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纪委工作报告
纪委工作报告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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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自学校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校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充分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坚持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紧紧围绕每一阶段的中心任务,结合上级要求,每年精选一个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校园网、校报、校电视台、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坚持抓好常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校培训、中心组学习的阵地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各级领导讲廉政党课178场次,校、院两级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理论、政策和文件精神210场次。每年为各级领导发送学习资料900余册,开展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沟通谈话300余人次,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廉的自觉性。
三是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通过岗前培训、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承诺书等方式有针对性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和特定专项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六年来共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承诺书760多份,增强相关人员的岗位廉洁意识。
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邀请上级领导作以案说法专题报告,购置典型案例的音像资料100余部,开通网上在线播放,推动和督促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五是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面向青年学生采取潜移默化的方式,贴近校园、贴近生活,通过广泛开展廉洁知识竞赛、廉洁主题征文、专题讲座、传统廉洁文化演讲比赛等活动,对广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由于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和支持,我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校园廉洁氛围日渐浓厚,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学校连续四年先后被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授予“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第一,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中央和上级组织以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收费工作的检查,规范收费行为。
第二,强化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加大了对招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监督力度,着眼于预防,将关口前移,牢牢抓住关键环节,落实监督措施,防止暗箱操作。设立了招生监察办公室、新校区建设监察办公室,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招生监察办法》和《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签订廉政合同和廉洁自律承诺书;重点环节派专人进驻现场实施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等等,确保程序到位,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公开。近几年来,学校每年上万人规模的各类招生工作、数千万元的物资设备采购和维修工程,投资13亿多元的新校区建设均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受到上级和社会的好评。
第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适应学校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各二级单位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督促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深入抓好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积极推动校、院务公开,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获得上级肯定和群众的欢迎。
第四,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重点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监督,每年两节期间都发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厉行节约、遵纪守廉,并开展相应检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广大领导干部遵纪守廉、勤俭节约的意识大大增强。
第五,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处以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及时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坚持每年年底组织专门班子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途径,对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以适当方式通报和反馈检查与考核结果,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几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努力“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xx年,省教育纪工委授予我校“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先后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总体规划了学校中长期反腐倡廉建设,与此同时,在《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门分工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构建了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的责任体系,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先后制定了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则》、《“专升本”招生工作监督办法》、《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办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行政监察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
三是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不定期地对学校已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干部职工按制度办事的意识,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认真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14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反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与实际不符的举报,通过调查了解及时给予澄清,保护干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案件剖析和一案一通报制度,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六年来,共查办案件6起,并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开除党籍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
回顾近几年来的纪律检查工作,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监督富于实效。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讲大局、谋发展,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严于律己、勤政廉洁,为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xx年学校被省纪委、省人事厅、省监察厅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一是少数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意识不浓;三是少数党员存在不思进取、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行为。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置于学校发展大局中来展开。我校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来进行,置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要对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时跟进,各项服务、监督、保障工作抓紧抓实,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要将反腐倡廉建设主动融入到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去,有机统一起来,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整体加以推进。
2、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一要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要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惩防并举,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要一切从学校实际出发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教育在先、警示在前,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更是成绩。要将惩处与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对待犯错误的同志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又要耐心帮助以教育本人、警示他人。要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督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监督。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
现阶段学校处在转型发展的新的起点,本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新形势、新任务给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一届纪委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稳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本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
做好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必须自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要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要在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把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与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及广大师生支持参与结合起来,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更加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切实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丰富教育内容,特别是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宣传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必须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依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必须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三)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本单位的党员干部,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各分管领导在管好分管范围业务的同时,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抓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要加大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力度,加强对履行责任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在加强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坚持查办具有行业特点、影响教育和学校声誉的案件,特别要以查办领导干部、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对蓄意诬告他人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各类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行为坚决查处。
(五)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教育,增强执纪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严格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坚持严格要求,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自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宗旨,发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忠实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党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及其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作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位代表,艰辛成就伟业,奋斗创造辉煌。本次党代会绘就了我校发展的新的蓝图,让我们团结一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第2篇 学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精选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中国***xx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提交中国***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请予以审议。
第一部分主要工作回顾
