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街坊店面消防监督管理调查报告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第2篇 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报告
本人于XX年元月从事xx有限公司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半年来,在消防安全这个岗位上,我从一个初学者到现在能够适应于消防安全管理,自我评价还算胜任,基本合格,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自己近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表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汇报: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从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后,我从基础开始学起,尽可能在最快的时间里掌握和熟悉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虽然过去也经常接触消防安全工作,但只限于皮毛,有高度而没有深度,更谈不上管理。在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之后,就感觉到了身心的压力,力不从心力,我深知这是知识的匮乏和业务上的不熟悉所致,心里清楚,隔行如隔山,只有掌握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在消防管理工作中得心应手,更好地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上任之际,就先给自已上了一堂职业道德课----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好,因此,抓紧一切时间,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吸收能量,充实自己,除加强自身的学习外,同时积极参加区安全消防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利用空余时间,与其他消防安全单位的同行进行取经学习,通过各种方式探讨和学习,使自己在这个岗位上很快适应,并能对日常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于一些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能相应地提出解决的方法,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同时为了更好地增强消防安全处置技能,还经常性地下载一些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的资料进行补充学习,为科学合理处置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打下坚实地基础。通过一段时期的学习实践,我深深懂得了只有掌握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在消防安全这个岗位上工作中得心应手,更好地服务于消防安全工作,才能使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
二、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本人一直在基层做管理工作,耳闻目睹了多少次的消防安全事故,从多少次血与火的教训中深知“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并不是危言耸听。因此在担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后,始终以加强培训教育为起点,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为重点,以确保消防安全生产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和“三违”现象,确保在生产运行中,对消防安全通道、实施、器材保持不封堵、不挪用、不损坏、无任何理由占用疏散通道和不遮挡安全出口;不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电线等现象;在巡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及时修复,对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及时检点、维修和更换。上半年,共查各种不安全因素达60多起次,下达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6次,现场纠正“三违”现象达30余人次,更换灭火器械320多具,整理并制定公司各类消防安全规定、制度及岗位职责等30多个,坚持组织召集每周一次的安全专题会议,总结上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布置下周具体及重点工作,同时还结合实际,适应形势,定期修订、补充和完善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演练,并根据要求,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在实际工作中,我认真学习的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主动掌握这方面的知识和基础理论,以严格、务实、爱岗、敬业的态度来督促、检查、纠正,抓好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三、强化意识,扎实工作
在我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难苦的工作,辛苦不见效,出力不讨好,但做为企业的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权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重量,还是选择了前者,在这半年期间,为了保一方平安,多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动态,每天都要深入到班级、机台和员工中,查看消防安全运行情况,消防实施和器材在位情况,在一线,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不断研究和探索当前防火工作的新思想、新思路。在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上,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体现自身价值,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在防火巡查检查中,遇到难题或是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并且时时刻刻告戒自己想实事,干实事,以身作则。在当前防火形势逐年严峻的情况下,以杜绝重大火灾损失为己任。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结合我公司的自身情况,突出抓重点,带一般,使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创造了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做为公司的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立足于日常消防工作实际,履职尽责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坚持每日最少一次的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进入XX年以来,遵照区消防队的工作安排,建立个数消防安全户籍管理,在短的学习内,通过向消防队学习请教,基本掌握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技能,并坚持按照时间、标准进行输入上报,以达到与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一致,便于构通,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确保公司及员工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和伤害,严格排查安全隐患是我的一项长期而不可推辞的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到每项工作都能保证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半年来,在公司领导及区消防安全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半年来公司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达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巩固成效,再接再厉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后,就对此项工作开始了谋“政“,每天无论是看电视还是读报纸,最为关心的就是消防安全相关事项,每次从电视报到上看到的一次次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让我一次次地感觉到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消防工作无小事、消防工作无终点。所有的工作,天天都得从零开始,消防工作关键在于预防,重点在于全民参与,只有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知识,才能起到群测群防群治的作用,上半年,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从努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及自救能力入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消防安全无终点,下半年及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还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从严格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开始,充分利用培训会、版报、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为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继续保持平稳,为公司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下一步,我将始终坚持以公司年度消防工作目标总要求为指导,按公司年消防工作计划的工作思路及要求,持续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严格排查安全隐患,为确保公司及员工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和伤害,结合日常消防工作实际,履职尽责。
第3篇 关于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 关于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调查报告
摘要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第5篇 关于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调研报告
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密集,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人流量大,且弱势群体(病人)居多,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xx年,江苏某医院外科病房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在医院各种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的情况下,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对医院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医院的消防管理人员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产生一些火灾隐患。
一、存在的主要误区有:
(一)轻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在平时的消防监督检查中,经常发现医院的病房楼疏楼梯道存放一些废旧的医疗设备及其它杂物,病房楼的疏散通道上放置病人家属的床铺,对此种情况,消防监督人员一般要求医院立即进行整改,但一些消防管理人员对此种火灾隐患较为轻视,认为疏散通道较宽,占用一部分应该不要紧;另处,大多数中小规模的医院有贵重设备和财产的科室里都安装防盗门,非正常工作时间封闭门诊区域,可谓拒盗贼于铁门之外。但没有考虑一旦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如何迅速扑救或住院病人从何处快速逃生?
