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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体制报告(7篇)

发布时间:2022-10-17 07:04:37 查看人数:63

农村体制报告

第1篇 县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搞好医疗卫生工作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上栗县医疗卫生系统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在基础设施薄弱、队伍参差不齐、多数乡镇卫生院濒临倒闭的不利条件下,一跃成为硬件设施全省一流、医技人员业务精通、医疗收入连年翻番的农村卫生工作强县,连续三年全市卫生系统综合考评第一。为总结推广经验,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共同发展,我们对上栗县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凸显改革成效的三大亮点

基础设施全省各县区一流。新建的县人民医院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集医技住院大楼、综合办公大楼和门诊大楼为一体,医疗器械、设备先进,硬件设施领先全省绝大多数县区医院。改建后的县中医院交通便利、就医方便,被省卫生厅领导誉为“发展变化最大、发展思路最清、成效最显著、医疗环境和住院条件最好”。县疾病控制中心规划科学,理念先进,设施设备及人员队伍齐全,得到省级专家的好评,是全省县级疾控中心样板实验室。各乡镇卫生院环境舒适,设施完备,有的乡镇卫生院还配备了病人与医务人员联系的传呼系统。全县88所村卫生室(所)业务用房已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正朝100所的目标迈进。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双赢”。全县医疗卫生系统业务总收入从20xx年的800余万元增长到去年的6900万元,今年1-8月份已经达到了5000多万元。在业务总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群众负担不升反降,住院人均费用和日均费用同比分别下降了21.9%和12.15%,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医、药费用比例趋于合理,走出了“以药养医”的困境,20xx年1-8月数据显示,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1%,达到了省级医院医药收入比的水平,实现了“以技养医”、“以医养医”的良性发展。社会效益同步增长,20xx年上栗县人民医院成为首批14个被省卫生厅授予“群众满意医院”的县级医疗机构之一,20xx年县中医院被评为全省中医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上栗县被评为了全省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全县已有4所市级“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8所市级“母婴安全卫生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持“三个全省领先”。一是报销手续之便全省领先。首创了“乡镇医院直补”,实行“即医即报”,定点医疗单位全部设立直补窗口,农民出院当日即可领取补偿款;实行“限时报销”,在县外住院的参合农户,出院后只需将相关手续交至乡镇农医所,15天内可领取报销款(省里的标准为20天);实行“电话预约送款”,登记了所有报销医药费的参合农民的联系电话,对居住分散且路途遥远的农户给予特殊照顾。二是补偿比例之高全省领先。上栗县新农合最高报销率达70%,实际补偿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可报销费用比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三是受益面之广全省领先。结合本地实际,将住院分娩纳入补偿范围,将8种门诊大病纳入住院补偿范围或定额补助对象,扩大了受益面,1-7月以来,受益人口达5万多人次,总受益面列全省9个县市区的第15位。

二、优化资源配置的“五个统一”

1、收支管理统一,集中力量办大事。作为卫生部确定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县,也是卫生部通报的试点工作先进县,上栗县成立了全省首家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县23家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统一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方面,严格收入标准,实行一个标准收费,公开药品价格,防止暗箱操作,需要减免的特殊困难群体一律经过县卫生局批准,杜绝乱收费,收人情费。另一方面,改革投入方式,改变过去“撒胡椒面”式的资金投入方式,将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实行“资金捆绑”使用,每年由各乡镇卫生院出资,筹集一至两百万元,分期分批建设各乡镇卫生院,两至三年时间内完成了所有乡镇医疗机构改造。

2、人员调配统一,提高素质促交流。全县建立了完善的专业技术人才上下流动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选派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挂职;选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优秀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跟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学科带头人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设立了医疗培训中心,每年举办2-3期业务培训班,聘请省级医院专家给医务人员授课,今年已培训300人次。鼓励参加学历教育,组织了54名乡村医生报名参加中医中等学历教育。改革人事制度,对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公开选拔,对普通医务人员实行逢进必考、双向选择和末位淘汰制。

3、药品采购统一,降低价格惠群众。推行了以政府为主导、以县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采取限价竞价为主、议价为辅的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保证了药 品质量,减少了流通环节,控制了药品的层层加价。今年1-9月,通过全品种集中采购,药价平均降幅达到了30.36%,让利群众200余万元。

4、设施配备统一,好钢用在刀刃上。全县按照中心卫生院及普通卫生院的设备配置标准,对省级下拨设备进行统一调配,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五大件”基本医疗设备,即: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下腹部手术设备和一般检验设备。对村卫生室(所)则结合民生工程要求,按照诊断室、药房、注射室、观察室和治疗室“五室分开、配套齐全”的要求,抓好村卫生室(所)标准化建设,统一购置了制度牌、科室牌和医疗设备(资料柜、体重计、高压消毒锅、毁形器)。

5、操作规程统一,规范服务保质量。统一印发了临床诊疗规范,全县卫生系统临床医生人手一册,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医疗质量。统一印制了病历,制定了奖惩措施,发现不合格病历3次以上责令责任医生下岗,对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

三、值得借鉴的四点启示

1、抓投入,政府支持是基础。县人民医院建设投入20xx多万元,中医院建设投入1000多万元,疾控中心建设投入500多万元,村卫生所(室)建设投入100万元,加上设施购置、人员培训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20xx年,全县财政支出用于医疗卫生事业达2638万元,占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6.2%,今年1-7月,用于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支出已达20xx万元。除县本级财政的直接投入外,还努力争取了上级部门和乡镇、村的支持。一是以项目为载体筹集资金。积极与省、市卫生部门进行业务联系,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先后争取了医疗卫生建设项目22个,建设项目资金近20xx万元。二是利用政策减少开支。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建设时,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争取土地全部划拨,规费全部减免,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三是同步建设节约资金。上栗县规定,在规划建设村委会时要规划村卫生室(所),村卫生室(所)建设要与村委会建设同步,建成后由县卫生局给每个卫生室(所)配套3000元,不足资金由村里补助。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上栗县医疗卫生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短短三四年间跻身全省农村卫生先进县区行列,为全县40多万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2、树形象,群众观念是根本。上栗县医疗卫生工作始终围绕着一个中心,即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给群众带来最大的实惠。一是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以“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为载体,连续几年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调查,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已经达到了90%以上。二是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主动上门走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恳谈会、建立投诉机制,广开渠道倾听民意,仅今年就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次,登门走访调查群众3000多人次,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推出10条卫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措施、15条公立医院行风建设措施。三是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出台“三免四减半”等一系列惠民医疗政策,对特困户、低保户、70岁以上老年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农村独生子女及二女户等,实行“三免四减半”。三免即门诊患者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肌肉注射费、小换药费,四减半即住院病人的“三大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三级护理费等各减50%。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群众观念贯穿在上栗医疗卫生工作的每个过程、每个环节、每个时候。例如,提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有关负责人屡次表示希望在现有报销比例为70%的基础上还要继续提高,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的实惠,还谈到将与民政等部门合作,降低困难群体就医付费门槛,特殊情况下实行“零付费”,确保无一人因病返贫,无一人因贫困有病得不到治疗。

