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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情况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22-11-21 12:10:03 查看人数:98

农贸市场情况报告

第1篇 农贸市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解全区农贸市场的分布情况及运行现状,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的建设、规划和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吴继业副主任、胡齐乾副主任的带领下,于3月底至4月上旬,对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新前综合市场、西江二桥疏导点、羽山菜市场、十里铺农贸市场、中心菜市场等进行了实地踏看

,视察有关市场建设情况。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分别听取了区府办、发改局、财政局、黄岩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食药监局、黄岩工商分局、黄岩城管行政执法分局、规划处、消防大队、同创办等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根据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现将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区农贸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全区登记在册农贸市场20家,无证农贸市场(临时便民交易场所)32家,总计52家,分布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其中省级文明示范市场10家,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家,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家,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家。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多层次、多品种和多种运行方式并存的交易市场网络,为搞活流通,促进农产品的生产,繁荣市场,振兴经济和方便群众生活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xx年全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现场会在黄岩召开,王建满副省长高度肯定了黄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里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主动将市场改造提升与“多城同创”等政府中心工作对接。在具体职责分配上,工商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标准、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市场制定经营户准则及其他管理制度。发改部门参与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或备案,参与项目的综合验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的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国土部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用地方案。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的选址和建设方案。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取缔力度。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政策,支持提升发展。xx年,黄岩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x年,区政府印发了《黄岩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加大奖补的力度,对规定时间内通过省文明示范市场验收的市场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并明确了新建类(迁建类)、改造类市场每平方米补助250元、180元以及仪器设备的补助金额。为确保城区中心菜市场改造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区财政预支经费400万元用于中心菜市场改造提升。同时,财政、国土、建设、规划、行政执法、消防、乡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相应政策,帮助解决了市场建设中遇到的大量困难。

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升级。根据各个农贸市场位置、功能、人流量等特点,实行“一场一策”,量身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严格对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和“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创建要求,对即将改造的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设计摊位结构。为确保顺利完成改造任务,注重设计、招标、土建、信息化等关键环节,合理倒排工期,全力提升进度。同时,实行上下互动机制,区农提办、各责任乡镇街道、市场举办者和区工商分局安排专门联系人,实行改造提升工作进度月报制,及时反馈问题和困难,并第一时间解决。

四是严格管理,保障规范安全。一是自“多城同创”活动启动以来,全面开展市场整治“铁腕行动”,对经营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保洁不到位等问题及消费者违章停车、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组织1000余人次集中整治农贸市场30余家。二是创新推行“业务指导员制”,全区每家农贸市场均配备一名工商干部担任工商业务指导员,每日至少一次实地巡查指导,三是以奖罚金形式优化市场进出机制。对固定摊位经营户采取“奖罚金”,由市场成立考核小组,若违规视情节按不同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罚金;如经营户全年无违规行为,市场年底对其予以奖励。四是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市场食品检测,形成了以商品质量检测为中心、市场巡查为纽带、经营者自检为基础、消费者送检为补充、工商部门抽检为保障的市场食品质量监督体系,指导12个农贸市场建立检测点。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贸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区农贸市场分布

不够合理。由于缺乏长远的规划、合理的布局,存在旧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多而乱,新建小区未建配套设施的现象。人口密度大的旧城区农贸市场周围形成自发的马路市场,严重影响交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村镇及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临时疏导点多为大棚式市场,场内除摊位外几乎没有其它设施,排污能力差,经营、购物环境差,吸引不了人气,而所在的村集体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

(二)农贸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仍然无证的农贸市场,场内管理、硬件设施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存在一定距离。目前,市场管理中心没有市场外部管理的职能,而有外部管理职能的一些部门管理不够到位,造成农贸市场外停车位缺乏、流动摊贩堵塞交通等现象。一些较小的农贸市场内部卫生较差,地面多水易滑,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部分群众反映一些熟食和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测和重点抽查。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缺乏服务意识,没有完善的服务理念。个别经营者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管理者还停留在收收税费、租金的较低级的管理层面,不能立足于根据市场需求而对集市进行适时改造和完善的层面。

