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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情况报告(10篇)

发布时间:2022-11-25 07:01:37 查看人数:58

物价局情况报告

第1篇 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

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回头看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局对去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确保更好地履行好我局各项工作职能,提高机关综合工作效能,树立“创新、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局的实际,制定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岱山县物价局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二、 着力于抓制度建设,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基础,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失去了其核心内容。我局从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根据效能建设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先后制定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局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局各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转发发展计划局违反“八条禁令”处罚实施办法》、《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局学习制度》、《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资产价格鉴证制度》、《局机关工作岗位ab角制度》、《局服务承诺制度》、《局首问责任人制度》、《局机关请销假考勤制度》、《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浙江省价格异事波动予警制度实施方案》等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作出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运转程序和操作规程。二是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先后制订了《岱山县物价局否定报备制度》、《岱山县物价局一次性告知制度》、《岱山县物价局限时办结制度》、《岱山县物价局行政执法结案追究制度》、《调整县物价局案审委员会人员》《岱山县物价局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物价局成立集体审价委员会》、《县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长期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 畅通投诉渠道,切实强化效能监督

加强监督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必须通过监督予以制约,通过监督予以规范。在依托发展和改革局纪委监督的同时,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效能监督渠道的畅通,去年起建立了渔农村价格监督机制,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7个渔农村价格监督站,聘请8名联络员、110名监督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并经常通过上门或邀请他们来局征求意见。同时,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备了专人负责举报电话12358的接听、登记和受理,节假日专门安排人员值守举报电话,并每天明确2名检查人员随时对举报件进行查处,确保了投诉渠道的畅通,促进了全局机关效能建设的顺利开展,为局机关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先进性教育的扎实推进,尤其是去年《舟山市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后,经过县、局多次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局机关无一列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全局上下无一列投诉现象发生。制度措施的落实,同时使全局干部的工作责任性和进取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全局面貌有了进一步改变。局费管科开展了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大米、面粉、肉、禽、农资等31只商品进行每周监测,定时上报,并动态跟踪市场热点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分析市场行情及对我县经济的影响,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检查分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举报工作,迄今为止,无一例被上级追究的投诉事件发生。各科室正逐项落实各项年初下达的“各科室考核目标任务”。

总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纪委的大力监督下,推进了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制度的完善和监督落实工作,把制度建设深入到工作的各个层面,深入到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机关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实现局机关新的目标和岱山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2篇 关于物价局涉企收费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平凉市物价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从6月10日开始,对华亭、庄浪两县部分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涉及的单位

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单位是华亭的国土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交通部门及其下属的运管、地方道路管理、公路段和建设部门下属的规划、质检、试验、房屋管理以及庄浪县的交警、质检、驾协、环保、工商、消防等涉企收费单位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

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从检查看,各涉企单位收费政策执行较为规范,各项收费政策执行较为到位,国家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执行良好。如:国土部门按规定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证书工本费、矿产资源管理费、采矿登记费等费用、规划部门由于政府划拨经费充足,免收涉企各项费用、公路段按规定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和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环保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排污费、消防部门收取消防人员培训费、质检部门按规定收取计量检定费和质量检测费、交警部门按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收取行驶证工本费、安全检测费等费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规定取消了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取消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涉企收费检查中,总体感觉各涉收单位收费行为较为规范,依法收费观念有所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国家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比如国家宣布取消了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加班线路牌工本费,而运管部门继续收取。

二是不按国家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如建设部门收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国家规定按工程造价的1.4‰收取,而建设部门的质监站按6‰、8‰不等的标准收取.建设部门的房屋登记管理收费,国家规定新建设商品住房初始登记按件收取,只收取每件80元的登记费,不收其他费用,而建设部门的房管登记机构没有按规定执行,收取了登记费的同时,还收取交易费、丈量费等费用,加重了企业群众的费用负担,交警部门自立项目收取驾驶证登记证明费等。

三是票据填写不规范。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开票时,只开收费金额,不填写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对违法事实也不好认定。

四、原因分析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依法收费观念淡薄,不理解、不学习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存在能收一点是一点的侥幸心理。

二是财政拨入经费不足。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影响,有些部门虽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财政不拨工资经费,造成这些部门只能靠手中权力,强制收费。

三是上级主管部门强制收费。象有些收费项目国家宣布取消,但基层到上级办理业务,上级部门要收费,基层部门只能向管理对象收费以弥补经费支出,负担转嫁到群众身上。

四是政策界限不明确。象有些部门收取的培训费,现行政策文件没有此项收费,而原先的收费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取消,执收单位仍然收费,加重了群众费用负担。

五、对策建议

1、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培训。物价部门要对各执收单位的主要领导、收费人员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培训,经过培训,使他们对项价格法律有更深刻地了解,提高他们依法履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2、继续深入开展收费公示制。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了,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发放收费公示表、公示册、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有力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对各单位的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划定,对真正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财政应全额拨入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4、对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重新进行清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政策要求,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职责分工,在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取消(停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设立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属于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要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严格限定收费范围和收费频次。对个别部门和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和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并收取费用的,要坚决取消。

第3篇 物价局关于水资源情况与水价调查报告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进入以来的近十年,我国可供利用的淡水资源总量约为2.8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径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我国实际可供利用的淡水资源仅为1.1万亿立方米。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总体情况下,存在以下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中国水资源总量和水污染情况

三是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匀,旱涝灾害频仍。我国降雨主要受太平洋暖湿气流和西伯利亚寒潮的影响,不同年份、不同季节降雨量变化大,南方降雨比较丰沛,北方普遍干旱少雨,导致北方城市和沿海城市(结构性缺水)严重缺水。我国大部分地区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春末和夏季四个月(约占全年70%以上),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的情况在北方尤其严重。据水利部统计,1980水文系列与19561979年水文系列相比,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4大流域降雨量平均减少6%,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海河流域因沿线多为严重缺水地区,地表水资源量更是锐减41%,北少南多的水资源格局进一步加剧。