(二)重视易爆,忽视易燃。供应室消毒锅、液氧罐等压力容器稍有违章操作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这些易爆设备常被医院消防管理人员重点监控。小仓库、放射科储片室、病案室、图书室的易燃物品,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制剂室、治疗室内的乙醇、甲醇、丙酮、苯、乙醚、松节油等易燃化学试剂的管理却常常被忽视。例如手术室中所使用的麻醉剂、生化检验及实验室每天都要接触和使用各种化学试剂,有时还需使用的酒精灯、电炉、烘箱等电热设备,若发生火灾,同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关心设备,忽视线路。目前医院大型设备与日俱增,不少医院舍得投资几百万购置先进设备而不愿拿出几万元更新陈旧线路。一些老建筑令人堪忧,新建筑也常因调整科室、更改原设计用途、电力超负荷等出现火灾隐患。如前述的火灾事故,就是因为电气线路发生故障,再加上建筑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从而引发了大火。
(四)依赖“技防”,忽略“人防”。随着我国医用高层建筑不断增多,消防设施日趋现代化、智能化。但高层建筑火灾,仅靠消防控制中心的几个专业人员遥控操作是很难控制住火场瞬息万变的局面的。再加上受消防器材装备的限制,地面扑火往往是望楼兴叹。因此,培训每一位医护人员,掌握扑火技能才是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
(五)重视明火,忽视高温。多数医院都对科室电炉、施工使用电焊和吸烟做出很多安全规定并定期检查。但常忽视对治疗用的红外线、电加热器以及电烘箱、电取暖器、电热水器、电消毒柜的检查和监督,一旦使用不当或用后不及时断电,其火灾隐患不次于明火。如放射机房装有固定或移动的x线机。x线机常见电路故障有断路、短路和零件损坏等,进而造成电器起火。x线机使用的电压要求较高,当电子的能量在转化为x射线时,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热能,具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二、消除火灾隐患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日防火巡查是确保医院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坚持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谁巡查、谁负责”,切实整改火灾隐患。医院消防管理人应对医院消防工作采取“严防死守”的措施,每天坚持下病区、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整及性能进行逐个查看、测试,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疏通,对杂物间进行清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记录。能现场整改的,当场检修或更新;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及时向领导请求,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及责任人,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管理,重点监控。对医院的病理室、手术室、药房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手术室内非防爆型的开关、插头,应在施行麻醉前合上、插好。必须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室内应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器。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演练情况不断修正和完善应急疏散预案,提高其实用性。同时经常组织医院的医生、护士参加疏散演习,增强对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学习实用的灭火技巧,以提高内部员工的综合消防素质。
(四)抓好防火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扩大防火群体。医院消防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防火宣传和消防知识的普及培训。接受消防知识教育的人群越多,发生火灾的几率或火灾受损的程度就会越小、越低。这就要求医院主管消防安全的领导定期对专兼职消防员、重点工作人员、临床各科医护人员、新分配职工、保洁员工等各类人群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不定期抽查、考核;并经常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到医院开办消防知识讲座,同时在病室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以扩大防火的社会覆盖面,增强防火力量,充实消防队伍,尽可能地减少火灾的发生或在火灾发生后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6篇 关于加强改进消防干部队伍管理的调查报告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实践证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于全面推进消防事业发展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支队抓干部队伍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依靠政策规定这个原则,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配
置体系。一是严格落实政策规定。我们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层建设的核心来研究和谋划,严格按照总队《干部管理规定》和六条硬措施,本着宁缺机关不缺基层的指导思想,把警力向基层一线倾斜。仅今年,支队就先后分2批,精简3名干部到基层一线任职,目前全市所有基层大中队全部实现超编配备,并确保基层中队干部配备达3名以上。在此基础上,分批分次安排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和大队干部,到基层中队挂职锻炼,并对履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察。二是科学规划干部配置。在调配干部工作中,科学规划干部的配置结构,统筹考虑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年龄梯次、学历层次、工作经历、性格脾气等因素,尽量做到部队生长干部与地方大学生干部合理搭配,性格强弱、素质高低合理搭配,职级高低合理搭配。比如:每个消防大队至少配备一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干部,每个中队连排职干部的数量相对均衡,而且至少有一名地方大学生干部。通过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形成了阶梯型的基层干部配置格局,保证了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依靠竞争激励这根杠杆,着力构建充满生机的考核任用体系。一是建立量化考核考评机制。为打破干部年终一考定音的片面性,我们把现代企业管理的量化考评机制引用到了队伍管理上,年初结合实际制定修改了《干部绩效量化考评实施办法》,通过每月、每季的考评打分形式点评干部综合表现,并将对干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点评结果与干部晋职、福利待遇相挂钩,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大胆破格提拔使用,促使干部勤奋敬业。二是干部调配公开透明。支队党委严格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全面实施干部调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考核、任前公示等制度,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原则,注重群众公认和工作实绩,大队军政主官调配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意见,连排职作用听取大队党委意见,从而形成了公正、民主、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竞争活力的选配用人机制。今年,我们还尝试实行了连排职干部双选机制,对促进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支队注重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环境,选拔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队伍中选拔任用,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本人特长及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力求特长和工作相匹配,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利用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了现有警力的最大效能。
(四)依靠党管干部这个法宝,着力构建组织管控的从严治警体系。一是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支队着眼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始终坚持只要是有部署就必须有检查有通报的工作模式,并且是实名通报、点名批评,从而有效解决了制度执行不严格,形同虚设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得到落实。在此基础上,支队着力加强实体性、可操作性制度建设。年内,我们先后制订出台《消防监督执法回访制度》、《基层党管干部实施办法》、《年青干部特定事项申报制度》,修改完善《干部效绩考评实施办法》、《礼品登记上交制度》、《请销假管理规定》,有效增强了制度规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严格制度的落实奠定基础。
