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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工作自查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3-07-24 17:30:01 查看人数:24

信访举报工作自查报告

第1篇 当前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社会利益冲突的加剧,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基层信访问题逐渐增多,日益凸现的信访问题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因素。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及时了解和有效解决群众的上访,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我们现在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重要问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当前,信访形势总体趋好,在化解疑难信访问题,控制越级上访,特别是控制老户越级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冲击明显加剧的大背景下,中国外部需求明显收缩,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城镇失业人员增多。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冲击下,国内房地产等重要领域依然面临回调压力,将连带影响诸多行业。未来一段时期世界经济仍可能趋于下行,复苏尚需时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引发的经济、社会、生活问题逐步显现,阶段性矛盾比较突出。潜在的矛盾问题依然存在,新的矛盾还将不断出现。一是重点领域矛盾比较尖锐。集中在劳动保障、企事业单位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困难问题等方面。这些领域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牵扯面广、人数多、解决难度大。二是干群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他们遵纪守法和依法信访观念还比较滞后;基层干部的素质比较低,他们还是用一些老办法去解决新问题。干群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是信访举报反映的一个重要方面。三是信访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各方面的问题纠缠在一起,涉纪涉法的都有,新矛盾老问题交织,处理解决的难度加大。多数情况下,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问题与行政执法、司法调解的问题搅在一起,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个人权益保护、社会和谐的问题搅在一起,现实的问题与历史问题混在一起,老问题还没解决好,新问题又来了,解决新问题容易牵出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才能落到实处。四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具有多重性。一些人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的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使得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我们通过分析来信、来电,接访、走访上访人,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感到目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欠完善。近期楼市低迷、股市震荡,出口下降,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房地产销售方面的纠纷大量增加。现在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销售量减少,有的出口产品利润降低,导致厂家不得不限产减员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有的厂家因为利润降低,采取减少工人工资或降低劳保待遇,从而使工人的生活受到冲击。有的工厂停产、倒闭,使大批的工人下岗待业,很多农民工不得不踏上返乡的路途。由于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健全和完善,再就业率很低,再加上厂家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生活失去保障,许多人就走上了上访之路。

(二)出台的安置政策失之偏颇和不配套。乡镇农技人员、乡村医生、电影放映员及退、复、转人员等群体不断串联集访,争取落实有关待遇。很多复员退伍的老兵、士官,转业干部对安置、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十分强烈,私下串联准备集访随时可能发生。近年来,复员退伍的老兵、士官安置工作出现难点。很多有志青年怀着一腔报国热情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满后,退伍回乡后找不到工作,心里产生怨气和对社会不满;士官都是超期服役的士兵,按政策规定应当安排工作,但是由于社会就业岗位少,安置困难,有的长期在家待业,有的安置在一些不景气的企业,有的单位就以各种借口不接受复退军人。有的找到工作也是花钱送礼托关系找门路,费了很多周折。再就是转业干部对安置和待遇产生不满。一般转业干部在部队工作都是十几年、二十几年,把青春年华都献给了国防事业。过去转业后虽然降职安置,但工资待遇还能享受原来的职级。现在政策规定xx年后转业的团职以上干部才享受实职工资待遇,xx年以前转业的团职以上干部只享受虚职工资待遇,使大批转业干部心里失衡,对此安置政策产生不满和疑问。

(三)金融危机导致社会矛盾突显。经济大环境导致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不少开发商不能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交房。有的开发商因资金短缺,在商品房建筑上偷工减料,以次代好,如本市一个小区因房屋质量问题,使业主和开发商产生了矛盾,该小区业主多次到政府机关上访和新闻媒体投诉;有的开发商开发的小区与规划和承诺宣传上有出入;有的开发商因不付或拖付建筑商工程款而导致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如新浦区温哥华小区商品房因开发商和建筑商在资金上的问题产生矛盾,建筑工人拿不到工资,就把怨气转移到业主身上,故意对入住的业主停水停电,激起民事纠纷,200多户业主到政府集访。