3、促改革,创新机制是关键。国务院《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后,上栗县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对医疗卫生系统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自20xx年11月起,将原本下放到乡镇的卫生院和下放到村的村卫生室(所)管理权收回, 由县卫生局按照职责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实行机构、财务、人事的一体化管理。实践证明,上栗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正是源于这次一体化管理改革。改革之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实行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即人、财、物由地方管理,上级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县里管不了,乡村管不好的局面,不少患者小病自己吃药了事,大病 “舍近求远”到更高一级的医院机构治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被架空,有的已经濒临倒闭。面对这些问题,上栗县坚定地推进了一体化管理改革,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进行通盘考虑,实施全县医疗系统一盘棋的发展战略,开展横向互助,乡镇之间调剂余缺,互通有无,五指并拳,形成合力,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进行纵向联合,县乡村对口管理,对口帮扶;实行一级管一级,村卫生室(所)接受乡镇卫生院管理,乡镇卫生院接受县医院管理;倡导一级帮一级,县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村卫生室(所)。通过横向互助、纵向联合,全县医疗卫生整体水平大幅提高,在一些地方普遍 “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庭冷落”的情况下,全县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4、强管理,监督制约是保障。率先实行“乡镇医院直补”后,有专业人士对此表示质疑,担心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会产生管理上的漏洞,造成新农合资金的跑冒漏,但上栗县用完善的医疗卫生监督制约机制打消了有关专业人士的顾虑。县卫生局规定,县、乡、村要定期公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补偿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于每月5日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帐,不定期对补偿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坚持报销费用卫生、财政双印鉴制度,形成了财政管钱、卫生管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为全面客观了解和掌握新农合情况,该县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农医所、定点医疗单位的费用补偿、基金管理及医药费用控制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杜绝医疗中的腐败,上栗县将监督制约机制渗透到医疗卫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日常监管和定期巡查相结合,自我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为加强日常监管力度,投资三十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全县卫生系统的局域网,对医疗卫生收费情况进行全程监控。执行定期巡查制,每半年由县纪委牵头,对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严重的予以处分。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拒收“红包”的签名活动,各医院向患者发放行风监督卡片,公开系统内八项行风纪律、八项服务承诺和投诉电话。通过教育整治,严格监管,使医务工作者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摆在首位,自觉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基本杜绝了收受“红包”,开大处方拿“回扣”的现象。

第2篇 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杨陵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9所,其中初级中学5所(城区1所、农村4所),小学24所(城区3所、农村21所);在校学生12951名,其中初中学生5715(城区1524名、农村4191名)名,小学生7236(城区2484名、农村4752名)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823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356名,农村小学教师467名。

自xx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通知和要求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关心指导下,我区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已逐步得到了实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收效。xx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我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及收效

1、“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全区从“以乡(镇)为主”转变为“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了“四个统一”,即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学校和教师队伍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使用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避免了原体制财权与事权分离,学校和教师队伍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更有利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区教育教学实际,对教育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现有教师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打破了乡(镇)界限,使经费投入更加合理,避免了部门重复建设,对教育的投入有所增加。

2、进一步理顺了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xx年8月,经区委会议研究,撤消了4个乡镇教育组,农村普通小学划归乡镇中心校管理,农村初中由区局直接管理。精简了人员,简化了办事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xx年6月,按照区委安排农村中小学党组织归属区局管理,彻底改变了学校党政管理两张皮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教育自主权,便利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教育工作,促进城乡教育人事合理流动、均衡发展。

3、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x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区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调整了中小学领导班子,一批年富力强、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的年青同志走上了学校领导岗位,为学校管理工作注入了活力,学校工作有了较大起色。与此同时,顺应教育发展趋势,结合教师队伍现状,区局制定了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出台了学校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学科骨干教师、带头人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使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工作常规化,有效的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为教育质量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学校网点调整工作逐步落实,办学条件得到提高。自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村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先后撤并了杨村乡乔家底小学、李台乡杜家坡小学、五泉镇汤家小学、大寨乡杜寨小学等10所小学,优化了教育配置,整合了教育资源。新建了杨村乡川口小学、李台乡陈小寨小学、杨村乡中心小学、五泉镇茂陵小学、王上小学等5所学校。抢抓机遇,利用上级项目支持,新建、改建、维修了部分学校教学楼或办公楼;农村中小学全部实施了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建设,建成了18所农村中小学新农村卫生新校园。“两基”工作中,全区共配制课桌凳2200套,价值40万元,购买价值78万元的实验器材,添置30万元的各类图书。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善,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发展。

5、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区上设立了基础教育资金管理专户,教育经费拨付达到了三个增长中的“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教师工资、学校办学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到了落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实行区级预算管理、分期拨付经费、严格审批报帐、审计监督制度,理顺了新机制运行下的上下级财务关系,保证了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合理使用,增强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力度不够、责任不明确。虽然“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了三年多,但社会对这种管理体制的形式和职责了解不多,习惯于多年来的老管理模式。乡镇对此认识不够,认为目前学校的管理是教育部门的事,与乡镇无关,办学积极性不高,责任不强,缺乏支持、监督和指导。在学校建设、合校后的学校资产处置等问题上常常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个别学校用地产权不明,存在租用关系等问题,影响了学校发展。