三、 下阶段工作建议

农贸市场建设是一项牵扯面广、较为复杂的工程,建议政府将市场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一)加强统筹规划,引导市场合理布局。为建立健全全区市场网络和流通体系,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增量,改造与新建相统筹,业态升级与优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认真抓好规划布局,从源头上为农贸市场建设预留足够的空间。通过规划的编制,改善农贸市场的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在做好存量农贸市场盘活、调整、改造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老城区的网点补充和新发展城区的网点扩展工作,以解决部分地区设点不足的问题。新建市场则要按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市场建设资金。农贸市场建设是项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事业,是服务于群众生活的菜篮子工程,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逐年投资建设一批新的市场,方便群众生活,每年给市场安排适当的维修经费预算。另外,在用地、税费等方面,政府也应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农贸市场的建设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既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又要鼓励民间融资,争取银信部门支持,形成共同开发格局。鼓励社会各方面采取自筹、集资、借款、贷款、股份、外资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兴建市场,促进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三)理顺管理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提升其服务功能。市场经营单位是市场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通过与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明确监管要求和违约责任,加强对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市场经营单位应该以人为本,建立为顾客着想的服务之道,要充分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管理技术,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作。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作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承担规范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负责实施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镇(街道)属地管理。进一步理顺区和镇(街道)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针对市场外的占道经营和秩序混乱的状况,必须由政府协调,工商、城管、同创办、市场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解决。

(四)加强法制建设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政府应出台相关商品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制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要不间断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行“两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四制”(市场交易实行索票制、公示制、退场制、明码标价制)。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应制订规范农贸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确保监管工作的落实。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促进业内良性竞争,避免坑蒙拐骗现象的出现,杜绝竞争中的不当行为。同时市场经营者集体对市场诚信度的支持,也是营造共赢的必要条件。应尽快组建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引导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则,规范经营秩序,提高行业素质,协助和配合政府做好对农贸市场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形成协调和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内部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监控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递信息;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2篇 贺州市商务局关于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自xx年10月,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划入市商务局监管后,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经营状况,做好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我局于11月4日至15日到八步、平桂管理区对我市农贸市场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产品(000061,股吧)市场现状

目前,我市城区(含八步、平桂管理区)各类农产品市场总共有59个,正常运行的农贸市场共有56个,项目总投资31222万元,总建设面积约116496平方米,总营业面积113443.4平方米,总设有摊位(门面)3095个,总的经营户有3137个,市场就业人数约5884人,xx年总交易额23.83亿元。xx年总交易额24.67亿元,同比增长3.5%。

(一)市场管理情况:

共59个市场,其中由市场建设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国有市场有37个;代管的民营市场有8个;自行管理的民营市场有14个。

(二)市场布局情况:

城区18个;八步区21个;平桂区20个。

(三)市场运行情况:

正常运行56个(其中由市场建设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国有市场34个);停业3个(公会牛行市场、公会老肉行市场、大平新市场);拆除1个(大宁农贸市场)。效益较好的3个(八步中心市场、灵峰市场、桂岭市场),其中八步中心市场xx年创收650万元,较差的市场有19个(开山农贸市场、南乡农贸市场、大宁农贸市场、螺石农贸市场、黄洞农贸市场、永庆农贸市场、莲塘农贸市场、信都集贸市场、信都猪花市场、信都鸡鸭苗市场、铺门农贸市场、扶隆农贸市场、官扶桥农贸市场、水岩坝市场、道石市场、沙田市场、大平老市场、公会新市场、羊头农贸市场),年收入不到1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陈旧落后,不适应我市城乡发展需要。

