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范文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20xx 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 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20xx年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十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xx年)》(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纠自查报告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庆发〔20xx〕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源发〔20xx〕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第2篇 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为了治理整顿税收秩序,国务院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税”。时隔10年之后,在199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税”。从“以法治税”到“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反映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律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手段,国家税务总局在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时,把“法治”摆在了首要位置,由此可见其重要性。
因而可以说,从以法治税向依法治税转变,是为了实现税收法治。依法治税是过程,税收法治是状态,依法治税是手段,税收法治是结果。实施依法治税就是要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实现税收法治的关键,就是要不断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坚持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狠抓法规基础工作,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思想上坚持依法治税,从组织上保证依法治税,从管理上落实依法治税,从手段上强化依法治税,从执法上体现依法治税,从责任上促进依法治税。
笔者拟对依法治税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依法治税工作,对推动依法治税工作有所裨益。
一、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几乎一提到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都要涉及到这一话题。通过10多年的普法教育宣传,这个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认为,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只是问题的表象,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没有从根本上理顺征税与用税之间的关系。
原因分析:纳税人缴税后,不知道自己缴的税都用在了什么地方,和自己有什么样的利害关系,纳税人纳税积极性自然不高。现代社会是以“权利”(权力+利益)为本位的社会,人们的思维模式首先是考虑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权利,然后才是思考为拥有这样项权利我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和义务。纳税当然可以说是一种权力,但它更重要的体现的是一种义务而非利益。在实际的宣传和工作中,我们税务机关更多的注意力是集中在监督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强调纳税人的义务上,而不是把关注的焦点放在维护纳税人的利益上。它意味着税务机关投入到企业居民交钱和税务机关收钱两个环节的精力多,对于构成税收运行全过程的政府部门用钱环节的关注少,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解释税款使用情况时笼统陈述为“取这于民,用之于民”,运用事实并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分析少。这必然给纳税人思想上造成我知道必须缴税,但为什么缴税我不清楚或者缴的税用到哪去了我更不清楚,以及我缴了税只承担了义务,却没有享受对应的权利的思想误区。给形成诚信纳税的思想观念产生了障碍。
收税是国家运用强制力将一部分私人财产收归国有,以用于公益需要。由私而公的强制性转化过程,必然容易导致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利益对抗冲突。化解这种冲突需要在执法过程中贯彻民主参与精神,将对抗性有效转化为自主性。从法理上讲,公民有权参与对自己财产的分配。执法的内容只有体现民情,顺应民意、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才能更好的达成社会诚信征纳的共识。但现实是,我们征税过程本身是不透明的,公众的参与程度极低,征纳双方在实际的税收法律关系中,作为征税机关,主要是将自己看作行政权力的行使者,没有认识到税收的本质属性,漠视纳税人的利益,责任意识淡薄;作为纳税人,也没有树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纳税人税收观,还是从传统的角度看待税收,将税收看作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一种负担。这样导致的后果是,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不断强化,严厉打击偷漏税等违法行为,使税收征纳关系在总体上处于失衡状态:一边是纳税人消极义务观念下冷漠的面孔,一边是税务机关片面强化权力下疲惫的身影。这种状况的存在影响了税收职能的发挥,破坏了纳税人和征税机关之间应有的法律关系,没有形成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税收法治观念。
(二)税法宣传效率不高。税法宣传工作是提高税收法治观念的重要手段。强化税法宣传,对做好依法治税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有些地方税务部门为了扩大税法宣传影响,热衷于出新招、出奇招,有的动辄组织税务干部统一着装,身披绶带,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而花费很大精力和财力印制的宣传材料却很少有人看,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单位热衷于在大商场、大广场、大市场搞所谓的大场面、大制作、大声势,看似轰轰烈烈,但由于宣传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脱节,与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关系不大,因此,纵使形式再新、声势再大,也难以引起纳税人和老百姓的兴趣,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是叫好不叫座。同时为了配合政治形势需要,每一个时期的税法宣传工作都围绕一个主题 开展。但从基层情况看,有些人员对税收宣传主题的理解存在概念化、表面化倾向,有时甚至出现导向偏差。如一提宣传税收支持发展,就片面地理解为宣传税务部门落实了多少税收优惠,办理了多少出口退税,扶持了多少下岗职工,而对如何发挥聚财职能服务国计民生的宣传却很不够。这样过度宣传的结果,厚此薄彼,对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其实是一个误导,对公平合理的税收秩序毫无益处。而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法宣传的职能认知普遍存在误区,自我定位不准确,没有把税法宣传放到整个社会法治建设的高度来考虑,尤其是不注意向党政领导做好宣传解释,有的同志甚至认为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自己的事,举办税法宣传活动大都是唱“独角戏”。
原因分析: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税务机关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做这件事情。从实际情况来看,税务机关在税法宣传上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其优势在于,掌握着大量的税收行政管理资源,这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劣势主要表现在我们不是专门的宣传机构,无论是宣传渠道、宣传手段、都不具备长期宣传的能力,也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税法宣传中,容易形成“风过景依然”、“雨过地皮干”的现象。由于始终没有建立一套具体完整的操作模式,特别是没有形成完善的效果评估体系,出现宣传偏差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也就再所难免。
