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司法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自查报告
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党组狠抓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责任落实,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体情况
(一)班子重视,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为了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予以通报,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和修改,确保整改方案的质量。
(二)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
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就整改措施的整改重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分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人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二是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对每一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确立明确的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班子成员带头,立行立改,以严格标准、严厉措施、严肃纪律,抓好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整改,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解决不求真务实问题,解决脱离群众、党的群众观点不牢问题,解决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定力更加增强,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刹住“四风”更加有效,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党内生活更加严格。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达到正风肃纪的效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切实使好的作风得以弘扬,不良作风受到遏制,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四)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坚持开门整改
我局班子及个人把整改任务作为领导班子对干部群众的庄严承诺,整改内容向全局公布,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成效,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整改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果及时向干部职工通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定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增强执行坚定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2.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落实整改情况:1.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及政策方面的学习;2.按时完成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无群众举报投诉。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切实贯彻主集中制;2.规范党组集体决策机制;3.“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完善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机制,每月开一次班子例会,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3.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实时通报,目前已通报了2次。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措施,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构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3.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和改进对重要领导和关键岗位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落实整改情况:1.抓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每月开一次通报会;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单位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3. 对重要岗位实行了责任监督。
(四)选人用人方面关心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完善干部选用任用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推荐、任前谈话、任前公示等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加强了平常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培养。2.把群众公认、干有实绩的干部积极向上推荐,目前
向组织部门推荐了2名干部。
(五)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2.加强纪律作风教育;3.积极推介、宣传司法行政典型。
落实整改情况:1.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子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央、省、州、县纪律作风规定的宣传。2.每月开展一次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3.积极推介司法行政典型,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六)贯彻落实纪律作风规定执行规定不严、督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督查整治力度,狠抓执纪管理;2.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暗访,对违规违纪的行为,以通报批评、曝光等方式进行通报;3.对不敢担当、纪律松懈、作风漂浮、办事拖拉的干部,及时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到位。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领导督办通报,限期整改;2.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已开展暗访4次。3.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机制。
(七)纪律作风规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落实整改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
公车使用管理、干部考勤、请休假等10项制度,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八)政绩观有偏差问题。
整改措施:1.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和政绩观;2. 杜绝“形象工程”、搞“花架子”。
落实整改情况:1.坚持司法行政服务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没有出现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2.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九)学风不浓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良好学风。
落实整改情况:1.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2.坚持每年4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1次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十)疏远脱离群众,不接地气问题。
整改措施:1.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2. 严格
执行领导干部分组带队下基层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年内下基层不少于60天;3.每年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确定调研课题,每名班子成员提交1-调研报告。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建立了《结对帮扶制度》;3.组织党员干部逐村、
逐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综治民调满意度。4.结合“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司法行政成果巡展和屈望、桥东社区个体门面户“一包双联”走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件次。
(十一)工作作风漂浮,重形式轻效果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2.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
落实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对各股室绩效考核实行定指标、定任务,量化管理。3.要求党员干部下基层每月不少于8天。
(十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落实“一支笔”审批制度。
落实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提高“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率;2.严格公务接待数量,严禁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三)贪图享受,新办公楼超面积、较豪华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办公用房,按上级规定要求使用
办公室,不超标准、不超面积。
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对超面积的领导及股室办公用房进行清退,已清空3间,合并3间,办公室不装修,仅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等设备。
(十四)求稳怕乱,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心,严肃整治“庸、懒、散”;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教育。
落实整改情况:1. 严肃整治“庸、懒、散”,规范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公示制度、完善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2.从班子成员做起,让班子带头整改,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行为;3.不定期督查,无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十五)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公务接待标准。2.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