中国***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止腐败的基础。近年来,纪委协助党委结合学校快速发展的实际,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构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了全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规划。在校报和校园网上开辟了《纪检监察之窗》专栏和纪检监察网页,重点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等。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司法界的专家分别举办了《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讲座。组织科以上干部观看《责任的呼唤》、《厦门特大走私案》、《胡长清案件警示录》等宣传教育片。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了'理想信念、廉政纪律'和'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组织了科以上干部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和考试。
二、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纪委协助党委认真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领导干部落实'三项'制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廉洁从政准则等条规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监督。为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学校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对公务接待的标准、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纪委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的要求,2001年对科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进行了集中清理,共登记上交折合人民币11.8万元。在通讯、交通工具配备,配偶、子女就业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实施了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纪委和省委组织部提出的要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校党委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为确保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纪委和组织部共同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征询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党委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都能进行认真的回顾和反思,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纪委对院、(系、部)民主生活会也加强了指导和监督。通过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制度建设上初步探索了一些办法,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健全规章制度。
纪委协助学校党委、行政先后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意见》,以及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新校区勤政廉洁八不准》等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创新招投标制度。
纪委协助党委专门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评标专家库。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基建工程、修缮工程管理及审计实施办法》、《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招标投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新校区工程建设,协助校行政制定了《新校区立项、招标实施细则》。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归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投标,评标人员从专
(三)完善干部监督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纪委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谈话的通知》,从2023年开始与全校正处级干部和分管'人、财、物'的部分副处、科级干部进行谈话。一年来,进行廉政谈话100多人次,并且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同时与组织部还建立了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年终考核要求领导干部既要述职也要述廉。实行了干部考核要征求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做法,做到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逐步实现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也是纪委的一项基本职能。
(一)积极推行校务公开。
为加强对校务公开领导,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校务公开办公室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1998年纪委协助党委制定了《关于推行民主管理、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1999年制定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政务公开暂行规定》、2023年又修订下发了《推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对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基本形式、主要内容、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扩大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等工作的监督。
近年来,根据《山东建筑工程学院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意见》精神,在每年的招生考试、职称评定、人员竞聘等项工作中,纪委都积极参与,发挥了监督和服务作用。
(三)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清理了不规范资金和借用公款。
2001年纪委组织人员对校直机关19个部门1999—2000年的收费及收费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清查,清理不规范资金183.6万元。2023年,根据省纪委、省财政厅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关于清理我院工作人员借用公款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我校工作人员借用、拖欠公款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借款1419万元。
(四)加强对新校区工程建设的监督。
新校区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投资大,为确保校党委提出的'工程质量优良、干部人员优秀、工程投资优化'的'三优'目标,纪委加强了对新校区工程建设的全面监督。在对各类建筑队伍的选择和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以及工程的立项、工程造价分析、工程款的拨付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审计,共为学校节约资金约2700万元。省纪委领导同志到新校区视察和指导工作时,对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对校办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干部离任经济责任、预算执行情况、基建工程等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审计工作。2001年以来,为学校节约资金950余万元,并针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工作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对'非典'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我校关于'非典'预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非典'的预防工作,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向全校***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同时,纪委还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了对各项预防和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党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999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和要求,校纪委于1999年协助党委制定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纪委协助党委又重新修订下发了《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把'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具体化、制度化。
六、做好信访和案件的查办工作
学校党委对信访工作非常重视。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查处力度,规范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信访案件查办、督办水平,基本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2001年以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70多人次(件),有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协助检察机关查处干部违法案件3起。在工作中,既查清了一些问题,教育、查处了违纪人员,又澄清了一些反映不准确或失实的问题,保护了干部,提高了干部在工作中大胆创新的积极性,对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维护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志们,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3年10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组织了对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今年2月我校被评为'1999-2023年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历届纪委奠定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参与。通过对这些主要工作的分析,我们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只有坚持党委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健康有序地进行,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近年来,正是由于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领导,才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扎实的成效。
(二)只有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在学校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才能有效地推进学校建设各方面协调发展,才能真正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只有坚持制度建设与思想教育双管齐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实践告诉我们,解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既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建设,只有两方面结合双管齐下,才能收到实际效果。2001年我校3名党员处级干部出了问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教训是深刻的。但同时它告诫我们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不仅要加强教育,还要把教育与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建设夯实教育基础,教育才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3篇 2023年度学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23年度学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全文,欢迎借鉴!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xx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xx年以来,校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维护了学校良好的办学形象和声誉,为学校科学发展、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保障。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多次获得“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省反腐倡廉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
校纪委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反腐工作精神和要求,切实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年初与处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考核,切实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坚持教育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组织《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政规学习,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文化作品竞赛,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观看《忏悔》、《豪赌迷城》等警示教育片,参观长沙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党政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剖析教育等形式,努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院、进课堂、进寝室,不断构建层次清晰、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立体教育体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20xx-2023年我校连续八年获“全省省直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二)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规治校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校纪委围绕人、财、物等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坚持讲原则、讲规矩、讲程序,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坚持处级干部拟任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把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十年来,校纪委参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00余人次;参与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监督1000余项,参与基建维修项目监督900余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科研经费治理、收费情况清理、会员卡清理、办公用房、公用车辆、水电费清理等专项检查30余次;全过程监督各类入学考试、招生录取、人才引进等工作,确保阳光招生、公平录取和决策透明。严格的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规治校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监督既是组织的严格要求,又是对干部的最大信任爱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严格党纪政纪,密切师生联系,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为突破口,坚决治理“庸、懒、散、拖、贪”不良作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信念不坚、能力不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精神不佳、为政不廉等问题,制止铺张浪费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行为。积极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不断完善师生权益维护机制,积极回应师生诉求;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定期听取老同志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重大信息年度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优良的党风促进了政风教风,带动了学风校风建设。最近五年来,反映党政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连续下降,广大师生对干部作风满意率不断提高。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
