位恰恰也在基层,这是长期困扰民政部门的一大难题。特别是近年来,民政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同时,随着乡镇规模的逐步扩大,乡镇服务的民政对象日益增多,基层民政机构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艰巨,工作压力日益增大,基层民政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现行机构、人员、规范化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制约了全县民政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在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对全县基层民政机构的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一些发展建议。
一、乡镇民政机构现状
郎溪县12个乡镇均设有民政办,共有民政工作人员27名。姚村乡、幸福乡、东夏镇民政办只有1名工作人员。涛城镇民政办现有的3名工作人员均为聘用人员,没有正式编制。
全县27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中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的8人,占29.63%,以民政工作为主,兼有其他工作的19人,占70.37%;从事民政工作5年以下的16人(其中不足3年的有9人,不足1年的有3人),占59.26%,6-10年的6人,占22.22%,10年以上的5人(其中有1人50岁以上,有3人是聘用的),占18.52%;有行政编制11人,占40.74%,有事业编制8人,占29.63%,聘用7人(含“三支一扶”1人),占29.63%。乡镇民政办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都比较简陋,其中有2个民政办无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编制偏少。当前民政工作内容多,要求高,都是一些很具体、很细致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乡镇民政办处于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也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前沿窗口和纽带,承担了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双拥优抚、城乡医疗救助、城乡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殡葬管理、慈善和社会救助等多达15项工作职能,其中很多工作如城乡低保等都需要进村入户调查,民政助理员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目前我县平均每个乡镇只有2名工作人员,其中有3个乡镇只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2、兼职过多,分散工作精力。全县27名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中只有8名是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大部分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实际上兼有残联、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新农合、人、工会、妇联、包村驻点等乡镇其它工作。这样势必分散工作精力,造成基层民政工作无法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影响了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3、管理体制不顺,人员更换频繁。目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这样一方面导致民政助理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给民政工作的连续性带来不利影响。如南丰镇、东夏镇民政办的所有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的时间均不足2年,全县59.26%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不满5年。而当前民政工作量大面广,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工作积累,才有可能做到业务精通。另一方面乡镇安排其它工作,民政助理员不得不挤占时间从事民政以外的工作。致使民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普遍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4、办公条件落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民政工作线多面广,如低保、五保供养、优抚等工作都建立了大量的档案资料,需有专门场所存放,而民政服务对象上门来访办事为数众多,也需有单独的接待窗口,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但目前我县12个民政办中,只有十字镇、毕桥镇民政办有单独的办公楼,其余的民政办都是仅有一间办公室,没有必要的档案室和接待室。涛城镇、飞里乡民政办没有独立的办公室,与乡镇其他工作部门合用一间办公室,给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三、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设立乡镇民政所,理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管理体制。民政所实行双重管理,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业务受县民政局指导。民政所所长的任命和民政工作人员的调整事先征求县民政局的意见。乡镇尽可能少安排民政工作人员兼任与民政无关的其他工作,使民政工作人员能一心一意地专职从事民政工作,更好地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
2、规范机构建制。按照副科级建制设置乡镇民政所,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民政局 的指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乡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参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任命民政所负责人。
3、落实机构编制。根据各乡镇所辖人口数,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民政助理员,建议3万人以下的乡镇定编不少于2-3人,3万人以上的乡镇定编不少于3-4人,均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
4、改善办公条件。将乡镇民政所工作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由县、乡两级财政按照比例承担。各乡镇要为民政所提供符合规定标准的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5、加强队伍建设。乡镇民政所工作任务繁重、政策性强,要挑选文化程度较高、政策观念强、肯于吃苦奉献的干部职工从事民政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县民政局协助乡镇管好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6、强化内部管理。要规范民政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档案管理等制度。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民政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民政经费使用、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落实到位。
第2篇 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市民政局:
接到市民政局《关于对各县区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的预备通知》后,xx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12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在城市低保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低保的分类施保工作,目前,按照分类施保确定的新补助标准,已全部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20多万元。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我县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重病低保对象及特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工作。对37名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3.88万元,对21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7万元。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12年春节前,组织走访慰问了10处敬老院和部分五保对象,为五保老人送去了慰问金、食用油、猪肉等价值10多万元的慰问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投资10万多元,为全县五保老人每人定做夏装一套。我县现有五保对象116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建立起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XX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五保财政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博昌街道敬老院建设扫尾工作。四月份,我们对博昌街道敬老院以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就有关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乔庄镇计划投资120万元,对敬老院进行扩建,新建院民宿舍20间,新修柏油路500米,现主体工程已经完成。