二是推进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为使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到基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_____省消防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规定》和《_____省消防部队干部管理规定》的要求,支队在海宁大队开展了全市消防部队党管干部试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_____市消防支队党管干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_____市消防支队基层党管干部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党委在干部管理中职责、权利和内容,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确保党管干部原则在基层的真正落实。三是推进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支队召开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和惩处措施。同时,支队专门配备了副团职纪委副书记,调整了支队纪委成员和各单位纪检员;并将纪检工作作为单列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
第7篇 消防中队安全管理员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__________,在9个月的工作中,我在支队党委及上级主管科室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和同志们一道,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将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找范文
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在工作中,我始终认为要适应工作和形式发展的需要,就要不断地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因此,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油田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从而保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公司党委和支队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地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从而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中队班子成员分工,我负责中队的安全工作和设备管理。从年初开始中队确定了我所分管的如下工作目标:
1、全年安全无事故;
2、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3、员工安全教育达到100%;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具体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从年初开始,中队结合自身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突出重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制定了中队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成立中队教育工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安全培训台帐,做到了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培训有教案、有试卷、有考勤。使员工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月份,支队从集团公司划归到油田公司,中队也从体制上进行了转变,结合转型后的工作要求,中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层层签订安全包保合同书,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完善了环保工作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十防工作制度,让职工有法可依,有令可行。
三是规范操作、规范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吉油消防支队队伍管理条例》安全部分;《消防支队安全制度汇编》中的消防员、汽车驾驶员、炊事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车辆、器材检查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春、夏、秋、冬四季安全生产措施》等规章制度严格进行自检自查,中队干部坚持利用每日早交接班时间检查重点部位,亲自检查车辆、器材、个人装备及中队用火用电情况配备灭火器材情况,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组织处理,没有解决能力的问题及时上报支队安全部门解决,保证处理问题不留死角,做到干部人人心中有数。每周一队干部利用安全活动时间对全队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检查、处理,根据季节不同,工作任务不同科学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保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强化事故管理,完善应急预案。
中队根据支队有关文件要求,将车库及食堂两处设定为中队重点危险源,并分别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明确员工应急预案中的分工和职责,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内容,协调各分组的配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建立事故处理档案,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反馈制度,健全事故处理组织,对待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教育,不断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发生事故保证30分钟内反馈到上级部门,中队自行组织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续报事态发展控制情况,认真执行上级处置意见,所有信息中队详细记录,保证事故记录准确详实。找范文
三、工作作风及廉政建设情况
在工作作风方面,我能够求真务实,发扬民主,经常深入到员工当中,虚心听取员工的意见,了解员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实地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并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流思想,沟通工作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增强团结,形成工作中的合力。
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够认真参加中队党支部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严格遵守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不仅不违法,也不违规违纪,对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也能够严格要求,没有出现这方面的问题。
四、未完成工作及其原因。
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定期的工作虽然已经结束,但安全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仍然需要我们继续的努力,为支队的发展和中队的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常年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安全工作经验,但我仍然感觉到自身安全理论知识相对匮乏。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加强安全理论知识的学习,努力成为安全工作的行家里手。
第8篇 消防中队安全管理员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在9个月的工作中,我在支队党委及上级主管科室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和同志们一道,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将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找范文
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在工作中,我始终认为要适应工作和形式发展的需要,就要不断地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因此,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油田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从而保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公司党委和支队保持高度的一致,自觉地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从而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职责分工及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中队班子成员分工,我负责中队的安全工作和设备管理。从年初开始中队确定了我所分管的如下工作目标:
1、全年安全无事故;
2、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3、员工安全教育达到100%;
