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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纪委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1-11 12:44:02 查看人数:55

农村纪委报告

第1篇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20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20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

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

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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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20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

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20xx、20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 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第2篇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2003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2022、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第3篇 县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近日,按照市纪委要求,结合全市“争当排头兵”活动,我们深入全县7个乡镇、1个办事处和部分村组,对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垦利县是黄河入海口所在地,胜利油田的发祥地和主产矿区,辖5镇、2乡、2个办事处,333个村,人口21.5万,其中农业人口17.4万人;版图面积22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为31万亩。20xx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29.8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80元。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围绕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每年,县委、县政府都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工作,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围绕服务农村、加强村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干部实绩考核,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使之成为干部年度考核的硬指标,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廉政教育,基层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近年来,我县以建立健全农村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重点,通过在农村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等活动,积极构建村级廉政文化阵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不断增强,干部作风明显改进。20xx年以来,先后组织村两委班子廉洁教育培训班11期,在全县333个行政村悬挂永久性廉政文化公益宣传牌2200多块,举办大型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向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通报、印发典型案例17期。

(三)加强制度建设,农村事务财务管理日趋规范。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结算中心,先后探索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农村会计委派制、村财村账乡镇“双代管”、村级公章合同工作程序“三监管”、村务大事村民公决、村级事务阳光操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通过严把财务审批、用章审核、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村级事务公开、村级工作程序监督等关口,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制约力度进一步加大,较好地解决了村级事务、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

(四)强化服务措施,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始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积极探索加强基层组织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在科学整合基层现行机构和职能的基础上,自去年开始,在农村试点推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将基层组织中的相当一部分力量转到为民服务工作上来,强化了服务功能,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通过试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很快办好一件事,使基层干部的好思想、好作风化成了一个个具体的行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加大纠风力度,农村基层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加强农村教育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承包,治理“公路”三乱,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加大农民工工资清缴力度,严查农村违纪违法案件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七站八所”行风和“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各基层站所、基层窗口单位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至20xx年底,全县有70个基层站所荣获市级“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称号。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统一,依然存在财务不清现象。各乡镇、办事处虽然都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结算中心,但在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具体制度方面,各不相同,有的乡镇实行农村会计委派制,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制度,有的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有的则仍沿用由本村文书兼会计的理财方式等等,由于各乡镇对各种制度的执行完全处于自发状态,制度虽然具备了大体框架,探索出了大体的管理路子,但具体条文往往不够完整,村级财务监管机制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洞,且在制度的落实上偏散偏软,有的结算中心仅起到了替村做账、保管账的作用,缺乏对村级财务真正的监督和制约,农村财务管理流于形式已成为当前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二)村级事务监督措施不到位,依然存在办事不公现象。个别村在执行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方面不够好,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成了形式和过场,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造成在村务、财务公开方面不及时、不规范、不具体、不明晰、不翔实,使公开成了一种摆设。有的村“两委”干部私心重、作风差,独霸村政、村财大权,乱作为、乱决策,违规操作村级事务,特别是在土地承包、农村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划批、计划生育指标审批等问题上优亲厚友、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引起群众不满,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不作为,依然存在服务稀松现象。目前基层干部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虽然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但是有的基层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扎实、不深入,没有牢固树立起为民服务的意识,存在不喜欢下基层、不愿下基层、不敢下基层的“三不”思想和怕苦、怕累、怕吃亏的“三怕”观念,认为帮普通群众办事费时费力不讨好,导致在其位不谋其政,工作不作为,服务稀松,效果平常,影响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服务群众的方式不灵活,依然存在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通过调研发现,为解决由于村“两委”乱作为造成的村级财务混乱不清和不作为造成的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各级各部门也曾制定过一些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但往往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存在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不良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围绕农村财务管理,统一制度,是为群众理好财的基础环节。推行完善、规范、统一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将管理重心下移,监督关口前移,是从源头上遏制农村财务混乱的基础和前提。实践证明,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遏制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有效办法。按照村级集体资金、资产“五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监督权)不变的原则,在建立农村财务管理结算中心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促使钱、账分管,规范核算,可以进一步强化会计、审计监督等内控制度和外部机制,有利于民主管理和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对管理好村级财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要理顺管理渠道,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据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及财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达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村级财务。

(二)围绕村级事务管理,抓好公开,是为群众管好事的关键所在。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推行村务公开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村级事务,为群众管好事的重要监管措施。要积极推行村级工作“阳光操作”和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制度。严把村级工作程序监督关,增强村级事务决策、办理过程的透明度,做到村务大事讨论决定之前村民能了解,决策中村民能参与,决策后的执行情况村民能监督,从而杜绝办事不公的不良现象;严把村级事务公开关,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将群众最关心、最易引发矛盾的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村级事务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将每项村务事细化分解为议题提出、事项表决、草案公布、群众质询、付诸实施等环节,并将各环节统一流程,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避免村干部“暗箱操作”,村务大事由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切实保障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

(三)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抓好代理,是为群众办好事的前提条件。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积极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是每一名基层干部的职责,也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在镇、村两级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强化干部为民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帮助群众解决事关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从而赢得群众信任,密切干群关系。同时,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把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监督之下,把纪检监察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监督网络和体系,能够从制度上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实现以勤政促廉政、以廉政保勤政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围绕“规范、便捷、高效、减负”,抓好整合,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步骤。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要明确“针”与“线”的关系,要按照“规范、便捷、高效、减负”的原则,将为群众理财、管事、服务进行整合,纳入一个系统工程,全部并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之中;要以为村集体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总方针,以完善各项管理、监督措施为基线,把好关口,理顺程序,才能切实解决村级事务、财务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和顽疾,才能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

农村纪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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