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天水市民办学校调研报告
民建天水市委员会 吴宽仁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8月份,我有幸参加了由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研,调研组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利平的带领下,先后赴天水市区及五县两区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题考察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现我就全市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天水市民办教育的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天水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城镇化的提高,一方面公办教育资源在数量上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单一的公办教育也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民办教育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在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左右,且大都已达到标准化幼儿园的标准。据调研,天水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4所,在校生38840人,教职工人,固定资产1.5680亿元,年收入3188万元。
二、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办教育视为促进当地教育改革的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良好机遇,积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办园体制,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全市民办学前教育蓬勃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以来,天水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民办学前教育列入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今年又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水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并即将印发《天水市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积极优化发展环境,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扶持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对一些保育教育质量高、社会反映好,能提高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提供更有力的经费支持。
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先后组织1300多名民办幼儿教师开展了以师德教育、幼教基本技能为重点的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是开展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积极通过以强带弱,以公扶民等形式,大力推进城乡之间、公民办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要求,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骨干园长进行蹲点会诊,帮助幼儿园找出问题所在,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五是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
六是规范民办园管理。坚持高起点、标准化、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登记注册、准入和年检制度,先后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注册评估和准入审批,对已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三、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多年来,民办教育为我市义务教育“两基”达标做出了一定贡献,特别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在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投入了大量建校及办学资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和负担。此外,民办学校还满足了家长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解决了全市近千名大学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民办教育出现了新问题。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我市既有的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两免一补”政策,有的县区因经费紧张落实不够好,制约了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关于公办学校教师去民办学校任教的政策没能落实到位,部分民办教师因养老保险、身份编制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在锻炼成熟后纷纷“跳槽”,造成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不稳定,而全市即将开始的较大规模教师公开招聘,民办学校教师也将积极参加招聘,如果不能合理地分配一定教师资源给民办学校,将会更加影响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对民办教育事业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三是民办学校受资金投入能力所限及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决心不足,在加强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与公办学校差距日益拉大。
四、对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建议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外地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经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也本着“超前办教育,负债办教育,标准化办教育”的理念,早日实现标准化办学。在民办学校实现标准化办学的前提下,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如根据已实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的在校生规模、投资规模及达标层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正式教师编制,由地方财政核拨工资;全市每年新招录的教师可按一定比例派遣到民办学校工作。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标准,由学校所在地政府财政拨付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可以比照公办学校享受一定比例的水电暖费补贴及社会化融资的贷款贴息补助。公共财政投入新建学校或企业援建学校,可采取委托优秀民办学校管理的办法,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三)加大督查及管理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民办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监督的力度,使民办教育事业在政策的扶持下健康有序发展;继续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入口关。对于经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给予帮助、警示,经过帮助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坚决取缔;规范民办教育的审批制度、督导评估制度,严格实行年检和民办教育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市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使民办学校通过行业自律,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
总之,通过对天水市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专题考察调研,收获颇丰,感觉到民办教育不仅在当地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2篇 我市民办教育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对我市部分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我市民办教育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对我市部分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孙东权
最近五年来,铁岭市民办教育的发展呈现出百花争艳的良好局面,无论是民办小学、中学、高中还是民办职业学校,都已成为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同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我市民办教育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急待解决的问题。最近,我们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我市民办教育规模小、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竞争力差。其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严重不足,投资者成分比较复杂,无后续资金支持,而融资又无通畅渠道。在我市,目前尚无民办学校得到政府任何形式资助的先例。众所周知,各类公办学校得到国家政策性拨款动则几十万、几百万。同时,民办学校并未获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并未受到同样的重视。在我市,各县区都有对民办学校招生的歧视性政策。其它如民办教师待遇与公办一视同仁等问题都始终没有解决办法。如果不能遏制由于制度性缺失导致的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失加剧的趋势,后果将越加严重。
通过调查,我们的结论是:我市民办教育急需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
一、政府真正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切实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在招生上的平等权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
要真正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必须克服对民办教育的一系列片面认识,诸如:认为民办教育不是'自己'的;认为民办教育都是想赚钱的;认为民办教育是与公办教育争生源的;认为公办教育还办不好、管不好,既没有精力去管民办教育,更没有财力去支持民办教育;认为公办教育办得好,就没有必要办民办教育,等等。我们应该看到,民办教育是在替政府分担教育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不但要热情支持民办教育,还要感谢、奖励民办教育。只有观念转变了,认识提高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把民办学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要切实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的平等权以及民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一是要取消所有限制民办学校招生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二是考虑到民办学校投资渠道不同于公办学校,应该采取与公办学校不同的招生政策。公办学校是由当地政府利用公共财政支出建立的,为当地居民子女接受教育服务,限定其招生范围是应当的。而对于民办学校来讲,却不应这样的限制,应该允许民办学校跨地区招生。三是要改变将民办学校作为一个招生批次、放在公办学校之后组织录取的办法。应该按照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让民办学校与相应层次的公办学校一起招生,或者允许民办学校适当提前招生。从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只有实行开放的招生政策,让民办学校和家长之间有足够的双向选择的机会,民办学校才能招收到学校正常运行必须的学生,否则学校的生存就会出现问题。