(四)损害农民物质利益方面。当前,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除,涉农信访问题仍在高位运行。一是在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问题上,不少村镇干部存在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很多村民来信来访反映村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把村里农田高价卖给村民建房,或作其它用途。在有些乡镇中,未批先征、征地程序不到位、手续不规范等现象很普遍;个别乡镇、村组织和干部甚至非法租地和变相买卖土地,从中牟利。二是在征地补偿、对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上,补偿不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保障不落实等问题。征地后,很多地区的补偿标准偏低,与现有农民实际的生活水平差距过大,而且征地费用收支也不公开,造成农民的意见很大。三是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土地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很少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前几年由于农业生产收益不高,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过程中有很多农户放弃承包,近几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很多农户又要求承包土地,此类致使问题很难解决,从而引发信访问题。四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现象比较突出。有的村干部以权谋私,自己或亲属多占地,占好地,造成村民不满。对于不满的村民,他们有的就故意刁难,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打击报复和自己作对的村民。不少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在任前和邻居家庭情况差不多,当三年村干部后,又是建楼房又是买轿车,引起村民怀疑和心理失衡。

(五)损害农民民主权利方面。一是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不健全,对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监督不到位,宗族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时常发生。随着基层群众民主意识的提高,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普遍增强,但由于家族意识、帮派意识的存在,在农村的换届选举中往往存在着贿选、拉票等现象,此类信访问题也随之增多。二是在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等制度上没有落到实处,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集体重大事项,村民土地流传、承包,村里修桥铺路,集体财产拍卖等重大事项,没有经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而是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个人说了算。三是在村级财务公开上存在名存实亡现象。一些村庄村级财务长期不公开,有的公开一部份,集体收益被村干部贪污侵占、挥霍一空。很多村干部是独断专行,村民对村务、财务毫不知情。

(六)惠民政策不到位方面。不少村干部存在贪污、挪用、截留、骗取低保资金、草危房改造款、土地直补款、社保基金等行为。如某县李庄村在草危房改造、水稻直补、五保户供养等方面均存在截留、克扣的现象。有的村干部在发放土地补偿费上对“钉子户”进行照顾,从而造成群众心里不平衡,多次进行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

(七)基层政府机关政务不公开透明方面。在土地开发使用上没有及时公示,也没有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产生误解,使群众觉得政府侵占了群众的利益,导致矛盾激化,便转而通过非正常渠道长期上访。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从客观上看,信访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一是随着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群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关注和注意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信访问题大多是利益之争;二是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政策观念普遍增强,而部分基层干部素质相对较低,不能适应工作需求;三是由于一些政策不配套,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难以适从;四是信访工作力量比较分散,资源配置不科学,使信访工作难以整合力量,统一行动,使信访工作带有明显的“人治”现象。

(二)从主观上看,主要包括基层干部和上访群众两方面的问题。基层干部方面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干部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干部重发展、轻稳定,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沿袭着“救火式”、“应急式”的工作方式,对待老上访户的问题,不是想办法去处理遗留问题,而是采取极端的“稳控措施”,或是花钱买平安,没有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个别基层干部不体会上访群众的心态,听到有群众上访,不是主动接触,而是怕麻烦,绕道走,不搭理,致使本来只需几句劝慰话就可解决的问题,却激化成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越级上访;有的不按照政策办事,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与民争利,不仅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反而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二是基层干部观念落后、方法不当。一些地方和部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民主氛围不浓,出台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平衡性不够;一些基层干部素质偏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被动服务,管理滞后;有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漠,不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引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有的干部对群众越级上访采取简单地“拦、堵、卡、截”,没有真正把功夫下在解决问题上,导致重复越级上访现象越来越多,个别基层单位每年用在去省进京接访和“稳控”上访人的费用超出处理本身信访问题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些工作人员缺乏接待艺术,不依法行政,使上访人心理上受到刺激或得不到满意答复而长期上访。三是基层干部作风不正,以权谋私。少数乡镇干部在处理农村信访问题时,袒护村干部,迟迟不作处理,造成群众长期上访。个别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上大搞利己主义,凡是自己能沾得上边的,就想尽办法实施兑现,自己或亲属沾不上利益的,则以村民自治、群众集体意见来推推挡挡;少数人受利益驱动,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制造事端,组织策划群众上访,煽动群众闹事,以便自己从中获利。四是基层干部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一些干部对查出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认真解决,而是以种种借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上访采取压制或报复的方式对待,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初访逐步演变成重复访。