四是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水资源严重浪费现象并存。截止,我国农业用水利用系数仅为0.47,远低于发达国家0.70.8的水平。农业用水有一多半在输水、配水和田间灌溉过程中被白白浪费了。一些年久失修的灌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效利用系数只有0.20.4。工业节水潜力巨大。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万元gdp用水量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2909立方米下降到的297立方米,但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多。

五是水污染矛盾突出。水污染主要是由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和其他面源污染造成的。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国水体污染矛盾日益凸显。,我国污水排放量为556.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44.2%,生活污水占55.8%。水污染主要是由cod过量排放造成的。其中,城镇生活排放cod占总排放量的60%,工业及其他排放约占40%(造纸业又占工业cod排放量的35%)。

综上所述,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和水环境恶化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之一,破解水的难题,对于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二、中国水价现状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价格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最直接、最灵敏的信号,是调整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最有效的手段。如果把水资源总量、人均淡水资源量、人口增加情况看作是不变量和已知条件,供给和需求之间通过价格的变化来调节,那么未来,我们可以用来解决水问题的最有效的手段无疑是价格的设定。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工业发展初期,我们长期忽视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水价既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更不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污染成本,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的短缺和水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工业加速发展阶段,由于认识不到位,使我国再次重蹈了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而且代价更为惨重。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明确,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这就为水价改革指明了方向。而只有当水价真正反映了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时,一个节水型社会和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体系,水环境的优化才能真正建立。

如果再考虑我国水资源的匮乏程度和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的需要,则水价偏低的问题则更加突出。根据国际经验:水价(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供水成本(城市管网、引水渠道的建设、维护成本)+污水处理费+税金+利润。其中: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供水成本。一个不争的基本事实是处理一吨污水的成本要远高于供一吨自来水的成本。水资源费供水成本。从我国水资源稀缺的角度考虑,水资源费需要大幅度提高,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水作为居民生活须臾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供水既是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又具有垄断性。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看,各国政府均将引水渠、城市供排水系统的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品投入,所以我国在自来水实际价格制定时所包含的供水成本和污水处理费仅指维护城市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正常的运行维护费用。

为了缓解水资源匮乏、水污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水源建设和污水处理的投入。在此,仅举两例:

除中央统一出台的重大政策之外,各地政府近年来在水利工程供水、城市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等方面也增加了投入。仅上海市进入本世纪以来,投入水方面的资金就超过了100亿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政府进入本世纪以来,对解决水资源短缺、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已尽了最大的努力。

三、当前水价改革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水价改革对于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节约用水、促进治理水污染和优化水环境无疑是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仅靠价格改革是不可能完全解决中国的缺水问题和水污染治理问题的。水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水与污染处理行业作为带有垄断性和外部性双重属性的行业,需要在推进价格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把价格作为一个外生变量来予以统筹考虑。这其中的难点一是如何准确界定市场和政府的责任,即在水价中有哪些需要居民承担,哪些需由政府无偿投入?二是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水的管理体制机制符合中国的国情,可以促进水环境的优化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综上所述,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我国水价客观上有一个逐步上调的过程。但当前水价的改革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一是越是缺水的地方,经济越不发达,群众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越弱,水价越低,调整水价会增加当地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不调整水价,长期看,供水企业没有积极性,供水能力萎缩,最终将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污染越严重,而由于认识不到位,结构性缺水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三是目前提高水价与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需求,特别是保护低收入群体利益缺乏刚性和制度保证。四是农业用水价格低、农业用水效率低与农民承受水价上调能力弱的矛盾突出。

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水管理体制和水价改革的政策建议:

其一,准确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责任。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所有基础设施应由政府无偿投入,包括新水源的开发、引水渠的建设、水资源的生态保护、补偿等。其所需资金应来源于水资源费和供排水、污水处理企业所缴纳的税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水资源调配规划,跨省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源的保护开发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等。从长远看,应将水资源费改成水资源税,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居民和社会相应承担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其二,改革现行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供水、污水处理通过招标选择经营企业,政府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选择符合要求的中、外企业经营供水和污水处理。经营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企业的投资回报率采取按高于社会资金平均投资回报率2-3个百分点核定。水价按此原则制定,水价不足以弥补投资约定由政府退税或财政补贴。这样,一方面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另一方面可减轻社会负担。

其四,足额在水价内征收污水处理费。以污水处理费占供水终端价格50%为目标,逐步调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逐步实行所有污水均经处理达标排放。在将来,污水处理制度要推广到农村地区。农村凡是实行集中供水的村庄,均应相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企业要考虑优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其五,推行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补贴污水处理资金的阶梯式污水收费政策。由于水污染具有外部性,上游地区往往没有治污的内生动力,必须用制度予以约束。如长江流经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五省二市,仅靠重庆市自身治污是不够的,下游湖北应向重庆补贴一定治污资金,依次类推。重庆在收到湖北治污资金后,如不能达标排放,则应向湖北补偿罚金,这一制度可由中央政府出台统一政策,由地方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可操作性方案。重庆排污是否达标,由湖北省与重庆市环保部门共同监管。这种做法,在流域均可推广应用,而首先国家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其六,改革农业用水体制和价格。在南方丰水区,自流灌溉、农民自行围堰筑塘灌溉,可以免收水资源费。除此之外,所有经水利工程、引水渠、抽采地下水进行农作灌溉的,均要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水费。所收资金建立专户,除用于兴修农业水利设施外,全额按田亩补贴农民。能实行农业计量用水地区,一律实行计量用水。向农民所收取的水费首先通过农产品价格上涨,由全社会负担。所收水费全额返还补贴给按田亩面积缴纳水费的农民,有利于促进农业用水的节约和水资源的保护,同时要通过收取农业水费向社会传达水资源有偿使用的信息。

记得有一句广告词说:如果我们不节约用水,那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此话虽然夸张,但已说清了节水的极端重要性。