(三)对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理解上存在偏差。其一,部分人员受“官本位”影响,习惯于居高临下、随意执法,对法律上的约束感到不舒服,认为依法治税束缚手脚,抓法治就是拿自己人开刀,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其二,有些人受传统的法律是治民工具观的深刻影响,认为法治针对的是纳税人,一味强调纳税人要依法纳税。在实践中往往对法治采取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的态度:偏重依法治民,不注重依法治官。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较大,而对税务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或滥用权力等现象却难以给予严肃处理。对税收法律、法规“择其善者而用之”,而不是当用则用,对其中有用的就用,作用不大的就不用,好用的就用,难用的就不用。如罚款已成为税务机关的常用手段,而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却因其程序复杂,适用难度大,则很少为税务机关所使用,哪怕是非用不可时也会因畏难而放弃。其三、执法的程序意识不强。一些执法人员认为讲执法程序是给自己上套子,遵守程序束缚了手脚,更有少数执法人员以方便工作为借口,故意甩开程序的约束去工作,出现问题以事后弥补的形式来“履行”程序。这在客观上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隐患。其四、不能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的关系。在某些税务人员的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割裂、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化,与“检查”、“处罚”划等号,把纳税服务简单地看成是“笑脸相迎”、 “热情接待”、“一杯水”等,片面的理解了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实际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四)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近几年来,我们主要开展通过文件审核进行事前监督,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事后监督,缺乏对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从执法检查上说,法制机构协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各项执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缺乏独立性,执法监督权受到制约,弱化了监督的职能。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紧、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执法检查有时往往走马观花、蜻蜒点水,存在检查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
二、关于依法治税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要把纳税人的纳税情况作为公民的基本信息资料予以保存,建立起完善的纳税资料管理体系。并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医疗保险、银行贷款、社会福利资质证明等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挂钩。加大纳税人偷税成本风险,提高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如银行在向纳税人贷款时,纳税人必须向银行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记录证明,对存在不良记录的可适当降低贷款额度。
二是整合税收宣传长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创新税收宣传方法,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宣传效果评估制度。通过效果评估,为税法宣传提供决策依据、改进手段,解决宣传效果差强人意的困局。在充分运用宣传媒介,做好经常性税收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国税、地税、财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在电台、电视、广播、报纸、信息、政府网站建立经常性的税法宣传,开辟税收知识问答、纳税须知、法律援助等窗口栏目,使投资者、经营者在立项决策时就有税法意识,做合法经营者,做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做法,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宣传效果评估制度的基础上,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外包业务,通过社会招标的方式转交给公共事务服务组织(ngo)。由公共事务服务组织进行专业运作。税务机关通过效果评估体系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是要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公开。实事求是地讲,我国税法的普及和开放程度并不高,社会公众获取涉税信息的渠道单一,除税务系统自身外,很难找到一家社会新闻媒体自觉地为社会公众开辟涉税信息宣传窗口,宣传讲解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纳税知识,许多涉税法律、行政法规都是在税务系统内部流转,没有流向纳税人的直接桥梁。从社会公众获取涉税信息渠道来说,一是靠自觉到税务机关咨询;二是税务机关日常征管工作中的纳税辅导;三是每年一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普及教育。这三种渠道归结到一点,仍然是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的信息散发渠道。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来讲,为了自身生产经营和纳税的需要,其获取涉税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较强,而对于其他社会公众而言,由于涉税信息本身的公开渠道单一,加之自觉和主动获取涉税信息的主观要求较低,其对税法的关注程度令人担忧。因此,加强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公开,尤其在税收政策信息传达方面,开辟与纳税加强联系的多种渠道,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就显的尤为重要。
四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网络化、信息化日新月异的今天,各部门都在下大力抓好现代信息化建设工作,由于各单位和部门都是“条条”建设,大多没有考虑社会公用的接入点,因此,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只能在内部流转和传递,大多成为了“内部信息”。对于因客观原因所限,现代化应用水平较低的单位和部门,也没有与税务部门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涉税信息资源传递机制,对相关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需用信息的单位无法取得或不能及时取得,不用信息的单位又可轻易取得或必须取得,形成了新的资源的浪费。对税收来说,由于涉税信息不畅,造成了税收的大量流失。因此,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从不同部门、不同渠道广泛收集和获取各类涉税信息,是加强税收监控的有效途径。这当中,不仅要与银行等相关企业单位连线,而且还必须与工商、公安、国土、房管、海关等政府部门联网,构建一个高效、快速的信息交换平台,这也是依法治税最重要的支撑点和关键环节。
五是树立四种观念。即要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处理征纳关系,依法处理税收领域的各种关系,要求用税法这一形式来管理税收工作,使税收工作的中心不因税务机关领导和干部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是以国家税法作为指导税收工作的惟一指针,从而达到维护公平税负,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合理分配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益的目的。要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法大于权、法律至上的观念,充分认识到税收执法权源于税法, 始于税法这一本质特征,严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制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税务机关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严厉惩处税收违法行为,确保国家利益,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行使执法权应当依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接受法律的约束,不允许滥用职权。 要树立权利观念 。税收行政法律关系中征纳关系的不平等性决定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在实践中极易受到税收执法人员的侵犯。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既是税收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和税收执法人员的义务,任何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漠视和侵犯纳税人合法权利的行为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树立制约观念 。即税收执法权应当依法受到相应的制约和监督。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依法治税,既要依法打击纳税人的一切违反税法的行为,也要求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收人情税、关系税等执法违法行为。税收执法权作为国家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自我扩张性,必须强调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倡导效率优先,强调执法程序和实体并重。 要树立道德观念。 推进依法治税,必须以人为本,以德治队,大力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其调整、规范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局限性,一定程度上是对人们道德水准的最低要求,违法者固然丧失了一定道德,守法者也不一定道德高尚。而行政权的相对独立和效率原则决定执法者的职业道德和价值取向对税收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影响重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要真正做到恰当和合理,标准和尺度主要靠税收职业道德来衡量,靠执法人员内心的价值取向来决定。因此,现阶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必须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以德为辅,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建设一支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政策法律素质高、法治观念强、职业道德高尚的税收执法队伍。