上访群众方面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上访群众心态失衡、思想观念不正确。部分群众因循守旧,不患贫而患不均,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期,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较低,心态失衡,对两极分化不满情绪增大;部分群众全局观念淡薄,对基层干部不信任,认为只有上面的领导才会公正、公平;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以上压下能尽快解决问题;部分群众认为信访“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少数人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理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缠访或越级上访。二是个别信访人投机钻空。有的上访者多头上访,接待部门和接待领导之间缺少协调,答复不一,导致问题复杂化,使上访人员乘机钻空子,抓住“把柄”,形成上访老户;有极少数上访者向党和政府提出一些超出法律和政策以外的过分要求,当这些要求不能满足时,就不断上访,打“持久战”。

(三)从信访部门来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信访举报渠道不畅。个别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虽然设有信访举报接待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但因宣传不足、重视不够、力量不足等原因,一些接待室、举报信箱、电话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成了一种摆设,使乡(街道)、村(居委会)两级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基层信访问题直接往上捅,增大了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量。二是信访办理不及时。有的纪检部门调查信访问题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久拖不决。三是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基层向上级反映的信访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问题基层都受理过,但因基层信访办理质量不高,处理不到位或处理后没有及时反馈,群众又将问题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上级受理的一些基层信访问题按程序转到基层办理后,有的部门调查处理信访问题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是以向上级“报结”为前题,掩盖事实真相,在文字材料上玩游戏。

三、解决当前信访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一)健全对已发生信访问题解决情况的目标考评责任。要将以发生量为主的“一票否决”转向以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票否决”,使下级政府从围追堵截上访群众中解脱出来,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信访问题上。为了强化这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强化解决矛盾的责任意识,落实好“一把手”解决信访问题及解决信访问题“一票否决”制度,将解决信访情况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强化督促和监控。其次要落实好群众来信来访首办责任制。凡对初始信访不重视,敷衍塞责,甚至失职渎职而引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信访问题,要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度,一包到底,直至案件得到切实解决。

(二)加强对越级访和集体访的处置措施。当前信访秩序混乱的原因与部分信访人“信上不信下和闹中求决、闹中取利”的心态有关。一方面,各级纪检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者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规范群众的上访行为,准确界定正常上访和闹事的区别、正常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区别,进而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要完善领导接待日和下访制度,探索实行领导归口接待、预约接待,促使矛盾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对待上访群众,要换位思考,带着感情做工作,要从解决信访人的思想问题入手,处理一个信访问题,要向信访人讲明一个方面的政策,阐明应该遵循的原则。尤其是对那些要求过高、不了解或不熟悉政策的上访人员,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三)强化属地与相关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因此,要强化地方政府及各部门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一是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和部门一把手“抓业务是责任,抓信访也是责任;抓业务是政绩,抓信访也是政绩”意识,促使他们在干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自觉主动地抓好、解决好分管领域、管理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以形成方方面面积极主动、上上下下齐抓共管的信访格局。二是在抓好信访工作源头上下功夫。紧紧抓住出台政策和执行政策两个重点,在出台政策时,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走群众路线,研究制定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政策措施,要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不出台,防止因政策制定不当而引发群众上访。在执行政策时,要教育干部端正思想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正确的政策,不能在政策之外另搞一套,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防止因执行政策走样而引发群众上访。

