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扶贫办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扶贫办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xxx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加强我办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20xx】15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我办财政扶贫资金800万元(区级160万元,市级640万元)。分别用于移民地区整村推进扶贫专项补助资金340万元(其中,产业开发218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12万元),移民地区“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扶贫专项补助资金220万元(其中,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配套投资安排115万元,给予20xx年以前部分实施较好的村增资扩面安排105万元),移民地区xxx特色培训及劳务输出扶贫专项补助资金70万元。同时,按照xxx下达的务工移民的任务要求,需配套培训及相关安置费10万元,共计80万元。区级培训资金1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
20xx年,我办财政扶贫资金666万元(区级256万元,市级400万元)。其中,用于移民地区整村推进扶贫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投资210万元在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xxx区月牙湖乡塘南村等6个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扶持530户贫困户发展养殖业;投资190万元在金凤区良田镇和永宁县闽宁镇实施“整乡推进”项目,扶持移民发展酿酒葡萄、设施瓜菜和肉牛养殖);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xxx级资金256万元,培训人次1600余人;用于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10万元。
20xx年,我办财政扶贫资金249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xxx级资金136万元;用于劳务输出扶贫项目市级资金95万元;第二批生态移民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
二、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对于以上项目的实施,我办都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财政扶贫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资金的拨付上,严格按计划执行,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执行计划。我办审核后,按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截至目前,除20xx年区市两级培训资金231万元(已拨付147.3万元)未使用完毕外,其他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按要求完工。20xx-20xx年所有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发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公款消费、损失浪费、随意调项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截至目前,我办培训资金已拨付147.3万元,结余83.7万元。滞留原因是劳务移民生源稀缺、招生困难、任务资金有变更、鉴定档期排不上,使得各定点学校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培训。对此,我办已对相关培训学校下达整改文件,对于未能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学校,收回培训资金,并将其重新分配。计划20xx年底,结余资金可以使用完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才能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我办会继续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在今后的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上,我办会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实施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扶贫资金将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在扶贫项目的管理上,我办将相应地建立廉政制度,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我办自觉接受各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x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高亭乡党委、政府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xx-20xx年国家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做好了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高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项涉农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尹家令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亭乡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三个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各组对各村、各单位农民负担检查工作自查自纠包干负责,形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组长、驻村领导、村支书主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二是强化意识。在全乡上下召开了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把全乡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统一到自觉维护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际行动中。三是加大宣传。把各项惠农政策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到组、到户,让全乡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明确各项政策享受的条件和办理的流程。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 补贴发放情况
为了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等补贴贴资金直接便捷地发放到广大农民手中,方便农民领款,乡财政所通过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联系,给农户开设了存款账户,将粮食直补资金及粮食综合补贴直接发到农户的储蓄卡上,各农户持本人的身份证件即可领取。农民补贴“一卡通”,为农民建起了一条助农资金安全、快捷的发放渠道,保证了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0xx 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91.758498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04户,直补资金25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04户,直补资金149.253万元;早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1.356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905户,补贴金额23.379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652户,补贴金额2.17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1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5.84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2.345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703户,补贴金额18.62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2户,补贴金额 3.024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7村,补贴金额39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xx 年,全乡发放各类补贴583.99万元。其中: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24.92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 812万元;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2.569万元;中稻良种补贴6291户,补贴金额21.48万元;晚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996万元;退耕还林生活补贴3户,补贴金额1.536万元;退耕还林粮食补贴3户,补贴金额16.12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林补贴739户,补贴金额5.695 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户,补贴金额0.375万元;双季稻补贴652户,补贴金额4.353万元;家电下乡补贴607户,补贴金额16.866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资金补贴48户,补贴金额3.45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9村,补贴金额72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20xx 年截止9月15日,全乡发放各类补贴480.32万元。其中:早稻良种补贴1280户,补贴金额3.85万元;种粮直接补贴7517户,直补资金 24.93万元;农资综合直补7517户,直补资金148.83万元;新增农资综合补贴25.56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金额5.27万元;种粮大户奖励资金补助13.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100.3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村,补贴金额67万元。各项农业补贴均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前段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 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3篇 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
一是把握自查自纠范围。在资金项目上,重点检查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6个方面民生资金;在自查对象上,重点检查民生资金主管(监管)部门的领导班子、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6个重点领域民生资金项目涉及的商家、企业、机构。
二是把握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民生资金运行、资金审批运行和资金专帐管理等方面进行。
三是把握自查自纠方法。首先是摸清家底,全面梳理-民生资金来源、流向、流量;其次是比对数据,深入商家、企业、机构和农户,比对核实每一笔资金的真假;然后是依法处置,商家、企业、机构套取骗取的民生资金一律追缴,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所得一律上缴县廉政专户,主管部门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回,滞留帐户的项目资金尽快按规定用途拨付使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是把握自查自纠政策。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在自查阶段积极查找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主动上缴违法违纪所得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由交叉检查、专项督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还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正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
第4篇 帮扶圆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第5篇 关于对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22]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22、2022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