第4篇 物价局贯彻《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一、党员干部自查自纠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弋纪发[2022]5号文件精神;二是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填写了自查登记表,从上交的表格查看,局领导班子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认真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恩平婚介网[*]方法措施,从各个方面查找自身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违规收受礼金,没有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没有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部消息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没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

二、局机关贯彻情况:对照_____县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填写。以来,我局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加强教育,深化认识,制定措施,强化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本局在廉洁自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入等。

总之,县物价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紧课件下载[*]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物价改革发展实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牢记党的宗旨,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服务的干部队伍。

第5篇 物价局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我们围绕查找问题寻原因、立足长远建机制的要求,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际,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切实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和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发展。现将我局查找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全面的自查自纠,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6条,经认真的梳理归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 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物价工作了解不深。一是对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方式、手段不高、宣传不够深入、系统,形式简单,不便于价格法规的普及。二是价格政策和重要信息公布的渠道少,公布的方式比较单一,用价格政策信息服务经济的着眼点不鲜明;价格信息网络刚开始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公布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不利于群众抵制乱收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价费管理缺乏创新,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措施。为百姓说话,替政府分忧,促经济发展,是物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虽然我们在价费管理上向规范化努力,开拓创新了一些价费管理的新方法,但仍存在着管理手段单一、思路和领域不开阔,缺乏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一是对放开商品价格缺乏实施行之有效的管理,存在暴利经营、乱标价、价格欺诈等一些价格违法行为。对群众普遍反映的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政管理机关强制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好、控制好,有些还存在乱收费现象。二是价格调研工作滞后,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不够,习惯于发文件管理,没有注重跟踪监督。

(三)价格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不够。在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上处罚力度不够大。特别是在落实清退时态度不够坚决,清退不到位、不彻底,清退率不高,因而造成违法行为成本低,乱收费现象不能杜绝;同时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够,缺乏对其他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不能树立物价部门的威信。

(四)明码标价工作还没有在全市普及。对区、镇农村的明码标价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时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随口喊价;没有使用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有时发生。

(五)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不是很细、很严、很实,浮在上面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时间少,习惯于发文件进行管理,下去督导落实不够;少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

上述问题的产生,表明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未能做到与时俱进,科学治价、依法治价、民主治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价格管理工作变化的新格局;三是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及配套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教育和监督落实措施有待增强。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局总支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同时,按照“三个落实,三个不放过”的要求,限时整改,举一反三,纠建并举,确保行评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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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针对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实行政务公开。一是我局网站开通后,我们将对相关栏目进行补充完善,所有规范性文件、政策及价格信息都将要在网上公布,便于企业和消费者查询。二是贴近基层群众,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农村、进矿区的七进活动,保障群众价格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整体增进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群众自身维权意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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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物价局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对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省直工字〔2022〕35号)精神,现将我局近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党建工作现状

(一)今年以来,在省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党建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把机关党建工作同各项价格业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群团工作,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局机关党委设立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委员7人,分别担任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保卫委员、妇女委员、群众委员。党委各位成员都能按照工作责任制,比较好地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现机关党委配备党务专干1人。机关党委去年到了换届时间,因机关内部干部调整配备等原因,经汇报工委同意,拟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换届。

(三)按照规定,我们于去年完成了机关基层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基础上,经多次充分酝酿,提出了书记及委员候选人,经机关党委审定后报省直工委备案。局机关现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14个。退休职工支部1个。检查分局党总支下设9个支部。通过支部建在处室的基层组织体制,实行了党政工作一起抓。提高了支部书记“两手抓”的意识和各支部自主活动的能力。

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一)总结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年初,印发了《省物价局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对全局理论学习做了全面安排。向省直工委汇报了度的全面工作和理论学习情况 ,初步制定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第7篇 物价局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xx年,局党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转型、促增长、促和谐”的工作主线,依靠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建职责,强化党建意识,提升党建水平,使我局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结合价格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局党组坚持以深化主题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班子成员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提升理论素养。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为使理论学习取得成效,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集中学习制度。年初制定了《xx年市物价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明确每个月的学习专题和领学人。局党组坚持带头学习,做到既学习原文,又学习时代背景;既组织专题座谈讨论,又举行学习心得交流。各支部结合工作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二是精心挑选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在按照年初计划安排组织相关专题学习的同时,还紧跟中央、省、市新出台的各类方针、政策、规定等,及时安排学习内容。先后组织了xx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专题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与时俱进,树立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切实增强党性修养。三是深入开展读书活动。按照市级机关工委开展“读三本书”活动的要求,组织制定了党员、干部的读书计划,精心挑选了《有一种心态叫开放》作为我局指定的学习读本,并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另外自选一本促进工作的业务书籍,全力把我局打造成为学习型机关。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读书情况的检查督查,把读书笔记撰写情况作为考核机关干部学习情况的基本依据,从而形成了党员干部多读书、读好书、与书为伴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组织建设,凝聚工作合力

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把增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工作抓手,不断强化组织建设。一是强化基层支部建设。结合人员的变化,及时对各支部成员进行了调整,建立了机关第一支部、机关第二支部、检查分局支部和老干部支部,制定并落实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支部在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全局重大活动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强化老干部支部工作,重新制订了《老干部管理制度》,对报刊订阅、健康体检、生病看望、学习考察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全面关心照顾离退休老同志。每季度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请他们为价格工作建言献策,发挥余热。二是健全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制定发展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今年对2名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考察,并定期组织谈心活动。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实行党务公开党内“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完善党员集中过“政治生日”制度,“七一”期间对每位党员赠送一张“政治生日”纪念卡和一张购书卡,推进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工作思路大讨论”活动。围绕科学发展、价格创新等内容,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展开讨论,充分激发每个同志的主观能动性,自觉为价格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制定了《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培训教育的管理规定》,鼓励全体同志在取得更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质上,进行在职培训和教育。7月份,组织全市价格系统200多人,开展了依法行政暨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分别邀请了省局四位领导对依法行政、价格认证、价格执法、价格服务等专题的进行了授课,促进全系统增强了法制意识,充实了业务知识。8月份,组织全系统60多名成本工作人员赴省局接受专门培训。今年9月份起,分四学期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强基”培训,制定了“强基”培训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系统讲授公文写作、会计统计、计算机应用等基础知识,并对每门学科组织严格的考试和考核,提高了价格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了履职服务能力。