第3篇 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xx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xx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xx”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5、突出结对帮扶,强化基础,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党建挂帮的镇乡(区)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点,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基层办实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制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细则,加强督查检查,并牵头进行考核验收。
6、加强考核,确保抓出成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完善分类考核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机制,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采取平时检查调研和年度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在工作中要注重实效,减少形式,杜绝应付检查。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来用。
第4篇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全市“xx”普法和“xx”时期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小组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有力。为了在组织上保证“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法建办要求,成立了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人员变动和党组分工,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及执法经费投入,保证了“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xx市“xx”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和《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局《“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青建法[xx]871号精神,对本单位“xx”普法和“xx”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规划,每年根据市法建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认真安排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安排工作,总结和督导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学法制度落实,学习活动扎实有效。一是下发了《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法治学习重点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认真督导落实。二是将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党组中心组进行4次以上的集中学法活动。班子成员先后学习了宪法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行政基本法律、《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学习和研究城市管理法规规章。领导干部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三是根据局机关制定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定期组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并颁发统一编号的职资格证书;落实法制讲座制度,邀请法律专家,为机关人员进行行政基本法律专题讲座,县级领导干部还参加了全市举办的法律专题讲座,定期由局领导开展城管法规规章专题辅导;落实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举办培训班,有计划地对机关人员进行轮流培训;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营造法治氛围,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落实自学制度,订购了《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城市管理》、《中国法制报》等杂志、报刊和书籍,购买安装了“无纸化”学法软件,为工作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创造了条件;落实干部学法档案制度,为全体公务员建立了个人学法档案,一人一档,对个人学法情况如实记录;落实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除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外,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城管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落实执法经验交流制度,组织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召开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运用、执法案例剖析等经验交流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四是组织专人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城管执法队伍管理规定等汇编成册,编印了《xx市城市管理法规规章文件汇编》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和亲切服务制度》,人手一册,方便学习。五是为公务员配齐了《公务员学法用法习题集》(上、下册),定期检查督导作业完成情况,全体公务员能够严格按照机关年度普法进度,按时完成相应的学法习题集、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中途调动、考试进入机关的干部,主动补学补记,全部完成了“xx”普法学习内容和习题。
(三)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较强。一是通过撰写工作信息、开办学习园地、制作法制宣传展板,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向市法建办等相关单位报送信息12期以上,办法制学习园地3期、法制宣传板报5期。二是借助媒体开展法治宣传,与xx电视台合作开办了“城管巡查”电视节目、与xx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了“城管面对面”广播节目、与青海广播电视报合作开办了“普法长廊”专版,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规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积极参加“行风政风热线”和“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直播节目,在电视台、电台、《青海都市报》、《xx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工作信息。三是根据“法律七进”要求,结合工作重点开展了城管法规规章进社区、进市场、进门店、进工地宣传活动,针对重点人群宣传城市管理规定。四是在新修订的《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xx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宣传、流动宣传、发送手机短信息等形式进行宣传,使重点对象能够及时了解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自觉服从城市管理规定,配合、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五是向联点帮扶村湟源县和平乡马家湾村赠送了法律图书、反对邪教和农民参保方面的宣传资料。六是积极参加市法建办、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爱卫办等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参加了“创城”、“建卫”、综治、安全生产、世界环境日、“3.15”、“12.4”、《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
(四)重视制度建设,城管法规规章更加完善。坚持依法管理,立法先行。一是修订了《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原条例中部分不便操作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对城市管理中无管理依据的部分管理事项在条例中进行了补充,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普遍提高了处罚的幅度。二是修订了《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强化了对餐厨垃圾的源头管控,补充完善了农牧、食品管理方面的内容。三是修订了《xx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建筑垃圾运输环节制定了公司化管理和密闭化运输的规定,有效解决了随意抛撒、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四是修订了《xx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规定》,明确了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范围,对新建建筑的景观照明设施要求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全市景观照明水平逐年提高。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要求,正在对《xx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经完成了初稿。六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和梳理,目前共保留规范性文件27件。