2、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教育发展。随着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教育经费的投入主要是区本级,而区本级财力不足,难以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如工资改革后,教师工资的津贴部分不能得到落实,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热情,不利于教育系统稳定。学校维修、改造资金难以保证,上划之前乡镇、村对学校都有不同程度的投入,现在没有了,学校维修、改造给教育部门、学校带来了较大困难。

3、教师队伍建设跟不上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小学教师年龄结构老化(45岁以上占40%),薄弱学科无专职教师(体、音、美等学科);初中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非专业代课现象严重(占34.4%)。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学科门类增加,教师培训经费不能保障,普遍存在教师课业负担过重,工作量大、知识老化等现象,给教师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了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4、学校硬件设施跟不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虽然,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相对滞后。目前,21所农村小学除李台乡永安小学外(99年购置22台微机,配置偏低,需更新)均没有微机室,信息技术课程无法开设,影响了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5、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艰巨。我区学校多年来因“两基”达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危漏校舍改造和“两基”提高等共举债1666.8万元。近几年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努力以偿还655.5万元,尚欠债务(含利息)共计1123.9万元。债务化解任务给本来就经费紧张的学校和教育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了教育工作的稳定和发展。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认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内部管理,建立乡镇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增强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后,乡镇、村对教育的投入相对减弱,学校本身又无造血功能,教育行政部门无力投入,影响了教育发展。因此,区政府应积极执行上级相关精神,保证教育政策得到落实,教育经费足额拨付,特别是教育建设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减少浪费,保证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到位,真正体现“以县为主”,促进全区教育发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结合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设立教师培训专项基金,保证不同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办好杨凌教育网站,利用远程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培训、教学和交流服务。完善教育人事体制改革,加大教师合理流动,整合师资结构,科学配套师资,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充实紧缺教师。强化教师队伍考核,完善用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专长,使每个教师都成为教育和教学的中坚力量。

4、加快农村小学合校并点步伐,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网点调整布局,科学制定学校发展长远规划。将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与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灾后重建结合起来,建立“以县为主”的学校危房改造和新建规划的长效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5、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逐步化解义务教育债务。“两政一教”债务化解情况复杂,牵扯面广,欠债年限较长,数额较大,要一次性解决存在一定难度。建议政府成立清欠小组,制定清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部门协调一致,分批次逐步化解债务,彻底解决教育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制定配套制度,杜绝新的教育债务发生,给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3篇 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体制机制调查报告

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劳务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经过调研,现就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体制机制报告如下。

一、现状:成效比较明显

全区劳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农村第一经济目标,突出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和服务管理三大重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基地建设取得成效。由区劳务办牵头,先后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到市外考察劳务市场,走访用工单位,洽谈劳务协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工种开展劳务合作,建立了上海、深圳(中山)、浙江、陕西、新疆、厦门等劳务输出基地,吸纳了籍农民工5.8万余人。

二、问题:成为影响因素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管理体制分散、综合效能难以体现。目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管理体制和培训经费分散,转移工作农业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都在管,而农业、劳动、扶贫、教育等部门都有培训资金,都出台了管理办法,而培训的对象都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这种条块分割、经费分散、多头管理在客观上影响了培训质量和有序转移综合效能的提高。

(二)培训资源难以满足农民工培训的需要。一是培训学校小而弱,目前除职教中心能够承担中职长期培训外,其他学校仅能承担中、短期培训。二是培训学校专业设置、调整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求。由于在农民求学盲目性和学校条件差的影响下,竞争激烈、就业困难的计算机专业成为农民工技能培训学校和农民工选择专业的首选,而市场需求大且容易就业的专业却因办学设备和农民择业意识的影响而不能形成规模。三是市场需求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区内难以开展技能培训。四是培训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培训的需求。除了已培训的2.6万名农民外,还有12.9万名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5%,而每年还有4000多新增劳动力不断涌现。

(三)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盲目外出务工队伍较庞大。由于受地处边远山区、居住分散等各方面条件的制约,用工信息收集渠道少,发布信息难以延伸到农村及村民,致使部分农民想外出又因缺少信息而举棋难定,即使外出务工也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五)服务管理跟不上快速发展的劳动力转移的需要。一是在对外出农民工的服务管理方式上,还不能满足外出务工农民的需要。全区外出务工农民人数多,分布较广,服务管理难度大,农民工在外的医疗、子女入学等诸多问题没有形成系统的解决办法。二是维权工作步履艰难。一些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鉴定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缴社保费,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农民工加班工资的现象仍较突出。三是返乡创业上还不能满足农民工创业的要求。全区除发展生猪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外,在其他领域创业缺乏具体的扶持措施,还没有形成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经济发

展滞后,就地转移劳动力较难。尽管近几年我区经济发展提速,步伐加快,但比市内主城区及市外经济发达的地方,仍然差距甚大;目前当地无大、中型企业带动,富余劳动力就地务工较难。

(七)土地流转程度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是农业产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劳动力不能从土地上有效解脱出来。二是部分农民想将土地流转出去后外出务工,但无流转接受对象。三是部分农民想把土地流转出去又存在害怕收不回来的担忧,不愿流转。四是部分农民两头兼顾,农闲外出务工,农忙回家种地,往返奔波于家庭和务工之间,形成了务工连续性差,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大,务工收入不高的特点。

三、对策:理体制建机制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改革培训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开辟劳务基地,打造劳务名牌,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促进城乡统筹。

(一)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城乡就业。为了更好地体现人力、物力、财力的综合效能。根据市编委渝编()31号文件精神和市劳务办职能已划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实际情况,尽快将现由区农业局负责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移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利于上下工作衔接,提高办事效率。具体工作由就业局承担。以便建立劳动力资源调查、信息收集发布、组织培训、技能鉴定、基地建设、转移输出、社会保障、执法监督、争议仲裁一条龙的服务管理体系。

(三)以突出提高技能为主,建立农民工培训机制。一是培训管理上,由劳动局统筹协调。长期培训(毕业时发两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由教委负责;中期培训由教委、劳动局共同负责,以劳动局为主;短期培训由劳动局负责。二是在培训方式上,坚持市场运作,强化订单培训,实行农民订单、学校接单、政府买单的三单式培训。三是在培训内容上,除长期培训的以外,少讲理论课,多上实践课,中短期培训的至少应做到半耕半读同时要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纳入培训内容。四是在培训质量上,要以市场用工需求设置培训科目,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以成功输出和稳定就业为考评培训机构的主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四)建立收集渠道广泛、发布迅速的企业用工信息服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是确保富余劳动力有序输出的重要因素之一,区就业局除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外,还应在劳务输出基地和劳务输出人员较为集中地方的人员中聘请信息员,广泛收集和反馈各种劳务用工信息。各村(居)明确12名信息联络员,形成市、区、乡(镇)、村、社五级劳务信息网络体系,为订单培训提供信息支撑,为富余劳动力有序输出提供信息保障。