锦秋街道敬老院投资50多万元,修建光荣间3个,增加了不锈钢厨具、供暖设备等设施,对院落进行了整修,使院容院貌大为改观。加大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按照《xx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考核细则》的内容,我们对全县10处敬老院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了当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博兴部分)、《xx市敬老院建设纪实》(博兴部分)的编纂编辑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全县已有262个村建立了慈善互助基金,基金总额近14万多元,参与捐赠的企业达到了100多家。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八月份,在县行政中心举办了“百万救助、爱心行动”慈善救助金发放仪式,共对85名特困高考新生、32名在校贫困大学生、100名高中生(含技校生)、100名初中生、100名小学生和111名特困大病患者实施救助;救助活动发放善款近100万元。另外,我们还开展了以下救助工作:一是投资2万元,为滨州技师学院150名来自xx和xx地震灾区的学生定做棉被褥150套;二是救助贫困大病患者5名,发放救助金2万元。三是在“六一”和教师节期间,利用京博专项基金开展了救助特困学生和特困教师活动,发放救助金17.5万元;四是春节前,开展了助老扶老活动,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和部分7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30.6万元;五是开展了助残活动,为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金15万元;六是资助希望工程5万元。我们还与xx县品牌企业联盟联合举办了“善行博城·阳光助学”慈善捐助活动,现场募集社会善款3300元,这部分善款将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双拥、优抚安置、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以建军82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我们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春节、“八一”期间,县领导xx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八一”前夕,举行了大型的双拥文艺演出,邀请残疾军人、烈属、老复员军人代表、12名参加国庆阅兵军人家属和驻博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加强了双拥共建工作,广泛开展了科技、文化、服务、社区等拥军活动,部队与地方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开展了共建活动。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新的抚恤补助政策,联合组织部、财政局出台文件,对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根据12年度人均纯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出台文件大幅度提高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三项提标县级财政共支付240多万元。二是大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投资201万元用于各镇敬老院光荣间建设,动员孤老优抚对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入住光荣间。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入住光荣间的孤老优抚对象,根据危房的不同情况给予改造。在庞家镇、乔庄镇和陈户镇进行了危房改造试点活动,截止目前,已投资20多万元为13户孤老优抚对象进行了危房修缮或改造。三是开展了优抚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博兴实际,形成了xx县优抚政务公开的一整套制度,我们召开全县优抚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开展优抚政务公开,使我县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由市民政局组织的全市优抚政务公开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四是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12年我们为全县213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498名城镇优抚对象全部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县4848名农村优抚对象全部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优抚对象在33个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及时兑现优抚医疗补助金,实现“三责一体”的医疗保障模式;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统筹费用全部由医院垫付,12年共支付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金121.88万元,2056人次受益。开展“爱心献功臣”义诊活动。为全县的3500多名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了全面健康查体义诊活动,共计投入100多万元。五是帮助“三老”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为56名“三老”优抚对象解决“三难”12.7万元。六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共接收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38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77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文化考试、档案考核相结合和“三公开两监督”的安置办法,我们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进行了安置,安置率达100%,事业单位安置率达到21%、自谋职业率达45%以上。为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共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26万余元。七是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县里成立了领导小组,新址已经选定,计划建筑面积200亩。八、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的“两项待遇”,积极探索军休干部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九、积极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加强了对涉军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重点涉军稳定案件,实行包包责任制,严密防控,多措并举,确保了国庆“十一”期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未出现进京、去济、到市和越级上访事件。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配合县组织部门搞好全县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民主议政日”活动,全县90%以上的村委会及时公开村务;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下半年,博昌街道办事处、陈户镇官阎村、纯化镇许楼村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村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示范单位。今年是我县城市社区建设规范年,年初,我县成立了“xx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大力开展了城市社区的办公室场所及设施的建设,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均不低于150-3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的社区建设工作达到了办公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和有办公经费的基本要求,现在各个社区的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各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党总支,书记主任一人兼。各个社区的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主要是负责对社区内的党建工作、居民的医疗保险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计划生育的人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对居民的户籍管理、文体活动、家政服务、文明小区建设。城区现有7处社区卫生服务场所,为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城区居民看病达到了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12年各社区积极开展了便民服务活动,定期在广场、老年服务中心、兴海超市门前、老年公寓等地方组织文艺娱乐活动,多次到敬老院为孤寡老人演出节目;博昌街道成功举办了邻居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8月份,市民政局对我县城市社区进行了分类达标验收,七个城市社区中五个为一类,两个为二类。今年是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年,根据我县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经济开发区、其他镇(街道)设立2—3个试点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建设的思路是“先破题、后发展”,也就是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在全县完成了10个村改居的村及25个农村社区已挂牌运营,社区工作正常运行,基本上达到了有制度,有办公人员、有办公场所。