调查发现,

现有市场大部分始建于五六十年代,市场年久老化、设施陈旧破烂,市场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市场小,容量不足。另一方市场建设投入不足,安全隐患突出,市场层次良莠不齐,现有的农贸市场网络逐步萎缩,从而滋生了“马路市场”。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与现有的老旧、破烂、容量小的农贸市场之间的诸多矛盾日异突出,亟待加大规划及升级改造。

(二)受管理权限制约,许多具体工作缺少法律法规支持,多元化利益人群之间利益冲突频发,工作陷入多难局面。

一是市场布局不合理,设施简陋、陈旧、老化,摊位租金又较高,导致摊贩不愿意进入市场,市场内闲置空摊较多,而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却十分严重。而城市管理松散,市场外围、街道上、马路上青菜猪肉等随意摆卖的“马路市场现象”十分严重,打乱了市场内的经营户正常经营秩序。

二是市场垃圾处理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费用昂贵,争取不到政府的有关政策支持,导致市场卫生及垃圾处理得不到较好的解决。

三是市场招商引资,引进老板投资租用场地,项目改造,开发项目无形中瓜分了群众的、经营户的“利益蛋糕”,于是在经营中常常遇到经营户、市场周边群众的无理取闹,万般阻挠,导致开发、改造项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三)农贸市场建设的随意性较大。

很多民营市场多以建设市场的名义开发房地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业主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民营市场建好后,不好用、不实用,或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混乱,卫生状况差,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从而导致马路市场随处可见,管理难度很大。

(四)市场经营效益的低效化。

全市农贸市场经营效益普遍低下,个别市场出现亏损现象,如:大平新市场,公会牛行、肉行无收入,步头、扶隆、官扶桥基本靠租赁门面收入,根本养不活管理者,靠其他市场收入补给,造成管理者积极性不高,更无资金用于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

三、原因分析:

(一)市场规划明显滞后,市场网络资源配置不均衡。

规划滞后于市场,规划对合理配置农贸市场建设网络的前置指导不够。随着人口增长,商品交易的日益活跃,急需扩大农贸市场,由于规划滞后造成多处马路市场。

(二)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市场建设的公益性没有得到应有体现。

一般情况下,市场经营应由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调节,但市场建设是民生工程,公益性事业,纯市场化难以推动其良性发展,应由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投入。长期以来,我市财政政策对农贸市场投入定位存在一定偏差,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远落后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农贸市场带有的公益性没有很好的体观。

(三)管理力量薄弱,马路市场管理缺乏法律依据。

市市场服务中心是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市场管理的专业机构。马路市场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受利益驱使,大多重利轻管,出现了出租后失管的情况。

四、建议:

(一)立足全市,尽快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是抓好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第一环。我市农贸市场建设要以现有农贸市场为基础,进行提质改造,加大集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建市场和拟建市场的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中心市场、贺街农产品批发市场、信都农贸市场、桂岭农贸市场、西湾农贸市场为大型批发市场,厦良农贸市场、八步第二市场、八步灵峰市场以及乡镇农贸市场为骨干市场,社区和大型住宅小区以及生鲜超市为终端市场的农贸市场体系。根据这一思路,建议参照发达地区高标准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经验,安排专项经费聘请省级资质的规划编制机构编制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我市作为桂湘粤三省交界的金三角地带,建议自治区商务厅把我市作为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市之一,聘请省级规划编制机构修编完善全市(含农村)商业网点规划,包括全市商业网点,农贸市场,成品油加油站,商品专业市场,烟花爆竹,重点危险品等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高起点、高标准,使之与我市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立足民生,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性投入。

资金投入是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关键。单靠市场机制内在作用对农贸市场建设配置资金的纯市场化模式难以突破当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资金颈瓶的制约。建议:

1.政府加大对农贸市场的资金投入,建设国有农贸市场,确保农贸市场的社会公益性。

2.对现国有市场投入政府财政资金,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出台相应的市场管理办法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在水、电使用和垃圾处理问题上给予资金扶持。