(五)拓展劳务基地,培育劳务中介,建立多渠道劳务输出机制。一是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企业联络对接,开发建立技能型成规模的劳务定向输出基地,拓展基地规模。二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劳务公司,外来用工单位招收农民工,由劳务公司统一规范劳动合同,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三是培育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能人的带动作用。四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作用,为农民的转移搭建好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从自由型向组织型,分散型向规模型,季节型向常年型,流动型向稳定型转变。

(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农民工维权机制。一是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劳资双方学法守法的意识;二是企业要实事求是的建立劳动用工台帐;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由公安、劳动、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成联合维权组,每年开展12次联合执法检查;四是继续实行劳动合同签证制度,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五是劳动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

(七)制定鼓励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引导性培训,建立扩大就地转移规模的激励机制。一是通过引导性培训,转变输出观念,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当地经济发展步伐,逐步引导农民工就地转移当产业工人。二是通过创业培训,增强农民工的创业意识,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三是通过围绕农村土地资源招商引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自愿将土地流转出来,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四是通过政策鼓励和宽松的环境吸引,引导一批有实力、懂技术、善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并实行奖励,实现由走出去到引回来的转变。

(八)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一是区政府向已成规模的劳务基地派驻办事处,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反馈、农民工的维权及相关协调工作。二是增加投入,首先是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培训资金,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其次是负责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大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多争取培训指标的力度;再次是区级财政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农民工技能培训。三是对培训质量高、转移输出稳定就业;基地建设成效显著;一次性转移50人以上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实现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协调发展。

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发展劳务经济,既是当前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还是实现城镇化战略目标的必经之路。各级各部门应紧紧围绕打造劳务品牌,创新服务机制,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题,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服务、农民受益的原则,加强领导增添措施,推动劳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4篇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从20xx年开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点到面正逐步向前推进,包括乡村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项配套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为了系统研究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课题组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政策、查阅大量有关文献资料、把握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江苏、安徽、黑龙江、贵州等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可以说,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是顺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暴露的矛盾和问题也是突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深化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xx年初,中央决定在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大省安徽省进行全面试点,标志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xx年,江苏省依靠自身财力在全省自主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份大都选择了部分县(市)进行了局部试点;20xx年,中央在总结安徽、江苏等地两年来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份,同时,经过国务院批准,浙江、上海两个发达省份也依靠自身财力进行了自费改革。至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20个省份全面展开,其余11个省份继续在部分县(市)进行局部试点。

根据财政部统计,20xx年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农业人口达到6.2亿,约占全国农业总人口的3/4。

(二)试点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日,中发[20xx]7号)明确了以“三项取消”、“两项调整”、“一项改革”为主体内容的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20xx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4日,国发[20xx]5号),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具体化。

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核定,除强调坚持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规定、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外,明确提出“对新增的耕地或因征占、自然灾害等减少的耕地,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但“经过核定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要征求农民意见,得到农民认可,并张榜公布”。

2、将“如何均衡农村不同从业人员的税费负担”的权限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强调“对不承包土地的务工经商农民,是否需要和具体采取什么形式收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农业特产税政策,减轻生产环节税收负担。在20xx年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简并、调整农业特产品应税品目,调整部分农业特产品税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茶叶、水果、原木、原竹等)税率,并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烟叶、牲畜产品)的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改为收购环节。

4、关于解决村级三项费用缺口问题。国务院明确,“可以由乡镇财政适当补贴,也可以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在农业税及其附加总体负担水平不超过8.4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农业税税率,相应提高农业税附加比例的办法,增加村级收入”。

5、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后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问题。国务院规定,“今后凡属于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淮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河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修建和维护,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予以重点保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应从地方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资金。

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

6、进一步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过去的乡镇政府和当地农民集资办学,改为由县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并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对教师管理和教师工资发放的统筹职能,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由县级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各省级政府要参照改革前农村中小学实际公用经费,核定本地区标准和定额,扣除学校适当收取的学杂费,其余部分由县级地方政府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7、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对乡镇因改革出现的收支缺口,由县财政予以弥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要全部兑现到乡,省和有条件的市县也要加大对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试点内容进一步拓展近两年,各试点省份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大都是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其政策措施进行的,但与20xx年安徽省试点方案相比,一些省份的试点内容又有进一步拓展,浙江省的试点方案和内容与中央的统一规定相比有较大改变。主要包括:

1、安徽省。20xx-20xx年,安徽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一是 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收费:详细规定了农村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国家级贫困县对农村初中和小学实行“一费制”;二是对农民建房、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等,除按规定向农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和其他合法费用以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并不得代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服务收取费用;三是将毛茶、水果、干果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20xx年的10下调到8,并选择萧县、砀山两县进行将水果等生产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全部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四是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不用水不交费,并详细规定计量水费的收取标准;五是选择天长、五河两县进行给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即在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基础上,取消在流通环节对新收购粮食的补贴,不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将国家实行按保护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转为直接补贴。

2、山东省。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农业税税率按照最高不超过6,农业税附加不超过正税40的比例执行;二是改革后的农业税由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不再征收实物,一律征收代金,具体可委托粮食部门在收购粮食、结算粮款时代扣代交;三是关于农业特产税,对在大田中生产西瓜、甜瓜、甜叶菊3种农产品改征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原在生产、收购两个环节征收特产税的应税产品,属于一个纳税人的,合并在一个环节生手,税率要略低于原两个环节适用税率之和,属于两个纳税人的,暂维持生产和收购两个征收环节不变,农业特产税附加的比例暂定为正税的10-20;四是取消一切不利于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干部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对乡镇,乡镇不得对村级组织下达不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令性政绩考核指标,不得出台与财政支出挂钩或规定支出比例的政策和措施。