三、深化主题教育,突出创先争优

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作贡献”主题教育,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要求,以“五好五带头”为目标,引导和组织广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以实际行动为“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作出自己的贡献。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深化主题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支部书记为创争活动直接责任人,自觉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扎实做好价格工作的需要,作为服务企业发展、关注民生价格、强化价格服务的载体,作为贴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制定了《市物价局深化主题教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题实施方案》,从学习大推进、发展大见效、面貌大改变、文化大繁荣、民生大改善、作风大提升、组织大加强等方面,逐一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活动。同时,党总支、各支部按照“五个好”,每位党员按照“五带头”的要求,分别制定了《创先争优规划》,明确了创先争优的措施和目标,并组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三是确保活动成效。以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创建价格公共服务品牌,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通过主动转变职能、强化价格服务,努力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作贡献。全体党员干部同心同德、协力谋划,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确立了建成“三大体系”、实现“六个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以及“一年打牢基础,二年干出成效,三年建成品牌”的年度工作目标,并重点实施“六项服务工程”。围绕重要民生价格公示,着力搭建了价费公示栏、价格内部刊物、价格信息网站、数字电视902频道、手机短信、小区电子显示屏等“六大公示平台”,深入开展“价比三家”活动,坚持每周公布2次农产品,每周公布1次超市主副食品,每月公布2次家电、工业消费品、医院药店药品等价格行情,累计发布“价比三家”行情366期,价格11.26万个,有效提高了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促进了商家诚信经营和合理定价,引导了群众理性消费。11月2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现场推进会,成立了由杨峰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非洲人参与的全市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的名义制定下发了《全市重要民生价格公示工作实施意见》,并将此项工作列入xx年市政府改善民生的意件实事。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政府支持、省局肯定、群众欢迎,省级新闻媒体也两次前来集中采访报道,初步达到了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

四、积极创新举措,深化“三服务”活动

紧扣“解难事、办实事、送服务、促发展”的主题,结合价格职能,积极探索促进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新途径,不断推进“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一是扶持医药产业发展。班子成员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一道,深入国家医药高新区,与园区管委会以及北科、天一时等10多家企业代表举行座谈,了解园区、企业发展中的价费难题,听取医药产品定价服务需求。建立了市局与园区挂钩制度,在园区38家企业中健全了物价联络员网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发放企业付费登记卡,并现场开展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等10多项服务。在xx年出台促进医药高新区发展14条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又争取省局从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明确了8条扶持政策,每年为医药高新区减负1.49亿元,助推了园区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强化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着力从“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强化监管”入手,对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区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对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登记证管理、收费年审、收费公示“三项制度”,并将该工作在全系统推开。三是强化收费许可证年审。加强与监察、纠风等部门的配合,组织全系统开展了收费“大年审”。专门开发“收费查询系统”,通过“价格信息网”及时向社会正向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经年审,全市共有收费项目142个,取消34个,全年为企业减负4亿元。四是强化涉企非税收费专项治理。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通过宣传发动、自查摸底、专题调研、严格审核、调降标准等举措,共取消收费项目1项,暂停收费项目11项,降低收费标准22项,每年减少市区企业支出近3亿元,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

五、坚持服务基层,深化社区共建

今年以来,按照《市级机关新一轮“强基工程”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价格部门工作职能和社区党组织工作实际,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建立社区党组织与机关党组织互动双赢的工作机制。一是开展政策服务活动。围绕“价格服务进社区”这一主题,在方洲社区、中百一店、文峰超市等广场,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宣传,现场接受价格咨询和举报,累计免费发放《价格与民生》、《居民缴费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xx多份,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二是开展系列帮扶活动。为丰富方洲社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动员党员干部举行图书捐赠活动,帮助建立“社区书屋”。结合方洲社区实际,组织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在“七一”等节假日期间,带上大米、食用油等物品以及慰问金,赴社区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累计捐助款物1.2万元。三是开展党员义工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意识,组织开展了党员义务劳动、治安执勤等活动,帮助清理街道、花圃、楼道的杂草杂物,维护社区治安,积极为社区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同时,全面实行驻区党员双重管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服务社区、发挥作用。四是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做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相关要求,明确一名同志专门协助方洲社区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主动与社区开展文明教育、整治环境等联创共建活动,促进方洲社区建成整洁、优美、文明、安定、和谐的新型社区。

六、深化党廉建设,切实改进作风

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从自身做起,狠抓廉政建设,完善监察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推进全局机关作风发生根本转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实现工作目标、提升服务能力的有效措施,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一方面,制定下发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以价格权力内控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强化行政监察,加强监督制约。另一方面,局党组与各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权力和义务,落实廉政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反腐倡廉建设与价格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使价格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互相促进,相互提高。二是健全廉政体系。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和增强可操作性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了定调价及执法检查报告、谈话提醒、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价格决策、大额经费使用、人员调动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定期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对其他党员干部坚持把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推进权力公开。为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先后建立定调价标准的参照体系,编印了《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现行标准汇编》;成立了定调价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制定了《案件主办人制度实施细则》,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全面开展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网上运行率达100%,从而确保了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切实改进作风。围绕改进机关作风,先后完善了内部管理的“五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核等制度,对重要岗位推行同一角色ab岗制,实行交叉制约,推动建立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办事机制。有效杜绝了“庸政、懒政、乱政、繁政”行为。

今年以来,局党组坚持解放思想,尽责尽力,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充分肯定。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党建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抓党建、促工作”上,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教育、培养、发展党员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局党组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恪尽职守,努力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8篇 省物价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对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省直工字〔2022〕35号)精神,现将我局近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党建工作现状