(三)立足项目,分期分批建设改造农贸市场,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体系。

项目建设和改造是健全农贸市场体系第一抓手。

一是尽快实施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要根据国家有关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先批发市场,后骨干市场,再终端市场的层级分批扶持,按照先207国道沿线,后南北延伸的步骤分步实施,争取利用3-5年时间改造完毕,并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目前,要重点启动农贸市场项目改造工程及“xx”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建设。农贸市场项目改造工程,建议由市市场服务中心具体承办,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并配套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当作一项公共性质的民生工程和实事项目来办,当作一项城市公共设施来抓。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商务部门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力度的契机,配足力量,安排经费,尽快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库,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工作。

(四)立足监管,为我市农贸市场有序运行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重点保护合法经营,强力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好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采取经常性巡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思想工作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是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给市场服务中心管理有章可循。

三是规范民营市场准入的审批程序。对民营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投资,要给予政策扶持,但在报建、证件等手续方面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有实力、上规格、上档次的民营企业进入经营。

四是规范民营市场的管理,要求市场必须由专业的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第3篇 相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相城区作为苏州市区的北大门,自xx年建区以来,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水城、花城、商城和最佳生态休闲人居城”的城市建设理念已深入人心,相城区正实现从偏僻农村向现代都市的华丽转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农贸市场也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一、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相城区目前有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只,总面积85800平方米,摊位600只,门面300间,另有棚顶和室内农贸市场42只,其中棚顶市场9只,占农贸市场总数的21.4%,室内农贸市场33只,占农贸市场总数的78.6%。这些市场中县城以上零售农贸市场1只,镇级零售农贸市场10只,村级(社区)农贸市场31只。这42只农贸市场共计经营面积为91280平方米,共设计摊位数为2422只,共有各类门面房477间。

随着城市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区、镇二级政府加大了对农贸市场建设投入,特别是自xx年以来,相城区加大了对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力度。xx年以前完成了对镇级农贸市场的第一轮升级改造,基本解决了镇级农贸市场从棚顶敞开式市场到室内市场的巨大转变,而且各个市场的场内经营面积和摊位布局得到了较大提升和优化。xx年起相城区率先对村级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新建和改建的方法升级改造村级农贸市场34只,截止xx年8月相城区已完成了32只村级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这些村级农贸市场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得到了优化,超过50%的棚顶式市场升级为室内市场,场内摊位布局更趋合理,同时明确了市场主办方的责任,调整了市场管理员队伍,使市场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着实方便了城乡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二)农贸市场管理情况

由于农贸市场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且投入产出回报率低,加上农贸市场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对管理者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导致社会力量不愿意参与到农贸市场的建设中来,因此相城区的农贸市场主办者主要以镇村二级集体为主,相城区43家市场中,只有1家是私人投资建设。

通过几年来对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镇一级农贸市场的消防、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了完善,尤其是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每个镇级农贸市场都在建造或改造过程中按照要求配备了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都有专门的食品检测室,配备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落实了专门的责任人。目前相城区11家镇级农贸市场都是星级文明诚信市场,陆慕农贸市场还获得了五星级农贸市场的荣誉称号。

二、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一)从业人员

批发市场共有从业人员1200名,其中农民1180名,占总数的98.3%。农贸市场内经营户从业人员共有2295名,其中农民1767名,下岗工人228名,其他300名,占比分别为77%、10%和13%。农民是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的主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在没有更好生存技能的情况下,在农贸市场内寻找就业谋生机会。乡村农贸市场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更为一部分失地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起到了为政府解决就业难题,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经营规模

通过多年的不断升级改造,相城区亦出现了一批规模型的农贸市场。从市场成交额看,xx年相城区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市场有4只,占总数的9.3%,分别是生态园批发市场,陆慕市场、渭塘市场和黄埭市场;年成交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市场有5只,占总数的11.6%。从农贸市场经营面积大小看,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有5只,占总数的12%;经营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的市场有5只,占总数的12%。从市场经营从业人员看,生态园批发市场有1200名经营从业人员,农贸市场内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市场有6只,占总数的14.2%。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人口集聚增长效益,还将培育出一批规模型的农贸市场,从而进一步带动市场周边的商业发展。