3、黑龙江省。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种植(养殖)农业特产品的,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继续只征收农业特产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附加。

4、浙江省。从20xx年开始,浙江省执行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与中央制定的改革方案不完全一致的农村税费改革,一是实行“三个取消”:取消乡统筹、屠宰税和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在计税土地上农、特两税合并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特产税;三是改革和规范村提留,按村民认可的办法向全体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村公益事业资金,收取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负担的数额;四是稳定农业税,继续按现有的负担水平和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五是按照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级自筹资金,加大对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保证欠发达县市的资金缺口补助,各县市要对财政困难的乡镇实行转移支付。

(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刚开始时,中央在中发[20xx]7号文件之所以没有强调要给试点省进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立足于两点:一是确定7的农业税税率和占农业税20的农业税附加比例较高,已经考虑到因“三项取消”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二是中央希望试点地区能够立足自身,自我消化。但20xx年安徽的试点工作暴露出因地方财政缺口影响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等严重问题,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20xx年底,“国务院已经决定,中央财政每年拿出200亿元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基层经费的正常开支缺口”。按照转移支付办法,20xx年底,中央财政核定安徽省补助11亿元;20xx年,针对安徽方案实施后新出现的减收因素,将对该省的补助增加到17亿元(包括农村教师工资补助),并对其他省份106个试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16亿元,还对全国21个省发放农村教师工资补助50亿元(包括安徽省);20xx年,国务院新增16个省份扩大改革试点后,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65亿元用于补助16个省份改革,使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总额增加到了245亿元(包括50亿元的农村教师工资专项补助)。

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伴随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各地普遍进行了以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的配套改革,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撤并与机构改革、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改革、乡村教育体制改革等。

(一)乡村撤并与机构改革和干部精简

1、乡村撤并。在配套改革中,乡村撤并是力度最大的改革措施。

其中有的地方是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进行的,有的地方是为了给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创造更好的条件先期进行的。从全国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4580个,减少10.24,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8172个,减少3.82;从20xx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3443个,减少10.32,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7701个,减少4.67。

从乡镇撤并工作力度较大的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五省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2525个,减少29.3,分别减少21.

2、

3

3、20.

1、36.5和28.5;从行政村撤并工作力度较大的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四省看,到20xx年底,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2127个,减少17.8,分别减少33.

6、40.

5、5.4和2.75。江苏省乡村撤并工作力度较大,到20xx年底,乡镇总数由1999年底的1922个减到1287个,减少635个,撤并率为33,行政村总数由1999年底的34903个减到20782个,减少14121个,撤并率为40.5。

从对江苏省3个县市的调查情况看,其乡村组撤并力度更大。溧阳市36个乡镇合并为18个镇,减少了50;565个行政村调整为291个村和7个居委会,合并率为48,村均行政区划面积由调整前的2.43平方公里增加到4.61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1081人增加为2050人。

宝应县30个乡镇、427个行政村、5108个村民小组调整为16个乡镇、253个行政村和2909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

4

7、

4

1、43。沭阳县713个村委会(居委会)、6237个村民小组调整为472个村(居)委会、3696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了33.

8、40.7。安徽省五河县的村组撤并率分别为49和44,村干部减少65。

贵州省湄潭县行政村和村干部数量都减少2/3以上(见表1)。表1江苏三县市、安徽五河县和贵州湄潭县乡村组撤并情况表乡镇行政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村、组干部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精简减少溧阳市36185056529848---------------------宝应县30164742725341510829094370713600347149沭阳县---------71347234623736964178643297456758五河县---------43822549312217564431921125206765湄潭县---------36912067---------1746484126273注:“---”为缺乏数据。

2、改革机构、精简干部。各省在乡村撤并过程中加大了机构改革、干部精简力度。

江苏省确定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目标是,撤并1.7万个乡镇事业单位,精简分流事业人员11万多人。现已减少7000多个机构,精简分流人员4万多人。

溧阳市将每镇原有18个事业机构调整为9个,人员编制总数由2061个缩减到1221个,减幅为40.8。沭阳县37个乡镇的659个事业单位减少129个,减少了20,人员由3255个(不含中小学),减少到2806个;将乡镇的文化站、广播站合并为文化中心,将畜牧站、林果站、水产站、桑蚕站合并为多种经营管理站,乡镇卫生院改革为民办民营。

宝应县对乡镇基层站所采取了四条改革措施: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对农科站、农经站、文化站、卫生院等过去由县主管部门管理的基层站所,下放到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以解决“上面管不好,下面管不了”的问题;二是合并有关站所,保留农科站,农机站与水管站合并成立水利农机管理站,企管站与农经站合并成立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兽医站、林业站、桑蚕站、水产站合并成立林牧渔业技术指导站;三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编制的标准按其服务范围的大小和服务内容确定,农科站、水利农机管理站、林牧渔业技术指导站按服务面积每1万亩确定1.5名,经管站按每两个行政村确定1名;四是强化劳动人事管理:全县清退2220名临时聘任人员,对在编人员实行公开竞争上岗,落聘人员分流到企业单位或实行待岗制度,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管,凡缺编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同时,溧阳、宝应、沭阳三县市在村组撤并过程中分别精简村组干部1294人、3471人、4567人,宝应、沭阳的村组干部精简比例分别为49和58。

安徽省将乡镇机构数量大大缩减,设1-3个综合性机构,控制领导职数,提倡交叉任职,将乡镇行政编制精简10;并着重进行了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重点是理顺条块关系、压缩机构建制和大力精简财政供给人员,具体内容:一是按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界定管理主体,理顺条块关系;二是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实行政事分开;三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增强其生机与活力;四是压缩国有事业单位建制,优化事业单位所有制结构,实现社会事业投资主体和举办主体的多元化;五是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统筹规划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使全省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校和卫生院)平均由12.2个压缩到7个以内,全省乡镇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平均由43.2名精简至30名以内,实行限额配备,中心建制镇和城关镇限额为30名,其他乡镇限额为25名。

河南省决定,在平原3万人以下和山区2万人以下乡镇原则上撤并的基础上,乡镇机构由原来的5个撤为3个,行政编制精简27。黑龙江省规定,为了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分流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人为地要求上下业务对口,不得干涉地方机构设置、人员去留等具体事务;同时规定,乡镇事业单位撤并为四个中心,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人员编制小乡30名,大乡35名。