(一)今年以来,在省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党建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把机关党建工作同各项价格业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群团工作,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局机关党委设立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委员7人,分别担任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学习委员、宣传委员、保卫委员、妇女委员、群众委员。党委各位成员都能按照工作责任制,比较好地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现机关党委配备党务专干1人。机关党委去年到了换届时间,因机关内部干部调整配备等原因,经汇报工委同意,拟于今年下半年进行换届。

(三)按照规定,我们于去年完成了机关基层党支部改选换届工作,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基础上,经多次充分酝酿,提出了书记及委员候选人,经机关党委审定后报省直工委备案。局机关现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14个。退休职工支部1个。检查分局党总支下设9个支部。通过支部建在处室的基层组织体制,实行了党政工作一起抓。提高了支部书记“两手抓”的意识和各支部自主活动的能力。

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

(一)总结20_____年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了20_____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年初,印发了《省物价局20_____年政治理论(三)开展“双优一文明”等评比表彰活动。按照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双优一文明”活动的通知》精神,从4月初开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开展了2022-20_____年度我局“双优一文明”评选表彰工作。局党组在“七一”召开了

第9篇 物价局关于水资源情况与水价调研报告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进入以来的近十年,我国可供利用的淡水资源总量约为2.8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径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我国实际可供利用的淡水资源仅为1.1万亿立方米。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总体情况下,存在以下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中国水资源总量和水污染情况

一是人均占有量低,缺水现象越来越严重。—平均,我国人均淡水资源为2160立方米,扣除不能利用的淡水资源,可供利用的人均淡水资源仅为900立方米,已成为世界严重缺水国家之一。现在全国每年缺水约400亿立方米,其中全国城市年缺水量为60亿立方米。655个城市中,已有400多个存在不同程度地缺水,其中又有110个城市严重缺水。农业平均每年因旱成灾面积约2.3亿亩左右。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缺水问题将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已有16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低于严重缺水线。其中宁夏、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苏6省区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为极度缺水地区。

二是水资源地区之间分布不均衡,水资源与国土面积不匹配。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国土面积只占全国的36.5%,水资源量约占81%;淮河流域及其以北、西北地区的国土面积占全国的63.5%,而水资源量仅占全国的19%。由于资源分布不均,北方地区河流取水量已经远远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地下水年均超采228亿立方米。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已经开始引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退化、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水资源时间分布不均匀,旱涝灾害频仍。我国降雨主要受太平洋暖湿气流和西伯利亚寒潮的影响,不同年份、不同季节降雨量变化大,南方降雨比较丰沛,北方普遍干旱少雨,导致北方城市和沿海城市(结构性缺水)严重缺水。我国大部分地区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春末和夏季四个月(约占全年70%以上),连续丰水或连续枯水的情况在北方尤其严重。据水利部统计,1980—水文系列与1956—1979年水文系列相比,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4大流域降雨量平均减少6%,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海河流域因沿线多为严重缺水地区,地表水资源量更是锐减41%,“北少南多”的水资源格局进一步加剧。

四是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水资源严重浪费现象并存。截止,我国农业用水利用系数仅为0.47,远低于发达国家0.7—0.8的水平。农业用水有一多半在输水、配水和田间灌溉过程中被白白浪费了。一些年久失修的灌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效利用系数只有0.2—0.4。工业节水潜力巨大。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万元gdp用水量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2909立方米下降到的297立方米,但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多。

五是水污染矛盾突出。水污染主要是由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和其他面源污染造成的。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国水体污染矛盾日益凸显。,我国污水排放量为556.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44.2%,生活污水占55.8%。水污染主要是由cod过量排放造成的。其中,城镇生活排放cod占总排放量的60%,工业及其他排放约占40%(造纸业又占工业cod排放量的35%)。

六是水环境形势更加严峻。据环保部《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止底,全国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在监测的200条主要河流409个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55.0%、24.2%和20.8%。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28个国家控制的重点湖(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仅4个,占14.3%;ⅴ类和劣ⅴ类的16个,占57.2%。地下水污染形势正在逐渐加剧。华北平原部分地区深层水中已经检出污染物,淮河以北数千万人饮用硝酸盐或者氟含量超标的地下水,部分地下水污染正由点污染、条带状污染向面源污染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而且污染程度和深度也在不断增加,部分城市浅层地下水已不能直接饮用。

综上所述,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和水环境恶化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之一,破解水的难题,对于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二、中国水价现状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价格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最直接、最灵敏的信号,是调整平衡各方面利益关系最有效的手段。如果把水资源总量、人均淡水资源量、人口增加情况看作是不变量和已知条件,供给和需求之间通过价格的变化来调节,那么未来,我们可以用来解决水问题的最有效的手段无疑是价格的设定。由于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工业发展初期,我们长期忽视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水价既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更不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污染成本,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的短缺和水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工业加速发展阶段,由于认识不到位,使我国再次重蹈了西方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而且代价更为惨重。党的xx大报告已经明确,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这就为水价改革指明了方向。而只有当水价真正反映了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时,一个节水型社会和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体系,水环境的优化才能真正建立。

目前,我国城市水价构成基本完善。城市供水价格即终端用户水价,由自来水价格(管网建设和维护成本)、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受益地区还加收了南水北调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构成。这其中已经包含了对资源耗费的补偿和对环境污染损害的补偿。而农业用水由于地域差异性较大,目前仍未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水价体系。即便是城市供水,我国也仅仅从1999年才开始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截至底,36个大中城市供水价格平均每吨2.9元。其中,自来水价格1.5元、污水处理费0.9元,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约为0.5元(具体价格构成见附表)。