(三)肉、菜、鱼重点商品销售情况

xx年猪肉、蔬菜、水产三类重点农产品年成交量情况。xx年生态园批发市场猪肉销售总量为20700吨,其中产自本省外市的为2700吨,占总量的13%,产自外省的为18000吨,占总量的87%;蔬菜年成交量为12700吨,其中本省外市的为37000吨,占总量的29%,产自外省的为9000吨,占总量的71%;鱼年成交量为1200吨,其中产自本市的为100吨,占总量的8.3%,本省外市的为200吨,占总量的16.7%,外省的为900吨,占总量的75%。

xx年相城区农贸市场共销售猪肉15829吨,其中从批发市场进货总量为13407吨,占销售总量的84.7%,通过屠宰场途径进货量为1387吨,占销售总量的8.8%,其他途径进货为1035吨,占销售总量的6.5%;xx年农贸市场蔬菜进货总量为23639吨,其中从批发市场进货量为18086吨,占销售总量的76.5%,场地挂钩为1693吨,占销售总量的7.2%,其他途径进货量为3880吨,占销售总量的16.4%;鱼进货总量为9564吨,其中批发市场进货量为6850吨,占销售总量的71.6%,场地挂钩为1686吨,占销售总量的24.6%,其他途径进货量为928吨,占销售总量的9.7%。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批发市场是农贸市场肉、菜、鱼等重点农产品的主要货源,农贸市场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量比重不高,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自产自销的情况将更加萎缩。

三、当前市场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不足

尽管相城区建区以来农贸市场的数量和规模得到了较大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我们应当看到当前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政府重视。

(一)缺少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应当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坚持规划先行。没有经过规划,必然导致建设的无序。相城区目前还没有关于农贸市场建设布局的专题规划方案,一些地方出现了农贸市场总量过剩,发展过快,有些是重复建设的情况。就目前场内摊位和门店的经营情况看,居住人口没有多大变化,但市场在成倍增长,加上各类超市、大卖场的急速开设扩张,必然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表面上是方便了消费者,但对开设市场的主办方造成了土地资源和经费浪费等诸多不利因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能协调发展。随着摊位和门店的空闲数量增多,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大,目前有一部分农贸市场存在大而空、中看不中用的情况,市场内摊位空置率达到50%以上,不仅造成极大浪费,群众有意见,而且还为市场后序运作带来一系列难题。

(二)现有市场布局与城市发展不相协调

1.农贸市场与居民生活区不配套。在相城区许多居住区离现有农贸市场距离较远,群众买菜不方便。这一情况导致在一些小区内出现了不少无照经营农副产品的车库店和马路流动摊,不仅影响城市形象,而且还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

2.盲目追求建设规模。近年来建设的一些农贸市场越造越大,市场使用率低,华而不实。农贸市场建设不应过分追求规模,而应充分考虑便民性,坚持规模适中,布局合理,经营项目齐全,倡导市场内适度竞争。

(三)农贸市场企业化登记率不高

相城区42只农贸市场进行企业化登记的农贸市场共有17家,占总数的40.47%。其中镇级农贸市场都是经过合法审批的,权证手续齐全,因此11家镇级以上农贸市场都有营业执照,但不少村级农贸市场因为历史形成,事前没有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所必须的产权证明手续,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给今后市场管理带来了难题。

(四)村级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

大部分村级农贸市场由于规模较小,无法给市场主办方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甚至是只有投入不见回报,导致一些市场主办方对市场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部分村级农贸市场都没有配备专职市场管理人员,存在物业管理、食品安全检测议器等方面的空白,整个市场处于脏、差、乱的状况,极易产生食品安全等事故。通过调查发现,相城区各类农贸市场的管理力量不强,42只农贸市场共有管理人员137名,平均每个市场只有3.2名,管理人员存在“一高”和“二低”的情况,即表现在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和工资待遇偏低的情况,导致这支管理队伍有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