(四)注重下力气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疑难积案。着力消化重信重访“存量”,对重点疑难积案,坚持“对号入座”,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负责这件事并有能力解决问题的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明确包案领导,做到一案一策、一人负责、一督到底、一件一结。在破解疑难信访事项方面,在不违背政策、不引发副作用和连锁反应的前提下,采取灵活解决办法。许多疑难积案的上访主体是弱势群体,着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解困中化解积案。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上访群众情绪激烈的疑难案件,要敢于依法果断决策,果断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案,稳定一片,带动一方。

(五)创新化解基层矛盾和停诉息访办法。对重点信访问题,做到一案一策,一案一责,一案一组,一督到底。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认真做好解疑释惑、疏导工作,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对一些性格偏执、孤僻等信访老户,要进行心理疏导,与他们沟通思想,并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帮助,并以正确的心态和方式对待生活中的问题。针对个别无理缠访、闹访,甚至怀有个人目的的信访老户,在调查事实清楚、处理到位的基础上,采取公开反馈的办法,召集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调查处理情况,并利用广播网络向群众广播,在无理上访户的周围形成一种舆论压力,促使无理上访户主动停诉息访。

第2篇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报告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窗口”,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和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其工作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xx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加强双基、着力规范、狠抓办理、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一、加强信访举报基础工作,促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一方面,实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于每周星期二由市纪委常委带领信访室工作人员轮流接访,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实行首访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包案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重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乡镇场、村,利用群众赶集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到有关乡镇场、村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捕捉一些信访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已下访12次,接访群众73人(次),及时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网络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场、各部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工委书记为相应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乡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纪工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好所在乡镇和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二是搭建好接访平台,在各乡镇场和大的系统单位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并且每季度将接访情况上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还在各乡镇场、各部门设立信访举报箱,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定期收集信访举报箱里的信访信息。目前,我市已设立信访接待室33个、信访举报箱76个,畅通了群众的投诉渠道。三是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聘请了182名退休老干部和回乡村的退伍军人分别作为所在部门和乡、村的信访联络员,对所在部门和乡镇、村开展有效监督,把握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调处群众矛盾。我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信访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横向交流与沟通。切实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组织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定期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从而及时排查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和有价值的线索。

(三)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

(四)、积极开展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按照中纪委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此,我市纪委、监察局在各乡镇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要求“示范点”达到“四无四有”的标准:即无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有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有规范完整的台账资料。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根据中纪委《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xx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努力使我市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切实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属于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及时办理,调查处理中不得暴露信访举报人的情况。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不能一推了之,而要求热情接待,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和引导工作,帮助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解决。同时,切实维护和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和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着力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将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通过形式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信访秩序。

(四)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主要是强化信访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等措施,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还对各乡镇、各部门依纪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遵守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信访举报的办理力度,认真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

( 一)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加大督办力度。同时,按照“市一级坚持多办少转,乡镇及部门等基层单位只办不转”的要求,狠抓初信初访问题的处理落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力争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发生。

(二)严格按办理程序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一是归口管理。凡本委机关所收信访举报件,以及领导交办和上级机关、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根据信访举报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或按领导批示办理。二是分类管理。信访室根据举报内容或领导批示,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作暂存处理,对有价值的信访线索进行信访初核,对反映问题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进行信访谈话处理。三是定期分析。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案件检查工作例会等,对群众信访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案件线索,寻找查处案件的突破口,提高信访线索的初核转案率。四是销号存档。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限期办结,一般的一个月内办结,复杂的三个月内办结。信访举报件无论转立案与否,办结后都要由信访室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销案存档。五是反复倒查。对一时尚不具备调查条件作暂存处理的案件线索,暂存一段时间后定期回头进行倒查梳理, 一旦条件成熟或有新的发现,及时安排人员初核。