落实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2.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3.无一客多陪现象,实行对口接待;4.接待一律不发包包烟,不喝高档酒。
(十六)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整改措施:1.经常开展艰苦奋斗教育,强化吃苦耐劳精
神;2.完善工作创新机制;3.强化机关工作效能建设。
落实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健全完善了工作奖惩机制;3.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
(十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力度;2.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3.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落实整改情况:1. 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实施“法制宣传个十百千万工程”;2. 认真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法制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目前已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2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书籍5万多份;3.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展出;4.开展法治泸溪创建,办示范样板点5个;6.在白沙、武溪、浦市开展“法治文化长廊”阵地建设,获州好评。
(十八)法律服务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法律服务主动意识。2.强化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服务公信力。
落实整改情况:1.开展了“助改革 促发展 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2.开展法律服务牵手重点工程、企业活动、法律援助暖民心活动;3.实行法律服务人员庭前资格审查制度;4.推行法律服务人员联系乡镇,每逢赶集日深入乡镇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协助调处纠纷,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专项整治情况
局党组对照56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29项专项整治任务。
(一)严格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整治情况:一是在一楼大厅设置楼层示意图,对各楼层办公室进行标注,方便办事群众。二是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咨询或来局办事、干部职工来访,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礼貌周到。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共确定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他管理服务事项1项,对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设立了详细的许可条件、流程图、经审改办审核后公布到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使服务对象一目了然。四是网上政务服务应入网项目已全部入网,截止到目前,已收件279件,办结279件,实现了实时录入和办理。五是在办公大楼外侧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在泸溪县政府网站司法局子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的情况。
(二)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制定了《机关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的情况。
(三)严格整治“慵懒散”。
整治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切实加强行风和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管理规定》,通过考勤、上班时段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基本杜绝了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四)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
整治情况:一是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二是通过自查,我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标准收费,没有乱收费行为。
(五)严格整治公款送礼行为。
整治情况:通过全面清查,我局不存在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情况。
(六)严格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整治情况: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州委七项,县委“六个一律”的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州司办[xx]32号《关于做好xx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及泸办[xx]63号《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文件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节约,节省开支,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培训考察坚决不组织、不参加。同时,明令禁止工作人员在下基层调研和督查过程中接受土特产、礼品和礼金。通过自查,没有发生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在安排公务接待上,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
(七)严格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
整治情况:我局现有公务车辆5辆,4辆为上级政法部门装备配置,统一采购,1辆为省司法厅奖励基层司法所(浦市司法所)办案专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台账,局内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每天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日志,用车方面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及用油。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封存在局院内停车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无公车私用现象。
(八)严格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整治情况:我局无办公用房,现借用我局业务用房大楼4楼、5楼办公,我局领导干部(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政治办主任、工会主席)共7人,原均在4楼办公,办公室面积为局长22.2平方米,其他为16.5平方米(此面积均含休息室、卫生间),按照泸办[xx]6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清理腾退方案,清理后,领导干部办公室均已腾退,党组书记、局长符登松搬至507号房与副科李作健共用一间办公室,其余领导班子也均搬到5楼2人一间,使用面积均为22.2平方米,符合副科级以上干部办公室面积标准。
(九)严格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十)整治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
(十一)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
整治情况:一是落实县财政有关要求,编实、编细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切实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务卡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监督,严禁股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十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整治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泸办发[xx]
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及泸办发[xx]18号《泸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三是建立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归档备查。xx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2.1万元,1-4月实际支出总额为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开支仅为1.38万元,公务车辆开支1.56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十三)严格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未发现有违规设置“小金库”行为。
(十四)严格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整治情况:我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42个(其中机关22
个,乡镇20个),机关无超编现象,乡镇目前在岗10人,
4人借调,1人跟班,借调及跟班人员均履行审批手续。
(十五)整治“吃空饷”。
整治情况:经自查清理,我局没有“吃空饷”现象。
(十六)严格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分调整配备干部、违反
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
整治情况:经自查,我局无上述8方面问题。
(十七)严格整治党员干部“两违”(违法用地违规建
设)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泸溪县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局向“两违”办递交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动公开承诺书,全体干部职工也签订了公开承诺书。三是对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经过调查摸底,我局干部职工不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情况。
(十八)严格整治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会主席带领7个小组深入到15个乡镇、建整扶贫村、“一包双联”门面户,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累计召开座谈会15次,参加人员达到17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表 150余份,开展谈心谈话70多人次,在征求意见的同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共结对帮扶困难户12户,支持资金4万元,支持各类物资价值8000元。二是制定《泸溪县司法局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民调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从8月15日到10月10日,局班子成员带领股室联系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开展案件评查及回访工作。