四、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合理规划,适度建设农贸市场

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村级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在遵循当地城乡规划、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前提下,本着便于交通、便于管理、便于交易、便于生活的原则,合理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在场内布局上,商品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交易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分开;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摊位分开;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市场应当开设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区,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二)拓宽渠道,增加市场建设力量

农贸市场是公共配套设施,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事业,投入成本大,回报收益低,各级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投入。

1.争取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议走“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市场建设之路,建立“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发挥好村(社区)集体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吸引符合条件的个人参股、入股,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2.努力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建议政府本着实事求是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不同村(社区)的财力状况实行差别财政补贴,对经济困难、财力薄弱的村实行重点倾斜。

(三)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仅工商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当按照《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苏州市政府《关于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三个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村级农贸市场管理的意见》中明确的职责积极履行职能。如城管、公安、卫生、环境、质量、价格等部门的职责都很明确。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营造一个公平竞争、清洁卫生、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保证消费者吃得放心,用得安全。

第4篇 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调查报告

一、农贸市场的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规模较大的农贸市场x家(粮贸市场不在此列),分属x个建设和管理主体:波月市场占地x平米,共有各类摊位近x个(含固定和零担摊位),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水产品、干货等农副产品,归属农业局,由波月市场管理处管理;禾青市场占地x平米,有各类摊位x多个,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干货等农副产品,归属禾青镇,由禾青市场管理所管理;冷江市场、禾青三角坪市场、陶塘市场、株木山市场、桃园市场、集中市场、东站市场、布溪和谐市场、同兴市场、枫树坳市场、铁厂家属区市场等11个市场归属市场服务中心并由其管理,其中冷江市场有各类摊位x多个,是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农贸市场,主营蔬菜、肉食品、禽类、水产品、冷冻食品、熟食、蛋类、干货等农副产品,承担了市区x%以上农产品的供给,是全市家禽、蔬菜、水产品等的主要集散地;桃园市场经营面积x平米,有各类摊位x来个,划分蔬菜、肉类、水产、家禽、综合类五大功能区;禾青三角坪市场位于金信社区内,室内面积x平米左右,室内摊位x多个,蔬菜销售摊位占用马路成为马路市场;陶塘市场位于北矿,有各类摊位x多个;株木山市场位于南矿,有各类摊位x多个;其它6个市场地处市郊,以蔬菜摊位为主,共可安置零担x担左右,兼营少量肉食、水产品;江南市场刚建成投入使用,由于其权属存在争议,暂由市场服务中心和波月市场管理处共同管理,相关问题正在协商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管理不到位。一是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服务中心、波月市场管理处、禾青市场管理所等部门都没有建立系统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哪些农副产品可以进入市场、农副产品进入市场需要哪些检验检测资料和凭证没有详细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靠其他职能部门把关。二是市场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农贸市场农产品的经营监管涉及城管、农业、工商、畜牧、商粮等多个执法部门,这些部门大多各自为政,对日常监管及监管发现的问题与市场管理主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不能与市场管理主体形成管理合力。三是市场内部管理不很规范。冷江市场、波月市场、桃园市场等较大的市场安排有专人管理,制定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精细化管理、零摊零担管理等制度没有完全落实,除冷江市场外其它市场没有设置母猪肉专柜或实行挂牌出售,自产自销区农产品产地不可追溯,占道经营个别存在,郊区棚架市场管理水平与城区市场有明显差距;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市场服务中心、波月市场管理处、禾青市场管理所等市场管理主体都不能提供多少管理资料,市场内摊主的进货凭证、票据随意放置、丢弃,没有按相关规定建档保存。

农贸市场情况报告(4篇)

自xx年10月,市场建设管理中心划入市商务局监管后,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经营状况,做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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