(三)加强对重点信访的预防预测。定期排查信访重点户,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和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重点工程开工前,认真排查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加以防范,特别是注意发现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定期组织信访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提高其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经常教育信访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坚持党性原则,恪尽职守,严守纪律,防止以权谋私、以信谋私。

(二)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强化对信访干部的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金融、证券、财务、税务、审计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依纪依法办事水平,提高正确运用法规政策、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

(三)切实配齐配强信访干部。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把政治素质高、有事业心责任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安排到信访室接待来访,处理信访问题。

第3篇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xxxx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利益格局持续变化,人们群众思想观念日渐更新,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时代特点,努力探求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我院以xx区为研究对象,组织力量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本调研报告,为今后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参考。

一、近年来xx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情况

1、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形势可以谨慎乐观

全区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已经呈现逐年下降之势:xxxx年xx区纪委信访室、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区信访局分别受理信访件xxx件、x件和xx件;xxxx年三机关分别受理信访件xx件、xx件和xx件,xxxx年x到x月,三机关分别受理信访件xx件、x件和x件。根据以上数据,我们认为xx区信访举报形势相对乐观。

2、实名举报逐步成为常态

法院受理的信访件全部为实名举报;信访局两年多来只收到x件匿名举报信;纪委信访室xxxx、xxxx、xxxx收到实名举报信分别占信访件总数的xx%;xx.x%和xx.x%。群众反映问题,检举控告多采用直接来访的方式,面对面与信访干部反映问题,要求与本人反馈结果。纪委、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较大,这类信访件占比相对较低,但仍不容忽视,一些案件需要投入到时间和精力不小。有的信访人因为通过举报、诉讼都不能达到期望的效果,只能反复上访,最后变成了老上访户。

3、农村干部作为被检举对象的数量增幅较大

近年来,党政干部因违法违纪受举报的现象正逐步减少:xxxx年度,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有x人是科级干部,x人是一般干部,而村、组干部却达xx人之多;xxxx年度,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案件,被举报人为科级干部的有xx人,一般干部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仍为xx人;xxxx年x到x月,纪委信访室受理的案件中,被举报人为科级干部的有x人,一般干部x人,村干部和其他人员xx人。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立案信访窗口受理的信访件,主要反映执行不力、不服判决(包括不服二审判决)等问题,基本没有反映干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有一当事人怀疑某法官为对方当事人书写诉状,经权威部门鉴定为枉告)。虽然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件中,被举报人多数是机关干部,其次是村干部,但均与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问题有关,很多分配方案由村民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机关干部看到分配方案符合村民自治原则,支持村民集体决定,因此被一些自认为吃亏的农户举报、上访。

4、涉及土地征用等利益分配问题而引发的举报占比较大

xxxx年以来,xx区信访局受理的信访举报案件中,xx%以上均涉及土地征用利益分配问题,举报对象为村干和村民小组干部,以及个别乡镇干部。全区高速公路、铁路、城区扩建等项目,都以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为主线,涉及面广,群众最为关切,也最容易产生以权谋私、分配不公等问题。这类案件经过政府调解未果,村民先是起诉村干和小组干部,经法院审查主体不当后再起诉村民小组,同时对农村干部进行信访举报,反映举报对象分配不公、以权谋私,甚至私分、贪污集体财产。

此外,土地权属纠纷问题引起的上访、信访案件仍然占一定比重,有些案件因为得不到有效解决,酿成了刑事案件。如六圩镇凌霄村板坝屯就有因邻里宅基地纠纷而闹出人命的。该案经过政府协调未果,又诉至法院,但因人际关系等原因,双方对处理结果均不服,最终形成悲剧。