(十九)严格整治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
整治情况:落实领导联系会议制度、班子例会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份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进行开门接访和包案下访,到目前为止,我局无信访案件发生。
(二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情况:一是在司法局大门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制作宣传版块两块,深入乡镇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在团结报、县人民政府网站就业务工作开展投稿,被采用,办理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案件各一件,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震慑面、宣传面得到进一步增加。三是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收费标准。目前律师事务所公开了收费标准,完善了接待制度和办案流程、公示了办案律师形象,方便了当事人前来办事。全面审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对注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进行集中整顿,按要求落实一人要档,一所一档工作制度,对法律工作者开展了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四是突出解决法律服务中收费办不好事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引导,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电话。五是下基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局基层股深入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督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矛盾纠纷提出了明确要求,截止目前,共调处各类纠纷1149件。我局今年将投入19万余元,加强对七个独立建所的基层司法所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支持。六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向领导汇报推行以奖代补制度。七是联系制作机关指示牌,花费5000元制作单位楼层平面示意图,从而方便群众办事。
(二十一)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
整治情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及各项禁令,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严格依法按程序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认识。通过自查,目前未发现有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
(二十二)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
整治情况:经排查,我局没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二十三)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通过排查,我局没有发现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现象。
(二十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
(二十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整治情况:一是班子成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二是通过排查,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现象。
(二十六)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整治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畅通电话、信箱等举报途径,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局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二十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收“红包”及购物卡。
整治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党员干部职工收“红包”及购物卡现象。
(二十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整治情况:通过自查,我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均在办公场所公布了收费标准,严格按标准收费,没有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二十九)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
整治情况:按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将我局的惠民政策进行清理,整理了《依申请人申请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及时提交给县政务公开办,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建章立制情况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局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10项工作制度,即《泸溪县司法局党组及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机关工作制度》、《泸溪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结对帮扶制度》。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一是加大了督促检查执行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落实群众监督。三是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四是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
第2篇 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自查报告
“司法公开年”、“审判监督年”、“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专项活动的要求和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容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岗位和环节,认真查摆问题,切实进行了集中规范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给予充分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门的动员和部署,并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和检查,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党支部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专项整改活动启动后,我院高度重视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为单位的学习小组,要求所有学员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三大诉讼法相关内容,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等,并分庭室、分支部进行讨论,加强参学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同时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以进一步提高干警专项整改的主动性。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我院在上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的角度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执限,不作为或乱作为,故意拖案、压案、裁判不公、办案作风是否文明等问题派出调查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62份,收集到对院班子成员以及干警个人意见60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以专项整改的形式来提高审判作风、改善面貌表示赞赏和满意。通过发调查表、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以及各部门的自查,查摆出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办案效率低下,随意延长审执期限,职业道德较差等方面近20个问题。
(四)严格考核,务求取得实效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培训考核的工作标准。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项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干警认真对待,个别干警因公务无法参加考核的,积极做好补考工作,确保参考率达到100%。
二、专项整改活动摆查出的主要问题
对照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各种意见,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我院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找,主要有以下一些问题:
1、审判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司法不公的问题在社会上和群众中还有比较多的反映,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时有改判情况;二是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执行力度不大,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辩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够,不能使诉讼当事人胜败皆服,等等。
2、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我院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不强,存在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现象,办案社会效果不好;二是学历层次不高,与《法官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有的业务水平较低,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不够、质量不高;四是个别人有吃请现象,行为失检,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违法违禁的苗头;五是有的职业道德较差,审判纪律不严,素质不高等等。
