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县司法局履行综治职责情况报告
县综治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有效地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本部门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纠纷械斗,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qqq”人员进京和在当地滋事,不发生因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影响稳定的事件,我们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局长亲自抓综治工作,同时,加强了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综治领导班子,指定一名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并从相关股室抽选骨干人员为成员,扎实开展工作,通过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矛盾排查等方面务求实效,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工作。
二、强化措施,健全制度
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终单独组织考评。通过制定综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综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等手段,切实抓好了综治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年来,我局积极参加县综治办召开的各项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扎实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一是加强农村普法力度,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全县农村开展了“身边纠纷大排查,法律知识大普及,创建法治新农村”活动,组建了xx支乡镇法律服务队,开展了xx场次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场调处了xx起民事纠纷。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针对多年以来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等问题,x月x日,法宣办与安监局联合xx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委广场开展“~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xxx份,前来咨询群众近千人。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暑期普法教育力度。x月中旬,县教委、县安监局、县司法局针对全县中小学生暑期安全问题,联合下发了文件,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了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四是做好“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工作。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总结了经验,部署了五五普法工作。
2、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发挥“大调解”的维稳作用。在巩固县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乡镇调委会的整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全县矛盾纠纷调处机制。x月x日,发生在菖蒲乡黄沙村的x、x两姓地坟纠纷案,双方持械对峙xxx多人,在及时汇报、协调联动、集中调解等机制流程的作用下,该纠纷在一天之内得以平息化解,有效避免了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二是增强纠纷调处力度。全县民间纠纷共xxx件,调解民间纠纷xxx件,调处率为xx%,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性事件4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xx件。三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为了解决一些难案、老案、积案,结合全市法制宣传部门开展的“二大一新”活动,我局在全县各乡镇集中开展“身边纠纷大排查”活动,通过3个月的专项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xxx起,调解矛盾纠纷xxx起,调解成功矛盾纠纷xxx起,防止民转刑事案件x起xx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起xxx人。
3、建立律师陪访制度化解纠纷。今年来,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律师陪访制度,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在每周二陪同县领导参与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x—xx月,xx县司法局共安排律师参与陪访xx人次,接待来访群众xx多人次,引导上访案件往法律途径解决的有xx件,平息上访x件,为上访群众修订合同x起,解答法律咨询xxx多件,有力促进了当地的和谐平安创建工作。xx月xx日,《赣南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该县设立律师陪访制度取得的成效。
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断的努力,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深知,综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能松懈,不能疏忽,我们必须时时提高警惕,事事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创建和谐平安**、实现**在后发中崛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xx县司法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2篇 2022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xx”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xx--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第3篇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办〔2022〕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制定和推行“三制”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
县司法局于1999年 2月1日,以双司字(1999)第3号文件制定并实施了《**县司法局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及依法赔偿制》。在制定行政执法“三制”后,局党组注重加强依法行政和开展执法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能结合行业特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稳步开展。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科室都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与强化。几年来,我们也陆续制定了一些关于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探索寻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到年度的目标考核之中,实行执法“三制”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三制”的各项规定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严格“三制”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在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在“三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我们先后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申报制度》、《收案审批制度》、《保密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从而用“三制”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结合着“三制”规定,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工作
在我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中,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自2000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 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我们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我县公证处所办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地区司法局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组织了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考试。在“三制”的基础上,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由于我们在执行“三制”过程中开展各项检查和纪律教育活动,使我们各项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没有出现违章现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取得的成效
几年来,司法行政的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过去的三年中,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处理民间纠纷856件,律师所刑事辩护106件,民事代理192件;公证处办理公证1382;各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79件,非诉讼代理335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2件;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28件;“148”协调中心接待来信来访603人次,分流案件149件。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此次“三制”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在实施行政执法“三制”过程中执行得较好,其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所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思想和服务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二是案件受理、分流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化;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水平有所提高;四是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质量有所提高;五是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错证错案问题,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
四、存在问题
从制定实施执法“三制”至今已多年,在具体实施中经过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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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办〔20xx〕1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制定和推行“三制”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县司法局于1999年2月1日,以双司字(1999)第3号文件制定并实施了《_____县司法局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及依法赔偿制》。
在制定行政执法“三制”后,局党组注重加强依法行政和开展执法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能结合行业特点,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稳步开展。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各相关职能科室都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
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与强化。几年来,我们也陆续制定了一些关于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定,不断探索寻求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到年度的目标考核之中,实行执法“三制”几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三制”的各项规定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严格“三制”的各项规定,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在贯彻执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在“三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三制”的贯彻执行。
我们先后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申报制度》、《收案审批制度》、《保密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从而用“三制”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三、结合着“三制”规定,认真抓好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工作在我局行政执法“三制”执行中,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自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 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我们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我县公证处所办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地区司法局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
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组织了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考试。在“三制”的基础上,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
由于我们在执行“三制”过程中开展各项检查和纪律教育活动,使我们各项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没有出现违章现象,各项工作有序发展。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取得的成效几年来,司法行政的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过去的三年中,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处理民间纠纷856件,律师所刑事辩护106件,民事代理192件;公证处办理公证1382;各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79件,非诉讼代理335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22件;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128件;“148”协调中心接待来信来访603人次,分流案件149件。
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此次“三制”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在实施行政执法“三制”过程中执行得较好,其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所有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思想和服务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二是案件受理、分流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化;三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办案水平有所提高;四是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质量有所提高;五是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和错证错案问题,所办案件经 得起检验。
四、存在问题从制定实施执法“三制”至今已多年,在具体实施中经过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和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和整改,以能严格按照“三制”及有关条规的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和执法活动。
_____县司法局20xx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