为了完成上述目标,具体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第9篇 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20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 “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 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沿街店面房的日常管理工作,附设在民用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严禁经营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严禁“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店面房内不要住宿,以确保业主的生命安全。
第10篇 消防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自查报告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项职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单位财产和业主、员工、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范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人(签字)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第11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调查报告
社会单位是一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它直接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点对象。自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的工作部署后,通过一年多来的贯彻实施,着力解决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内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但随着社会转型、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经营方式趋于多样化,导致了一些社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因此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xx市社会单位现状。
近年来,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伴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xx市的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在安全管理上一时还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制度的要求,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也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果公安消防部门不及时有效地加大对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多发的火灾事故必然会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本人通过对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设施少而旧,有的存在“先天不足”。
许多社会单位在建造厂房、库房和办公房时,没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施审核和验收,出现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少等“先天性”火灾隐患。很多社会单位目前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资金少、规模小,机器设备多陈旧落后,机械性能差,运行故障多。同时,其消防器材和设施也比较缺乏,难以满足火灾预防、扑救的需要。
(二)经营业主消防法制意识淡薄。许多经营业主缺乏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从企业开办初期,就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于不顾,在消防设施上舍不得花钱,消防安全管理上舍不得出人,员工安全教育上舍不得腾出时间,生产工艺不成熟,机器设备简陋,消防安全管理不正规,甚至失控,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
(三)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社会单位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度、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是等基本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制度多半落空。
(四)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缺乏。
社会单位用工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水平不高。社会单位在招收员工时,没有进行必须的上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对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易燃易爆设备操作人员,没有按照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实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五)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少,难以监督到位。
当前除少数社会单位挂靠在某个行业系统之外,大多数是无主管单位。某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发展区域经济过程中,对社会单位的申办、开业等一味降低门槛,单方面承诺为投资方代办各种手续,许多单位厂房建造后连规划许可证都办不到,更谈不上消防,客观上造成了一定范围的漏管失控。
二、当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公安部61号令的颁布实施,为单位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实践情况看,社会化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当地消防部门的督促下,总体上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由于单位人员长时期的惯性思维认识及消防工作与单位经济效益在表层上的冲突,使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12篇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履职报告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履职报告
上半年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报告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消防安全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明确,强化领导
对照目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找出工作中的隐患,加以整改。真正做到消防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责任重于泰山。
二、大力宣传、学习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确保各管理部门和员工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员工培训、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为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消防氛围。
三、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配备了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消防安全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教训。
四、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
切实做到“四不二立即”:即:不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不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的;不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电线的;立即修复损坏的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制定本单位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五、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每日对公司各岗位进行防火巡查,查出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马上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定整改方案和期限,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负责人,并落实整改资金。定时复查,确保了所有火灾隐患妥善解决。
第13篇 中心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