(五)监督形式多样,队伍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接受市民监督。向全社会公开了城管“110”投诉电话(821xxxx),不分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详细记录投诉事项及办理结果,定期组织专人对受理事项综合分析,为党组、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开展“城管局长与市民面对面”等活动,组织局领导、各处(室、大队)负责人现场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现场答复、解决群众提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无法解决的,事后必须完成督办落实,将办理结果向本人反馈。二是接受媒体监督。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各处(室、大队)制作了记录媒体反映问题的剪贴本,认真收集媒体反映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根据职责分工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逐项督导整改。三是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和提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组织专人进行研究,吸收借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城市管理工作,面对面反馈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管理。修订下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督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局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四项制度;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文明执法、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作风纪律整顿,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督查力度,通过内部自查、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查找城管人员在许可、收费和执法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违规违纪苗头,杜绝了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六)坚持依法治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许可事项,除保留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外,对其余五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下放城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市政府服务中心公开办理。二是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加强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方案》,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规定,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佩戴上岗证,持证执法。三是制定了《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对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通过在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在局网站和办公区明显位置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开。四是针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城市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深化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调研报告》、《xx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部分调研报告获得了市委、市政府优秀调研课题奖。五是每年结合城市管理年度及阶段性重点任务,针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占道经营、乱设广告牌匾、城市“牛皮癣”、违规处置餐厨垃圾、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专项执法整治,有效解决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一些突出问题,巩固了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成果,提高了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城市管理水平取得了新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立法权限制约,城管法规规章还存在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对流动摊点、违法法运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车辆的管理,由于其流动的特点,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很难确定当事人准确信息,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存在“执法难”的问题。
(二)个别城管法规规章落实还不够到位,如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等问题,违法情况比较普遍,执法难度大,城管法规规章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普法教育及宣传队伍力量薄弱,组织集中学习时照本宣科较多,深入浅出地分析讲解较少;开展普法宣传时,使用传统方式多,运用新媒体等现代通信技术较少,学习教育和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严格按照市“xx”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继续按照年初安排做好年度普法考试、法制宣传等工作任务。
(三)认真总结“xx”普法依法治理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加强工作调研,为全面谋划和安排“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准备。
第5篇 依法治县集中宣传的情况报告
依法治县集中宣传的情况报告
根据汉司发〔20xx〕33号文件要求,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开展春节前后依法治县集中宣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面向农村的法律宣传
组织司法所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通过召开农民工座谈会、开展法制讲座等活动,进行农民工权利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就业、治安管理、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3次,为平安、和谐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组织司法所利用宣传栏、报刊和讲座等形式,加大对青少年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尤其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治安管理等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将法制宣传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
动员全乡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件,结合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联系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在开展此类法律法规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在村委会、学校、企业等地设立法制橱窗、板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知识和便捷的法律服务。
第6篇 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实施情况报告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自实施以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以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健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县委、人大、县政府及时出台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四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表彰会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启动动员大会,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签订了“五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部门分工,强化了责任,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坚持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确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保持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组织领导形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实职领导专任,从而增强了办事机构组织协调工作的权威和效率,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总揽作用的发挥。