5、全区长期以来信访案件查实率、成案率低

近三年来,xx区纪委信访室、区法院、区信访局根据群众举报,并围绕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认真排查筛选了大量案件线索,核实相关问题,但经汇总,从总体上来看成案率较低。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案件成案率,xxxx年为x.x%;xxxx年为x.x%;今年以来为x.x%。区法院收到的信访件,均不构成违纪违法案件,只是申请执行人不理解法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的做法不理解,任务法官包庇被执行人。如韦丽娟上访案就是典型例子,该案经党委政府协调和提供经济援助,韦丽娟等人才勉强息诉罢访。区信访局xxxx年以来信访查实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成案率为零。

6、集体企业职工来信来访占一定比例

近年来,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职工工资待遇(在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费)问题、企业场地出租合同问题成为信访和诉讼案件的来源之一,虽然这类案件占诉讼案件的比例极低,但转化成信访案件的机率却相当高。近三年来,纪委、信访局和法院受理的信访件中,此类案件约占x%,但以诉讼案件为基数,就有xx%的案件存在信访环节。

二、xx区信访举报案件成因分析

1、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群众信访和上访

一些干部工作上敷衍了事、消极应付,遇到问题不认真研究对策,囿于历史陈规陋习,凭经验办事,胡乱承诺而不能兑现,造成群众对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不信任。如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觉得群众思想工作难以开展,征地任务重、时间紧,个别负责人就口头许诺给拆迁户提供安置宅基地,让群众现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而后来的工作组不承认有划宅基地承诺,导致群众信访,甚至围堵项目施工现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恶劣影响。有些干部作风不实,不善于开展群众思想工作,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使群众认为国家机关不作为而开始信访、上访。有些干部则因为工作繁忙,舍不得抽出时间解释某个问题为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消除群众疑虑,让群众认为处理不公而引发上访、信访。一些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公仆意识淡薄,在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时没有耐心,更谈不上热心。对经常上访的群众,一味的认为是胡搅蛮缠,能推则推。有的则是遇到矛盾绕道走,能躲则躲,一走了之。这样导致许多本来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群众不得不去越级上访,以求解决问题。更有甚者,个别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唯我独尊,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表示“我就这样处理了,不服随便上告吧!”这些言行让群主方案而引发上访、信访。一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时满足于简单地听汇报、看总结,不开动脑筋想问题,不深入走访群众,走马看花,大致调研没有实际效果,矛盾问题依然堆积,信访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由于干部作风不扎实,导致一些初信初访问题解决不彻底。少数接受信访举报的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对群众举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常常以“忙”为借口,处理不及时;有的因举报的问题复杂,调查取证难,加之信访干部力量不足,造成久拖不决;还有的因人缘、地缘等关系,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少数干部因为群众反映问题比较棘手,怕惹麻烦,导致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正常访拖成了越级访。

2、农村干部在落实惠民政策时存在私心和陈旧观念,不能公正对待落实对象

一些农村干部仍存在封建落后的性别观念和家族意识,导致在决策时做出不公正的决定,侵害了部分弱势村民的合法权益。如在征地款分配方面,有些农村干部仍然存在性别歧视的观念,且把这一观念贯彻到利益分配中,侵害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因而收到举报。如六圩镇肯研屯几个村民小组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对已有恋爱对象的青年妇女都不给享受征地补偿款。更有甚者,有些妇女招婿上门已经有了第三代,却全家都不得享受征地补偿款,导致不少农户上诉和提起诉讼。有些村干依靠家族势力当上村干,这些人在落实政策时凭借村民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在利益分配时滥用自治权实现家族利益最大化,侵害家族势力单薄的村民的合法利益,这类案件往往法院囿于村民自治法的原则而不便受理,村民没有找到有效的救济途径而信访举报、越级上访,严重影响农村基础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来看,近三年来,xx区纪委信访室受理的信访件中,对农村干部的检控占信访总量的xx.xx%,信访局受理的案件中,村组干部被举报的数量也相当可观,且唱主角。这种现象与我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及个别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民主、财务不公开、以权谋私等有密切关系,六圩镇大丈村村组干部与镇征地小组干部合伙贪污土地补偿款案就是典型的例子。