第5篇 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核心的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县份,我们绥棱县农民收入的主体依然是来自于农业收入,其中一半来自于种植业收入。发展农业仍然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和基本途径。要想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主要是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也就是说必须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有的农技推广体系普遍受到了冲击,职能弱化。就**县而言,其现状可以形容为“网破、线断、人散”。

“网破”是指县、乡、村、屯四级农技服务网络不健全、不完善,只有县乡两级服务网络存在,且服务手段落后,机制不活,管理不畅,职能弱化;“线断”是指村屯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出现断层,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寥寥无几,即使有也没能发挥作用;“人散”是指从事农技推广的人员流失、队伍不稳、整体素质不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减少,多数乡镇只有一人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甚至有的乡镇还是空白。这样的农技推广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农民盼科技的要求,尤其是去年**县发生了大面积的大豆菌核病和水稻稻瘟病,使农民对科技的需求十分迫切。面对这种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因势利导,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自去年12月份起,围绕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推行了以“优化县级、强化区域、取消乡级、健全村屯”为主要内容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经过3个多月的实践看,效果十分明显,农技推广新体系已经建立,**等三个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建成并投入工作,成立了76个村农技推广协会,发展了307户科技示范户。通过改革,农技推广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显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年初组织了12个小分队驻村入户宣讲农业科技知识,现场解决农民提出的问题,培训面达95以上,深受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第一,改革体制,构建县乡村屯“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理顺体制是解决现行农技推广体系存在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坚持创新思维,从解决体制问题入手,着力建设了以县中心为龙头,以区域中心站为主体,以村屯农技推广协会、屯科技示范户为支点的县乡村屯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一是优化县级,打造农技推广龙头。在原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我们将县农技推广中心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37个(暂用24个),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由区域站站长兼)。对中心的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撤销了原来的推广站、土肥站、经作站、水稻站和环保站,还把县农科所并入推广中心,组建了测试中心、植保站、科研所和综合办,并对其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二是整合乡级,跨乡镇建设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我县把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的农技推广职能划出,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地理位置,建立了&&&&3个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其中,**区域中心站服务***镇、***乡和*(*乡,重点研究推广水稻生产技术;**区域中心站服务&&乡、&*&*乡、**镇和8*镇,重点研究推广大豆、玉米生产技术;**区域中心站服务**乡、*(*(乡和**乡,重点研究推广瓜菜、特色作物等经济作物的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区域中心站规格为副科级,站长上挂县中心副主任。区域中心站的人、财、物、事四权收归县农技推广中心垂直领导,所在乡镇协管。区域中心站的建站费用全部由县里负责,现已购回3辆微型车,并拟为每个站建设2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区域中心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按实际聘用的在职人数核定,此外县财政每年还为每个区域中心站增拨经费1万元。经费由县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由县中心在财政结算中心统一核算。三是延伸触角,建立村屯服务网络。根据屯型大小,在每个屯设2—3个科技示范户,在每个村都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主要职能是协助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推广实用技术、新品种、新肥料、新农药,承担县乡两级试验示范任务,并监测本地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向区域中心站及时反馈信息。在科技示范户的确定上,我们通过电视公告、本人申请、群众举荐、村委会把关,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考核的办法,将一批热爱农技推广工作、群众威望较高,特别是具有一定农业技术示范能力的种田能手确定为科技示范户。目前,全县已确定科技示范户307户。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示范户在本村选举,推出协会会长人选,通过考核审批后,发放聘任证书。

第二,创新机制,建立高素质的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高素质的队伍是保障农技推广应用的核心。为此,我县组织纪检、人事、农委等部门通过公开考试、组织考核等办法对除县中心主任外的所有人员实行竞聘上岗,优化了人员配置,努力建设一支事业心强、业务精通、吃苦耐劳、勤于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在县农技推广中心人员的选用上,根据县农技推广中心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重新核定编制,核定岗位,科学设岗,以岗选人。要求县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先竞聘区域中心站职务,再竞聘测试中心主任、植保站站长、综合办主任和农科所所长,最后竞聘农技推广中心其他岗位。经过竞聘,县推广中心有12名人员充实到了区域中心站,实行三年一轮岗,有效解决了农技推广队伍长期存在的头重脚轻的弊病,强化了基层工作力量。对县中心其他人员除主任外全员竞聘上岗,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实行死编活人,动态管理。对4名落聘人员,我们实行了待岗管理,只发基本工资,三年内单位有空岗,允许其参与竞岗,仍然落聘的三年后纳入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在区域中心站的人员选用上,核定3个区域中心站编制24个,目前从乡镇财政开支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了15人,聘期3年,加上县派12人共27人。对落聘的原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人员,由乡镇政府重新安排工作,并取消相应的技术岗位待遇。今后,我县还将面向大中专毕业生,为县中心和区域站选聘部分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知识结构。

第三,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与改革相配套的制度和机制。改革后的农技推广新体制,能否顺利运行,能否发挥作用,管理至关重要,核心是如何管好人的问题。在加强管理上,主要实行了“三制”。一是岗位责任制。制定出台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县农技推广协会会长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县农技推广示范户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干有目标,奖有抓手,罚有依据,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激励人,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工效挂钩制。对竞聘上岗人员实行津贴和奖金活发,将津贴的30和奖金作为岗位活发津贴,按照目标考核情况兑现,打破了在工资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考核不合格的津贴部分全部扣除,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档案交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为便于考核、兑现奖惩,自去年12月份我们就将乡镇农技人员工资收由县中心统一发放。三是利益驱动制。采取调工资、给补助等措施,进行利益引导。农技推广人员的各项补贴,一定三年不变。对县中心下派到区域中心站的人员,每人浮动一级工资,高级职称的每月补助100元,中级职称的每月补助70元。对从乡镇竞聘上岗的区域站人员,每人浮动一级工资。屯科技示范户,可优先承包半垧机动地,村里每年给解决200元的科技示范补助资金。村农技推广协会会长,可优先承包一垧机动地,村里每人每年给解决400元的科技示范补助资金。