(二)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关健领域和关健环节,务求实效。
2、坚持三项制度,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第一,坚持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县委建立健全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拟定学习计划,采取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发言、集中自主学习、开展讨论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依照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做到每年至少2次以上学法活动。第二,坚持法制讲座制度。坚持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并把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五”普法实施以来,我县邀请了重庆市委党校、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的教授专家多次到××作了《物权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依法行政与行业体制改革》、《和谐社会与法治建设》等法制讲座,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参加了法制讲座。第三,坚持学法考试考核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每年由组织部、人事局、依法治县办联合组织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参加考试合格,在《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上进行注册登记,成绩进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职务晋升和考核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还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培训和考核制度,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任用。
5、抓重点领域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以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行政为重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以解决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引导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内容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执法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上,县畜牧局、工商局、计生局被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各领域发挥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示范作用。
7、办好“红城法治”栏目,扩大法制宣传效果。自自办法治栏目“红城法治”开播以来,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制作播出22期节目。尤其是在未安排专项经费情况下,还制作播出6期,受到群众欢迎,效果明显。
(三)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措施,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机制。一是每年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对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二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一票否决”考核内容;三是建立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奖惩制度。每年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检查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活力。一是形成合力。以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契机,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普法合力;二是专家讲座、邀请省外法学专家教授为科级干部作法制讲座;三是集中培训。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四是组织法制文艺演出,二郎乡、仙源镇等组织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发挥了潜移默化教育的效果;五是法法专题栏目“红城法治”深入群众,效果良好。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每年组建专门工作检查组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活动。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建专门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中期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检查。三年来,检查组先后到全县24个乡镇和100多家单位检查调研,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由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质量案件评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连续两年年终目标考核获全市一类县位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1、保障措施不够有力,考评机制有待健全。一是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还没有完全突破。二是县级财政体制问题,依法治县办要求落实的按普法对象人均每年0.5元的普法经费一直未落实到位。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施差、经费少的问题,少数乡镇还没有将普法经费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有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人员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单独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思想认识有偏差,传统观念亟待更新。有的领导同志认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人民群众已基本掌握了一定的法制知识,普法工作可搞可不搞。少数领导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认为普法的对象主要是老百姓,通过普法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就行。少数公职人员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有的单位没有摆正经济建设和普法工作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看成是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软指标”。
3、重点对象学法有待加强,死角盲点仍然存在。一是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观念淡薄,导致这两年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呈上升趋势。二是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少数学校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导致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道德教育。三是有的企业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忽略了法制教育,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劳资纠纷不断上升。四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隐患呈上升势头。
4、普法教育轻重失衡,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一是重义务灌输,轻权利宣传。在普法教育的内容设定上,注重和强调义务性、禁止性、制裁性法律规范的灌输和教育,忽略了权利性、许可性、保护性法律规范的宣传。二是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有计划安排,无检查落实的问题,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三是重宣传形式,轻实际运用。少数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运用法律手段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四是有特色的普法“品牌”和“亮点”还不多。