3、现行不健全的机制引出来的上访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和完善,人民群众越来越相信法律,已经逐步习惯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纷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时至今日,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相对滞后,导致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有的上访者在基层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就产生了崇上心理,认为上访的机关越大、级别越高,事情闹的越大,才能引起上层领导重视,基层领导才不敢马虎,问题才会更快解决。因而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现实中,也确实存在大闹得利,不闹吃亏的现象。如老上访户方小宁因儿子寻衅滋事被砍死,法院依法判决凶手xx年有期徒刑,但方小宁认为司法机关偏袒被告人,多年来反复越级上访,法院和党委政府不胜其烦,最后财政补偿巨款后方才罢休。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后果由财政买单,这样处理明显没有法律依据,是对闹访、缠访行为的肯定和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闹访行为。

有些群众认为问题不闹大,就不会引起重视,从而采取狂轰滥炸的办法,不论什么事,总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结果、多找几次领导软磨硬泡要更好,总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的就越快,给国家机关增加了很大压力。但就法院而言,每年总有一些老信访件从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转过来要求重新查办。有的案件本来已经有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参与处理过的,但时隔不久,又转回来。如廖庆优对法院执行河池地区兴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一案老是不满,总认为法院执行工作存在问题,甚至认为法官在分配执行款项时以权谋私。该案经过市中院审核,说明了每笔支出的来龙去脉,使廖庆优当时无话可说,但一年后廖庆优又旧事重提,在没有任何新证据、新观点的情况下,再一次向上级法院提交控告信。

国家机关之间职责不清,责任划分不明确,工作人员互相扯皮推诿导致群众上访、信访。现代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当其中的一个部门个别同志因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而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时,往往其他部门也会如法炮制,把矛盾推回来,有时甚至造成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变成皮球,既无人过问关心,更得不到明确答复,此时上访成为唯一出路。

4、当事人因为托人情、找关系而使案情复杂化,难以得到公正处理,迫使弱势一方走上信访之路

有些当事人与别人产生纷争时,凭借亲友在国家机关担任要职的优势,托人情找关系,打压对方,有的还公然叫嚣朝里有人不怕对方,给对方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印象,最后案件处理结果不论公正与否,只要不如一方所愿,便会引发信访。

5、居心不良的人煽风点火唆使当事人上访

个别对政府不满而又熟悉政府软肋的人,或者仇官仇富者,发现有人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主动支招,唆使他人上访。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6、集体企业内部管理失范,导致效益每况愈下,利益分配不公,职工没有妥善安置导致上访

目前xx区集体企业效益普遍滑坡,除了个别管理人员外,很少有人拿到全额工资,多数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职工下岗和另谋出路比比皆是。有的企业个人怀疑管理人员私分、转移、贱卖或低价承包企业资产,故意拖欠最低生活保障费和养老保险,在投诉无门时只好上访。

7、村民自治权的不当行使导致上访

农村集体在利益分配时,往往利用村民自治法的规定,有多数人表决分配方案,或者决定谁可以参与分配,往往导致多数人侵犯了少数人应有的权益,造成实力单薄的村民成为信访户。

三、xx区解决信访问题的一些成功经验

xx区纪委、区法院、区信访局以及其他党政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出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一些新途径,取得一定的成功,这是全区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根本原因。

1、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内外监督是取得群众信任的关键

全区各级党政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杜绝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暗箱操作等弊端,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率逐渐提高。

而区法院则把廉政文化与阳光司法得到有机结合,进一步严密内外监督网络,成效卓著。法院一方面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号召全体干警撰写宣传稿件、在网上直播庭审实况,联系电视台等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让阳光普照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仅xxxx年,干警在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xxxx余篇,公开直播案件庭审实况xxx余件。xxxx年起,该院又推出微博直播,司法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全院聘请并经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xx名。xxxx年以来,全院xx%的普通程序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该院对外聘任廉政监督员xx名,要求每个业务庭每年必须x次邀请司法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重大执行行动除邀请上述人员到场监督外,还邀请政法委领导、检察机关领导和社区代表到场监督执行,通知媒体到场采访。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廉政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到法院参观指导,集思广益促进法院建设。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均通过电脑随机选择,有各方当事人到场监督。通过完善外部监督措施,当事人对审判机关信任度明显提高。