如果不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治理成本的需要,衡量一个国家水价的高低,一般使用两个指标:(1)水费支出占家庭平均支出的比重。国际经验,水费支出应占家庭支出的2%。(2)与相关国家水价的比较。如果用此来衡量我国现行水价,无疑是严重偏低的。我国城镇家庭人均实际支出为14748元,人均水费支出为92元,水费支出占家庭全部支出的比例为0.6%。从国家比较看,截至,每立方米水,德国3.01美元,美国0.74美元,巴西0.65美元,日本、中国香港约为3美元,中国0.31美元。水价偏低,一方面不利于节约用水,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另一方面不利于水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由于水价偏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水亏损的省份比例分别为68.0%、61.0%、64.5%和54.8%;全国亏损总额各年度分别为16.1亿元、13.9亿元、12.4亿元和14.8亿元。

如果再考虑我国水资源的匮乏程度和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的需要,则水价偏低的问题则更加突出。根据国际经验:水价(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供水成本(城市管网、引水渠道的建设、维护成本)+污水处理费+税金+利润。其中: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供水成本。一个不争的基本事实是处理一吨污水的成本要远高于供一吨自来水的成本。水资源费>;供水成本。从我国水资源稀缺的角度考虑,水资源费需要大幅度提高,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水作为居民生活须臾不可或缺的必需品,供水既是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又具有垄断性。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职责分工看,各国政府均将引水渠、城市供排水系统的基础设施作为公共品投入,所以我国在自来水实际价格制定时所包含的供水成本和污水处理费仅指维护城市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正常的运行维护费用。

为了缓解水资源匮乏、水污染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水源建设和污水处理的投入。在此,仅举两例:

(一)南水北调。南水北调工程是调整“南多北少”,解决京津豫鲁冀严重缺水的重大举措,按静态投资计算,南水北调仅东、中线一期工程可研总投资就高达245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14亿元,南水北调工程基金290亿元(从受益地区水价中附加)、银行贷款558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从全国电价中附加)1241亿元,以及地方和企业自筹43亿元。如果再考虑西线解决陕西、山西、内蒙古严重缺水及中后期配套建设资金,整个南水北调工程的资金投入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因而南水北调工程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水利工程,其工程量和投入资金量要超过此前举世闻名的三峡大坝几倍。三峡大坝因有发电收益而可以偿还本息,甚至盈利,而南水北调工程更多的是水利基础设施的公益投入,不可能盈利,仅负担正常的维护费用,也将大幅度地推高中国的水价。如果不考虑政府无偿投入,完全按市场机制定价,有专家测算,南水北调到北京市的供水价格要达到每立方米18元才能还本付息。

(二)污水处理。自1999年在水价内开征污水处理费以来,为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近来,中国政府集中投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3月底,全国设市城市(665个)、县及部分重点建制镇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590座,日处理污水能力达9204万立方米(占总供水量53.2%)。目前,全国在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885个,设计日处理能力约5517万立方米。随着大量污水设施的建成与投产,污水处理成本将急剧上升,水价中所包含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也应有一个逐步上调的过程。

除中央统一出台的重大政策之外,各地政府近年来在水利工程供水、城市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等方面也增加了投入。仅上海市进入本世纪以来,投入水方面的资金就超过了100亿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国政府进入本世纪以来,对解决水资源短缺、治理水污染、优化水环境已尽了最大的努力。

三、当前水价改革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水价改革对于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节约用水、促进治理水污染和优化水环境无疑是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仅靠价格改革是不可能完全解决中国的缺水问题和水污染治理问题的。水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水与污染处理行业作为带有垄断性和外部性双重属性的行业,需要在推进价格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把价格作为一个外生变量来予以统筹考虑。这其中的难点一是如何准确界定市场和政府的责任,即在水价中有哪些需要居民承担,哪些需由政府无偿投入?二是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水的管理体制机制符合中国的国情,可以促进水环境的优化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综上所述,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我国水价客观上有一个逐步上调的过程。但当前水价的改革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一是越是缺水的地方,经济越不发达,群众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越弱,水价越低,调整水价会增加当地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不调整水价,长期看,供水企业没有积极性,供水能力萎缩,最终将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污染越严重,而由于认识不到位,结构性缺水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三是目前提高水价与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需求,特别是保护低收入群体利益缺乏刚性和制度保证。四是农业用水价格低、农业用水效率低与农民承受水价上调能力弱的矛盾突出。

从污水处理的角度看,也存在诸多难题:一是全国仍有1/4的设市城市和近80%的县城尚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二是已经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到位,不足以维护其正常运转,或因收集污水的管网不配套,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如新近投入运营的80座污水处理厂负荷不足设计能力的30%。其中主要原因是收集污水的管网不配套。三是污水处理厂即便正常运转,也很难做到达标排放。有12.5%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50mg/l,不能充分削减污染物。有些污水处理厂则由于直接接入了工业废水管网,使污水处理很难做到达标排放。

针对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水管理体制和水价改革的政策建议:

其一,准确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责任。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所有基础设施应由政府无偿投入,包括新水源的开发、引水渠的建设、水资源的生态保护、补偿等。其所需资金应来源于水资源费和供排水、污水处理企业所缴纳的税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水资源调配规划,跨省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源的保护开发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等。从长远看,应将水资源费改成水资源税,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居民和社会相应承担供水管网和污水处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其二,改革现行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供水、污水处理通过招标选择经营企业,政府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选择符合要求的中、外企业经营供水和污水处理。经营供水和污水处理的企业的投资回报率采取按高于社会资金平均投资回报率2-3个百分点核定。水价按此原则制定,水价不足以弥补投资约定由政府退税或财政补贴。这样,一方面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另一方面可减轻社会负担。

其三,加快实施分类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按“公平负担,促进节约”原则合理制定分类水价。可分为农业用水、城市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四大类水价。核定城市居民人均基本生活用水基数,基数内低价,基数内低收入群体消费免费,实行累进制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可合并工商业用水和城市园林绿化用水,实行较高价格,同时制定合理的中水价格(与自来水比价要合理),鼓励工业和城市用水使用中水;非居民用水实行核定用水定额,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城市特种行业用水,如洗浴、洗车等,要实行限制性高价,如北京市制定的洗浴业用水每吨66元等。