11月份召开了全市农村社区观摩会,来我县参观了柳桥社区,该社区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四、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民政宣传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强了殡葬管理工作,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经营网点8处、水泥棺材销售网点3处,为43处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网点办理了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许可证。殡仪馆进行了包括扩建停车场在内的一系列基础设施改造,并新上了环保型高档火化炉,总投资180多万元;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县火化率达到100%。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条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迄今共办理结婚登记2556对、离婚登记289对、补发结婚证396对、出具婚姻登记状况证明901份,登记合格率百分之百;依法收取登记证工本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严格执行《收养法》和《xx省收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办理收养手续54件,登记合格率100%,依法收取收养登记证工本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县政府出台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把平安边界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全面落实“两图一责”,建立了边界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了各项制度措施,确保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受到省厅检查组领导高度评价。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我县共有101家农村经济协会在册备案,通过培育发展已有96家注册登记,登记率达到了96%;发展社团组织4家,注销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4家;成立了xx县民间组织促进会,对全县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博昌街道开展了试点,成功举办了一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班。县老年公寓加强了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各项养老政策落实到位,今年通过扩建,现有床位112个,都已经住满。大力宣传国家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业,新申报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兴福镇赵马福音托老院。福利企业加强管理,联合国税、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13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认定,取消2家不合格的福利企业资格,全县合格的11家福利企业共有从业人员402人,残疾职工人数平均占在职职工总数的42.9%。各企业与残疾职工均签定了劳动合同,按月足额为残疾职工购买四项社会保险,残疾职工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在620元以上,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建立了孤残儿童信息管理库,开展了多项救助活动。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各种机制和制度,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确保了国庆“十一”期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未出现进京和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在《中国民政》、《当代社会》、《滨州民政信息》等各级报纸刊物媒体发表稿件近百篇,发表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多篇。加强了县民政局、镇(街道)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办公条件、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镇(街道)人员配置合理,有财政经费保障,能严格执行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另外,民政政务公开等工作也都取得了好成绩。
第3篇 xxxx年县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xx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效能风暴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效能服务质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树立民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了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民政局高度重视,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业务人员,工作推进有条不紊。
二是多形式营造行评氛围。共悬挂标语3条,办宣传栏3期,制作宣传展牌7块,报送行评信息20篇,工作简报9期,印发宣 传资料1500份。民政系统开展了树新风、做贡献、赶先进活动,涌现出了一些好典型、好做法。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自查自纠。首先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采取发放意见征求表、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4大类5个方面13条,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其次是认真整改,自身素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再次是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质量。将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婚姻登记等和广大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事项全部放在“服务大厅”办理,阳光操作,一站式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能,群众反映良好。
四是求真务实抓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取得实效。在活动期间,我们始终把抓政风行风建设与推动当前工作相结合,统盘考虑,妥善安排,结合工作抓建设,抓好建设促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防灾减灾工作。改进作风,积极深入基层,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建立了困难群众救助档案,妥善安置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问题。“两节”期间筹措发放慰问资金6.8万元,发放“冬春”生活救助款308万元,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8742户、36306人。聘请了85名村级灾害员,配备雨具85套、预警铜锣85面、手摇报警器85个。组织实施救灾应急演练14场(次),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储备救灾应急物资32类4042件,价值318万元。
——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民)评议、乡镇(社区)审核、民政局审批和“三榜公示”定案的工作程序,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和分类施保的原则,坚决纠正人情保、关系保、分户保等违纪行为,做到了核算核定合理,保障对象准确,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435户、4501人,发放保障金707.2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8210户、24552人,发放保障金1710.58万元;五保供养,为740户、887人发放五保经费106.85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66户(其中:城市15户,农村451户),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7.73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13户,(其中:城市33户,农村80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68万元。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服务窗口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社会对社会组织管理,全县71个社会组织,建立党支部24个,派出党建指导员30人,完成了年检工作;编纂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甘肃卷庆阳篇合水章》;全县登记结婚1180对,离婚48对,补办32对,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全面完成了重残儿童摸底工作,重度残疾儿童87人,愿意集中入住福利机构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