中心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特别是近几年在房地产市场投资旺盛的带动下,泉州市区高层建筑的建设更是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问题在消防监督工作中也日益凸现。高层建筑高度高,功能复杂,有的还设有地下室,其消防设施几乎囊括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多种常见的消防设施。高层建筑火灾的控制和扑救主要依赖于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其消防设施的状态及管理水平就显得极为重要。而目前总体而言,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仍处于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一、泉州市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一)消防设施完好率低。目前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其消防设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缺损的现象。消防应急照明故障率高、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水枪水带缺失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高层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子元件故障得不到及时维修和更换、甚至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或无法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系统组件故障屡见不鲜。滤布一些投入较早的高层建筑,年久失修,甚至出现消防管道腐蚀破裂,被迫关闭消防水源的窘况。
(二)日常管理水平低。相当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无人维护和监管的状态或未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消防水泵及防排烟机有的投入后就没有再试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的位置也常常无人知晓。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脱岗现象普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也往往由普通保安兼任,绝大部分未取得上岗证,对建筑的消防设施不熟悉,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比较陌生,主机出现火警、故障等讯息时,只能进行火灾确认、消音、复位等简单操作,甚至还有个别值班人员嫌报警声吵将主机一关了事。由于实际使用中,绝大部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处于手动控制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发挥各种消防设施的功效。
(三)消防设计遭变更。高层建筑经过消防验收合格后,其业主及使用功能往往几经变更,建筑内部经历多次二次装修。而这些装修中,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未经具备相关消防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变更及施工,对变更后的建筑没有制作工程图纸并存档。导致建筑布局改变,消防设施未相应改变。致使此后的维护保养工作有很大的难度。
二、导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弱化的原因
(一)消防自动设施老化。一些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已使用超过十年,而这些早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0~20年。加之早期施工水平及工艺水平较低,系统组件老化,使用至今也正是到了故障高发,误报频繁的阶段。
(二)自动系统缺乏兼容性。目前,市面上的消防自动系统品牌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和优胜劣汰后,一些品牌被市场淘汰。由于不同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及其组件互不兼容,当生产厂家倒闭后,使用者在消防自动系统故障或损坏时难以得到可更换的组件,而全套更换其它品牌的消防自动系统则投入巨大,造成严重浪费。即使是同一品牌的,由于厂家产品早已进行更新换代,旧系统的备件也逐步停产,供求短缺的矛盾也必然导致系统的维修成本大大增加。
(三)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不够重视。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意识淡薄。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不强。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消防工作往往没有专人负责。加上由于消防设施不像电梯或自来水管,坏掉了直接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相当多的业主也对消防设施的状态不闻不问,不到火灾发生时几乎无人关心。消防工作相当被动,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四)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压滤机滤布。大部分物业管理人员非消防专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对建筑消防设施比较陌生。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人员也无法相对固定,少数有经过消防职业技能培训,获得上岗证的,往往在一两年后就辞退或跳槽。
(五)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无有资质维保单位维保,由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维护,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力量,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日积月累,导致系统严重损坏。有的单位由专业公司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这些公司在专业技术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也有个别企业在维保过程中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如对自动系统的故障点只屏蔽不维修,擅自减少检测项目和内容等,而业主由于信息不对等,也缺乏相应的监督能力。
(六)维保资金不落实。由于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的服务企业,要考虑运行成本,再加上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现象也比较多,因此为了降低成本,消防控制室不设置值班人员,消防设施出现故障后就关掉消防设施,不去修理,致使消防系统丧失作用。有些建筑缺乏管理,物管公司没有资金来源,有的'只能靠收收停车费过日子,自己生存下去都成问题,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引入年检制。我国消防自动设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投入使用至今,陆陆续续到了使用寿命期。由于产品质量、施工水平及维护保养的差异,一些建筑的设施仍可继续使用,一些系统则需更换改造。引入年检制,对进入使用寿命期的建筑消防自动设施进行强制年检,对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性有着积极的意义。2009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但没有明确要求由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在各地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进一步明确检测机构的资质,并纳入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
(二)消防自动系统组件标准化。出台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消防自动系统模块提出具有良好开放性、兼容性、适配性、通用性的设计方法,使消防自动工程集成能够将不同厂家、不同种类、不同品牌、不同用途的消防设备实现广域配套和灵活组合。
(三)大力推进消防服务社会化。当前,各级消防部门的人员数量和技术力量已不能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仅仅依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抽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滞后的问题。发展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推动消防服务社会化,从长远的角度看是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的必由之路。这里专业化消防服务机构,不应只是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服务机构,而应该包括直接面向业主,能够提供更全方位服务的消防专业咨询和管理机构。这样的机构就可以组织社会技术力量,把专业人员集中起来,通过与业主签订合同,直接派驻人员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实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时实监控,为业主提供专业的咨询、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应急预案、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协助开展消防演练培训等。而公安消防机构则应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及经营活动的监管,充分发挥和依托消防专业咨询管理各机构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力量,建立长效机制。
(四)落实解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经费。只有经费得到保障,消防设施才能得到很好地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建设资金可从公共设施维护经费中解决,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负责,并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纳入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维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