校纪委坚持认真调查核实每一件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依法依规,文明办案。十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337件次,立案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次,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处分7人;给予行政开除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违法金额200余万元。我校的违纪案件都是自办案件,并且办案质量高,多次受到上级纪委的好评。坚持重大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违纪案件通报,坚持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发案特点的分析,深入查找根源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从苗头发现趋势,从问题寻找对策,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串案、窝案等恶性腐败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党纪国法、校纪校规的严肃性。
(五)强化源头防治,惩治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统筹安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的原则,校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参与学校现代化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完善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制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定、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依制度用权的良好局面。
(六)积极推进“三转”,纪检监察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十年来,校纪委主动适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纪检监察干部中,10多人次获得省纪委和省教育厅的奖励。选派20多人次参加中纪委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被省教育厅抽调主持或参与案件调查和审理10多起,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联系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发表纪检监察理论文章20多篇,10多篇论文获得省市级奖励。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多次被《中国教育报》、教育部《教育纪检监察》、省委《决策参考》、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推介报道。
十年来,校党委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校纪委坚决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初步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氛围逐步形成。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考核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考核成果运用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个别单位对权力运行监管还不够严格,少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还不够明显,部分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还不够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扎实工作,切实为学校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保驾护航。
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回顾总结学校十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对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只有校纪委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扎实开展;只有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深入开展。
第二,必须坚持服务于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大局。十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紧扣学校改革发展主题,始终把服从和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位置,努力做到工作目标自觉贴近全局,工作思路自觉融入全局,工作要求自觉服务全局,坚定不移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为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服务。实践证明,这样做既不断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又积极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在经济体制转换和高等教育大发展时期,客观上存在滋生腐败的复杂因素,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是长期的,消极腐败的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是长期的。学校一方面不断加强治标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打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一方面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事实说明,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是统一于反腐倡廉实践的,只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切实贯彻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就能有效遏制腐败。
第四,必须坚持创新工作与狠抓落实相结合。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明确具体。就学校来说,必须在学好文件、吃透精神、调查研究、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提出具体要求,又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重点部门、重大事项、关键环节,不但要强化事后检查,更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反复抓,重点抓,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同时,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切实有效避免工作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五,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与推进职能转变相结合。
十年来,校纪委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打造了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良、作风顽强、执纪严格的干部队伍,能够从容面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履职能力与水平得到了上级纪委和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手段,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为学校改革与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基本经验,既是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学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提出了努力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的奋斗目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教育防范,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矩,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自觉维护校党委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进一步加大对落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情况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执纪监督和行政监察,确保学校政令畅通。突出开展效能监察,切实解决管理效率低、遇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学校管理高效运转,督促管理人员勤政廉政。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重点部门、重大事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的规定和办法,拓宽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
(二)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继续加大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力度的同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非法违规谋利的案件,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和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以及其他失职渎职案件。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办案程序,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剖析制度,把查办案件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整章建制和规范管理结合起来,扩大办案的综合效益,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网络,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架起与师生员工无障碍沟通的“绿色通道”,搭建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轻微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倾向性问题演变为普遍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和组织处理工作。对疏于教育、监管乏力、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专项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畅通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在学校决策和管理中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健康开展。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人才引进、招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机关部(处)办事公开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拓宽公开范围,特别是要围绕“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及时公开,努力营造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的良好风气。
(四)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信科研、廉洁从教风气,以良好的师德师风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形成。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教育和引导教师坚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自觉规范从教行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要通过绩效考核、效能监察、责任追究等办法,让干净干事者有舞台,让为官不为者没市场。通过治理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完善阳光服务平台,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中,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
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先进典型宣传教育为主,同时发挥反面警示教育的作用;把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党政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新任干部岗前廉政培训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调研、预警、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完善反腐倡廉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研判机制。
(六)进一步加大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的力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当前学校进行的综合改革,直接关系到学校发展前景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支持、保护学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要积极投身改革,在参与中了解和掌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去,努力找准与学校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推动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对改革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对热心改革的同志要坚决支持和鼓励,对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而发生的失误,要热情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而不过多指责;对借改革之机钻改革空子以权谋私,阻碍甚至破坏改革的,要严肃追责,坚决查处,努力为学校改革做好清障排阻的工作。
打铁终须自身硬。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保证。要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重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主业,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该管的一定管好,扎实履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和监督思维,把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又要懂大体,识大局,关心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各位代表、同志们!
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又是现实紧迫的工作。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为实现本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