三、下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各行业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进一步充实调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3、突出“法律八进”,丰富形式,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法律八进”活动的内容、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法律八进”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各镇乡党委政府协助配合完成。结合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活动,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法律知识融为一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法律八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任务分解督查考核方案,并加强检查考核,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
4、突出创建示范,典型推动,全面提升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和水平。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镇乡、企业、学校、村分类创建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作为推进“法治××”创建的标准,加快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在全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个,普法依法治理示范镇乡3个,依法治校示范点4个,依法治企示范点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5个,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抓好落实和督查验收。
5、突出结对帮扶,强化基础,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党建挂帮的镇乡(区)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点,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基层办实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制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细则,加强督查检查,并牵头进行考核验收。
6、加强考核,确保抓出成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完善分类考核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机制,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采取平时检查调研和年度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在工作中要注重实效,减少形式,杜绝应付检查。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影响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来用。
第7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 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8篇 市区依法治理情况总结报告
市区依法治理情况总结报告
×年是普法检查验收年,也是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关键年。今年以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及xx届xx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与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全区各部门、单位的通力协作下,以落实“验收与创建”法治工作为抓手,以创优秀争先进为目标,乘势而为,强力推进,取得了骄人可喜的成绩,使我区迈入了全市普法工作排头兵行列,并顺利通过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评验收,为推动区法治化进程,提升新区知名度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精心部署,科学谋划,全面落实“验收与创建”两项法治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全力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全面检验我区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充分展示依法治区成果,我区着手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全面动员开展普法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区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进入迎检状态,认真做好自查迎检工作。5月日至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区26个单位(分别为5个镇(街)、大嶝山头社区、双沪社区、鸿山村、新圩东寮社区、后亭村、一中、新店中心小学、诗坂中学、安监局、人劳局、民政局、地税局、检察院、银鹭集团有限公司、舫昌集团有限公司、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另一方面,全力以赴迎接上级普法检查验收。落实“三个一”,即策划拍摄了一部以展现我区普法成果的电视专题片,设计制作了一本普法画册,精心整理了一套规范的档案资料,全面展示我区五年来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成果。5月日至日,市普法检查组对区及新店镇茂林社区、新店中心小学、区人劳局、新圩镇、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区普法总体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二是创优争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活动。今年全国普法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我区紧抓时机、奋勇争先,积极申报创优争先工作,推动新区法治化进程。一方面,争取党委政府对创建活动的重视与支持。月26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法治”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量化标准及活动经费预算。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增设“法治”创建专项经费16万元。区依法治区办制定了创建活动考评体系,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作用。4月27日,区14名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副主任颜文箭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逐项评议的方式,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区已顺利通过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评验收。
二、联系实际,创新形式,特色“法律六进”扩大 法制宣传覆盖面
(一)法律进农村(社区),体现乡土特色。依法治区办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法律进农村工作。“民主法治村(居)”创建蓬勃开展,区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与区司法局联合表彰了大嶝东埕社区、田乾社区等96个村(居)为区级“民主法治村(居)”,全区“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率达86.48%;全区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并为村居订购实用普法书籍,内容紧贴农村生产生活实际,9月,依法治区办又投入十余万元在大嶝双沪社区、新店镇、马巷五美社区、内厝后田村、新圩乌山村新设了5个规格为8米×2.7米的法制宣传栏;法制流动广播宣传采用南语、普通话双语宣传;充分考虑农民认识水平,设计编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陋习面面观》《漫画解读〈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三本宣传读本,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赠阅;将印有普法宣传标语的扇子、购物袋等实用物品发放到各村(居)。坚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普法原则,不断提高各普法对象的教育实效。针对辖区因农产品买卖书面合同缺失导致大宗农产品买卖纠纷频发的现状,区司法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起草了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及倡议书,发放到辖区农户手中,并组织四名法律援助律师前往新店镇、马巷镇部分社区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力求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刊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各村居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法律进学校,注重寓教于乐。区依法治区办坚持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与“学生带法回家”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青少年法制征文征画、剧本创作表演大赛等多种趣味形式,全面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区司法局与区教文体局联合举办了全区青少年法制短片观后感征文比赛表彰大会,对获奖的69名学生及6所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将获奖征文编印成书《学子竞抒法治情》;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教文体局,在全区各学校举办“光彩年华、法制相伴”剧本创作、表演大赛,共收到参赛剧本20余份,评出语言类奖等7份获奖剧本,并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现已着手组织开展表演活动,通过青少年切身参与表演感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三)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力求深入人心。