第6篇 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杨陵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9所,其中初级中学5所(城区1所、农村4所),小学24所(城区3所、农村21所);在校学生12951名,其中初中学生5715(城区1524名、农村4191名)名,小学生7236(城区2484名、农村4752名)名;农村中小学教职工823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356名,农村小学教师467名。

自XX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区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通知和要求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关心指导下,我区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已逐步得到了实施,取得了较明显的收效。2011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我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落实情况及收效

1、“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全区从“以乡(镇)为主”转变为“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了“四个统一”,即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学校和教师队伍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学校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使用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避免了原体制财权与事权分离,学校和教师队伍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更有利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区教育教学实际,对教育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现有教师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公用经费和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打破了乡(镇)界限,使经费投入更加合理,避免了部门重复建设,对教育的投入有所增加。

2、进一步理顺了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XX年8月,经区委会议研究,撤消了4个乡镇教育组,农村普通小学划归乡镇中心校管理,农村初中由区局直接管理。精简了人员,简化了办事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2011年6月,按照区委安排农村中小学党组织归属区局管理,彻底改变了学校党政管理两张皮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教育自主权,便利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教育工作,促进城乡教育人事合理流动、均衡发展。

3、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XX、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区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工作实际调整了中小学领导班子,一批年富力强、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的年青同志走上了学校领导岗位,为学校管理工作注入了活力,学校工作有了较大起色。与此同时,顺应教育发展趋势,结合教师队伍现状,区局制定了教师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出台了学校领导干部管理规定、学科骨干教师、带头人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使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工作常规化,有效的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为教育质量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学校网点调整工作逐步落实,办学条件得到提高。自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村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先后撤并了杨村乡乔家底小学、李台乡杜家坡小学、五泉镇汤家小学、大寨乡杜寨小学等10所小学,优化了教育配置,整合了教育资源。新建了杨村乡川口小学、李台乡陈小寨小学、杨村乡中心小学、五泉镇茂陵小学、王上小学等5所学校。抢抓机遇,利用上级项目支持,新建、改建、维修了部分学校教学楼或办公楼;农村中小学全部实施了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建设,建成了18所农村中小学新农村卫生新校园。“两基”工作中,全区共配制课桌凳2200套,价值40万元,购买价值78万元的实验器材,添置30万元的各类图书。办学条件和校园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善,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发展。

5、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区上设立了基础教育资金管理专户,教育经费拨付达到了三个增长中的“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教师工资、学校办学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到了落实。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实行区级预算管理、分期拨付经费、严格审批报帐、审计监督制度,理顺了新机制运行下的上下级财务关系,保证了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合理使用,增强了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

1、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力度不够、责任不明确。虽然“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了三年多,但社会对这种管理体制的形式和职责了解不多,习惯于多年来的老管理模式。乡镇对此认识不够,认为目前学校的管理是教育部门的事,与乡镇无关,办学积极性不高,责任不强,缺乏支持、监督和指导。在学校建设、合校后的学校资产处置等问题上常常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个别学校用地产权不明,存在租用关系等问题,影响了学校发展。

2、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教育发展。随着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教育经费的投入主要是区本级,而区本级财力不足,难以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如工资改革后,教师工资的津贴部分不能得到落实,直接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热情,不利于教育系统稳定。学校维修、改造资金难以保证,上划之前乡镇、村对学校都有不同程度的投入,现在没有了,学校维修、改造给教育部门、学校带来了较大困难。

3、教师队伍建设跟不上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小学教师年龄结构老化(45岁以上占40%),薄弱学科无专职教师(体、音、美等学科);初中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非专业代课现象严重(占34.4%)。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学科门类增加,教师培训经费不能保障,普遍存在教师课业负担过重,工作量大、知识老化等现象,给教师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了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4、学校硬件设施跟不上教育发展的步伐。虽然,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相对滞后。目前,21所农村小学除李台乡永安小学外(99年购置22台微机,配置偏低,需更新)均没有微机室,信息技术课程无法开设,影响了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5、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艰巨。我区学校多年来因“两基”达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危漏校舍改造和“两基”提高等共举债1666.8万元。近几年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过努力以偿还655.5万元,尚欠债务(含利息)共计1123.9万元。债务化解任务给本来就经费紧张的学校和教育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影响了教育工作的稳定和发展。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认识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内部管理,建立乡镇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增强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后,乡镇、村对教育的投入相对减弱,学校本身又无造血功能,教育行政部门无力投入,影响了教育发展。因此,区政府应积极执行上级相关精神,保证教育政策得到落实,教育经费足额拨付,特别是教育建设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减少浪费,保证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到位,真正体现“以县为主”,促进全区教育发展。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结合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设立教师培训专项基金,保证不同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办好杨凌教育网站,利用远程教育资源,为教师提供培训、教学和交流服务。完善教育人事体制改革,加大教师合理流动,整合师资结构,科学配套师资,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充实紧缺教师。强化教师队伍考核,完善用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专长,使每个教师都成为教育和教学的中坚力量。

4、加快农村小学合校并点步伐,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网点调整布局,科学制定学校发展长远规划。将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与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与灾后重建结合起来,建立“以县为主”的学校危房改造和新建规划的长效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

5、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逐步化解义务教育债务。“两政一教”债务化解情况复杂,牵扯面广,欠债年限较长,数额较大,要一次性解决存在一定难度。建议政府成立清欠小组,制定清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部门协调一致,分批次逐步化解债务,彻底解决教育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制定配套制度,杜绝新的教育债务发生,给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7篇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调研报告范文

自2003年以来,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截至2007年底,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90297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90.5%。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蓬勃发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兄弟的高度关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省公路局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专题调研。课题组于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历时半年时间,采用会议研讨、代表座谈、现场蹲点、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在浦江、江山、淳安等试点县(市)进行重点调研。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今后如何建立健全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形成了初步共识,在此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取得初步成果

三年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始终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改革试点、制度建设、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等各方面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初步实现了“有路必养”,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亲自带队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开展调研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副主任王永明多次过问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案的解答和办理,王建满副省长深入全省大部分市县专题调研、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现状、并积极协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问题。全省市、县两级政府也高度关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问题,大部分市、县都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路交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厅郭剑彪厅长和我多次带队调研,深入到县、乡、村实地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与财政厅、人事厅、法制办、农办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协商,重点破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难题。