3、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近几年来,我院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护民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距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门作风严重,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烦”时有发生,经常有信访件反映;二是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导、司法救助还不够到位;四是涉诉上访工作做得不够,“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尚有发生;五是司法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有的走过场;六是有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混同于、甚至不及普通群众;七是对新时期如何做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办法和措施,干警队伍总体凝聚力还不够强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前,我院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隐患、有薄弱环节,尤其是抓制度落实不够;二是内部缺乏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规范,文书处理不规范;四是有的案卷归档不及时,甚至出现案卷多年不归的现象;五是部门之间团结协作不够;六是后勤管理问题较多,等等。
三、针对问题,扎实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先后整理、修订了《廉政制度》、《岗位目标考核》、《保密制度》、《首问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有针对性地制订各类整改措施30条,结合我院实际,共修订完善立案、审判、执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余个规范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干警的适岗性。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为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到实处,我院研究制订了六项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设立便民服务台,实行预约接待制。二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三是推行三个“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时受理、当时移送。三是提供模拟诉状样本,方便当事人撰写诉讼文书。四是推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五是推行立案大厅ab岗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岗位不空岗、不缺岗。六是明确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抓审理执行,规范司法行为全过程。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不是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对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认真规范。立案阶段,将各类案件受理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发放诉讼指南等方式向当事人公开释明;审理阶段,增设流程管理图,方便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进程;裁判阶段,要求法官加强判后释法、释疑工作,引导当事人理解并服从法院裁判;执行阶段,将执行财产情况、案件进度情况、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等,纳入公开告知的范围。同时规范庭审,由审委会成员不定期地对庭审进行观摩,要求法官认真把握庭审技能,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4、强化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解决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建立案件超期预警制度,对刑事案件三十天内未办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二个月内未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五个月内未办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分管院领导和审监庭,并对未能及时办结的原因作出说明,便于院领导和审监庭跟踪监督,严防案件超审限。
5、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我院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干警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6、强化调解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我院针对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对立情绪大、矛盾激化,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调解机制,最大强度地体现司法为民原则。要求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把握诉讼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审结的民商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56%。
7、规范法官细节行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对外服务质量为切入点,做好多个“一”字文章:方便当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服务态度上力求“一视同仁”,即生人熟人一个样,有无关系一个样,外地本地一个样;服务方式力求“四个一”,即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递一坏茶水,说一句暖心话;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个感”即进庭有清洁感,登门有亲切感,说话有热情感,办事有实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四、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
专项整改活动从总体上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干警的工作作风、精神风貌得到明显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新的增强,但专项整改活动不仅仅是一项活动,而应该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当中,体现其日常性和长效性。通过专项整改活动,我院积极探索司法为民、维护公正的具体举措,构建专项整改的长效机制,以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一)积极探索建立加强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清醒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班子,使领导班子成为带领广大干警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坚强领导集体。从加强学习入手,着力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经验教育,并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班子成为干警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大力推进学习型相关的建设,健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制度,在队伍中营造重视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经常性的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三)积极探索进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科学、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审判和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规范和制度,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质量和效率参评体系。继续完善和落实审判权责、规范审判运行的各项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抓好庭审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庭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审判中化解为严格执法的实际行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扬司法民主、强化开放意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推进司法文明,从文化建设、作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入手,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第3篇 司法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司法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充分依托中国xx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电子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各部门和乡镇街均开设了子网站,作为对外公开的平台,把政务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立了30家牵头单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公开单位覆盖面100%。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和示范单位建设工作,选择毛坦厂镇、三十铺、等10家单位为示范单位,加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百姓畅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板块,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
我局在抓好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若干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涉及“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标、工程采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区直单位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扎实推进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运行结果、行政备案监管结果等公开。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行政权力信息251条。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求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提升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财政信息794条。
三是加强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公共信息服务等,要求所涉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到位。推进学校招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