其四,足额在水价内征收污水处理费。以污水处理费占供水终端价格50%为目标,逐步调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逐步实行所有污水均经处理达标排放。在将来,污水处理制度要推广到农村地区。农村凡是实行集中供水的村庄,均应相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企业要考虑优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其五,推行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补贴污水处理资金的阶梯式污水收费政策。由于水污染具有外部性,上游地区往往没有治污的内生动力,必须用制度予以约束。如长江流经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五省二市,仅靠重庆市自身治污是不够的,下游湖北应向重庆补贴一定治污资金,依次类推。重庆在收到湖北治污资金后,如不能达标排放,则应向湖北补偿罚金,这一制度可由中央政府出台统一政策,由地方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可操作性方案。重庆排污是否达标,由湖北省与重庆市环保部门共同监管。这种做法,在流域均可推广应用,而首先国家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其六,改革农业用水体制和价格。在南方丰水区,自流灌溉、农民自行围堰筑塘灌溉,可以免收水资源费。除此之外,所有经水利工程、引水渠、抽采地下水进行农作灌溉的,均要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水费。所收资金建立专户,除用于兴修农业水利设施外,全额按田亩补贴农民。能实行农业计量用水地区,一律实行计量用水。向农民所收取的水费首先通过农产品价格上涨,由全社会负担。所收水费全额返还补贴给按田亩面积缴纳水费的农民,有利于促进农业用水的节约和水资源的保护,同时要通过收取农业水费向社会传达水资源有偿使用的信息。

记得有一句广告词说:如果我们不节约用水,那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此话虽然夸张,但已说清了节水的极端重要性。

第10篇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关于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积极适应市场经济下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新形势,切实查找价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意识,增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提高价格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价格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鄂价法规〔2022〕192号)要求,我局积极制定价格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方案,组织专班对1月1日至9月1日期间的价格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按照要求,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林区物价局基本情况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是1984年批准成立的林区人民政府的一个直属职能部门,内设综合科、行政事业价格科、经营及服务科3个业务科和林区价格监督检查所、价格认证中心等2个事业性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林区物价局经请示林区编委批准同意,价格监测中心和成本调查队于6月正式挂牌组建。

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及价格方针,研究提出林区价格改革的年度和中长期计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方案;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管全区的价格工作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协调区际之间和地区之间的价格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调控体系,执行政府建立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责任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坚持执行上级物价部门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积极开发利用价格信息服务功能,引导生产消费;按照权限,依法管理重要的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价格,各类服务价格及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维护正常的价格和收费秩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价格管理方法和形式,推进价格公告和价格听证制度,提高价格管理的效能;依法组织开展对全区的价格和收费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依法组织全区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出调查,分析资料和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依法组织、开展涉案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负责全区收费、涉价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利用价格手段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林区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00-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先后被授予全区“普法合格单位”、“安全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单位”、“综治优胜单位”、“旅游环境整治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林区物价局综合科被授予全省物价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3年,林区物价局档案管理工作被评为“省二级”标准。,林区物价局被湖北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卫生先进单位”称号。6月,又林区人民政府授予“全区创建卫生文明城镇达标单位”称号。近期又被林区党委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二、林区物价局近年工作情况

近年来,林区物价局始终坚持依法治费,依法治价,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执法能力,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促进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1、大力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自起,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了明码标价重点整治工作。通过免费发放5万余张商品标价签对林区的零售商品、旅游产品、农副产品等都实行了明码标价。对饭店餐饮业免费发放300本菜谱,对宾馆、旅社、招待所统一制作房价牌。截至目前,全区明码标价率已达80%以上,旅游重点行业达100%。

2、大力开展农资、食盐、烟草、成品油、月饼、黄金周旅游商品及服务、交通运输价格及环卫收费、殡葬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短期培训班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今年通过大力开展各种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各种价格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价格合法权益。

3、全面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区实际情况,我们严格依据省局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开展了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严格的初审,已有5家单位通过了我局的评审,评审资料已上报省局。另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在全区开展了“明码实价示范店”评审活动,现已有一家单位通过评审授牌。

4、有效协调液化气价格。根据定价目录,罐装液化气价格虽属市场调节价,但由于近年国际油价的一路攀升导致液化气价格不断上涨,已给林区居民带来了过重的消费压力,因此,我们考虑到林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多次主动与林区几家液化气站协调,要求对液化气价格实行备案制度,始终将我区液化气价格控制在全省中低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委、政府“关于液化气价格波动应控制在居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重要指示。

5、切实加大价格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为适应举报工作的需要,我们设立了2部举报电话,专门用于受理、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旅游黄金周期间,在木鱼设立举报点,在松柏实行“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及时受理各种价格举报投诉和开展价格巡查。

6、全力加强对电力公司电价和用电企业电价的市场调查,并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电价方案上报省局,在取得省局的大力支持和进一步规范电价的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了林区经济的发展。

7、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份,依靠省物价检查所的大力支持,我们依法对林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的各项电信资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近100万元,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之中。

8、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对林区教育收费、医药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60余万元,目前也正在核实处理之中。

9、大力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今年9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们组织2个工作专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查处涉农乱收费为主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林区8个乡镇6个部门的明码标价,教育、医药、公安、国土、计生、民政、农民经商务工、农资价格和收费等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及时纠正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目前,该专项治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0、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节约性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促进林区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程,按照国家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我们今年7月份在对林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经营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考察和论证后,科学合理的调整了林区矿产资源开采各种规费收费标准,从根本上遏止了矿产资源开发商的各种偷税漏税违法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各种乱采滥挖等资源浪费行为,从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区的地方财政收入,同时有效促进了林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11、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下价格秩序的公共安全,在尊崇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保护交通事故肇事者、受损者的价格合法权益,我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公安交警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从4月起正式将林区境内的各种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认证纳入了物价部门的鉴证范围。截止目前,我们共受理车物损失价格认证业务20余起,鉴证程序规范,鉴证结果公正,受到了林区公安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及事故当事人的好评。同时,我们为进一步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今年4月起正式取消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收费项目,无偿为公、检、法、司提供各种涉案物品价格认证服务。