二、认真落实已有的优惠政策,尽快出台相关金融扶持政策,解决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由政府设立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的专项资金,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禁止向民办学校乱收费等。
根据我们实地调研的结果,《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做出的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没有得到落实或落实得不完整,其中也包括对有关政策规定理解不一致的问题。而落实这些优惠政策,是体现国家意志、政府意志,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方面,除国家有关部门已就税收优惠及制止向学校统筹经费等做出明确规定外,希望有关部门在以下几个方面也做出具体的政策规定;
——关于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问题。应该明确把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作为政府应尽的义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关于土地和建设优惠政策的落实,对民办学校新建、扩建用地,包括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学校后勤设施如学生公寓、食堂等用地以及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等,给予哪些优惠政策、哪些项目应该给予什么优惠,建议有关部门做出明确的规定,使民办学校用地和建设中应该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关于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老师之间合理流动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联合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实行民办学校聘用教职工全员事业人事代理制,由县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的内容应包括:保留原身份、人事档案、毕业生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档案工资调整、组织人事关系接转、代办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岗位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等。
总之,国内发达地区对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越来越灵活务实,我市也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切实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中共铁岭市委党史研究室
第3篇 天水市民办学校调研报告范文
民建天水市委员会 吴宽仁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2017年8月份,我有幸参加了由市委统战部组织的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调研,调研组在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温利平的带领下,先后赴天水市区及五县两区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题考察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现我就全市民办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天水市民办教育的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天水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城镇化的提高,一方面公办教育资源在数量上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单一的公办教育也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民办教育应运而生。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在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70%左右,且大都已达到标准化幼儿园的标准。据调研,天水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04所,在校生38840人,教职工2012人,固定资产1.5680亿元,年收入3188万元。
二、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情况
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办教育视为促进当地教育改革的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良好机遇,积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办园体制,加大民办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全市民办学前教育蓬勃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2011年以来,天水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将民办学前教育列入全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规划。今年又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水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7)》,并即将印发《天水市民办幼儿园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发展政策,积极优化发展环境,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积极争取省上扶持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资金,对一些保育教育质量高、社会反映好,能提高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为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提供更有力的经费支持。
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将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列入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先后组织1300多名民办幼儿教师开展了以师德教育、幼教基本技能为重点的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四是开展对口帮扶支教工作。积极通过以强带弱,以公扶民等形式,大力推进城乡之间、公民办之间的结对帮扶工作,按照“蹲点会诊,限期改造,加大扶持,逐一验收”要求,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骨干园长进行蹲点会诊,帮助幼儿园找出问题所在,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五是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办幼儿园晋等升级。
六是规范民办园管理。坚持高起点、标准化、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登记注册、准入和年检制度,先后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注册评估和准入审批,对已取得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年检,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三、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多年来,民办教育为我市义务教育“两基”达标做出了一定贡献,特别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在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投入了大量建校及办学资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和负担。此外,民办学校还满足了家长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也解决了全市近千名大学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民办教育出现了新问题。
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我市既有的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两免一补”政策,有的县区因经费紧张落实不够好,制约了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关于公办学校教师去民办学校任教的政策没能落实到位,部分民办教师因养老保险、身份编制等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未能彻底解决,在锻炼成熟后纷纷“跳槽”,造成民办学校师资队伍不稳定,而全市即将开始的较大规模教师公开招聘,民办学校教师也将积极参加招聘,如果不能合理地分配一定教师资源给民办学校,将会更加影响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对民办教育事业稳定发展造成严重冲击;三是民办学校受资金投入能力所限及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决心不足,在加强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与公办学校差距日益拉大。
四、对我市发展民办教育的建议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文件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外地扶持发展民办教育的经验,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也本着“超前办教育,负债办教育,标准化办教育”的理念,早日实现标准化办学。在民办学校实现标准化办学的前提下,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同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如根据已实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的在校生规模、投资规模及达标层级给予一定比例的正式教师编制,由地方财政核拨工资;全市每年新招录的教师可按一定比例派遣到民办学校工作。
(二)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标准,由学校所在地政府财政拨付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对于已达到标准化办学的民办学校可以比照公办学校享受一定比例的水电暖费补贴及社会化融资的贷款贴息补助。公共财政投入新建学校或企业援建学校,可采取委托优秀民办学校管理的办法,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三)加大督查及管理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民办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监督的力度,使民办教育事业在政策的扶持下健康有序发展;继续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民办学校入口关。对于经过定期、不定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给予帮助、警示,经过帮助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民办学校要坚决取缔;规范民办教育的审批制度、督导评估制度,严格实行年检和民办教育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积极发挥市民办教育协会的作用,使民办学校通过行业自律,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做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业绩。
总之,通过对天水市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的专题考察调研,收获颇丰,感觉到民办教育不仅在当地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