为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步伐,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委、财政厅、人事厅和交通厅共同参加的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选定嘉兴市、海宁市、诸暨市、浦江县、淳安县、温岭市和泰顺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方法和途径。各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如何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为全省提供了十分有意义的示范作用。

(二)法规制度逐步完善

法规制度建设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2007年12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36次会议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有关村道路政管理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使村道管理有法可依。2008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8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上述三个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构建了比较健全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我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另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技术指导和标准规范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我厅承担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手册》的编写工作,现已正式出版。

(三)养护责任主体基本明确

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农村公路的管理被明确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范畴,由各级政府实施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原则,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87个县级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规定,基本上走上了正常运作的轨道。1200多个乡级政府基本上承担起了乡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均能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排忧解难、建言献策。从全省的情况看,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政府主体、交通主力、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管群养”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筹措渠道基本建立

资金保障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为充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工作,财政厅和我厅联合对我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需求进行了认真测算,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了财政性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标准。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初步建立了由省市县财政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机制。根据省政府《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全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5000元、乡道4000元、村道2000元,农村公路大中修补助标准为年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8000元、村道1500元,上述两项合计为县道20000元、乡道12000元、村道3500元。此标准高于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国办发〔2005〕49号)规定的补助标准,在全国也处于较高水平。

(五)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运行机制是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实现途径。根据我省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特点,专业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和村级组织负责养护的养护管理模式。

特别是在乡村道日常养护方面,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经过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分别建立了个人承包、统一养护等灵活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如经济发达地区的海宁市采用由乡镇成立相对固定的农村公路养护作业队伍实行统一养护。欠发达地区如江山市、浦江县按照“行业指导、乡村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采用以个人分段养护为主,由村委会将乡村道分段(一般为4~7公里)承包给村民个人养护,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进入良性循环

及时合理的进行大中修工程是改善农村公路路况质量的主要手段。我厅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公路实施大中修工程。各地基本能够按照“规范程序、合理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质量第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择优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专业养护单位实施养护作业,努力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08年全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实施里程为3200公里,省补资金超过6个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到位难”:

(一)配套资金到位难

部分县(市、区)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过程中,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的认识不充分,过分依赖省级补助资金,片面强调当地财政困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配套困难、投入不足、地区差异扩大。少数县的地方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

(二)机构人员到位难

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大幅增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人员已难以适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在把乡村道管理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后,乡镇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金管理方面确实遇到了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在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三、下一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必须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虽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困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和困难依然存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认识。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下一步必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明确界定县级政府的养护主体责任

国务院文件已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权做了明确的界定。这个界定,可以概括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按照上述体制,一是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明确政府作为领导主体,把不同行政等级的公路都统一纳入交通部门行业管理的范畴,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二元结构。二是事权适当上收,把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放在县级政府这一层次,这是基于我国农村现实的合理选择。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纳入县级交通部门行业管理范畴,其中县道由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乡村道由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负责。

各地各单位要正确理解“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的含义,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勇敢地承担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做一个负责任的行业出发,充分发挥交通部门自身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协助县级政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公路管养缺位的突出问题。

(二)切实保障养护资金投入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核心在政策,关键是资金。在这几年大规模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中,许多地方政府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挖掘筹资潜力,形成上级补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践证明在建设中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但不能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中。首先,农民兄弟为康庄工程建设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劳力,要再增加农民群众的负担就说不过去了;其次,农民兄弟的社会捐助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办一件事集一次资可以,但养护是需要长期投入的,再靠每年集资就很困难了。

因此,应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路养路费,包括部分汽车养路费和全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汽车养路费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这些规定,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两个渠道,界定了两种资金的不同用途。尤其是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资金的规定,体现了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应尽之责,解决了农村公路长期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开辟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新渠道。

(三)真正落实基层机构人员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内设部门,落实专职人员。关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人员问题,我厅在经过深入调研后认为,为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明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十分必要。一是法规政策有规定,《办法》第十六条指出“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二是乡镇管理的农村公路里程长、任务重,没有一个专门机构难以实施有效管理。据统计,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平均里程为60公里,年投入财政性养护资金约30~50万元。三是农村公路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不可能采用市场化的养护管理方式,只能采取政府推动、政府管理、公共使用的运作方式。特别是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没有一个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难以落实。因此,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承担起农村公路的公共管理职能。

由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并综合人事部门的意见,我们对乡镇养护管理机构的设立形式没有做统一的刚性规定,只是规定“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由县级政府确定”,各乡镇可以单独成立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如海宁),也可以和现有机构合署办公,不宜搞一刀切,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自行掌握。但每个乡镇必须明确一个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分管领导,必须落实若干名具体从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保障一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要把握好责任主体、资金保障、机构人员等这几个主要矛盾外,还必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相关配套工作。

(一)切实建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做好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和村道的路政许可、路政处罚工作。各地应根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托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和乡村协管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应当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通过订立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规范和引导村民做好爱路护路工作。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

各地应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补资金的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市、县(市、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地在具体编制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因素,统筹安排省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审查、批复和验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

各市、县(市、区)应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市、区)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可与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同时进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对乡镇的农村公路管理检查。乡镇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管养路段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并作为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可给予表彰;对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路况下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逐步完善规章制度

要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必须建立系统全面、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各地应按照“六个一”的总要求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内业资料管理,具体是:

一个政策:各市、县(市、区)应制订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一个制度:县级交通、财政部门制订“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个标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制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标准”;

一个职责:乡镇制订“乡村道养护管理职责”;

一个村规民约:乡镇或村级组织制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村规民约”,或者在现有村规民约中增加有关爱路护路的内容;

一套内业台账:乡村道养护管理机构建立管养路段的养护内业台账(包括管养路段基本情况、工程技术资料、路政资料、巡查记录、生产记录、考核记录等)。

(五)切实做好技术培训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一次针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养护概述、路基养护、水泥路面养护、沥青路面养护、桥梁养护、公路绿化、水毁处理、内业资料管理、路政管理等。

(六)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文明创建

今年省公路局已经在江山市碗窑线、桐庐县分老线和苍南县龙金线等农村公路开展了文明创建试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深化公路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况质量、路容路貌、景观绿化、安全保障、附属设施、精神文明的全面协调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县乡道为重点的农村公路文明创建工作,纵深推进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农村体制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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