12、大力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专项检查。今年5月以来,我们会同财政、纠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8个乡镇的88个单位和部门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有61个单位符合规定标准,验收合格率为70%。

13、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于9月25日召开了地方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通过30名听证代表广泛征求到的社会各界意见,认为此次规范调整地方管1169项医疗服务价格程序规范,调幅合理,符合林区实际,必将为促进林区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林区规范调整地方管医疗价格的方案已呈报省局。

据统计,5年来,我局共查出价格违法金额3000余万元,没收价格违法所得上缴财政100余万元。取消涉及林区的收费项目180余个,降低收费标准110余项。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48起,查处48起,查处回复率为100%。

三、价格行政执法自查情况

为切实加强局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高价格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我们制定了《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工作规则》,《规则》(共18章90条)从工作职责、考勤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林区物价局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规范。

(一)、自查评分情况

1、价格(收费)管理行为方面

(1)我局已在办公室外墙制作了公示栏,公布了物价部门的主要执法职责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各科室所办公室内公布了工作职责,并通过互联网在“神农架价格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2)按定价权限,确属地方制定或调整的价格和收费标准都实行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人员集体审价制度。

(3)从6月林区成本调查队组建以来,制定所有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成本监审。6月以前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也经过了成本监审。

(4)按规定对水、电、收视费、医疗服务等应当举行听证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都按规定程序举行了听证会。

(5)及时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对制定的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6)没有超越“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或调整任何价格和收费标准。

(7)核发《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时,都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后注明了相应的政策依据,并将有关依据文件复印作为附件,以便备查。

(8)2年来没有发生任何明显违反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行为。

(9)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价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了科室负责人拟稿-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科科长)核稿-分管局长签发-办公室编号-打印室缮印装订-办公室存档分发的文件处理程序。

2、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0)在办公室外的公示栏中,公布了物价部门的各种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条件。

(11)从4月开始,我们已经取消了涉案物品价格认证的收费,将该项工作的经费申请纳入了地方财政。在实施其他行政许可过程中,我们除按规定收取5‰的审验费外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价格监测行为方面

(12)因林区价格监测机构6月刚刚组建,人员都还没有配备齐全,加之林区不属于国家直报点,致使在实施监测工作过程中,有些环节没有严格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记-1分。

(13)林区价格监测中心人员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地上报各种监测资料和数据,没有任何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价格监测资料行为。

(14)价格监测中心及其人员没有任何泄露属于商业秘密的价格资料和数据。

4、成本监审行为方面

(15)在成本监审中,林区成本调查队和人员没有任何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16)成本调查队或人员在成本监审过程中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17)成本监审机构出具的成本监审结论公正公平,为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调整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5、价格认证行为方面

(18)林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经过了上级部门的有关审核,人员也参与了省价格认证中心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认证资质。

(19)价格认证人员能严格执行认证程序,严格执行规定的所有种合法认证手续。

(20)认证文书由林区物价局按照上级规定统一印制,出具的文书基本规范。

(21)认证结论公正公平,目前没有一起申请对认证结果进行行政复议的案件发生。

6、价格举报投诉及价格监督方面

(22)重大案件都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23)因林区近2年大力推行干部“双推”制度,价格检查机构人员变动频繁,文书档案交接手续履行不够严格,机构的自身稳定性不够,加之办公迁址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价格检查卷宗保存不够齐全,管理不够规范。记-1分。

(24)执法程序合法且手续完备。

(25)查处各种价格案件均做到了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26)价格举报投诉案件都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办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了处理结果。

(27)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依法回避制度。

(28)执法人员没有任何指使当事人做伪证或违法收集证据的行为。

(29)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都按规定履行了告之、听证等法定程序。

(30)行政处罚过程中,若理由充分且合法,我们才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

(31)我们在进行价格检查时,都严格按照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依法进行价格监督检查。

(32)在执行价格监督检查中,没有任何明显违反价格监督检查及处罚程序的行为。

七、价格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面:近2年来,林区还没有任何价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八、其他行为方面

(37)近2年我们都能积极做好价格监督管理工作,没有任何价格行政行为不作为行为。

(38)近2年林区物价局执法人员没有一例因违法行政或有关情形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刑事处罚。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1月1日至9月1日的价格行政执法情况良好,仅在价格监测行为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检查案卷不尽规范等2个方面应扣2分,其他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上都可得满分。

(二)、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

1、因价格监测组建较晚,导致监测工作过程中的有些环节没有严格按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

2、因林区物价检查机构人员交流频繁,文书档案交接手续履行不够严格,机构稳定性不够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价格检查卷宗保存不够齐全,管理不够规范,

3、由于林区物价局基础薄弱,且人员素质层次不齐,加之学习培训还很不够,单位自身人力、财力、物力都很紧缺等多种原因,导致在行政执法水平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林区物价局领导非常重视,及时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文件,提高整改认识。自查结束后,局领导非常重视自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再次召开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鄂价法规[2003]192号文件及《价格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调了自查后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有关科、室、所及科室负责人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力争在尽快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2、成立领导机构,部署整改工作。为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整改工作效果,林区物价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谷定明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段地国、武守字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段地国、武守字2位领导按照自己的分工,就整改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谷定明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健全整改体系,促进各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林区物价局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制度,拟定了整改日程计划,并建立了相应的整改分工责任体系,为及时整改各种问题和不足,并有效促进其他各项价格管理工作,提供了积极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证。

总之,通过自查,我们1月1日至9月1日的各项工作在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坚信,只要在省物价局和林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整改工作一定会如期有效完成。同时,我们一定以这次全省价格行政执法检查为契机,以这次自查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精诚团结,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林区的价格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为积极服务林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促进全省物价事业的健康长足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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