2、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化解信访案件的主要模式

区纪委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案件,能够法院党委统一领导的优势,及时组织协调,调动各部门力量,把信访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对信访案数量的不断下降起到决定性作用。法院在处理老信访案时,能够通过人大、政法委协调,建立联动执行和联动化解矛盾的网络并充分发挥起作用,化解了韦丽娟、方小宁等一系列上访老案。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解决信访问题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全区各部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实现了各项工作全面上档进位。特别是党委政府换届后,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绩效大大提高。区法院则全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除坚持抓好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外,采取了一些了行之有效地措施,一是强化案件评查工作,保证案件质量;二是搞好审务督察工作,确保制度落实;三是实行退回培训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当事人意见大的干警,庭领导可以将其退回政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重新教育培训,培训后由党组重新安排工作;四是建立好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警奖惩、晋级依据;五是坚持落实党组成员与干警谈话制度,解决干警思想问题;六是邀请上级纪委、上级法院领导,或安排院党组成员给干警上廉政教育课。通过严格管理,区法院三年来年度绩效考评均列全市第一,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信息宣传、廉政建设、法警工作等成为自治区法院系统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标杆。

四、下一步需要采用的对策

1、在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的时候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合理诉求务必解决到位

一是要宣传好党的惠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理解我们工作、支持我们的工作。纪检监察和信访干部要积极向信访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告知他们在信访活动中应有的权利,引导他们署实名举报、逐级举报,使他们能够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合法权利,减少无理缠访。二是为群众指明合法利益的救济渠道。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不是举报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已经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而群众不满意又再次上访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帮助他们疏通办理渠道,告知信访人受理的单位和部门,并督促这些部门认真处理,促使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不能回避矛盾,一推了之。三是要耐心细致地开展群众工作。对上访人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引导,消除敌对情绪,直至息诉息访。继续开展积案化解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集中化解陈年积案,对多年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瑕疵”案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全部错误,全部纠正,部分错误,部分纠正,力争在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得到有效突破,确保不发生在自治区和河池市内产生影响的重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努力使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到位。

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信访案件成案率

一是发挥好信访举报部门提供案源的主渠道作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精心筛选,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拓宽案源渠道,通过采取开展专项举报、下访寻访、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建立网上举报等措施,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三是提倡和鼓励属实名举报,对属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结、优先回告,权力机关制定奖励有功人员的地方性法规,开拓或明确奖励举报基金的渠道,把奖励举报工作纳入依法实施的轨道。可采取案结即奖的同步奖励等措施。

3、做好监控工作,提高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建立信息网络,掌握第一手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归纳和提炼一个方面、一个部门存在的规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做到对信访信息的全面情况定期反映,倾向性问题综合反映,重要问题专题反映,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使信访信息发挥其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4、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夯实信访工作的社会基础

一是强化信访网络,确保基层信访工作有人抓,形成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网络,做到小事不出乡村,大事不出乡镇,复杂问题不出县城。二是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对信访首问责任制的责任范围、职责、时限,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实行首问责任人责任追究制。三是组织下访工作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四是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

5、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加强信访方面的立法,建立息诉罢访机制;建议细化村民自治法的相关条款,为村民合理诉求提供司法救济渠道

在信访立法上,要进一步对越级上访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何种情况可以越级上访;规定信访终结程序,授权某机关作为最终息诉罢访的权力主体,解决闹访、缠访问题。

在村民自治法修改方面,扩大可诉范围,适当合理控制表决权侵害村民基本生存权的事件发生,使该法更加人性化,更能体现社会文明发展成果。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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