9月份,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8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副处级以上普法通用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参考率100%,100%;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保密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执行力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制度建设,监督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推动保密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法律进企业,助力经营发展。建立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制度,同时主动上门服务。主要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和企业劳工人事人员,向企业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法、合理和操作性强的劳动规章制度,得到了区内企业的支持和欢迎。年以来,采用在资料审查前免费培训指导的方法,共上门为105家企业授课,免费培训1100人,宣传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自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随着我区企业用工人数的增加,合同鉴证数量也不断增加。今年以来,人劳局依法审查劳动合同45636份,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定,保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三、主题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法制宣传纵深发展
在专项主题宣传活动方面,全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主题宣传活动达十余场次,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内容广泛,在全区营造了深厚的法制宣传氛围。12月4日,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宣传部、新店镇人民政府新店邮电局门口成功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在12月4日当天集中宣传活动中,全区及各镇(街)共张贴横幅标语40条,展出展板20版,悬挂挂图百余张,挂出有奖竞答题600条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在普法阵地建设方面,斥资近百万元兴建一座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规模为全省。7月8日,举行了盛大的广场揭幕仪式,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应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四、多管齐下,普治并举,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区依法行政继续坚持“制度引领、基础夯实、行政规范、监督完善”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月26日,我区首批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正式受聘上岗,具体负责其所在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等11项政府法制工作。目前,全区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一盘棋”、部门协作“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
截至12月10日,在今年我区召开的34次政府常务会中,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议题5次,分别听取研究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研究部署全国全省依法行政会议贯彻意见、研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筹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
为落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所确定的合法性审核制度,我区克服部门法制机构普遍缺乏的不足,创造性地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制度,配套出台了《区法制联络工作暂行办法》,印发了《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制度建设、工作步骤、责任要求等六大方面引导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据统计区直各部门共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158件,其中发改局(物价局)6件、经贸局39件、人劳局1件、农林水利局9件、卫生局10件、执法局67件、安监局2件、计生局24件,适用基准109件。
截至12月10日,区政府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件,报备率达到100%。接受各级行政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8件。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复查申请11件,已办结9件次,息访息诉率达到88.89%。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提高审批实效,形成网上申报、受理、流转、审批的行政服务新机制。抓好市民网上诉求和电话诉求的快速处置,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至12月10日,受理处理诉求1102起,有效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6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扎实开展“大打击、大整治、大巡防、大检查”活动,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80起,破案数同比上升35.88%。特别是在打黑除恶工作方面,今年摸排并打掉5个恶势力团伙,及时侦破市“打黑办”督办的6起案件,侦破全国打黑办督办的1起案件,打黑除恶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了办案实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2件40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9.9%、6.1%;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7件503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了11.9%和14.8%。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了审判执行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58件,结案3448件,结案率96.91%。
(三)树立服务思想,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地加强业务素养、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接待法律咨询2127人次,其中来人1231人次,来电89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其中民事110件,刑事30件,司法鉴定10件,代写法律文书18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4.39万元。
(四)积极履行职责,促进行业依法治理。我区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积极履行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深入开展各类专项依法整治活动,为净化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区安监局通过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检查在建工程54个,发现安全隐患498处,整改率达10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严查道路交通安全违章和违法行为,查扣机动车1786部;深化烟花 爆竹专项治理,检查经营单位95家,查处烟花 爆竹案件44起,治安拘留26人、教育16人,收缴各类烟花 爆竹2453件;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100所,排查安全隐患68处,整改率达97%。据统计,区执法局全年共强制拆除违法建筑855处,建筑面积143394平方米;开展“三乱”专项整治,强制拆除不规范广告、店招、悬挂物359条(块);查处无证开采矿产资源案件24宗,处罚款37089元;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强制拆除8家从南安移入我区境内的石材加工厂,责令11家私营企业和个体作坊整改“三合一”、“二合一”厂房;组织开展了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共检查餐饮业324家,整改11家,取缔2家。
我区普法工作已经顺利收尾,明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制度落实,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以理念的更新引导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确保我区“六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并推动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更加紧密结合,实现依法治区工作科学发展、协调发展,为实现区“五大基地、一座新城”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